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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公文文种的特点辨析

常用公文文种的特点辨析
常用公文文种的特点辨析

常用公文文种的特点辨析

文种是内容性质、具体功用相同的同类公文的规范化名称,在公文上标注文种可以为撰写者和阅读者双双带来便利:有了文种,撰写者会有所遵循,可以更加有针对性地采用不同的原则、方法和手段去创制能最有效解决特定问题的公文,并将其迅速准确地投入生效过程;有了文种,可以帮助阅读处理公文的人们一目了然地了解和把握具体公文的性质、公文对自己行为的影响,从而迅速确定办理这一公文的基本方法、程序与需采取的有关措施。但是,要真正获得这样的效果,其前提就是文种的标注本身必须准确,不能出现错用、误用。实事求是地说,要在目前我国常用公文文种的数量较多、文种之间的差别比较精细的情况下做到这一点,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非常需要我们努力研读《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若干在性质、用途相近相似的文种的适用范围及其他一系列特点认真进行辨析,分清它们之间的区别。如下几组文种尤其有此需要。

一、“条例”“规定”“办法”间的区别

“条例”与“规定”和“办法”相比,主要特点是所涉及事物和问题的性质更重要,范围比较宽;内容高度概括;有效的时间与空间范围广阔,稳定性强;对制定与发布机关的地位有较严格限

简析几种常用公文文种的区别

简析几种常用公文文种的区别 在日常的公文写作中,经常有同志文种混用,在这里,结合新颁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简要谈谈常见且易混淆的几种文种如何区别,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同时也希望文秘工作者来共同探讨,以便提高我们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报告与请示的区别 1、请示的目的是请求上级机关对某事宜给予批准或明确答复某个问题;报告的目的是向领导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不需要批准答复。 2、请示必须在事前行文;报告则不受行文时限,事前、事中、事后皆可行文。 3、请示内容单一,要求一文一事,以便上级及时处理;报告则一文一事,一文数事皆可。 4、请示中可以反映有关情况,要有请示事项;报告中决不能夹带请示事项。 5、本机关难以解决或难以回答的问题用请示;本机关职权范围内可解决或已解决的问题用报告。 二、请示与申请的区别 1、申请是因业务或事务需要,按规定完成法律程序向上级或职能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社团说明理由,提出请求,希望得到批准的一种事务文书,也叫申请书或申请表。请示和申请都有请求原由、请求事项,但请示是法定公文,申请为专用书信,属于不同文种。 2、请示用于下级机关向上级提出请求,下级只能在上级机关的职权范围内报请需要批准的事项。申请不仅用于下级向上级请求,不属于请求范围之内的事项,而且可用于不相录属的但按规定、法律程序必须向其请求的机关、单位、部门等。如专门办理有关业务的机构部门(银行、保险、公安、海关、土地管理、工商管理等)。 3、请示的行文对象固定,而申请的行文对象不定,请示的内

容限于本系统,本部门的行政公务或政策问题,写法规范。申请的内容不以系统、部门为限,写法不强求一律,且常以填写有关部门印制的各种表格代替。 4、请示的作者是法定的机关、团体,而申请的作者可以是机关、团体,也可以是个人。机关、团体或个人向有关方面递交申请,有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出具或提交有关证明、证件、文件等,而请示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5、请示可以带附件,附件是请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对正文的补充说明或参考。 三、批复与批示的区别 批复和批示都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来文所作出的指导性 意见,若分不清“请示”与“报告”,必造成批复与批示的混用。 1、批复是上级机关对下级请示作出的同意与否、批准与否的答复;批示是上级机关或领导者有选择地、主动地就下级来文中的较有普遍意义的问题作出的指示。 2、批复是法定公文,而批示不属此列;批示多以批转、转发下级来文的通知的形式下发。 3、批复对应的文种只能是请示;批示的对象则有报告、总结、调查报告等。 4、批复的结尾往往用“此复”、“特此批复”等词语;批示则用“望参照执行”、“望依此办理”等。 四、报告与汇报的区别 汇报又称“综合反映”,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问题,或在本部门、本系统内交流情况的一种事务文书,报告与汇报都是陈述性文件,都可以用作向上级反映情况,但它们有如下区别: 1、报告是公文,由法定的作者制成,以机关,团体的名义发出;而汇报一般不作正式文件,汇报的作者可以是机关、团体,也可以是个人,不具有法定公文的权威和效力。 2、报告按公文处理程序制作,签发、上报,具有汇报性;而汇报一般作为内部文件刊登在“简报”等内部刊物上,用以推动本

