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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发展与政府投融资——重庆案例分析(82分)

城市化发展与政府投融资——重庆案例分析(82分)
城市化发展与政府投融资——重庆案例分析(82分)

城市化发展与政府投融资——重庆案例分析

一、单选 ( 共 5 小题,总分: 40 分)

1. 本世纪初,重庆“八大投”的总资产约(),资产负债率接近80%。

A.300亿元

B.3000亿元

C.600亿元

D.6000亿元

2. 重庆高速公路投资建设集团在过去十年,建成了()的高速公路。

A.1000公里

B.2000公里

C.3000公里

D.4000公里

3.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中国的城市化率只有()

A.50%

B.40%

C.30%

D.20%

4.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国家发改委根据()的指示向全国发文件,倡导政府投资项目,也要推进项目业主负责制。

A.邓小平

B.朱镕基

C.温家宝

D.胡锦涛

5. ()率先响应融资体制改革,成立了城投类公司。

A.上海

B.重庆

C.广州

D.深圳

二、多选 ( 共 3 小题,总分: 20 分)

1. 根据本讲,“八大投”最基本的经营管理原则和始终严格遵守的底线包括()

A.净资产与负债的平衡

B.资产与负债的平衡

C.现金流平衡

D. 投入与产出的平衡

2. 重庆“八大投”包括()

A.城投公司

B.高速公路投资建设集团

C.水务集团

D.交通旅游集团

3. 根据本讲,有效控制了政府与投资集团之间、投资集团相互之间的经营风险的防火墙包括()

A.财政资金不直接为“八大投”融资担保

B.“八大投”之间互相不能担保

C.各投资集团的专项资金不能交叉使用

D.财政资金不能交叉使用

三、判断 ( 共 4 小题,总分: 40 分)

1. 八大建设性投资集团主要承担全市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任务。

正确

错误

2. 二十年前政府的投资管理模式和当时的计划经济模式不相适应。

正确

错误

3. 下一个十年,中国经济的发展将从工业化推动为主转向以城市化拉动为主。

正确

错误

4. 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各级政府来说,需要面临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现有的城市框架和已有的城市基础设施都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化发展的需求。

正确

错误

(完整版)《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word版》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 技术规定 2018.03.01

目录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建设用地 (3) 第三章建筑间距 (9) 第四章建筑退让 (14) 第五章空间形态 (18) 第六章公共空间 (23) 第七章市政及管线 (27) 第八章特别规定 (44) 第九章附则 (48) 附录1名词解释 (50) 附录2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59) 附录3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 (63) 附表1 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 (66) 附表2 其他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 (67) 附表3 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表 (68) 附表4 规划用地混合性兼容规定表 (69) 附表4-1 规划居住用地兼容性规定表 (69) 附表4-2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兼容性规定表 (70) 附表4-3 规划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兼容性规定表 (71) 附表5 建筑控制高度指标表 (72) 附图1 建筑顶部退台收分间距示意图 (73) 附图2 不规则平面间距示意图 (74) 附图3 隧道及洞口建筑控制线示意图 (75)

附图4 与城市道路衔接的车行道示意图 (76) 附图5 城市道路公共管道布置示意图(双侧布置) (77) 附图6 城市道路公共管道布置示意图(单侧布置) (78) 附图7 限制机动车开口路段示意图 (79)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第318 号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经2017 年12 月13 日市人民政府第191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 年3 月1 日起施行。 代理市长唐良智 2018 年1 月23 日 ― 1 ―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实施<关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的通 知 【法规类别】11805 【发文字号】渝委办发[2010]18号 【发布部门】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4.01 【实施日期】2010.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 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的通知 (渝委办发〔2010〕18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 《重庆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4月1日 重庆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25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成员。 第三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章问责情形、方式及适用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一)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二)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6个月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6个月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四)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 (五)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第六条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或者本单位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号)及市委、市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渝委发〔1998〕40号)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七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办发〔2010〕9号)处理,处理程序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八条在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

