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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处理好公司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的规定,制定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

车辆交通事故以车祸最为常见,如行人、自行车被机动车撞伤,汽车翻车伤及车内人员受伤等。严重的车祸可导致人员作伤亡,伤情以颅脑外伤、脊椎骨折、胸部损伤为主,多发骨折,同时伴有烧伤等复合伤。其死亡的主要原因为头部损伤,严重的复合伤和碾压伤。

2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先、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强化抢险意识和大局观念,服从指挥,各尽其责,保证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进行。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本项目的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项目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反应组织机构,工程施工队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二级反应组织机构。项目部一级反应组织机构领导小组人员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组织机构图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工作组事故调查组

抢救组项目部领导小组

善后工作组综

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并安排有关人员24小时值班。

项目部设置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明确人员组成及职责。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一级反应组织机构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的法规、法令、决议,制定本项目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安全防范制度,负责车辆交通事故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2)制定预防事故发生措施和救援方案,检查应急准备和各项决策落实情况;

(3)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机构进行联络;

(4)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5)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现场的应急反应组织;

3.2.2 项目部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制订和组织实施对重大隐患整治计划,组织制订安全生产的规划,认真检查督促落实情况;全面了解事故综合情况;负责向上级报告事故综合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通信联络工作。

(2)事故调度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护及现场保护工作;负责维护现场的交通秩序;调查事故原因,报有关上级部门。

(3)善后工作组的职能和职责:

1)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

2)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工作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3)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4)物资调运组:负责抢险救护物资的采购、调拨和运输工作;管理物资储运和分配。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危险源分析与监控:

发生车辆事故的原因主要有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危险地段行车(陡坡地段、急转弯地段)、无证驾驶等。

对引起车辆交通事故的危险源进行全面的大检查,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4.1.2 预防措施

4.1.2.1 车辆交通安全防范制度

⑴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工程开工前,编制车辆交通事故预案,并严格执行编、审、批手续程序;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定的应急预案必须有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防范措施。

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对车辆管理工作应负的责任,建立严密的保证体系,做到定岗、定位、定责。

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所有职工都要在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每个人

员掌握车辆运输及车辆事故抢险的相关知识。

⑷建立生活、施工用车审批制度:生活车辆出车前必须履行审批制度,未经办公室批准,严禁任何人私自驾车外出;施工车辆出车必须经施工队长批准。

4.1.2.2 劳动安全保护制度

⑴根据作业的特点,给现场工人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如安全帽、水鞋、雨衣、手套、安全带等。

⑵为每个抢险的职工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⑶项目部设立救援组,出现紧急情况,做好现场救护。

4.1.2.3 通过复杂地段的安全注意事项:

⑴通过危险陡坡时,应先换入低速档,保持足够的动力。

⑵通过依山傍水地段时,应选择道路中间或靠山的一侧谨慎行车;转弯时应随时提防对方来车和注意路旁情况,遇有来车,选择安全地带会车。

⑶驶近弯道时必须做到“减速、鸣喇叭、靠右行”,要注意路边是否坚实可靠。

⑷山地驾驶注意保持车距,下坡与前车距离不少于75米,上坡不少于50米。若遇陡坡,应在前车通过后,再行爬坡。

4.1.2.4 炎热条件下行车的安全注意事项:

⑴行驶中随时注意水温,不要使水温超过95℃。

⑵冷却水沸腾时,不要马上熄火和急于加添冷水。

⑶热车开启散热器盖时,须用手套或手巾裹手,同时脸部避开加水口上方,慢慢旋转散热器盖。

⑷经常注意轮胎气压,如发现气压过高,应停车休息,待正常后再行车。

⑸在高温下不可频繁使用制动,以免造成制动失灵。

4.1.2.5 雨雾天行驶安全注意事项:

⑴通过引起打滑地段时,必须严格控制车速,不要急转方向,避免使用脚刹,防止车辆侧滑。

⑵选择安全路面行驶,会车时应注意,防止路肩坍塌造成翻车事故。

⑶遇到浓雾天气,应等到大雾散去后再行行驶。

4.1.2.6 夜间驾驶安全注意事项:

⑴会车时要注意预选平坦、安全的交会地点。

⑵车辆出现故障时,停车灯不亮时,应用手电筒或简便用具显示停车位置,避免其他车辆观察不清发生意外。

⑶禁止疲劳驾驶。

4.1.2.7 其它安全措施:

⑴车辆下坡时,禁止空挡溜车。

⑵施工现场内行车限速5公里。

⑶禁止无证驾驶,禁止超载。

4.2 预警行动

现场安全员、管理人员应对施工车辆交通事故隐患地段及时发出危险警示信息,加强道路安全宣传教育。并及时安排人员对车辆交通事故隐患地段进行综合治理,消除车辆交通安全隐患。要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预警机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

