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公安部发布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

公安部发布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

公安部发布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
公安部发布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

公安部发布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

文字:[大][中][小]2015-12-15 浏览次数:525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

Qualifications and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for blasting personnel

GA 53—2015

代替GA 53—19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 53—1993《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修改了章节的编排结构;

――修改了爆破作业人员的分类(见第4章,1993年版的1.3);

――修改了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分级(见第5章,1993年版的4.1);

――增加了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条件(见第6章);

――增加了爆破作业人员的岗位设置和职责要求(见第7章);

――修改了爆破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要求(见8.1,1993年版的第4章);

――修改了爆破作业人员的许可证管理及考核要求(见8.2,1993年版的第3章、第5章、第6章);

――增加了爆破作业人员的其他管理要求(见第9章);

――删除了爆破作业人员证件定期复审要求(见1993年版的6.3.1)。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中国工程爆破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正斌、汪旭光、亓希国、张国亮、高荫桐、曲广建、方桂富、王小林、张正忠。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爆破作业人员的分类、分级、资格条件、岗位设置和职责要求以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和日常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初级/D D级及以下爆破作业项目

注1:表中作业范围的A级、B级、C级、D级为GB 6722—2014中规定爆破工程的相应级别。

注2: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资格条件见6.2.1。

6 资格条件

6.1 一般要求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一般要求为:

a)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b)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无刑事处罚记录;

d)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

6.2 特殊要求

6.2.1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资格条件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资格条件为:

a)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70周岁;

b)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D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3年以上,或者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1年以上;

c)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C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硕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2年以上,或者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D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3项D 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d)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B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博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2年以上,或者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C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3项C 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e)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A的,应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B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5项B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f)近3年参与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的,未发生爆破作业责任事故。

6.2.2 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资格条件

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资格条件为:

a)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

b)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c)近3年未发生爆破作业责任事故。

7 岗位设置和职责要求

7.1 岗位设置

7.1.1 按照岗位职责分工不同,爆破作业单位应设置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岗位。

7.1.2 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可以兼任。

7.1.3 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不得兼任。

7.2 岗位职责要求

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的岗位职责应符合GA 990的规定。

8 资格管理要求

8.1 培训教育

8.1.1 首次培训

8.1.1.1 初次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参加不少于240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

8.1.1.2 初次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应参加不少于72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

8.1.2 继续教育培训

8.1.2.1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4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

8.1.2.2 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2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

8.1.3 培训组织

8.1.3.1 爆破作业人员首次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应由爆破作业单位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组织。

8.1.3.2 组织爆破作业人员培训的单位应有固定教学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培训师资由省级公安机关认定。

8.1.3.3 爆破作业人员培训应使用统一规范的培训教材,并参照8.2.2.3设置课程和教学内容。

8.1.3.4 组织爆破作业人员培训的单位应建立培训档案,在培训结束后10日内通过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信息系统录入培训人员、时间、地点、师资和内容信息,并向培训人员发放参加培训的证明。

8.2 许可证管理

8.2.1 申请

8.2.1.1 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应向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见附录A)及以下材料:

a)身份证明复印件;

b)申请人符合8.1.2要求的证明,初次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提供符合8.1.1要求的证明;

c)申请人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d)爆破作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

e)爆破作业单位聘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员和退休人员等不能提供c)、d)项材料的,应提供爆破作业单位的聘任协议以及现或原所在单位的同意受聘证明或退休证明。

8.2.1.2 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向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除提交8.2.1.1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符合6.2.1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

a)资历证明,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从事爆破作业的时间、经历和获奖证明等;

b)工作业绩证明,包括主持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的证明、设计文件等。

8.2.2 考核

8.2.2.1 考核组织

8.2.2.1.1 爆破作业人员的考核由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组织,报省级公安机关备案。

8.2.2.1.2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考核专家由公安部认定。

8.2.2.1.3 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考核专家由省级公安机关认定。

8.2.2.2 考核程序

8.2.2.2.1 考核30日前,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告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大纲。

8.2.2.2.2 考核10日前,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组织对申请参加考核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参加考核。

