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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换收款二维码的犯罪问题

偷换收款二维码的犯罪问题
偷换收款二维码的犯罪问题

偷换收款二维码的小贼,该当何罪

近日,网络中疯传了一个犯罪段子:A先生将X商店的收款二维码偷偷的换成了自己的,店主直到月底结款的时候才发现,而这个月A先生通过这种手段已获利70多万。为此,A 先生是构成了盗窃罪还是诈骗罪,大家争论不休。

笔者认为该案构成盗窃罪,理由如下:

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在于,盗窃罪是通过破坏他人合法占有,来达到自己非法占有的目的;诈骗罪是犯罪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使被害人基于错误的认识处分财物。

在本案中,A先生将收款二维码偷换,使得收款二维码成为了“披着羊皮的狼”——从表面上看,店主与消费者都认为是真实的商店收款二维码。

在商店中,消费者选取了所购买的物品,然后到付款台确认总价款预备付款,从预备付款,到店主指明付款二维码后,消费者按下确认付款键的那一瞬间止,消费者对店家提供的二维码并没有错误认识(店主让把购物款转到哪里就转到哪里,消费者根本没有认识错误的可能性),处分财产的行为也是按照店主的指示进行的,也就是说在这段时间里店主对购物款是间接占有,并控制直接占有人转移占有。因此消费者在整个案件中并没有过错,更没有刑事法律责任,仅具有消费者和X商店基于买卖合同的民事法律关系。

另一方面,店主对于付款二维码虽具有错误的认识,但并没有进行处分。因为刑法意义上的处分是由处分意思和处分行为组成,缺一不可,客观上店主做出了处分的行为——将购货款放进了A先生的账户,但主观上店主并没有将购货款给他人的意思,所以并不构成处分,仅仅是被A先生非法转移了占有。

综上,A先生仅侵害了店主的利益,在店主没有处分的情况下,破坏了店主对购物款的占有,非法取得了购物款,因此构成盗窃罪。

二维码文章

二维码和一般防伪标签相比有哪些优势? 二维码似乎听起来比较陌生,其实没有想想中那么复杂,主要是不理解,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什么是二维码? 二维码是利用在盘面的二维方向上,按一定规律分布的黑白相间的几何图形来记录数据、信息的条码,也被称为“二维条码”或“二维条形码”。二维码是自动识别中的一项重要技术,也是互联网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之一。 生活中使用和见到比较多的防伪标签大致有:激光防伪标签、电话/短信防伪、RFID防伪标签和二维码防伪标签等。 相对来说每个产品都有它的优势和不足,做到完美,让它能更好地为我们生活服务,更加贴近生活,溶于生活,让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①那就先来谈谈激光防伪标签;激光防伪标签现在使用已经比较广泛,技术比较成熟,成本想对较低;不足之处:较容易被仿造,这就给不法经营者有机可乘。 ②电话/短信防伪:部署方便,容易操作,成本低;那也不能说这就是比较安全的了,不足方面就是需要用户支付一定的费用,同样,这以容易仿造。 ③RFID防伪标签:方便监控管理,专业性较强,想对来说就不容易被仿造,提高了安全性;那它就完美了吗?那您就错了,完美是相对的,真正完美以是没有的;部署成本大,使用需要专业知识,门槛比较高,这些造成了它不能广泛应用。 ④二维码的特点:高密度编码,信息容量大;编码范围广;容错能力强,具有纠错能力;编码可靠性高;可引入加密措施;制作方便,成本低,持久耐用;条码符号形状、尺寸大小比例可变。 说了这么多,二维码是不是就是很完美了呢?前面提到过,没有绝对的完美,它同样存在着某些不足,需要借助识读终端,这就是使用二维码不方便的一个重要原因。 通过对比,二维码的优势就显现出来了,所以,二维码逐渐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 毕竟,二维码是一个新生的事物,使用和适应都需要一个过程,又陌生到熟悉,现在对它的认知还不是太足够,想对于传统方式,二维码增加了与用户的互动性,在人对它有足够了解和认识的时候,它将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生活。

论偷换二维码取财行为的定罪问题

论偷换二维码取财行为的定罪问题 作者:白悦 来源:《科学导报·学术》2020年第47期 摘; 要:在认定行为人偷换商家二维码取财行为的问题上,存在两种主流观点,即诈骗罪说与盗窃罪说。诈骗罪说内部又可包括普通诈骗说、双向诈骗说、三角诈骗说。盗窃说内部则存在一般盗窃说、盗窃罪的间接正犯说、三角盗窃说。但是诸多学说之间存在许多分歧以及在定罪上不明确的地方,本文通过归纳和演绎的方法,找出一种最适合偷换二维码案的定罪模式,即新型三角诈骗。 关键词:偷换二维码;盗窃罪;诈骗罪;新型三角诈骗 随着虚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们的支付方式也从传统的纸币支付转换成了利用第三方支付工具进行支付,出现了许多“无现金城市”,同时引发了新型犯罪行为以及其定性问题。2017年8月15日,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对邹某提起了公诉,指控其趁店主不注意时偷换店主在摊位上摆放的二维码,通过此行为邹某共獲取钱款6983.03元,石狮市人民法院最后将邹某的行为认定为盗窃罪。这一案件引发了学界争议。 一、案情分析 所谓二维码支付是指二维码名片中包含商家的简单信息,顾客通过扫描二维码并填入付款数量,然后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到支付指令向商家转账。这个支付过程的主体涉及三方:顾客、商家、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过程为顾客扫描二维码进行付款,钱款进入第三方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在确认顾客付款后,将钱款给付给行为人,其中顾客与商家的关系是合同关系,顾客与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债权债务关系,顾客是债权人,商家是债务人,具体而言就是顾客将自己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债权转移给了商家,由此商家可以向平台主张自己的债权。故扫码支付本质上就是一种债权转移。① 二、争议学说及其存在的不足

