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8 设计与类型研究
一、导论
每一种学科都需要文字,需要语言,才能够存在。没有专门的语言和经过定义的专有名词,就完全无法在一个研究的领域中达到沟通的工作。如果该学科要有科学性的发展,专有名词是一个必备的条件。因此,概念的定义与分类有助于架构知识,并且能针对特定的学科提供进一步的见解与看法。
将建筑与城市设计加以分门别类的方法有很多,必须视我们的需求而定。房地产中介商所采用的是房屋市场的分类方式。相对地,设计师们则以空间与形式方面的特点来作分类的依据。后者的分类模式比较明确,通常以形式与类型研究的概念为强调的重点。
设计的训练倚重对类型研究,除了达到沟通的目的之外,至少还有两个不同的理由。第一个理由是现有的作品需要分析与讨论;第二个理由则与设计本身的利益有关。虽然两者都与形式或类型有关联,而且相互之间的关系也非常密切,若是无法认清这两种类型研究之间的分野与差异,误会便很容易产生。
以设计分析为导向的类型研究,即分析类型学(analytical typoiogy),能提供研究者工具,为建筑或城市中各种不同的建筑元件命名,并且进一步形容这些元件如何组织在一起。
相对地,设计师本身还需要另外一种类型研究,以作为设计过程中下决定时的依据。菲利普·潘尼瑞(Philippe Panerai)用“发展类型学”(generative typology)一词来为这种分类型态命名。我们可以将此类型研究视为一种说明的方式,用来描述设计上所有相关的选择所构成的衍生系统。在这个思维的基础上,一种类型可以视情况而形成一个新的设计。一个类型可以收放在“记忆的袋子”里,运送到别的地方,然后再拿出来使用。从这个角度看来,类型可以定义为一个承载设计经验的器皿,里面所装的经验都有类似的主题。若说它是一个解决问题的标准方法,亦不为过。设计师们所依靠的是各自的工作经验与研究成果,因此也倾向于以发展类型学为本。对于这些不同的分类方式,我们较不关心;这里我们所关心的是分类的基本原则。
二、“类型”的发展
“类型”(type)一词来自于希腊文中的typos,该字的含义相当广,后来也衍生出各种不同的意义与用法,更有其他不同的变化,如模型(model)、模具(matrix)、印版(impression)、样式(mold)、凸版(relief)等。
十八世纪以来,型态一直被当作一种分类的工具,李纳尔斯(Linnaeus)有名的植物分类系统便是一例。他以植物共同的特性为依据,将其分成不同的科别。
1、科特米瑞·狄昆西
类型的概念后来进入了建筑的论述中,其中所秉持的意义也是一样的。建筑理论家科特米瑞·狄昆西(Quatremere de Quincy, 1755-1849)在其编纂的百科全
书中下了如此的定义:“应用上,类型一词与模型的意义相同,不过两者之间仍有差异,而且很容易了解。类型不常用来代表某一个可供模仿的实体意象,它大多用来代表一种基本概念,而且可供模型来遵循……。在建筑领域的实际运用上,模型是一种实体,不断地重复使用,不会有所变化;相反地,类型是大家创作时所遵循的实体,但是却不至于左右创作出来的成果。在模型的范围中,一切都已固定,而且相当精确;然而在类型的领域中,一切都多少有一点模糊。同时,我们可以看见与知识无法领略的,也没有任何东西是偏见与无知可以加以否认的。
这是建筑领域中普遍的事实。在每一个国家里,一般建筑的艺术都来自于早已存在的源头。事事皆有先例。任何领域中的东西都不可能凭空而来,而人类所有的发明也皆是如此。同时我们也看见,不管经过什么变化,任何东西都在印证这个基本的原则,而我们的肉眼总是看得见,感觉与理性也都能有所领略。这就像是一个核心,主题会进一步发展与变化,但是都以它为依归,聚集在一起,在时间的过程中得到安排。”