5 信息报告程序

一旦发生车辆交通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报现场负责人、安全长、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及车辆事故应急办公室,现场负责人接警后立即组织开展救援工作。根据现场车辆事故态势决定是否寻求外部支援,如果需要及时拨打110、120、122请求支援,并上报公司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Ⅰ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发生交通事故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由项目部按照重大事故报告规定以最快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部门报告,并上报建总。由集团公司负责应急响应,现场积极开展应急救援。

Ⅱ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发生交通事故轻伤5人以上或重伤1-2人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由项目部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应急响应,并按照事故报告规定上报集团公司。但项目部要积极现场开展应急救援。

6.2 响应程序

6.2.1 公司总部的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值班人员接到车辆交通事故报警后,立即报告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由组长或副组长开展工作。

6.2.1.1 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迅速赶赴出事现场;

6.2.1.2 迅速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汇报简要案情及后果,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请消防、卫生、保险、交通等部门配合,协同进行伤员抢救和现场勘察、施救等工作。

6.2.1.3 封闭、保护现场,必要时可以申请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中断交通,但应设立明显标志,标明车辆通行路线。

6.2.1.4 采取抢救、灭火等紧急措施。抢救伤者应尽量就近、集中,尸体转移应注意停放条件。

6.2.1.5 由公司公安干警或项目部人员协助当地交警负责对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进行拍照、测量、提取、勘验和记录工作。

6.2.1.6 协助交警负责走访事故知情人和见证人,收集证人证言,监视当事人。

6.2.1.7 由公司应急办公室人员负责后勤安排,接待受害者亲属等工作。

6.2.2 项目部的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6.2.2.1 发生车辆交通事故后,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同时组织自救,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6.2.2.2 项目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各相关人员以及机械设备参加现场救援,尽可能缩小影响及损失,并根据事故性质及趋势,向有关部门汇报,寻求社会紧急救援(如拨打110、120、122求援)。

6.2.2.3 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先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并以最快速度交由医务人员进行抢救,或急送医院救治。

6.2.2.4 积极配合政府的交通事故调查工作,开展交通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原因和损失情况。

6.2.2.5 交通事故处理后,项目部应及时写出调查报告,组织人员进行总结经验教训,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此进行举一反三教育,预防类似情况的发生。

6.3 处置措施

车辆交通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时,项目部应急反应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组织救援,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在同一时间上报公司应急办公室。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办公室接到事故信息后,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及相关部门实施救援,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判定事故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社会危害时,应立即成立公司级车辆交通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批准启动本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处警救援人员应当携带必要的现场勘查器材、急救工具、安全防护器材,及时对伤员进行施救,指挥、引导车辆行人绕行,确保救援车辆道路畅通。如遇暴雨、浓雾、塌方、泥石流等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及其他灾害造成的交通事故,应当视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紧急疏散周围人员。

7 应急物资与装备

救援设备及器材见下表:

序号救援设备及器材用途备注

1 吊车起吊重物

2 挖掘机现场挖掘

3 装载机装运土方

4 推土机路面清障

5 汽车运输土方

6 越野车运送伤员

7 医疗器材现场救护

8 灭火器材及防护设备灭火

9 气割、电焊等切割障碍物

10 钢钎、撬棍、千斤顶等支护、撬动等

11 通讯设备通信联络

天津市东丽区利厚汽车运输队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DOC)

交通事故案例 时间:2009年03月07日21时50分 地点:成南高速公路43km+300m(成都至南充方向) 天气:阴天 路面性质:沥青(路面技术状况良好) 一、简要案情摘要 2009年03月**日**时许,成南高速公路成都至南充方向43km+300m 处,一辆牌号为川A87***的轻型普通货车与一辆牌号为豫M*****的重型普通半挂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并致使一辆小轿车牌号为川A00***撞上了防护栏,索性小轿车上的5名乘客无人受伤。造成了货车前部完全变形,乙车右侧损坏,甲车后挡板左侧毁坏,切牌照凹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通过对人的询问调查 (1)驾驶员有无酒后驾车现象; (2)因为所处事故时间为晚上22点左右,所以驾驶员应存在疲劳驾驶的特征,但是由于晚上的光线和天气恶劣情况,影响了驾驶员的视线和汽车的制动性能; (3)驾驶员情绪和心里状态是否良好。 2、通过对道路行车环境的调查 (1)天气状况为阴天; (2)路面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安全行车要求; (3)路灯、指示警告标志均符合规定;