种公文分类 五

种公文分类五 13种公文分类(2009-08-19 12:29:21)转载标签:文化 公文简介 1、公文的含义 公文,即公务文书的简称,属于应用文。公文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的文件。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公务文书),则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施行行政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一种具有特定格式的文字材料。 2、公文的分类 公文按其行文方向,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公文,如请示、报告等。下行文是指上级机关向所属下级机关的行文,如决定、指示、公告、通知、通知、通报等。平行文指同级机关或不同隶属机关之间的行文,如函等。通知、公文纪要有时也可作为平行文。

公文按其时限要求,可分为特急公文、急办公文、常规公文。公文内容有时限要求,需迅速传递办理的,称紧急公文。紧急文件可分为特急和急件两种,紧急公文应随到随办,时限要求越高,传递、办理的速度也就要求越快,但要“快中求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公文的时效要求越来越高,即使常规公文,也应随到随办,以提高办文效率。 公文按其机密程度,可分为绝密公文、机密公文、秘密公文、普通公文。绝密、机密、秘密公文又称保密文件,是指内容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需要控制知密范围和知密对象的文件。文件的密级越高,传达、阅办、保管的要求也越严。 3、公文撰拟的过程(公文形成的环节) (1)草撰。秘书人员根据领导意图下笔起草公文稿的过程; (2)审核。机关部门领导或办公部门初步审核拟成文稿的过程; (3)签发。机关领导参照审核意见,审阅定稿并签署发文意见的过程;

常见公文文种区别

一、决定与命令的区别 1、决定在使用权限方面没有命令那样的严格限制。 2、在表达方面,命令高度简洁,只表达作者的意志。决定则既要表达意志要求,又要阐发一定的道理。 二、公告与通告的区别 1、从宣告事项的重要程度看,公告重于通告。公告是郑重地宣布重要的事项,通告是发布应当遵守的事项。 2、从宣告事项的应知范围看,公告大于通告。公告是“向国内外”,范围广;通告则是“在一定范围内”,针对社会某一方面。 3、从宣告事项的发文机关看,公告的发文机关级别高,党的领导机关一般不使用“公告”;而通告则上自中央、下到基层,无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均可以使用。 三、通告与命令、通知的区别 1、通告一般不按隶属系统逐级下达,而是直接面向内容所涉及的全体人员;命令、通知都是按管理或隶属系统逐级下达。 2、通告的告知对象大都是自然人,而不是法人(如机关、团体等)。 3、通告的内容是由发文机关以及文中所指定的单位组织实施;命令、通知里的内容,是由受文单位来组织实施。 4、通告的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而命令、通知有涉密问题。

四、通报与通告、通知的区别 其相同之处在于: 1、都是下行文。 2、其事项都是在一定范围内需要周知的。 3、使用范围广、使用频率高。 其不同之处在于: 通报和通知都是具有沟通情况交流信息作用的告知性公文。他们的区别在于: (1)从内容上看,通知的内容是发布、转发和批转文件、安排部署工作的;而通报的内容则是具体的正反典型事例或客观实际情况。 (2)从要求上看,通知是要求办理、执行的;而通报则是要求了解情况和精神的。 (3)从制作时间来看,通知是在事前发文;通报则是事后发文。即事前通知,事后通报。 通告是公布性文件,对外的;通报和通知是单位内部的,有些还需要保密。 (4)从具体写法来看:通告、通知写的是要求,多用祈使句;通报写的是事,多用叙述句。 五、通报与决定的区别 1、目的不同:通报起着教育作用,目的是要下级机关和有关