科特米瑞·狄昆西借此定义让人感觉其中有抽象的部分值得探讨,而类型的三个层面也因此得到重视。
科特米瑞·狄昆西让类型与模型成为对立。他强调类型是长期传统之下所形成的结果(“事事皆有先例”),而且可以改变。设计发展形成的过程中,可以将其应用在形式的改变上;此外,在基本上,类型本身也可以修正,并且进一步发展(“主题会进一步发展与变化”)。
在科特米瑞的定义中,类型被认定为“多少有一点模糊。”以类型为基础,“每一个(艺术家)可以构想出大不相同的作品。意大利艺术史家阿尔根(G.C.Argan)于1960年代让科特米瑞的手稿起死回生。根据他的说法,让作品以相同类型连结在一起的是内部的形式结构(internal form-structure)。只要能彻底地将内部的形式结构加以分析,就可以找出两个不同实体之间的相似之处。
科特米瑞·狄昆西之所以下如此的定义,最主要的目的是在分类工作上提出一个分析性的系统,不过我们也可以将它视为发展类型研究的一种。
2、杜伦德
相对于科特米瑞·狄昆西那种广博深远的见解,同一时期的法国建筑师杜伦德(J. N. L. Durand, 1760-1834)发展出一套以建筑产品为主的系统。杜伦德任教于法国工程技术学院,该校的作风与艺术学院截然不同。他写了两本补充说明的书籍,都以发展类型研究为基础。第一本作品是所谓的《杜伦德代表作(Grand Durand)》,书中他本着类型研究的原则,将当时最具影响力的建筑加以安排,整理出纲要。《工程技术学院建筑资料说明之纲要》(Precis des Lecons d'Architecture donnees a I'ecole polytechnique)是他另一部作品,书中他提出一系列的建筑元件,视其为解决方案,藉以处理许多设计方面的问题。书中还有其他的部分,内容包括了不同的指导方针,教人如何诠释书中所提的建筑形式。杜伦德将所有的建筑
元件都画在同一个座标方格上,创造出一个以建筑区块(building-block)类型为基础的设计手册。
我们可以将杜伦德的类型研究视为许多“空白形式”(empty forms)的一览表。这些形式所指的并非某一个特定的用法或计划,而是包括每一种有可能出现的内容。这一点让他的作品变成工技学院工程师们手中一个理想的工具,帮助他们迅速完成当时新政权所需要的建筑。辖区官邸、监狱、市场等都不是问题,不管拿破仑的集权政府或全国的经济重整需要什么,他们都能很快地设计完成。实际操作上,许多例子都是直接抄袭而来,设计时就是将类型当作模型来运用。
《工程技术学院建筑资料说明之纲要》一书中的插页
杜伦德与科特米瑞不同,他将类型视为固定的范例,作类型研究时以建筑或建筑元件形式上的特点(formal feature)为基本考虑。运用杜伦德的类型研究来作设计时,其工作无异于编辑建筑元件或固定形式。根据科特米瑞的说法,类型与历史文化背景之间密不可分;杜伦德在类型研究上却不愿跳脱建筑的基本范畴。
3、功能主义者
对于1920年与1930年代的功能主义者(functionalist)而言,类型研究在基本的层面上扮演了相当不同的角色。这些设计师是以功能为出发点,而不从类型研究的角度来看待设计工作,于是形式的重要性被建筑项目所取代。在这里,“类型”一词的用法有两种:第一,根据功能将建筑分类;第二,当作模型来运用。
纽佛特(Neufert)的《建筑设计》(Bauentwurfslehre)与帕维斯纳(Pevsner)的《建筑类型史》(A History of Building Types)都属于第一种。两者都根据建筑项目来安排章节,项目包括旅馆饭店、监狱、火车站、办公大楼等。帕维斯纳井