(4)无其它不可抗拒因素。 3、车辆技术状况(检测过程应进行拍照和数据记录) 根据当时行车的具体状况: 当时,丙车准备超过甲车,由于甲车超载行驶速度较慢,丙车行驶速度较快。在准备超车的时候丙车没有看清甲车的尾灯表示再加上当时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速度较快没能及时刹车,造成了甲车与丙车追尾,从而甲车发生了跑偏致使乙车撞上了防护栏。导致丙车前部车头完全毁坏,乙车右侧损坏,甲车后挡板左侧毁坏,切牌照凹陷。索性乙车上的5名乘客无人受伤。 3.1首先检查对各车的总体技术参数进行测量(判断是否经过改装) a、长、宽、高、轮距、轴距、前悬、后悬 b、货箱结构尺寸 3.2转向系统检测 汽车转向系常见的故障有:转向盘自由转动量过大、转向沉重、自动跑偏、前轮摆振等,这些故障现象通常为综合性故障。除与转向系统有关外,还可能与轮胎、悬架、车身等有关。 对于此事故车辆,应当对转向系统进行检测。包括转向操作机构、转向传动机构、转向助力装置、转向器。从转向盘到转向横拉杆,以及转向助力系统均应进行检查。特别需要注意球头,万向节等是否松旷,转向助力系统也需要进行检测。 对于转向系不同的检验项目,有不同的判别标准,如转向操纵机构中的转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根据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

突发重大交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突发重大交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为迅速处置在突发性重特大交通行车事故,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公司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经理任组长,分管副经理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安管人员为成员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统一组织、同意协调,研究解决处置工作中的相关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所属车队队长任主任,了解和掌握事故和人员伤亡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发生后处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经理任组长,所属车队长为副组长。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1)现场处理组:主要任务是接到事故报告后,所属车队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情况,随时向公司经理或副经理汇报情况(经理或副经理应至少有一人赶赴现场),并配合事故处理的交警人员控制现场情况,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伤员。经理或副经理将事故情况按规定向上级相关领导汇报,确保信息畅通。 (2)医院处理组:安机、车队相关人员及时赶赴医院(经理或分管副经理必须有一人到达医院),了解伤者情况,及时和医生沟通,竭力抢救伤者,并能确保抢救资金及时到位,并将人员抢救伤、亡情况向上一级汇报。 (3)事故处理组:有公司分管副经理具体负责,所属车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同,配合肇事驾驶员按事故处理程序做好事故的相关赔偿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事故的应、起诉工作。

(4)善后处理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家属可能的来访接待,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和安抚工作(包括食宿等),正面引导,合情解释,防止矛盾激化和冲突。确保不发生上访、集体闹事的现象发生。具体由相关车队负总责,综合科,安机科相关人员协同参加。 二、工作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积极做好交通事故的预防和事故的应急预案的启动工作,确保工作开展井然有序,事故处理快速、准确、及时。 2、明确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专业处理组在公司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落实责任,确保及时、有序、有效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3、举一反三查找事故原因,扎实开展事故后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四不放过教育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4、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相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上级部门。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高效有序地做好公司突发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突发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联动、快速响应,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三、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一)事故风险的来源、特性 1.道路状况、作业环境、气候变化等自然环境影响的不安全因素,如雨、雪、霜、雾、大风天气,山路、险路,节假日繁忙交通,施工现场狭窄复杂等; 2. 机动车制动、转向、传动、悬挂、灯光、信号等安

全部位和装置不可靠; 3.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抢超抢会、超速行驶、超载行驶、人货混载等司乘人员不安全行为。 (二)事故类型、影响范围及后果 1.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车辆损坏、火灾、生产设备物资损坏等。 2.对车辆的损害及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挤压等造成的人生伤亡事故。 四、事故分级 根据交通事故严重程度、设计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交通事故(I级)、重大交通事故(II级)、一般交通事故(III 级)和轻微交通事故(IV级)四级。 (一)特大交通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重大交通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一下,或者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 (三)一般交通事故: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事故。 (四)轻微交通事故: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不足5000元的事故。 五、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交通事故案例 时间:2009年03月07日21时50分 地点:成南高速公路43km+300m(成都至南充方向) 天气:阴天 路面性质:沥青(路面技术状况良好) 一、简要案情摘要 2009年03月**日**时许,成南高速公路成都至南充方向43km+300m处,一辆牌号为川A87***的轻型普通货车与一辆牌号为豫M*****的重型普通半挂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并致使一辆小轿车牌号为川A00***撞上了防护栏,索性小轿车上的5名乘客无人受伤。造成了货车前部完全变形,乙车右侧损坏,甲车后挡板左侧毁坏,切牌照凹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通过对人的询问调查 (1)驾驶员有无酒后驾车现象; (2)因为所处事故时间为晚上22点左右,所以驾驶员应存在疲劳驾驶的特征,但是由于晚上的光线和天气恶劣情况,影响了驾驶员的视线和汽车的制动性能; (3)驾驶员情绪和心里状态是否良好。 2、通过对道路行车环境的调查 (1)天气状况为阴天; (2)路面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安全行车要求; (3)路灯、指示警告标志均符合规定;

