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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2019版

安徽省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2019版
安徽省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2019版

安徽省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2019版)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设置以下一级诊疗科目并提供相应医疗服务

临床科室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传染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精神科、肿瘤科、急诊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疼痛科、中医科、全科医学科和预防保健科。属地有二级以上公立精神病医院、感染病(传染病)医院的,精神科、感染科可以不单独设置,但须设有门诊。医技科室设有药剂科(药学部)、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输血科、营养科、手术室(复苏室)、消毒供应中心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心电、脑电、肌电、肺功能、婴幼儿生长发育筛查等)。

(二)设置以下二级诊疗科目并提供相应专科医疗服务

内科:设有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血液内科、肾病学科和内分泌科,可设免疫学科和心理科。

外科:设有普通外科、骨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整形外科等专业。可设心脏及大血管外科、烧伤科、疼痛科等,其中烧伤科和整形外科可合并建科。

妇产科:设有妇科和产科,可设生殖健康与不孕症科及优生优育学科等。

儿科:设有儿内科、新生儿科,可设置儿外科。

检验科:设有临床体液、血液,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血清学,临床微生物学,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

医学影像科:提供X 线诊断、CT、磁共振成像诊断、介入放射诊疗、超声诊断等。

三、人员

卫生技术人员与实际开放床位之比不低于1.03:1;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数之比不低于0.4:1;护理岗位人员与医师之比不低于1.5:1;各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至少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仅设门诊的科室不作此要求);临床药师不少于5 名;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

每张床位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病房每张床位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

(一)具有与三级医院服务功能相匹配,能够满足临床诊治疾病及开展医疗技术等服务需求的设备,包括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彩超(二维彩超、三维彩超、四维彩超)、CT(64排及以上)、数字 X线(DR、CR)、磁共振成像(MRI,1.5T及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

影(DSA)、数字胃肠透视机、乳腺X光机、胃肠X光机、移动式C臂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甲状腺功能测定仪、骨密度仪、碳呼气试验设备及放射免疫分析仪等。

(二)病房每张床位单元设备:床1张、床垫1.2条、被子1.2条、褥子1.2条、被套2条、床单2条、枕芯2个、枕套4个、床头柜1个、暖水瓶1个、面盆2个、痰盂(痰杯)1个、病员服2套、床头信号灯1台。

(三)具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适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度

制订有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符合国家要求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有完善的医院质量管理质控体系等。

七、资金

注册资金在800万元以上,有医疗用房的投资在1亿元以上,无医疗用房的投资在2.5亿元以上。

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 (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无影灯 麻醉机麻醉监护仪 高频电刀移动式X光机 X光机B超 多普勒成象仪动态心电图机 脑电图机脑血流图机 血液透析器肺功能仪 支气管镜食道镜 胃镜十二指肠镜 乙状结肠镜结肠镜 直肠镜腹腔镜 膀胱镜宫腔镜 妇科检查床产程监护仪 万能产床胎儿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骨科牵引床 裂隙灯牙科治疗椅 涡轮机牙钻机 银汞搅拌机显微镜 生化分析仪紫外线分光光度计酶标分光光度计自动生化分析仪

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 分析天平细胞自动筛选器 冲洗车电冰箱 恒温箱离心机敷料柜 器械柜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高压灭菌设备 蒸馏器紫外线灯 手套烘干上粉机洗衣机 冲洗工具下收下送密闭车 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通风降温、烘干设备 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20200128095021)

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0 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 一 )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 ( 二 )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 ( 可与康复科合设 ) 、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 ( 一 ) 每床至少配备 1.03 名卫生技术人员; ( 二 ) 每床至少配备0.4 名护士 ; ( 三 ) 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 四 ) 临床营养师不少于 2 人 ; ( 五 ) 工程技术人员 ( 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 ) 占卫生技术人员总 数的比例不低于 1%。 四、房屋: ( 一 )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 平方米 ; ( 二 )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 6 平方米 ;