8.2.2.2.3 考核结束10日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告考核结果。

8.2.2.3 考核内容

8.2.2.3.1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a)民用爆炸物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b)爆破安全技术的现状及发展方向;

c)炸药与爆破基本理论;

d)爆破作业安全管理;

e)爆破器材及爆破施工技术;

f)爆破工程地质;

g)爆破设计与施工;

h)爆破安全评估与安全监理。

8.2.2.3.2 爆破员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a)民用爆炸物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b)爆破安全技术;

c)炸药与爆破基本理论;

d)常见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性能、使用条件及安全管理要求;

e)装药、堵塞、网路敷设和起爆等爆破工艺及安全技术要求;

f)爆破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要求;

g)处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的操作程序。

8.2.2.3.3 安全员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a)民用爆炸物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b)爆破安全技术;

c)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d)民用爆炸物品领取、发放和清退安全管理规定;

e)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要求。

8.2.2.3.4 保管员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a)民用爆炸物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b)爆破安全技术;

c)验收、保管、发放和回收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d)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登记规定;

e)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安全要求。

8.2.2.4 考核方式

8.2.2.4.1 爆破作业人员考核方式为理论考核和面试考核。

8.2.2.4.2 理论考核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

8.2.2.4.3 理论考核和面试考核均及格的,考核结果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8.2.2.4.4 爆破作业人员考核成绩、考核结果和考核专家等信息应录入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信息系统。

8.2.3 发放

8.2.3.1 经考核合格的爆破作业人员,自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10日内,由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核发《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8.2.3.2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注:《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式样参见《公安部关于印发民用爆炸物品许可证件及相关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公通字〔2012〕24号)。

8.2.4 换发和补发

8.2.4.1 换发

8.2.4.1.1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8.2.4.1.2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作业人员应在期满前30日内,向原签发公安机关提出换发《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申请,并提交8.2.1.1规定的材料。

8.2.4.1.3 变更工作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应向现工作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出换发《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申请,并提交8.2.1.1规定的材料和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

8.2.4.1.4 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收回原证并换发《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8.2.4.2 补发

8.2.4.2.1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遗失的,应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签发公安机关提出补发《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申请。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补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编号、有效期与原证一致。

8.2.4.2.2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因损毁影响使用的,应向原签发公安机关提出补发《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申请。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进行核实、收回原证后予以补发,补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编号、有效期与原证一致。

8.2.5 撤销、吊销和注销

8.2.5.1 县级及以上地方公安机关应加强对爆破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应书面告知《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签发公安机关。签发公安机关接到书面告知后,应组织复核,对经复核确实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应撤销其《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8.2.5.2 爆破作业人员因故不再从事爆破作业的,由签发公安机关撤销其《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8.2.5.3 爆破作业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实施爆破作业,发生爆破作业责任事故并负有主要责任的,签发公安机关应依法吊销其《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8.2.5.4 爆破作业人员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内未提出换发《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或死亡的,由签发公安机关注销其《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9 日常管理要求

9.1 爆破作业人员不得超出《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上载明的作业类别从事爆破作业。

9.2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得超出其资格等级从事爆破作业。

9.3 爆破作业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爆破作业单位。

9.4 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9.5 初次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实习3个月后,方可独立进行爆破作业。

9.6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技术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除外:

a)同一爆破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b)因非爆破作业单位原因致使爆破工程项目停工超过2个月,经委托单位同意的。

9.7 爆破作业单位不得更换爆破作业项目技术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除外:

a)委托方与爆破作业单位已解除爆破作业合同的;

b)委托方同意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的;

c)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的。

9.8 爆破作业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应书面办理交接手续,并于项目技术负责人变更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爆破作业合同备案的公安机关。属于GA 991规定经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的,还应同时将项目技术负责人变更情况书面报告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

9.9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期间,除9.7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变更工作单位。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式样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式样见表A.1。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22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规范爆破施工和管理工作,确保爆破施工安全,依据国家标准并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爆破施工范围包括:路基土石方爆破(浅眼、深孔、药壶、裸露药包爆破等)、桥涵基坑开挖爆破等一般岩土爆破。大爆破、硐室爆破、拆除爆破等执行相应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既有线路基土石方爆破按《铁路行车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铁十七局集团杭长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项目部二分部所属各架子队、施工班组及其所使用的劳务队。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四条爆破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火工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发放等规章制度,建立相应机构和配置相应人员,对火工品管理的全过程进行认真监督检查,防止出现任何事故。 第五条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六条开始爆破作业前应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火工品购置、运输、使用等手续。 第七条火工品运输、库房设置和管理按《爆破安全规程》要求办理。 第三章露天爆破 第八条严禁利用胶管内的高压风直接吹散尘埃和石屑。 第九条爆破用品使用前应根据规定要求进行质量检验。每炮使用的引线长度,应根据燃烧速度决定;燃烧速度应分批分卷进行试验。引线与雷管的联接,应根据当时所需数量在加工房或指定地点进行;联结时必须使用雷管钳,严禁用牙咬。

