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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20110307

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20110307
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20110307

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企业单位招调员工工作,积极引进所需技术技能人才,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企业单位招调员工入户本市的,适用本办法,但调入市外干部、引进海外留学人员、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调员工包括招工和调工。

对在深圳市外已就业并办理正式招工手续,且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工人,按调工办理;对在市外未曾办理过正式招工手续、未参加社会保险,但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试行)》的技术技能人员迁户核准条件或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迁户审批条件的人员,按招工办理。

第四条招调员工工作应遵守依法、公开、公平的原则,并依照有关规定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五条招调员工实行全市统一政策、统一信息管理系统、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综合评审。

第六条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办理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招调工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申请的招调工业务和个人申请的招调工业务。

区(含新区)主管人力资源的部门(以下简称“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指导下办理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招调工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申请的招调工业务。

第二章立户登记

第七条用人单位招调员工应办理招调员工立户登记。

第八条在本市注册的法人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

且经工商年检合格的,可以申请办理招调员工立户:(一)上一年度纳税额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二)上一年度出口创汇额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

(三)经市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先进技术企业,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产品的企业;

(四)本市重大建设项目或高新技术开发项目需要招调相关人才的企业。

第九条中央及各省驻深企业、市国资局直属企业的招调工立户登记手续,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区属国有

企业的招调工立户登记手续,由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其他用人单位可自主选择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区人

力资源部门办理招调工立户登记,但不得在市人力资源保障

部门和区人力资源部门同时办理招调工立户登记。

第十条已办理招调工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招调工立户登记信息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未达到招调员工立户条件的企业或其他用人单

位,需引进持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或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人才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引进。

第三章招调员工条件

第十二条拟招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城镇户籍,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五)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但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六)、(十七)项规定的除外;

(六)所从事的职业或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拟安排的职业对口;

(七)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八)本人及配偶均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九)不属于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人员,被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仍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申请招调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核准下达计划指标:

(一)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在任期内的高层次专

业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广东省和国家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

(三)具有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四)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

(五)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

(六)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的;

(七)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2年以上的;

(八)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技能竞赛、或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

(九)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优秀保安员或先进工作(生产)者;

(十)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300万元以上的;

(十一)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累计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人民币60万元以上的;

(十二)在本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

计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民币24万元以上的;

(十三)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

(十四)经本市军官转业安置管理部门批准随军的现役军人家属。

前款第(十)项至第(十三)项所规定人员,须最近连续3年以上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十三)项规定人员以招工方式办理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以调工方式办理的,第(一)项规定人员不得超过其对应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最高年龄;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人员须在50周岁以下;第(四)项规定人员须在48周岁以下;第(五)项、第(七)项规定人员须在45周岁以下;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人员须在40周岁以下;第(十)项至第(十三)项规定人员须在50周岁以下,纳税额超过以上规定纳税额一倍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九)项属技术技能招调入户条件,第(十)项至第(十三)项属投资纳税招调入户条件,第(十四)项属政策性招调入户条件。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申请招调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批下达计划指标:

(一)持有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公布目录范围内的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专业技术

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1年以上的;

(二)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1年以上的;

(三)参加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考务并监管的国家或广东省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考,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1年以上的;

(四)持有非本市颁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参加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相应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合格,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1年以上的;

(五)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的;

(六)持有非本市颁发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参加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相应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合格,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的;

(七)参加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获得两个工种模块中级以上合格证书,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的;

(八)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1年以上的;

(九)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广东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2年以上的;

(十一)具有大专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1年以上的;

(十二)具有大专学历,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的;

(十三)具有大专学历,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4年以上的;

(十四)在本市区级劳动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备案并同意竞赛方案且按方案规定可享受招调员工优惠政策的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奖的;

(十五)持有深圳市高级技工学校学历和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毕业时间不超过4年的毕业生(以下简称“持双证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

(十六)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技术工人交流而引进的;

(十七)现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高级管理职务的;

(十八)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同意,由企业自主组织考评,考评成绩符合招调员工要求并公示无异议的本企业员工,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的;

(十九)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150万元以上的;

(二十)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

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累计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

(二十一)在本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民币12万元以上的;

(二十二)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15万元以上的。

前款第(十九)项至第(二十二)项所规定人员,须最近连续3年以上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按本条规定申报的拟招调人员,申报招调前须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费12个月以上(第(十五)项、第(十六)项规定人员除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已婚的,其配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城镇户籍;

(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三)不得超过拟招调人员本人所对应申报条件规定的最高年龄。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十八)项属技术技能引进入户条件,第(十九)项至第(二十二)项属投资纳税引进入户条件。

第十五条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另一方可由其用人单位以夫妻分居形式申请引进,其中以招工方式办理的实际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以调工方式办理的实际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

源部门按照分居时间长者、学历高者、技能高者依次优先的原则审批下达计划指标。

第十六条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且申报招调前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费12个月以上(持双证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除外),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办理个人招调手续,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准下达计划指标:

(一)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广东省和国家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紧缺急需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2年以上;

(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

(七)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

(八)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持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

(九)持双证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

(十)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投资纳税招调入户条件的。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十)项规定人员以招工方式办理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以调工方式办理的,第(一)项规定人员不得超过其对应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最高年龄;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人员须在45周岁以下;第(四)项规定人员须在40周岁以下;第(五)规定人员须在38周岁以下;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人员须在35周岁以下;第(十)项规定人员须在50周岁以下。

前款第(一)项至第(九)项属技术技能招调入户条件,第(十)项属投资纳税招调入户条件。

第十七条符合技术技能招调入户条件的人员现已在本市工作的,在扣除其本人在本市依法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后,其招调年龄未超过本办法规定相应年龄的,可以申报招调,但对于申报条件规定年龄须在48周岁以下的人员,其申报招调时的实际年龄不得超过48周岁。

技术技能招调入户条件要求具备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一定年限的拟招调入户人员,应同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一年以上。

第十八条以调工方式办理引进的人员,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应当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应按规定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办理招工时,属于农业户口的,可申请办理“农转非”手续;已婚的,其配偶不受户籍类别的限制:

(一)符合本办法第十三、十六条规定的人员;

(二)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条件中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三)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三)、(四)、(十四)、(十五)项条件中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七)项条件中两个工种模块均为高级合格证书的人员;

(五)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八)、(九)、(十一)项条件的人员;

(六)在深圳缴纳工伤保险费满2年以上,且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条件中紧缺急需工种的人员。

第四章计划指标审批原则

第二十条计划指标的审批综合考虑拟招调人员的技术技能水平、教育程度、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累计时间等要素,并结合本市产业需求、用人单位的规模、社会经济贡献等情况,实行择优下达的原则。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公布当次计划指标审批结果。

第二十一条对具有特殊专长、做出特别贡献的技能人才,优先下达计划指标;对政策性安置人员,按相关规定下达计划指标。

优先满足本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扶持产业、

其他鼓励发展产业及市级重大项目(或高新项目)的人才引进需求。

第二十二条招调人员18周岁以下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或者年龄在20周岁以下且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可一同随迁,在下达计划指标的同时,一并下达子女入户指标。

第五章办理程序

第二十三条已办理招调工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申请招调员工,应当向其所在地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商洽或调档,并在网上申报拟招调人员信息。

以家属随军形式引进的,须先经市军官转业安置管理部门批准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投资纳税招调入户条件申报的,须先经市公安部门审查合格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第二十四条以个人身份申请招调员工的,应当与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代理协议,委托其办理招调工手续。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委托人所在地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商洽或调档,并在网上申报拟招调人员信息。

第二十五条对于按照核准条件申报的招调工信息,申报系统自动预审通过。

对于按照审批条件申报的招调工信息,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将根据年度入户指标使用情况、用人单位及拟招调人员的综合情况分批进行预审。

预审通过的,用人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第二十六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收到书面申报材料后,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接收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且无法当场补正的,退回申报材料,并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二十七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书面申报材料之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申报材料后发现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按照告知要求补交申报材料的,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补交申报材料,受理之日从接收补交申报材料之日起算。

第二十八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拟招调人员的申报材料,并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招调入户的决定。

对于情况特殊的,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拟招调人员取得的省外专业技术资格,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准认定的结果为准。

拟招调人员取得的市外职业资格证书,需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证。

第二十九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作出同意招调入户决定的,由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领取相关函件,并转交拟招调人员。

拟招调人员可凭相关函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户籍迁入等相关手续。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作出不同意招调入户决定的,应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六章招调员工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招调员工工作,并对各区人力资源部门招调员工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建立和完善招调员工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按全市统一的要求办理招调员工业务,为企业和员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三十二条已办理招调工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其办理招调工业务直至该情形终止:(一)未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年检或备案等手续的;

(二)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未及时申报的;

(三)正在申请破产的;

(四)逾期未申报招调工计划和统计信息的;

(五)未依法纳税的;

(六)有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

(七)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为难以正常开展人

事管理活动的。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应认真审查本单位拟招调员工的有关材料,由单位经办人到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本单位招调员工业务。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确保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在招调员工报批过程中实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人事负责人和单位经办人共同签字负责制。

用人单位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其办理招调工业务2年,将其行为记入深圳市企业征信系统,并根据具体情况建议用人单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经办人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人员办理招调工手续的;

(二)不具有代理资质的机构以代理方式办理招调工的;

(三)伪造、变造或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四)在企业组织考评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不严格核实申报材料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有行贿、受贿或索贿情形的;

(七)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

第三十五条拟招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招调手续,将其行为记入深圳市个人诚信征信系统,并在3年不再受理其招调工申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一)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在职业技能鉴定、职称评审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

(三)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

第三十六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在招调员工审核工作中实行经办人签字负责制,签字人为直接责任人。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经查实后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等情况,调整年度《深圳市招调员工职业工种目录》,并确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和等级。

第三十八条办理招调工立户登记和招调员工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a016843367.html,)“人力资源引进”栏目公布。

第三十九条其他用人单位招调员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条市委、市政府对高层次专业人才及其配偶的引进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所称“以下”不包含本数,“以上”均包含本数。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11年3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10年4月20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0?6号)同时废止。

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XX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规XX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构建XX员工教育培训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及其在岗员工。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所称教育培训,是指依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各单位或部门有计划的组织员工开展的各类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等。 第四条公司教育培训工作以“人才强企战略思想”为指导,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为增强XX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五条教育培训工作坚持长远发展与当前需求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知识技能与综合素质相结合、个人自学与组织培训相结合、培训考核与职务晋升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教育培训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六条XX培训教育工作实行公司和所属各单位两级管理,依据管理权限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是全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育培训体系建设、规划与计划的制定与落实、制度建设、培训项目协调;负责落实集团公司的专项培训计划;指导、检查和考

核公司属各单位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全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经验交流和表彰活动;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的专项研究。 公司机关各部门负责提出对口业务的培训需求,以及本部门人员的培训计划;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开展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效果评估工作。 第八条公司属各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单位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计划的制定,结合业务特点和本单位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有特色的岗位培训和专项培训,负责建设本单位的培训课程的体系及师资队伍;负责本单位培训信息系统、员工培训档案和网络学习系统维护;配合公司开展专项培训组织与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及公司属各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要关心、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形成主管领导负责、业务部门组织实施、全员参与的教育培训体系。全公司各级管理者都负有组织本单位、本部门、本团队员工开展教育培训的职责和义务,在组织员工开展培训学习的同时,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及时开展员工的培训辅导、效果评估等工作。 第三章教育培训的主要容与要求 第十条公司员工教育培训以岗位培训为重点,采取部办班、外派培训、网上学习、调研讨论和自学等多种方式,有计划地安排各级各类人员进行与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能力、素质等容的各类培训,实现促进XX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第十一条公司管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应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目标,以学习党的理论体系、管理知识和必