浅析重庆的城市化

浅析重庆的城市化 摘要:从改革开放到直辖前,重庆一直处于向加速发展阶段过渡的时期,人口持续增加,经济和科技不断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全面展开,重庆城市化水平相应迅速提高。。。。 关键词:重庆城市化发展 正文: 一.重庆直辖前及直辖后十年城市化进程。 重庆是一座具有3 0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它地处长江黄金水道,自然资源丰富,气候条件较好,重工业发达。特别是重庆于1997年成为直辖市后,迎来了建国以来最好的发展机遇,地域面积达到8.24万平方公里(这里的“重庆”指的都是大重庆的地域范围,即40个行政区县范围),都市发达经济圈社会发展程度较高。并且目前,重庆已被确定为西部大开发的战略中心,加之挟长江三峡工程,具有全国大中城市所不具备的多重优势,商机无限,发展潜力巨大。由于这些原因,重庆的城市化进程一直处于全国前列。此外,重庆作为一个具有“大城市、大农村”特色,二元经济结构明显的直辖市,其城市化进程有着自己的特色。 从改革开放到直辖前,重庆一直处于向加速发展阶段过渡的时期,人口持续增加,经济和科技不断发展。而到1997年直辖市建立以后,其面积由解放初辖1 8个区29433平方千米,扩大到辖40个区县(自治县、市)82403平方千米,面积扩大了近280倍。并且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全面展开,重庆城市化水平相应迅速提高。从1996年到2006年,重庆城市化水平由1996年的29.5%上升到2006年的46.7%,年均增长1.7个百分点;特别是2000年到2006年间,城市化率的发展速度加快,年均增长达到了1.9个百分点,比1996年到2000年年均增速快O.2个百分点(图2.6)。到2006年底都市区已达到86.8%,相当于发达国家水平。 下面分别从经济及产业的演变、人口的变化、土地利用的变化三方面来放映重庆的建辖以来的城市化进程。 1.产业的演变。 一方面,GOP总量及人均GDP均不断增加。在直辖效应的带动下,重庆的发展潜力被大大激发出来。直辖十年,蕈庆GDP保持年均l0.2%高速增长。 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增长,重庆的产业及其结构发生快速变化,第一产业缩减、第三产业扩张,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进而向第三产业转化。非农产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了重庆经济实力,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奠定了物质基础。 2.人口的演变 就业结构演变与产值结构演变相互关联,随着产值结构调整.就业结构 发生了明显变化。随着第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逐年下降,第三产业比重不断上升,非农产业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导致劳动力逐渐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与此同时,人口的城市化率也逐年攀升。 3.土地利用的变化 截至2006年年末,重庆农用地为6941463hm2,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4.38%,这充分体现了重庆“大农村”的特色。但从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来看,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减少,建设用地增大。值得一提的是,为发展效益农业,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步伐,建立现代农业园区和基地而实行的农业结构调整及国家推行的生态退耕等因素,也导致了耕地的减少。 并结合重庆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可得出重庆市城市化具有以下特点: 1.重庆具有鲜明的“大城市、大农村”特点。重庆的都市发达经济圈社会发展程度较高,

重庆政府令第55号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已经1999年4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蒲海清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人员安置和住房安置,适用本办法的原则规定。 第三条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领导,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计划、劳动、民政、信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协助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第二章补偿 第四条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构筑物按实计算。青苗补偿按征地时实际种植面积计算。 第七条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一般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 零星栽种的一般树木按实补偿。

果园、茶园、桑园、苗圃、花园按当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2至1.5 倍计算补偿费。 对珍稀名贵树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下列地上建(构)筑物、青苗不予补偿: (一)不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二)政府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四)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五)天然野生杂丛。 第九条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参照农房造价给予适当补偿。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上浮50%予以补偿。 第十条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住房在征地拆迁范围以外的,不拆迁、不补偿、不安置。但应根据集体土地使用权属证书确定的宅基地面积,按所在地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至2倍,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支付征地农转非人员占用宅基地综合补偿费。补偿后,农转非 人员在公共设施使用、公益事业等方面与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同等待遇。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该宅基地时,房屋的补偿、安置按征地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被征地单位(不含被征地的村民住户)的水、电设施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水利工程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有线广播线路、闭路电视线路、天然气安装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电话移装按电信部门规定的移机费标准补偿。被拆除房屋的装饰物,由所有人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不能自行拆除的,给予适当补偿。 村民的住房改作其他用途的,按住房补偿。 第十二条征地拆迁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企业建(构)筑物,