爆破作业安全控制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爆破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429-15 爆破作业安全控制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爆破作业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要求,编制爆破设计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爆破作业应根据地形、地质和施工地区环境的具体情况,采取相相应的防护措施。在靠近建筑物、铁路线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事先与车站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确保行车安全,并在危险区域内设立明显标志牌,通行路口设专人防护。 3、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 4、装药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

4、2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 4、3起爆药包应在现场装药临时制作。 4、4导火索的长度应按导火索燃速、各炮位与避炮点距离、点火顺序和避炮道路好坏确定。导火索最短不得小于1.2m。禁止在同一地点使用两种不同燃速的导火索。 4、5同一电爆网络上必须使用同厂、同牌号、同批的电雷管。 4、6装药应在所有炮眼打成以后进行。 4、7装药完毕应检查核对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 5、大雾天、黄昏和夜间不应进行爆破。确需在夜间爆破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6、起爆前应作好下列防护工作: 6、1起爆应由值班人员监督和统一指挥; 6、2警戒区周围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范围:小药量爆破应距离放炮地点200m以外,用药量较多的爆破的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确定;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建设期的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爆破作业施工程序,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炼油项目建设期所有相关单位。 第二章爆破作业管理规定 第四条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第五条爆破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爆破作业前必须持有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的《爆破作业审批表》。 第七条爆破工程,必须严格按照经爆破单位领导人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单项安全技术方案施工。 第八条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押运员)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公安部门发给的有效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第九条每次作业前必须按要求正确填写《爆破作业许可证》。 第十条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全面检查各项施工准备,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使安全管理在思想、组织措施上得到落实。 第三章爆破作业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鞋。 第十二条现场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工具、劳保用品须经常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钻眼工按设计的孔网尺寸进行钻孔,其深度、角度应符合 要求,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第十四条炮孔钻好之后,要进行验孔,对不合格的炮孔要补钻。 第十五条采用药壶爆破法,若要分次扩壶,用硝铵类炸药时,每次 爆破后,应经过15分钟才允许重新装药。 第十六条爆破员按设计的单孔装药量和所用的雷管段数进行装药, 装好药后孔口要用炮泥堵塞密实。 第十七条电爆网路一般采用串联网路,各接头要绝缘处理,网路形 成后要导通,起爆前要将母线短路。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编号:SM-ZD-50694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保证项目和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爆破施工期间无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爆破规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质安防范要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做好爆破施工的全面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爆破工程作业人员的职责 根据爆破作业人员在爆破工作的作用和职责范围, (GB6722-2003)对爆破作业人员分类如下: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作业班组长、安全员、爆破员、工程部现场办技术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和押运员。爆破作业人员应参加培训考试,并经有关部门办法相应类别和作业范围、级别的安全作业证,持证上岗。 (一)爆破工作领导人的责任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 式版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建设期的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爆破作业施工程序,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炼油项目建设期所有相关单位。 第二章爆破作业管理规定 第四条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第五条爆破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爆破作业前必须持有经公安机

关审查批准的《爆破作业审批表》。 第七条爆破工程,必须严格按照经爆破单位领导人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单项安全技术方案施工。 第八条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押运员)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公安部门发给的有效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第九条每次作业前必须按要求正确填写《爆破作业许可证》。 第十条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全面检查各项施工准备,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使安全管理在思想、组织措施上得到落实。

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G3014新疆乌尔禾至阿勒泰高速公路工程WA-3合同段 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乌阿高速3标第四经理部