公司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招聘录用作业,吸引、招募、保留符合公司要求的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 三、聘用原则 1.公开招聘、全面考查、择优录取; 2.能力与岗位要求匹配; 3.内部调配与外部招聘相结合; 4.实行“亲属回避制”。为保证客观公正及便于管理,公司禁止内部员工举荐亲属、朋友、原单位同事到同一部门或工作关联岗位工作。特殊情况(如因业务关系需要安排人员或对高级人才的推荐)须经董事局主席批准,且候选人须符合全部任职资格要求,并经过正常招聘、筛选程序后方可录用。 四、岗位聘用条件 1.凡年满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符合本公司相应岗位聘用条件者,均属聘用对象; 2.受聘人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审查,履行岗位工作标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3.详细录用条件见录用、报到部分 五、招聘申请程序 行政人事部为公司负责统一招聘的职能部门。用人部门(分公司)提出招聘申请及行政人事部实施招聘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六、招聘需求沟通 行政人事部在处理招聘作业时,应优先考虑从公司内部调整、提升人才。为此,行政人事部需与有关部门充分沟通: 1.目前是否有足够的员工,是否合理利用了公司现有人力资源; 2.公司的人力资源成本是否允许支付新增人员的费用; 3.所需人员可否在公司内部进行调配或选拔,使公司人才得到合理流动或晋升; 4.可否对现有人员进行轮换作业培训,以便岗位缺员时临时顶替。 七、招聘计划 人员增补需求经过审核确认后,行政人事部必须制订招聘计划或方案,其内容包括:招聘渠道、方式、时间、经费、地点、工作人员、招聘条件、录用原则、录用程序等。 (一)选择招聘渠道 1.内部招聘: 1)行政人事部与各部门沟通,确定是否从内部调派; 2)行政人事部向公司员工发布招聘信息,进行内部公开招聘。

项目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兰渝铁路夏(管营)至广(元)段 LYS-3标 哈达铺隧道员工培训 管理办法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中铁七局兰渝铁路指挥部三工区 2012年2月 目录 一、总则 (2) 二、项目人员培训职责划分 (2) 三、新进场人员培训 (3) 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4) 五、项目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5) 六、培训考核记录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人员培训工作,提高项目人员素质,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人员培训工作要根据项目生产经营目标需要,结合项目施工特点、重点、难点,重点对项目施工技术、安全、质量、

物资设备管理等内容进行培训,并遵循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管理和架子队(含劳务工)。 第二章项目人员培训职责划分 第四条各架子队培训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项目部、工点分级负责、分层实施。 第五条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1.审批项目管理人员培训计划。 2.召集项目部安质部、工程管理部等有关部门,主持对进场工点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六条安质部职责 1.配合主管生产副经理做好项目管理人员以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与质量培训工作。 2.组织对项目部全体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3.监督、指导工点对一般员工(含外协工)进行安全培训。 第七条项目工程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职责 1.配合总工程师做好项目施工组织与工程技术方面的培训工作。 2.选派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师授课。 第八条工点职责 1.配合项目部做好项目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2.组织对工点作业人员进场后的培训、考核。 3.做好工点人员的日常培训工作。 第三章新进场人员的培训 第九条对新进场管理人员的培训要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计划的制订要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和人员状况。项目部组织的培训计划

员工招聘管理实施细则

员工招聘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1目的 为使公司员工招聘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保证公司合理的人才结构和人才储备,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的招聘管理。 1.3招聘原则 公司招聘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基本原则,贯彻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的原则,坚持先内后外的招聘形式,保障公司高质量的人力资源需求。 1.4 责权范围 1.4.1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的起草; 1.4.2 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的审批。 1.5 内容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招聘权限和职责、招聘计划、招聘形式、甑选、录用等。 二部门权限和职责 2.1人力资源部是公司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特殊人才以外的所有岗位员工的招聘; 2.2高层管理人员及特殊人才的招聘由总经理直接领导(特殊情况可授权他人负责),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 2.3用人部门负责提出招聘需求,并考核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及专业技能。 三招聘计划 3.1由用人部门根据规定的编制提出用人需求,填写《用工需求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审批,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3.1.1缺员的补充:因员工异动如员工辞职、岗位调动、退休、晋升等原因,按规定编制需要补充; 3.1.2突发的人员需求:因不可预料的业务、工作变化急需引进人员; 3.1.3扩大编制:因各部门业务发展需扩大现有人员规模及编制; 3.1.4储备人才:为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需储备一定数量的各类专业人才; 3.1.5属新增设招聘职位时,各部门应将岗位说明书与申请表一起报到人力资源部。

3.2 人力资源部审核部门人员编制标准,以及部门岗位的缺编状况给出审核意见。 3.3人力资源部编制招聘计划上报公司常务副总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招聘。 四招聘形式 4.1招聘形式的选择 招聘形式可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根据人才需求分析和招聘成本等综合因素来选用招聘形式。 4.1.1内部招聘 对于公司空缺职位,所有的正式员工都有资格向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要求公司考虑自己是否能够从事某一职位的工作。 人力资源部参考申请人目前的上级和空缺职位的上级意见,根据岗位说明书进行初步筛选;对初步筛选合格者,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招聘评审,评审结果经经理办公会或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4.1.2外部招聘 在内部招聘不能满足公司人力资源需求的情况下,需采用外部招聘。 (1)招聘会招聘。通过省市人才招聘会和外省市人才招聘会的形式招聘人才。 (2)与相关院校联系,直接到大专院校招聘。 (3)通过中介机构、网上、报刊等媒介发布信息招聘。 (4)推荐招聘。通过员工推荐、外部人员推荐、自荐等。 4.2人力资源部根据根据需求选择不同的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五员工甑选 5.1招聘信息反馈后,由人力资源部核对员工提供的证件和其他信息是否符合应聘职位的要求; 5.2组织入职考试,选取成绩合格的应聘者; 5.3初步筛选后,人力资源部组织候选人员进行第一轮面试,筛选出人名单; 5.4面试 5.4.1由人力资源部告知用人部门负责人、用人部门人事主管、用人班组长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5.4.2对通过初试的应聘者,人力资源部将安排需求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第二轮面试,根据《面试评估表》的综合情况作出是否给予试用的意见; 5.4.3确定试用人员名单。