重庆城市化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收稿日期:2008-06-24 基金项目:重庆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CS TC,2007CE9023);重庆市教委科技项目(KJ070803)资助。 作者简介:梁振民(1981 ),男,内蒙古赤峰人(回族),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城市规划与城市经济学研究。 重庆城市化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梁振民,冯维波,陈国建,董国仓 (重庆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重庆 400047) 摘要:采用实证和理论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重庆市城市化的现状进行分析,结果显示重庆市的城市化进程较快、城市化质量较差、城乡二元结构突出。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对策:逐层分级,完善重庆市的城镇体系;完善制度,逐步消除二元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拓宽多元融资渠道,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提升城市竞争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关 键 词:城市化水平;城市化质量;对策;重庆市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924(2008)11-0078-04 城市化与工业化、现代化一样代表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发展进步的程度[1],因此提高一个地区的城市化水平对现实和将来一段时间内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目前,重庆市作为西部最年轻的直辖市、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试验区;同时面对重庆二元经济结构突出、大城市带动大农村等现象,减少农民、走城市化道路不失为一条良策。目前国内学者对重庆市的城市化模式和进程中的问题研究比较多[2-5],但是都以理论和综述方式进行,专门从基础定量的角度研究重庆市城市化水平的文章还很少。该文运用定量分析对重庆城市化水平速度、城镇结构体系、重庆市城市化质量进行科学评价,最后从多角度勾画并提出合理的对策,以期为重庆的城市化实现健康、和谐、有序发展,重庆市城市化进程提速上档、缩小城乡二元结构、提高城市化质量提供有意义的借鉴。 1 重庆市城市化规模分析 1.1 重庆城市化水平体现出 起点低、进程快 的特点。目前国际上通常采用城市地区的人口占本地区总人口的百分比来表示城市化水平。本文选用的是重庆市城镇(市镇)人口占地区总人口的百分比来表示重庆市城市化率。重庆市到2006年城市化率为46.7%,按美国地理学家R.M.Northam (1979年)研究,城市化进程呈 S 型曲线发展[6]。根据城市化 S 型曲线,把城市化进程划分为3个阶 段,重庆市在2006年城市化水平为46.7%,按上述阶段划 分方法,重庆城市化水平正处于第二阶段,即加速发展阶段,城乡二元结构正逐步消失。2006年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排名第15名,在西部12省区直辖市中排名第2名。重庆市在1997年直辖时,城市化水平比较低,仅为29.5%,城市人口为848.21万人。与全国同期水平低一个百分点。到2006年重庆的城市化率46.7%,城市人口为1311.0万人,已经超过了全国的平均水平43.9%(见表1)。增幅速度快于全国平均水平。在1996年至2006年期间,重庆城市化率提高了17.5个百分点。尤其是2000年到2006年,城市化发展速度最快,每年增长幅度达到了1.9个百分点,比1996年到2000年均增长速度快0.2个百分点。 1.2 重庆市城镇体系结构的不合理。重庆市城镇体系结构不合理,到2006年重庆市仅有一个2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其中主城区人口368.48万),20万人口以上的中等城市仅有万州(48.65万)和涪陵(3 2.22万)两区,其余县城的规模普遍偏小,秀山、武隆、城口、巫溪4个县城的规模才达到5万人。重庆中等城市数量少,且大城市更少,而区县较多,没有形成完善的大、中、小相结合的合理的城市体系,目前大城市还是个断层,缺乏中等50~10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同时主城区与第二级城市万州之间的首位度达到了7.5,特大城市与中小城市之间的这一断层,使得重庆市主城区好像一座孤城,没有缓冲的卫星城,阻碍了各级城市之间的经济联系和梯度扩散。虽然重庆主城区所承担 第22卷 第11期Vol.22 No.11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 Journal of C hongq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2008年11月Nov.2008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停止实施或调整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渝府令第 202 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停止实施或调整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2006年12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 二○○七年一月八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停止实施或调整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提高行政效率,改善发展环境,切实推动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创建,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的部署,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现就取消、停止实施或调整333项市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和非许可审批类备案,以下同)的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一、取消、停止实施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一)取消或停止实施一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共57项,具体项目见附件1。 (二)拟取消或停止实施22项行政审批项目,具体项目待国务院批准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另行公布。 二、改事前审批为事后备案 (一)改审批项目为备案项目。将12项许可审批项目改为备案项目(即告知性备案)。具体项目见附件2。