(4)无其它不可抗拒因素。 3、车辆技术状况(检测过程应进行拍照和数据记录) 根据当时行车的具体状况: 当时,丙车准备超过甲车,由于甲车超载行驶速度较慢,丙车行驶速度较快。在准备超车的时候丙车没有看清甲车的尾灯表示再加上当时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速度较快没能及时刹车,造成了甲车与丙车追尾,从而甲车发生了跑偏致使乙车撞上了防护栏。导致丙车前部车头完全毁坏,乙车右侧损坏,甲车后挡板左侧毁坏,切牌照凹陷。索性乙车上的5名乘客无人受伤。 首先检查对各车的总体技术参数进行测量(判断是否经过改装) a、长、宽、高、轮距、轴距、前悬、后悬 b、货箱结构尺寸 转向系统检测 汽车转向系常见的故障有:转向盘自由转动量过大、转向沉重、自动跑偏、前轮摆振等,这些故障现象通常为综合性故障。除与转向系统有关外,还可能与轮胎、悬架、车身等有关。 对于此事故车辆,应当对转向系统进行检测。包括转向操作机构、转向传动机构、转向助力装置、转向器。从转向盘到转向横拉杆,以及转向助力系统均应进行检查。特别需要注意球头,万向节等是否松旷,转向助力系统也需要进行检测。 对于转向系不同的检验项目,有不同的判别标准,如转向操纵机构中的转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根据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

(完整版)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批准:XXX 审核:XXX 编制:XXX ***工程公司项目部二〇一八年四月

1 编制目的及依据 1.1目的 整合资源、提升救援能力,使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有程序、有步骤,快速、高效、安全地开展,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把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实现救灾、减灾目的。交通意外伤害事故是现代社会生活中最常见、最频繁的事故,为能在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降低损失和危害程度,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1.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 2 组织机构 结合我部实际情况,组建交通事故应急小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由巨勇任办公室主任。各经理部另设现场控制小组、救援小组、调查小组、善后小组。 3 应急职责 1 组长职责 1)决定发生过程、指挥、协调应急行动,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 2)采取措施,以最大限度的保证现场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指示设施设备的部分停工; 3)在施工现场内实行交通制度,决定应急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在事故调查清楚并定性的条件下,宣布紧急状态的结束,尽快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5)负责上报事故有关情况。 2 应急小组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求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2)负责危险源的确定及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组长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报告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一 一、事故简要案情 07月31日07时25分,驾驶人罗某驾驶粤T/192**号大型客车(经检验车辆制动性能不合格)载客从坦洲往中山市城区方向行驶,途经Y003线2KM+100M路段处,遇右前方驾驶人冯某驾驶自行车从右往左横过机动车道,大客车避让不及与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冯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冯某驾驶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不按规定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罗某驾驶制动不良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冯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相关法条摘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二

一、事故经过: 1月8日7:36分左右,在福建食堂西侧主干道上,泡花碱厂员工厉业忠在去往碱厂上班的路上,被外来物流车辆车牌号为鲁D26276的送煤车在左拐弯的时侯碰倒,并被车辆前轮轧断右腿。 事发后,保卫部值班班长朱玉鹏在第一时间汇报保卫部主管孙昂,孙昂随即带领保安到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车辆管制,在7:40分拨打120,逐级向潘经理、林总汇报。总经办张宁在去食堂的途中,听到事故发生后分别向刘总、BOB汇报,刘总于7:46分左右到达现场。安环部付景海在接到现场目击者炼一车间员工张光慈通知后,随即向崔总汇报,崔总于7:38分左右到达现场,7点54分急救车到厂将伤员往医院。 二、事故调查: 1、询问与厉业忠一同上班的在场目击人员王淑玲和王广文。据王淑玲供述,当时王淑玲、王广文和厉业忠三人往泡花碱方向南行走到交叉路口处时,从西边过来一辆货车,因车速很快,王淑玲和王广文急忙往东西两边躲闪,所幸两人躲过车辆只被车灯挂到了衣服,并让司机马上停车,告诉司机轧到人了。 2、肇事司机所属滕州汉源商贸有限公司,事发时已将煤卸掉,空车行驶。驾驶员进厂时各类证件驾驶证、行驶证齐全。据车主程明所述,司机已经一整夜未睡觉,属于疲劳驾驶。 3、在事发前,约7:36分,保卫部王德光在西地磅发现此车行驶速度过快,目测车速不低于40公里/小时,要求司机减速停车,但司机没有理睬保安的警告,依然原速往东行驶,王德光随即通知东大门保安朱玉鹏将此车辆拦截。 三、事故原因: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处理好公司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的规定,制定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 车辆交通事故以车祸最为常见,如行人、自行车被机动车撞伤,汽车翻车伤及车内人员受伤等。严重的车祸可导致人员作伤亡,伤情以颅脑外伤、脊椎骨折、胸部损伤为主,多发骨折,同时伴有烧伤等复合伤。其死亡的主要原因为头部损伤,严重的复合伤和碾压伤。 2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先、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强化抢险意识和大局观念,服从指挥,各尽其责,保证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进行。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本项目的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项目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反应组织机构,工程施工队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二级反应组织机构。项目部一级反应组织机构领导小组人员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组织机构图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善 后 工 作 组 事故调查组 抢 救 组 项 目 部 领 导 小 组 善 后 工 作 组 综 合 协 调 组 事 故 调 度 处 置 组 物 资 调 运 组

