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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1 总则

1.0.1 为保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简称系统)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1.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准工作状态condition of prepare operating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备性能及使用条件符合有关技术要求,发生火灾时,能立即动作、喷水灭火的状态。

2.0.2 系统组件system components

组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报警阀、水力警铃、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专用产品的统称。

2.0.3 监测及报警控制装置equipments for supervisery and alarm control services

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某些部位进行监控并能发出控制信号和报警信号的装置。

2.0.4 稳压泵pressure maintenance pumps

能使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压力保持在设计工作压力范围内的一种专用水泵。

2.0.5 喷头防护罩sprinkler guards and shields

保护喷头在使用中免遭机械性损伤,但不影响喷头动作、喷水灭火性能的一种专用罩。

2.0.6 水压气动冲洗methods of hydropneumatic flushing

采用专用设备形成的压缩空气驱动一定量的水,使其从配水支管末端反向地朝配水管流动,将堵塞物从配水干管底部出口处冲洗出去的方法。

2.0.7 末端试水装置end water-test equipments

安装在系统管网或分区管网的末端,检验系统供水压力、流量、报警或联动功能的装置。

3 施工准备

3.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应由通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经审核批准的施工队

伍承担。

3.0.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3.0.2.1 设备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安装图等施工图及有关技术文件应齐全;

3.0.2.2 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3.0.2.3 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应能保证正常施工;

3.0.2.4 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应满足施工要求,并应保证连续施工。

3.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采用的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进行现场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3.0.3.1 系统组件、管件及其设备、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

3.0.3.2 喷头、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主要系统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3.0.4 管材、管件应进行现场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3.0.

4.1 表面应无裂纹、缩孔、夹渣、折迭和重皮;

3.0.

4.2 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

3.0.

4.3 镀锌钢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蚀等现象;

3.0.

4.4 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应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3.0.

4.5 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整、无损伤。

3.0.5 喷头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3.0.5.1 喷头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3.0.5.2 喷头的商标、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制造厂及生产年月等标志应齐全;

3.0.5.3 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3.0.5.4 喷头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的现象;

3.0.5.5 闭式喷头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并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试验数量宜从每批中抽查1%,但不得少于5只,试验压力应为3.0MPa;试验时间不得少于3min。当有两只及以上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该批喷头。当仅有一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但不得少于10只。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亦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3.0.6 阀门及其附件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3.0.6.1 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3.0.6.2 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3.0.6.3 报警阀除应有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外,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3.0.6.4 报警阀和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

3.0.6.5 水力警铃的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

3.0.6.6 报警阀应逐个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试验时间应为5min。阀瓣处应无渗漏。

3.0.7 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及水位、气压、阀门限位等自动监测装置应有清晰的铭牌、

安全操作指示标志和产品说明书;水流指示器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安装前应逐个进行主要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 供水设施安装与施工

4.1 一般规定

4.1.1 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消防水泵接合

器等供水设施及其附属管道的安装,应清除其内部污垢和杂物。安装中断时,其敞口处应封闭。

4.1.2 供水设施安装时,其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4.2 消防水泵和稳压泵安装

4.2.1 消防水泵、稳压泵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4.2.2 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4.2.3 当设计无要求时,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安装止回阀和压力表,并宜安装检查和试水用的放水阀门;消防水泵泵组的总出水管上还应安装压力表和泄压阀;安装压力表时应加设缓冲装置。压力表和缓冲装置之间应安装旋塞;压力表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2~2.5倍。

4.2.4 吸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2.4.1 吸水管上的控制阀应在消防水泵固定基础上之后再进行安装,其直径不应小于消防水泵吸水口直径,且不应采用蝶阀;

4.2.4.2 当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池位于独立的两个基础上且相互为刚性连接时,吸水管上应加设柔性连接管;

4.2.4.3 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襄和漏气现象。

4.3 消防水箱安装和消防水池施工

4.3.1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施工和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4.3.2 消防水箱的容积、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时,消防水箱间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是1.0m;钢板消防水箱四周应设检修通道,其宽度不小于0.7m;消防水箱顶部到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得小于0.6m。

4.3.3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溢流管、泄水管不得与生产或生活用水的排水系统直接相连。

4.3.4 管道穿过钢筋混凝土消防水箱或消防水池时,应加设防水套管;对有振动的管道尚应加设柔性接头。进水管和出水管的接头与钢板消防水箱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处应做防锈处理。

4.4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安装

4.4.1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压罐,其容积、气压、水位及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4.4.2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上的安全阀、压力表、泄水管、水位指示器等的安装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4.4.3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安装位置、进水管及出水管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时其四周应设检修通道,其宽度不应小于0.7m,消防气压给水设备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4.5 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

4.5.1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组装应按接口、本体、联接管、止回阀、安全阀、放空管、控制阀的顺序进行。止回阀的安装方向应使消防用水能从消防水泵接合器进入系统。

4.5.2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5.2.1 应安装在便于消防车接近的人行道或非机动车行驶地段;

4.5.2.2 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应采用铸有"消防水泵接合器"标志的铸铁井盖,并在附近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固定标志;

4.5.2.3 地上消防水泵合器应设置与消火栓区别的固定标志;

4.5.2.4 墙壁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其安装高度宜为1.1m;与墙面上的门、窗、孔、洞的净距离不应小于2.0m且不应安装在玻璃幕墙下方。

4.5.3 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使进水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大于0.4m,且不应小于井盖的半径。

4.5.4 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井的砌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4.5.4.1 在最高地下水位以上的地方设置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井时,其井壁宜采用Mu7.5级砖、M5.0级水泥砂浆砌筑;

4.5.4.2 在最高地下水位以下的地方设置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井时,其井壁宜采用Mu7.5级砖、Mu7.5级水泥砂浆砌筑,且井壁内、外表面应采用1:2水泥砂浆抹面,并应掺有防水剂,其抹面的厚度不应小于20mm,抹面高度应高出最高地下水位250mm。当管道穿过井壁时,管道与井壁间的间隙宜采用粘土填塞密实,并应采用M7.5级水泥砂浆抹面,抹面厚度不应小于50mm。

5 管网及系统组件安装

5.1 管网安装

5.1.1 管网安装前应校直管子,并应清除管子内部的杂物;安装时应随时清除已安装管道内部的杂物。

5.1.2 在具腐蚀性的场所安装管网前,应按设计要求对管子、管件等进行防腐处理。

5.1.3 管网安装,当管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时,应采用螺纹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100mm时,可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连接后,均不得减小管道的通水横断面面积。

5.1.4 螺纹连接连接符合下列要求:

5.1.4.1 管子宜采用机械切割,切割面不得有飞边、毛刺;管子螺纹密封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基本尺寸要求》、《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管路旋入端螺纹尺寸系列》的有关规定;

5.1.4.2 当管道变径时,宜采用异径接头;在管道弯头处不得采用补芯;当需要采用补芯时,三通上可用1个,四通上不应超过2个;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道不宜采用活接头;

5.1.4.3 螺纹连接的密封填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料挤入管道内;连接后,应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

5.1.5 焊接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5.1.6 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5.1.6的规定。

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的最小距离表5.1.6

5.1.7 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1.7.1 管道应固定牢固;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表5.1.7的规定;

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表5.1.7

5.1.7.2 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型式、材质、加工尺寸及焊接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1.7.3 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管道支架、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750mm;

5.1.7.4 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这间的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1个;当喷头之间距离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吊架,但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