附件2所列项目中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设定的,改为备案项目的生效时间,以国务院批复或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为准。 (二)明确备案项目的性质。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在我市实施的所有备案项目,法律性质均为告知性备案,不再具有许可审批的性质。实施部门在接件后只对送备材料是否齐全和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查验,材料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只能要求补正备案材料,不得以备案为名行许可审批之实。 三、对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合并审批 (一)实行合并审批。将11个部门的108项行政审批与本部门的其他审批项目进行合并。对合并的多个审批项目,由审批部门按照“同时申请、同时审查、同时批准”的原则,一并予以实施。实行合并审批的具体项目、方案见附件3。 (二)实行并联审批。以4个部门(主办部门)的8项行政审批为主体,将其他14个部门(协办部门)的24项行政审批与其进行并联,由主办部门按照“统一受理、分头审批、限时完成、集中回复”的原则,组织相关协办部门实施并联审批。实行并联审批的具体项目、方案见附件4。 四、授权或委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给区县(自治县、市)行使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将16个部门的89项行政审批权限,以授权(限非行政许可类审批项目)或委托(限行政许可类审批项目)方式下放给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或区县(自治县、市)对口部门行使。授权或委托的具体项目及其权限见附件5。 除附件6所列项目及其权限外,市人民政府对万州、黔江、涪陵、江津、合川、永川6个区域性中心城市有关行政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附件5所列项目,市级部门采用授权方式下放的,其授权应有法律、法规、规章作依据。采用委托方式下放的,委托的市级部门应当与受委托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或区县(自治县、市)对口部门签订委托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进行明确,并对受委托方实施审批的行为负责监督;受委托方应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的市级部门的名义实施审批,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 五、简化行政审批的办理程序 (一)创新建设项目审批方式。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4项涉及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按片区办理了审批手续的,片区中的具体建设项目不再单独办理(但若具体建设项目位于片区内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以上区域的,该项目仍需单独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手续);各级行政执法机构不得以具体建设项目未取得该审批手续为由,对项目业主、开发商、施工单位等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有关部门也不得以此为由拒办项目的相关后续手续。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公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公文 在全市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刘学普 (2009年7月16日) 全市安全工作会议即将结束。这次会议薄熙来书记、王鸿举市长作的重要讲话及提交审议的《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的决定》,围绕加快平安重庆和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主题,从贯彻“314”总体部署,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推进“五个重庆”建设全局的高度;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安全保障型社会,促进重庆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高度;从正视重庆市特殊的安全生产形势,总结经验教训,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远高度,对加强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进行了深入、深刻的阐述,对安全工作工作重点、保障措施、工作要求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战略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是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 -1-

从总体上看,我们这次会议体现了三个前所未有的突出特点。一是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今年以来特别是最近以来连续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常委会议已经三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薄熙来书记于2009年6月8日亲自主持召开了一次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今天又亲自作重要讲话。王鸿举市长听取了安全生产专题汇报,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张轩副书记、刘光磊常委专门召开平安重庆建设会议听取生产安全工作汇报。我觉得,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领导的力度、措施的强度都是过去没有的。二是内容之实,前所未有。会议讨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决定》、《高危行业小企业关闭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和方案,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1+11”工作方案,既有指导长远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也有部署当前重点工作的行动方案。三是措施之硬,前所未有。会议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强化双基、排查隐患、打击非法、专项整治、责任追究、企业关闭、地质灾害防治等一系列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工作措施具体、过硬,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 以上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和指导思想、工作方法;充分表明了市委、市政府抓安全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充分彰显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坚定 -2-

浅析重庆万科发展策略

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浅析重庆万科发展策略 院系 专业 年级 学生姓名 学生学号 指导教师职称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时间 2012 年 12 月

目录 第1章重庆万科的简介 (4) 第2章外部环境分析 (4) 2.1 一般环境分析—PEST分析 (4) 2.1.1 政治因素 (4) 2.1.2 经济因素 (4) 2.1.3 社会因素 (5) 2.1.4 技术因素 (5) 2.2 行业环境分析—波特五力模型分析 (5) 2.2.1 行业新加入者的威胁 (5) 2.2.2 现有竞争者之间的竞争程度 (5) 2.2.3 购买者讨价还价的能力 (5) 2.2.4 供应商讨价还价的能力 (6) 第3章内部条件分析 (6) 3.1企业资源分析 (6) 3.1.1优秀的领导者 (6) 3.1.2 高素质的员工 (6) 3.1.4 财务资源 (7) 3.1.5研发资源 (7) 3.1.6 形象资源 (7) 3.2.1 财务能力分析 (7) 3.2.2 营销能力分析 (8) 3.2.3 企业文化分析 (8) 第4章重庆万科入渝策略分析 (8) 4.1 一体化策略 (8) 4.2 加强型策略 (8) 4.2.1 市场渗透 (8) 4.2.2 市场开发 (9) 4.3 产品开发策略 (9) 第5章重庆万科现状分析(SWOT) (9) 5.1 优势(S) (9) 5.2 劣势(W) (10) 5.3 机会(O) (10) 5.4 威胁(T) (10) 第6章针对重庆万科现状提出建议 (10) 6.1 实施成本领先策略,全面降低成本 (10) 6.2 塑造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化,提高市场竞争力 (11) 6.3 细分市场,实施目标集聚策略 (11) 6.4 打造专业化策略,专注城市住宅的开发 (11) 6.5 提供优越的物业管理,完善配套设施 (12) 6.6 实施品牌策略,进行品牌形象定位 (12) 6.7 注重企业内部建设,加强员工沟通 (12) 结束语 (12)