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并安排有关人员24小时值班。 项目部设置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明确人员组成及职责。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一级反应组织机构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的法规、法令、决议,制定本项目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安全防范制度,负责车辆交通事故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2)制定预防事故发生措施和救援方案,检查应急准备和各项决策落实情况; (3)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机构进行联络; (4)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5)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现场的应急反应组织; 3.2.2 项目部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制订和组织实施对重大隐患整治计划,组织制订安全生产的规划,认真检查督促落实情况;全面了解事故综合情况;负责向上级报告事故综合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通信联络工作。 (2)事故调度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护及现场保护工作;负责维护现场的交通秩序;调查事故原因,报有关上级部门。 (3)善后工作组的职能和职责: 1)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 2)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工作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3)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为了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处理好公司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的规定,制定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 车辆交通事故以车祸最为常见,如行人、自行车被机动车撞伤,汽车翻车伤及车内人员受伤等。严重的车祸可导致人员作伤亡,伤情以颅脑外伤、脊椎骨折、胸部损伤为主,多发骨折,同时伴有烧伤等复合伤。其死亡的主要原因为头部损伤,严重的复合伤和碾压伤。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先、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强化抢险意识和大局观念,服从指挥,各尽其责,保证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进行。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本项目的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项目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反应组织机构,工程施工队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二级反应组织机构。项目部一级反应组织机构领导小组人员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组织机构图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 抢救组后勤保障组

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并安排有关人员24小时值班。 项目部设置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明确人员组成及职责。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一级反应组织机构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的法规、法令、决议,制定本项目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安全防范制度,负责车辆交通事故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2)制定预防事故发生措施和救援方案,检查应急准备和各项决策落实情况; (3)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机构进行联络; (4)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5)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现场的应急反应组织; 3.2.2项目部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及职责 (1)事故调查组: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制订和组织实施对重大隐患整治计划,组织制订安全生产的规划,认真检查督促落实情况;全面了解事故综合情况;负责向上级报告事故综合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通信联络工作。 (2)抢救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护及现场保护工作;负责维护现

最新10起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解析

10起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解析

路上,那些不该发生的碰撞 ——10起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解析 本报记者韩芳 汽车的普及无疑是把双刃剑,除了尾气污染,道路交通事故的大幅增加,更是城市管理的一道难题。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10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典型案例。据悉,此类案件已成为该院受理的第一大民生案件。 据介绍,2012至2014年,该院共审理道路交通案件946件,此类案件占所有侵权案件的比例,2012年为 45.3%,2013年为51.2%,2014年为59.8%,呈逐年上升趋势。此类上诉案中,保险公司参与上诉的比例占到7成,而其上诉焦点主要集中在商业险免责条款的适用、扣除非医保用药费用、死亡或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几方面。 修理费高于估值,合理就获赔 2014年5月13日,代某驾驶大货车与林某驾驶的小客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代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林某无责。林某修理车辆共花费修理费3.6万元,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及代某承担上述费用。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委托鉴定机构评估,林某的小轿车估值为人民币2万元整,故保险公司只同意按照评估价值进行赔偿。 法官释法: 法院认为,林某的车辆受损可经修复使用,且修复使用在经济上对林某更具合理性,林某选择将车辆送至4S店维修,并主张赔偿修车费用,出于对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方当事人选择权的尊重以及更准确适用法律的角度考虑,林某维修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虽然高于车辆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但尚在合理范围内,不属于畸高,且系维修车辆恢复正常驾驶状态所需的必要费用,故保险公司应当全额赔偿。 开门撞伤骑车人,乘客也得赔 2013年8月30日,柴某乘坐陈某驾驶的车辆在非机动车道内停车,柴某开启左后车门下车时,刚好撞到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的亢某,造成亢某受伤、车辆损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陈某、柴某负全部责任,亢某无责任。陈某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20万元不计免赔商业三者险。亢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柴某及保险公司承担各项损失。 法官释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乘坐机动车时,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本案中,柴某未尽到安全注