常用公文和文种的写法

基层常用的公文有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意见、函、会议纪要。其他文种有:述职报告、调研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等。现结合我局实际,主要讲以下几种: 一、决定的写法 1.表彰决定:这类知照性决定,就是把决定事项简要地传达给有关单位,极少有要求执行的具体意见,它的内容比较单纯,主要是决定依据和决定事项,即使有号召或者鼓动性的结尾,也很简短。在写法上往往开门见山,直接陈述,篇段合一,语句简练、明快。 2.处分决定的写法有所不同,应写受处分人的身份、错误事实、错误性质、根源、本人对错误的态度、处分内容等。 3.关于重大行动或重要事项的决定。这类决定用于安排较大范围的重大行动或重要事项,一经发出,震动较大。如:《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等。这类决定大都经过一定的会议讨论通过。它的写法更强调把道理说清楚、讲透彻,以便尽可能地统一认识,增强执行决定的自觉性。 4、变更或撤消性决定。如:《关于撤消xx厂“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 二、通知的写法 通知是使用得比较多的一种公文。大多是下行文,有一定的指挥、指导性和广泛性。大多数类型的通知对受文对象总是有所要求,提出需要执行或办理的事项。通知还有明显的时间性,有些通知,如会议通知,只是在指定的一段时间里有效。大部分都遵循的要求是:依据—目的—文种承启语—事项—要求。 按《办法》通知可以分为批转和转发性通知,传达、要求执行、周知性通知及人事任免通知三种。一些同志在使用通知时存在这样几个问题:一是标题繁琐。比如出现几个“关于”或“通知的通知”等情况;二是转发和批转性通知的按语部分文字过多或态度不明确;三是要求执行或周知性的通知的引言部分未能表明行文的目的和所依据的事由。因此,我们在拟制通知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部分组成,只使用一个介词“关于”再加事由和通知即可。如:《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点的通知》。在起草层层转发的通知时,要尽量把标题写得简明些。可以采取两种办法解决:一是对各个转发通知都提出了具体要求的,可以综合改写为一个新的“通知”,贯穿全部内容或主要精神。二是对非政策性文件,几个转发通知又无新要求的,可以减少中间层次,直接转发。如:关于转发市计委“关于转发省计委‘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批转(<××日报&)发行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如果改写为:××市计委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批转《××日报》发行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就简明多了。 2.批转和转发性通知。这类通知是针对被批转或转发的公文而发的,通知成了主件,原公文成了附件,正件、附件一起,组成了批转性或转发性通知。正文包括两个部分:转发对象和批注意见。转发对象要写明被批转、转发的公文名称及原发文单位。批注意见要写明对所转发公文的态度、意见和执行要求。批转性通知的批语和转发性通知的按语,可长可短,应看具体情况而定。有的照批照转,只极为简要地表明态度、作出评价、提出要求。如:“省经贸委《关于1998年经济运行调控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有的强调重点,在写明态度、评价和要求之后,再结合实际情况,对所转发公文的重要意义或者某一方面的精神,突出加以强调,以引起重视。有的补充完善,对所转发的公文除作出基本肯定外,还就其本身不够完善的地方作些补充、说明。但一般情况下,批语和按语不易过多,以免与转发、批转文件内容重复。 3.要求执行和周知性通知。引言部分一定要写清楚行文的缘由、意义、目的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 4.要根据转发公文的不同情况,恰当使用习惯用语。如表态的“同意”、“原则同意”、“基本

公文文种

主要文种的写作 一、报告 (一)报告的含义。 报告是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一种上行公文。“报告”中一般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二)报告的分类 根据报告的不同用途,报告可分为汇报工作的工作报告、反映情况的情况报告、答复上级询问的答复报告、向上级提 出意见和建议的建议报告。此四类报告有时互为交叉,但各类报告的侧重点不同。汇报工作的开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为工作报告;而反映工作中出现的意外情况、重大事件等是情况报告;答复报告则是上级问什么则相应答什么;反映当时情况,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提出建议、办法的则为建议报告。根据报告内容的范围,还可将报告细分为综合性报告、专题性报告。 (三)报告的写作要求 报告的正文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即报告事项的前言或起因、报告事项的内容、报告结束语。凡报告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报喜不报忧。在写作报告时应将报告事项的原因、经过、结果、处理办法和应注意的问题、今后工作的意见写得清晰明确、具体真实,不能似是而非,更不能弄虚作假,既要有概括说明,也要有具体事例、数据;既有综合论述,也有条块分析,有些还需提出建议和意见,供上级机关参考决策。在写报告时应注意报告的内容要突出事实,主要让事实来反映优劣,不能空洞地写,写问题要具体准确;要反映实质,不能只写表面现象;根据报告的事实提出建议、意见时,应注意不要把这些建议或意见当作请示事项,要求上级批准或指示。 二、请示 (一)请示的含义及特点 请示是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一种上行公文。 请示具有以下特点: 1、请示事项一般时间性都较强。请示的事项一般都是急需明确和解决的,否则会影响正常工作,因此时间性强。 2、应一事一请示。

几种常用公文文种的区别

几种常用公文文种的区别 (一)请示与报告 “请示”和“报告”都是上行文,是行政机关公文使用频率较高且容易混淆的文种。常见的问题主要有:将“请示”文种用“报告”文种呈送上级机关,请求上级机关批复(答复),这样就容易贻误工作。因此,在撰写“请示”和“报告”时,要特别注意二者之间八个方面的区别。 一是作用不同。“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答复上级讯问,报送文件、物品等。 二是内容不同。“请示”是本单位无力无权解决或按规定须上级批准之后才能实施的事项;“报告”是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比较重大的工作或向上级机关建议,须上级机关知道的事项。 三是容量不同。“请示”应一文一事;“报告”可多事一报,但不得夹带请示的事项。 四是时间不同。“请示”应事前行文;“报告”可在事前、事中、事后行文。 五是范围不同。“请示”一般只主送一个上级机关,不得多头主送或越级主送;“报告”可以主送几个相关的上级机关,其他上级机关也可以抄送。 六是处理不同。上级机关收到下级的请示后,应及时批准、批复(答复),是办理件,下级应在收到上级批复(答复)后才能实施;上级机关收到下级的报告后,主要是了解情况,可以不答复,下级不用等待上级答复。 七是篇幅不同。“请示”的篇幅比较短,一般不超过1500字;“报告”的篇幅相对较长,但一般不超过3000字。 八是结束语不同。“请示”在结束时用“特此请示”、“特此请示,请批示”、“请审示”等;“报告”用“专此报告”、“特此报告”。 (二)请示与函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的公文。“函”可分为商函、询答函、请批函(请求批准函、审批函)。“函”在公文往来中使用比较广泛,其主要作用有两个方面:一是不相隶属的同系统部门之间询问和答复工作;二是请求平行或不相隶属的职能部门批准有关事项,不能用“请示”或“报告”,应使用“请求批准函”。

