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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取暖费补贴文件2010

自治区取暖费补贴文件2010
自治区取暖费补贴文件20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文件

新财文字(1997)262号

签发:陈泽瑜

关于自区级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职工

冬季取暖费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

区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中央驻乌鲁木齐各单位、兵团计财局、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为适应新的形势.缓解部分单位资金(经费)困难,合理分担磺用,现对自治区级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取暖费报销问题重新制定如下规定:

一、凡是居住有暖气设备的国家干部、职工(舍离退休)住房的冬季取暖费,在自治区规定的职工住房面积标准以内(夫妇双方就高不就低).采取夫妇双方单位共同承担,各负担一半的办法。

二、有供暖设备向外单位供暖的单位,按新价重字(1996)2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取暖费。

三、在取暖费结算时,应按新财练寄[(1997)8号文件规定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厅印制的行政事业收款收据,企业使用单位往来结算收款收椐向对方单位收取取暖。

四、夫妇双方单位同属特困企业的(领有劳动永门颁发的特困证),双方各负担一半。如果提洪住房的单位不属于特困企业而另一方单位系特因企业,由提供住房的单位全额承担。如果提供住房的单位是特罔企业的,仍执行双方单位各负担一半的办法。

五、夫妇双方单位均未提供住房,嚣工自购商品房的、经批准在外租用房屋(含租用私房、商品房、公房)和居住搬迁楼等职工取暖费的报销按第一款规定办理。如果一方或双方单位均属特困企业,职工取暖费的报销按第四款规定的原则办理。

六、已参加工作与父母同住的子女的单位不分担此项费用。

七、夫妇中有一方是现役军人或一方在外地工作的(户口不在乌市),由对方单位全部负担;丧偶单身职工由其所在单位全部负担;夫妇一方原在自治区级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工作,分有住房,叉调到外地工作的,其冬季取暖费由对方单位全部报销。

八、一方是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员工、中外合资企业职工的,由其个人或企业负担取暖费的一半,如属夫妇双方同在以上企业工作的,取暖

费原则上由其企业全部负担。

九、夫妇双方中一万无正式职业、无固定收入的(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或长年多病丧失劳动力的,均由对方单位全额负担。

十、退休后户口远至外地的职工?按当地的取暖费标准由其所在单位予以报销,

十一、适用范围:自治区级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在乌市的中央驻疆单位、兵团单位和乌鲁木齐市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

十二、本规定从1 9 9 7年1 0月1日起执行。新财文字(1996)72号文件同时废止。新财文字(1996)72号文件下发以来,单位未执行此文件规定的也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此文件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解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文件

新财文字[1999]27号

签发:陈泽瑜

关于自治区区级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冬季取暖费报销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

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中央驻乌鲁木齐备单位、兵团计财局、乌鲁木齐市财政局、新疆军区后勤部、武警新疆总队后勤部:1997年,我厅下发了《关于自治区级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冬季取暖费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新财文字[1997]262号)。现根据执行中反映出的一些问题,做如下补充通知:

一、从1999年10月起,执行新财文字[1997]262号(以下简称262号)文件的范围扩大到军队驻乌各单位、武警驻乌各单位及各地州市驻乌单位。

二、夫妇中一方在乌市附近县市工作(如昌吉、米泉等地),并居住鸟市区内的或一方退休后从自治区境内、

境外返乌定居的,均将当地发给的取暖性质的补贴交给对方单位,差额部分由对方单位全额承担。

三、离异单身职工取暖费由其所在单位全额承担,下岗职工(再就业前)取暖费仍由其所在单位负担,停薪留职的人员和辞职人员取暖费均由个人承担。

四、破产企业职工取暖费报销同特困企业对待。破产的私人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不执行本款规定。

五、遗属为无固定收入或所在单位系破产企业、特困企业的,取暖费原则上由原配偶单位承担。遗属所在单位系连续两年亏损企业的,原配偶单位可酌情承担。

六、夫妇中一方为残疾人(持有残疾证),另一方为无固定收入者,双方取暖费由残疾人所属单位全额承担。

七、执行262号文件第十款规定,退休后,夫妇双方户口均迁至外地的(原地有住房的),取暖费仍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一半;迁走一方的,取暖费亦由双方单位各负一半。

八、夫妇中一方为现役军人并在外地服役的,取暖费由对方所在单位全额承担。

九、在外地工作的,不论户口是否迁至外地,均执行262号文件第七款的有关规定。

十、262号文件中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按本补充通知执行。

一九九九年四月五日

企业离退休人员

享受冬季取暖费、生活补贴及丧葬抚恤待遇

根据自治区《关于对参加自治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员实施冬季取暖费补贴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67号)、《关于对参加自治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有关退休人员实施生活补贴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68号)与《关于调整参加自治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人员死亡后抚恤待遇标准问题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69号)文件精神,我县企业(含农牧企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将增加冬季取暖费、生活补助费,并对死亡人员发放20个月不等的丧葬抚恤金。

1、自治区167号文件规定,对企业离退休人员,从2010年1月1起,按照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增发冬季取暖费,对2010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从退休当月起增加120元冬季取暖费,所需费用由自治区养老统筹基金解决。

2、自治区168号文件规定,对199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20元生活补贴,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3、自治区169号文件规定:已到达退休年龄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退职)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按其死亡时本人的月养老金标准一次性发给20个月的抚恤金;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在职参保人员,以其死亡前本人12个月的平

均缴费工资(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基数为标准,按缴费每满1年支付1个月,最多一次性发给20个月的抚恤金,所需资金由自治区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解决。

自治区的三个文件的实施,切实解决了企业退休人员盼望已久的冬季取暖费问题,解决了企业退休(退职)较早人员基本养老金偏低的问题,提高了其退休(退职)生活费,保障了他们的生活水平。对企业因病死亡人员的抚恤金待遇的提高,进一步缩小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关怀和照顾,对促进温宿县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咨询问答(人社厅、财政厅回复)

1、李先生:五·七工参保补费人员能否享受冬季采暖费补贴?