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一、装载和运输爆破器材 1、所有涉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爆破作业资质。 2、所有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必须为专用车辆,车辆配备可靠的灭火装置,车辆防滑、防震、防静电等各种设施良好。 3、项目指定运输车和装药车,其它车辆不得运输爆破器材。 4、确需其他车辆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由安全环保部对车辆的安全性进行检查,确认达到相关标准后签署使用指令,否则炸药库不得发放任何爆破器材。 5、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由具有《爆破物品运输资格证》的司机驾驶,除押运员和爆破员外,严禁其他人员乘坐。 6、运输爆破器材的汽车,前后必须悬挂或粘贴“危险品”的字样,以引起附近车辆的注意。 7、运输爆破器材车辆不准超载,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箱的边缘,运输雷管不得超过100发。 8、运输爆破器材车辆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9、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时,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 10、装卸爆破器材应由专人负责,严禁摩擦、撞击、抛掷、拖动。雷管与炸药不准在同一地点同时装卸。 11、人工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注意下列事项:

a、有专人负责,炸药和雷管应分开装在两个专用背包内,禁止将爆破器材装在衣兜里。 b、领取爆破器材后,要直接送到运输车辆上,严禁中途乱丢乱放。 c、由多人同时运送爆破器材时,运送人间距应大于20米。 12、装药车必须在车内炸药和其他爆破材料全部清理到爆破器材库,办理了相应的退库手续后,才能进行其他施工作业和保养。 二、爆破器材的储存与保管 1、存放爆破器材库房要求: a、灭火装置必须随时保持状态良好,数量充足。; b、照明采用防爆照明装置,线路必须采用专用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伏。 c、库房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 d、库房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库额。 2、爆破器材入库,必须由保管员确认,由专人、专车将爆破器材运输至爆破器材库50米外,爆破器材以人工背运的方式入库。保管员在没有确认的状态下,库管员禁止接收。 3、爆破器材入库时,库管员必须逐一核对器材的数量、规格、编号。若有异常,立即停止接收,通知安全环保部进行处理。 4、爆破器材入库,必须按照手持机入库程序进行。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细则示范文本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细则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细则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我经理部施工南宁英华大桥全长l017.763m,其中锚 定基础大,基底半径为57米,基坑深22米到30米,锚 碇开挖量大,工期紧,环境复杂;为露天爆破,施工周围 紧邻半岛卓立小学,半岛荔园小区,警戒面广难度大;为 杜绝爆破安全事故,保证爆破施工高效、安全地顺利进 行,特制定本细则。 1 基本原则 凡从事爆破作业的民爆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 及其他有关爆炸安全条例、法规,必须建立、健全民用爆 炸物品的管理和使用制度。从事爆破工作的广西桂大爆破 工程有限公司对爆破的质量和安全负全部责任。

2 一般规定 2.1 露天和其他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安全专项方案或爆破说明书进行。 2.2 爆炸物品的领用必须严格按照《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程序办理手续,方可领取,严禁个人单独到炸药库领取爆炸物品。 2.3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工作。 a.有边坡开裂或边坡滑落危险; b.支护规格与支护方案的规定有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护损坏; c.通道不安全或通道堵塞; d. 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e.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 f.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

现场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爆破作业施工现场安全制度 (1)、现场施工涉爆作业人员 凡属工程现场施工负责人,准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统称涉爆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不佩系安全带不准从事悬岩作业。 3)、不准穿拖鞋、高跟硬底鞋进行施工作业。 4)、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5)、不准在炮区内玩火抽烟。 6)、不准将带电产品及未关闭的手机带入禁区内。 7)、不准将非施工人员带入禁区参观戏耍。 8)、不准赤臂、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9)、不准有私愤情绪进入禁区从事施工作业。 10)、不准在休息时座在炸材箱包上玩耍。 凡涉爆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人员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二次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待工整顿,造成损失者后果自负并追究其责任。 (2)、爆破作业人员: 凡在施工现场管理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段(班)长、爆破员、爆破器材库主任、爆破器材管理员和爆破器材试验员、统称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按《爆破规程》职责要求自己,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七严禁”。