投融资案例分析。。

. 商--住混合小区项目投资与融资案例分析 项目的开发概况 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商—住混合小区 (2) 项目委托单位名称: 重庆市某有限公司。 (3) 项目委托单位基本情况,重庆市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企业类型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具有国家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 公司组织形式为股份制,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代理、建设工程施工、贷款担保和建筑材料销售等。 2.1建设规模 占地总面积:约100亩。总建筑面积:98700平方米。 2.2项目的实施进度 2.3.3 工程施工阶段计划 根据本项目开发期限约3年。该工程计划总工期为36个月。其中:工程施工准备期10个月,从工程开工至完工使用施工工期为24个月。工程竣工验收、决算期2个月。本工程总工期主要为项目开发建设和设备安装的施工工期控制。 本工程施工安排在2010年1月开始实施,其中土建项目的实际施工期为24个月。前1个月施工准备。 为确保建筑工程全面完工,除要求土建承包单位必需按总进度要求完成外,更需要项目发包单位按期拨付投资,方可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 2.3.4 工程竣工验收及决算阶段计划 本工程于2009年3月开始至2012年2月陆续完成,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于2012年3月底完成所有工程的竣工决算工作,具体见表2。 表2 项目施工工期横道图 序号项目名 称 2009年 2010年2011年2012 年

3月6 月 12 月 1 月 3 月 6 月 9 月 1 2 月 3 月 6 月 9 月 12 月 1 月 3 月 1 的施工准 备 1.1 研究规 划设计 1.2 三通一 平 1.3 设备订 货 1.4 招标、 签约 2 施工与 安装 2.1 土建施 工 2.2 设备安 装 3 验收、 结算 3.1 竣工验 收 3.2 竣工结 算备案 三. 项目投资估算 3.1 项目总投资 项目投资由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组成。建设投资是项目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按概算法分类,建设投资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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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再就业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标 签】优惠政策细则通知 【颁布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文 号】渝委办发﹝1998﹞7号 【发文日期】1998-07-16 【实施时间】1998-07-16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万州、黔江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各大专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县级以上事业单位: 现将《重庆市重庆市促进再就业优惠政策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重庆市促进再就业优惠政策的有关问题以此实施细则为准。 中共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1998年7月16日  重庆市促进再就业优惠政策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落实 《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意见 》( 渝委发[1997]35 号)所制定的税收减免、专项贷款、贷款贴息、工商登记等优惠政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关于税费减免政策(一)各类企业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劳动关系稳定在三年以上的,视其招用下岗失业职工比例,分别按以下标准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1、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占该企业职工总数(含新招用数,下同)60%及以上的,三年内免征地方所得税和减半征收营业税及附加税费; 2、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占该企业职工总数30%及以上的,三年内免征地方所得税,三年内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减按70%征收;

