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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国家垃圾焚烧发电相关政策汇编摘要

(完整word版)国家垃圾焚烧发电相关政策汇编摘要
(完整word版)国家垃圾焚烧发电相关政策汇编摘要

国家垃圾焚烧发电相关政策

一、产业政策

1、1997年5月27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新能源基本建设项目的暂行规定》

的通知计交能【1997】955号文件,对新能源项目建设作了具体规定。

2、1998年。国家计委在《关于新能源建设项目审批通知》指出:“垃圾发电也

是一种新型能源”,《通知》同时对垃圾发电给予了大量的优惠政策支持。

3、1999年1月。国家计委和科技部联合发出了《国家计委、科技部关于进一步

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计基础[1999]44号文件),从项目的立项、资金扶持、并网优惠、定价办法等各方面给予了明确的规范,目的是加快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1)“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可由银行优先安排基本建设贷款”。(优先安排基本建设贷款)

2)“对于银行安排基本建设贷款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给予2%财政贴息”

(财政贴息政策)

3)“对利用国产化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的建设项目,国家计委、有关银行将优先安排贴息贷款,还贷期限经银行同意可适当宽限”。

4)“利用可再生能源进行并网发电的建设项目,在电网容量允许的情况下电网管理部门必须允许就近上网,并收购全部上网电量,项目法人应取

得与电网管理部门的并网及售电协议。项目建议书阶段应出具并网意向

书,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出具并网承诺函”。(就近上网,收购全部电量)5)“对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在还款期内实行“还本付息+合理利润”

的定价原则,高出电网平均电价的部门由电网分摊。

6)利用国外发电设备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在还款期内的投资利润率以不超过“当时相应贷款期贷款利率+3%”为原则。国家鼓励可再生

能源发电项目利用国产化设备,利用国产化设备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

项目在还款期内的投资利润率,以不低于“当时相应贷款期贷款利率+

5%”为原则。其发电价格应实行同网同价,既与采用进口设备的项目

享有同等的电价”。

7)“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应出具当地物价部门对电价的意向函,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当地物价部门审批电价(包括电价构

成),并报国家计委备案。经当地物价部门批准和国家计委备案的可再

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电价从项目投产之日起实行。还本付息期结束以后

的电价按电网平均电价确定”。

4、2000年5月29日。国家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科技部联合下发了关

于发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建城2000(120)文件),对垃圾处理技术和污染处理技术作了详细的规定:

1)“在具备经济条件、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

2)“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

3)“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

4)“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

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

5、2002年9月10日。国家计委下发了《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

发展的意见》( 计投资〔2002〕1591号 )文件,对垃圾处理产业的政策进一步做了详细的规定:

1)“全面实行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保证垃圾处理企业的运营费用和建设投资的回收,实现垃圾收运、处理和再生利用的市场化运作。”(市场化运作政策)

2)“污水和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可按保本微利、逐步到位的原则核定。”

3)“投资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资本金应不低于总投资的20%,经营期限不超过30年。”(BOT政策)

4)“政府对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企业以及项目建设给予必要的配套政策扶持,包括: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生产用电按优惠用电价格执行;对新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可采取行政划拨方式提供项目建设用地;投资、运营企业在合同期限内拥有划拨土地规定用途的使用权。”(划拨土地政策)5)“各级政府要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市污水收集系统、垃圾收运设施的建设,或用于污水、垃圾处理收费不到位时的运营成本补偿。”(运营成本补偿政策)

6)“对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企业,当地政府应委派监督员,依法对企业运行过程进行监督。”

6、2002年。计价格〔2002〕872号《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

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

1)“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的良性循环”“合理制定垃圾处理费标准,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2)“第三条中规定:对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足,已经投资在建的垃圾处理设施,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取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可用于补充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费用,但在建项目3年内必须建成,并实施垃圾处理。”

(项目建设期规定)

7、2004年7月,《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鼓励社会投资、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它行业和领域。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

8、2004年3月19日第12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2004年3月19日第12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规模、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明确特许经营期限政策)

9、2005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在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六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3项列明了.“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10、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年)规定了:

1)“第十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

2)第十四条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

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

3)第十九条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和不同地区的情况,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并根据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

的发展适时调整。上网电价应当公布。”

11、2006年。《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规定了:

1)第七条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实行政府定价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分地区制定标杆电价,电价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加补贴电价组成。补贴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25元。

发电项目自投产之日起,15年内享受补贴电价;运行满15年后,取消补贴电价。(电价补贴政策)

2)自2010年起,每年新批准和核准建设的发电项目的补贴电价比上一年新批准和核准建设项目的补贴电价递减2%。发电消耗热量中常规能源超过20%的混燃发电项目,视同常规能源发电项目,执行当地燃煤电厂的标杆电价,不享受补贴电价。

12、2006年1月15日。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

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3号):对直接接入输电网的水力发电、风力发

电、生物质发电等大中型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其接入系统由电网企业投资,产权分界点味电站(场)升压站外第一杆(架)。

13、2010年05月0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

的通知》建城[2010]61号

“焚烧处理设施占地较省,稳定化迅速,减量效果明显,生活垃圾臭味控制相对容易,焚烧余热可以利用。”

14、2011年4月19日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

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

“到201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每个省(区)建成一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30%,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达到50%。建立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制机制。”

“全面推广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

“土地资源紧缺、人口密度高的城市要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

15、2012年4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

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23号

“到2015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县县具备垃圾无害化处

理能力,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全国城镇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58万吨/日。”

“到2015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达到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35%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48%以上。”

“十二五”期间,规划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58万吨/日,其中,设市城市新增能力39.8万吨/日,县城新增能力18.2万吨/日。到2015年,全国形成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87.1万吨/日,基本形成与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无害化处理能力规模,其中,设市城市处理能力65.3万吨/日,县城处理能力21.8万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中选用焚烧技术的达到35%,东部地区选用焚烧技术达到48%。

“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和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其他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通过区域共建共享等方式采用焚烧处理技术。”