集团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分公司、项目部。 本制度主要包括招聘计划编制与审批、招聘渠道与信息发布、人员甄选、录用审批、入职管理等内容。 2职责 2.1集团公司总部 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中心是本制度的主责部门,负责集团公司招聘计划的编制、审核与报批,负责招聘信息发布、简历筛选、组织面试、录用审批及入职手续和劳动关系的办理,并负责对分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总部其他部门负责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本部门招聘计划和参与相关面试。 2.2分公司 负责本单位招聘计划的编制,参与本单位招聘人员的面试,并负责本单位临时员工的招聘工作。 3管理制度 3.1招聘计划编制与审批 3.1.1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年度经营管理指标、和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分析人力资源需求,于每年1月25日前完成编制本单位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汇总后,于1月底完成编制集团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汇总表》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阅, 董事长批准。 3.1.2 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应包括岗位、数量、职称、执业资格、专业、相关工作经验、待遇标准、到岗时间等信息。

3.1.3 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依据本单位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结合实际情况,于每季度末25 日前完成编制下季度《员工招聘计划表》报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汇总后,于季度末完成编制集团公司季度《员工招聘计划汇总表》。 3.1.4 为完善集团公司人才梯队建设,集团公司每年应引进一定数量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各部门、分公司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于9 月10 日前完成编制本单位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表》报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中心综合各单位需求,于9 月15 日前完成编制集团公司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汇总表》。 3.1.5 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对于因本单位人才流动等因素产生的日常人力资源需求,应提前1 个月另行编制《员工招聘计划表》报人力资源中心。 3.1.6 招聘计划表中应详细列明招聘人员岗位、条件要求、人员数量等信息。 3.1.7 集团公司招聘录用的员工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2)认同集团公司文化,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将自身发展与公司紧密联系在一起; 3)敬业爱岗,尽职尽责,有事业心和开拓创新意识; 4)思路清晰,反应敏捷,表达流畅; 5)具备应聘岗位必需的知识和能力; 6)具备应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3.1.8 员工招聘计划按照以下程序审批: 1)集团公司总部部门员工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编制,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总经理审查,董事长批准。 2)分公司员工招聘计划由分公司编制,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分公司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 3)集团公司总部临时员工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编制,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总经理批准。 4)分公司临时员工招聘计划由分公司编制,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分公司经理批准。 3.2 招聘渠道与信息发布 3.2.1 集团公司员工招聘可通过内部招聘、外部招聘、推荐人才引进、猎头招聘等多种方式组织实施。 322内部招聘信息由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中心根据招聘计划在集团公司0A办公平台上发布; 3.2.3 外部招聘信息主要通过网络媒体、平面媒体、人才交流会等形式发布; 3.2.4 应届毕业生招聘信息主要通过现场招聘会形式发布。 3.3 人员甄选 应聘人员按集团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中的要求通过邮寄、邮件、传真等方式将个人信息发送到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中心依据招聘计划和“岗位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分类和筛选,对应届毕业生需增加学习成绩单的审查。 3.3.1 笔试

公司内部招聘实施方案

公司内部招聘实施方案 鉴于内部职工比较了解公司的状况,对公司的忠诚度较高,内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资源的配置状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公司进行人才招聘应优先考虑内部招聘,提供公司员工获得与发展一致的机会,同时促进公司内部人才培养。 一、招聘的目的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满足各部门用人需求,当公司职位出现空缺时,除了常规的招聘渠道外,公司鼓励员工推荐合适的人才,能够加入我们的团队中。为了提高内部推荐的积极性,拓宽公司人才引进的渠道,及时、快速和收集相关人才信息,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节省人力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内部招聘的形式 在尊重员工和用人部门意见的前提下采用推荐、自荐、竞聘等多种形式,为供求双方提供双向选择的机会。 三、适用范围 此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推荐公司人才需求工作事项。 四、推荐原则 1.不论推荐人职位高低,对被推荐人一视同仁; 2.对被推荐人综合品谷,择优上岗; 3.员工不得隐瞒已知被推荐人的个人情况; 4.员工不得推荐有不良行为习惯者应聘公司各个岗位; 5.所有进入公司员工,在公司内部平等对待;

五、推荐流程 1.招聘负责人定期将目前公司的空缺职位在内部进行公示; 2.员工如有合适人选,需将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递交到公司招聘负责人; 3.招聘负责人根据公司招聘流程进行简历筛选、面试等工作; 4.如面试合格,将按公司相关招聘程序进行; 5.招聘负责人会及时将结果反馈给推荐人; 6.对重要岗位,招聘负责人有权对被推荐人进行背景调查; 7.内部推荐还应遵守公司其他相关制度; 六、推荐人奖励标准 1.被推荐人一经录用转正,公司祝福一定金额作为奖励基金发放给推荐人; 2.奖励基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计入工资计算中“其他收入”中; 3.奖励基金分为两次支付:被推荐人通过公司试用期考核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奖金发放总金额的70%);被推荐人员在公司工作满3个月(奖金发放总金额的30%); 4.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公司员工处罚办法

员工处罚办法 为了达到及保持有效的工作水准,所有员工及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工作表现。任何员工如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公司的管理规定,均应当受到处罚。 第一章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及方法 第一条对违规人员的处理种类有: (一)批评教育,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二)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少发奖金或目标责任津贴、经济赔偿; (四)行政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留用察看、辞退。 以上处理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 第二条员工违规情节轻微且没有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可以给予批评 教育 第三条因违规行为已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经济损失程度,选择是给 予批评教育或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员工违规处罚特别规定: (一)受到行政处分的,应同时给予经济处罚; (二)受到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的,同时解聘专业技术职务; (三)工作人员因违规受到处理的,违规责任人所在机构可以根据本级工 资管理有关规定重新核定其薪酬及福利; (四)凡是受到开除处分以及解除劳动合同、辞退、除名的工作人员不得重新在 张家界永鑫鞋业有限公司工作,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告,通知各分厂及加工点不得聘用; (五)受到其他形式纪律处分的工作人员,在解除处分前不得晋升职务、职 称等、工资级别,并取消当年评选先进资格;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故意违规且情节严重的; 2.发生违规行为后,不采取积极措施挽回影响或防止损失发生、扩大的; 3.因违规受过处理再次故意违规的; 4.拒不承认错误,阻挠、抗拒调查和处理的;