然有序地安排重要的建筑,提出重点纲要,提出案例,却不强调它们的空间配置与布局。纽佛特的建筑则完全没有形式与空间设计上的特点,全部简化成依据功能来组织的图形,针对建筑功能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这种以功能为基础的模式对该书划分章节提供简便的方法。例如,如果你要要设计一座剧场,就翻到有关剧场的章节;要设计学校,就打开讨论学校建筑的部分。
《建筑设计》一书中的插页
《建筑类型史》一书中的插页
除了依据功能来划分类型之外,功能主义者也将类型当作一种标准或模型。他们提倡要与过去不同,就是要摒弃有历史轨迹可循的形式。因此,他们不愿将类型当作历史发展下的产物,而将其视为一种解决典型问题的标准答案。在有关“极简住宅”(minimum dwellings)的论述中,他们提到了标准类型,也就是为标准家庭而发展的住宅。这些设计形成了标准原型,为建筑提供新的解决方案,并且一连串地重覆运用。这些“类型计划”在大量建造住宅上扮演了模型的角色,也让人联想到十九世纪杜伦德的类型研究所发挥的功能。
法兰克福住宅的平面图原型
4、类型研究与形态学
对于功能主义者在建筑与城市计划上所创造出来的产品,人们的反应普遍都不是很满意,于是类型研究方面的讨论于五○年代再次出现。有一部分的批评认为,功能主义者“缺乏有关形式方面的理论根据。”这些批评家所持的看法是,类型研究应该是构成此一理论的主要元素。
尤其在意大利,一个以形式为基础的类型研究重新成为人们目光的焦点。在那里,有关抛弃历史包袱的争议不大,不像北欧与西欧的现代主义者那样地激烈辩论。当时提出全新论述的主角很多,首推萨维瑞奥·穆若托瑞(Saverio Muratori),卡洛·亚莫里诺(Carlo Aymonino)与阿多·罗西(Aldo Rossi)。他们的研究着重于现存的城市与历史的传承,将类型研究视为一种工具,分析现存城市的组织脉络。这样的作法与功能主义者完全背道而驰;后者视类型为新的发现,与过去毫无瓜葛,发展出来也是全新的一套看法。
在此发展中,穆若托瑞所著的(Studi per una operante storia urbana di Venezia)是一个相当重要的里程碑。穆若托瑞与(Istituto Universitario di Architettura)的师生合作,发展出一套分析城市形态的方法,内容与建筑类型研究的关系密切。这个研究都市形态的方法后来被称为形态与类型研究法。他研究的对象包括了威尼斯的几个区域,同时还有城中经常出现的都市构件,如住宅等。
以下是该研究几个重要的结论:
——只有在已经架构完全的组织脉络中,类型才会在具体的情况下发展出明显的特点;
——只有在城市结构或较大的城市范围与背景中,城市的组织脉络才会发展出明显的特点;
——只有以历史的角度来看待,才能了解城市整体的生存与发展。
穆若托瑞将一个古老城的都市加以分析,藉此一研究发展出一个建筑与城市设计的方法。
仿穆若托瑞所作的威尼斯圣巴托伦美奥区(San Bartolomio)结构组织分析图在一连串的发展中,整个研究大部分都是由执业的建筑师来进行。建筑师卡洛·亚莫里诺将穆若托瑞所介绍的概念应用在欧洲各大城市上,将那些城市形式、类型与发展步骤等概念变得更为细腻。建筑师阿多·罗西的类型研究也为亚莫里诺与穆若托瑞的探究点缀不少,不过重点却不放在建筑类型研究与都市形态学之间的关系。罗西将类型研究带往建筑设计的方向,他所探讨的是如何从都市的组织脉络中分析出建筑的类型。因此,他将类型定位成不会随历史变动或衰败的建筑元素。在罗西的眼里,这些例子都深深烙印在人的身上,它们是永远不会失去效用的类型,而且非常接近心理分析家卡尔·杨格所提的原型概念。除此之外,罗西也赋予类型一个属于文化的层面:这是一个非常清楚的类型,不但以抽象的形态展现了某些建筑轮廓的抽象,同时也蕴含了相当的文化意义。这些“抽离”出来的类型,包括房屋、高塔与拱廊的基本类型,都不断地出现在罗西自己的设计中。