关于实施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意见

关于实施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意见 为全面提升我市地址和门牌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支撑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管理,满足新形势下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需要,深入推进“平安厦门”建设,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关于实施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7〕18 号)要求以及《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3号)、《福建省标准地址编制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决定在全市实施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标准,建立统一标准地址库 由市民政局牵头,在对接全省统一标准地址库的基础上,整合公安、民政部门地址信息库,统一地址描述、数据标准,建立全市统一标准地址库,对所有地址及门牌进行核对、清理、更正、停用、新编,有效解决地址重、错、漏、缺、损、无序等问题,做到规范编制、统一编码、全面覆盖,实现“有房必有址、有址必准确”,确保地址信息完整、准确、鲜活。 二、明确载体,全面换发二维码门牌 市民政局要在全市地址统一编码基础上,将地址唯一性编码

对应生成地址二维码,在实体门牌中添加地址二维码图案,升级为二维码门牌,实现移动智能终端的自动识读、接入应用。严格按照规范制作二维码门牌,现有建筑物中的大中小门牌、梯位牌统一更换为二维码门牌,新增建筑所有门牌(包括大中小门牌、梯位牌、室牌)全部安装二维码门牌,并逐一标注地址,采集实有人口信息,实现“房址关联、人址一致、查址知人”。 三、加强协同,大力推进基础性应用 以全市标准地址信息库为依托,各级综治、国土房产、建设、市场监管、规划、市政园林、电力、燃气、通信等相关部门以及镇(街)、社区、物业、企事业等单位要全面应用标准地址开展实有人口、房屋、单位管理,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提升我市公共管理和社会治理成效。市民政局、公安局要与国土房产、建设、规划等部门建立完善协助配合机制,提早介入城乡规划、房屋建设,及时命名地名,实现编制地址、分配门牌,实现有房就有址、有址要有牌、有牌可应用。 四、聚焦民生,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市民政局、公安局要在对接全省互联网地址信息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开发具有我市特色的应用功能模块,落实二维码地址的名片化、门户化应用,方便群众直接应用手机浏览器、微信及定制APP 等途径,扫码查询相关信息,实现地址信息可收藏、可分发、可关注、可应用、分角色、定制式提供基于目标地址、目标房屋的信息查询、

偷换商家收款二维码获取钱款行为的认定问题研究

偷换商家收款二维码获取钱款行为的认定问题研究 摘要:偷换商家二维码,从而获取财物的案件,属盗窃行为与诈骗行为交织的案件。这种案件中行为人罪名的认定,应首先找出行为人非法获取财物的主行为,即是盗窃的行为还是诈骗的行为使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偷换二维码行为的认定争议最大的罪名是盗窃罪与诈骗罪。本文认为,顾客基于认为其所扫码支付的二维码为商家的二维码的错误认识,将自己的账户余额中的部分钱支付给行为人的行为是行为人获取财物的主行为。因此,偷换商家二维码行为应认定为诈骗罪。 关键字:偷换二维码;盗窃罪;诈骗罪;主行为 1.问题产生的背景 侵犯财产的犯罪在生活中是最为常见的犯罪类型之一。科技的快速发展在便利大众生活的同时,难免也会沦为不法分子进行犯罪活动的新型工具。随着网络支付方式的快速发展和普及,消费者选择用支付宝或微信中的余额进行消费支付的情形越来越多。二维码支付的方式省去了消费者随身携带现金的不便,也省去了商家找零的麻烦,同时顾客和商家都能避免收到假币。但这种扫码支付的方式也会被不法分子利用,以实现其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目的。 2016年9月,网上出现一则通过偷换商家二维码获取钱财的案例。案情如下:乙趁店 主丙不备,将店内用于收款的二维码偷换为自己的二维码,至月底结账时被店主丙发现,并将乙一举擒获。据乙交代,仅一月之间其在多家店内通过上述方式共收取他人财物70万元。此案例一出,立即在网上产生不小的轰动,专家学者对于乙的行为定性纷纷提出自己的见解。 2.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分 所谓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1]根据通说的观点,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2]盗窃罪与诈骗罪都是转移占有的犯罪,诈骗罪的占有是基于对方意思的交付而实现的,而盗窃罪的占有是通过行为人违反对方的意思来实现的。 盗窃罪的行为人采用的是秘密窃取的手段,这种“秘密窃取”仅指被害人不知道的行 为方式,不包括其他人也不知情。诈骗罪则是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形式,使对方陷入错误的认识,并且基于这个错误的认识而处分财物,使行为人或第三人受益,被害人受损。诈骗罪(既遂)的行为构造是:“行为人以不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害”。[3]诈

有关二维码的防伪与营销案例分析

有关二维码的防伪与营销案例分析 1、企业为什么需要二维码 随时时代进步科技发展,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二维码作为互联的一种端口,尤其的手机端,再加上现在人们的手机依赖症,二维码以简便的特征征服了越来多的手机用户,只需轻轻一扫,就可以查询到商品的信息及真假,二维码越来越来多的应用于人们的生产生活中,人们对他的依赖越来大,二维码标签在商品中的应用越来越普遍。 二维码标签在产品中的应用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也为商家的广告宣传和产品营销开辟了一条新的渠道。在二维码中加入防伪查询的功能,还能吸引消费者扫码。现在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假冒伪劣产品,虽然打假一直都是人们关注的问题,但是却没有能够有效解决,产品质量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十分关注的问题,如果在购物之前,特别是购买贵重物品之前,能够查询产品真伪,消费者购物就会更加踏实。而二维码防伪标签有效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二、二维码防伪特点 1、方便查询——手机识别二维码进行溯源防伪及企业产品信息查询方便 2、有效沟通—— 消费者可以及时核对产品信息并举报,帮助企业做好信息防伪,也可以及时解决消费者遇到的问题,了解消费者的需求,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 3、准确统计——对顾客数量、行为等进行准确统计,并可实时获取消费者举报、反馈信息 4、扩展强大—— 利用移动互联网平台,拥有无限的容量和表现形式,对产品品牌营销进行创新 三、二维码扫描率为什么不高 1、形象设计没有吸引力