1)、严禁爆破作业人员持无效证件或无证上岗从事爆破作业。 2)、严禁爆破作业人员,穿戴化纤服装和带电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3)、严禁将爆破器材乱扔、乱放在炮区内,装药爆破员必须备背雷管保存箱(包)。 4)、严禁涉爆人员私自将爆破器材带出工区,否则属盗窃行为。 5)、严禁爆破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在夜间、雷雨天、大雾天以及未消除不安全隐患实施爆破作业。 6)、严禁爆破员在装药时,未清除散杂电源线,配电盘以及跟近打孔作业人员20M内装药。 7)、严禁在使用爆炸物品过程中,将爆破器材散浇和丢失在施工现场,认真做好爆炸物品的领退工作。 凡爆破作业人员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员发现一次罚款1000-2000元,二次罚款2000-4000元,并待工整顿,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赔偿经济损失并上报公司或取消爆破施工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爆破作业施工现场安全员 凡在施工现场负责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爆破规程》和安全员职责严格要求自己,还必须执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实行“四严格”。 1)、严格服从公司安全管理,并执行管理细则,实施任务。协助公司与现场施工负责人搞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把好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第一关,把隐患降到最低点。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细则(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细则(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细则(最新版) 我经理部施工南宁英华大桥全长l017.763m,其中锚定基础大,基底半径为57米,基坑深22米到30米,锚碇开挖量大,工期紧,环境复杂;为露天爆破,施工周围紧邻半岛卓立小学,半岛荔园小区,警戒面广难度大;为杜绝爆破安全事故,保证爆破施工高效、安全地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1基本原则 凡从事爆破作业的民爆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及其他有关爆炸安全条例、法规,必须建立、健全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和使用制度。从事爆破工作的广西桂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对爆破的质量和安全负全部责任。 2一般规定 2.1露天和其他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安全专项方案或爆破说

明书进行。 2.2爆炸物品的领用必须严格按照《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程序办理手续,方可领取,严禁个人单独到炸药库领取爆炸物品。 2.3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工作。 a.有边坡开裂或边坡滑落危险; b.支护规格与支护方案的规定有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护损坏; c.通道不安全或通道堵塞; d.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e.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 f.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 g.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 h.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i.未严格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2.3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或爆破作业的人员穿化纤衣服,进入爆破区必须关闭手机、传呼机,电子打火机不得带入爆破区。 2.4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爆破。需在夜间进行爆破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施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五项规定: 1.有专(兼)职安全监督员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 一、由持有《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作业; 二、在危险区域边界设置岗哨和标志; 三、爆破前必须有信号,危险区内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四、必须在爆破后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五、必须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操作规程; 六、爆破器材的组装、加工等危险性作业必须在专门场所进行,严格在放炮现场库房内进行; 七、领用爆破器材不得超过当班用量,所需爆破器材由安全监督员或专门负责人和爆破员共同核定填写领料单,并共同签字后交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凭此签字的领料单到保管员处领料,剩余爆破器材,经核实并由领料人签字后退回仓库,不得带回家中或随便存放在别处; 八、保管好爆破现场的爆破器材,严防被盗丢失,严禁赠送、转卖、转借爆破器材,严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炸兽; 九、严禁在接触爆破器材时吸烟、用火。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十、必须持有劳动部门培训考核有效的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十一、爆破物品由专领、专用、专保管,在领用时,应对不同批号的导火线、雷管、作试验,检查是否失效或潮湿,导火线每卷至少试燃一米,雷管每盒至少试炸一个,领出后应存放在专用的木箱内,上好锁,做好记录; 十二、切割导火线或导火索,必须用锋利的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少于1.2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十三、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新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有专人妥善保管; 十四、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十五、放炮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同意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车辆等全