穆若托瑞,亚莫里诺与罗西三人之间最大的共同点在于,他们都赋予类型相当的重要性。对他们而言,那也是一种保证,确保建筑发展过程中不会让历史的
传承中断。不过,三位建筑师在城市组织脉络如何变动上意见分歧,这是他们之间最重要的差别。穆若托瑞与亚莫里诺认为,就城市组织脉络看来,城市中建筑类型的特点是持续性的因素;这些特点的发展也受到历史与文化制约的因素影响。通道、立面结构、内部组织,以及格局安排等都是城市里经常出现的建筑元件。这些结构上的改变也会受到外界因素所影响,不是类型应用上的种种条件,就是建筑环境的类型特点在设计上所介入的各类因素。
罗西设计的学生宿舍,1976,奇亚提
罗西所持的看法完全不同。他认为从现有城市(即原型)中得到的类型是历史上恒久不变的东西。从这个角度看来,城市组织脉络之所以引起变动,原因来自于新建筑范畴中固定元素(即类型)的组织原则出现变化。罗西于1974年为意大利里雅斯德(Trieste)所设计的市政府大楼便是一例。在这份设计中,他结合了过去许多耳熟能详的类型,将这些类型在文化上的改变(类型元素原来的意义则沿用至今)融入一座全新的建筑结构中。稍早我们曾经提过阿尔根的论文,文中他重新强调150年前科特米瑞·狄昆西所下的定义,也以该论述的精神来诠释类型研究。科特米瑞·狄昆西所关心的是如何抽象化,将建筑实体简化;然而,在阿尔根的眼里,类型是从一系列的建筑物抽离出来,依据它们在结构上共同的特征架构而成。“在比较、编排个别不同建筑形式、进一步决定类型的过程中,个别建筑的构成特色荡然无存;留下来的是一系列建筑共同拥有的组成元素,没有其他的东西。因此,类型可以用一个图形来表达,而这个图形是经由简化的过程得到的;它所表现的是一个整体,包括一个共同的基本形式,以及衍生出来的各种变化。如果形式是这种简化过程之下的产物,那么这个基本形式就不能算是一个纯粹的结构骨架。它只能当作一个内在的形式结构,或者是一个基本的原则;
后者本身潜藏着无限的形式变化,甚至于类型本身进一步的结构的修正。”
阿尔根的论文可说是一个辩证,目的在反驳功能主义者对类型的看法。文中他将类型稳固地建立在经验与传统上,整篇文章架构在类型研究与设计有关的层面上;反而科特米瑞·狄昆西以分析为基础的定义只是隐约提过而已。有鉴于此,阿尔根特别强调建筑设计上两个重要的时期:即形式发展时期与形式定位时期。
形式发展时期间,类型得到定义且进一步发展,阿尔根则形容为“比较与补充的过程。”在此时期间,我们将一系列的建筑简化,得到它们之间共同的基本形式,构成所谓的类型图(typological diagram)。这个基本原则也是内部的形式结构,它促使得形式方面上可以产生无限的变化,甚至于连结构上的修正都有可能。根据阿尔根的说法,一旦在设计上选择以这个原则为基础,类型图便失去原本历史所定位的意义,于是就可以将它运用在进一步的设计发展与形式定位上。
第二个时期中,即形式定位或创造的阶段(invention),设计本身超越了类型图,所有的解决方法也因此都以历史的类型为依归。形式的创作是设计者对设计上特定需求的回应,同时也是在建筑形式用语上的一份声明。阿尔根认为,这一点足以说明为什么含混不明的类型特点总是出现在第二个时期。以阿尔根的方法看来,类型发展时期代表了设计与过去之间的关系,创造时期则展现出设计如何与现在及未来互动。
在这股来自意大利的影响下,七O年代发展出一套全球性的类型研究。在欧洲,他们被称为理性主义者,以一直主导相关研究讨论的阿多·罗西为宗师。
这类论述的主题探讨建筑类型研究与城市空间型态学之间的互动关系,也论及类型研究在决定建筑形式上所扮演的角色。
在研究与设计两方面的实际应用上,他们以三个相异却互补的方法来运作类型研究。他们将类型研究当作一种工具,首先有系统地从事建筑与城市计划方面的研究;其次检查建筑与城市计划之间的关系,探讨有哪些方面既分歧差异却又相互关联;最后以类型研究作为一种建筑设计的工具。