二、投资及财税政策

1、1994年。《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94)001号。

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五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由于该文件是94年下发的,当时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中尚未有城市垃圾,但在新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中对综合利用“三废”生产的产品的定义中有:“利用煤矸石、石煤、煤泥、共伴生油母页岩、高硫石油焦、煤层气、生活垃圾、工业炉渣、造气炉渣、糠醛废渣生产的电力、热力及肥料,利用煤泥生产的水煤浆,以及利用共伴生油母页岩生产的页岩油”。

2、1997年。电力部电计〔1997〕731号〈关于对综合利用电厂不收取上网配套

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电计〔1997〕431号文印发的《小火电机组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中收取上网配套费的范围不含综合利用电厂。”(上网配套费减免政策)

(浙江省已经由“浙地税发〔2008〕1号:同时免除垃圾发电项目的地方基金、房产税、土地税等税收及地方规费)

3、1997年。《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

1)“自1998年1月1日起,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在规定的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一、进口设备免税的范围(一)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二)对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4、2001年12月1日。财税[2001]19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

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精神如下:

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自2001年1月1日起,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财税[2001]198号,财税[2004]25号,发改环资[2006]1864号和财税[2008]156号)。(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5、2005年。根据国税函[2005]11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垃圾处置费征收营

业税问题的批复》,“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对其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营业税免征政策)

(垃圾服务有偿收费制度在1993年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就已基本确定;2002年,四部委联合发文的通知中进一步指出,在我国城市“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生活垃圾处理费定性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保本微利”是收费的基本标准;而收费的具体标准、具体计收办法,则由各城市人民政府制定。目前我国生活垃圾收费标准、

收费方式、缴费率等都具有“地方性”色彩。据调研,截止2005年底,全国设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为1.5-11.0元/(户/月),县城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范围为1.0-8.0元/(户/月)。由于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实际收缴率很低,多数城市收缴率低于40%,部分城市只有10%左右)

6、2005年9月9日建设部、国土部关于批准发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给水与

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通知》

“工程项目绿地率20-3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5-8%,I类4-6万m2,II类3-4万m2,III类2-3万m2,IV类1-2万m2

7、2007年。在《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7年版)规定了“单炉小于500吨/ 天规模的垃圾焚烧厂将不予免税”。该规定将不利于中小城市垃圾焚烧产业的发展。(鼓励国产化政策)

8、200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

1) 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

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2)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3)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所得税减计政策)

9、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

1)第八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2)第一百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前款该规定的专用设备并投入使用;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投资抵免政策)

3)第九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人收入总额。前款所称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减计收入计算所得税)

10、2012年3月28日发改价格[2012]80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

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

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下同);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三、技术政策

1、2000年5月29日。国家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科技部联合下发了关

于发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建城2000(120)),对垃圾处理技术和污染处理技术作了详细的规定:

1)“在具备经济条件、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

2)“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

3)“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

4)“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

2、2001年。国家环保总局颁布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其中主要内容如下:

1)“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则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规定,并符合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保护的要求。”

2)“垃圾贮存仓应具有良好的防渗性能。贮存仓内部应处于负压状态,焚烧炉所需的一次风应从垃圾贮存仓抽取。垃圾贮存仓还必须附设污水收集装置,收集滤液和其他污水。”

3)“生活垃圾焚烧厂工艺废水必须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水应优先考虑循环再利用,必须排放时,废水中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GB8978执行。”

4)“焚烧炉渣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焚烧飞灰应按危险废物处理。其他尾气净化装置排放的固体废物按GB 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断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如属于危险废物,则按危险废物处理。”

3、2008年7月1日。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布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规定了: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在处理后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尾端废物处理增加了一种可行的处理方式。

4、2008年9月4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环

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82号规定了:

1)“切实做好生物质发电项目的选址和论证工作。根据区域总体规划、有关专项规划及生物质资源分布特点,深入论证生物质发电项目选址的可行性。

一般不得在城市建成区新建生物质发电项目。”

2)“对二噁英排放浓度应参照执行欧盟标准(现阶段为0.1TEQng/m3);在大城市或对氮氧化物有特殊控制要求的地区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加装必要的脱硝装置,其他地区须预留脱除氮氧化物空间”。

探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利弊(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

探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利弊 垃圾焚烧是一种较古老的传统的处理垃圾的方法。近代各国相继建造焚烧炉,现今垃圾焚烧法已成为城市垃圾处理的主要方法之一。 近日,拟在番禺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计划激起了民众,媒体的讨论。民众普遍不希望垃圾焚烧发电厂建在番禺。下图是人们到有关部门抗议的图片资料。 那么,垃圾焚烧发电究竟是否如民众所想,百害而无一益呢?那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 弊 第一,垃圾焚烧会产生一种剧毒的物质——二噁英。二噁英又称二氧杂芑,是一种无色无味、毒性严重的脂溶性物质。它的毒性十分大,是氰化物的130倍、砒霜的900倍,有“世纪之毒”之称。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已将其列为人类一级致癌物。这类物质非常容易在生物体内积累。自然界的微生物和水解作用对它的分子结构影响较小,因此,环境中的二恶英很难自然降解消除。 设想如果真的建了这个垃圾焚烧厂,那么二噁英的产生是必然的。到那时我们所生活的环境就会充满它的身影,对我们的身体健康有十分大的危害