5.隐瞒违规行为的事实真相或者伪造、隐匿、篡改、毁灭有关证据,及授 意、指使、强令、胁迫他人隐瞒违规的事实真相或者伪造、隐匿、篡改、 毁灭有关证据; 6.对检举人、证人、鉴定人、调查处理人打击报复的; 7.授意、指使、教唆、强令、胁迫他人实施违规行为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 1.初次或者过失违规且情节显著轻微的; 2.违规后认识错误态度较好,能主动检查纠正错误或者坦白交待问题,并积极采 取补救措施,有效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发生的; 3.主动赔偿因违规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4.经办人员抵制无效,被迫实施违规行为的; 5.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 第七条一人因同一违规行为同时触犯本办法两条以上规定应给予纪律处分的, 依照处理较重的规定处理。 一人因有两种以上违规行为触犯本办法两条以上规定的,应合并处理,按 照其中最高一种,并加重一档给予处理。 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故意违规的,对为首者从重处理;对其他人员,根据其 在共同故意违规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处理。 第九条违规行为责任人的划分: 1.直接违规经办人员是责任人; 2.领导或上级负责人指令经办人违规办理业务,领导或上级负责人为责任人;经 办人员在办理过程中未向上级反映情况或不抵制的,经办人员为共同责任人; 3.集体研究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参加决策的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其他为共 同责任人; 4.违规行为责任不清的,经办人员及其直接上级的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 第十条领导责任的区分: 1.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其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 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负责人;

《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1.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公司的员工招聘行为,提高招聘质量,合理运用人力资源成本,有效地吸引优秀合格人才前来公司工作,确保公司的人力资源在动态竞争平衡中满足公司的生存与发展需要;依据《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未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而希望进入公司以公司员工身份从业人员的聘用管理过程和管理要求;不包括公司临时用工和项目民工的聘用管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也不包括合同已到期员工的续聘管理。 3.术语 公司员工:公司从业人员的主体,与公司签订通用劳动合同,且合同期在一年以上,享受公司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的员工。 临时用工:短期聘用即合同期在一年以下(不包括一年)的临时劳务用工,与公司签订临时用工劳务合同,其享受的薪资福利待遇在合同中特别约定。 4.相关文件 劳动合同书培训管理制度薪资管理制度福利管理制度 5.基本原则 公司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先内后外的原则,使用工用人机制更趋科学、合理。 6.管理要求 6.1招聘组织与职责 一般人才招聘工作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拟订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用人需求部

门参与招聘测评的技术设计和部分实施工作。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等高级人才的招聘由总经理直接领导(特殊情况可授权他人负责),人事行政部负责协助。6.1.1用人部门职责 (1)拟订本部门人员的招聘需求计划、供给来源建议; (2)提出招聘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及录用标准; (3)参与面试、考试、阅卷工作; (4)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安排试用; (5)正式录用建议; (6)员工培训建议; (7)录用员工的绩效评估与招聘评估。 6.1.2人事行政部职责 (1)通知用人单位提交招聘计划; (2)招聘计划的分析、审核、提出意见并上报审批; (3)招聘形式与组织的确定; (4)招聘信息的发布; (5)应聘者申请登记与资格审查; (6)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7)面试、考试工作的组织; (8)个人资料的核实、人员体检; (9)试用合同的签订; (10)试用人员报到登记与工作生活安排; (11)正式合同的签订; (12)员工培训服务; (13)录用员工的绩效评估与招聘评估。 6.2招聘形式

国有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更好满足公司员工教育培训需求工作 2 职责负责公司培训计划、培训人员、培训费用、继续教育的管理实施。 3 过程方法及要求 3.1 岗位培训管理 3.1.1 培训计划管理 3.1.1.1 每月的25日由人力资源处下发月度培训需求表,各部门于28日前将此表反馈至人力资源处(遇节假日顺延)。 3.1.1.2 人力资源处经综合平衡后结合年度员工培训计划编制月份员工培训计划。 3.1.1.3 培训计划的完成情况作为对相关责任人及责任部门的考核内容。 3.1.1.4 各部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遇当月培训计划无法实施,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不列为考核内容。 3.1.1.5 未列入当月培训计划又需要进行培训的,需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临时培训手续,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按临时培训计划执行。 3.1.2 培训人员管理 3.1.2.1 各单位应执行培训计划,各单位负责人要合理安排好授课教师和受培人员的工作时间,以保证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 3.1.2.2 授课教师在培训前要向人力资源处提交一份授课计划表。 3.1.2.3 授课教师与受培人员都应准时参加,不得无故变更计划规定时间。 3.1.3 培训费用管理 3.1.3.1 按企业当年核定工资总额的 2.5%提取培训费,用于培训管理专项费用。 3.1.3.2 培训经费的开支范围 3.1.3.3 员工外出学习的培训费。 3.1.3.4 员工技能培训费、材料费(工、量具等)。 3.1.3.5 员工教育培训的奖励费。 3.1.3.6 兼职教师的代课费。 3.1.3.7 教学设备、仪器的购置费。 3.1.3.8 教材、图书资料、音像制品费。 3.1.3.9 低值易耗品和教学办公用品费。 3.1.3.10 教育经费应专款专用,违者按《江苏省员工教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当年结余部分转入下年使用,严禁挪作他用。 3.1.3.11 正常工作时间内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20元计算。3.1.3.12 工作日内业余时间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30元计算 3.1.3.13 双休日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40元计算。法定假日安排