答:对按照新政办发[2010]98号文件规定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从参保缴清养老保险费后的次月起执行;对2010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从领取养老金之月起执行。

2、王先生:如何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实施冬季采暖费补贴?

答:补贴范围及标准:对参加自治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员,按照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发放冬季采暖费补贴。

发放办法及资金来源: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与养老金一并发放。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员,由统筹基金支付;未参保离退休人员按原资金渠道解决。文件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3、目前自治区企事业单位执行的取暖费补贴政策有哪些?

答:.目前,自治区级单位取暖费报销政策有三个文件,分别是新财文字【1997】262号、新财文字【1999】27号、新政办发【2010】167号文件。

4、企业是否可以不承担按月领取工伤抚恤金的退休职工遗孀的取暖费?

答:如果退休职工遗孀没有参加社保,企业是要承担退休职工遗孀的取暖费。

取暖补贴发放办法

职工住宅取暖费补贴管理办法 (讨论稿) 公司所属各单位: 经公司会议研究决定,拟从2013年取暖期起,参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驻并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0]173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有关冬季取暖补贴标准具体实施办法规定如下: 一、享受补贴的人员范围 (一)公司在编在职职工。 (二)公司离退休人员。 二、补贴的总体原则 (一)在职人员按所任职务(或技术等级)补贴;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按离退休时所任职务(或技术等级)补贴。 (二)无论有无住房均按标准面积给予补贴,超出标准面积部分一律自负。 (三)以家庭为单位发放补贴,一个家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成员在公司的,以级别(职称)高的一人为准,不重复发放。 (四)长期脱岗人员不享受公司取暖补贴。 三、补贴的计算办法 (一)标准居住面积核定。根据《山西省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意见》(晋政发[2000]13号文件印发)规定的各类人员住房补贴建筑面

积标准为基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领导班子会议讨论,依此确定每名职工按行政级别或职称应享受的标准面积(建筑面积)。 (二)行政级别和职称认定。在职人员的行政级别以集团公司、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任命文件为准;职称以国家承认、人力资源部认定的任职资格为准。离退休的行政人员按离退休后享受的行政级别确定,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按离退休前的职务或职称确定。此项认定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名单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抄送财务部作为计算职工住宅取暖费补贴的依据。 此项认定工作每年调整一次。 (三)补贴比例确定。补贴比例拟按80%核定,其余20%由个人负担。 综合以上因素,我公司职工住宅取暖费补贴的分类标准如下表所示:

大连取暖费补贴标准

大连取暖费补贴标准 气温已经降了,供暖的话题也热了。而大连市采暖补贴标准也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单位有没有发放取暖费”也成了大家见面谈论的话题。下面是XX整理的大连市采暖补贴标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深化城市供热体制改革的通知》(大政发(2006)85号)精神,进一步保障城市困难居民家庭冬季采暖,市政府对现行的《大连市困难居民采暖费补贴办法》(大政发(2005)76号文件印发)进行了适当调整。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一)市内四区具有常住户口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二)市内四区具有常住户口的其他困难居民家庭。包括:大龄夫妻(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上,下同)双失业家庭,大龄丧偶、未婚独身在企业就业后失业的人员,丧偶且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子女虽成年但仍在全日制学校(本科以下)读书的失业人员家庭。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具备上述条件的困难居民家庭,可申请采暖费补贴。 二、补贴标准

困难居民家庭采暖费,以家庭为单位予以补贴。 (一)市内四区具有常住户口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采暖费补贴标准:居住暖气房的,按60平方米住房标准予以补贴,住房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按实际住房面积予以补贴;居住无暖气房的,给予600元采暖补贴。 (二)市内四区具有常住户口的其他困难居民家庭采暖费补贴标准:居住暖气房的,按42平方米住房标准予以补贴,住房面积不足42平方米的,按实际住房面积予以补贴;居住无暖气房的,给予400元采暖补贴。 三、认定程序 (一)居住暖气房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采暖费补贴认定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到街道办事处低保科,申请并领取经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章的《大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采暖费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申请人持《申请表》到居住地供热单位登记并签章,供热单位对已登记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采暖费暂不收缴。 3.申请人将供热单位签章的《申请表》及相关证件送交街道办事处。 4.街道办事处将困难居民家庭采暖费补贴资料报区民政、区财政等相关部门审核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核合格的《申请表》,并做好备案工作(包括低保证、房证、户口簿的复印件)。