( 三 ) 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 4 平方米。五、设备: ( 一 ) 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 麻醉机麻醉监护仪 高频电刀移动式 X 光机X光机B超 多普勒成象仪动态心电图机脑电图机脑血流图机 血液透析器肺功能仪 支气管镜食道镜 胃镜十二指肠镜 乙状结肠镜结肠镜

【爱文库】核心用户上传 直肠镜腹腔镜 膀胱镜宫腔镜 妇科检查床产程监护仪 万能产床胎儿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骨科牵引床 裂隙灯牙科治疗椅 涡轮机牙钻机 银汞搅拌机显微镜 生化分析仪紫外线分光光度计酶标分光光度计自动生化分析仪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 分析天平细胞自动筛选器冲洗车电冰箱 恒温箱离心机敷料柜 器械柜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高压灭菌设备 蒸馏器紫外线灯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规范2012.04.20

医院设计要遵循相应医院规范之外,还要遵循这个标准。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三章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 第四章第四章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 第五章第五章建筑标准…………………………………………… 第六章第六章医院设备…………………………………………… 第七章第七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附加说明……………………………………………………… 附件综合医院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规范综合医院的建设,提高综合医院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正确掌握建设标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综合医院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综合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项目设计和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重要尺度。 第三条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200~1000张病床综合医院的新建(迁建)工程项目;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第四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发展卫生事业的技术经济政策,应适应项目所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正确处理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的关系。 第五条第五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病人的原则,在满足各项功能基本需要的同时,应注意改善患者的就医条件和员工的工作条件,做到功能适用、流程科学、安全卫生、经济合理。 第六条第六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市建设规划和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新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2011年版)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部印发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卫医管发〔2011〕33号)。为增强评审标准的操作性,指导医院加强日常管理与持续质量改进,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依据,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围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适用于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其余各级各类医院可参照使用。 本细则共设置7章73节378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7节342条636款标准,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说明的各章节中带“★”为“核心条款”,共48项。 第七章共6节36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的医院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二、细则的项目分类

(一)基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三级综合医院。 (二)核心条款为保持医院的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对那些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势必影响医疗安全与患者权益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 (三)可选项目主要是指可能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医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由政府特别控制,需要审批,而不能由医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 表1 第一章至第六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 三、评审表述方式 (一)评审采用A、B、C、D、E五档表述方式。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发热门诊设置标准

发热门诊设置标准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 制和治疗工作,把好发热病人第一关口。根据卫生部的有关要求,综合医疗机构均要设立发热病人专用门诊,具体设置标准如下: 一、房屋。至少设有诊室、处置治疗室、留验观察室,每室 必须独立,发热门诊与其他诊室应隔离,并设有夜间明显标志和病人通道标示。 二、人员。应有经过培训的1-2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3 名以上取得执业资格的护士。 三、设备。 (一)基本设备。适量诊床、诊察桌、诊察凳、观察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污物桶、一次性压舌板、处置台、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纱布罐、方盘、药品柜、紫外线灯、灭菌消毒器材、手消毒设施,墙上贴有洗手流程示意图等。有条件的应配置心电图机。 (二)通信设施。工作间应有电话与外面联系。 四、隔离消毒措施。 (一)工作人员着装。医护人员着2层隔离衣(外层为一次性),戴隔离帽、医用外科口罩及N95口罩、防护眼镜、胶皮手套或一次性手套,穿工作鞋,套一次性鞋套。医务人员进入