5.1.7.5 当管子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5.1.7.6 竖直安装的配水干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的距离宜为1.5~1.8m。

5.1.8 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设置柔性短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体厚度,或应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

管道的焊接环缝不得位于套管内。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5.1.9 管道横向安装宜设0.002~0.005的坡度,且应坡向排水管;当局部区域难以利用排水管将水排净时,应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当喷头数量不于或等于5只时,可在管道低凹处加设堵头;当喷头数量大于5只时,宜装设带阀门的排水管。

5.1.10 配水干管、配水管应做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

5.1.11 管网在安装中断时,应将管道的敞口封闭。

5.2 喷头安装

5.2.1 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5.2.2 喷头安装时宜采用专用的弯头、三通。

5.2.3 喷头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5.2.4 喷头安装应使用专用扳手,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施拧;喷头的框架、溅水盘产生变形或释放原件损伤时,应采用规格、型号相同的喷头更换。

5.2.5 当喷头的公称直径小于10mm时,应在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上安装过滤器。

5.2.6 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应加设喷头防护罩。

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表5.2.8

5.2.7 喷头安装时,溅水盘与吊顶、门、窗、洞口或墙面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5.2.8 当喷头溅水盘高于附近梁底或高于宽度小于1.2m的通风管道腹面时,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应符合表5.2.8的规定。

5.2.9 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m时,喷头应安装在其腹面以下部位。

5.2.10 当喷头安装在不到顶的隔断附近时,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和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5.2.10的规定。

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和最小垂直距离表5.2.10

5.3 报警阀组安装

5.3.1 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应再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

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进,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

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5.3.2 报警阀组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3.2.1 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

5.3.2.2 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5.3.2.3 水源控制阀安装应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

5.3.3 湿式报警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3.3.1 应使报警阀前后的管道中能顺利充满水;压力波动时,水力警铃不应发生误报警。

5.3.3.2 报警水流通路上的过滤器应安装在延迟器前,而且是便于排渣操作的位置。

5.3.4 干式报警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3.4.1 应安装在不发生冰冻的场所;

5.3.4.2 安装完成后,应向报警阀气室注入高度为50~100mm的清水;

5.3.4.3 充气连接管接口应在报警阀气室充注水位以上部位,且充气连接管的直径不应小于15mm;止回阀、截止阀应安装在充气连接管上;

5.3.4.4 气源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3.4.5 安全排气阀应安装在气源与报警阀之间,且应靠近报警阀;

5.3.4.6 加速排气装置应安装在靠近报警阀的位置,且应有防止水进入加速排气装置的措施;

5.3.4.7 低气压预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配水干管一侧;

5.3.4.8 下列部位应安装压力表:

⑴报警阀充水一侧和充气一侧;

⑵空气压缩机的气泵和储气罐上;

⑶加速排气装置上。

5.3.5 雨淋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3.5.1 电动开启、传导管开启或手动开启的雨淋阀组,其传导管的安装应按湿式系统有关要求进行;开启控制装置的安装应安全可靠。

5.3.5.2 预作用系统雨淋阀组后的管道若需充气,其安装应按干式报警阀组有关要求进行;

5.3.5.3 雨淋阀组的观测仪表和操作阀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便于观测和操作;

5.3.5.4 雨淋阀组手动开启装置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在发生火灾时应能安全开启和便于操作;

5.3.5.5 压力表应安装在雨淋阀的水源一侧。

5.4 其它组件安装

5.4.1 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且应安装检修、测试用的阀门。水力警铃和报警阀的连接应采用镀锌钢管,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15mm时,其长度不应大于6m;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20mm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0m;安装后的水力警铃启动压力不应小于0.05Mpa。

5.4.2 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4.2.1 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在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水流指示器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5.4.2.2 水流指示器应竖直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其动作方向应和水流方向一致;安装后的水流指示器浆片、膜片应动作灵活,不应与管壁发生碰擦。

5.4.3 信号阀应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与水流指示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m

5.4.4 排气阀的安装应在系统管网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排气阀应安装在配水干管顶部、配水管的末端,且应确保无渗漏。

5.4.5 控制阀的规格、型号和安装位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方向应正确,控制阀内应清洁、无堵塞、无渗漏;主要控制阀应加设启闭标志;隐蔽处的控制阀应在明显处设有指

示其位置的标志。

5.4.6 节流装置应安装在公称直径不小于50mm的水平管段上;减压孔板应安装在管道内水流转弯处下游一侧的直管上,且与转弯处的距离不应小于管子公称直径的2倍。

5.4.7 压力开关应竖直安装在通往水力警铃的管道上,且不应在安装中拆装改动。

5.4.8 末端试水装置宜安装在系统管网末端或分区管网末端。

6 系统试压和冲洗

6.1 一般规定

6.1.1 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

6.1.2 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干式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应做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

6.1.3 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6.1.3.1 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础、支墩等经复查符合设计要求;

6.1.3.2 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少于2只;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值的1.5~2倍;

6.1.3.3 试压冲洗方案已经批准;

6.1.3.4 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加以隔离或拆除;加设的临时盲板应具有突出于法兰的边耳,且应做明显标志,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

6.1.4 系统试压过程中,当出现泄漏时,应停止试压,并应放空管网中的试验介质,消除缺陷后,重新再试。

6.1.5 系统试压完成后,应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并应与记录核对无误,且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格式填写记录。

6.1.6 管网冲洗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

6.1.7 管网冲冼宜用水进行。冲洗前,应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止回阀和报警阀等应拆除,冲洗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复位。

6.1.8 冲洗前,应对管道支架、吊架进行检查,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6.1.9 对不能经受冲冼的设备和冲冼后可能存留脏物、杂物的管段,应进行清理。

6.1.10 冲洗直径大于100mm的管道时,应对其焊缝、死角和底部进行敲打,但不得损

伤管道。

6.1.11 管网冲洗合格后,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格式填写记录。

6.1.12 水压试验和水冲洗宜采用生活用水进行,不得使用海水或有腐蚀性化学物质的水。

6.2 水压试验

6.2.1 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低于5℃时,水压试验应采取防冻措施。

6.2.2 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不应低于1.4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

6.2.3 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应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m,目测管网应无泄漏和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

6.2.4 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

6.2.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源干管、进户管和室内埋地管道应在回填前单独地或与系统一起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水压严密性试验。

6.3 气压试验

6.3.1 气压试验的介质宜采用空气或氮气。

6.3.2 气压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0.28Mpa,且稳压24h,压力降不应大于0.01Mpa。

6.4 冲洗

6.4.1 管网冲洗所采用的排水管道,应与排水系统可靠连接,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积不得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面积的60%。

6.4.2 管网冲洗的水流速度不宜小于3m/s;其流量不宜小于表6.4.2的规定。当施工现场冲洗流量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按系统的设计流量进行冲洗,或采用水压气动冲洗法进行冲洗。

冲洗水流量表6.4.2

6.4.3 管网的地下管道与地下管道连接前,应在配水干管底部加设堵头后,对地下管道进行冲洗。

6.4.4 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基本一致时,冲洗方可结束。

6.4.5 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

6.4.6 管网冲洗结束后,应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必要时可采用压缩空气吹干。

7 系统调试

7.1 一般规定

7.1.1 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

7.1.2 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

7.1.2.1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已储备设计要求的水量;

7.1.2.2 系统供电正常;

7.1.2.3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气压符合设计要求;