员工招聘与入职实施细则

北京阜贞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职工招聘与入职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阜贞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 “阜贞公司”)职工招聘工作程序,加强入职管理,根据《劳动法》和《北京对外经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招聘与入职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北京阜贞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阜贞公司综合办公室根据管理权限与职责,开展招聘与入职管理工作。 第三条招聘的基本原则与录用的基本条件按照《北京对外经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招聘与入职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招聘录用和入职管理权限 (一)按照高级管理岗位、中级管理岗位和一般管理、专业技术及作业岗位三个类别分别进行职工的招聘与入职管理。 (二)高级管理岗位包括阜贞公司领导人员正副职等岗位,由北京对外经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招聘录用和入职管理。 (三)中级管理岗位包括阜贞公司经营管理序列的总经理助理、部室正副职等岗位;除上述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为一般管理、

专业技术及作业岗位,由阜贞公司综合办公室根据招聘人员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招聘录用和入职管理。 第五条招聘录用和入职管理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本企业招聘录用和入职管理的实施细则。 (二)拟订本企业招聘需求和计划,根据管理权限,报经理办公会审批。 (三)根据管理权限,负责本企业相关岗位的招聘录用和入职管理及相关资料的存档及管理工作。 (四)按要求上报招聘计划和计划完成情况。 第六条招聘需求调查 (一)每年年初,结合企业规划和年度经营方案,公司各部室根据需求,填报《年度招聘需求及招聘计划表》,提交综合办公室。 (二)综合办公室组织开展本企业年度招聘需求调查,根据招聘需求调查结果,填报《年度招聘需求及招聘计划汇总表》和《招聘实施方案表》,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计划外的招聘需求,各部室应提交《计划外招聘需求申请表》,并按正常招聘履行审批程序后予以招聘。 第七条招聘渠道

公司普通员工培训实施办法

四、普通员工培训实施办法 (一)培训目标 第一条本细则是人事部门进行人员培训时的主要参考依据。 第二条凡计划培训时,首先确定这一培训是新进员工培训还是在职培训。 第三条培训目标的具体内容: 1.提高在职人员的工作效率; 2.通过培训改进员工工作表现; 3.为在职人员未来发展或变动工作作准备; 4.通过培训使员工有资格晋升; 5.减少意外,加强安全的工作意识; 6.改善在职人员的工作态度,尤其改变浪费的习惯; 7.改善材料处理加工方法,以打破生产技术上的局限性; 8.培训新进员工以适应其工作; 9.教导新员工了解全部生产过程; 10.培养在职人员的指导能力,以便在企业扩大规模时指导新进员工。 (二)培训内容 第四条确定培训目标后,须确定培训的内容;下列各项,可以帮助在职人员了解其义务、责任与学习态度;普通员工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技术或工作方法的指导; 2.关于安全操作方面的指导; 3.通过一项技术或(和)一种方法使在职工作人员减少材料浪费; 4.教导材料处理方法; 5.在学习时训练机器设备操作方法; 6.学习员工工作标准; 7.改进或改变工作态度。 (三)培训形式 第五条教育培训还须考虑培训形式——有了正确的培训形式,方可达到培训目标。 第六条教育培训可采取以下形式: 1.脱产培训与在职培训相结合; 2.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 3.实地工作培训和教室授课相结合。 (四)教学方法 第七条本公司业务员的教育培训的教学要可采用授课和示范方法两种相结合形式。 第八条在选择授课方法时,须注意以下两点: 1.授课是传授知识的最佳方法; 2.示范是教导技能的最佳方法。 第九条计划教育学时须考虑以下几点: 1.教学主题是只需要一次特别讲课还是需要一系列讲课; 2.教学之后是否需要讨论; 3.教学主题是否需要示范。 (五)培训视听教具

人员招聘管理制度教学文案

人员招聘管理制度

人员招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招聘流程,使招聘工作有序化、规范化,保证人岗匹配,甄选最合适人才,控制人力成本,保持公司各部门人员配置科学性与严肃性。 2.范围 适用于新进员工或内部员工的筛选、招聘、试用及录用的流程管理。 3.职责 3.1招聘管理制度的草拟、解释、保存和修订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招聘管理制度的文件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3.2用人部门负责提报人员需求申请、应聘人员面试、新人试用期工作辅导及转证评估、考核。 3.3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招聘信息的发布,招聘活动的组织、联系工作,负责应聘人员初步筛选、面试、岗前培训的实施,组织新进人员转正前工作评估、考核及合同签订。 4.工作内容 4.1用人部门提出人员需求,填写《人员需求申请》经各级审批后交于综合管理部启动招聘程序。各用人部门由部门主管报经主管副总批准后向综合管理部提交《人员需求申请》;管理岗位还须总经理批准后向综合部提交《人员需求申请》。同时用人单位还须向综合管理部提交需求人员的《岗位说明书》或《岗位职责》。 4.2制定招聘计划:综合管理部招聘专员按照《人员需求申请》要求,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需求人数等要素,制定招聘计划主要包括招聘渠道的选择(网络招聘、公司大门前招聘、人才市场招聘、校园招聘、内部或熟人推荐、企业中介或者猎头等)、预计完成时间和费用预算。 4.3 招聘专员选择招聘渠道、拟定招聘宣传广告,内容包括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和大致薪酬等,并提交上级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对外正式发布招聘信息。 4.4初选:招聘主管根据用人部门对职位任职资格的要求及公司用人的原则性标准,对应聘者资料(包括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进行初步筛选,初步确定合格者名单,凡不符合最低要求者综合管理部首先进行淘汰。 4.5招聘主管根据初选合格名单,电话通知应聘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录2)

新媒体科技公司在职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新媒体科技公司在职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 第二节培训制度 第三节培训内容 第四节学历(学位)教育. 第五节教育培训管理.. 第六节培训机制 第七节附则..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上海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科技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员工队伍的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创建学习型组织,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人努力成才的观念,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在职人员教育培训的规定,结合XX科技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职人员的教育培训,是指XX科技公司在职人员通过一定形式的学习,在理论素养、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知识水平、专业技能、管理水平等方面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获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岗证书等,使其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与XX科技公司不断发展的事业需要相适应。 第三条XX科技公司所属单位应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在职人员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在职学习和脱产培训。培训工作可以项目形式委托国内外有关院校或专门机构开展。