或离开隔离病房时,应当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并正确穿脱防护用品,详见附件。 (二)污物桶内置一次性双层医疗废物袋,按医疗废物处理要求分类运送集中处理。 (三)工作环境内消毒包括:地面、空气、物体表面等参照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推荐消毒剂:0.2%-0.5%过氧乙酸,84消毒液,优氯净等。 (四)听诊器、血压计等消毒器械应进行规范消毒。 (五)保持室内通风。 (六)留验观察室床与床之间用屏风相对进行隔离。 (七)留验观察病人应谢绝亲属探视或采取保护措施后探视,以防传染。 五、接诊要求。 (一)医院门口和门诊大厅要设立醒目的发热门诊告示,其内容主要包括接诊范围、门诊方位、行走线路及注意事项等。(二)导医人员负责为发热病人戴医用外科口罩并代为其挂号后引入发热门诊就诊。 (三)不能明确诊断者,留验观察,积极治疗。 (四)若确诊为人感染H7N9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重大传染病和疑似病人者,应迅速按规定报告疫情,及时定点规范隔离治疗。 六、规章制度。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关于批准发布《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8] 164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二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2]345号)的要求,由卫生部负责修订的《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原《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同时废止。在综合医院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的有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卫生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五日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卫生事业发展的 需要,加强和规范综合医院 的建设,提高综合医院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正确掌握建设标准,充分发 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综合医院建设项目决策和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服务 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综合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是有关 部门审查项目设计和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200~1000 张病床的综合医院新建工程项目。 一般情况下,不宜建设1000 床以上的超大型医院。确需建设1000 床以上医院时可参照执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一、医院功能与任务 (50分) (一)医疗服务 (20分) 能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 1、在高质量综合性医疗服务的基础上,提供高水平的专科服务。承担危急重症和疑难病诊治任务,开展双向转诊。 2、有足够的医疗服务辐射能力,年出院病人中应有一定比例来自医院所在地以外的地区或省。 3、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急诊医疗网,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能配合急救中心迅速做出应急反应,承担灾害事故的紧急救援任务,并能接受成批伤病员进行院内急救。 4、开展心理卫生、遗传找寻门诊服务和支持、指导社区医疗、护理、康复医疗服务。 (二)教学科研 (15分) 1、承担高等医学院的临床教学和实习,能培养高级临床医学人才。并承担二级医院技术骨干的临床专业进修任务。 2、承担国家、省 (自治区,直辖市)科研课题。 (三)业务技术指导 (10分) 履行对下级医疗机构技术指导是医院的职责和义务,建立经常性技术指导与合作关系,帮助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解决疑难问题,培养卫生技术和管理人才。完成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或支农工作。 (四)预防保健 (5分) 1、开展健康教育 2、承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预防保健,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的临床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治工作。 3、参与城市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二、科室设置(30分) 医院科室设置应与其功能、任务和规模相适应。职能科室的设置应符合精简、高效的原则,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业务科室应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指导下和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专科建设,部分一级科室实行二级分科,突出专科优势。 (一)临床科室(20分) 1、一级专业科室 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及当地<医疗设置规划>的规定。

二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二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无影灯 麻醉机胃镜 妇科检查床冲洗车 万能产床产程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裂隙灯 牙科治疗椅涡轮机 牙钻机银汞搅拌机 显微镜电冰箱

恒温箱分析天平 X光机离心机 钾钠氯分析仪尿分析仪 B超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敷料柜 洗衣机器械柜 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 蒸馏器高压灭菌设备 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冲洗工具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床头信号灯1台外,其他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70867

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无影灯 麻醉机胃镜 妇科检查床冲洗车 万能产床产程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裂隙灯 牙科治疗椅涡轮机 牙钻机银汞搅拌机 显微镜电冰箱 恒温箱分析天平 X光机离心机 钾钠氯分析仪尿分析仪 B超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敷料柜 洗衣机器械柜 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 蒸馏器高压灭菌设备 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冲洗工具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床头信号灯1台外,其他

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 床1张,床垫 1.2条,被子1.2条,褥子1.2条,被套2条 床单2条,枕芯2个,枕套4个,床头柜1个,暖水瓶1个 面盆2个,痰盂或痰杯1个,病员服2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甲医院建设标准

三级医院分等标准 本标准是三级医院建设和发展的标准,也是其水平和质量的评价依据。 一、科室设置 医院科室设置应与其功能、任务、规模相适应。职能科室的设置应符合精简、高效的原则,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业务科室应在区域性卫生规划的指导和综合性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专科建设,实行二级分科,突出专科优势。 (一)临床科室 1.一级专业科室 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理疗科、康复科或老年病科、肿瘤科、家庭病床科、介入性放射科。 2.二级专业分科 (1)内科:分设消化、循环、呼吸、神经、血液、泌尿、内分泌等专业科室。 (2)外科:分设腹外、心胸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骨科、烧伤、整形外科等专业科室。 (3)妇产科:分设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等专业科室。 (4)儿科:分设新生儿、儿内、儿外等专业科室。 (5)其他:必设ICU病房(室)、CCU病房(室)。 (二)医技科室及其他业务科室 应设药剂科、影像诊断科、检验科、核医学科、营养科、病理科、物理诊断科、内窥镜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病案室、统计室、图书室、预防保健科。 (三)重点专科 1.全院应有2个以上重点专科。 2.重点专科条件: (1)学科带头人具有主任医师职称;