常用公文文种有哪些

常用公文文种有哪些 依据国务院2000年8月20日发布、200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的规定,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十三类: (1)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4)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5)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6)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7)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8)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9)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0)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11)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12)函。适用于不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3)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礼仪基本知识 一、建立基本形象 1、眼神:把眼神放在一个观众上,说完一个意思再转向另一个观众。运用眼角的余光,尽量接触大范围的人群。 2、面部表情:头平视微上扬。动作不应过快。表情投入,加点笑容。 3、手:放松放在左右胸骨最低的地方。双手在体前交叠。 4、简单的迅速的提升自信心、自信形象的方法: 双肩往后挪一寸。收紧后腰肌肉。头往上倾斜5度。吸满一口气再说话。 二、仪态礼仪 站立是人的最基本的姿势,所谓“立如松”是说人的站立姿势要象青松一样端直挺拔。站立是一种静态美,是培养优美仪态的起点,是发展不同质感的动态美的起点和基础。 站立时要直立站好,从正面看,身体的重心线应在两腿之间向上穿过脊柱及头部,要防止重心的偏左或偏右,重心要放在两个前脚掌。 站立的要领: 挺胸、收腹、梗颈。站立要端正,两眼平视,环顾四周,嘴微闭,面带笑容。双臂自然下垂或在体前交叉,把右手放在左手上。注意:双手不能叉在腰间,也不可抱在胸前或将手插在裤兜里。在站立时,切忌无精打采地东倒西歪,耸肩勾背或懒洋洋地依靠在墙上或椅子上。 练习: 1、把身体背靠墙站好,后脑、肩、腰、臀部及足跟均能与墙壁紧密接触。 2、把书本顶在头上行走,尽量不使书本掉下来。

公基公文常识:公文文种辨析之公告、通告、通知

公基公文常识:公文文种辨析之公告、通告、通 知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公基公文常识《公文文种辨析之公告、通告、通知》,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各地事业单位、村官、三支一扶等考试中常会涉及到公文的考查,而公文复习对于考生而言最难的就是文种之间的区别,一有案例题的考查要求选择正确的文种时通常就会难倒很多人。今天我们就来谈谈最容易混淆不清的三个文种——公告、通告和通知。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通过概念已经能看到三者之间比较明显的区别,但不代表了解了它们之间细微的差异。我们来看看它们之间到底有哪些区别。 一、传达范围不同 从概念中可以看到这是最明显的区别,公告是向“国内外”公布;通告则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这个“一定范围内”可以理解为周边人群及过往人群,因为公告和和通告都是公布性公文,其受文对象往往是直达人民群众,只不过范围上公告更广而已。但通知则不同,通知的传达范围往往是明确的,不像公告和通告是泛指的范围。 二、内容事项不同 传达范围的不同也就说明这三者传达的内容也是不同的。1.公告向国内外公布,因此公布的是“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比如一些重要领导人员的任免公告,或者一些考试公告等;2.通告的内容比较广泛,可以宣布一些行政措施,也可以用于告知社会生活中的一些具体事项,且通告的专业性较强,多涉及公安、交通、邮电、税务、市政建设、工商管理等方面的公务活动,带有专门性质,也常会使用一些行业术语;3.通知被称为“公文之王”,因此上至全国范围的重大安排,下到一个单位内部的一般事项,都可以使用通知。除了发布性通知以外,也包括知照性通知、指示性通知及转发性通知,可见,通知的内容上更为广泛。 三、使用权限不同 能运用这三种文种的单位也是有所区别的,公告的使用机关只能是国家机关,而且多见于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机关使用,一般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不能使用公告这种文种;而通告和通知使用范围就比较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可以使用。 四、发文对象不同 这点在上文其实已经涉及了,公告和通告是公布性公文,往往是对人民群众发文,因此在写法上省略主送机关,不会明确的写明主送机关,而通知是有明确的主送机关的,多为下级机关或者同级机关,这点是做题过程区分它们的关键之处。 五、行文目的不同 公告行文的目的只是为了公布,让大家知道即可,是知照性公文,不需要遵守或者执行;通告除了周知以外,可能还要求遵守;比如有银行现需要停业三天,问选取什么文种发布合适?这时候先注意传达范围明显仅限于银行周边,受文对象是给这附近的人们普遍进行公布,而且目的上不仅需要大家知晓,还需要大家遵守配合,可见,通过这几点就能准确的选出用通告更为合适。

