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编号: 2016072600085000412505559222220023525975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注:
本《支付宝电子回单》仅证明用户在申请该电子回单时间之前通过其支付宝账户的支付行为。
本《支付宝电子回单》有任何修改或涂改的,均为无效证明。
本《支付宝电子回单》仅供参考,如与用户支付宝账户记录不一致的,以支付宝账户记录为准。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业务凭证专用章盖章处支付宝转账电子回单
回单生成时间:2016-07-26 16:58:45
付款方账户名:刘宇
账号:186********(2088412505559222)
账户类型:支付宝账户
开户机构: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收款方账户名:武汉市鑫业坊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账号:005021000232737
账户类型:银行卡
开户机构:汉口银行
支付宝流水号20160528200040011100220069330523
付款时间2016-05-28 10:11:32
付款金额小写:200.00
大写:贰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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