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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论文

汽车驾驶员

高速公路追尾事故的人因因素及预防措施研究

姓名:张聆琳

身份证号:110105************

鉴定等级:技师

准考证号:1405230100102900016

培训单位:北京公交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鉴定单位:北京市第二十九职业技能鉴定所

日期:二0一四年五月五日

内容提要:

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发生追尾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人因因素,本文从人因因素所造成高速公路追尾事故这方面制定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减少高速公路追尾事故的发生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高速公路追尾事故预防措施

目录

一、前言

二、追尾事故人因因素分析

1、前车的人因因素

(1)不按规定停车,容易发生追尾事故

(2)前车强行变道,容易发生追尾事故

2、后车的人因因素

(1)未保持最小行车安全间距,容易发生追尾事故

(2)疲劳驾驶,容易发生追尾事故

(3)长时间超速行驶,容易发生追尾事故

(4)驾车时注意力不集中,容易发生追尾事故

3.追尾事故预防措施

(1)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2)科学安排行车计划,严禁驾驶员疲劳行车

(3)加强重点路段监控,严格控制车速和车距

(4)搞好职业适应性检测、培训,提高驾驶员业务素质(5)加大科技投入,开创对追尾事故预防的新局面

三、结束语

高速公路追尾事故的人因因素及预防措施研究

一、前言

高速公路具有通行能力大、快速便捷、社会和经济效益好等特点,是我国综合交通运输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高速公路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同时,居高不下的事故发生率也一直困扰着我国的高速公路管理者和使用者[1]。在高速公路事故中,追尾事故是其主要形式。统计资料表明,追尾事故约占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总数的30%左右。引起高速公路追尾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表面上看,追尾事故往往看似后车刹车不及,但其实多数事故都和车辆的刹车性能无关,是驾驶者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和驾驶经验使然。从人——机——环境系统分析的角度来看,驾驶员在驾驶活动中作为最积极、最主动的因素,在高速公路追尾事故中起着主导作用。国内外相关研究结果表明,高速公路追尾事故中,人因因素占了事故成因的90%还多〔2〕。因此,深入分折和研究高速公路追尾事故中的人因因素,探究人在高速公路追尾事故中的失误机理,寻求相应的改进和预防措施,是减少和预防高速公路事故的重要研究课题。

二、追尾事故人因因素分析

任何事故的发生都是人——机——环境系统各要素间协调失效的后果,高速公路追尾事故也不例外.造成高速公路追尾事故的人因因素主要是后车驾驶员的人因因素,同时也有前车的人因因素,主要有

以下几个方面。

1、前车的人因因素

(1) 不按规定停车,容易发生追尾事故。

在高速公路连续行驶的过程中,由于车速较快,驾驶员很难判断前方车辆是移动的还是静止的,尤其是夜间,后方车辆只是根据前方车辆的尾灯判断它的存在,一般较难判断前车的移动速度,车辆随意停在路面或路边,不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也不设置警告标志或设置警告标志的距离过近,就为后方来车埋下安全隐患,后车驾驶员远距离未能发现前方的停车,临近时来不及采取措施而发生追尾事故。据统计约40%的车辆发生故障后,停车修理时没有或忘记在故障车的后方按规定摆放警示标志和开示警灯光,这样由于夜间后方来车无法远距离看到前方的故障车辆,当快速行驶到前面时发现为时已晚,导致事故的发生,这是引发高速公路追尾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该类事故中,由于前车处于静止状态,事故发生后一般后果比较严重,由于停车导致追尾事故的案例经常见诸媒体。

(2) 前车强行变道,容易发生追尾事故

高速公路上车流量比较大时,常见到有部分车左穿右插、迂回前进,近距离变道、不打转向灯就变道或刚打转向灯就变道。直线行驶的两车即使在保持安全车距的情况下,中间插入一车,这时中车与前后车的安全距离都不够,在前车有减速动作时,可能导致前车与中车,或中车与后车,或三车之间发生追尾。

2、后车的人因因素

(1)未保持最小行车安全间距,容易发生追尾事故。

所谓最小行车安全间距, 即当前车采取制动时,后车从发现信号至制动终了, 不与前车相撞的两车行驶间的间距。最小行车安全间距除受驾驶员延迟反应的影响外,还受制动滞后时间、制动强度、车重等因素的影响。有人研究了不同车速、不同路面、不同天气下的最小行车安全间距。保持最小行车安全间距,是预防追尾事故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求。

(2)疲劳驾驶,容易发生追尾事故。

驾驶员长时间驾驶机动车,加上受时间、天气、季节等外部因素的影响,较容易导致疲劳,使听觉、视觉、感知机能灵敏度降低, 影响观察力和注意力,驾驶机动车时反映迟钝,遇到路上有障碍或前车突然减速停车等情况,不能及时发现和采取措施而导致追尾事故的发生。疲劳驾驶会使驾驶员的反应速度大大下降,判断能力失常,于是对于与前方车辆应保持的安全距离估计也会失常;甚至有的驾驶员在开车时就睡着了,闭着眼睛、把手放在方向盘上,任由车辆高速行驶,达到这种不可思议的地步,发生追尾事故就再所难免了。而有些职业驾驶员长年驾驶机动车,只要开车精神状态就不佳,已形成了习惯性疲劳。疲劳驾驶通常发生在夏季,时间主要集中在凌晨和中午,这是引发高速公路追尾事故的主要原因。