第二,建造一个这样的焚烧厂耗资巨大,处理垃圾量却很少,我们的身边就有一个这样的例子:广州正在兴建的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资6.3亿元人民币,日处理垃圾也只有1000吨,仅占目前广州垃圾总量的不足四分之一。这样的焚烧量是远远不能解决城市垃圾的问题的。 第三,垃圾焚烧严重浪费垃圾内含资源。一方面因为焚烧时必须混加助燃燃料,浪费能源,另一方面,把垃圾内的高值资源统统烧掉,也是个极大的浪费。 第四,建垃圾焚烧厂还会污染周围的环境,如此大的一个焚烧厂每日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是非常可观的,可是目前全球的人不都在为了控制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减缓全球变暖的速率而努力吗?我们难道还能若无其事地建这个焚烧厂吗? 利 垃圾焚烧处理迅速,节约土地资源,节约人力资源,易于大量不间断处理。对比起土地填埋,焚烧法占地面积少,选址条件较易。对比起堆肥法,焚烧法对地下水的污染较少,最终处置物较少。但是,建焚烧厂害大于弊,这可是显然易见的。 既然垃圾焚烧发电治根不治本,那我们面对这一堆堆垃圾山,有何对策? (1)民众少使用一次性塑胶袋,采用环保袋; (2)加强垃圾的分类和回收; (3)自主创新,通过科学分子的研究,对垃圾焚烧厂进行完善,尽量减少污染。最起码不会危及人们健康; (4)具体到每村每户,实行按等级收费。即缴纳平时的垃圾处理费用外,超出限定重量部分按一定范围要求收额外费用。 以上是我们对垃圾处理情况分析,现今垃圾处理有利也有弊。不仅要处理好对垃圾的处理,还要对处理垃圾时排放的污染进行过滤,减少再次污染。通过这次研究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概况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概况 1.1 工程区域概述 1.1.1 自然条件和行政区划 1、地理位置 **县介于东经114°35′~114°38′,北纬36°46′~36°50′之间。位于太行山东麓,县城临洺关南距邯郸县20公里,北距省会石家庄150公里,距首都北京420公里。东与曲周县、鸡泽县交界,西与武安县为邻,南与肥乡县、邯郸县接壤,北与沙河县、南和县相连。东西宽48.3公里,南北41公里,县域面积908平方公里。 2、地形地貌 **县地处低山丘陵与华北平原的交接地带,地势西高东低,地貌主要有丘陵、平原和洼淀三大类型。京广铁路以西大部分为低山丘陵和岗坡地,山峰起伏,沟壑纵横。京广铁路以东大部分为冲积平原,地势平坦,一望无际。县境东南部有一洼淀,位于**广府古城周围,地势低洼,常年积水,是冲积扇末端与冲积平原交接过渡性地貌 3、气候 **县地处半湿润半干旱地区,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寒冷干燥,春季风多雨少,秋季天高气爽,夏季炎热多雨。多年平均降水量527.8毫米,约有60%以上的水量

降在汛期,降水年内分配不均和年际变化悬殊是降水上的两大特点。年平均气温14℃,最冷月份(一月)平均气温-2.5℃,极端最低气温-20℃,最热月份(七月)平均气温27℃,极端最高气温42.5℃,全年无霜期200天,年日照2557小时 4、水文地质 截止2012年,**县陈义闸和下堡店闸两座蓄水闸工程,蓄水能力为55.86万立方米,多年平均自产径流量(地表水资源量)为67.64万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10638万立方米,地表水可利用量为76.38万立方米,地下水可利用量为1130.64万立方米。 1.1.2 社会经济及人口状况 1.1. 2.1 社会经济 年县位于河北省南部、邯郸县北端,素有“邯郸北大门”之称,是河北省第二人口大县,是全国农业发展、蔬菜产业“双十强”,中国紧固件之都和闻名遐迩的中国太极拳之乡。2013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270亿元。 **产业特色突出。蔬菜、标准件、畜牧已成为三大特色支柱产业。蔬菜种植面积80万亩,产量33亿公斤,产值41亿元,是华北最大的蔬菜生产基地,被命名为“全国蔬菜产业十强县”。标准件产量283万吨,销售收入196亿元,产销量占全国县场份额的45%以上,是全国最大的标准件生产集散地。

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生产基本概念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生产基本概念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生产基本概念 1、安全与危险 安全与危险是相对的概念,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人们的承受程度;安全是指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伤害。 2、危险源 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3、事故与事故隐患 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4、违章指挥 xx企业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安全知识,思想上存有幸心理,对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明知不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条件,仍指挥作业人员冒险作业。 5、违章作业 xx作业人员没有安全生产常识,不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或者在知道基本安全知识的情况下,在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顾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他人、自己的生命安全,擅自作业,冒险蛮干。 6、违反劳动纪律 上班时不知道劳动纪律,或者不遵守劳动纪律,违反劳动纪律进行冒险作业,造成不安全因素。 第 2 页共 5 页

7、三不伤害 三不伤害就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首先确保自己不违章,保证不伤害到自己,不去伤害到别人。要做到不被别人伤害,这就要求我们要有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及时制止他人违章。制止他人违章既保护了自己,也保护了他人,同时也保护了别的许多人。 8、四不放过 安全事故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周围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患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9、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0、安全生产的共同心愿 企业与职工的共同心愿是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11、安全措施四同时 在进行建设、生产及维修等项工作时,要把安全措施同时考虑、同时布置、同时落实、同时考核。 12、电力企业的两票三制 两票即工作票和操作票,三制为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和定期试验切换制度。 13、安全生产的两会一活动 两会是指:班前会和班后会;一活动是指:安全活动日。 14、季节安全活动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按季节可划分为春夏秋冬四季,春季重点 第 3 页共 5 页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宁波众茂姚北热电有限公司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写本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ENVIRONMENTAL SCIENCE RESEARCH DESIGN INSTITUTE OF ZHEJIANG PROVINCE 国环评证:甲字第2003号 二○○九年七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来源 余姚市现阶段城市生活垃圾主要采取填埋堆放等措施(桐张岙垃圾填埋场),由于现有垃圾填埋场硬件建设防渗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监测系统、压实机和称重计量设施的配备等不完善,市域垃圾场都达不到国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因此尽快建设余姚市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显得更为迫切重要。 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比较好的达到无害化、减容化、资源化,很大程度上改善了余姚市市域的环境卫生,营造了较好的投资环境和市民清洁的生活环境,节约土地,对余姚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将会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因此,以适合当地情况的先进技术、以合适的投融资方式建设高水平的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已成为余姚市的当务之急。市政府以治理污染环保环境高度重视,把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确立为城镇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宁波众茂姚北热电有限公司拟在余姚市建设运营一座日处理能力为1500t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2、立项情况 《宁波市企业投资项目咨询登记表》,甬发改咨[2008]78号。 3、建设地点