北京取暖补贴发放标准

北京取暖补贴发放标准 北京取暖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下面是带来的北京取暖补贴发 放标准最新消息,仅供参考! 北京取暖补贴发放标准【1】 补贴发放的范围 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级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所属人员经费由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包含局级及以下在编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 补贴不再按面积报销而是按职级发放。 其中,科员以下1850元,正、副科级2100元,副处级2350元,正处级2750元,副局级3150元,正局级3700元。 具体供暖补贴发放标准如下: xx年最新北京机关事业单位供暖补贴标准 以科级公务员为例,如果家庭供热面积为120平方米,并采取集中供热,需要交纳热费3600元。 按照新的补贴办法,可补2100元,个人还需交1500元。 据调查,新办法实施后,个人供暖费用实际支出将有升有降。 以一套房子来说,如果夫妻俩单位都执行新办法,二人都能拿到采暖补贴,实际供暖支出比以前会降低。 但有些人员改为按级别计算采暖补贴后,实际拿到的补贴有可能略低于之前按面积报销时的数额,实际支出将略高于过去。 这次改革大约涉及89万人,由各单位供暖主管部门统一发放。

该负责人表示,本市从xx年开始着手“暗补改明补”政策的研究制定,主要是为了节约能源,让供暖补贴管理更加透明。 至于广大企业为何未列入此次改革,是因为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工资构成复杂、采暖补贴形式多样化,所以暂时没有进行改革。 “我们正在研究方案,计划明年先从国企开始入手推行改革。” 至于是否会导致欠费率提高,这位负责人认为,新办法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应按时交纳,如果拒不交纳,用人单位有责任劝解,督促交纳。 北京取暖补贴发放标准【2】 89万人按职级领供暖补贴 市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xx年11月,国管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宅区物业管理和供热采暖改革的意见》及配套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采暖补贴办法》,并于xx年1月1日起施行。 xx年本市也参照中央文件及标准,启动了“暗补改明补”工作。 此次补贴发放的范围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级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所属人员经费由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包含局级及以下在编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 补贴不再按面积报销而是按职级发放。 其中,科员以下1850元,正、副科级2100元,副处级2350元,正处级2750元,副局级3150元,正局级3700元。

冬季取暖费补贴标准

冬季取暖费补贴标准 近期受冷空气影响,不少地方的温度一降再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供暖,大家对“单位发不发供暖费”问题议论纷纷。那么xx年取暖补贴几月发?哪些人可以领取暖补贴?一起来看看吧,本文仅供大家参考,具体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咨询。 xx年取暖补贴几月发? 工资取暖补贴全国各地不一样,具体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咨询。 补贴标准 财政补贴经测算执行以下标准: (一)补贴期限:每年4个月。 (二)补贴标准:地市级享受热补面积140平方米,人均1400元;县处级享受热补面积120平方米,人均1200元;科级以下(含公勤人员)享受热补面积100平方米,人均1000元。 (三)四大院(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取暖按原办法执行。 什么是“取暖费”? 事实上,大家常说的取暖费、供暖补助等指的就是冬季取暖补贴,这是我国上世纪50年代就实行的一项制度,当时指的是国家政府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冬季发放的一项费用,别的单位职工是没有的。这个取暖补贴是由单位承担,即有取暖设备的,给予免交

取暖费,没有取暖设备的,发给补贴,列入成本,由各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造册。 当时,取暖补贴就是国家机关以及企(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一项福利。对于私营、民办企业是否给予职工取暖补贴,我国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这些企业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自己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则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这就意味着冬季取暖补贴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围。 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逐渐将取暖列为民生问题。在国家尚未出台统一规定的情况下,目前各个省市政府加大取暖保障力度,对于低保户,特别的困难户,由政府帮助解决部分取暖问题,给予减用等等。并且,为了推进供热体质改革,转换居民住宅取暖费补助方式,保证使用清洁能源分户采暖居民冬季正常取暖,地方政府给予符合各地政府出台政策的居民一定的自采暖补贴。 随着我国供热体质改革,“热”成为一种商品,供暖走向市场化、商品化,取暖补贴由“暗补”走向“明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取暖补贴随个人工资在每年10月份发放,供热企业直接向用户收取取暖费。

北京冬季取暖补贴的标准

北京冬季取暖补贴的标准 我国进入冬季的时候,各地都是会冷了起来,此时有的地区是会发放冬季取暖补贴的,那北京的补贴标准是什么呢?以下是为你的北京冬季取暖补贴的标准是什么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供热补贴范围是市级财政全额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按原级别补助,老干部遗孀享受热补标准比照老干部级别补助) 国管局等 5 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宅区物业管理和供热采暖改革的意见》及配套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采暖补贴办法》,并于xx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xx 年本市也参照中央文件及标准,启动了“暗补改明补”工作。 此次补贴发放的范围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 各级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所属人员经费由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包含局级及以下在编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补贴不再按面积报销而是按职级发放。其中,科员以下1850 元,正、副科级2100 元,副处级2350 元,正处级2750 元,副局级3150 元,正局级3700 元。 以科级公务员为例,如果家庭供热面积为120 平方米,并采取集中供热,需要交纳热费3600元。按照新的补贴办法,可补2100 元,个人还需交1500 元。新办法实施后,个人供暖费用实际支出将有升有降。以一套房子来说,如果夫妻俩单位都执行新办法,二人都能拿到采暖补贴,实际供暖支出比以前会降低。但有些人员改为按级别计算采暖补贴