视觉的吸引力是第一位的,它能够吸引客户第一眼关注到你的二维码。这个设计的内容包括整个画面的布局,活动的设计,相关的福利,文字说明等。 2、没有诱惑 没有设计针对扫码的礼品、赠品和红利,是很难吸引消费者来扫码的。要想让人产生强烈的扫码兴趣,就要给消费者一个扫码的理由。 3、没有合适的展示推广平台 商用的二维码必须要有一个庞大的后台支持,可以随时更改、删减、扫描后所呈现的内容,根据不同活动做内容调整,以达到实效、实用的目的。 4、没有互动 客户扫码过后,如果并不能从你的公众号里得到有价值的信息,他们也会取消关注的。所以,留住客户和吸引客户同样重要,除了向消费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服务外,还要经常和他们互动,以长期留住客户。 在这个二维码遍地开花的当下,大致企业小致个人都在用二维码做营销,然而如何才能让自己的二维码“码”上生效,就必须做好一整套的系统思维, 只有这样才能将二维码营销的价值最大化。 四、二维码如何防伪 二维码本身是不具有防伪功能的,通过防伪公司设计加入防伪技术,从而具有防伪效果。江口醇酒业集团采用了英联国泰提供的二维码防伪标签,不仅可以有效应用于移动互联营销,

“偷换商店收款二维码案”再出重磅新观点

【刑事实务】“偷换商店收款二维码案”再出重磅 新观点 热点案例回顾 楼下的小店抓到一个小偷,他把店里的支付二维码偷偷换成自己的,店主直到月底结款的时候才发现,据说这个月他通过几家店采取这种手段默默的在家收了70万。问:构成盗窃罪还是诈骗罪? 深海鱼:昨日本公众号刊登了盗窃罪的实务观点后,反响很大,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通过这种奇案研讨的方式点燃了法律人的学习热情,这是本次研讨活动的最重要目的。本公众号仍然是坚持盗窃罪的观点的,对盗窃事实成立的角度问题再补充论证几点: 1、窃取“债权”的观点有待商榷。很多坚持盗窃罪观点的朋友认为是小偷窃取了商店的债权,对此本人不予认同。二维码是一种支付方式和途径,是一扇“窗户”链接着犯罪分子的账号,他不是债权的象征,其他人如果拿着二维码去索债是无法成立和成功的。债权债务关系是由店家、顾客、顾客拿着的商品三者要素事实上构成,顾客可以支付现金,也可以刷卡,也可以扫二维码,因此二维码只是一个支付途径而已,类似于提供一个账号,只是这个账号是通过二维码的门面表现出来的,小偷更换二维码

只是更换了支付途径账户,并不是窃取了债权,这种支付请求只有在店家拿着二维码向顾客去收钱才成立,没有店家就不会有债权的请求,二维码账户入口只是店家在请求债权兑现时,要求顾客支付的一种方式途径,本质上就是向顾客提供了一个银行账号,让顾客往里面打钱,你不能认为小偷换掉了这个收钱的账号,认为是窃取了商店的债权,这个还是很好理解的。 2、小偷是在店家收账途中,直接的窃取了店家的财产。上面已经论述,更换二维码只是更换收账的途径账号,那么顾客在柜台需要支付商品对价的时候,顾客拿手机在扫店家提供的二维码支付的过程中,在支付该笔款项的过程中,该笔款项是属于商店的应收款,顾客扫码支付的过程可以理解为商店正在收取这笔应收款过程中,正在收取途中的款项是属于商店的财产,小偷更换了二维码账户,将商店收款途中的财产秘密的占为己有,是一起直接针对商店财产的盗窃案,是直接截取商店的在途收款,不涉及三角诈骗也不涉及窃取“债权”。这里盗窃罪的秘密性,有些人认为二维码放在那里是公开的,并非秘密性。本人认为,秘密性体现在:第一,秘密的偷换二维码。第二,二维码图案一般人都无法识别对应的账号是什么,光二维码的外表可以认为是相同的,秘密性还体现在二维码图案背后隐藏的账号信息不为人所知。 3、顾客不存在“错误认识”。刑法诈骗罪中的错误认识和 普通的错误认识应当有所区分,不能把被害人接触到的所有不真

二维码的详细编码规则

二维码的详细编码规则 this.myRotate = Rotates.Rotate0; this.myQRRotate = 0f; this.myQRBackGroundFileName = ""; this.JanPreChar = new string[11]; this.JanPatternLeftOdd = new string[11]; this.JanPatternLeftEven = new string[11]; this.JanPatternRightEven = new string[11]; this.lFormatFirstX = new byte[] { 0, 1, 2, 3, 4, 5, 7, 8, 8, 8, 8, 8, 8, 8, 8 }; this.lFormatFirstY = new byte[] { 8, 8, 8, 8, 8, 8, 8, 8, 7, 5, 4, 3, 2, 1, 0 }; this.lFormatSecondX = new byte[15]; this.lFormatSecondY = new byte[15]; this.lQRColorBigMark1 = Color.Black; this.lQRBackColorBigMark1 = Color.White; this.lQRColorBigMark2 = Color.Black; this.lQRBackColorBigMark2 = Color.White; this.lQRColorBigMark3 = Color.Black; this.lQRBackColorBigMark3 = Color.White; this.lQRColorSmallMark = Color.Black; this.lQRBackColorSmallMark = Color.White; this.lQRColorBigMarkBorder1 = Color.White; this.lQRColorBigMarkBorder2 = Color.White; this.lQRColorBigMarkBorder3 = Color.White; this.lQRColorTimingPattern = Color.Black; this.lQRBackColorTimingPattern = Color.White; this.lQRColorVersionInformation = Color.Black;