7.1.2.4 湿式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已充满水;干式、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的气压符合设计要求;阀门均无泄漏;

7.1.2.5 与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工作状态。

7.2 调试内容和要求

7.2.1 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7.2.1.1 水源测试;

7.2.1.2 消防水泵调试;

7.2.1.3 稳压泵调试;

7.2.1.4 报警阀调试;

7.2.1.5 排水装置调试;

7.2.1.6 联动试验。

7.2.2 水源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7.2.2.1 按设计院要求核实消防水箱的容积、设置高度及消防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

7.2.2.2 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并通过移动式消防水泵做供水试验进行验证。

7.2.3消防水泵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7.2.3.1 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7.2.3.2 以备用电源切换时,消防水泵应在1.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7.2.4 稳压泵调试时,模拟设计启动条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

7.2.5 报警阀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7.2.5.1 湿式报警阀调试时,在其试水装置处放水,报警阀应及时动作;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信号,水流指示器应输出报警阀电信号,压力开关应接通电路报警,并应启动消防水泵;

7.2.5.2 干式报警阀调试时,开启系统试验阀,报警阀的启动时间、启动点压力、水流到试验装置出口所需时间,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7.2.5.3 干湿式报警阀调试时,当差动型报警阀上室和管网的空气压力降至供水压力的1/8以下时,试水装置应能连续出水,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信号。

7.2.6 排水装置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7.2.6.1 开启排水装置的主排水阀,应按系统最大设计灭火水量做排水试验,并使压力达到稳定;

7.2.6.2 试验过程中,从系统排出的水应全部从室内排水系统排走。

7.2.7 联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并按附录C进行记录:

7.2.7.1 采用专用测试仪表或其它方式,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种探测器输入模似火灾信号,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2.7.2 启动一只喷头或以0.94~1.5L/s的流量从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等应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

8 系统验收

8.0.1 系统的竣工验收,应由建设主管单位主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8.0.2 系统竣工后,应对系统的供水水源、管网、喷头布置以及功能等进行检查和试验,并应按本规范附录D的格式填写系统验收表。

8.0.3 系统竣工验收时,施工、建设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8.0.3.1 批准的竣工验收早请报告、设计图纸、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审批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单、竣工图;

8.0.3.2 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8.0.3.3 系统试压、冲洗记录;

8.0.3.4 系统调试记录;

8.0.3.5 系统联动试验记录;

8.0.3.6 系统主要动材料、设备和组件的合格证或现场检验报告;

8.0.3.7 系统维护管理规章、维护管理人员登记表及上岗证。

8.0.4 系统供水水源的检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8.0.4.1 应检查室外给水管网的进水管管径及供水能力,并应检查消防水箱和水池容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8.0.4.2 当采用天然水源作系统的供水水源时,其水量、水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检查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确保消防用水的技术措施。

8.0.5 系统的流量、压力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8.0.5.1 高压给水系统,通过系统最不利点处末端试水装置进行放水试验,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8.0.5.2 临时高压给水系统,通过启动消防水泵,测量系统最不利点试水装置的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8.0.5.3 当采用市政管网给水系统时,应按高压给水系统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要求进行试验,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8.0.6 消防泵房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8.0.6.1 消防泵房设置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应符合设计要求;

8.0.6.2 工作泵、备用泵、吸水泵、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出水管上安装闸阀时应锁定在常开位置;

8.0.6.3 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或其它可靠的引水措施;

8.0.6.4 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安装试验用的放水阀及排水管;

8.0.6.5 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8.0.6.6 设有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泵房,当系统气压下降到设计最低压力时,通过压力开关信号应启动消防水泵。

8.0.7 消防水泵接合器数量及进水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进行充水试验,且系统最不利点的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8.0.8 消防水泵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8.0.8.1 分别开启系统的每一个末端试水装置,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信号装置功能均符合设计要求;

8.0.8.2 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放水试验阀,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启动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应能正常切换。

8.0.9 管网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8.0.9.1 管道的材质、管径、接头及采取的防腐、防冻措施应符合设计规范及设计要求;

8.0.9.2 管网排水坡度及辅助排水设施,应符合本规范第5.1.9条的规定;

8.0.9.3 系统最末端、每一分区系统末端或每一层系统末端应设置的末端试水装置、预作用和干式喷水灭火系统设置的排气阀应符合设计要求。

8.0.9.4 管网不同部位安装的报警阀、闸阀、止回阀、电磁阀、信号阀、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节流管、减压阀、压力开关、柔性接头、排水管、排气阀、泄压阀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8.0.9.5 干式喷水灭火系统容积大于1500L时设置的加速排气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8.0.9.6 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充水时间不应超过3min;

8.0.9.7 报警阀后的管道上不应安装有其它用途的支管或水龙头;

8.0.9.8 配水支管、配水管、配水干管设置的支架、吊架和防晃支架应符合本规范第5.1.7条的规定。

8.0.10 报警阀组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8.0.10.1 报警阀组的各组件,应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8.0.10.2 打开放水试验阀,测试的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8.0.10.3 水力警铃的设置位置应正确。测试时,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不应小于0.05Mpa,且距水力警铃3m远处警铃声声强不应小于70bB;

8.0.10.4 打开手动放水阀或电磁阀时,雨淋阀组动作应可靠;

8.0.10.5 控制阀均应锁写在常开位置;

8.0.10.6 与空气压缩机或火灾报警系统的联动程序,应符合设计要求。

8.0.11 喷头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8.0.11.1 喷头的规格、型号,喷头安装间距,喷头与楼板、墙、梁等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8.0.11.2 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和有冰冻危险场所安装的喷头,应采取防护措施;

8.0.11.3 有碰撞危险场所安装的喷头应加防护罩;

8.0.11.4 喷头公称动作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8.0.12 系统进行模拟灭火功能试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8.0.12.1 报警阀动作,警铃鸣响;

8.0.12.2 水流指示器动作,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

8.0.12.3 压力开关动作,信号阀开启,空气压缩机或排气阀启动,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

8.0.12.4 电磁阀打开,雨淋阀开启,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

8.0.12.5 消防水泵启动,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

8.0.12.6 加速排气装置投入运行;

8.0.12.7 其它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投入运行;

8.0.12.8 区域报警器、集中报警控制盘有信号显示。

9 维护管理

9.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具有管理、检测、维护规程,并应保证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维护管理工作,可按本规范附录E进行。

9.0.2 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

9.0.3 维护管理人员每天应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外观检查,并应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9.0.4 每年应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

9.0.5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应每月检查一次,并应检查其消防储备水位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体压力。同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消防用水不作它用,并应每月对该措施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应及时进行处理。

9.0.6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内的水应根据当地环境、气候条件不定期更换。更换前,负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应向领导报告,并报告当地消防监督部门。

9.0.7 寒冷季节,消防储水设备的任何部位均不得结冰。每天应检查设置储水设备的房间,保持室温不低于5℃。

9.0.8 每两年应对消防储水设备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重新油漆。

9.0.9 钢板消防水箱和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玻璃水位计,两端的角阀在不进行水位观察时应关闭。

9.0.10 消防水泵应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水泵应每周启动运转一次。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每月模拟自动控制的条件启动运转一次。

9.0.11 电磁阀应每月检查并应作启动试验,动作失常时应及时更换。

9.0.12 每个季度应对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供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