后,实际拿到的补贴有可能略低于之前按面积报销时的数额,实际支出将略高于过去。 取得冬季取暖费要交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而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为与任职或受雇有关所得,应纳入工资薪金所得范围。 取暖费一般有两种发放形式, 即发取暖费和发放取腰物品,对于发取援,国税函xx3号文件规定,取暖费包含在日工福利提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案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洪出,不超过工资、薪全总额14%的部分, 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用关于做于2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数工作的补充语知》(国税字xx1264 号)规定,xx 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赛’应先中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 不足部分按税法规定扣除。对于发取暖用品, 尾于劳保费的列支范国, 《企业所得院法去实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有的企业可能二者同时发放,比如某企业对生产一线职工按每人100元/ 月的标住发放了取满, 同时还在冬季为职工提供防寒报、木炭、电炉等劳动保护用品。对此类情兄, 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取暖于福利支出, 而为职工提供防寒服等防坊寒用最则于劳动保护方面的支出, 虽然会计核算均在营理费用中列变,但税前扣除适用不同的处理办法,即取暖费在工福利贵中发放,取暖用品在职工动保护费中列支。 另外, 还要注意取暖费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个人所得税法实条

烤火取暖费发放标准(2018年)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f17304539.html, 烤火取暖费发放标准(2018年)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如果进入到冬季就会涉及到一些烤火等问题,但我们国家针对国家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的人们会发放相应的一些取暖费的问题,对此相信很多人都不是非常清楚。下面吉林律师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其2018年的发放标准。 2018年烤火取暖费发放标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落实,根据晋市人社发〔2010〕153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初级职称以下人员烤火费为1400,中级职称人员烤火费为1800元。

烤火费 人们通常说的烤火费即--职工采暖费补贴。 烤火费标准: 各地标准不同,不过执行不强,有多有少 一般在事业单位或者政府部门或者国企才会有的福利待遇。 发放时间 2015年度冬季取暖费补贴于10月份发放到位。 资金渠道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冬季取暖费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参照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支付。 其他规定

烤火费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河北发放取暖补贴2020河北省取暖费标准

河北发放取暖补贴2020 河北省取暖费标准今冬,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创立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取暖补贴制度开始施行,域内所有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都能领到310 元的取暖补贴。截至目前,该县共为19087 名老人发放了取暖补贴。 企业退休人员可领取暖补贴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12]3 号)第一条规定,取暖期内退休的人员,取暖补贴标准按照当地年度取暖补贴标准/ 当地政府规定的取暖期月数×取暖期剩余月数计算。取暖期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取暖期执行。 根据通知,张家口、承德市坝上各县(区)及赤城、崇礼、围场、丰宁调整为1560 元; 张家口、承德市其他各县和秦皇岛市的青龙、保定市的涞源县调整为1400 元; 省内其他地区调整为1240 元。 承德失业人员可领采暖补贴 2015 年3月1日起,承德市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后,在每年的11 月至次年3 月的冬季取暖期为失业人员增发其领取标准20% 的取暖补贴也相应上调。 市区(市本级、双桥区、高新区、双滦区和鹰手营子区)取暖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40 元、152 元、164 元分别增至154 元、168 元、180 元; 非贫困县(平泉、宽城、滦平、兴隆、承德县)取暖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28 元、138 元、150 元分别增至142 元、154 元、166 元; 贫困县(隆化、丰宁、围场)取暖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16 元、126 元、136元分别增至130 元、142元、152 元。

石家庄特困人口可领采暖补贴城市特困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采暖费补贴,实行集中供热的家庭按居民供热价格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市特困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实行采暖费补贴的通知》 (石政发(2007)57 号)规定的补贴面积,由财政全额给予补贴。未参加集中供热的家庭,在原规定的基础上每年每户增加为700 元采暖费补贴。 低保、特困、优抚等用户应先按时全额交纳采暖费,于2020 年元月以后按政府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办理采暖补贴领取事宜。 除石家庄外,河北其他市针对特困人口也有相应的采暖补贴,具体以当地政府文件为准。 使用清洁能源采暖也能领不少补贴为鼓励居民使用清洁能源采暖,河北省发了一系列补贴“红包”,快来算算你能领多少。 清洁能源采暖 今年 2 月,河北省农业厅下发了名为《2020 年农村清洁能源 开发利用工程建设推进方案》。《方案》指出,在电力保障、住宅 保温条件较好的农户,扩大碳纤维电采暖、电采暖锅炉、空气源热泵采暖使用规模,每户补贴2700 元。 其中,空气能热泵具有节能、环保的优点,最为省电,因此最受市场欢迎。 洁净煤采暖 石家庄每吨补贴300 元 居民购买使用洁净型煤每吨补贴300 元,城乡居民只负担洁净型煤销售价格与财政补贴的差额部分。 居民每购置一台型煤专用炉具,需同时购买 2 吨以上洁净型

25取暖费补贴管理办法

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07年第52号 《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取暖费补贴管理办法》已经于2007年12月25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经理: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取暖费补贴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加强劳动保护,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凡与公司、各项目部签订各种形式用工合同的人员;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参照执行。 3 职责 3.1安全质量部 安全质量部是取暖费补贴发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享受取暖费补贴岗位及补贴标准的核实,负责记录公司本部的气温变化情况。 3.2人事劳动部 负责对享受取暖费补贴岗位、人员的审核。 3.3项目部、驻外机构 负责记录当地天气情况记录表,提交安全质量部。 4 发放管理办法 4.1补贴标准 4.1.1 日最低气温在0℃以上:每人2.5元/天,每年发放1.5