关于加强二维码信息管理的通知 3.4

关于对我区建筑工地实施见证取样送检(抽检)二维码信息技术的通知(试行)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2015年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建筑施工现场部分建筑材料实施见证取样送检(抽检)二维码技术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二维码使用范围 我区在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建筑外窗、防水卷材、保温材料在见证取样送检(抽检)时,使用二维码信息技术,在送检(抽检)样品上粘贴二维码标识。 二、二维码信息技术使用管理 1、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 施工现场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制作时应与二维码融合在一起,且在扫码时能较好显示二维码里的内容。为防止养护过程中造成二维码信息无法识别,二维码应使用塑封机上下封上一层膜,在混凝土或砂浆试模底部中央平放,然后按标准规范要求分层加入混凝土、砂浆制作试块。试块制作人应经专业培训且应相对固定。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二维码信息内容应包括: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工程名称、施工部位(楼层、轴线等)、见证人员、强度等级、养护条件、制作日期、委托的检测机构等。 2、建筑外窗、防水卷材、保温板材。 检测机构现场抽检上述材料时,建设(监理)、施工企业及抽样的检测机构应共同见证被抽检材料二维码制作及粘贴,确保二维码在样品流转过程中的完整性。二维码信息内容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名称、施工部位、见证人员、规格型号、材料进场数量、生产批号、抽样日期、抽样的检测机构等。 三、职责 建设单位负责二维码信息技术组织实施工作;施工单位应在建筑材料的送检及抽检环节中使用二维码信息技术;监理单位应对取样、封装样品、粘贴二维码标识等过程进行现场见证;检测机构接收检测样品后,严格检查样品的二维码标识、封装措施是否完好,将样品的‘唯一性标识’贴在二维码的中间部位,粘贴牢固,杜绝样品检测人员查看二维码信息。样品检测过程实行?盲样?检测管理。 本通知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黄岛区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东区) 2015年03月3日

偷换收款二维码的犯罪问题

偷换收款二维码的小贼,该当何罪 近日,网络中疯传了一个犯罪段子:A先生将X商店的收款二维码偷偷的换成了自己的,店主直到月底结款的时候才发现,而这个月A先生通过这种手段已获利70多万。为此,A 先生是构成了盗窃罪还是诈骗罪,大家争论不休。 笔者认为该案构成盗窃罪,理由如下: 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在于,盗窃罪是通过破坏他人合法占有,来达到自己非法占有的目的;诈骗罪是犯罪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使被害人基于错误的认识处分财物。 在本案中,A先生将收款二维码偷换,使得收款二维码成为了“披着羊皮的狼”——从表面上看,店主与消费者都认为是真实的商店收款二维码。 在商店中,消费者选取了所购买的物品,然后到付款台确认总价款预备付款,从预备付款,到店主指明付款二维码后,消费者按下确认付款键的那一瞬间止,消费者对店家提供的二维码并没有错误认识(店主让把购物款转到哪里就转到哪里,消费者根本没有认识错误的可能性),处分财产的行为也是按照店主的指示进行的,也就是说在这段时间里店主对购物款是间接占有,并控制直接占有人转移占有。因此消费者在整个案件中并没有过错,更没有刑事法律责任,仅具有消费者和X商店基于买卖合同的民事法律关系。 另一方面,店主对于付款二维码虽具有错误的认识,但并没有进行处分。因为刑法意义上的处分是由处分意思和处分行为组成,缺一不可,客观上店主做出了处分的行为——将购货款放进了A先生的账户,但主观上店主并没有将购货款给他人的意思,所以并不构成处分,仅仅是被A先生非法转移了占有。 综上,A先生仅侵害了店主的利益,在店主没有处分的情况下,破坏了店主对购物款的占有,非法取得了购物款,因此构成盗窃罪。

偷换二维码犯罪定性问题的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e2064438.html, 偷换二维码犯罪定性问题的研究 作者:任露雨 来源:《智富时代》2019年第05期 【摘要】如今扫码付款盛行,不仅极大便利了人民的生活,而且减少了人们带现金出行 被盗的風险。但是不法分子作案手段也在升级,他们把商家的二维码更换为自己的,这样在顾客扫码付款后,价款便可以直接归入到自己账户中。就是这样简单的掉包案件却在理论和实践中引起了法律人激烈的讨论,有人认为是盗窃罪,有人支持诈骗罪。本文为了准确阐明这两者的区别,对该案正确的的定性,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一、明确本案的争议焦点。二、明确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区别。三、对诈骗罪的本质特征进行分析。四、通过对案件的分析、评价,最终认为应对行为人定盗窃罪。 【关键词】盗窃行为;欺骗行为;处分行为;处分意识 一、从二维码案引发的讨论 (一)案情简介 2017年2月到3月间家住吉安市峡江县的邹晓敏将石狮市多家商铺的收款二维码调换成自己的,使得本应进入商家账户的消费金额转入自己的账户。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以诈骗罪提起公诉,而石狮市人民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审理后,对其作出的判决书中认为其触犯盗窃罪。对此,大家不禁产生了疑问,行为人的这一违法行为究竟该当何罪?虽然法院的判决书让此案有了定论,但对于该行为的定性,法学界仍有较大争议。一些人支持欺诈犯罪,其他人支持盗窃罪。 (二)分歧意见 1.诈骗说:以江西理工大学冯江教授为代表的一批法律人主张定诈骗罪,主要理由如下:首先,本案的受害人应为顾客,在与店主订立的买卖合同中,顾客有及时、足额向店家支付价款的义务。但是,由于行为人偷换二维码的行为导致顾客无法向店家履行合同义务,所以本案中的受害人应是顾客。再者,通过分析诈骗罪的行为特征可以发现,行为人的调包行为与其相符。在本案中,行为人通过调换商家的二维码使顾客产生错误的认识而向其支付价款,顾客损失了财产,行为人因而取得了该价款,这一系列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特征。 2.盗窃说:以浙江工业大学李永红教授为代表的一些人则拥护盗窃说,他们认为:顾客来到店铺消费,与店家形成买卖合同关系,顾客通过店家的指示扫描二维码足额向店家支付了价款,符合日常交易习惯,可视为已经对店家履行了义务。而对于二维码被调换一事,顾客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因为店铺处于商家实际控制之下,顾客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确定其真伪。所以,在顾客完成支付价款时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结清,之后价款的去向与顾客无关,价款的损失