三、类型研究与建筑设计
一番历史巡礼后,我们应该来探讨一下“形式”这个概念与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在本书的范畴中,最重要的问题是:设计者该如何才能将实例方面的知识转化,进一步应用在实务上。为了达成这个目标,我们将以阿尔根的方法为起点,更仔细地检讨类型研究与建筑设计之间三个相关重点。我们将透过三个设计分析,说明这些重点以及它们之间的关联。
那伍瓦尔公寓,不来梅,阿尔瓦·阿尔托,1958-1962
希勒卡普住宅区,鹿特丹,麦卡努,1985-1989
1、概念与形式
第一个重点所关注的是,设计过程中每一个步骤的抽象概念到达什么程度。正如第一章所述,设计的过程可以视为一个循环重复的过程,设计者在工作中所作的决定会使这个过程发展得更为深远。这个过程由概念一直叙述到最终的形式,然而阿尔根的论文更将它进一步细分,成为他所谓的“类型研究时期”与“形式定位的时期”。
虽然这项理论将概念、形式和设计三者定位为对立的理念,但就常理而言,它们还是有等级之分。综合上述三者,可以描绘出一个层级,由抽象的(概念),到有系统、简要的(类型),再到具体的(设计)。
若以类型研究为设计的基础,那么过程中各个阶段就必须要有抽象程度上的差异,因为抽象化的程度是一种测量的依据,有助于判断下一项设计决策应该有多大的自由发挥空间。因此,一栋公寓建筑独立座落在景观中就是一个概念,便足以为未来的发展提供极大的可能性。即使建筑物的类型已固定,甚至于已经作成一张扇形的类型图,仍然还有一些改变的空间,只是选择有限。只有当最后的形式已经选定,设计才会展现出它本身的特色。
2、类型等级
以类型研究为基础来做设计时,第二个重点是设计决策之间的关系,而这一点也将我们带往类型等级方面的问题。类型等级可以视为一个设计上的度量表,表中包含了所有的设计决策,呈现出一个由许多选择构成整合的系统。就一件设计而言,类型等级(或层次)的数量不是预先设定的,但可以根据物件的复杂性与设计家的手法来订定。例如,阿尔根将一栋建筑物分为以下三个等级:整栋建筑物的轮廓与结构、建筑结构的主要材料、以及装潢材料。
若是用来描述大型的复合式公寓大楼,这三个等级还嫌不足。我们没有相关的术语,无法指示出个别居住单位和整体建筑轮廓两个等级之间的空间系统。在这种情况下,举例来说,我们可以就类型研究分成下列五种等级:街区与城市空
间的轮廓与结构;公寓大楼的轮廓与结构、包含通道以及各居住单位之间的连结和堆叠、住屋本身的等级分别、主要的建筑材料,以及装潢的材料,如外层的镶板等。类似的类型等级划分一样有可能出现在城市设计中。例如,一个城市地区的设计可能包含不同等级的建筑物、不同的街区与空间结构、不同等级的社区,以及地区与城市本身之间不同等级的关系,不过我们也必须指出,就许多城市地区而言,城市计划中的类型研究绝对不止于建筑物类型的总和。
史卡戴克的大型结构元件类型研究
如果一个计划中单独的类型等级有许多设计上的决定,而且这些决定相当有力的整合在一起,那么当设计决定包含好几个类似的等级时,就必然产生出更为复杂的整合体。一项设计中不同等级之间互动的方式,足以构成设计上值得深入探讨的主题。
例如,设计一栋大型的公寓建筑时,可以用一个立面图来表现缩小比例后的个别单位,示意其为整体建筑的构成元件。或者这个立面图的架构配置也可以强调整栋建筑物,让个别居住单位显得模糊难辨。这两种情况可以用来展现相同的居住类型。
但是,这两种情况成为不同类型等级后,相互之间的独立或依赖程度到底有多少,绝不只是一个见人见智的问题,它还涉及实际应用、技术上的可能性,以及传统因素方面的问题等等。因此,一个设计包含了各式各样可以想象得到的类型等级,这些等级绝对不可能提供设计者范围相同的选择与诠释。
3、类型的处理