个月(12月16日至次年1月30日)。 4.1.2日最低气温在0℃至-10℃:每人5元/天,按实际发生天数累加。 4.1.3日最低气温在-10℃至-20℃:每人8元/天,按实际发生天数累加。 4.1.4日最低气温在-20℃以下:每人10元/天,按实际发生天数累加。 4.1.5 出差到项目部、驻外机构的人员,出差时间在10天以上(不包括10天)的,按照出差地的补贴标准发放;不超过10天的,按原工作部门所在地的补贴标准发放。 4.2发放管理办法 4.2.1发放时间 公司本部的取暖费于次年2月中旬发放;各项目部、驻外机构原则上每季度发放一次。 4.2.2天气情况记录 (1)安全质量部负责记录重庆地区的天气变化情况。 (2)各项目部、驻外机构负责记录当地天气变化情况,并按时提交给安全质量部。当第一次出现0℃以下天气时,要提醒安全质量部注意关注该地区的气温变化。 4.2.3审核程序 (1)公司本部员工的取暖费,由安全质量部统一制表,经人事劳动部核实,分管领导审批后,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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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河北市取暖费补贴标准 冬天一到,寒冷的天气让人受不了。所以在北方的大多数城市都有暖所供 应系统。下面小编收集了河北省取暖费收取标准,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退休人员可领取暖补贴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1X]3号)第一条规定,取暖期内退休的人员,取暖补贴标准 按照当地年度取暖补贴标准/当地政府规定的取暖期月数×取暖期剩余月数计算。取暖期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取暖期执行。 根据通知,张家口、承德市坝上各县(区)及赤城、崇礼、围场、丰宁调整 为1560元;张家口、承德市其他各县和秦皇岛市的青龙、保定市的涞源县调 整为1400元;省内其他地区调整为1240元。 承德失业人员可领采暖补贴 20xx年3月1日起,承德市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后,在每年的11月至次 年3月的冬季取暖期为失业人员增发其领取标准20%的取暖补贴也相应上调。 市区(市本级、双桥区、高新区、双滦区和鹰手营子区)取暖补贴标准由原 来的140元、152元、164元分别增至154元、168元、180元;非贫困县(平泉、宽城、滦平、兴隆、承德县)取暖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28元、138元、150元分 别增至142元、154元、166元;贫困县(隆化、丰宁、围场)取暖补贴标准由原 来的116元、126元、136元分别增至130元、142元、152元。 石家庄特困人口可领采暖补贴 城市特困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采暖费补贴,实行集中供热的家庭按居民供 热价格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市特困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实行采暖费 补贴的通知》(石政发(201X)57号)规定的补贴面积,由财政全额给予补贴。未 参加集中供热的家庭,在原规定的基础上每年每户增加为700元采暖费补贴。 低保、特困、优抚等用户应先按时全额交纳采暖费,于201X年元月以后按政府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办理采暖补贴领取事宜。

2018年取暖费发放标准(2018年)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wendangku.net/doc/af17304539.html, 2018年取暖费发放标准(2018年) 对于一些比较冷的天气,到时候那么有到公司就会发放取暖费,有的是发放的取暖物品有的直接发的钱,不过发放取暖费了公司还是在少数的,那么关于取暖费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呢。赢了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取暖费发放标准2018年内容是什么 取暖费一般有两种发放形式,即发取暖费和发放取暖物品。 1、对于发取暖费,国税函〔2009〕3号文件规定,取暖费包含在职工福利费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发生

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规定,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税法规定扣除。 2、对于发取暖用品,属于劳保费的列支范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有的企业可能二者同时发放,比如某企业对生产一线职工按每人100元/月的标准发放了取暖费,同时还在冬季为职工提供防寒服、木炭、电炉等劳动保护用品。对此类情况,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取暖费属于福利费支出,而为职工提供防寒服等防寒用品则属于劳动保护方面的支出,虽然会计核算均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但税前扣除适用不同的处理办法,即取暖费在职工福利费中发放,取暖用品在职工劳动保护费中列支。 暖气费怎么算 暖气费是一种比较新的费用,现在小区的建设越来越好,业主住得越来越舒适,费用也越来越多,为房屋供暖,将收取一定的暖气费用。不同地方的暖气费征收多少是不一样的。一般地方征收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一年一次征收。居住面积越大收费就越高,均价各地方不一

供热政策及收费标准

一、供热政策及收费标准 / Q" \. d9 U/ b: C (一)采暖费收费标准: "U7 G. |/ Z+ f. J 按照沈阳市物价局沈价审批【2008】92号文件《关于调整供热价格的通知》中规定,居民供热价格为28元/平方米,其中没有单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用户按25.3元/平方米交费; 非居民供热价格为32元/平方米,其中建筑物层高超过3.5米的,每超过0.3米以内(含0.3米),加价10% ;层高超过6米的,由供用热双方根据符合情况协商议定加价幅度。 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执行居民供热价格。车库、地下停车场的供热价格按非居民供热价格50%执行。 非居民供热采取两部制”热价的计价方式。即:基本热价+计量热价。基本热价为16元/平方米(超高建筑物按规定加价),按建筑面积计收;计量热价为0.1713元/千瓦时(47.58元/吉焦),按用热量计收。(二)《沈阳市居民住宅供热室温检测及退费规定》沈房发〔2009〕3号。/ {$ e w' O9 [7 D' k+ v 根据2008年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居民普通住宅每日居室温度由原来的不低于16 C提高到不低于18 C。根据市政府要求,市房产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物价局联合制定了《沈阳市居民住宅供热室温检测及退费规定》沈房发〔2009〕3号,针对居民住宅供热室温不达标问