偷换二维码骗盗行为交织时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分

偷换二维码骗盗行为交织时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分 发表时间:2019-08-08T17:03:22.377Z 来源:《知识-力量》2019年9月37期作者:梅宸 [导读] 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网络支付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中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收付款是现代网络支付最主要的一种形式。这种新型的支付方式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的同时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偷换二维码的方式非法转移被害人的财产,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行为应认定为盗窃亦或是诈骗仍有一些问题有待研究。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 110000) 摘要: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网络支付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中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收付款是现代网络支付最主要的一种形式。这种新型的支付方式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的同时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偷换二维码的方式非法转移被害人的财产,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行为应认定为盗窃亦或是诈骗仍有一些问题有待研究。 关键词:二维码;盗窃罪;诈骗罪;被害人 一、侵犯财产犯罪中确定被害人应考虑的因素 在刑法中,承担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是被害人。在偷换二维码案件中,被害人的认定尤为重要。一些学者认为在此类案件中受害人应当是扫描二维码付款的消费者,还有一些学者认为被害人是付出了商品却没有获得相应价款的商家。因此二维码案中对于被害人的认定至关重要,对于被害人的不同认定会导致不同的结论。 在对二维码案件中行为人的行为作正确的定性前,有一个前置性问题待以处置。该问题就是对财物的占有权、所有权,顾客扫描被行为人掉换的二维码支付钱款这一行为具备何种影响。假如不能确定财物为谁占有、归谁所有,针对该财物、该权利人所施行的侵犯行为的性质就不能够切实地认定。所以,二维码案件中明确盗窃罪还是诈骗罪区分的焦点之一是占有的认定。 1.财产犯罪侵犯的法益是否包括占有 刑法上的占有是指人对财物在事实上的支配状态。人的占有,仅限于自然人占有财物,不包括单位占有,不包括机器占有(刑法上不承认财物占有财物)。刑法上的占有是指事实上的支配、控制,包含普遍社会观点上的支配、控制与物理的支配、控制。 财产犯罪理论研讨的基本问题之一便是财产犯罪的法益,所持的差异的法益观直接影响对侵财行为的认定评估和案件的解决,对确定财产犯罪被害人也有影响。然而目前我国刑法并没有明白规定财产犯罪所保护的究竟是财物的所有还是财物的占有,因而也就给学界讨论留下相当大的余地,总而言之,侵犯财产罪的保护法益是公私财产。针对着财产犯罪保护法益,学界多以盗窃罪为出发点,从各种角度出发生成各种各样的学说。概括而言,以两种学说:所有权说和占有说为主。另外还有针对这两种学说做了些许修改的学说,即修正的所有权说和修正的占有说。 所有权说认为,与民法意义上的所有权等同,我国通说认为财产犯罪侵犯的法益是财产所有权,具体包含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不同水平的侵犯这些权能即是对所有权的侵犯,能够构成财产犯罪。而占有说则有另外的看法,占有不光有合法占有还包含非法占有,财产犯罪保护的法益是对财物在事实上占有。因而若行为人施行盗窃、诈骗等犯罪行为,意图非法占有公私财产,也成立对应的财产犯罪。 在持修正的占有说的学者看来,对具备经济价值财产的占有是财产犯罪庇护的法益而不是裸的占有,同时财产犯罪还保护所有权及本权。假定行为人本人所有的财物被他人占有,行为人运用非法手段予以取回,这类具备经济财产价值的占有应当作为保护法益。此外,占有作为保护法益还包含无关第三人非法取得财物时的情况。 综上所述,所有权不是财产犯罪中侵犯的法益的全部内容,财产犯罪保护的法益还涉及财物的占有本身。在确定了财产犯罪所保护的法益之后,接下来就可以找出侵财刑事案件被 2.消费者损失和商家的义务 张明楷教授曾经说道,剖析一个财产犯罪案件,第一步要确定的不是损失而是被害人,继而再确定被害人所蒙受的财产损失的详细内容,最后就要做一个总的认定关于造成具体财产损失的行为的性质,即该行为契合哪一种犯罪的构成要件。而要判定谁是案件中的被害人,一定绕不开的这一个问题:损失的是什么? 是财物还是财产性利益?如果我们对同一被害人的损失内容各自有不同意见的话,这也会致使我们无法正确判断财产损失的行为的性质。 顾客通过扫描商家二维码实现支付,这样一个完整的支付过程带来的结果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双方账户资金数额的变化。对于顾客而言是他得到了商品,失去了自己第三方平台上的部分钱款;对于商家而言是他卖出了自己的货物,在他的第三方平台里得到了货物的款项;而对于二维码背后的支付机构而言是发生了双方账户里资金的流转。商家和顾客对支付机构的债权人是商家和顾客,而账户里的资金事实上的占有并管控人是支付机构。然而,行为人将本人的二维码调换了商家二维码,导致整个完整的支付过程出了漏洞,这笔钱款都没有经过商家的账户,商家以为自己占有了这笔钱款,实际上商家没有收到与其所卖出货物的对价款项,因此商家所享有的对于银行的债权失去了,这就是为何说商家遭到了财产损失。商家损失的是一种财产性利益。这也是为何会产生盗窃罪说与诈骗罪说两种学说的分歧。盗窃罪说的看法是商家已经在顾客支付的那一瞬间,成立占有,可是从整个二维码支付的进程来看,这笔钱径直流入的是行为人所有的账户,从头到尾这笔钱商家没有收到,二维码支付与现金支付的流程不同致使了占有状态的不同,现金支付中,“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完成了占有,但是二维码支付需要到达商家的账户上才能成立对这笔钱款的占有。既然商家从来都没有占有过这笔钱款,因而就不应当将行为人的行为认定为盗窃罪。 参考文献 1]偷换商户支付二维码侵犯商户应收款的犯罪定性[J].张开骏.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18(02) 2]第三方支付环境下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行为的定性[J].叶良芳,马路瑶.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7(03) 3]论诈骗罪中的“处分意识”[J].柏浪涛.东方法学.2017(02). 作者简介:梅宸(1988.10-),男,辽宁省沈阳市人,现为沈阳师范大学在读研究生,法律(非法学)专业。