第四条XX科技公司在职人员培训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和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参加教育培训是在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参加教育培训的成绩和综合鉴定是在职人员上岗、考核、定级、转岗、续聘、任职、评先进和晋升岗位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六条培训制度应与在职人员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相结合。各单位应根据员工自行拟订的职业生涯规划或组织考察后确定的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第二节培训制度 第七条培训分为:学历培训、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培训、岗位培训、专项培训、任职培训。 第八条学历培训是指员工通过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国外学校学位的教育培训。 第九条岗前培训是指对新进单位的人员和本单位转岗人员新聘岗位前的培训。 XX科技公司所属单位从大专院校(职校)招聘的毕业生,在上岗前必须先参加XX集团或录用单位组织的入职培训; 对转任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任职前的培训; 待岗人员重新聘任新岗位的,必须进行任职前的培训。 第十条持证上岗培训指广播电视技术行业规定的专业岗位实行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

招聘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第一条目的 根据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及《招聘管理办法》,为优化公司人力资源甄选、配置和储备,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规范公司员工招聘管理流程,确保招聘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招聘原则 1、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用人政策; 2、公平、公正、唯才是举的选人程序; 3、外部招聘与内部竞聘相结合,内部优先,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内部员工,为内部员工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促进内部人才的合理流动。 第三条通用的录用标准 1、符合岗位对人员素质的要求; 2、身体状况符合公司的录用标准; 3、与其它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4、属于以下情况之一,公司原则上不予录用: (1)违法在案或有不良记录者; (2)被公司(含集团)解除劳动关系者; (3)虚报个人资料或经查有隐瞒不良事实者。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校园招聘、社会招聘和内部竞聘等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人力资源处是公司人员招聘与录用管理的归口单位,具体负责: 1、负责人员招聘计划及预算的编制; 2、负责建立人才引进渠道,实施人员招聘; 3、负责建立人员测试、识别机制。 第六条各单位是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的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1、负责本单位人员需求计划的拟定; 2、负责协助进行人员的测试; 3、负责试用、实习人员的使用、管理及考核。 第三章招聘类别 第七条招聘类别 根据招聘对象和招聘范围的不同,将招聘的类别分为三种。 1、校园招聘:是指面向各大专院校进行的应届毕业生的招聘,重在建立公司的后备人才储备。 2、社会招聘: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主管、专业、基层序列人员,重在解决公司的人才紧缺。 3、内部竞聘:是指面向公司内部的人员选拔,重在解决公司内部员工的发展,营造“能者上、庸者下”的内部用人机制。 第四章招聘计划及预算的编制 第八条年度校园招聘计划的制定 1、各单位于每年的7月份对本单位的大学生培养和使用情况进行盘点分析,结合本单位的人员需求规划,填写《年度招聘需求申请表》(附件一),通过公文形式经本单位一级主管审核后,报主管副总审批,由人力资源处统一汇总。 2、人力资源处结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各单位上报的需求,编制公司下年度校园招聘实施方案,报行政副总审核后,于8月10日前报集团总部总裁室人事管理组备案。 第九条年度社会招聘计划的制定 1、各单位于每年的10月份对本单位的人员配置情况进行全面盘点分析,结合本单位的发展需求,填写《年度招聘需求申请表》(附件一),经本单位一级主管审核后,报主管副总审核,由人力资源处统一汇总。 2、人力资源处结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各单位上报的需求,编制公司《年度社会招聘实施方案》,报总经理审核后,于12月30日前报集团总部总裁室人事管理组,经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招聘需求审批 各单位如果有用人需求,于每月5日前填写《月度招聘需求申请表》(附件二),年度招

公司员工教育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教育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教育制度□总则 一条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一一○条二项的规定制订。 二条教育实施的宗旨与目的如下: (一)兹为加强人事管理,重视教育训练而提高员工的素质,施予适切的教育训练,以培养丰富的知识与技能,同时养成高尚的品德,处理业务能达成科学化,成为自强不息的从业人员。 (二)使员工深切体认本公司对社会所负的使命,并激发其求知欲,创造心,使能充实自己不断努力向上,奠定公司基础。 三条本公司员工的教育训练分为不定期训练与定期训练两种。 四条本公司所属员工均应接受本办法所定的教育,不得故意规避。 □不定期训练 五条本公司员工教育训练由各部科主管对所属员工经常实施。 六条各单位主管应拟定教育计划,并按计划切实推行。 七条各单位主管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时应具备的知识,必要时得指定所属限期阅读与业务有关的专门书籍。 八条各单位主管应经常利用集会,以专题研讨报告或个别教育等方式实施机会教育。 □定期训练

九条本公司员工教育训练定期训练每二次分为上半期(四五月中)及下半期(十、十一月中)举行,视其实际情况事务、技术人员分别办理。 十条各部由主管拟定教育计划,会同总务科各排日程并邀请各单位干部或聘请专家协助讲习,以期达成效果。 十一条本定期教育训练依其性质、内容分为普通班(一般员工)及高级班(股长以上干部)但视实际情况可合并举办。 十二条高级干部教育训练分为专修班及研修班,由董事长视必要时随时设训,其教育的课程进度另定。 十三条普通事务班其教育内容包括一般实务(公务概况、公司各种规章、各部门职责、事务处理程序等),本公司营业公民(待客接物的礼节及陶冶品格)等精神教育以及新进人员的基本教育。 十四条普通技术班其教育内容应包括一般实务外,并重视技术管理,专修计算机各种知识。 十五条高级事务班以其教育内容为具有业务企划,使得经营管理企业,善领导、统卸部属,贯彻执行业务等有关主管必修的知识与技能。 十六条高级技术班教育内容为通晓法规,了解设计,严格督导,切实配合工作进度,控制资材节省用料,提高技术水准等并视实际需要制订研修课题。 十七条各级教育训练的课程进度另定。 十八条各单位主管实施教育训练的成果列为平时考绩考核纪录,

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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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1.1满足企业人力资源需求,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2.0 适用范围 2.1全公司。 3.0 权责 3.1 人事行政部 3.1.1 审核用人部门的招聘需求及职位说明书。 页脚内容3