常用公文文种 通知

通知 一、通知概述 (一)通知的功用。 在现行公文中,通知属于下行文种,但与其他下行文相比,通知的用途是最为广泛的。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通知既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又适用于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有时通知也可用于平行文。 (二)通知的特点。 1.应用广泛性。 通知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其功能多样,用途广泛,使用频率极高。其广泛性主要体现在内容、作用、使用范围、使用频率四个方面。 在内容上,通知的内容涉及面广,可以是国家大事,也可以是具体的工作事项。 在作用上,通知的作用和功能很广泛,其“多功能”主要表现为:其一,发布性,即用于发布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其二,指示性,即用于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执行事项的通知;其三,中转性,即用于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办理和执行事项的通知,亦即通常所谓转发性通知和批转性通知;其四,周知性,即用于周知某一事项的通知。 在使用范围上,通知不受发文机关级别的限制,任何机关、部门都可以使用通知。 在使用频率上,通知约占行政机关下行文总数量的一半以上,使用频率极高。 2.内容综合性。 无论内容大小、综合性还是专题性,都可以发通知,而且篇幅可长可短,通知内容既可以说明一个问题或事项,也可以说明几个问题或事项。 3.指导性。 有些不适宜用命令、决定形式安排、布置工作的,多采用通知,因而通知具有一定的指导性。 4.时效性。 通知有明显的时间要求,只能在一定的时间内产生效力。与其他公文相比,通知制发快捷、灵便,它对需要办理事项的时限要求最具体,也最严格,不能提前或拖后。受文机关对需要办理或执行的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完成。一

四组相似公文文种辨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115873976.html, 四组相似公文文种辨析 作者:毛敏 来源:《办公室业务》2016年第08期 【摘要】本文对现行使用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的13种行政公文种类在使用中的异同和应注意的事项进行辨析,以规范公文文种使用,提高公文写作质量,提升办公室办文水平与效率。 【关键词】公文;文种;辨析 公文是指在管理行政机关事务和企、事业单位事务过程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文书。南朝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写道“章表奏议,经国之枢机”,直接指出了章、表、奏、议等公文是治理国家的纽带与关键。清晰公文种类的使用范围、确定文种的意义、选择正确的公文种类十分重要。但是在日常的工作当中,由于人们对一些公文文种的区别不太了解,或者规定本身有些不够严密之处,导致在公文处理中发生了理解不一、各行其是的现象。本文希望通过对常用的四组公文文种的辨析,进一步明晰相似文种的使用界限,规范公文写作。 2012年4月16日下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规定公文种类分为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共15类。其中决定和决议、请示与报告、公告与通告、命令与决定这四个文种组合常常被混 淆,下面就对这四个组合进行详细地辨析: 一、决定与决议 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两个文种的相似点是均具有决策性、都是下行文、都具有一定的与属性和强制性;都是对重大事项或者重大问题做出结论或安排。 但是也要特别注意两者的区别:首先,两者的形成过程有区别,领导班子作出的决策多用决定的形式,决议必须经过重大正式会议议论表决通过并以会议名义发布。其次,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决议一般要正式发布,发文范围较为狭窄,通常只发到一定层级。决定发文范围较宽,一般发到制文机关隶属各部门(单位)或有关人员,但不一定公开。最后,行文内容不同,决议的内容一般是比较重大的有关全局的原则性的问题,具有指导性,重在统一思想认识。决定设计的内容比较单一、集中、具体、明确,针对性和可处理性较强,重在统一行动,安排落实。 二、报告与请示

常用的公文种类和格式

常用的公文种类: 一、决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用“决议”。 二、决定。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三、公告。向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用“公告”。 四、通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通告”。 五、通知。发布规章和行政措施,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 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用“通知”。 六、通报。表扬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用“通报”。 七、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八、请示。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用“请示”。 九、批复。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用“批复”。 十、条例。用于制定规范工作、活动和行为的规章制度,用“条例”。 十一、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用“规定”。 十二、意见。对某一重要问题提出设想、建议和安排,用“意见”。 十三、函。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函”。 十四、会议纪要。记载、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用“会议纪要”。