9.0.13 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均应采用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规定的状态。每月应对铅封、锁链进行一次检查,当有破坏或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9.0.14 室外阀门井中,进水管上的控制阀门应每个季度检查一次,核实其处于全开启状态。

9.0.15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应每月检查一次,并应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闷盖齐全。

9.0.16 每两个月应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

9.0.17 每月应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应及时清除。更换或安装喷头均应使用专用扳手。

9.0.18 各种不同规格的喷头均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品,其数量不应小于安装总数的1%,且每种备用喷头不应少于10个。

9.0.19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发生故障,需停水进行修理前,应向主管值班人员报告,取得维护负责人的同意,并临场监督,加强防范措施后方能动工。

9.0.20 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性质或贮存物安放位置、堆存高度的改变,影响到系统功能而需要进行修改时,应在修改前报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批准后方能对系统作相应的修改。

附录A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试压记录表

NO:

工程名称:年月日

施工单位:

部门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质量检查员:

附录B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冲洗记录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冲洗记录表表B.0.1

NO:

工程名称:年月日

施工单位:

部门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质量检查员:

附录C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动试验记录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动试验记录表表C.0.1

NO:

工程名称:年月日

施工单位: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

附录D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验收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验收表表D.0.1

附录E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护管理工作一览表

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说明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简介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具有自动喷水灭火和报告火情的基本功能,是当今世界上公认的最为有效的自救灭火设施,是应用最广泛、用量最大的自动灭火系统,距今已有160年的历史。美国1965 年作过统计,早在技术远不如目前发达的1925~1964 年共40年间,在安装喷淋灭火系统的建筑物中,共发生火灾75290 次,灭控火的成功率高达96.2%,其中工业厂房和仓库占有的比例高达87.4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类型较多,基本类型包括湿式、干式、预作用及雨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等。用量最多的是湿式系统。在已安装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70%以上为湿式系统。 1.1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1.1 适用范围。湿式系统应用于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 1.1.2 系统组成。湿式系统由闭式洒水喷头、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组以及管道和供 水设施等组成,并且管道内始终充满有压水。湿式系统必须安装在全年不结冰及不会出现过热危险的场所内,该系统在喷头动作后立即喷水,其灭火成功率高于干式系统。(见图1)。 图 1 湿式统示意图 1-水池2-水泵3-止回阀4-闸阀5-水泵接合器6-消防水箱7-湿式报警阀组8-配水干管9-水流指示器10-配水管11-末端试水装置12-配水支管13-闭式洒水喷头14-报警控制器 P-压力表 M-驱动电机 L-水流指示器 1.1.3 工作原理。湿式系统的工作原理是:火灾发生时,高温火焰或高温气流使闭式喷 头的热敏感元件动作,喷水灭火。此时,管网中的水由静止变为流动,则水流指示器就被感应送出电信号,在报警控制器上指示某一区域已在喷水,持续喷水造成湿式报警阀上部水压低于下部水压,这种压力差达到一定值时,原来处于关闭状态的阀片就自动开启。此时,压力水通过湿式报警阀,流向干管和配水管,同时,水通过细管进入水力警铃,发出火警声号;压力开关动作启动消防水泵,向管网加压供水,达到持续自动喷水灭火的目的。 1.1.4 系统特点。湿式系统具有以下特点与功能: a.与其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相比较,结构相对简单,处于警戒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备等稳压设施维持管道内充水的压力。发生火灾时,由闭式喷头探测火灾水流指示器报告起火区域,报警阀组或稳压泵的压力开关输出启动供水泵信号,完成系统的启动。系统启动后,由供水泵向开放的喷头供水,开放的喷头将供水按不低于设计规定的喷水强度均匀喷洒,实施灭火。为了保证扑救初期火灾的效果,喷头开放后,要求在持续喷水时间内连续喷水。 图2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原理图 b.湿式系统适合在温度不低于4℃并不高于70℃的环境中使用,因此绝大多数的常温场所采用此类系统。经常低于4℃的场所有使管内充水冰冻的危险,高于70℃的场所管内充水汽化的加剧有破坏管道的危险。 1.1.5 系统组件 a.湿式报警阀 只允许水流入湿式灭火系统并在规定压力、流量下驱动配套部件报警的一种单向阀。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的分类与组成

安全管理编号:LX-FS-A5434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的分类与 组成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的分类与组 成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所使用喷头的型式,分为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两大类;根据系统的用途和配置状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又分为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雨淋系统、水幕系统、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分类见图3-3-1。 图3-3-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类图

一、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下简称湿式系统)由闭式喷头、湿式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供水与配水管道以及供水设施等组成,在准工作状态时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湿式系统的组成如图3-3-2。 图3-3-2 湿式系统示意图 1-消防水池2-水泵3-止回阀4-闸阀 5-水泵接合器6-消防水箱 7-湿式报警阀组8-配水干管9-水流指示器10-配水管11-闭式喷头 12-配水支管13-末端试水装置14-报警控制器15-泄水阀16-压力开关 17-信号阀18-驱动电机 二、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精选习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精选习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三篇消防设施安装、检测与维护管理 第四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一、单项选择题 1.闭式喷头密封性能试验的试验压力为3.OMPa,保压时间不少于()min。 A.2 B.3 C.5 D.10 2.计算喷头质量与合格检验报告描述的质量偏差,偏差不得超过()%。 A.2 B. 3 C.5 D.10 3.雨淋报警阀启动装置中电动系统的组成不包括()。 A.火灾探测器 B.电磁阀 C.联动控制系统 D.闭式喷头 4.公称动作温度为260~302℃时,易熔原件喷头轭臂应为()。

B.红色 C.绿色 D.橙色 5.公称动作温度为260℃时,玻璃球喷头玻璃球颜色应为()。 A.绿 B.蓝 C.紫 D.黑 6.充气连接管路的接口安装在报警阀气室充注水位以上部位,充气连接管道的直径不得小于()mm。 A.20 B.15 C.10 D.5 7.雨淋报警阀组的()应安装在雨淋阀的水源一侧。 A.压力表 B.水传动管 C.观测仪 D.操作阀门 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管网的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应采用()作为介质进行试验。

B.氮气 C.二氧化碳 D.水 9.下列有关报警阀组的安装距离要求,不正确的是()。 A.报警阀阀体底边距室内地面高度为1.2m B.侧边与墙的距离不小于0.5m C.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小于0.5m D.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m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符合干式报警阀组安装要求的是()。 A.安装在不发生冰冻的场所 B.安装完成后,向报警阀气室注入高度为50~100mm的清水C.止回阀、截止阀安装在排气连接管路上 D.安全排气阀安装在气源与报警阀组之间,靠近报警阀组一侧E.加速器安装在靠近报警阀的位置,设有防止水流进入加速器的措施 2.管网的水压试验条件包括()。 A.环境温度不低于5℃,当低于5℃时,采取防冻措施 B.系统设计工作压力不大于1.0MPa的,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低于1.4MPa C.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0MPa的,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工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的方案.doc