(2)专业水平居国内先进行列; (3)专业人才形成梯队; (4)具有20张以上床位,有开展本专业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配套设备(包括设备中心的有关设备)。 二、人员结构 医院应配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卫生技术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医师与护士比为1∶2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比为1∶3∶5∶7,护师以上占护理人员总数≥30%。 3.临床营养师以上职称人员≥2人。 4.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1%。 5.各一级科室和重点二级科室主任必须是主任医师,一般二级科室主任应为副主任医师。 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以及承担国家教学、科研任务的医院,按卫生部1979年《关于综合医院编制》规定,适当增加人员比例。 三、管理水平 三级医院必须实行科室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与其管理职责相应的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医院院级领导班子要做到:结构要合理、职责要明确、职权要相称、工作要协调、效率较高。院长和副院长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全面了解三级医院的业务,具有中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三年以上三级医院工作和一年以上科室管理经历。 2.上岗前经过管理专业培训,掌握较系统的医院管理原理、原则和重要方法。 3.能设计和组织制订医院综合发展规划、项目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能组织实施。 4.能了解国内外医院管理动态,充分利用有关信息资源,作为管理构思和决策的参考及依据。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 本标准共7章72节,设置391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6节354条标准,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 第七章共6节37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的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其余各级各类医院可参照使用。 特别说明:在本标准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采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 在本标准中引用的手术名称与ICD-9-CM-3编码采用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第九版临床修订本2008版(刘爱民主编译)。

第一章坚持医院公益性 Public welfare in the hospital,PWH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 评审标准与要点评价要素与方法 PWH1.1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规模适宜。 PWH.1.1.1 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持适度规模,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三级医院设置标准。【达到“C”级】 1.医院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三级医院设置标准,获得批准等级至少正式执业五年以上。 1)开放床位与卫生技术人员之比1:1.15。 2)开放床位与病房护士之比为1:0.4。 3)护士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50%。 2.上周期三级医院评审后增加床位,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注文件。 3.无院中院。 【达到“B”级】 除达到C级的标准外,三级甲等医院至少还应具备: 1.临床科室主任具有正高职称>90%。 2.在岗护理人员中具有大专学历者>50%。 3.平均住院日≤14天(内科与外科总床位占开放总床位>60%。) 4.保持适宜的床位使用率84%~93%。 5.保持适宜的每床位工作日与门诊人次之比为1:3(±10%)。 【达到“A”级】 除达到A级的标准外,还应有: 自上周期三级医院评审之后,历年卫生部检查项目(包括医院管理年、大型医院巡查等)所提出的全部意见与问题的整改有效。 PWH1.2医院有承担服务区域内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诊疗的设施设备、技术梯队与处置能力,医学影像与介入诊疗部门可提供24小时急诊诊疗服务。 PWH.1.2.1 主要承担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的诊疗。在急诊与住院患者中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诊疗的比重;医学影像与介入诊疗部门可提供24小时急诊诊疗服务。【达到“C”级】 1.医院有承担本辖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诊疗的设施设备、技术梯队与处置能力。 2.重症医学科床位占医院总床位的3%-5%,符合危重评估标准的患者≥40%。 3.在急诊与住院患者中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诊疗的比重。 4.能接受外辖区转入患者服务,在住院患者中所占的比重。 5.医学影像与介入诊疗部门可提供24小时急诊诊疗服务。 【达到“B”级】 除达到C级的标准外,还应: 重症医学科床位占医院总床位的比例≥6%,符合危重评估标准的患者≥50%。 【达到“A”级】 除达到B级的标准外,还应:

二级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级综合医院是向含有多个社区或区县的地区(人口一般在数十万左右)提供以医疗为主,兼顾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并承担一定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县或地级市医疗机构。二级综合医院依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设置。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0张(可以超过500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一级临床科室。 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感染性疾病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中医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有条件的还应设置重症医学科。 (二)二级临床科室。 内科:应设呼吸、消化、心血管等专业科室(专业组)。 外科:应设普通外科、骨科、泌尿外科等专业科室(专业组)。 妇产科:应设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等专业科室(专业组)。 儿科:应设儿内、新生儿等专业科室(专业组)。 以上每个二级临床科室(专业组)至少设置床位15张(计划生育科室除外)。

(三)医疗技术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可与检验科合设)。 (四)其他科室:预防保健科、信息科、医院感染管理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医学工程室。 三、人员配备 (一)每床至少配备1.1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且实际从事临床工作的在编护理人员数不少于卫技人员总数的50%。 (三)各一级临床科室应具有一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三级医师数量配备合理。 (四)各医疗技术科室至少有一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至少配备一名临床药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门诊每诊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床边监护仪、中心监护系统、呼吸机、气管插管、吸引器、抢救车、洗胃机、骨科牵引床、内窥镜系统、妇科检查床、产床、母婴监护仪、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2) 第三章选址与规划布局 (3) 第四章建筑面积指标 (4) 第五章建筑与建筑设备 (6) 第六章医疗设备 (9) 第七章相关指标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规范综合医院建设,提高综合医院建设项目决策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满足综合医院功能需要,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综合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服务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以及审批、核准综合医院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是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及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重要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综合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装备适度、安全环保、经济适用。 第五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在满足各项功能需要的同时,注重改善患者的就医环境和医护人员的工作条件。充分考虑使用人群的生理特点及心理需求,打造适宜空间环境,做到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流程科学、环境温馨,管理智慧。 第六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应符合所在地区城镇总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和基础设施条件,避免重复建设。 第七条新建综合医院,应结合当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运行和投资效益出发,切实做好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 第八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应结合医院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总体发展建设规划,经批准后,根据实际需要和投资可能,一次或分期实施。 第九条综合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附件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条阐明了本建设标准的编制目的和意义。 2008年10月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布,并于当年12月1日起施行的《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08,以下简称“零八标准”)至今已近十年时间。“零八标准”的发布施行是综合医院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批准、规划设计乃至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有了较为科学的标准尺度,对全国综合医院的规划、设计与建设工作起到了重要的规范和指导作用。随着我国医学科学的发展,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医疗装备的现代化发展,医疗救治技术等发生了很多新的变化,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不断增大,医疗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平衡、结构不合理等矛盾日益凸显,对综合医院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步入新时代,为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修订《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对于提高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水平,规范医院建设行为,为病人提供更加安全、可靠、舒适的医疗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本条规定了本建设标准的作用和权威性。 本建设标准是依据有关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发布的,为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服务的国家标准,是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中有关政策、技术、经济的综合性宏观要求的依据。针对社会投资项目,可以此标准作为参考。 第三条本条规定了建设标准的适用范围。 由于综合医院的改建、扩建工程会受到现状条件的限制,故本建设标准主要适用于新建综合医院项目,对改扩建项目制定了区别于新建项目的规定,增加可操作性。 第四条本条明确综合医院建设应遵循的法律、法规。 综合医院的建设应遵循国家经济建设和方针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项目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相适应,同时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人口数量和

二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无影灯 麻醉机胃镜 妇科检查床冲洗车 万能产床产程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裂隙灯 牙科治疗椅涡轮机 牙钻机银汞搅拌机 显微镜电冰箱 恒温箱分析天平