公文格式: 第一条公文一般由眉首,正文、文尾三部分组成。 第二条公文眉首包括发文机关、发文字号、签发人、紧急程度、机密等级等内容,一般用横线与正文部分隔开。 一、发文机关(公文版头)用醒目、整齐、庄重字体套红印刷,置于眉首上部,居中。 二、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顺序号组成,置于发文机关之下、横线之上,居中。 三、向上级报送的重要文件,要标注签发人,置于发文字号的同行右端。 四、紧急文件分“急件”、“特急件”两种,标于眉首右上角。 五、秘密文件应准确标明“绝密”、“机密”、“秘密”,标于眉首右上角。 第三条正文部分一般包括标题、主送机关、内容、附件、落款、附注等。 一、标题置于眉首之下,主送机关之上,居中。标题一般包括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公文种类,要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除发布和批转上级规章性文件外,标题一般,不加书名号,也不用其它标点符号。 二、“公告”“通告”“条例”“规定”“决议”“决定”等公文可不标明主送机关,其它公文应标明主送机关。主送机关一般置于正文内容之上、左端顶格。“决议”“决定”若标明主送机关也可置于文稿尾抄送栏。 三、正文内容的结构层次序数依次为“一、”“(一)”“1.”“(1)”。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有关规定,用章、节、条、款、项标明层次。 四、附件名称标于内容之后,成文日期之前。附件一般与主件合订发送,不能合订的应在附件首页左上角注明文件发文字号,与主件同时发送。 五、文件落款,指正文末尾的发文机关名称、印章和成文日期。成文日期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 六、公文除会议纪要外,应当加盖公章。加盖印章的公文一般不再另署发文机关名称。 文尾部分,包括主题词、抄送栏、印发机关栏、印发日期、份数等项。 第四条主题词。置于横线之上左端,按主题词表规定标引,词目间间隔一个汉字距离。 第五条抄送栏。在主题词横线之下。抄送单位可使用规范化的简称。 第六条印发机关及日期栏。在抄送栏下用横线与抄送栏隔开,左端署印发机关全称,右端署印发日期。 第七条文件份数。标于印发机关及日期栏横线之下,居右。 第八条公文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公文用纸为A4 型,并用统一印制的红头公文纸印刷,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公文标题用二号宋体字,内容用三号仿宋体。

常见公文种类及范文

常见公文种类及范文 一、通知:是运用最为广泛的下行文,行政公文和党的机关公文都把它列为主要文种。 格式内容: 通知的写作形式多样、方法灵活,不同类型的通知使用不同的写作方法。 (一)印发、批转、转发性通知的写法。标题由发文机关、被印发、批转、转发的公文标题和文种组成,也可省去发文机关名称。正文须把握三点:对印发、批转、转发的文件提出意见,表明态度,如“同意”、“原则同意”、“要认真贯彻执行”、“望遵照执行”、“参照执行”等;写明所印发、批转、转发文件的目的和意义;提出希望和要求。最后写明发文日期。 (二)批示性通知的写法。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也可省去发文机关名称。正文由缘由、内容包括要求等部分组成。缘由要简洁明了,说理充分。内容要具体明确、条理清楚、详略得当,充分体现指示性通知的政策性、权威性、原则性。要求要切实可行,便于受文单位具体操作。 (三)知照性通知的写法。这种通知使用广泛,体式多样,主要是根据通知的内容,交代清楚知照事项。 1 / 12 -------------------------------------------------- -------精品文档

(四)事务性通知的写法。通常由发文缘由、具体任务、执行要求等组成。会议通知也属事务性通知的一种,但写法又与一般事务性通知有所不同。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般应写明召开会议的原因、目的、名称,通知对象,会议的时间、地点,需准备的材料等 (五)任免、聘用通知的写法。一般只写决定任免、聘用的机关、依据,以及任免、聘用人员的具体职务即可。 ××厂关于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为了总结交流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今年计划生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二、参加人员:…… 三、会议时间、地点:…… 四、要求:…… ××厂 ×年×月×日 2 / 12 -------------------------------------------------- -------精品文档

公文文种区别

公文文种区别 导读:本文是关于公文文种区别,希望能帮助到您! (1)决定属于行政机关公文,决议一般用于党的机关和人民代表大会。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的决议》。 (2)决议必须经会议表决通过,而决定不一定经会议表决通过。 (3)决定一般用于部署具体工作,不一定充分论述。而决议涉及面较为宽泛,不做具体的工作部署,有些决议还带有较强的议论色彩。如《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 公文中文种区别:公告与公报 公告是行政机关文种,而公报是党的机关文种。公报也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主要有会议公报、联合公报、专题公报、统计公报等。除统计公报是政府统计部分发布的以外(如《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行政机关很少使用公报这一文种。公告比较简短,而公报则较为详尽,篇幅较长。 公文中文种区别:公告、通告与启事 (1)公告面向国内外,知照范围最广;公告的内容属于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重在知照性,一般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属于通用公文,由法定机关单位制发,具有权威性。一般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会、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各级地方人大及其会、各级地方政府等机关发布。 (2)通告一般面向一定辖区范围的群众,专业性相对较强,如宣布行政措施,告知具体事务等,具有知照性和约束力。一般通过张贴、登报、广播等方式发布。通告属于通用公文,由法定机关单位制发,具有权威性和