车辆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车辆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目的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车辆因交通、火灾、环境自然紧急事故的发生,或在紧急事故发生时快速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把车辆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实现救灾、减灾目的,维护社会稳定。 2. 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X公司应急管理预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 3. 交通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2.1. 交通事故类型 本专项应急预案交通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以下事故类型: 1)车辆伤害; 2)火灾; 3)爆炸。 2.2. 事故风险分析 交通安全事故风险分析见下表2.2-1。 交通安全事故风险分析表表2.2-1 2.3. 事故分级 2.3.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2.3.2.《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公通字(199(1)113号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2.3.2.1.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一至二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二百元。 2.3.2.2.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伤一至二人,或轻伤三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三万元。 2.3.2.3.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三万元以上不足六万元。 2.3.2.4.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时重伤八人以上,或者死亡二人、同时重伤五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六万元以上。 3. 指挥机构及职责 3.1. 组织机构 应急小组组成: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 XXX XXX 3.2. 工作职责 3.2.1.组长主要职责 1)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安全预防和应急处理的组织管理工作负总责。 2)在应急处理过程中,下达参加抢险、救援的命令,服从公司作出相关的处理方案。 3)负责向主管部门及应急指挥中心汇报。 4)外出不在岗位时,授权副组长或他人代行其相关职责。 3.2.2.副组长职责 1)主管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协助组长开展应急救助活动,组长外出不在岗位时,根据其授权代行指挥职责。 2)在应急救援中,负责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和实施,协调班组力量参与抢险和救援以及现场维护工作。 4)负责组织应急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5)组织编制和完善小车班的处理应急事件工作的预案。 6)发现应急事件第一时间上报组长,并听从指示。 3.2.3.成员职责 1)清理通道,疏散人员,减少伤亡。 2)负责应急事件现场的灭火、抢救和救援等紧急处置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为了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处理好公司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的规定,制定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 车辆交通事故以车祸最为常见,如行人、自行车被机动车撞伤,汽车翻车伤及车内人员受伤等。严重的车祸可导致人员作伤亡,伤情以颅脑外伤、脊椎骨折、胸部损伤为主,多发骨折,同时伴有烧伤等复合伤。其死亡的主要原因为头部损伤,严重的复合伤和碾压伤。 2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先、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强化抢险意识和大局观念,服从指挥,各尽其责,保证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进行。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本项目的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项目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反应组织机

构,工程施工队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二级反应组织机构。项目部一级反应组织机构领导小组人员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组织机构图

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并安排有关人员24小时值班。 项目部设置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明确人员组成及职责。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一级反应组织机构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的法规、法令、决议,制定本项目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安全防范制度,负责车辆交通事故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2)制定预防事故发生措施和救援方案,检查应急准备和各项决策落实情况; (3)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机构进行联络; (4)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5)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现场的应急反应组织; 3.2.2 项目部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及职责 (1)事故调查组: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制订和组织实施对重大隐患整治计划,组织制订安全生产的规划,认真检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 编制目的及依据 1.1目的 整合资源、提升救援能力,使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有程序、有步骤,快速、高效、安全地开展,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把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实现救灾、减灾目的。交通意外伤害事故是现代社会生活中最常见、最频繁的事故,为能在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降低损失和危害程度,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1.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 2 组织机构 结合我部实际情况,组建交通事故应急小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由巨勇任办公室主任。各经理部另设现场控制小组、救援小组、调查小组、善后小组。 3 应急职责 1 组长职责 1)决定发生过程、指挥、协调应急行动,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 2)采取措施,以最大限度的保证现场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指示设施设备的部分停工; 3)在施工现场内实行交通制度,决定应急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在事故调查清楚并定性的条件下,宣布紧急状态的结束,尽快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5)负责上报事故有关情况。 2 应急小组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求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2)负责危险源的确定及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组长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3救援小组 1)一旦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应在12小时内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和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2)协调有关部门的救援行动,及时报告救援进展情况。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引导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3)调集抢险器材、设备、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保障系统各组织人员必须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资的供应。 4)确保人员的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与救援无关人员撤离到指定的安全地带。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信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4 现场控制小组职责 1)主要是保护事故现场,在抢救伤员须移动现场时必须设立标记,并迅速报告事故处理机关,确保伤员得到有效救治和事故调查取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2)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小组提供技术方案,指导抢险组实施应急预案和措施,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救援信息。 3)设置事故现场的警戒线,维持治安秩序;引导抢救人员及车辆的进入;保持救援通道的通畅;保护事故现场,避免闲杂人围观。 4)在外部救援未到达前,对受伤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对受伤人员作简易的抢救和包扎,及时协助外部机构转移重伤人员送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使受伤者优先得到救援。