关于二维码管理软件的功能需求

关于二维码管理软件的功能需求(手机端及PC端) 一、冰柜管理信息说明: 关于市场中终端冰柜管理,通过给终端冰柜管理业务人员配制手机,利用手机软件进行终端冰柜拜访及终端业务人员行程管理,即时了解冰柜的使用状况,进行冰柜的日常维护等。 PC软件主要用于手机软件读取的冰柜信息与PC端共享,通过3G或者WIFI实现传输,以减少资产管理人员手工工作量,实现对冰柜信息变化及时更新。 PC端软件可以使用免费服务器,主要用于向客户演示推介。 二、手机软件和PC软件主要用于客户区域分公司对冰柜资产的管理,主要功能需求是: 1、从二维码中能够读取冰柜的相关信息,包括:冰柜生产厂家、型号、资产编号、制造日期、冰柜条形码、第一次投放经销商、冰柜押金等相关性信息; 2、通过手机软件,能够与PC软件进行连接,进行一、二级台帐对接,实现一、二级台帐电子化管理,减少资产管理人员手工录入ERP系统的烦琐工作,提高冰柜资产管理效率; 3、冰柜到达区域分公司后,资产管理人员通过手机读取二维码信息,并将冰柜相关信息与ERP连接,“冰柜生产厂家、型号、资产编号、制造日期、冰柜条形码等相关信息”自动导入ERP系统; 4、冰柜出库投放市场前,资产管理人员通过对二维码信息进行初始化,将冰柜相关信息与ERP连接,更新ERP系统相关信息,添加如“投放的经销商名称、地点、押金数量”等主要信息,完成冰柜信息初始化; 5、冰柜投放市场后,为方便实现对于业务代表的线路巡检进行管理,在业务代表持手机等读取终端扫描冰柜二维码时,手机软件能够实现GPS自动定位(或者能与谷歌地图链接标明地址信息),并将地址信息和任务时间等信息保存并与PC端软件共享。 6、为增强企业信息保密功能,手机软件应该具备用户权限功能,软件使用时后台管理人员可以再PC端设置和添加用户权限,业务人员凭借授权权限登陆手机客户端实现业务操作。另外,为给客户留出升级空间,手机软件能够扫描出二维码固有信息外,还应能够编辑输入其它简单信息,如:冰柜异常信息、待修状态、位置变更等等。但基本信息和定位信息不能更改。 7、冰柜报废时,资产管理人员通过手机等读取设备,将冰柜相关信息与PC共享,录入更新ERP系统信息,将冰柜状态修改为“报废”,对冰柜报废做备案处理; 8、二维码中的信息(冰柜详情以及投放地点、押金收取、押金返还等),通过手机软件,能够自动生成excel表格,该表格与企业ERP系统导出表格格式相同,以便于资产管理人员在ERP系统进行导入操作

“偷换商店收款二维码案”再出重磅新观点分析

【刑事实务】“偷换商店收款二维码案”再出重 磅新观点 热点案例回顾 楼下的小店抓到一个小偷,他把店里的支付二维码偷偷换成自己的,店主直到月底结款的时候才发现,据说这个月他通过几家店采取这种手段默默的在家收了70万。问:构成盗窃罪还是诈骗罪? 深海鱼:昨日本公众号刊登了盗窃罪的实务观点后,反响很大,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通过这种奇案研讨的方式点燃了法律人的学习热情,这是本次研讨活动的最重要目的。本公众号仍然是坚持盗窃罪的观点的,对盗窃事实成立的角度问题再补充论证几点: 1、窃取“债权”的观点有待商榷。很多坚持盗窃罪观点的朋友认为是小偷窃取了商店的债权,对此本人不予认同。二维码是一种支付方式和途径,是一扇“窗户”链接着犯罪分子的账号,他不是债权的象征,其他人如果拿着二维码去索债是无法成立和成功的。债权债务关系是由店家、顾客、顾客拿着的商品三者要素事实上构成,顾客可以支付现金,也可以刷卡,也可以扫二维码,因此二维码只是一个支付途径而已,类似于提供一个账号,只是这个账号是通过二维码的门面表现出来的,小偷更换二维码只是更换了支付途径账户,并不是窃取了债权,这种支付请求只