X光机离心机 钾钠氯分析仪尿分析仪 B超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敷料柜 洗衣机器械柜 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 蒸馏器高压灭菌设备 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冲洗工具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床头信号灯1台外,其他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固定资产投资与建设的宏观调控,提高综合医院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正确掌握建设标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适应卫生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综合医院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200~800张病床综合医院的新建工程项目;改、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的法律、法规,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和国家发展卫生事业的技术经济政策,正确处理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的关系。 第五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应坚恃方便患者的原则,在满足各项功能基本需要 的同时,注意改善患者的就医条件,做到功能适用、流程科学、安全卫生、经济合理。 第六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市建设规划和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或过于集中.现有综合医院的改、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 第七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应对院区一次规划,经批准后根据需要和财力、物力等条件的不同,可一次或分期实施. 第八条综合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九条综合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可分为200、300、400、500、600、700、800床七种。

第十条新建综合医院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拟建医院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和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状况以及该地区原有医院的病床数量进行综合平衡后确定。-般情况下,宜建设300、400、500、600床四种建设规模的综合医院.800床以上的超大型医院不宜建设。 第十一条综合医院的日门诊量与编制床位数的比值一般宜为3:1,也可按本地区或建设单位前三年曰门诊量统计的平均数确定。 第十二条综合医院建设项目,应由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设施等构成.承担科研和教学任务的综合医院,尚应包括相应的科研和教学设施. 第十三条核磁共振成像仪、电子计算机体层扫描仪、核医学、高压氧舱、血液透析仪、体外碎石机等大型医疗设备以及大型灭菌制剂室、大型中药制剂室等设施,应按照地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安排并根据医院的技术水平和实际需要合理设置。 第十四条综合医院配套设施的建设应坚持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采暖锅炉、洗衣房、职工食堂、托幼园所等设施,应尽量利用城镇已有设施或在适当位置集中建设、统一供应. 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 第十五条综合医院中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七项设施的床均建筑面积指标,宜符合表1的规定. 综合医院建筑面积指标(m床)表1 建设规模200床300床400床500床600床700床800床 建筑面积指标64 63 62 61 60 注:①表中所列指标,是保证医院正常运转所需的最低建筑面积指标. ②综合医院七种建设规模,在表列指标以外,均有3m/床的幅度面积。当规定指标确实不能满足需要、建设资金又有保证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客观条件,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在急诊室、门诊共用部分、院科室用房、住院部、检查科、放射科、功能检查、手术室、病理科、理疗科及行政管理等项内容中选择必须的项目,按不超过3m/床适当增加建筑面积。

三级甲等医院评定标准

三级甲等医院评定标准 一、什么是三级甲等医院? 三级甲等医院(简称“三甲医院”),是依照中国现行《医院分级管理办法》等的规定而划分的医院等级之一。三级甲等医院是中国除国家特殊医院以外的最高等级的医院。 中国内地现对医院实行“三级十等”,在三级中设置特等,三级特级医院是专指那些规模特大的医院。等级医院管理将医院分成一、二、三共三个等级。一、二级医院有甲、乙、丙三等;三级中有特、甲、乙、丙四等。级的划分是按病床数来的:一百张以下,也就是乡镇卫生院为一级医院;五百张以上,定为三级,原则上省级及每个市一至两所;五百张以下,一百张以上评为二级。所以,三甲医院和特级医院是医院中等级最高的。 三级医院(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 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三级医院主要指全国、省、市直属的市级大医院及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 三级甲等是按国家《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获得超过900分者。各项评分比例如下:三级综合医院(1000分)=医院功能与任务(50分)+ 科室设置(30分)+ 人员配备(30 分)+ 医院管理(140分)+ 医疗管理与技术水平(480分)+ 教学、科研管理与水平(105分)+ 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65分)+ 统计指标(100分),(具体请看第四项《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二、三级甲等医院配备要求? 床位: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科室设置:临床——至少设肛肠科、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医技——至少设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人员: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二级、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 一、科室、面积和床位 (一)科室:独立设置门诊和病区。至少应设置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支具与矫形器治疗室等,并具备相应的临床康复评定功能。(二)康复医学科门诊和治疗室用房不少于500平方米。 (三)床位:至少为医院总编制床位数的2.5%,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二、人员 (一)每康复医学科病床至少配备0.25名康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二)每康复医学科病床至少配备0.5名康复治疗师; (三)每康复医学科病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三、设备 (一)功能评定与实验室检测设备 至少配备肌力和关节活动度评定设备、平衡功能评定设备、语言评定设备、作业评定设备等,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设备(暂不具备者可与其他科室共用)。(二)康复治疗专业设备 1.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训练用棍、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股四头肌训练器、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助力平行木、功率车,治疗床(含网架),骨关节训练器、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踏步器、助行器、PT凳、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功能性牵引设备、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2.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直流电治疗设备、低频电治疗设备、中频电治疗设备、