3、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占该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下的,按核定额度,三年内免征地方所得税。核定公式为:该企业上年人均上交地方所得税额X实际招用下岗失业职工人数=免征地方所得税额度。 (二)各类企业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同时具备享受三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开发区等税收优惠政策的,三年内按就高不低的原则执行。其中,三资企业按现行管理渠道由国税局系统办理免征地方所得税。 (三)安置容量小、高收益的企业减免税费不得超过其支付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倍。这类企业的审批按现行管理渠道分别由市地税局和市国税局直接办理。 (四)从事再就业服务的职业介绍所以及为培训下岗失业职工所举办的各种培训获得的收入,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及附加税费。 (五)企业组织下岗职工兴办非主业的经济实体和下岗职工申办个体工商户,工商部门免收登记费和公告费;从事个体经营应交管理费的,五年内前三年免收,后两减半征收。 (六)下岗职工在全市行政辖区内申办个体工商户,均可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政策;多照多摊或一照多摊的,只能其中一个执照或一个摊位享受税费减免政策。 (七)下岗职工在 1997年8月14日后,以及1997年8月14日前从事个体经营未满二年的,可以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政策;下岗职工已连续从事个体经营二年(含二年)以上的,申请歇业后重新申办个体营业执照的,不再享受有关税费政策。 (八)凡是申请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须准备《 申请税收减免报告》,编制《招用下岗和失业职工名册》,并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见二十七条规定)一式两份,分别按(九)、(十)条要求报送。 (九)申请企业将上述全套材料报同级劳动部门就业管理机构审核其招用下岗和失业职工的人数及比例,其中属市再就业工程重点企业的由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核单位要对所审核的企业签署确认意见,并负责提供落实税收减免政策的协调服务。 (十)申请企业完成招用人员审核后,须向当地税务所申报全套材料提出税收减免申请,由税务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核,并办理税收缓交手续。 (十一)年度终了时,企业税务登记机关再对申请企业全年享受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和所得税优惠政策情况拉通审核,按税收征管法规定分级审批。其中市再就业工程50户重点企业额度较大,须分别由市地税局、市国税局会同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关于专项贷款政策(十二)各类企业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占本企业职工总人数(含新

重庆城市化战略研究(一)

重庆城市化战略研究(一) 一、重庆的城市化现状(一)大城市、大农村并存,城市化水平低重庆幅员面积8.24万平方公里,既有广大的农村地区,又有特大型城市,具有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特征。重庆现辖40个区县(自治县、市),近3/4的区县属于农业区县。1998年末全市总人口为3059.6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只有614.03万人,而重庆主城六个区的非农业人口就有222.79万人,是全国有名的特大城市。由于我国长期城乡劳动生产率低下和实行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极大地限制了农村居民的入城。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体制开始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工业化开始了轻工业优先发展的“补课”,城市建设明确了补历史“欠帐”的任务,城市化的抑制因素出现松动。1978年以来,重庆的非农业人口呈持续增加态势,但增长速度较慢,以1985-1991年的最慢。1978年至今,重庆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城市化率)增长十分缓慢,1998年也只达到20.1%,年均增长0.38%,而全国为30.4%,同期年均增长0.63%。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百分比与城市化水平密切相关。据计算,城市化率与第三产业百分率的合理比值范围是0.8-1.5,比较发现,重庆非农业人口的增长速度慢于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百分比的增长速度。1998年重庆城市化率与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 的比值仅为0.53。1998年重庆的非农业人口比率与工业化率的比值只有0.60,远低于国际公认的1.4-2.5的合理范围。说明重庆城市化进程与经济发展极不协调。目前,重庆城市化水平尚处于准备阶段(城市化在30%以前的发展阶段)。按城市化发展的“逻辑斯蒂”曲线来判断,今后重庆城市化的发展速度将加快,特别是城市化水平达到30%以后,将进入30-70%的国际公认的加速发展期。从日本和韩国的经验来看,其城市化高潮时期的发展速度曾经达到每年分别增长1.6和2.9个百分点。(二)城镇体系不合理重庆现有7个建制市,645个建制镇。其中,特大城市一个,即重庆(城)市;20-50万人的中等城市两个,即万州区和涪陵区,不仅数量少,而且规模小;10万人以上的小城市6个,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南川市等;其余多为人口在5万人以下的城镇。第一大城市重庆城市人口为250万,而第二大城市万州城市人口仅为30万,首位度达88。目前还空缺人口规模5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可见,重庆特大城市孤悬,大中城市发展极为滞后,小城镇发育十分缓慢,城镇规模等级结构极不平衡。重庆特大城市与中小城市间的断层极大地抑制了各城市间、各城市与周边地区间的经济联系和梯度扩散。重庆城市的地域分布差异明显,西部地区城镇发育较完善,特别是小城市和有一定规模的乡镇密度较高,城市化水平为28.34%,而东部地区经济落后,很多属于“老、少、边、贫”地区,城镇数量少、规模小、质量差,城市化水平只有11.60%。另外,三峡库区淹没城镇迁建规划、设计、“五通一平”等前期工程滞后,进一步影响了该地区城镇的发展。重庆城镇空间布局还具有典型的线形分布特点。90%左右的城镇是沿境内江河密集分布,这与重庆的交通网络分布和工业布局直接相关。这种布局结构无疑将进一步加大重庆东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差距,造成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失衡。目前,等级最高的特大城市重庆主城区尚未完全形成“三、二、一”的产业分布的合理格局,对周边中小城市的辐射能力不强,而且人口密度过大,交通拥挤,住房紧张,环境污染严重。“三线”建设以来的新兴工矿城镇产业结构单一、基础设施不配套、自我发展能力弱。中小城市间缺乏合理的分工和特色,产业结构趋同,工业领域重复建设普遍。二、加速重庆城市化的基本思路(一)重庆的城市化模式选择城市化的最重要的特征是城市所具有的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而这两种效应发挥的程度就是城市功能和城市竞争力的具体体现。从重庆的现状来看,母城所承担的经济聚集功能、辐射功能和带动功能无疑是很强的,但母城与第二级城市之间的首位度太大,造成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关联度较小,从而制约了区域经济的发展。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母城与原万、涪、黔地区虽属同一行政区域,而其间的经济流向、经济联系可能还不如母城与四川省的泸州─内江─自贡─宜宾一带密切,原因一方面是交通不畅,另一方面还在于我市区域内部城市级差太大,没有形成完善的大、中、小相结合的合理的城镇体系。从我市目前的情况来看,