位于余姚市小曹娥工业功能区,用地面积30亩。 4、项目性质 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 二、工程概况 1、工程组成 项目基本构成见表2-1。 表2-1 项目基本构成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研报告

本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6年1月

目录 第一章总论...................................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项目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建设单位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项目提出的理由及过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与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市场调查与研究.............................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国内混凝土现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商品混凝土的产业政策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项目区概况及项目建设条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自然环境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社会经济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项目建设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编制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项目建设标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竖向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建筑方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结构方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产品方案、技术方案和设备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产品方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技术方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主要运输设备方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4、总图运输工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配套工程建设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6.1电力工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2智能化系统(弱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3给水排水工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环境保护与节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7.1设计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2环境影响因素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3节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防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8.1设计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2危险、危害因素的分析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项目实施计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消防设计方法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消防设计方法 1.1 消防设计范围 消防设计范围为垃圾焚烧发电厂围墙以内,厂区不设消防站和消防车,灭火时利用附近消防站的消防车辆。 1.2 生产厂房火灾危险类别 垃圾焚烧发电厂房生产类别属于丁类,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本垃圾焚烧发电厂采用轻柴油作为启动点火和辅助燃料,日用油箱间、油泵房为丙类生产厂房,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日用油箱间用防火墙与其它房间隔开。 1.3 主要设计原则 消防系统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规范、规定。消防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在本工程范围内设置了消防系统,并按本工程各车间、场所发生火灾的性质和特点选择不同的消防措施,防止火灾危害,以确保焚烧发电厂的安全经济运行。本工程消防设计的主要依据为: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9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 (GBJ16-87)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1.4 消防设施 1.4.1 消防给水系统 根据消防规范,室外消防水量为20 l/s,室内消防水量为25 l/s,火灾同时发生次数为一次,消防延续时间为2h,储存集水池中。2h的室内外消防水量为324m3。消防给水采用临高压给水系统。室内外消防采用低压消防系统。 各厂房内设置消防栓,旁边设有报警按钮,信号送至控制室,室外设置消防栓。 1.4.2 消防系统 整个厂区消防系统为: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火灾时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面积和人口急剧增加,每年产生的城市生活垃圾迅速增长。“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是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基本原则,填埋占用较大场地,且垃圾渗滤液对土壤和地表水产生二次污染。 目前,采用焚烧处理技术城市生活垃圾,既能够有效减少垃圾容量,焚烧后的灰渣具有水泥化活性,可以作为建材原料处置,焚烧过程中产生的高温烟气,其热能能够转变为蒸汽,用作市民供热和发电,实现了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效果。 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污染源分析 (一)垃圾贮存 未能及时加工处理的垃圾暂存于垃圾存贮池,垃圾在存贮池中发酵腐烂后渗出水分,形成垃圾渗滤液,其产量一般为垃圾量的5%~10%,其特点是臭味强,有机污染物浓度高、氨氮含量高,此外垃圾存贮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主要为H2S、二硫醇等。渗滤液中主要包含有机污染物、SS、重金属及病原菌等。一般垃圾存贮池为密闭、负压,并用风机抽气排至焚烧炉。 > (二)废气净化 焚烧垃圾过程中特别是焚烧塑料制品时将产生HCl、二噁英等有毒有害气体;陪入的煤炭燃烧还会产生烟尘、NO2,SO2等空气污染物;燃烧后将产生大量炉渣固体废弃物;鼓、引风机及焚烧炉运行时产生机械噪声等都将给周围环境带来影响。因此,应加强隔音减震措施,降低噪音强度。垃圾焚烧过程产生的气体污染物,一般治理方法为“炉内SNCR+半干式喷雾反应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治理后的气体经80m高烟囱高空排放。 烟气净化主要是对垃圾焚烧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进行处理,尽管处理后烟气中的废气污染物浓度大大降低,但是仍有少量的污染物经烟囱最终排放到环境空气中。而且烟气中的酸性气体污染物在处理过程中与活性脱污剂反应,产生飞灰固体废弃物,另外,布袋除尘器下将产生少量灰,对此类固体废弃物治理一般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接收及贮存设计方案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接收及贮存设计方案 1.1.1 称量 垃圾通过垃圾焚烧发电厂地磅房称量后,经高架引桥进入焚烧主厂房进行处理。 1.1.2 垃圾卸料平台 垃圾卸料平台布置在主厂房7.00m层,紧贴垃圾贮坑,采用室内型,以防止臭气外泄和降雨,卸料平台设有专用的垃圾运输车进出口一处,卸料位9个,平台宽19m,拥有足够的面积来满足最大垃圾转运车辆的行驶、掉头和卸料而不影响其它车辆的作业。垃圾卸料平台周围设置清洗地面的水栓,并保持地面坡度以及在垃圾贮坑方向设置排水沟,以便收集和排出污水,并和垃圾贮坑收集的渗沥液一同送到污水处理设施。操作人员可根据垃圾在贮坑内分布情况操作平台内的指示灯来指示垃圾车应在哪个卸料门卸料。卸料门前方设置高约20cm的挡车矮墙和紧急按钮,防止车辆坠入垃圾贮坑内。平台设一个进出口,进出口车道宽7.0m,进出口上方设有电动卷帘门和空气幕墙以阻止臭气的扩散。

1.1.3 垃圾卸料口设置 垃圾卸料平台设9个垃圾卸料门。各卸车位设编号,方便管理;并设有红绿灯指示。垃圾卸料门之间设有隔离岛,以避免垃圾车相撞,并给工作人员提供作业空间。 卸料平台设有摄像头,垃圾抓斗控制室值班人员可随时了解卸料平台内各卸车位的情况,并根据垃圾贮坑堆料情况指示卸车位置。 1.1.4 垃圾贮坑 垃圾贮坑长52米,宽约18米,深约12米,其中地上部分7米,地下部分5米。总有效容积:11232m3,若垃圾容重按0.4t/m3计,则可贮存垃圾约4492t,可满足本期工程6天以上的焚烧炉,也可满足远期工程4.5天的焚烧量。垃圾贮坑剖面如图5-1所示。