在类型研究与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上,第三个重点所关注的是现存的类型该如何应用在一个全新的设计上。根据阿尔根的说法,类型转变成设计的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在实务运作上,这两个阶段总是交织在一起。
在第一个阶段,即类型组成阶段(type-formation),经由转化过程所得来的类型图必须经过各种不同的方式来处理。处理类型图后,所得到的是现有类型的一个新型态;在这过程中,变形走样(deformation)的情形也会发生,其中包括了旋转、移位、层次上的差异增加、形状左右互换等。当类型产生这种种的变化,类型图也发生了组织结构上的改变时,现存的类型就会完全转化成全新的类型。如果个别处理类型等级,这样的模式就会重复发生好几次。
这第二个阶段,即形式创作的时期,经过处理的类型图,包括图中所有的类型等级,全都归属于设计者所选定的建筑系统。类型本身“披上”了属于建筑的外表或风格。一旦它进入了建筑的系统,最后的组合就呼之欲出,形式上的处理也跟着开始进行。接着设计本身便会拥有它本身独有的特质。
接下来有三个类型分析,都是代表性的范例。我们将焦点集中在类型研究与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探讨其整合性。
4、计划
瑞姆·库哈斯的OMA工作小组在阿姆斯特丹诺德设计爱塞美尔湖开发方案,该工程西部的城市设计足以为精心操控转移现有类型的实证。该工程初期以避免高耸建筑为基本方案,设计师转而寻求另一种类型来发展原始设计的出发点(这个观点向外延伸,让每个人的视野可以越过该地区的水文地形)。他们最后决定以洛克哈德兄弟(Luckhardt)的柏林住宅区设计为类型的蓝本。该设计名为“没有庭院的城市”(Stadt ohne H?fe),于1927年完成制图,后来并没有付诸实现。该计划由一双重复的单元组合而成,一块长形的土地夹在两侧一连串的市区别墅
中。这种类型的格局规划鲜明,包裹着一看社区公共的绿化空间,绿地也连接了外侧的建筑单元。
“没有庭院的城市”爱塞美尔湖开发区
分析OMA最初的设计草图,有助于我们作假设,进一步探讨柏林这个类型的转变如何影响爱塞美尔湖计划西部的构筑。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街区轮廓的变形,同样也可以看见马路与通道的改变。
类型转变
在街区轮廓的层面上,原本柏林的设计可以分为两个一系列的方块街区,两侧之间有一狭长的空地。这个形式的内部结构可以用类型表来说明,共有八个方块与两条直杆。这个类型表所面临的第一个变型是:该表必须旋转,以配合建筑的地点。这么一来,就必须放弃两个方块。下一个步骤很重要:街区轮廓的两个半面必须向不同的方向滑开,远离对方,让两侧的市区别墅自由定位。这就是我们所谓的类型变化,即新的类型产生,一连串的市区别墅坐落在狭长的空地之前。在新的类型中,狭长的空地扮演了舞台的角色,市区别墅在两侧各自独立,互不相连。
接下来的是一个想象的步骤,目的是要延长右边的狭长空地,并且在这段空地外侧加上两组包含三个区块的系列。藉着让市区别墅座落在大型开放空间的对面,更能烘托出狭长空地正面的别墅在空间上所造成的冲击。
在马路与通道的层面上,发展的过程相当复杂。原来的通道类型包含了一组狭长空地与结合成开放街区的四组市区别墅。但是,基本上,OMA放弃了这样的设计,取而代之的是隶属于整个计划西部建筑细节的通道设计。原本柏林的设计提出一套有系统的变化,先是街道,再来街区,经过开放的中庭,接下来又是街区,最后又回到街道。OMA则将这些构件视为自成格局的单位,以狭长的条状空间将其组合在一起。左右这些构件组合的因素中,提供公共(街道)与半公共(内部庭院)的需求并不多,较为重要的是一种创作的意念,试图在街道的层面上以氛围多变的地带组合出蒙太奇的效果(见第二章)。在新的安排中,街道向内退缩到长形的街区与成排的市区别墅之间,倒转了原来设计的格局,也改变了通道的类型,并且在土地的层面上建立起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的全新关系。5、小城堡