有在店家拿着二维码向顾客去收钱才成立,没有店家就不会有债权的请求,二维码账户入口只是店家在请求债权兑现时,要求顾客支付的一种方式途径,本质上就是向顾客提供了一个银行账号,让顾客往里面打钱,你不能认为小偷换掉了这个收钱的账号,认为是窃取了商店的债权,这个还是很好理解的。 2、小偷是在店家收账途中,直接的窃取了店家的财产。上面已经论述,更换二维码只是更换收账的途径账号,那么顾客在柜台需要支付商品对价的时候,顾客拿手机在扫店家提供的二维码支付的过程中,在支付该笔款项的过程中,该笔款项是属于商店的应收款,顾客扫码支付的过程可以理解为商店正在收取这笔应收款过程中,正在收取途中的款项是属于商店的财产,小偷更换了二维码账户,将商店收款途中的财产秘密的占为己有,是一起直接针对商店财产的盗窃案,是直接截取商店的在途收款,不涉及三角诈骗也不涉及窃取“债权”。这里盗窃罪的秘密性,有些人认为二维码放在那里是公开的,并非秘密性。本人认为,秘密性体现在:第一,秘密的偷换二维码。第二,二维码图案一般人都无法识别对应的账号是什么,光二维码的外表可以认为是相同的,秘密性还体现在二维码图案背后隐藏的账号信息不为人所知。 3、顾客不存在“错误认识”。刑法诈骗罪中的错误认识和普通的错误认识应当有所区分,不能把被害人接触到的所有不真实的东西都认为是被害人被骗了,这个只是我们生活中所理解的

二维码编码规则

二维码编码规则 (1)QR码符号结构 设计中,每个QR码由一个个正方形模块构成,排列组成正方形阵列,其中有编码区域和功能区域,符号的四周是空区。如图所示: 1.符号规格和版本 QR码总共有40种规格的符号,根据标准,编号分别为规格1到规格40,规格1为21*21个模块,规格2为25*25模块,以此类推。版本N的规格每行每列为21+4(N-1)个模块。 2.寻像图形 一般来说,寻像图形会分布在3个位置,且图形均相同。这些图形分别位于符号的、右上角和左下角,如图2-1所示。以三个重叠的同心的正方形组成探测图形,这些图形的模块宽度比为1:1: 3: 1: 1,分别为7*7个深色模块、5*5个浅色模块、3*3个深色模块。由于该符号中在其它地方遇到类似图形的可能性极小,所以组成寻像图形的3个位置探测图形可以明确地确定视场中符号的位置和方向[5]。 3.分隔符 探测图形所在的位置和编码区域之间分隔符宽度为1个模块,如图2-1所示。全部由浅色模块组成。 4.定位图形 定位图形有列和行在垂直和水平方向,组成色由深色浅色交替。深色模块在开始和结尾,如图2-1所示。 5.校正图形 3个重叠的同心正方形组成校正图形,由5*5个深色模块、3*3个浅色模块以及位于中心的一个深色模块组成。校正图形的数量由QR码的版本号决定,版本号2及以上的符号均有校正图形,本设计采用的版本号为7。 6.编码区域 在设计中规定有编码区域,编码区域中有多种符号字符,包括数据码字、纠错码字、版本信息和格式信息等。 7.空白区

空白区即为环绕在符号四周的区域,它有4个模块宽的区域,空白区反射率与浅色模块相同。 (2)QR 码编码方法 国家对QR 码规定有一定的标准,其中编码步骤如图所示: 1.数据编码 在数据编码过程中,将输入的数据转换为一个位流,若ECI 为缺省状态,那么一个数据流将包括模式指示符、字符计数指示符和数据,最终以4位终止符0000表示。其结构如图所示: (1)数字模式 在本次设计中的数字模式下,必须将待输入的数据转化为二进制数,具体方法为每三位分为一组,剩余位转化为7位或4位二进制数。把指示符和数字计数指示符加在前面并将二进制数据连接起来。 (2)字母模式 在本次设计中的字母模式下,具体方法为:将前面字符乘以45之后再与第二个字符相加,再将其结果转化为11位二进制数,并将输入的数据以两个字符分为一组,若剩余一位,则将其转化为6位二进制数。最后把指示符和数字计数指示符加在前面并将二进制数据连接起来即可。 (3)8位字节模式 在8位字节模式下,把指示符和数字计数指示符加在前面并直接将二进制数据连接起来。 2. 纠错编码 QR 纠错码字采用纠错算法,为了符号在遇到损坏时不至丢失数据,把纠错码添加在数字码字序列的后面。纠错等级共有四级,分别为:L 级纠错容量:7%;M 级纠错容量:15%;Q 级纠错容量:25%;和H 级纠错容量:30%。 3. 构造最终信息 在该步骤中,在确定规格之后,必须按次序把产生的序列放入每一分块中,再按规定将数据 分块,之后再对每一块进行单独计算。在得出相应的纠错码字区块后, 按顺序把纠错码字区块排列,构成一个序列,添加到数据码字序列后面 [6]。 如D1,D12,D25,D35 ,D2,, (11) D22,D33,D45,D34,D46,E1.E23,E45,E67,E2,E24,... 4. 构造矩阵 在这一步中,需要将探测图形、分隔符、定位图形、校正图形和码字模块放入同一矩阵中,并把算出的序列填充到相应区域中。