强制性。 (3)启事不属于通用公文,是事务文书。启事的制发可以是机关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制作相对比较自由。如:招聘、更名、改号、迁址、开业、租赁等事宜均可使用启事。启事没有强制与约束力,这是与公告、通告的本质区别。 公文中文种区别:决定与通知 决定只能用于下行文,通知可以下行和平行。决定主要是对重要事项和重大行动作出安排,有较强的决策性和纲领性;通知使用面宽泛,部署工作,要求明确而具体。决定的指令性仅次于命令,而通知的指令性相对较差。 公文中文种区别:请示与报告 1.用途不同 报告是呈阅性公文,主要作用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陈述的特点明显,在报告中不能夹带请示事项。而请示是呈请性公文,主要作用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在请示中虽然也可以陈述情况,但这是次要的,是为请示事项的提出服务的。 2.内容含量不同 报告往往要涉及多个事项或一个事项的几个方面,即使是专题性报告,也往往要涉及一个事项的几个方面,内容含量大,报告比较复杂,篇幅较长;而请示的撰写强调一文一事,内容单一,篇幅较短的比较多见。 3.行文时机不同 报告可以在工作进行之前行文,也可以在工作进行当中行文,而更多的是在工作完成之后行文;而请示则必须事前行文,不能“边干边请示”,更不能“先斩后奏”。

常用的公文种类有

常用的公文种类有: 一、决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用“决议”。 二、决定。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三、公告。向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用“公告”。 四、通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通告”。 五、通知。发布规章和行政措施,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用“通知”。 通报。表扬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用“通报”。 七、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八、请示。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用“请示”。 九、批复。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用“批复”。 十、条例。用于制定规范工作、活动和行为的规章制度,用“条例”。十一、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用“规定”。 十二、意见。对某一重要问题提出设想、建议和安排,用“意见”。十三、函。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函”。 十四、会议纪要。记载、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用“会议纪要”。 公文发文处理主要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拟办不属于发文办理

档案工作包括档案收集、档案管理、档案利用三个组成部分 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公文主题词标引顺序为类别词、类属词、文种 例如:《转发财政部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转发”为类别词; “信息、安全、政府采购”为类属词; “通知”为文种。 公文:按特点和作用分为规范性公文、指挥(导)性公文、报请性公文、知照性公文和记录性公文、批转类公文。 指导性公文(1)命令(2)指令(3)指示(4)决定(5决议(6)计划(7)布告 规范性公文(1)章程(2)规定(3)条例(4)办法(5)细则 报请性公文(1)报告(2)请示 批转类公文(1)批复(2)批转(3)转发 知照性公文(1)公告(2)通告(3)通报(4)通知 记述类公文(1)会议纪要(2)总结(3)会议记录(4)大事记 联系类公文(1)公函(2)便函 通知是机关团体用来传达事务或布置工作用的,通知的发文、收文单 位之间有直接的上下级关系; 通告面向公众,用于公布一般性的、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没有特 定的主送单位; 公告用于宣传重大事件;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机关公文文种及格式

机关公文文种及格式 一、公文的概念及属性 公文:一般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处理各种公务时使用的书面文字工具。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有5个共同的属性:一是策令性;二是程式性;三是专任性;四是时效性;五是作者与阅者的特定性。 二、机关公文种类 公文是一个独立的文体,由若干具体的公文组成,由于具体的公文性质有别、用途不同,故为每个具体的公文规定了专门的名称,一般将这种具体的公文名称称为文种。 党政机关有15种: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三、近似文种辨析 (一)决议和决定。近似在“决”字上,均属决策性文件,都是下行文。不同点:决议必须经过会议集体讨论并表决通过;决定则不一定,可以由会议集体讨论通过,也可以由机关直接做出。 (二)公告和通告。近似在“告”字上,均属告知性文件,均可通过媒体、网络等方式公开发布。不同点:制发者、发布内容、公布的范围不同。