运用一个既有的类型时,不一定会导致类型的变型,有时也会有本质上的变异,或是对类型的重新诠释。勒柯布西耶在里昂附近设计了一栋修道院,名为“小城堡”(La Tourette),便是一个相当发人深省的例子。该建筑完成于1953年至1960年间,位于艾维克斯阿布鲁索村(Eveux-sur-Arbresle),重新诠释了以修道院为中心的传统类型。在传统的修道院中,建筑类型几百年以来改变甚少,仍然秉承着原来修道团体的理念,尽量提供空间给人们祷告,给僧侣从事份内的工作。
小城堡修道院
西欧修道院的建筑类型历史悠久,可回溯至罗马及拜占庭时代的城堡建筑,有一个中庭,四周则围着连续的拱廊式步道。中心修道院外是教堂、阅览的空间、僧侣或修女运用的公共空间、以及通常置于楼上的个人寝室。
十二世纪的方大拿(Fontenay)修道院
平面图和类型表
勒柯布西耶以此传统的修道院为建筑的雏型。不过,修道院主要特征之一的拱廊中庭面临了重大的改变,几乎已经到了完全重新来过的地步。在传统的修道院建筑中,中庭由许多组建筑物围起来,加以保护;然而在勒柯布西耶的设计中,这些中庭周围的建筑物被高高地举起。包含许多静修室的拱廊向上抬至三楼。如
此一来,教堂变得近在咫尺,比修道院中其他建筑高不了多少,在整座建筑中不再具有绝对的优势。生活起居的区域包括了各种不同的公共空间,有图画馆及餐厅等,由陆桥来连接。原来的建筑类型之所以如此处理,原因是该修道院的基地呈阶梯状,而且各建筑物本身的正面也参差不齐。由于该建筑以铁柱支撑,修道院的中庭有一斜面穿过。结果,修道院中庭原来的意义彻底地改变:原本它是一个完全隔绝于外界恶劣自然环境之外的空间,如今自然却已步入其中。事实上,到了二十世纪,自然早已失去其不利于人的特性,甚至于已经俨然成为避难的圣地。“未经污染”的自然深入中庭,更强调了新修道院中沉潜静思的力量。尽管如此,这些重新来过的诠释仍然不足以改变原本建筑类型的本质;建筑类型层面所发生的改变丝毫没有影响该建筑的修道院精神。在基本建筑构件的轮廓层面上,小城堡的案例模仿传统的建筑类型,创造出处理其他建筑构件时的自由。此外,在建筑细节的层次上,它更明显抛开每一个既有案例的相对资料,不强求一定要以原来的建筑类型转变成新的类型。
6、法兰克福的类型实验
在一个都市设计中,许多不同的类型层次常常会很明显地划在一起,法兰克福的洛莫史塔德区(R?merstadt)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该地区隶属1920年代大型住宅计划之一的尼达河谷(Nidda Valley)计划,整个计划给前卫人士一个很好的机会,让他们将功能主义所有的目标在大型的基地上付诸实现。该计划的规模非常大,各种建筑的层面都是它实验的对象。他们在城市规划的层面上着手新形态的城市扩建工程,即新开发地(Siedlungen);在新开发地上实验建筑的格局形式:在城市开发的层面上实验住宅的形式。法兰克福新开发地与英国花园城(English garden city)、阿姆斯特丹学院(the School of Amsterdam)等城市规划实验齐名,经常被人指为建筑类型改变的转折点,足以见证十九城市世纪周围封闭的街区如何转变成二十世纪城市开放、呈现排列状的现代格局。
封闭-开放,厄尼斯特·梅伊
洛莫史塔德区建于1927年与1928年间,在一系列的新开发地区中处于关键性的位置。它的城市规划与建筑细节可视为一种尝试,企图融合传统都市的品质