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基本程序是: 1、用户感到室温不达标后提出测温; 2、供热单位入户测温; 3、双方确认测温结果; 4、如无争议并确认室温不达标,供热单位按规定标准退费; 5、如有争议,可根据具体情况由测温第三方或市区供热管理部门予以确认。确认室温不达标后,供热单位按规定标准退费。 退费标准按照下列规定执行:4 w t# T, g9 N* E& a 1、在测温基础上,供、用热双方确认室温不达标天数。 2、日采暖费金额计算二现行供热价格(元/米)>房屋建筑面积(米)勻51 (天) 3、室温不达标退费比例:对室内检测温度在摄氏18 C以下?13 C 之间的,退赔日采暖费计算金额的50% ;对室内检测温度在摄氏13 °C 以下的,退赔日采暖费计算金额的100%。 4、退费计算:[日采暖费计算金额>不同室温不合格状况的退费百分比]X室温不合格天数(对当月三次测温不达标的按一个月计算)。 5、停供退费计算:日采暖费计算金额X亭供天数。 三)《关于解决居民采暖收费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沈供热〔2009〕12号 新建居民住宅建筑第一个采暖期交费问题:

供暖费报销管理办法1104

北京天坛医院职工报销供暖费管理办法 (暂行) 为了加强职工供暖费报销工作管理,规范和完善供暖费审核程序,根据2009年12月12日市政府第216号令《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市容委关于贯彻执行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0]23号)及[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供暖费报销范围 医院为同时符合以下三种条件的职工,报销供暖费。 1、医院在编的正式职工和离退休职工。 2、具有房屋所有权证明(房产证)或承租证明。 3、具有配偶方无报销供暖费证明。 二、供暖费报销范围及标准 (一)报销范围 1、市政热力集中供暖方式。 2、单独采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采暖方式。(市政管字【2006】22号文件) 3、市政府统一标准发放的居民冬季煤炉取暖补贴方式(即煤火费)。(根据【80】市劳险字第260号、【80】财行字第895号、【80】市房统字第418号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 (二)支付标准

我院供暖费报销按照北京市物价局(商)字【2001】372号文件公布的价格标准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文件核准发放职工供暖费。(具体标准见附件1) 三、供暖费面积核定标准 住房承租人或产权人系我院职工的,按照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2),报销标准范围内的供暖费。 四、供暖费审核相关规定 1、医院原则上只承担职工一处(含)住房的供暖费;住医院产权房的职工,无论房屋面积是否达到职工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因医院已负担了该住房的物业管理费,所以不进行补差报销第二套住房的供暖费及煤火费。 2、双职工有一套住房的,按职务或职称高的一方住房面积标准核准,不足标准的,据实报销;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只报销一套,且不进行面积的累加。 3、职工与配偶双方共有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的,按照房屋产权证标注的实际建筑面积的50%核准报销,如数额超出应享受的住房标准,则按照标准报销;如低于应享受的住房标准则据实报销。 4、双职工共有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的,按照第四项第2条执行。 5、职工在职时因职务职称发生变动,且变动期满6个月后,按变动后应享受的住房面积标准核准;不满6个月的于次年变更报销标准;核定变更时间为每年11月15日。

员工取暖费报销管理办法

员工取暖费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取暖费管理,保障员工利益,规范业务流程,统一报销标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员工取暖费,是指一个采暖期内企业承担的应享受取暖补贴员工发生的,在规定住房面积内的,按照市物价局规定的收费单价报销的员工个人住房取暖、冬煤补贴费用。 第二章报销标准 第三条各类人员报销面积不得超过以下标准: 1、一般员工95平方米。 2、副科级、主管、中级技术岗位105平方米。 3、科级、高级主管、高级技术岗位115平方米。 4、正副处级、教授级高工120平方米。 第四条以上报销面积均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报销单价按市相关规定

执行。 第五条符合报销条件的员工,住房没有取暖设施的,每一采暖期发放500元冬煤补贴。 第六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报销标准控制取暖费支出。凡超过报销面积的取暖费一律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七条对实际住房建筑面积小于报销面积的,按实际住房建筑面积支付取暖费。 第八条有多处住房且产权证均为本人的员工,多处住房建筑面积之和不超本人应享受的报销标准的,应按实际面积支付取暖费;多处住房建筑面积之和超出本人应享受的报销标准的,超出报销标准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九条拥有两处以上住房且其中包含公司内部住房的员工,按应享受标准优先支付内部住房取暖费。内部住房面积未达到报销标准的,标准以内的差额部分可以报销,超标准部分一律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三章报销原则及条件 第十条公司在籍已婚或30周岁以上未婚男员工均可按应享受标准报销取暖费。 第十一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女员工可以按标准报销取暖费: 1、30周岁以上未婚女员工持户口、产权证、本人所在单位证明按应享受标准报销取暖费。 2、离婚女员工,持户口、产权证、离婚证、本人所在单位证明按应享受标准报销取暖费。 3、丧偶未再婚,且本人是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的女员工,持户口、产权证、死亡证明、本人所在单位证明按本人应享受标准报销取暖费。 4、配偶是现役军人,夫妻两地生活且男方户口不在本市,持男方部队出具的证明按女员工本人应享受标准报销取暖费。 5、配偶与本企业有偿解除劳动合同,房屋产权已变更为本人的公司系统内女员工,持户口本、产权证、男方有偿解除合同证明及男方原单位