(3)长时间超速行驶,容易发生追尾事故。

超速行驶是不安全的驾驶行为,长时间超速行驶,更容易发生追尾事故。车辆行驶中驾驶员的视觉能力与车速有关,车速越高,视觉

越差,其中对驾驶影响较大的是动视力、视界和视野。

动视力是指汽车在行进中驾驶员能看清物体的最远距离。动视力不同于静视力,静视力对同一个人来说,一般变化不大,而动视力则不然。对于同一个人,以不同的速度驾车行驶.动视力差别很大,车速越高,能看清楚的距离越短。例如以60km/h速度前进,一般驾驶员能看清前方240m的物体,而如果将车速提高到80km/h,那么驾驶员只能看清车前160m的物体。即车速越高,动视力越小,越容易发生追尾等交通事故。

视界一般指不转动头部和眼睛,两只眼睛能看清的范围。一般来讲静止时左右眼睛的视界各为160度,两眼的视界约为200度。车速40km /h时,视界约为100度;车速70km/h时,视界约为65度;车速100km /h时,视界仅为40度。可见车速越高,视界越狭小。因此在高速行车时驾驶员很难对路面上的突发情况做出周全的判断,容易发生追尾事故。

视野是指驾驶员的眼睛看到的空间范围。汽车高速行驶时,驾驶员的视野变得很狭小。低速行驶时,驾驶员能透过挡风玻璃,清晰地看到前方全景。随着车速的提高,近处景物相对汽车移动的速度在提高。当汽车高速行驶时,由于近物也在快速移动,在驾驶员的视网膜来不及成像,因而变得模糊不清,只有远处景物还可以看清,使注视点前移。车速越快,视野越小.注意力随之引向景象的中心而置两侧于不顾,易形成“隧洞视”现象,使驾驶员易于疲劳甚至打瞌睡,引发追尾等交通事故。

(4)驾车时注意力不集中,容易发生追尾事故。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许多追尾事故,常常是由于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引起的。如驾驶时闲谈、饮食、吸烟,高速行车时东张西望,观看电视录像或侧头听别人谈笑等等,这在高速公路上的追尾事故中是屡见不鲜的。

3.追尾事故预防措施

在预防和减少追尾事故中充分考虑人的因素,是预防和减少高速公路事故最为经济和有效的策略,基于人因因素的高速公路追尾事故预防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追尾事故往往是由主观原因造成的,因此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是有效预防这类事故的最佳途径之一。要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坚持采取一般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突出高速公路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使驾驶员掌握高速公路安全行车知识,自觉遵守高速公路的有关规则,严禁超速行车以及不按规定车道行车、超车的现象发生。积极做好对肇事驾驶员的再教育,在科学分析事故原因的基础上,周密安排相应的训练和教育计划,以达到纠正错误提高驾驶技能的目的。

(2)科学安排行车计划,严禁驾驶员疲劳行车。

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长途行车时,出发前一定要保证充足的休息,途中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好行程.充分利用沿途的服务区和休息点进行休息,不要因赶路而勉强行车.长途车辆要配备两名驾驶员,轮流驾

驶。预防疲劳驾驶还要尽量避开人的生物钟活动低谷时段,如午间、凌晨时段,并在行车途中,利用录音机和开窗通风等方法,来调节自己的精神状态。

(3)加强重点路段监控,严格控制车速和车距。

从前面的人因分析可以看出,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以很高的车速行驶时,驾驶员的视觉会变差,反应时间会变小。这种情况下预防和减少追尾事故的有效措施就是要求驾驶员严格控制车速和车距,始终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行车距离。为克服驾驶员判断误差而诱发追尾事故,应加强事故多发路段的监控,增设提醒和测速标志等.这是控制车速车距的有效手段。

(4)搞好职业适应性检测、培训,提高驾驶员业务素质。

结合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快速发展的实际,在驾驶员培训时系统地介绍高速公路驾驶知识,考核时加大高速公路项目比重,不断提高驾驶员业务素质,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高速公路事故。同时搞好职业适应性检测,可有效排出职业禁忌症人群、驾驶技能低下人员、有明显事故倾向的人员进入高速公路。

(5)加大科技投入,开创对追尾事故预防的新局面。

交警部门可以加强对酒精测试仪、雷达测速仪、警示灯、路面监控系统等高科技装备的投入和使用力度,充分利用高科技产品来打击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减少事故的隐患,同时与路面的巡逻相结合,对辖区高速公路形成一个全方位的立体防控体系,在运用原有的事故预防措施的基础上,开创性的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控工作。就当前

而言,若能研发出一种对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发现及查处的科技装备,必将大大方便民警对疲劳驾驶的查处,将疲劳驾驶这一极易引发追尾事故的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结束语

我国的高速公路事故发生率和事故损失率远高于欧美等发达国家,而追尾事故作为高速公路变通事故的最主要形式,其危害相当严重。人的失误作为高速公路追尾事故最主要的诱因,既存在固有的事故可能,同时又有很大的改进潜力。因此,加强追尾事故中人因因素分析研究,制定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减少高速公路追尾事故的发生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李相勇,张南,张学尽,蒋葛夫。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致因的人机工

程学分析。《公路》,2003年S1期。

2、朱中,袁诚。《高速公路安全行车指南》。成都:西南变通大学出

版社,1993。

3、李明华。高速公路上预防恶性追尾事故的探讨。《公路与汽运》,

2003年第2期。

论文作者:___________

日期:20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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