三、施工方法 (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施工流程 安装准备(实物模型安装验收)→干管安装→立管安装→喷洒支干管安装→水流指示器、消防水泵及报警阀安装→管道试压→管道冲冼→喷淋头支管安装→报警阀配件、喷洒头安装→系统通水试验 1、安装准备 a、 认真熟悉图纸,核对有关专业图纸,查看各管道的坐标、标高是否有交叉或排列位置不当,及时与设计人员研究解决;编制安装分项工艺卡,下达给班组进行技术与安全交底; b、检查预埋和预留孔洞是否准确; c、检查管材、管件、阀门、设备及组件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d、安排合理的施工顺序,避免工种交叉作业的干扰影响施工。 2、管道安装 a、喷淋管道使用热镀锌钢管,大于DN150消防喷淋管道采用热镀锌无缝钢管《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T8163-2008,小于等于DN150消防喷淋管道采用热镀锌焊接钢管《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钢管》GB/T3091-2001中加厚型热镀锌钢管。当主、干管管径大于DN65时采用卡箍连接,管径小于或等于DN65时可采用螺纹连接。每根配管长度不宜超过6m。连接后,均不得减少管道的通水横断面面积。 b、先了解和确定干管的标高、位置、坡度、管径等,预先对管段长度进行测量时,应计算出管子加工时下料的尺寸。计算管子的下料度时,应考虑扣除阀件、管件长度,然后架设连接管道。对所安装的干管要拔正调直后,卡固管道,防止局部有“塌”、“拱”现象。 c、在长度大于6英尺(1.8米)立管的顶部和底部24英寸(0.6米)范围内,设置柔性卡箍。 d、管道连接紧固卡箍时,检查卡箍端面是否干净,法兰螺栓的规格应符合规定。紧固螺栓应先紧最不利点,然后依次对称紧固(卡箍接口应安装在易拆装的位置)。 e、管网安装前应校直管子,并应清除管子内部的杂物;安装时应随时清除已安装管道内部的杂物。 f、在具有腐蚀性的场所,安装管网前,应按设计要求对管子、管件以及支架吊架等进行防腐处理(抗腐蚀涂料一次和环氧树脂两次)。 g、螺纹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管子宜采用机械切割,切割面不得有飞边、毛刺;管子螺纹密封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其本尺寸要求》、《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管路旋入端螺纹尺寸系列》的有关规定; h、沟槽式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安装前准备:安装机械滚槽机、开孔机、钢管切割机、滚槽机尾架; 材料准备:待安装管子(符合国家标准)、扳手、游标卡尺、水平仪、润滑剂(肥皂水

八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作原理及适用范围(精)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分类与组成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管道系统、供水设施等组成。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被保护建筑物的性质和火灾发生、发展特性的不同,可以有许多不同的系统形式。通常根据系统中所使用的喷头形式的不同,分为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两大类。 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干湿交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重复启闭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雨淋灭火系统、水幕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 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闭式喷头,它是一种常闭喷头,喷头的感温、闭锁装置只有在预定的温度环境下,才会脱落,开启喷头。因此,在发生火灾时,这种喷水灭火系统只有处于火焰之中或临近火源的喷头才会开启灭火。 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的是开式喷头,开式喷头不带感温、闭锁装置,处于常开状态。发生火灾时,火灾所处的系统保护区域内的所有开式喷头一起出水灭火。 1.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世界上使用时间最长,应用最广泛,控火、灭火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一种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目前世界上已安装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有70%以上采用了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①系统的组成和工作原理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般包括:闭式喷头、管道系统、湿式报警阀和供水设备。湿式报警阀的上下管网内均充以压力水。当火灾发生时,火源周围环境温度上

升,导致火源上方的喷头开启、出水、管网压力下降,报警阀后压力下降致使阀板开启,接通管网和水源,供水灭火。与此同时,部分水由阀座上的凹形槽经报警阀的信号管,带动水力警铃发出报警信号。如果管网中设有水流指示器,水流指示器感应到水流流动,也可发出电信号。如果管网中设有压力开关,当管网水压下降到一定值时,也可发出电信号,启动水泵供水。 ②系统的适用范围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建筑物和场所(不能用水扑救的建筑物和场所除外都可采用。 2.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主要是为了解决某些不适宜采用湿式系统的场所。虽然干式系统灭火效率不如 湿式系统, (1系统的组成和工作原理 干式系统主要由闭式喷头、管网、干式报警阀、充气设备、报警装置和供水设备组成。平时报警阀后管网充有压力气体,水源至报警阀前端的管段内充有压力水。 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火灾发生时,火源处温度上升,使火源上方喷头开启,首先排出管网中的压缩空气,于是报警阀后管网压力下降,干式报警阀阀前压力大于阀后压力,干式报警阀开启,水流向配水管网,并通过已开启的喷头喷水灭火。 干式系统平时报警阀上下阀板压力保持平衡,当系统管网有轻微漏气时,由空压机进行补气,安装在供气管道上的压力开关监视系统管网的气压变化状况。 (2系统的适用范围

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习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学尔森整理“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习题: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更多关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模拟试题,请搜索“学尔森消防工程师考试”。 第1页:单项选择题第2页:多项选择题第3页:答案 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技术实务》习题汇总 一、单项选择题 1.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 )组成。 A.闭式喷头、管道、湿式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和供水设施 B.开式喷头、管道、湿式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和供水设施 C.闭式喷头、管道、湿式报警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供水设施 D.开式喷头、管道、湿式报警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供水设施 2.配水管道应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或铜管、涂覆钢管和不锈钢管,其工作压力不应大于( )MPa。 A.0.8 B.1.2 C.1.5 D.2 3.( )适用于在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环境中使用。 A.湿式系统 B.干式系统 C.预作用系统 D.雨淋系统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建筑规模、高度以及火灾危

险性、火灾荷载和保护对象的特点等确定。下列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为中危险级I级的是( )。 A.建筑高度为50m的办公楼 B.建筑高度为23m的四星级旅馆 C.2000个座位剧场的舞台 D.总建筑面积5600m2的商场 5.发生火灾时,湿式喷水灭火系统是由( )探测火灾。 A.火灾探测器 B.水流指示器 C.闭式喷头 D.压力开关 6.设置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房间,起火时喷头动作喷水,水流指示器动作并报警,报警阀动作,延迟器充水,启泵装置动作报警并直接启动消防水泵,该系统应选择的启泵装置是( )。 A.压力开关 B.电接点压力表 C.流量开关 D.水位仪 7.发生火灾时,雨淋系统的雨淋阀由( )发出信号开启。 A.闭式喷头 B.开式喷头 C.水流指示器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施工方案