天津市企事业单位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最全)

事业单位职工冬季取暖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集中供热采暖补贴标准相 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文件 批转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改革住宅集中供热收费机制意见的通知 津政发[2000]72号 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政局、市物价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供热办等5部门《关于改革住宅集中供热收费机制的意见》,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十一月十八日 关于改革住宅集中供热收费机制的意见 顺住宅供热收费机制,促进我市住宅集中供热事业的发展,现就改革我市住宅集中供热收费机制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取消供热采暖费由单位报销的办法,实行用热居民按与供热单位签订的供用热合同由个人交付采暖费。 居民住宅供热价格由供热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5元下调为15.4元。 凡享受集中供热的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及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办理由职工所在单位每个采暖季每人增发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185元。 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补贴的发放,按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供热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保证生活困难居民各季采暖,对领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的居民困难户,可以适当减免供热采暖费,具民政局、市供热办公室《关于对享受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居民、重点优抚对象减免供热工程费、初装费及取暖津民字[2000]44号)的有关内容制定。 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在补助工资科目中列去,企业在管理费用(商品流通费)科目的“取暖费”中列去建立供热价格调节基金,确保稳定供热和供热专项贷款的按期偿还,加快热计量收费机制的形式。 供热单位对历年欠交供热采暖费的单位和居民,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原供热价格追缴。 供热单位要切实加强管理,积极采用先进节能设备与技术,大力发燕尾服供热计量,努力降低成本,提高供热质量和时,向居民群众认真做好供热收费机制改革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这项工作的平衡实施。 各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依照《中化民人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本意见自2000年采暖季起开始施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政局 价局 事局 动和社会保障局 民政府供热办公室

2019年山东取暖补贴发放标准-实用word文档 (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 山东取暖补贴发放标准 山东取暖补贴发放标准【1】 、宅取暖补贴采取按职务标准发给个人的办法,原每年每人24元的冬季 取暖补贴取消,职工宿舍冬季取暖费由住户按实际住房面积或热计量收费标准,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 2、具体发放标准分别是:市级3200元,局级2200元,处级1700元,科级1300元,一般人员1100元。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被聘为专业技术职务的,按以下标准发放:高级1700元,中级1300元,初级1100元。 享受相应待遇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按组织人事部门确定的职级对应标 准发放,同时具备以上两类条件的,可本着就高原则发放。 3、住宅取暖补贴由所在单位按每年10月工资发放时的人数和职务一次性发放给职工个人,所需资金从单位公用经费中解决。 当年取暖补贴发放后,不再因单位人员及人员职务变动增加发放人数或调 整发放标准。 4、未实行集中统一供热的职工用户,由供热受益人在每年10月底前,按集中供热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计价面积向供热单位足额交纳取暖费,供热单位收 取的取暖费必须全部用于供热开支,单独核算,加强管理。

今后,若在国家规定的取暖时间之外增加取暖时间的,按增加的取暖时间和标准额外交纳取暖费,各单位也不准再报销职工住宅取暖费,违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企业的发放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各企业根据以上标准自行制定。 同时,从201X年冬天起,山东省将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的取暖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24元调整为1100元,自201X年起调整到1700元。 拓展阅读: 军队取暖补贴政策【2】 201X年12月7日《解放军报》一版刊发消息《军队将为驻北方集中供暖地区人员发放取暖补贴》后,受到官兵的关注,很多官兵来信或来电咨询相关政策,我们特约请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有关人员为官兵解答相关问题。 请问哪些地区实行取暖补贴制度 ? 答:军队实行取暖补贴制度的地域范围,与国家供热体制改革范围一致,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实行集中供暖、地方人民政府公布集中供暖收费价格的地区,统称为集中供暖地区。 请问领取取暖补贴的人员包括哪些? 答:包括现役军官、文职干部、中士(含)以上士官,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军队管理的离休退休干部(士官),军队管理的已故离休干部的配偶,随军遗属,1955年前后复员女同志,纳入军队正式职工数据库管理的职工等10类人员。 请问现役军官等军队人员的取暖补贴标准如何计算? 答:现役军官、文职干部、中士(含)以上士官、军队管理的离休退休干部(士官)取暖补贴,按“本人享受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当地政府公布的居民住宅建筑面积取暖收费价格”计算。