交通事故骑车人的案例分析

交通事故骑车人的案例分析 【案情】 2005年8月,原告白某骑电动自行车与被告石家庄市某运输 有限责任公司雇用的司机黎某驾驶的该公司所有的货车在某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受伤,电动自行车损坏。该地公安局交通支队认定原告白某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原告白某就损害赔偿额问题多次与该运输公司交涉,对方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为依据主张不负责任。白某无奈将运输公司告上法院,请求判令运输公司赔偿各项损失18,000余元,并要求第三人即为该 公司承保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5万元范围之内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作为格式合同的提供者,在《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之后、生效之前,有义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保险合同的条款作出符合法律要求的调整,以适应新法的实施,减少对合同条款理解上的分歧及履行过程中导致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后果。判决被告运输公司赔偿原告白某各项损失合计1.6万余元;第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某分公司在被告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5万元内承担上述费用的保险责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直接给付于原告白某。 上述判决作出后,原、被告以及第三人均未对该判决提出上诉,第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已经按照该判决的要求将赔偿款全额交至法院,由法院代为转交给白某。【案例分析】 本案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肇事车辆还在商业性机

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按照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通常规定,机动车的合法驾驶人只有在对交通事故负有责任时,保险公司才在承保的责任限额内履行对受害人的赔付义务,所以是确定当事人责任在先,保险赔付在后。这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相反,该法的规定是保险赔付在先,在赔付限额之上仍有不足的,按照法律规定的归责原则确定赔偿主体。 本案中白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电动车受损,对方机动车参加了商业性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若按照该保险条款的规定,只有机动车对被害人的损害负有责任时保险公司才予以赔付,但是根据保监发[2004]39号通知的规定,“各财产保险公司暂时按照各地现行做法,采用公司现有三者险条款来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强制三者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所以保险公司应当首先在责任限额内赔付白某所受损害,因此法院判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在被告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5万元内承担白某损失的保险责任,而无论承保机动车是否有责任。这样,承担全部交通事故责任的白某仍能够从被告的保险公司处获得自己的全部交通事故损失1.6万元。不仅非机动车方负全责时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非机动车方的交通事故损失,即使交通事故责任难以认定,保险公司也不得拒绝先行赔付非机动车和行人方的义务。 【律师提示】 在机动车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之前,各财产保险公司应暂时按照各地现行做法,采用公司现有三者险条款来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强制三者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浅谈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 发布日期:2010-08-10 作者:李书华律师 随着道路交通网络建设的发展,人们购买车辆数量的增多,使得交通运输日渐繁忙。由于一些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违章驾驶,因而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逐年递增,由此而引起的涉及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也随之上升。在审判实践中,交通事故的发生对受害者本人及其亲属都可能会带来精神伤害,而当事人在起诉时都有可能附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给人民法院的审理增加了一定的难度。要正确处理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作为法律裁判者的人民法院,应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宣传教育群众,化解矛盾,消除和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的角度,更好地发挥公正司法的职能作用。 第一、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该条规定是对于侵害公民人格权的行为,侵权人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首创,受保护的人格权利之中亦包括生命健康权。对于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于2001年2月20日下发的《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意见》第19条规定,因交通事故致人伤残或者死亡、造成怀孕妇女流产的,当事人据此可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在2001年3月10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第四条规定:“因侵权致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永久灭失或者毁损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可见,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能够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应限于因侵害人侵权致人身伤残(不包括达不到评残标准的轻微损伤)、死亡、妇女流产及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受灭失或毁损。受害人据此而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 第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 交通事故责任人是否需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应以其承担何种事故责任来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另第四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定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其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人民法院依此规定处理案件时,在双方当事人均未能举证的情况下,往往只能适用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的公平原则作出判决,即由双方当事人平均分担事故损失的责任,笔者谓之为“公平责任”,故交通事故责任可分五种责任。然而,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承担侵权民事责任是以存在过错行为为适用要件的。如《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道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目录 _Toc395606722 1目的 (1) 2危险源辨识及危险性分析 (1) 3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 4车辆交通事故预防措施 (2) 5信息报告与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2) 6善后处理 (3) 7应急物资 (4) 8通信联络 (4)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为提高济铁路客运专线项目经理部四分部(辛集制梁场)(以下简称“梁场”)发生车辆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机制,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员工生命安全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危险源辨识及危险性分析 本工程在建设期间,涉及各类机动车辆(如汽车吊、自卸车、混凝土搅拌车、小车和各类拖运材料的车辆)较多,如遇路况差、道路、场地狭窄、行驶路线更换,特别是自卸车辆,有的车况不良、超载,规定的行驶路线车辆流量大,通过红绿灯路口时车速过快等,发生交通事故几率高,衍生事故损失大。因此,车辆交通安全是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应从司机的准入、教育和考核出发,加强车辆和道路监管,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3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抢救人员优先的基本原则; 2)反应快捷、措施有力、控制事故扩大优先的原则。 3.2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与《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预案》相同 3.3 应急救援组织 与《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预案》相同

