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酒店财务制度

酒店财务制度

酒店财务制度
酒店财务制度

*******大酒店有限公司财务系统管理办法

二零壹七年一月

总则

为加强酒店的财务管理,建立科学的会计工作程序,正确行使会计人员的职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结本公司实际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酒店各部必须遵守。

第一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计划管理

第一条根据酒店经营目标的要求,在酒店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市场及酒店经营情况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酒店全年经营计划大纲;各部门根据经营计划大纲编制各自的经营计划,经酒店管理班子集体讨论通过报酒店董事会,酒店董事会审批后,由酒店财务部汇总编制酒店财务计划。

第二条酒店财务计划主要包括经营计划,资本性支出计划,现金收支计划,还本付息计划,人员编制和工时利用计划等。

1.经营计划的制订,要以酒店的管理目标为依据,以市场客源、价格等方面的变化和在上年费用支出的水平为基础,结合物价上升指数并考虑酒店经营支出的水平,在酒店总经理的领导下,通过市场营销部、房务部、餐饮部、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等集体讨论确定。

2.资本支出计划的制订,要根据酒店实际情况和工程部专业人员提出的维修改造计划以及各部门提出的设备购置计划,由财务部汇总编制。财务部根据酒店董事会的指示,按照计划的现金需要数量,编制成表后报酒店董事会批准。

3.现金收支计划的制订,要根据经营计划,资本性支出计划,还本付息计划,外汇收支计划等由财务部编制,报酒店总经理送酒店董事会批准。

4.下年度的经营计划编制时间在每年10-11月完成。

第三条财务计划报酒店董事会批准后,由酒店管理班子委托财务部将计划指标下达到各个部门。酒店管理班子将按周、按月考核计划完成的情况,并根据市场经营预测的情况,不断地调整周、月、年的计划。在财务计划执行过程中,按时间划分成年度计划、三个月预测计划和本月调整计划。

第四条为保证支付的合理性、经济性,在资本支出计划超过规定标准

时要报酒店董事会批准;酒店总经理要按财务计划审批每一笔支出,对没有列入计划的临时急需开支,则需根据情况报酒店董事会批准。

第二节会计核算原则

第五条酒店的会计核算工作是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制订酒店会计制度和核算程序。

第六条会计年度按公历年度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确定。

第七条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第八条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

第九条酒店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各种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营业务进行登记,要求手续完备,内容完整、准确、及时。会计的一切自制凭证、帐簿、报表均用中文书写。

第十条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按固定资产原值的5%预计残值;开办费按财务制度在开业当月一次性摊完,其他递延费用采用平均摊销法。

第三节资金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流动资金管理

1.流动资金的管理原则是既要保证酒店营业所需的资金,又要加快资金周转。

2.流动资金管理的依据是按酒店管理班子报酒店董事会批准的现金流量计划表执行。要加强流动资金管理,严格审查各项库存占用的资金,应收结算款占用的资金。要责成财务部定期核对,及时催收应收款项,合理安排应付款的支付,及时归还贷款及上缴各种款项。

第十三条现金管理

1.酒店现金管理采用备用金制度。

1.1根据经营情况,向各收款处和总出纳等有关部门配备一定数量

的备用金。

1.2备用金金额的核定是根据每天现金的平均支出量,按三天的用量

进行核定。核定出的备用金由各使用部门填制备用金申请表,

按规定批准后,从银行提款。

1.3.财务部经理及审计总监定期检查备用金的使用情况,核对备用

金的金额,并填制备用金核查情况表,说明检查结果,对于核

查出的长短款,要说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1.4.酒店支付500元以下(含500元)的款项都要通过总出纳备用

金来支付,因此,总出纳备用金要根据支出情况随时补充。酒

店支付1000元以上的款项都要通过支票或银行转帐支付,具体

见第十三条.3.点。总出纳申请补充备用金,要填制备用金补充

申请表,并将有关零星支出凭证及原始发票附在申请表后,送

财务主管逐一审核后,填写支票申请,报酒店总经理审批后,

从银行提款补足备用金。

2.对于从营业收入中取得的现金、转帐支票、信用卡等,由总出纳进行清点,并编制总出纳收入表,会同银行结算员每日送存银行,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