图5-1 垃圾贮坑示意图(剖面) 针对**以及国内生活垃圾热值低、含水率高、随季节变化幅度大等特点,本工程对垃圾贮坑进行了以下设计: 1、为了使垃圾在坑内能够充分的脱水、混合,改善焚烧炉的燃烧状况,提高入炉垃圾的热值,设计将垃圾贮坑容积加大,延长垃圾在坑内的停放时间,使其能够存储6天以上的垃圾量;同时,加大垃圾贮坑容积还能够使焚烧发电厂在自身或外界负荷变化下有较强的缓冲能力。

垃圾焚烧发电厂应急预案

垃圾焚烧发电厂应急预案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1 目的 根据发电企业的生产特性,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系统电气触电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并在发生事故紧急情况下实施快速、有效地的救援与抢险,最大程度减少人身伤害和减轻设备的损坏程度,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系统设备安全,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xx有限公司。 3 依据 依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4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专业主管 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环部,安环部经理(安环专工)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职责: 4.2.1应急救援指挥部 4.2.1.1必须遵循保护人员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和发电系统“三保”的原则。 4.2.1.2接到事故通报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4.2.1.3按事故的性质程度,负责向运营管理部、股份公司、地方政府安全监察部门报告我厂的事故和事故处理情况。 4.2.1.4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日常工作的处理,以及对事故后的事故调查、事故责任、事故终结等工作的善后处理。 4.2.2 安环部职责 4.2.2.1参与各类现场事故的应急指挥和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4.2.2.2负责组织和参与相关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4.2.2.3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4.2.2.4负责与地方安全监察部门的协调、沟通和配合工作。 4.2.3生产技术部职责 4.2.3.1负责提供事故处理的技术支持和事故应急协调工作。 4.2.3.2负责系统运行方式的调整,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 4.2.3.3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经济损失情况;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报告。 4.2.3.4负责调度、指挥事故后的系统和设备运行方式的恢复; 4.2.3.5协助财务部门进行财产保险理赔。 4.2.4 综合部 4.2.4.1按照应急救援的要求,做好交通车辆的保障、安全保卫(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保卫、人员疏散的管制)、通讯保障等后勤保障工作; 4.2.4.2负责事故应急信息的发布,接受有关部门对事故情况的询问。 4.2.4.3 负责协调外部应急、医疗救治力量。 4.2.5 财务部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点概述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点概述 发表时间:2019-07-25T15:44:33.633Z 来源:《建筑细部》2018年第27期作者:古伟安 [导读] 本文通过对利用焚烧垃圾发电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从而更好的保护我们生活的环境。 广东顺控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528300 摘要: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居民涌入城市,造成城市人口剧增,居民日常生活所产生的生活垃圾也大量增加。因此,如何处理好生活垃圾成为政府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我国垃圾处理主要方式是焚烧和填埋,填埋优点是对空气不产生污染,但弊病是存在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隐患和土地资源不足的问题,焚烧的方式主要会对周围空气造成影响,但可以利用垃圾燃烧发电和大大缩减垃圾填埋的体积。本文通过对利用焚烧垃圾发电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从而更好的保护我们生活的环境。 关键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环境;污染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化建设的加快,居民生活垃圾也日益增加,如何处理生活垃圾已成为民生大事。过去我国对垃圾处理多采用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不仅占地,也容易造成污染。而垃圾焚烧的方式不仅可以利用焚烧释放垃圾的热值进行发电,更好满足城市的用电需求,而且减少了填埋占地的问题,提高了环境容量,改善了生态环境。但是,目前在我国的生活垃圾发电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相关技术还不够成熟,有许多问题还需要解决。 1 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1垃圾焚烧部门对垃圾焚烧缺乏管理,对周围环境污染严重 部分垃圾焚烧行业管理部门缺乏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了解,对环境保护缺乏环保意识,轻视焚烧垃圾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甚至对周围群众反映的问题视而不见,从而使污染问题酝酿,最终触犯环保法律。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焚烧厂缺乏焚烧垃圾必要的技术改造升级,垃圾焚烧技术不达标,缺少相关技术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从而造成了生活垃圾在焚烧过程中,受垃圾体积、垃圾成份等限制,造成垃圾燃烧时因受情况不一致,燃烧过程不稳定,燃烧不充分,使垃圾燃烧产生的有害气体也随之增加,这也是垃圾处理企业焚烧垃圾而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严重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1];二是焚烧垃圾发电的企业在企业生产时缺乏严格的管理,管理模式粗放,忽视对电厂运行的操作模式的有效管理,只重视焚烧垃圾产生的利益,忽视焚烧垃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问题,企业缺乏垃圾处理、焚烧发电相关的专业管理人才,影响了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的革新创造,或设备出现问题得不到及时的维修而对周边造成的污染更加严重,影响了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发展;三是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受利益的驱使,最大限度限制成本支出,对焚烧生活垃圾起净化作用的设备缺乏必要的更新与维护,或受当地政府对生活垃圾发电补贴资金不足,影响到垃圾焚烧企业对净化空气的石灰及活性碳等化学物质的使用量不足,导致净化效果不足或失效,造成污染。 1.2监管制度存在缺陷 对焚烧生活垃圾发电企业的环境保护监管,主要是由当地政府中的环境保护部门来负责监督管理,由环境保护部门派出的驻厂人员来负责监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对进厂的各类生活垃圾进行把关监管[2]。但是在垃圾焚烧过程中,多数是由焚烧垃圾的相关设备来完成,造成负责监管的人员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管。加之焚烧垃圾发电的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益,甚至主动寻找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漏洞,逃避法律的制裁,增加了监管难度。 2 焚烧选址的要求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技术不断引入到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中,促进了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生产技术的成熟,企业焚烧垃圾发电给周围环境的污染也越来越小,垃圾焚烧发电也有着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在城市化建设不断深入的情况下,为了充分利用生活垃圾造福人类,企业对新建焚烧垃圾发电厂选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规划,有利于垃圾焚烧发电厂长期稳定发展,减少因焚烧垃圾发电而造成二次污染,科学合理地开展项目选址。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在地方发展规划的基础上,依照国家环保法律及其他法规的要求,确定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址。因垃圾焚发电自身的特点,严禁在旅游景区,水源地,居民区,森林、湿地等自然保护区选址。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应充分考虑到当地的地质特点因素,避免在容易发生水土流失、地壳不稳定区域、易塌方和山体滑坡的区域选址。焚烧垃圾发电还应考虑到垃圾燃烧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处理,避免产生污染。生活垃圾发电厂还应充分考虑到厂址有充足的水源供应,附近有电力网络,便于发电后的电量并网。垃圾焚烧发电选址要尽可能的远离城市,并对周围的环境作科学的评估,对垃圾厂建成投产后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做好预测与评估。 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 3.1 工程主体重要性 主要评价垃圾焚烧发电厂机械设备的技术操作及垃圾物料投放系统工程量,垃圾焚烧系统设备及热力能源体系的管理;同时对焚烧垃圾是否符合相应的国家法律标准,对渗滤液及燃烧后的气体得到有效的净化。 3.2 公用工程重要性 公用工程是否支持城市生活所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从而使供水系统及废料处理系统得到充分的保障,确保仪器设备符合垃圾焚烧的标准。 3.3 储运工程重要性 储运工程是指对焚烧后的垃圾,如飞灰、石灰、炉渣等废物的储存及运输管理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要求[3]。 4环境影响评价目的 我国城市化进程中,随着城市居民人数的激增,人们日常生活的垃圾也日益增加,如果不加以有效的管理,将对我们生活环境的空气、水、土地等造成严重的污染,不仅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还会影响人们生活质量。因此,国家加大了对生活垃圾处理的管理力度,通过垃圾焚烧发电这种环保处理技术,可使得长久困扰人们的生活垃圾变成为人们提供有效服务的天使。但是从整体情况来看,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工程方案设计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工程方案设计 1.1 总平面布置 根据厂址比选的结果,选择老荒山厂址作为本工程建设厂址,并提出规划方案设想。 1.1.1 总体方案设计的原则 总图分区明确,管理方便; 人员路线和运输车辆路线分流,运输出入通畅,厂区内道路畅通,形成环形通道,符合消防要求; 主厂房之烟气排放处于下风向,办公等生活区处于上风向; 充分绿化美化环境,尽可能不留裸地; 1.1.2 厂区面积 厂区红线占地总面积为66000m2(99亩)。 1.1.3 总平面布置 1.1.3.1 功能分区