目录 1、工程概况 (1) 2、编制说明 (2) 2、1编制目的 (2) 2、2重要承诺 (2) 2、3实施保证 (2) 3、编制依据 (3) 4、施工前准备 (3) 4、1、组织机构 (3) 4、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4) 4、3、技术准备 (4) 5、施工部署 (4) 5.1、施工人员组织 (4) 5.2、施工组织顺序 (4) 5.3、主要机具计划 (5) 5.4、施工标准 (5) 6、主要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 (5) 6.1、施工准备 (5) 6.2、预留预埋 (6) 7.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8) 7.1.工程质量目标 (8) 7.2.工程施工要求 (8) 7.3.工程技术管理 (8) 7.4.加强现场施工组织管理和技术管理 (8) 7.5.工程材料管理 (9) 7.6.计量检测管理 (9) 7.7.设备及成品保护 (9) 8.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0) 8.1领导和组织机构 (10) 8.2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0) 8.3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10) 8.4消防安全 (11) 9.现场标准化及文明施工措施 (11) 10、系统验收方案 (11)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海珠生态城复建安置房项目地下室及主体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二)工程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属于海珠生态城规划范围内 建设单位: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设计单位:广州中恒信德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本工程为广州市海珠区生态城复建安置房,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属于海珠生态城规划范围内。 1.2、主要任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施工方案。 1.3、本工程设有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1.3.1、消防系统 (1)、消防水源: 从市政给水环网引入一条DN300的市政给水管,在建筑物周边形成室外消火栓环状逛网,直接供给室外消火栓用水,管线沿道路或绿化带敷设。 (2)、室外消火栓系统 室外消火栓沿消防车道、主要车道,并且靠近主路口设置,其间距不超过120米,距道路边沿不超过2米,距建筑物外墙不小于5米,且不大于40米,消火栓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65mm的栓口,管网最不利点消火栓口的供水压力不下于0.10Mpa;室外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为432立方)设置在地下一层,在室外的绿化带设置了供消防车取水的取水口,水深满足消防车的消防水泵溪水高度不超过6米的要求,取水口于建筑物外墙距离不小于5米,不大于100米。 (3)、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内消火栓供水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同一时间内只考虑一次火灾的高层建筑。 消火栓箱布置与配置:应保证同一平面有两支消防水枪的两股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消火栓的间距不超过30米,水枪的充实长度不小于13米。大空间场所的室内消火栓设置在疏散门附近便于取水和火灾扑救的位置。车库的消火栓设置在不影响汽车通行的主车道和车位。屋顶设置带有压力表的实验消火栓一个,供消防系统压力测试;塔楼、裙楼的消火栓采用带灭火器的组合箱,尺寸为700(长)×240(宽)×1800(高)mm,箱内配置:室内消火栓一个,栓口直径DN65,消防水带采用衬胶水带,长度25m;消防卷盘一套,栓口直径DN25,配备胶带内径19mm,长度30m;手提式灭火器两个。地下室车库的消火栓箱:尺寸为510(长)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方案(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方案 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内容如下: 1、各防火分区自动喷水信号蝶阀、水流指示器及喷头等的安装。 2、自动喷水灭火给水系统管网的水压试验及水严密性试验和管道水冲洗。 3、室外消防水泵结合器的安装。 4、消防增压给水设备的安装。 二、劳动力安排和施工工具 1、劳动力安排: 技术工人6 人,安装工人16 人 2、施工机具、设备需要量(主要机具、设备) 喷头安装专用工具8 套 液体流量计 1 台 电焊机 2 台 套丝机 1 台 打压泵 1 套 电锤 6 台 冲击钻 6 台 手动吊葫芦 1 台 无齿锯 1 台

三、施工方法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给水管道安装,采用各层干、支管道集中预制,现场安装的施工方案。其主要施工内容有以下几点: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程序为: (立管)干管——支管——试压——冲洗——喷头安装 1、安装工序 支吊架安装——干管安装——报警阀安装——立管安装——喷洒分层干支管安装水流指示器——信号蝶阀——水泵结合器安装——管道试压——管道冲洗——喷头支管安装(系统试压及冲洗)——喷头支管安装(系统试压及冲洗)报警阀配件、喷头安装——系统通水测试 2、喷淋系统管网安装,一般是在空调系统管道安装完毕后,方可进行管网安装。管网安装时可分两部分实施,自上而下,先垂直后水平的方法,并按分层、分区的施工程序,分段进行施工。 3、管材及管道连接方式: (1 )消火栓系统管材,选用热镀锌钢管。管道连接方式,当 DN v 100mm采用螺纹连接,DN >100mm 采用法兰连接和沟槽连 接,设备与管道连接采用法兰连接。管道与设备连接,采用丝接和法兰连接。 4、管道支吊架制作: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标准

2 术语 2.0.1 准工作状态 condition of prepare operating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备性能及使用条件符合有关技术要求,发生火灾时,能立即动作、喷水灭火的状态。 2.0.2 系统组件 system components 组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报警阀、水力警铃、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专用产品的统称。 2.0.3 监测及报警控制装置 equipments for supervisery and alarm control services 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某些部位进行监控并能发出控制信号和报警信号的装置。 2.0.4 稳压泵 pressure maintenance pumps 能使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压力保持在设计工作压力围的一种专用水泵。 2.0.5 喷头防护罩 sprinkler guards and shields 保护喷头在使用中免遭机械性损伤,但不影响喷头动作、喷水灭火性能的一种专用罩。 2.0.6 水压气动冲洗 methods of hydropneumatic flushing 采用专用设备形成的压缩空气驱动一定量的水,使其从配水支管末端反向地朝配水管流动,将堵塞物从配水干管底部出口处冲洗出去的方法。 2.0.7 末端试水装置 end water-test equipments 安装在系统管网或分区管网的末端,检验系统供水压力、流量、报警或联动功能的装置。 3 施工准备 3.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应由通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经审核批准的施工队伍承担。 3.0.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3.0.2.1 设备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安装图等施工图及有关技术文件应齐全; 3.0.2.2 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3.0.2.3 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应能保证正常施工; 3.0.2.4 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应满足施工要求,并应保证连续施工。 3.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采用的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进行现场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3.0.3.1 系统组件、管件及其设备、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 3.0.3.2 喷头、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主要系统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3.0.4 管材、管件应进行现场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3.0. 4.1 表面应无裂纹、缩孔、夹渣、折迭和重皮; 3.0. 4.2 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 3.0. 4.3 镀锌钢管外表面的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蚀等现象; 3.0. 4.4 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应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3.0. 4.5 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整、无损伤。 3.0.5 喷头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3.0.5.1 喷头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3.0.5.2 喷头的商标、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制造厂及生产年月等标志应齐全; 3.0.5.3 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3.0.5.4 喷头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的现象; 3.0.5.5 闭式喷头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并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试验数量宜从每批中抽查1%,但不得少于5只,试验压力应为3.0MPa;试验时间不得少于3min。当有两只及以上不合格时,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设施操作图解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设施操作图解 一、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系统用途 用于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高层建筑、宾馆、医院、剧院、办公楼、仓库、车库、工厂、船舶、地下工程等场所。 2.系统结构 湿式系统结构示意图 由闭式洒水喷头、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组以及管道和供水设施等组成,准工作状态时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的闭式系统。 3.工作原理 保护区域内发生火灾时,温度升高使闭式喷头玻璃球炸裂而使喷头开启喷水。这时湿式报警阀系统侧压力降低,供水压力大于系统侧压力(产生压差),使阀瓣打开(湿式报警阀开启),其中一路压力水流向洒水喷头,对保护区洒水灭火,同时水流指示器报告起火区域;另一路压力水通过延迟器流向水力警铃,发出持续铃声报警,报警阀组或稳压泵的压力开关输出启动供水泵信号,完成系统启动。系统启动后,由供水泵向开放的喷头供水,开放喷头按不低于设计规定的喷水强度均匀喷水,实施灭火。 4.系统工作流程图 湿式灭火系统动作流程图