3.对于酒店使用转账支票付款的管理

3.1.由使用部门填写支票申请,由总经理根据所附采购订单或其它

有关明细单证审批,由出纳会计填写支票后,再送酒店银行结

算员盖印。

3.2.支票领取者,需在应付款的支票登记簿和支票根上签字后,方

可领用。

4.每月定期编制月度现金流量表

4.1. 财务经理根据现金流量表来安排日常财务收支计划。

4.2. 酒店对工程款的支付要按计划和有关报批手续进行。

4.3.现金流量表按月编制,每月都要修正现金收支计划,使酒店在

现金日常管理中能按计划进行。

第四节付款审批管理

合同付款审批

第十四条合同请款规定:(1)由合同跟踪人负责请款,填写付款审批表,并附上合同复印件和其它附件。(2)所有以酒店名义签订的合同,须先经酒店财务部审核、登记。

第十五条合同付款审批职责:

1.由合同跟踪人、各级审核审批人各负其责。

2.不同付款内容附有不同付款依据,由不同审批人或职能部门审核和审批,明确各自的审核内容及范围,各条线把关。

3.付款审核实行二级负责,由酒店会计进行一级审核,酒店总经理进行二级审核。

第十六条合同付款审批权限:

1.5万元以下款项最后审批人为酒店财务经理、总经理;

2.5万元以上月资金计划内和月资金计划外的最后审批人为酒店董事长。

非合同付款审批

第十七条行政费用付款审批

1.审批职责,同合同付款审批职责;

2.审批权限:

2.1酒店行政费用开支最后审批人为酒店财务部经理、酒店总经理;

2.2酒店总经理费用的开支由酒店董事长或其指定负责人审批,并由

指定人员审核。

第十八条行政费用外付款审批:

1.审批职责:同合同付款审批职责;

2.审批权限:

2.1 2万元元以下最后审批人为酒店总经理;

2.2 2万元以上最后审批人为酒店董事长。

第十九条付款集中会审办法:酒店职能部门和酒店老总对付款的审批采取每周两次集中会审制。

第六节台账的管理

第二十条为加强酒店的资产管理,防止资产的流失,各相关部门的相应岗位均设台账。

第二十一条各相应岗位根据合同费用、物资的具体情况设置台账。台账分合同台账、费用台账和物资台账。合同台账按合同类别、合同会签、合同请付款时间、合同金额等设立明细项目;费用台账按费用明细设立项目;物资台账按物资的品种、规格、单价、数量、金额等设立明细项目。

第二十二条各相应岗位针对不同的台账要求逐日逐笔详细登记每一份合同、每一笔费用支出、每一项物资进出,随时核对帐实是否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第二十三条各相应岗位在登记台账的过程中如发现帐实不符的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将差异情况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并按相关制度办理。

第二十四条每月月末对台账做出汇总表,便于进行总量控制,对合同、费用、物资的使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七节成本费用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成本费用是指酒店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物料、原材料消耗,人工报酬或其它耗费。

第二十六条根据管理班子与国家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酒店制订了成本及费用项目,并按客房、餐饮、商场、电话、洗衣、商务、健身、美容等营业部门和其它非经营部门分别进行成本费用的核算及考核管理。

第二十七条酒店成本主要指餐饮成本和商品成本。餐饮成本主要指食品饮品的原材料、辅料的进价加运输、关税等费用的成本;商品成本主要指商品进价加有关费用。

第二十八条费用的核算与控制

1.营业费用,主要是客房、餐饮、商场等经营部门发生的直接费用,是

各部门可直接控制的费用;

2.行政费用,主要是行政管理费、市场费、能源及维修费用,是不能直接计入各个部门的费用;

3.非经营费用,主要是折旧费、大修费、酒店董事会费、土地使用费、房产税、保险费、利息等费用,是管理者无法直接控制的费用。

4.对于第二类行政管理费用,由各职能部门进行控制,按照预算计划进行考核。

第二十九条成本费用核算原则

1.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以权责发生的时间作为会计确认的基础,同时,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要相互配比,以正确核算各期损益。

2.成本费用发生时,要按实际成本计价。

3.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由于支出而产生的效益仅与会计年度相关的,应作为收益性支出;而支出产生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则应作为资本性支出。

4.酒店为购建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支出、对外投资支出、罚没损赠及其它与生产经营业务无关的其它支出,不能列入成本费用。