3.1.2 选择各种招聘渠道,完成人力需求增补计划。 3.1.3 根据职位说明书条件要求,筛选应征者相关资料。 3.1.4 负责组织并实施人员的招聘及录用手续的办理。 3.2 各部门 3.2.1 负责对本部门的人力需求规划。 3.2.2 完成工作分析、职位说明书的制定,并对本部门人力需求提出申请。 3.2.3 配合人事行政部对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的复试。 4.0 内容 4.1 用工原则 4.1.1 公司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之人才。 4.1.2 原则上,公司招聘员工年龄需在十八周岁以上(含)。 4.1.3 针对个别工作岗位的工作性质,公司会在某些岗位的人员选拔上带有性别倾向,纯属为员工之身心安全考虑,不带有任何歧视色彩。 4.2 员工分类 4.2.1 正式工:与公司建立雇佣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4.2.2 临时工:与公司建立雇佣关系但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性用工(该人员不受本文件之约束)。 4.3 公司相关岗位员工录用一般原则: 4.3.1 操作(岗)工:在生产一线以体力工作为主且不需要专业技术或原则上不需要持证上岗的员工。如:普通岗位工、厨师、门卫、保洁工等。 (1)18-50周岁。 页脚内容4

(2)身体健康。 4.3.2 技术(岗)工:具有一定专业技能,以技术(管理)工作为主或原则上需要持证上岗的员工。如:维修工、电工、技工、看火工、统计、会计、计算机管理员、化验员、检验员、分析员、质检员、技术员、报关员、叉车工、天车工、车工、钳工、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等。 (1)18-50周岁。 (2)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条件特殊优秀者经总经理特批可以破格录用。 (3)个别需持证上岗的岗位,需要持有相关资格证书或相关技术职称。 (4)相关岗位工作经验1年以上。 4.3.3 管理(岗)人员:在企业从事行政事务工作或行使管理职能且原则上不需要持证上岗的人员。如:文员、助理、秘书、内勤、人事员、采购员、协作员、调度员、食堂管理员、资料管理员、仓库管理员、贸易员、跟单员、体系维护员、生产计划员、管理人员等。 (1)18-50周岁。 (2)大专以上学历,条件特殊优秀者经总经理特批可以破格录用。 (3)个别需持证上岗的岗位,需要持有相关资格证书或相关职称。 (4)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基层管理人员1年以上;中层管理人员3年以上;高层管理人员5年以上。 4.4 招聘流程 4.4.1 用人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工作需求,提出《招聘需求申请表》(附件1),《招聘需求申请表》按权限审批签字后递交至人事行政部。 4.4.2 人事行政部根据所需人才,选择招聘渠道,筛选简历,通知初试。 4.4.3 人事行政部通知应聘者进行初试,并在《面试评估表》(附件2)上填写初试情况记录。 4.4.4 人事行政部凭《面试评估表》组织用人部门并通知初试合格者进行复试(也可以初复试一并进行)。 页脚内容5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推进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升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和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创新员工教育培训机制,优化员工专业技术、职业技能与学历结构,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3.5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发〔2015〕29号) 4 术语和定义 员工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先导性、系统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公司改革发展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它分为培训与学历教育。培训是指公司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学历教育指在岗员工参加的、与岗位业务对口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学历教育,包括脱产学习和业余学习。 5 职责 5.1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审定公司教育培训发展规划、计划和相关制度;负责审定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 5.2 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的审核;负责对内部、外部师资来源的确定、审批。 5.3人力资源部:履行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职能。 5.4公司总部培训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口业务的培训工作。 5.5各部门:贯彻执行教育培训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国家局、省局和公司各项教育培训任务,把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部门整体工作规划,并负责本部门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组织、管理与具体实施。 5.6 公司财务管理部和各部门:负责教育经费报销程序把关,严格按照《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6 管理内容和方法 6.1 形式与内容 6.1.1从培训形式上,培训主要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自我培训、脱产培训。 6.1.1.1 内部培训。主要指以公司内部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导干部、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为培训师资,采取短期培训班、培训会等形式开展的培训。

公司车间员工招聘工作计划

公司车间员工招聘工作计划 公司从年十月份后受到金融风暴一定影响后,公司订单数量有一定减少,但影响相当并不太大。有一部分工人辞职,为完善公司用人机制,根据各车间填写的《人员增补/需求表》,人力资源部结合公司目前的发展状况,认真审核、分析,现制订xxxx年招聘工作计划。 第一、需要招聘人数及工种 根据公司在职人员离职产生的岗位空缺和公司2020年生产规模的扩大,现确定招聘工种及人数。(如下表)车间名称需要工种需要人数(男/女)合计xx车间焊接工女(65)65人 xx车间注塑工男(5)、女(10)15人 xx车间操作工女(70)70人 xx车间操作工男(10)、女(6)16人 xx车间操作工男(15)女(15)30人 xx车间操作工女(10)10人 总计男(65)、女(381)446人 第二、需要招聘要求及条件 1、初中以上文化,年龄18~35周岁; 2、身体素质好,忠厚老实,吃苦耐劳,视力在1.0以上,手脚灵活,反映灵敏; 3、要求应聘者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或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等,照片上盖有派出

所户籍专用章,否则一律视为无效证件)。 第三、需要招聘时间及方式 1、招聘信息发布时间: ①将2020年1~3月份定为本公司的“招聘宣传月”; ②每周二、周四组织专人外出发放、张贴招聘简章,做好周边地区的招工宣传工作。 2、招聘方式: ①在周边地区大量张贴广告; ②在给员工邮寄新年贺卡时,附本公司的招聘简章,以扩大宣传范围; ③通过职业介绍所和劳务市场等渠道招聘员工; ④联系各中专院校,招聘技术人才; ⑤各人才市场招聘会; ⑥公司内部员工转介等。 第四、成立招聘小组 1、小组成员: 组长:xxx(人力资源部经理) 组员:xxx、xxx、xxx 2、小组职责: 每个组中首先制定出个人工作计划,组长负责制定外出宣传时间表及宣传内容,提出招聘建议和方法; 组员负责准备宣传物品,执行宣传任务等。 第五、制定招聘工作时间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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