4车辆交通事故预防措施 (1)把司机进场准入关,司机须持有与其驾驶车型相符的合格驾驶证。 (2)行驶车辆车牌、行驶证和年度检验合格证齐全、有效。 (3)每日出车前检查车辆的转向装置、刹车装置、信号灯具、喇叭和轮胎等,保持车况良好,禁带“病”车辆上路。 (4)场施工路段设置限速牌,急转弯或作业人员密集区域设减速标志和警示标志。 (5)格遵守交通规则,禁违规驾驶、超速、超载行驶。 (6)场施工道路须平整、通畅,减少急转弯,道路须由专人维护,及时清理车辆泄漏的物料,路面经常洒水,减少扬尘。 (7)超长、超宽的物件运输,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制定专项运输案。 5信息报告与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5.1信息报告 与《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预案》相同。 5.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员或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本单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长和拨打122报警请求救援;如有人员受到伤害,还应立即拨打急救“120”寻求医疗救护。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预案,组织力量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 (3)事先到达事故现场的责任小组应立即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近年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2009年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一、专业运输车辆交通违法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1、大型客车超员行驶造成交通事故 案件经过: 2009年1月6日8时20分许,王某驾驶天津牌照大型客车,沿新华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承德道交口时,遇张某骑自行车沿承德道由西向东行驶,王某因车上载人过多,造成制动失效,所驾驶大客汽车前部与张某骑的自行车左侧接触,造成张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2009年2月26日17时55分许,蓟县驾驶人林某超员驾驶大客车,沿蓟县北外环由西向东行驶至营坊桥处发生侧翻,造成乘车人张某、王某、李某受伤,朱某、郑某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大客车超员行驶多是出于经济利益的驱使,载客超员会造成车辆过重,制动性能降低,制动距离延长。同时超过车辆限定的载客人数后,乘车人员不能在车辆设定的座位就座,乘客的危险系数增高,且此部分增设的座位不能纳入到乘客保险中,出事故后,乘客伤亡极易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乘车空间狭小使车厢内人员拥挤,发生交通事故时造成的损害也将加大。 交警提示: 客运公司、客车司机不能只顾经济利益不顾交通安全,要时刻将自身、乘客与他人的交通安全摆在首位,一定要按照客车核定载客人数承载,不得超载,更不能为了超员行驶私自拆改座位、增设座位。乘车人为了自身安全和权益,应主动拒绝乘坐超员行驶的车辆,并有义务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超员运营的行为。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和减少液化天然气在车辆贮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及公司工作生产范围内的物体打击、触电、食物中毒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机构,保障在应急情况下高效、有序地完成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名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相关要求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公司办公生活区域内以及贮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液化天然气泄漏、火灾、爆炸、中毒及车辆道路交通事故,以及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任何重大紧急情况、出现重大自

然灾害情况的应急处理。 1.4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力量。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运输分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下属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运用科学技术手段,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处置技术和水平,增强应急处置方案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上。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应对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工作准备。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联运机制。将日常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做到常备不懈。 1.5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企业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响应原则、应急处理程序。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较具体、简单,具有针对性。 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运输分公司为危险化学品专业道路运输企业。 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两大部分组合而成。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基本原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车间实际,及时、稳妥地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做到事故事实清楚,责任认定准确,善后处理得当。 二、组织分工 为健全车辆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指挥机构,成立“车辆交通事故处置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车辆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由工队长任组长,副工队长任副组长,各班组长任成员。 三、处置预案 1、预案的启动 车间所属车辆一经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本预案即正式启动。 2、事故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当地110报警,并向车间主任和段主管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车辆、乘客及驾驶人员的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已经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受伤情况; (4)有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的有关情况; (5)事故性质的初步判断。 3、事故现场应急救援 接到道路交通事故的报告后,车间负责人应立即向段领导报告,并立即赶往事故现场,会同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协助公安交警等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设备、物资和人员,对有关责任人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并做好善后接待安排、联络沟通等后勤保障和协调工作。 4、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车间主任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调查期间,有关人员必须随时接受询问、调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不得擅离职守。

事故调查处理的主要内容: (1)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 (3)分析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建议。 四、有关要求 1、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组织严密,指挥有序,稳妥得当。 2、要及时准确报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为应急救援工作赢得时间,并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控制事态。 3、要加强与公安交巡警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全力配合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4、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及时抢救伤员,注意保护现场。不得隐瞒不报、缓报、谎报事故情况。 5、有关人员在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中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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