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编号:SM-ZD-23045 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 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一、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起点桩号K126+735,终点桩号K134+600,起点在油车后附近接LQA2合同段,终点在查田镇下芋村附近下芋大桥后接LQA4合同段,全长7.865Km,行政区属龙泉市查田镇管辖。本合同段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批复意见执行,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100km/h,路基宽26m。工程主要爆破工作内容为路基石方爆破10万m3,隧道爆破1912m。本工程沿线出露的地层主要为元古界八都群和龙泉群地层、中生界侏罗纪地层、侵入岩体及第四纪地层。 二、现场爆破流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申报审批 1、项目部下属各作业班组应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每月申报炸药计划用量、毫秒雷管段数等。项目部安全科汇总统计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精编版)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 爆破工作负责人、参加爆破作业人员、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器材库主任、爆破班(组)长等, 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门的爆破安全技术培训, 熟悉爆破器材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则, 并经考试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二、爆破作业必须做到安全生产, 操作中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三、进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摩擦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 四、人工打炮眼时, 打眼人必须思想集中, 不得东张西望, 聊天说笑, 举锤人立脚处必须稳固, 并应站在掌钎人的侧面, 严禁对面打锤。掌钎人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 五、修整高压管路、抽换炮钎、移动或整修凿岩机及清洁水箱加水等工作, 均应将有关的风水阀关闭后进行。严禁利用胶管内高压风直接吹散尘埃和石屑。 六、爆破用品使用前应根据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质量检验。每炮使用的引线长度应根据燃烧速度决定;燃烧速度应分批分卷进行试验。引线与雷管的连接, 应根据当时所需数量在加工房或指定地点进行;连接时必须使用雷管钳, 严禁用牙咬。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爆破作业安全管理,杜绝爆破安 全事故发生,保证承建工程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爆破管理 第二条从事爆破作业必须申请获得承建工程项目所在 地公安机关的许可。 第三条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根据承建项目的实际情况,成立爆破作业管理机构,负责工程爆破作业的管理、 协调工作。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爆破作业安全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须配备爆破作业技术人员。必须经公安 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并报工程业主、监理备案。 第五条从事爆破作业的项目应根据国家、地方相关要 求制定本单位爆破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爆破安全作业规程,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按作业规定严格执行。 第六条严格按审批爆破设计和爆破说明书从事爆破作业。爆破设计和爆破说明书及爆破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 单位总工程师或有爆破资质的技术人员及单位管理部门批 准后,呈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第七条实行爆破作业审批制度。各类爆破作业必须提前经单位审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 第八条爆破作业由项目所属地方民爆公司承担的,应签订安 全协议并在当地公安机关、业主、监理备案。项目部应做好监管工作。 第三章爆破作业 第九条露天爆破作业面警示标志的设置:应提前在进行爆破作业的区域,设置警示旗。以此告示作业区周围的人员,作好爆破前撤离准备。 第十条洞挖爆破作业时,在洞口和其它部位应设警戒和标志,防止其他人员误入爆破作业区。 第十一条露天爆破作业和洞挖爆破作业不得同一时间起爆。洞挖进(出)洞口爆破作业进尺 20m 以内,按露天爆破规定实施。 第十二条在爆破作业期间,爆破作业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装药、连网、警戒到位情况。 第十三条钻孔、装药、起爆、警戒: (一)钻孔作业严禁打残孔,洞室内打底孔时必须将水抽干,见到岩石面后方可钻孔。 (二)爆破作业面在钻孔、清孔、验孔等工序完成及

【部门规章】公安部令(国务院公报)---25122017

【部门规章】公安部令(国务院公报)---25122017 公安部令

全部门报告。 第四条爆破器材场内装卸与运输 1、场内运输指爆破器材仓库至爆破点之间的运输线路。 2、场内运输可选用人工担抬或安全可靠的柴油车运输,车箱应应严密并能上锁,箱内无杂物,车厢金属部分用木板衬垫。每次出车前应检查车辆各安全装置和车箱门锁,并确保完好;驾驶员必须持证相应合规证件并遵规驾驶,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途中不停留。 3、原则上,雷管、炸药应分人担抬或分车运输,当同车运输时应用木箱分别装箱,箱体之间分隔并固定于车箱两侧。 4、运输过程中驾驶人员、指定爆破员、押运员不得穿化纤类服装,不得使用手机等无线设备,不得携带火种。 5、装卸应轻拿、轻放,双手提运、不得抛掷;开箱不得使用小刀等铁器。 6、运输过程中如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由押运员向项目安全部门报告。 7、运输过程中发现破器材遗失由押运员立即向项目安全部门报告。 第三章爆破器材的使用管理