根据工艺流程、功能、风向,将厂区内的建、构筑物分为四个功能分区: ●办公区:包括综合楼、停车场、运动场地,该区是 厂区内比较洁净的分区,对环境的要求较高,布置 时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且位于盛行风向的上风侧。 ●主要生产区:包括主厂房和栈桥,焚烧主厂房是厂 区的主体建筑,在满足各种防护间距的前提下可以 靠近各辅助生产区及办公楼。 ●辅助生产区:包括水泵房、冷却塔、水处理装置、 清水池、油泵房、地下油罐,分区的建构筑物都是 为主厂房服务,布置时靠近主厂房,集中与分散相 结合。为保证安全,将油泵房、地下油罐用围墙单 独围起来,布置在厂区边缘,距离厂区围墙有5米 的安全距离; ●污水处理区:包括渗沥液处理站、调节池。

为便于管理人员工作及外来联系业务的便利,将综合办公楼布置在靠近厂区大门一侧,而且位于盛行风向的上风侧。 办公楼与主厂房之间的空地集中布置绿化,作为防护隔离带。 1.1.3.2 主要项目 (1) 垃圾焚烧发电主厂房,建筑面积约12300平方米,考虑到远期发展的需要,主厂房将一次建成,能够容纳三条焚烧线,包括下列内容: ●2×350吨/日垃圾焚烧炉及与其配套的余热锅炉; ●垃圾运输卸料大厅及垃圾储坑; ●垃圾焚烧炉上料系统; ●除渣、除灰系统; ●烟气净化系统; ●补给水系统; ●汽轮发电机组及供汽、冷凝系统; ●中央控制和监测系统;

垃圾焚烧发电工艺流程

垃圾焚烧发电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1、垃圾接收、贮存及运输系统 垃圾接收、储存及输送系统是指垃圾进厂到垃圾焚烧炉给料斗入口之间的所有工艺和设备。系统流程:满载垃圾运输车进厂“时经检视、称重,按指定路线和信号灯指示驶向垃圾倾卸平台卸料。运输车倒行至指定的垃圾卸料门前,从开启的卸料门处,在重力作用下将垃圾卸入垃圾储坑。垃圾经过垃圾起重机搅拌、充分混合、脱除一定的渗滤液之后,送入垃圾焚烧炉给料斗。系统主要包括以下设施:电子汽车衡、垃圾卸料大厅(垃圾卸料平台)、垃圾卸料门、垃圾贮坑、垃圾起重机。 (1)垃圾接收 车辆入厂称重前,由厂内专职人员根据《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要求进行车辆检查,车辆需符合要求才能引导称重。 经称量后的垃圾运输车按指定路线和信号灯指示通过栈桥驶入卸料大厅,运输栈桥起于厂外,顶部采用弧形顶棚,由于栈桥为卸料大厅及垃圾坑补风入口,栈桥可自然维持负压。垃圾卸料大厅供垃圾车辆的驶入、倒车、卸料和驶出,以及车辆的临时抢修。垃圾卸料大厅为密闭式布置,卸料区为室内布置了气幕机,以防止卸料区臭气外逸以及苍蝇飞虫进入。为了保障安全,在垃圾卸料口设置阻位拦坎,以防垃圾车翻入垃圾池。卸车平台在宽度方向有1%坡度,坡向垃圾仓侧,垃圾运输车洒落的渗沥液,流至垃圾仓门前的地漏,汇集到管道中,导入渗沥液收集池。 垃圾卸料平台设垃圾卸料门,卸料门前装有红绿灯的操作信号,指示垃圾车卸料,为保证卸料门开启与垃圾抓斗作业相协调,卸料门]的开启信号传至垃圾抓斗操作室。卸料门可防止有害噪音、臭气及粉尘从垃圾池扩散至大气。 在卸料平台的相应部位设置供水栓,以利于清洗卸料时污染的地面,卸料平台设计有一定的坡度使之易于排出清洗污水;在卸料大厅进、出口处设置空气幕,以防臭气外逸。在停炉检修时,设置除臭风机抽取垃圾贮坑臭气,经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简排入大气。 (2)垃圾贮存 垃圾贮存设施主要是垃圾贮坑,为半地下结构,它不仅能贮存垃圾,而且能