浅析重庆城市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对城乡规划的建议1

浅析重庆城市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对城乡规划的建议 摘要:城市建设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是一个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关系。新城的选址首先要进行地质条件、水源、地下水位、环境承载量的计算、交通的便利度等一系列的预先准备调查。无疑地形是限制城市选址最为重要的原因,特别是针对重庆这个以山地丘陵为主的直辖市,城市的建设受到很大的限制,人们扩建和新建都对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很多不合理的建设与开发导致很多地质灾害,因此搞好城市建设和长期规划是非常重要的。 关键词:城市建设;城市化;重庆城乡规划;城市建设与环境的影响;一圈两翼 1.重庆市地形简介 重庆位于四川盆地东南丘陵山地区,地势起伏大,地貌类型多样,全市地貌类型分中山;低山;高、中、低、缓丘陵;台地;平坝等八大类,其中山地面积是62413.2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75.8%;丘陵面积近14985.76平方公里,占18.2%;平地2964.22平方公里,占3.6%;平坝面积1976.14平方公里,占2.4%。市域内喀斯特地貌广泛发育,主要集中分布在东部和东南部。为城市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基础,同时为其扩大带来一定的限制甚至是阻碍。 2. 重庆市城市建设现状(以主城区为例) 主城区:08年主城区现状建成区面积是443.6平方公里,比07年建成面积增加21.21平方公里,增长5.02%,但是从06年到08年来看,增加的量是在逐年下降的,如:06年较之05年,城市空间拓展了33.41平方公里,07年较之06年用的地拓展量增加了 25.38;这说明了城市化水平已经达到了顶峰了,但由于主城区的人口还在不断增加,所 以其城市建设可定不会停止,要想解决人地矛盾,就只有向周边欠发达的地区扩展了。 各个区县在城市化的统一推动下,也相应的扩大城市建设面积,发展工业,发展第三产业。在进行开发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环境问题。 3. 重庆主要地质灾害与城市建设关系 3.1重庆地质灾害

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市政府299号令-2016.3.1起实施)

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第299号 《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2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黄奇帆 2016年1月4日 第一条为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改善交通状况,引导绿色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面向社会公众为机动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场所,包括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 第三条停车场管理应当遵循规划引领、合理布局、建管并重、方便群众的原则,形成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为主体、公共停车场为辅助、路内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格局。 第四条市市政主管部门是停车场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停车场管理机构承担。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区县(自治县)市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具体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消防、价格、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停车场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市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消防、价格等部门,根据国家规范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编制停车场设置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六条本市停车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和培训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停车场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要求,会同发展改革、市政、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等部门编制主城区停车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主城区外的区县(自治县)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本区县(自治县)停车专项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乡规划部门应当结合城市发展实际,科学评估、动态调整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标准。 第八条新建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新建写字楼、商铺、公共活动场所应当按照规定比例配建停车场。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当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修建停车场。 第九条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根据停车专项规划,制定公共停车场的年度建设实施计划,并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体系。 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重庆市城镇化率情况分析