取暖费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取暖费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发布日期:2009-12-09来源: 字体:【大中小】 答复:根据冀地税函[2008]236号文件规定:一、取暖补贴实行“明补”后,个人从单位取得的取暖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按下列原则执行:(一)公务员工资改革已到位的驻石(石家庄市区,下同)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事厅关于驻石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补贴发放问题的通知》(冀财预[2008]86号)规定的标准(即一个取暖期的取暖补贴计发标准为:本人10月份当月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生活补贴、工作津贴之和)取得的取暖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分摊到取暖期所属月份计征个人所得税。(二)非驻石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取暖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分摊到取暖期所属月份计征个人所得税。(三)各类企业职工取得的取暖补贴按以下原则执行:1.当地政府对企业的取暖补贴发放标准有具体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没有具体标准的可参照当地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取暖补贴标准执行,但企业职工取得取暖补贴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3500元,在标准内据实扣除。2.企业职工取得的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或超过3500元最高限额的取暖补贴,分摊到取暖期所属月份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对取暖补贴仍然实行“暗补”的企业或企业职工不需要负担取暖费的,企业职工取得的取暖补贴收入应在发放月并入其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宁夏企业职工取暖费补贴免个税标准提升至3000元 2008-12-12 9:53宁夏地税【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宁夏区地方税务局日前发布通知(宁财(税)发[2008]1318号)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自治区决定将区内企业职工取暖费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提升至3000元。

河北市取暖费补贴标准

河北市取暖费补贴标准 冬天一到,寒冷的天气让人受不了。所以在北方的大多数城市都有暖所供应系统。下面收集了河北省取暖费收取标准,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退休人员可领取暖补贴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xx]3号)第一条规定,取暖期内退休的人员,取暖补贴标准按照当地年度取暖补贴标准/当地政府规定的取暖期月数×取暖期剩余月数计算。取暖期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取暖期执行。 根据通知,张家口、承德市坝上各县(区)及赤城、崇礼、围场、丰宁调整为1560元;张家口、承德市其他各县和秦皇岛市的青龙、保定市的涞源县调整为1400元;省内其他地区调整为1240元。 承德失业人员可领采暖补贴 20xx年3月1日起,承德市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后,在每年的11月至次年3月的冬季取暖期为失业人员增发其领取标准20%的取暖补贴也相应上调。 市区(市本级、双桥区、高新区、双滦区和鹰手营子区)取暖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40元、152元、164元分别增至154元、168元、180元;非贫困县(平泉、宽城、滦平、兴隆、承德县)取暖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28元、138元、150元分别增至142元、154元、166元;贫困县(隆化、丰宁、围场)取暖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16元、126元、136元分别增至130元、142元、152元。

石家庄特困人口可领采暖补贴 城市特困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采暖费补贴,实行集中供热的家庭按居民供热价格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市特困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实行采暖费补贴的通知》(石政发(xx)57号)规定的补贴面积,由财政全额给予补贴。未参加集中供热的家庭,在原规定的基础上每年每户增加为700元采暖费补贴。 低保、特困、优抚等用户应先按时全额交纳采暖费,于xx年元月以后按政府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办理采暖补贴领取事宜。 除石家庄外,河北其他市针对特困人口也有相应的采暖补贴,具体以当地政府文件为准。 使用清洁能源采暖也能领不少补贴 为鼓励居民使用清洁能源采暖,河北省发了一系列补贴“红包”,快来算算你能领多少。 清洁能源采暖 今年2月,河北省农业厅下发了名为《20xx年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推进方案》。《方案》指出,在电力保障、住宅保温条件较好的农户,扩大碳纤维电采暖、电采暖锅炉、空气源热泵采暖使用规模,每户补贴2700元。 其中,空气能热泵具有节能、环保的优点,最为省电,因此最受市场欢迎。 石家庄每吨补贴300元

关于发放冬季取暖费补贴的通知范文.doc

【个人简历范文】 冬季取暖费补贴是一项人性化的政策,下面YJBYS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发放2016年冬季取暖费补贴的通知,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原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费补贴标准的通知》(宁劳社发〔2005〕105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意见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30号),现就发放2016年度冬季取暖费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一)2016年9月30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已办理离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宁党发〔1984〕22号文件规定的六十年代精简退职领取生活费人员),关于发放冬季取暖费补贴的通知。 (二)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宁政发〔2010〕10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 (三)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意见》(宁政发〔2014〕49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 二、发放标准 (一)已参保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比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标准发放,低于3423元的按3423元标准执行,资料共享平台《关于发放冬季取暖费补贴的通知》(其中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发放标准为基本离休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生活补贴;退休(退职)人员发放标准为基本退休(退职)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生活补贴。 (二)已参保退休、退职人员(含六十年代精简退职领取生活费人员),按照2015年度全区企业参保退休人员(不含宁政发〔2010〕10号文件领取待遇人员)月平均养老金2673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共计3423元。 (三)根据宁政发〔2010〕10号和宁政发〔2014〕49号文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按照2015年度宁政发〔2010〕10号文件领取待遇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385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按参保退休、退职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净增额262元增加,共计2397元。 三、发放时间

2020职工取暖补贴标准是什么

2020职工取暖补贴标准是什么 1、已参保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按自治 区政府有关规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比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标准发放,低于3423元的按3423元标 准执行。其中: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发放标 准为基本离休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生活补贴;退休(退职)人员发 放标准为基本退休(退职)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生活补贴。 2、已参保退休、退职人员(含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领取生活 费人员)按2015年度全区企业参保退休人员(不含宁政发〔2010〕10 号文件领取待遇人员)月平均养老金2673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 区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共计3423元。 3、根据相关文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按2015年度宁政发〔2010〕10号文件领取待遇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385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费补贴继 续保留,按参保退休、退职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净增额262元增加, 共计2397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分红、津贴、补贴以及 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而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为与 任职或受雇有关所得,应纳入工资薪金所得范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文件,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 以及外国组织、 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方面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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