城市垃圾焚烧的危害

垃圾焚烧---请不要戴“环保节能”绿帽 2009-09-02 10:53:48中国能源信息网 核心提示:近年来在欧美大力限制和关停的垃圾焚烧和发电措施,要国内却被用“环保和节能”的含义,在各大、中城市被推广或者计划实施。其实垃圾焚烧的“环保和节能”,更像是利益集团为出卖焚烧炉获取自己利益所设立的一个幌子,他们只是给一个严重污染环境的技术带了个绿帽子而已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发展迅猛、城市扩张、城区膨胀、人口爆增,生活垃圾处理这个过去的小问题已经演变成为困扰各级城市管理者的巨大难题。以北京为例,目前年产垃圾约为500万吨,散布在城郊的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各种新旧垃圾填埋处理场共有4000余座,形成了“垃圾包围城市”的严峻势态。传统的垃圾填埋措施,由于具有占地面积大,污染水体,散发臭气,污染空气,使得人们都在探索各种有效的垃圾处理措施。其中一种近年来在欧美大力限制和关停的垃圾焚烧和发电措施,在国内却被用“环保和节能”的名义,在各大、中城市被推广或者计划实施。其实垃圾焚烧的“环保和节能”,更像是利益集团为出卖焚烧炉获取自己利益所设立的一个幌子,他们只是给一个严重污染环境的技术带了个绿帽子而已! 垃圾焚烧发电的所谓优势据固焚派的观点,厂房占地少,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垃圾的减容减量化程度高,垃圾处理彻底;设备运行全天候全封闭,基本无二次污染;焚烧炉的适用范围很广,能处理多种垃圾,且大多数焚烧技术不需对垃圾进行预处理;垃圾焚烧的余热可产生蒸汽用于发电、供热,节约能源。说白了,也就是焚烧垃圾后可以减少垃圾的体积,减少填埋量,还可以在补充燃料(一般是煤)的情况下附带利用垃圾燃烧的产生的热能发电。不过,垃圾焚烧对于大气的污染严重程度其技术所能达到的水平,却并不象有些专家们鼓吹的那样美好。 其实,垃圾焚烧这个所谓的“环保节能技术”在国际上已经成了昨日的黄花。1985年,美国有超过137座垃圾焚烧炉兴建计划被取消;1992年,加拿大安大略省通过了焚烧炉使用的禁令;1996年北美洲五大湖52个焚化炉停止运行;德国、荷兰、比利时等欧洲国家也相继颁布“焚烧炉禁建令”;1998年,日本永久关闭了2000多座工业废物焚烧炉,到2000年7月,日本已有4600座垃圾焚烧设施停止使用;即使是经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国家政策年修订版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国家 政策年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国家政策整理(2000年——2016年) 到渗沥液、烟气、灰、渣等的治理水平,都已经实现了可控在控的基本目标,为解决各地“垃圾围城无地可埋”、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目标提供了一种切实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我们国家正是基于该领域方案和技术的成熟性与可靠性,从新世纪以来到现在,连续16年不断出台相关的政策,甚至从发电补贴、税收优惠等方面提倡和鼓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以解决传统的“露天填埋”带给人类和生态的环境危害。本文针对国家的政策进行梳理,供大家参考。 2000年 《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将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成套设备列入目录,拉开了国家鼓励生活垃圾采取焚烧发电处理方式的序幕。 2000年 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首次发布《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2001年做了第一次修订,2014年做了第二次修订,目前执行的版本为

2014年修订后的GB18485-2014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垃圾焚烧厂选址、设计、运行与管理的污染控制等。 2001年 国家建设部、国家计委批准发布《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213号),首次规范了建设规模、生产线数量、选址要求、总图布置、工艺与装备、建筑标准与建设用地、运营管理与劳动定员、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设工期等。 2002年 国家建设部批准发布了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2009年,针对该规范进行了较大修订,目前执行的版本为修订的后的CJJ-2009。 200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颁布,“鼓励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力并网和收购提供了保障; 2006年 《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施行(发改价格【2006】7号),明确了垃圾焚烧发电电价补贴政策及实施期限。2012年,国家又对该项政策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正式发布实行(见后)。 2008年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报告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环评报告 Revised by Chen Zhen in 2021

热电有限公司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写本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ENVIRONMENTAL SCIENCE RESEARCH DESIGN INSTITUTE OF ZHEJIANG PROVINCE 国环评证:甲字第2003号 二○○九年七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来源 余姚市现阶段城市生活垃圾主要采取填埋堆放等措施(桐张岙垃圾填埋场),由于现有垃圾填埋场硬件建设防渗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监测系统、压实机和称重计量设施的配备等不完善,市域垃圾场都达不到国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因此尽快建设余姚市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显得更为迫切重要。 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比较好的达到无害化、减容化、资源化,很大程度上改善了余姚市市域的环境卫生,营造了较好的投资环境和市民清洁的生活环境,节约土地,对余姚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将会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因此,以适合当地情况的先进技术、以合适的投融资方式建设高水平的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已成为余姚市的当务之急。市政府以治理污染环保环境高度重视,把建设生活垃圾