重庆市城镇化率情况分析 【摘要】:重庆的城镇化问题不仅关系到重庆经济的发展,更关系到重庆是否 能完成国家和党赋予的历史使命,成为西部增长极,从而更好的推动西部大开发。因此,有必要客观分析重庆近年来城镇化完成情况即城镇化率的情况以便更好的完成城乡统筹。 【关键词】:城镇化经济发展城乡统筹 所谓的城镇化就是指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的过程,而反映城镇化水品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为城镇化率,即一个地区常住于城镇的人口占该地区总人口的比例。城镇化是人口持续向城镇聚集的一个过程,是世界各国工业化进程中必然经历的历史阶段。把乡村比较分散的人口向城市比较集中的地方转移靠拢,能够带动经济快速有效的发展,随着国家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和重庆直辖十五年,重庆人口城镇化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但和其他几个直辖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所以有必要认真客观的分析重庆近年的城镇化的情况。 1重庆推动城镇化的意义 重庆直辖十五周年以来,重庆城镇化取得喜人的成绩,重庆城镇化率快速增长,2011年重庆城镇化率达到了55.0%(该水平已达到世界平均水平),相比2000年35.6%同比增长了14.9个百分点,环比增长了2个百分点。推进重庆城镇化的发展可以融合二元经济结构,促进城乡一体化达到城乡统筹的目的,能够更好的促进农业经济现代化,实现农业集中的产业化和集中化,从而有效的拉动内需市场,还可以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促进人口城镇化。 2重庆直辖十五年城镇化分析 2.1 重庆市直辖十五年的城镇化进程 随着重庆的直辖,重庆的城镇化率以由直辖以前的31%增长到了55.0%,每年都层递增的趋势上升,如图所示

近年来,重庆城镇化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城镇化人口由原来的890.74万增加到了1605.96万,年均增加了47.68万。 2.2重庆一圈两翼的城镇化情况分析 一圈两翼发展明显不平衡,一小时经济圈城镇化率达到了66.24%超了重庆市的城镇化率11.24个百分点,而两翼城镇化率还达不到40%,渝东南翼又比北翼低了大约7个百分点。一圈两翼的常住人口比较则有: 由于南翼只由6个县组成,从而它的常住人口相对于其他则只占了总人口的9.65%,由于渝东南翼发展比较缓慢,城镇化率较低,凸显出了重庆各个区县发展不均衡,呈现出了“一高两低”的格局,要想打破这种格局,必须加强对贫困区县的扶持力度,缩短区县之间的差距,对于实现重庆的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重庆市的主城九区,各个区城镇化率的发展也不尽相同。其中渝中区达到100%的城镇化率而巴南区只有74.55%。整体主城九区的城镇化率达到了85.6%。 3重庆城镇化过程中的问题 虽然重庆整体的城镇化率取得了较大发展,但和其他三个直辖市相比,差距还很大,2010年上海市的城镇化率达到了88.86%,北京市城镇化率达到了86.0%,天津市的城镇化率达到了85%,但是重庆的常住总人口是北京的1.49倍,是天津市的2.26倍,上海市的1.27倍,从此来看重庆市的城镇化的发展任务是比较艰巨的,其艰巨性主要表现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10〕26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办发〔2010〕26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确保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各区县(自治县)、各部门在户籍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政策层面、操作层面、工作层面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过渡期后农村土地的处置 农民转户后退出土地,在《土地承包法》中有明确规定。为了确保转户居民实现平稳过渡,我市户籍改革政策中对转户居民承包地和宅基地的退出设定了3年过渡期,允许转户居民最长3年内继续保留宅基地、承包地的使用权及收益权。过渡期结束后,可继续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处置农村土地,不强制农民退出土地。 二、关于原已转户未退地群体适用户籍制度改革政策的问题 根据渝办发〔2010〕203号文件第七条:“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0〕78号)规定的准入条件、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村居民为本办法规范的农村土地退出对象”的规定,过去已转为城镇居民且在农村拥有宅基地及农房、承包地的,不纳入本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退出政策范围,下一步将专题调研过去已转户未退地群体的农村土地处置问题。 三、关于转户居民子女就近入学的问题 加快中小学校建设步伐,尽量满足农转城子女就近入学的需求。同时,市、区县(自治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说明部分优质学校对适龄儿童入学具有购房入户及居住年限等特殊要求,转户居民子女可在就近的普通学校插班入学。 四、关于转户居民社会保障衔接的问题 目前,国家对农民工在城镇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我市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将另行研究制定。在国家转移衔接办法出台前,我市按照“待遇不重复享受、就高发放”的原则支付老年人员基本养老金,待国家出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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