与功能主义者对住宅的需求。
区位图
洛莫史塔德区位于“洛莫史塔德区大道”与尼达河之间,基本安排上以简单为原则。区内住宅间有许多街道,与尼达河平行,一条联络道路从中横切而过。这样的安排经过修改,以配合建地的特质与同遭的环境。
藉着设计上的资源与现代建筑的语录,厄尼斯特·梅伊与设计小组创造出简单易懂的都市空间。他们反映出功能主义者的要求,在每一个居住单元的光线、空气与空间设计上着力,也让不同的住宅类型有特定的使用方式。在创造所需的城市空间上,类型研究扮演了三个不同层面的角色。
就区域整体的层面而言,街区类型有所分别,足以创造出不同街区的组合结构。利用格局上的差异,设计者得以强调规划中建筑构件之间的等级排序,也能划清楚公共空间、半公共空间与私人领域之间的界线。
例如,在北部的边线,大道旁的建筑较高,清楚地将住宅区与大道隔开;较
高的街区内,住宅类型以向阳为主要目的。同样地,该区对外通道在蜿蜓过山坡地后,也于较高的街区中向上发展。
就建筑区块的层面而言,开放呈排列状的发展在许多地方发生变形的情况,目的是为了要配合区内街区的整合。东部的街道不同于西部,多随着底层的景观呈弧形发展,展现出完全不同的光景。只要是住宅区街道与对外通道交汇处,街区的顶端就必须旋转方位,让空地面向马路。街区顶端的旋转,在空间上让排列之间的庭院变得模糊,有助于让住宅区内的街道产生高度的亲切感。对于蜿蜓而至的通道,街区顶端的旋转也有助于突显其重要性。
住宅区中,开放成列的建筑物之间以形式松散的小径作分隔,然而小径也可充连接南部边线眺望台之用。在这里,为了有助于观看景观,开放的街区被单一成排的建筑所取代,建筑右边有两个较高的方块,可以清楚掌握整个景观。
就住宅与接衔的邻近地区而言,住宅区的街道之间也有开放街区之间一样良好的关系。住宅的正面都面向街道,屋后则是没有特定形式的花园。虽然阳光对该地区的组合结构没有决定性的影响,在房屋类型的层面上,住宅房屋与太阳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焦点。街道北面的住宅将厨房置于房屋背后部分(背阳面),第二大的房间则置于向阳的正面。同时,这些房屋的正面有一个相当宽广的花园,不过主要的目的只是为了点缀其开放的座落位置。
南面的房屋有截然不同的组织方式。这里的住宅单位较窄,厨房的位置与房屋正面同一个方向。房屋的正面没有花园,正门与街道之间只有一道阶梯作为分隔。为了增加住户的隐私,通往南面房屋的入口处都加上一道墙。起居的部分完全集中在私人花园那一面。街道南、北面的住宅类型可说是南辕北辙,让整条街道呈现不对称的景观。
四、类型研究与景观
就景观建筑而言,针对类型研究所提出来的争议中,很少有明确的范围。一直到过去十年,景观建筑的书籍中才开始出现类型研究。
十七、八世纪时,在地点、尺寸、外型等花园庭院的必备(绿化)要素上,基本的法则陆续出现。这个视觉上的系统是景观建筑的构件,它包括了一系列的(原始)类型,这些类型能个别或整体地展现自然。十七世纪时所经营的法国花园包含了各式各样的园艺型态(草皮、树林),以及各种不同的水文组件(喷水池、瀑布、池塘、小河)。这些组件都有预先设定好的尺寸、大小比例、位置与建材。
十九世纪后半的五十年中,郝斯曼大规模地重新整顿巴黎的结构,有关于绿化构件的类型研究因应了当时的需求而出现。所谓的范本中,包含了无数足以决定都市空间设计的建筑构件。郝斯曼的花园建筑师阿方德(J. C. Alphand)在1967年至1973年间出版了《巴黎的公共步道》(Les promenades de Paris),将所有的公共步道、广场、公园及街道设备加以分门别类,可称得上是都市空间设计上的杜伦德。
耕植景观的类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