无害化处理厂确立为城镇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宁波众茂姚北热电有限公司拟在余姚市建设运营一座日处理能力为1500t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2、立项情况 《宁波市企业投资项目咨询登记表》,甬发改咨[2008]78号。 3、建设地点 位于余姚市小曹娥工业功能区,用地面积30亩。 4、项目性质 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 二、工程概况 1、工程组成 项目基本构成见表2-1。 表2-1 项目基本构成

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2个课时) 一、安全生产基本概念 1、安全与危险 安全与危险是相对的概念,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人们的承受程度;安全是指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伤害。 2、危险源 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3、事故与事故隐患 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4、违章指挥 企业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安全知识,思想上存 有幸心理,对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明 知不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条件,仍指挥作业人员冒险作业。 5、违章作业 作业人员没有安全生产常识,不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或 者在知道基本安全知识的情况下,在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不顾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他人、自己的生命安全,擅自作业,冒险蛮干。 6、违反劳动纪律 上班时不知道劳动纪律,或者不遵守劳动纪律,违反劳动纪律进行冒险作业,造成不安全因素。 7、三不伤害 三不伤害就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首先确保自己不违章,保证不伤害到自己,不去伤害到别人。要做到不被别人伤害,这就要求我们要有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及时制止他人违章。制止他人违章既保护了自己,也保护了他人,同时也保护了别的许多人。 8、四不放过 安全事故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周围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患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9、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0、安全生产的共同心愿 企业与职工的共同心愿是“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11、安全措施四同时 在进行建设、生产及维修等项工作时,要把安全措施同时考虑、同时布置、同时落实、同时考核。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艺设计计算书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应用于环境保护领域,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减容化和资源化、智能化处理,达到节能减排之目的。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艺设计流程中首先进行垃圾焚烧发电炉排炉工艺设计参数的计算,为后续设计提供参数依据。 一、生活垃圾焚烧炉排炉工艺设计参数的计算 1、待处理生活垃圾的性质 1.1待处理生活垃圾主要组成成分 表1:待处理生活垃圾的性质 生活垃圾含水率 (%) 含灰率 (%) 可燃物 (%) 密度(t/m3)LHV低位热值 (kJ/kg) 设计值47.421.77 30.930.355800 适用范 围 30-600.30-0.604186-6700 表2:待处理生活垃圾可燃物的元素分析(应用基)% 项目C H O N S CI合计 含量20.60.9 8.530.10.120.6830.93表3:要求设计主要参数 项目垃圾处理 量t/d 垃圾存放 时间 d 年正常工作 时间 h 烟气停留时 s 燃烧室出口温度℃ 参 数 10005~78000﹥2850~1000 1.2 根据垃圾元素成分计算垃圾低位热值: LHV=81C+246H+26S-26O-6W (Kcal/Kg) =81*20.6+246*0.9+26*0.12-26*0.12-6*47.4=1388(Kcal/Kg)*4.18=5800(KJ/Kg 1.3根据垃圾元素成分计算垃圾高位热值: HHV={LHV+600*(W+9H)}*4.18={1388+600(0.474+9*0.009)}*4.18=7193.78(KJ/Kg)。 2、处理垃圾的规模及能力

焚烧炉3台: 每台炉日处理垃圾350t; 处理垃圾量: 1000t/24h=41.67(t/h); 炉系数:(8760-8000)/8000=0.095; 实际每小时处理生产能力:41.67*(1+0.095)=45.6(t/h); 全年处理量: 45.6*8000=36.5*104t; 故:每台炉每小时处理垃圾量:350/24*1.05=15.3(t/h)。 3、设计参数计算: 3.1垃圾仓的设计和布置 已知设计中焚烧炉长度L=75.5米,宽D=18.5米,取垃圾仓内壁与炉长度对齐,T=5d,垃圾的堆积密度取0.35t/m3 求:垃圾的容积工程公式:V=a*T 式中: V----垃圾仓容积m3; a--- 容量系数,一般为1.2~1.5,考虑到由于垃圾仓存在孔角,吊车 性能和翻仓程度以及有效量的缺陷,导致垃圾仓可利用的有效容积小于 几何容积; T--- 存放时间,d;根据经验得出适合燃烧存放天数,它随地区及季节稍有变化; V=a*T=1.2*5*1000/0.35=17142.86(m3 )。 故:垃圾仓的容积设计取18000(m3)。 垃圾仓的深度为Hm Hm=L*D/V=18000/75.5*18.5=12.88(m)。 故:垃圾池全封闭结构,长75.5米,宽18.5米,总深度以6米卸料平台为基准负13米。 3.2焚烧炉的选择与计算 (1)焚烧炉的加料漏斗 焚烧炉的加料漏斗挂在加料漏斗层,通过垃圾吊车将间接垃圾供料变为均匀加料,漏斗的容积要能满足“1h”内最大焚烧量。 垃圾通过竖溜槽送到给料机,垃圾竖溜槽可通过液压传动闸板关闭,竖溜槽的尺寸选择要满足溜槽中火焰密封闭合,给料机根据要求向焚烧炉配送垃圾,每台炉安装配合给料机传动用液压汽缸,液压设备由每台炉生产线控制中心控制。 料斗的容积V D V D =G/24*Kx/ρ L 式中: V D ---料斗的容积(m3); G--- 每台炉日处理垃圾的量,(t/h); Kx---可靠系数,考虑吊车在炉焚烧垃圾的速度等因素,一般取1.5; ρL---垃圾容量,一般0.3~0.6 (t/m3)取0.45(t/m3); V D =15.3t/h*1.5/0.45 =51( m3)。 故:加料漏斗容积按51m3设计并且斗口尺寸应大于吊车抓斗直径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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