5.系统各部件构成及用途 5.1湿式报警阀 湿式报警阀是只允许水单方向流入喷水系统并在规定流量下报警的一种单向阀。它在系统中的作用为:接通或关断报警水流,喷头动作后报警水流将驱动水力警铃和压力开关报警;防止水倒流。 湿式报警阀阀工作原理如图下图所示。 湿式报警阀组工作原理 如图所示,在伺应状态下,由于旁路管和补偿器在供水压力波动的情况下可使阀瓣上部水压大于其下部水压,同时在结构上阀瓣上承压面比下承压面面积大约15%,故可有效地防止因水压波动打开阀瓣而形成误报警。 当发生火灾使喷头动作喷水而造成系统侧水压下降,而旁路管的节流作用不能立即使系统侧压力与供水侧压力平衡,这个压力差就将阀瓣打开并向已开启的喷头连续供水,实施灭火。 5.2延迟器 延迟器是容积式部件,它可以消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因水源压力波动和水流冲击造成误报警。 功能特点 1)最大工作压力:1.2MPa 2)报警停止后,延迟器内水排空时间≤5min 3)报警延迟时间5~90s 4)当湿式报警阀因压力波动瞬时开放时,水首先进入延迟器,这时由于进入延迟器的水量很少,会很快经延迟器底部排水口排出,水就不会进入水力警铃或压力开关,从而起到防止误报警的作用。

GB 50261-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lnstallation and CommissiOning Of Sprinkler Systems GB 50261——200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联合发布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第340号 现批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61—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2、3.2.3、5.2.1、5.2.2、5.2.3、6.1.1、8.0.1、8.0.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自

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 五年五月十六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件的要求,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中国消防安全工程公司、北京利华消防工程公司、上海瑞孚管路系统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消防科技开发工程公司等单位,对1996年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进行了全面修订。 本规范的修订,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总结我国自动喷水灭火技术科研、工程应用现状及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科研、设计、产品生产、消防监督和工程施工、应用单位的意见。同时参考了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在编写格式、技术内容要求及各种记录表格上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协调一致;如

湿、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消防设施操作图解

本文对湿式、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设施操作做了详细的图解,供行业内朋友们参考。 一、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系统用途 用于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高层建筑、宾馆、医院、剧院、办公楼、仓库、车库、工厂、船舶、地下工程等场所。 2.系统结构 湿式系统结构示意图 由闭式洒水喷头、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组以及管道和供水设施等组成,准工作状态时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的闭式系统。 3.工作原理 保护区域内发生火灾时,温度升高使闭式喷头玻璃球炸裂而使喷头开启喷水。这时湿式报警阀系统侧压力降低,供水压力大于系统侧压力(产生压差),使阀瓣打开(湿式报警阀开启),其中一路压力水流向洒水喷头,对保护区洒水灭火,同时水流指示器报告起火区域;另一路压力水通过延迟器流向水力警铃,发出持续铃声报警,报警阀组或稳压泵的压力开关输出启动供水泵信号,完成系统启动。系统启动后,由供水泵向开放的喷头供水,开放喷头按不低于设计规定的喷水强度均匀喷水,实施灭火。 4.系统工作流程图

湿式灭火系统动作流程图5.系统各部件构成及用途

5.1湿式报警阀 湿式报警阀是只允许水单方向流入喷水系统并在规定流量下报警的一种单向阀。它在系统中的作用为:接通或关断报警水流,喷头动作后报警水流将驱动水力警铃和压力开关报警;防止水倒流。 湿式报警阀阀工作原理如图下图所示。

湿式报警阀组工作原理 如图所示,在伺应状态下,由于旁路管和补偿器在供水压力波动的情况下可使阀瓣上部水压大于其下部水压,同时在结构上阀瓣上承压面比下承压面面积大约15%,故可有效地防止因水压波动打开阀瓣而形成误报警。 当发生火灾使喷头动作喷水而造成系统侧水压下降,而旁路管的节流作用不能立即使系统侧压力与供水侧压力平衡,这个压力差就将阀瓣打开并向已开启的喷头连续供水,实施灭火。 5.2延迟器 延迟器是容积式部件,它可以消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因水源压力波动和水流冲击造成误报警。 功能特点 1)最大工作压力:1.2MPa 2)报警停止后,延迟器内水排空时间≤5min 3)报警延迟时间5~90s 4)当湿式报警阀因压力波动瞬时开放时,水首先进入延迟器,这时由于进入延迟器的水量很少,会很快经延迟器底部排水口排出,水就不会进入水力警铃或压力开关,从而起到防止误报警的作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1 一般规定 1.1.1 消防安装工程施工除执行相应消防系统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1.2 消防设计必须是经过当地公安消防机关审核,具有审核合格的审核意见书。 1.1.3 消防施工单位必须向当地公安消防机关出具相应消防安装施工资质证,并办理进场许可证。 1.1.4 设计变更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关审核和签认。 1.1.5 消防安装施工用材料、设备及其配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1.1.6 消防安装施工方由具有相应消防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和一定实践经验的技术工人承担。 1.1.7 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向有关的施工人员作施工交底。 1.1.8 设备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安装图等篱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应完整、齐全。 1.1.9 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应能保证正常施工需要。 1.1.10 施工机具、检测仪器、仪表齐备,并经过检验或周检合格,能满足施工需要。 1.1.11 材料、设备及其零配件在施工安装之前应进行清扫,除去内外污垢和杂物。安装中断时,其敞口外应封闭。 1.2 确保消防工程材料设备质量 1.2.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采用的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进行现场检查,使其符合下列要求: 1.2.1.1 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 1.2.1.2 喷头、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主要系统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1.2.2 管材管件应进行现场外观检查,使其符合下列要求: 1.2.2.1 表面应无裂纹、缩孔、夹渣、拆选和重皮;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分类与组成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分类与组成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掌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分类与组成、工作原理与适用范围以及选型原则;熟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组件及其设置要求,了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等级分类和系统设计基本参数。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

管道、供水设施组成,并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具有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灭火成功率高等优点,广泛应用于工业建筑

和民用建筑。 第一小节第一节系统的分类与组成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所使用喷头的型 式,可分为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两大类;根据系统的用途和配置状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又分为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水幕系统、自动喷水一泡沫联用系统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分类见图3-3-1 广湿式自动唔水灭光累藐 干武自动晡水灭輿系统 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j自动噴水与泡沫联用栗绒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雨淋素纯 图3-3-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类图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下简称湿式系统)由闭式喷头、湿式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供水与配水管道以及供水设施等组成,在准工作状态下,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湿式系统的组成如图3-3-2 圏3-3-2盘武系统示意圏 1-消防水泄2-水泵3-止回阀4-闸阀厉-本泵接合器E-消肪水箱 7“显式抿藝阀组8-0?水干管9-水谎指示器10 ”配水置11-闭式疇头 12-S0JX支管13-末端愷水装畫同-抿弩控制靄15-水阀W-压力开关 17-信号阀lg-驰动电机 】、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方案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检测与验收 一、基本设计数据的确定 建筑物的火灾危险等级划分确定后,就要确定该类建筑物喷水灭火系统的基本设计数据。基本设计数据通常包括喷水强度、作用面积、喷头动作数、每只喷头保护面积、最不利点处喷头压力以及理论供水量等。 喷水强度是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最重要的控制数据,不同火灾危险等级的建筑物,喷水强度也不同。我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规定轻火灾危险级的建筑物的喷水强度为3L/min.m2;中火灾危险级建筑物喷水强度为6L/rain.m2;严重火灾危险级建筑物喷水强度为10—15L/rain.m2。 作用面积,即喷水灭火系统允许喷水最大面积,在这个面积内,喷水强度、喷水的均匀性能得到保证。作用面积的大不主要是根据建筑物燃烧特性(包括建筑物内贮存的可燃物)、可燃物多少及燃烧时间等因素来制定的。我国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轻级、中级、严重级分别为180m2、200m2、300m2。 喷头动作数和作用面积是紧密相关的,选定了喷头,确定了作用面积,也就知道喷头最大动作数了。 最不利点处喷头压力一般情况为0.IMPa,最低不得小于