机动车安检授权签字人常识摘要

1 / 7 授权签字是机动车安检机构中的重要岗位之一。从事授权签字人员的能力,应该与其职责相适应。从我省目前情况来看,在这方面尚有一些不足的短板。为此,根据平时的工作经验积累,粗成此文,以期与授权签字人共同温习工作中需要掌握的一些要点。鉴于笔者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积累和实际业务能力所限,文中会有诸多不足甚至错误,望同业人士给于指正。 一、资质要求(两条要求、七条标准) 学历是接受高等教育程度的证明,代表了对专业知识了解的广度和进行专业深度探索的自我学习能力。有了这样的正规学习经历,其能力对提高机动车安检业务质量的是有保障的。 我省目前部分安检机构中的授权签字人,尚不具有“机动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建议有条件的可利用协会提供网络教育平台,努力提高自身的学习能力以适应机动车安检业务的需要。 也有不少机动车安检从业人员虽然专业不对口、甚至学历较低的,但却学习认真刻苦努力,已经具备了能满足需要的实际工作能力。笔者认为:拥有规定学历应予以重视,但更应重视的是对签字人实际工作能力的考核。某机构的一名签字人,文科专科学历。考核交谈过程中,该人对安检业务知识了解程度出乎我的预料。所以说,具备真实的签字工作能力才是最重要的,也签字岗位从业人员的努力方向。

2 / 7 机动车安检机构大多属于民营企业。很多地区政府均出台对于民营企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优惠政策,因此,申领对口专业领域的工程师、技师职称证明也是满足签字人资格要求的一条捷径。●相关法律摘录

3/ 7 ●主要规章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质监总[2015]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 [2015]50号附件9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质监检联[2015]438号附件 ●主要标准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2186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GA801-2014《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 GA802-2014《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 二、签字工作方法 GB21861-2014之第7章“检验结果处置”中,关于签字方法的表述是很详尽的。作为机动车安检授权签字岗位的从业人员应熟记于心。 下面一起探讨其中的几个要点: 1、检验结果 “检验结果”是由三份材料组成:《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在概念上不要同“检验报告”相混淆。检验结果存档时的装订,也应该按上面提到的顺序进行。向社会出具的只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其他两份如无特殊原因不必提供。 2、签注方法 无论是签注检验结论还是签名,笔者认为从司法鉴定角度出发,亲笔书写为好。对规避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有益处。 3、审核要旨 GB21861-2014之7.1中逐项确认检验结果的表述修辞十分精确。应该仔细体会其中“逐项”二字的含义。既然是“逐项”,就要切忌“一目十行”,因疏忽而漏掉一些重要信息。(后面再介绍)

隧道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832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隧道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隧道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隧道爆破作业行为,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依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公安部门有关规章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揭博高速T4标项目部隧道爆破作业。 第二章爆破器材的管理 第三条爆破器材领用 1、作业班组指定爆破员先向项目部分管安全副经理申请爆破器材,并办理领用手续。 2、爆破员与押运员持批准的领用单向炸药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方案

XX项目道路改造工程X标段 石方爆破施工安全措施 审批 审核 编制 XX项目道路改造工程X标段项目部 年月日

XX道路工程石方爆破施工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贵阳市XX路X标段道路改造中,需对设计范围内的 边坡、沟槽、路基中出露的岩石进行控制爆破,边坡 控制在30%,施工中必须确保安全和进度。 1、爆区环境:东面与X路相接,0m;南面:与Y 标相接,0m;西面:与M房相距X米;北面: 与X房最近处相距X米。 2、爆区工程地质情况:该路段岩石由泥岩夹少量泥 沙岩组成,泥晶结构,多为薄~中厚层岩体,呈强 ~中风化,节理裂隙发育,地下水埋藏较深,无岩 溶发育。 二、爆破安全技术要求: 1、严格控制爆破施工中的震动危害范围,杜绝单孔 装药量过大。 2、严格限制爆破产生的飞石距离,加强炮位安全措 施,预防飞石飞入河中或超过安全警戒线。 3、严格控制爆后产生的松石滚下山体对原道路上的 电缆管线或周边房屋造成危害。 4、加强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 三、具体安全技术措施: 1、爆破震动危害控制措施:

(1)、本爆区最大单响药量限制计算: 根据本工程周围环境特点,依照《爆破安全规程》有 关爆破震动的规定,确定对节理发育的边坡最大允许 震速不大于20cm/s,对周边房屋的震速不超过3cm/s。采用公式Qmax=R1/m(V/K)1/m kg计算。 其中:Qmax——炸药量,齐发爆破为总药量,微差爆 破为最大一段的药量,kg. R____爆破震动安全允许距离,m. V____周边应保护房屋震动安全允许速度,cm/s; K、α——与爆破点至计算保护对象间的地形、 地质条件有关的系数和衰减指数,本工程取K=150,α=1.8 m----药量指数,一般取1/3; 经计算,当R=2m时Qmax=0.012kg 当R=10m时Qmax=1.47kg 当R=30m时Qmax=39.69kg 以上计算结果结合现场情况分析,当距爆区边界线2m 外的有房屋需要保护时,每次钻孔深度不得超过0.5m。当R=10m时,分层作业高度可达 2.5m。 所以,为控制本爆区对周边产生的震动危害,特限制 该区域内所有爆孔最大允许装药量Q=1.5kg。 (2)爆区内施工方案及布孔参数的控制: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3119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建设期的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爆破作业施工程序,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炼油项目建设期所有相关单位。 第二章爆破作业管理规定 第四条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第五条爆破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爆破作业前必须持有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的《爆破作业审批表》。 第七条爆破工程,必须严格按照经爆破单位领导人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单项安全技术方案施工。 第八条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押运员)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公安部门发给的有效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第九条每次作业前必须按要求正确填写《爆破作业许可证》。 第十条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全面检查各项施工准备,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使安全管理在思想、组织措施上得到落实。 第三章爆破作业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鞋。

交通管理新规定100问公安部令123号和124号

交通管理新规定100问公安部令123号和124号 一百问 公安部交通治理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目录 ☆驾驶证申请☆........................................... - 5 - 1. 申请驾驶证对申请人年龄有什么具体要求? ...................................................................... - 5 - 2. 申请人有吸食或注射毒品行为的能否申请驾驶证? .......................................................... - 5 - 3. 哪种违法犯罪行为将被终身禁驾? ...................................................................................... - 6 - 4. 因饮酒后或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能否重新申请? .......................................................... - 6 - 5. 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有什么限制条件? ...................................................................... - 6 - 6. 初次申请驾驶证能够申请哪几种车型? .............................................................................. - 7 - 7. 持军队、武警驾驶证如何样换领地点驾驶证? .................................................................. - 7 - 8. 持境外的驾驶证如何样换领我国驾驶证? .......................................................................... - 8 - ☆驾驶人考试☆........................................... - 9 - 9.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有什么要紧变化? .................................................................................. - 9 - 10. 科目一考试具体有什么变化? ............................................................................................ - 10 - 11. 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有哪些变化? ............................................................................ - 10 - 12. 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内容有什么变化? ............................................................................ - 11 - 13. 科目三考试内容有什么变化? ............................................................................................ - 12 - 14. 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对里程有什么具体要求? ............................................ - 12 - 15.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期限有什么变化? ............................................................................ - 13 - 16. 学员预约考试次数有什么新规定? .................................................................................... - 13 - 17. 123号令实施前差不多预约的考试次数是否运算? ......................................................... - 14 - 18. 学员预约考试的方式有什么变化? .................................................................................... - 14 - 19. 123号令实施前已报名但未完成考试的学员按什么标准考试? ..................................... - 15 - 20. 考试合格后什么时刻能够领到驾驶证? ............................................................................ - 15 - 21. 严格驾驶人考试责任追究方面有什么具体规定? ............................................................ - 15 - 22. 严格对驾校培训工作的监督有哪些规定? ........................................................................ - 16 - ☆驾驶证使用☆.......................................... - 17 - 23. 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有哪些规定? ........................................................................ - 17 - 24. 对小型汽车、摩托车等驾驶人审验有哪些规定? ............................................................ - 17 - 25. 对驾驶人审验有哪些内容? ................................................................................................ - 18 - 26. 驾驶证转入换证时已审验的,记分周期终止后是否还需要再审验? ............................ - 18 - 27.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123号令实施前的记分是否作为参加审验的依据?................. - 19 - 28.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时是否提交躯体条件证明? ............................................ - 19 - 29. 办理哪些驾驶证业务需要提交躯体条件证明? ................................................................ - 19 - 30. 持有境外、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换证的,是否纳入实习期治理? ............................ - 20 - 31. 实习期治理有哪些新规定? ................................................................................................ - 20 - 32. 新的实习期治理规定如何执行? ........................................................................................ - 21 -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