二维码_关于社会现象的作文

二维码 ——关于社会现象的作文 第一次看见二维码还是在学校里,一群人围在一起,我和同学也很好奇,走过去一看,原来是扫一下二维码就可以领取玻璃柜子里的小玩偶,看着牌子上那似乎是乱糟糟的黑点,再看看那些小玩偶,犹豫之余还是拿出了手机,几番询问之后才知道微信里有一个扫一扫,扫码之后出现的是一个下载软件的链接,而且还要填写个人信息,既没有流量,也感觉很麻烦,和同学离开了。二维码出现的地方越来越多,微信都喜欢用扫码的方式来添加好友,现在支付也都采用了二维码支付,路边的水果店,烤地瓜的小铺子,高档的酒店,都支持扫码支付,只要带手机,不带钱包也可以实现了,想一想,真的挺神奇的,古代的时候还要背着沉重的金银,到纸币,如今也可以不用带钱了。 外国还没有普及这么方便的支付方式,前两天有一个法国的帅哥录制了一个关于他们的支付方式,而且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已经有这么方便的方式了,每个人都希望这种技术能早些到他们国家。很多线上的教育也开始采用扫码听课的方式,每一道题都有专属的二维码,不懂的题目扫一下二维码就可以听课了。共享单车也是二维码扫描,还是很方便的,免去了冗杂的程序,真正的为我们提供了最大的方便。 凡事都有两面性,二维码给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在很多不法分子采用扫描二维码送礼品的方式来获取我们的个人信息,包括银行密码,支付密码,还会锁定我们的地址,分析个人数据,想想就很可怕吧,而且很多人心里防线较低,扫码就可以领取一桶豆油或者正好是自己需要的东西,那就会心动了,扫描之后,病毒就进入到手机了。我们一定不要贪图便宜,而吃了大亏,尽量还是不要去扫来路不明的

二维码,近日,还爆出了一条新闻,有很多不法分子偷换了商家的支付码,而且还不是一家出现这种情况,多亏了顾客好心提醒,才减少了商家的损失,希望这些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要去挣别人的辛苦钱。 一个小小的二维码可以做的事情倒是很多,希望在发展的同时,能够不断的完善一些漏洞,更好的为社会做出贡献。

二维码扫描代码

#import #import "ZBarSDK.h" @interface yxpQrCode :UIViewController @end // // 实现文件 // TestProject // #import "yxpQrCode.h" #define SCANVIEW_EdgeTop 40.0 #define SCANVIEW_EdgeLeft 50.0 #define TINTCOLOR_ALPHA 0.2//浅色透明度#define DARKCOLOR_ALPHA 0.5//深色透明度@interface yxpQrCode () { UIView *_QrCodeline; NSTimer *_timer; //设置扫描画面 UIView *_scanView; ZBarReaderView *_readerView; } @end

@implementation yxpQrCode - (id)initWithNibName:(NSString *)nibNameOrNil bundle:(NSBundle*)nibBundleOrNil { self = [super initWithNibName:nibNameOrNil bundle:nibBundleOrNil]; if (self) { // Custom initialization } return self; } - (void)viewDidLoad { [super viewDidLoad]; self.title=@"扫描二维码"; //初始化扫描界面 [self setScanView]; _readerView= [[ZBarReaderView alloc]init]; _readerView.frame =CGRectMake(0,64,VIEW_WIDTH, VIEW_HEIGHT -64); _readerView.tracksSymbols=NO; _readerView.readerDelegate =self; [_readerView addSubview:_scanView]; //关闭闪光灯 _readerView.torchMode =0;

《有关“二维码”问题》综合性学习活动试题及答案

《有关“二维码”问题》综合性学习活动试题及答案本文是关于《有关“二维码”问题》综合性学习活动试题及答案,感谢您的阅读! 【活动一】品味名著。(2分) 医生建议他再作一次手术,他冷冷地、生硬地说:“到此为止。我可够了。我已经向科学献出了我的一部分鲜血,剩下的留给我做点别的事吧。” 选文中的“他”指的是作品主人公,“做点别的事”具体是指一事,这也表明主人公已从过去的精神危机中解脱出来,重新开始规划新的生活。 【活动二】走进科学。(5分) 材料一:二维码是在一维条码的基础上扩展出来的,它使用黑白矩形图案表示二进制数据,被设备扫描后,可获取其中所包含的信息。二维码的信息容量更大,最多记录1850个大写字母、2710个数字或500多个汉字,是普通条码的几十倍。而且,除文字数字外,它还能存储图片、声音、指纹等信息。 材料二:二维码还有一维条码没有的“容错机制”――即使二维码被穿孔或是污损,甚至损毁面积高达50%,仍可恢复信息。二维码有三个定位点,这三个定位点提供读码机辨识。正是有了这些定位点,不管是从何种方向读取,它都可以被辨识。 (1)材料一、二介绍了介绍了二维码的哪些优点,请简要概括。(3分)

(2)材料一画线的句子主要运用了的说明方法,作用是。(2分)【活动三】根据下面文字内容和表达需要,在横线处补全标题。(2分) 马航失联揪人心 时至5月4日,马航失联近两个月的时间,虽然相关国家仍在全力搜索,但仍旧是一无所获。随着黑匣子电量的耗尽,这一事件更是引发世人诸多猜测、不解,甚至是恐惧。马航失联事件,不仅给乘客家属带来巨大悲痛,而且对马来西亚国家的世界地位、国家经济造成不良影响,据悉,马来西亚的房产、旅游业已不同程度的受到马航失联的影响。 参考答案: 活动一:(2分)保尔文学创作(写作,意对即可) 活动二:(1)(3分)信息容量大;有“容错机制”;读码机易辨识。 (2)(2分)列数字(1分),准确具体地说明二维码的信息容量大的特点(1分)。 活动三:(2分)家国双双受重创、不良影响范围广(句式整齐合适1分,内容表述恰当1分) 感谢您的阅读,本文如对您有帮助,可下载编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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