(三)通知和通报。近似在“通”字上,均属告知性文件,都是下行文。不同点:通知是知照性文件,则重于直提要求、明确界限、知道办理;通报是陈述性文件,则重于说明介绍、陈述情况,有指导性通报(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情况性通报(不提任何要求)。 (四)函和便函。近似在“函”字上,二者适用、内容没用实质区别。不同点:函是法定公文文种之一,在行文时必须具备法定公文的标印格式;便函即简便的书信,不是法定公文文种,没有特定的标印格式,有抬头、正文、落款、日期即可。 (五)请示和报告。均属上行文,不同点:功能作用、适用范围不同。 四、机关公文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18要素组成。 公文各要素层次用字表: 一、发文字号(3号仿宋体) 二、“签发人”(3号仿宋体) 领导姓名(3号楷体) 三、标题(2号小标宋体) 四、主送机关(3号仿宋体) 五、正文(3号仿宋体) 第一层一、(3号黑体);第二层(一) (3号楷体) 第三层 1.(3号仿宋体圆点用全角);第四层(1)(3号仿宋体)。

公文种类、格式、写作规范

第一条行政公文 (一)公司常用行政公文的种类: 1、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2、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3、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各单位办理、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等。 4、公示:适用于事先预告员工周知,用以征询意见、改善工作的事项。 5、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6、会议纪要(公司级):适用于公司级会议讨论决策经营管理工作及议定事项的记载。 7、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二)行政公文的格式: 行政公文须套印带有公司/部门全称的红头、按类别编制文号并加盖公司/部门印章(电子版除外)。 第二条文书类公文 (一)公司常用的文书类公文的种类: 1、备忘录:用于对内或对外需协调处理事项的备忘记录。 2、总结汇报:用于日常工作总结、汇报、情况说明及工作方案

等。 3、规章制度:指规范公司及各部门、营业部的经营管理工作和员工执业行为的制度、办法、规定、规则、细则、指引等规范性文件。 4、信息简报:用于公司内部交流经验、通报情况等。 5、部门级会议纪要:用于部门或部门之间联席会议的议定事项 的记载。 6、部门工作协调单:用于部门之间协调工作。 (二)文书类公文的格式 文书类公文须使用带有公司LOGO标志的文档模版。不得在无公司名称或LOGO的空白纸上书写公文。 第三条公文写作要求 (一)公文内容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写作应注意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三)公文文种应根据行文目的、职权范围和与主送单位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五)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选择公文文种的依据是什么

撰写公文时要正确选定文种,不用、错用或生造文种、不仅会给公文的撰写制作带来困难或麻烦,而且会给公文的效用带来损害。选择公文文种要严守有关规范,特别是要严格遵循党和国家关于公文文种的使用规则。选择公文文种的依据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发文机关与主要受文者间的工作关系;二是发文机关的法定或规定权限;三是行文目的、行文要求和表现公文主题的需要。根据发文机关与主要受文者间的工作关系选择文种,就是要求明确双方间本来的工作关系,选取为这种关系所允许的文种:当双方存在领导与被领导、指导与被指导关系时,可分别选用下行文种或上行文种;当双方存在的只是平行关系(同系统中的同级机关之间)或不相隶属关系(非同一系统的任何机关之间)时,只能选用平行文种。根据作者的权限选择文种,就是要明确作者的职责、权力范围,选择与之相符合的文种。这是因为有一部分公文文种对使用者的权限有明确规定,只有具备相应地位和权力的机关才能选用。如“命令”是一种领导性公文,但并非一切处于领导地位的机关都可以使用。除军队系统之外,只有那些为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明确规定有权发布命令的机关才能使用。如果不按作者的权限选择文种,特别是选用了超越自身权限的文种,就将构成越权行为,公文自然也会因失去法律、法规保护而失效。根据行文目的、要求和表现主题的需要选择文种,就是在相同性质的文种中,选取有助于实现目的和要求,有助于使主题得到正确、鲜明表现的具体文种。在公文文种体系中,有一部分是性质相近或相同但具体用途各异的,它们分别适用于表现不同的公文主题,适用于表明不同的行文目的和对公文阅读、办理、答复、执行等方面的木同要求。如同属上行文的“报告”和“请示”,虽性质相同,但在表现主题、表明行文目的和要求方面却有不同的功用。“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请示”可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回答询问等,但不能表现带请示事项的主题内容; 但不能用于不带请示事项的工作情况汇报。“报告”可提出请求审阅批示或转发等方面的要求,但不能用于请上级允许“自己”去做什么,也不能请上级务必答复;“请示”则可以提出请求上级务必予以指示或答复的要求。

常用的公文文种和分类

常用的公文文种及其分类 依据国务院2000年8月20日发布、200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的规定,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十三类: (1)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4)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5)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6)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7)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8)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9)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0)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11)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12)函。适用于不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3)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在实际工作中,为了文书处理、收发登记、分类归档、保存查阅的方便,又常常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标准对行政公文进行如下分类: (一)按行政公文的来源划分:凡是其他机关发送来的公文,对于受文单位来说,叫做收文;凡是本机关发出去的公文,都叫发文。只发给本机关所属部门和成员的公文,称为内部公文;由本机关发给其他机关的公文,称为对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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