0.05MPa,这主要是根据喷头特性和喷水强度要求决定的。在设计时,决定了最不利点处喷头压力,就要按这一压力下每只喷头的保护面积(符合喷水强度)计算全部作用面积内应配置的喷头数。为了保证作用面积内每个喷头的流量、压力限定在一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管网管径要有所变动,必要时还要力口设节流管、减压孑L板或比例减压阀,以防在规定时间内的给水量,在限定时间还未到就喷完。 理论用水量和设计用水量。理论用水量,即喷水强度乘作用面积再乘灭火时间,这个乘出来的数值是理论值。实际上,每个喷头的喷水量不可能完全一样,因为有个偏差范围,再加上其他水量损失因素,所以理论用水量必须乘一个系数,一般取1.15—1.3,即设计用水量应为理论用水量乘1.15—1.3倍。 二、选定给水源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源可分为有限水源和无限水源,有限水源一般指限定了的水源,无限水源则是不限定的水源。 (一)有限水源 有限水源指压力水箱、高位水箱等定量水源。一般用于轻火灾危险级建筑物,允许设置的喷头数不超过1000个,每一保护区的喷头数不超过100个。 (二)无限水源 无限水源指城市自来水管网、容量足够喷水灭火系统一次灭火用水量的高位水箱和水池、消防泵给水装置(包括城市自来水管网、加压送水设备、中间水箱)。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 Code for installation and commissioning of automatic fire-extinguishing sprinkler systems GB50261—9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一九九七年三月一日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施工准备 4 供水设施安装与施工 4.1 一般规定 4.2 消防水泵和稳压泵安装 4.3 消防水箱安装和消防水池施工 4.4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安装 4.5 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 5 管网及系统组件安装 5.1 管网安装 5.2 喷头安装 5.3 报警阀组安装 5.4 其它组件安装 6 系统试压和冲洗 6.1 一般规定 6.2 水压试验

6.3 气压试验 6.4 冲洗 7 系统调试 7.1 一般规定 7.2 调试内容和要求 8 系统验收 9 维护管理 附录A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试压记录表 附录B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冲洗记录表 附录C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动试验记录表 附录D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验收表 附录E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护管理工作一览表 附录F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则 1.0.1 为保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简称系统)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1.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 准工作状态 condition of prepare operating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备性能及使用条件符合有关技术要求,发生火灾时,能立即动作、喷水灭火的状态。 2.0.2 系统组件 system components 组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报警阀、水力警铃、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专用产品的统称。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方案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加密喷淋灭火系统的施工方案 总体要求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安排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最终完成系统整体调试,直至正常运行。 1、施工程序: (1)搭建临时办公、住宿及材料存放的场所:接到中标通知之后,根据现场管理的要求,搭建临时办公、住宿及材料存放的场所,应严格按照现场管理的规定要求及标准执行,将不同用途的场所分开搭建,保持环境卫生。 (2)施工机械及设备材料进场:搭建住房的同时,应将施工中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运至施工现场,各种设备的运输及装卸应采用必要的运输及起重设备,应按照被动设备的重量、高度、振动要求,选择主动设备的荷载能力,以确保安全、稳妥的进行。 (3)各种材料进场时,应采用专用的运输及起重设备来完成根据不同材料的重量、长度、高度的因素,合理选择起重车、钢索、卡环、手动葫芦及承重件的强度。 (4)各种设备材料的装卸过程中,应由专职起重工统一协调指挥,无关人员,应远离运输及起重设备,以防不测。 (5)、材料采购及供应: 确定图纸中的管材量--材料采购—管材的挑选----管材调直-------质保部检查---业主检查---运至现场---施工下料连接----主干管安装----支管安装----报警阀、泵安装----管道试压、冲洗--施工记录----检查、修整--检查记录----管道防腐修补----调试交验---交付使用。 管材、管件的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迭和重皮 b. 镀锌钢管内外的镀锌层应完整,不得有镀锌层脱落等现象 c. 各种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d. 阀门及附件应完好齐全,不得有任何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且均应是合格

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05) 一、单项选择题(93)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必须由(D)承担。(3.1.2掌握) A、专业生产厂家 B、建筑施工企业 C、设备生产企业 D、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施工队伍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过程质量检查组织应由(D)组织施工单位人员组成。(3.1.6了解) A、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B、消防监督员 C、建设单位 D、监理工程师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采用的系统组件、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数量为(D)。(3.2.1掌握) A、20% B、50% C、80% D、100%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报警阀组、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等系统主要组件,应经(A)检测合格。(3.2.1了解) A、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B、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C、公安部消防局 D、省消防产品检验站 5、闭式喷头安装前在现场应进行(B)试验。(3.2.3掌握) A、机械强度 B、密封性能 C、振动 D、模拟喷水 6、闭式喷头进行密封性能试验,试验数量宜从每批中抽查(A)。(3.2.3掌握) A、抽查1%,但不得少于5只 B、抽查2%,但不得少于10只 C、抽查5%,但不得少于5只 D、抽查10%,但不得少于10只 7、闭式喷头进行密封性能试验的压力为(D)MPa。(3.2.3掌握) A、1.0 B、1.5 C、2.0 D、3.0 8、闭式喷头进行密封性能试验,每批抽查1%,但不得少于(A)只。(3.2.3掌握) A、5 B、8 C、10 D、20 9、闭式喷头进行密封性能试验的保压时间不得少于(C)。(3.2.3掌握) A、30min B、10min C、3min D、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要求 10、报警阀进行渗漏试验时的保压时间不应小于(B)min,阀瓣处应无渗漏。(3.2.4掌握) A、2 B、5 C、10 D、20 11、报警阀进行渗漏试验时的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工作压力的(A)倍。(3.2.4掌握) A、2 B、5 C、10 D、20 12、水流指示器、水泵接合器、减压阀、止回阀、过滤器、泄压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等组件上应设有水流方向的(B)标志。(3.2.5掌握) A、临时性 B、永久性 C、警示 D、指示 13、以下阀门及附件中,不需要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有(D)。(3.2.5掌握) A、水泵接合器 B、止回阀 C、泄压阀 D、截止阀 14、下列说法错误的是(B)。(掌握) A、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消防水泵接合器等供水设施及其附属管道的安装,应清除其内部污垢和杂物(4.1.1) B、当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池位于独立的两个基础上且相互为刚性连接时,吸水管上应加设刚性连接管(4.2.3.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项目施工及其验收标准规范(GB5026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340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61—2005,自2005 年7 月1 日起实施。其中,第 3.1.2、3.2.3、5.2.1、5.2.2、5.2.3、6.1.1、8.0.1、8.0.13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 五年五月十六日 1 总则 1.0.1 为保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简称系统)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减少火灾危害, 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 理。 1.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准工作状态condition of standing by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性能及使用条件符合有关技术要求,发生火灾时能立即动作、喷水灭 火的状态。 2.0.2 系统组件system components 组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报警阀组、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消防水泵、稳压装 置等专用产品的统称。 2.0.3 监测及报警控制装置equipments for supervisery and alarm control services 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压力、水位、水流、阀门开闭状态进行监控,并能发出控制信号 和报警信号的装置。 2.0.4 稳压泵pressure maintenance pumps 能使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准工作状态的压力保持在设计工作压力范围内的一种专用水 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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