高频电治疗设备、光疗设备、超声波治疗设备、传导热治疗设备、功能性牵引治疗设备等。 3.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木工作业设备、黏土或橡皮泥作业设备、编制作业设备、作业游戏设备等。 4.言语治疗:至少配备录音机或言语治疗机,言语治疗用具(实物、图片、卡片、记录本),吞咽治疗用具、非言语交流用交流板等。 5.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推拿、火罐等创痛康复设备。 (三)急救设备 至少配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抢救车。 (四)信息化设备 至少具备一台能够上网的电脑。 四、规章制度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规定或认可的康复医学科诊疗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等。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2018版)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国卫生健康委员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2) 第三章选址与规划布局 (3) 第四章建筑面积指标 (4) 第五章建筑与建筑设备 (6) 第六章医疗设备 (9) 第七章相关指标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规综合医院建设,提高综合医院建设项目决策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满足综合医院功能需要,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综合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服务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以及审批、核准综合医院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是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及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重要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综合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守有关经济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装备适度、安全环保、经济适用。 第五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在满足各项功能需要的同时,注重改善患者的就医环境和医护人员的工作条件。充分考虑使用人群的生理特点及心理需求,打造适宜空间环境,做到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流程科学、环境温馨,管理智慧。 第六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应符合所在地区城镇总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和基础设施条件,避免重复建设。 第七条新建综合医院,应结合当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从项目全生

三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汇报-汇报材料.doc

三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汇报-汇报材料 XX市中心医院医院等级评审汇报 我院建于1951年,现是一所无对外承包科室、无对外托管科室、无分院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西中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交通大学、**大学教学医院。医院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百佳医院、全国首批百姓放心示范医院、**西省创佳评差最佳单位等称号。 在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的指导帮助下,我们在开展医院等级复审中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去年,我院被省卫生厅确定为三级综合医院等级复审试点单位后,全院上下高度重视,成立了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院等级复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院领导班子集中一周时间对省厅下发的评审指标及评审手册和《关于2004三级医院医疗质量综合考评标准(试行)》(**卫医发【2004】298号)文件,卫生部下发的《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卫医发【2005】04号)文件,进行系统学习和掌握,认识到开展医院等级复审是我们践行科学发展观,端正办院方向,创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措施和途径;是强化医院内涵建设,提升医院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医院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难得的机遇。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全院职工大会,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一行莅临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制定下发了《**市中心医院关于认真搞好医院等级

复审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理清步骤,扎实推进医院等级复审工作。 试点以来,利用院办公会、院周会、科主任(护士长)例会等各层次会议,围绕复审进行教育、引导和培训,通过新闻媒体和《情况通报》、宣传版面、横幅等形式,反复宣传动员,为复审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形成全院总动员,人人齐参与的局面。在实践中,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对复审进行深入的思考,不断把复审工作推向深入。 按照边自评、边整改、边完善、边提高的原则,我们把自查自评贯穿于整个复审的始终。院、科瞄准质量、服务、安全等薄弱环节,持续改进,尽力减少和消除医疗服务过程的断点和盲区。复审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包科室、明确责任,对科室进行具体的指导和帮助。期间省卫生厅、市卫生局五次进行调研、初审、指导,帮助我们把整改的重点放在对三类指标的自查和完善上,使复审在自查中改进,在改进中提高。通过复审,切实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人本服务理念,全面推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 二、完善制度,夯实基础 1、加强制度建设 结合工作实际,汇编各类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服务规范11册,包括行政、后勤、医疗、医技、护理等9大类331项内容;汇编了24种常用医疗法律法规;各临床科室也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本科室具体的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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