第八节会计凭证及账簿的管理

第三十条会计凭证管理

1.会计凭证是记录酒店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2.酒店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财务记账是通过酒店采用的财务软件系统实现的,因此酒店的付款凭证主要以支票号作凭证登记号,借贷方均通过科目代号来表示;收款凭证则以酒店内部编号入账。审计总监要审核凭证的真实性、及时性,又要检查凭证表示经济业务的合理合法性;要审核记账凭证的内容是否与原始凭证相符合,又要检查所出账的会计科目代号,以及金额有无差错。

3.酒店会计凭证在完成经济业务手续和记账之后成为重要的会计档案和历史资料。会计凭证由财务部各个有关小部门按照一定的顺序号或按公司名称分类存档,并在封面上登记记帐凭证的日期、号码等。年终登记编制清

单,封存在箱子内归入会计档案室,各有关小部门均需建立登记本。归入档案室的有关会计资料登记在本,以备查询。

第三十一条账簿的管理

1.酒店财务记帐是依据会计凭证通过电脑系统处理实现的,账簿实际是打印出的电脑报表。

2.总账做平行登记是将应收款、日审、应付款本月每一科目的发生额及余额直接转到总账相应科目中进行汇总。

3.电脑记账将所有会计资料备份在硬盘上保存。

4.会计账簿要保管好,办法与记账凭证管理类同。

5.定期打印所有帐表,按类别装订成册,至少一式二份,由财务部门的专人负责保管。尤其是对应定期保存的帐表,应列出清单,由专人保管。

6.对历史账簿的查阅,应经过财务领导批准后办理有关借阅手续。

第九节会计报表

第三十二条会计报表是按月、年度等会计报告期,正确及时地反映经济成果的报表,它是酒店在某一时期或年度终了的经济活动总结。

第三十三条编制会计报表一定要确保填列数字真实正确,内容项目完整,逻辑关系清楚,说明合理,上报及时。

第三十四条在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将各类明细帐核对无误,总账余额与各明细账全部一致,方可编制有关的会计报表。

第三十五条会计报表要按规定做好说明,内容报表要定期做好分析,为改善经营管理提供数据。

第三十六条所有通过电脑完成的报表必须至少打印二份,按类进行装订,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对于需要长期保存的报表,要登记造册,按年度分类装订,妥善保管。

第三十七条查阅报表时要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节会计监督

第三十八条会计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酒店制订的制度,维护国家和酒店的利益,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账薄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按规定的程序报告并处理。

第三十九条会计核算员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项目,可按《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四十条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对会计资料及所反映出的经济活动进行稽核。

第四十一条总出纳不准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四十二条会计人员主要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和实行会计监督;参与拟订财务计划,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揭露经营管理中的问题。

第四十三条会计人员调动岗位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分部负责人监督交接;财务部负责人交接时,由酒店总经理监督交接。

第四十四条财务管理实行酒店财务经理负责下的全员责任制,每位会计人员各司其职,专业分工,逐级负责,直线垂直式管理。若在酒店经营方针和财务管理上,酒店总经理与财务经理意见不一致时,财务经理可直接向酒店董事长报告解决,以保证财务政策和制度的正确执行。

第四十五条酒店财务部必须接受政府审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机关和税务机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的检查和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二章财产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搞好酒店经营管理,管好财产,延长财产使用年限,严防物资积压和铺张浪费,充分发挥财产的效能,必须加强财产管理,获得最好的效果。坚持勤俭办酒店的原则,坚持积累资金,扩大再生产原则。

第二条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财产划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零星物品等。

1.低值易耗品和物品购入作为流动资金占用,领用时作费用列表。

2.搞好财产管理,必须严格控制财产请购计划的审批,以及具体的采购、验收、入库、领发、保管、维修、保养、赔偿、报损等手续。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使用部门实行定额管理,各项财产按“统一名称”统一分类编号设置账页、账卡。分级管理,定期复查、核对,要求账、卡、物相符。

第三条酒店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财产管理制度,爱护酒店财产,使酒店财产不受任何人的的侵犯。

1.各部门(班组)按着“物物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原则,办理财产验收,领用等手续,妥善保管,节约使用,及时维修和保养。

2.要奖惩分明,对一贯爱护酒店财产,认真执行制度者给予表扬与奖励,对于保管不善,违反制度无故损坏酒店财产者,要给予批评、教育,以至赔偿经济损失,极其严重者要受到有关行政处分。

第一节财产的划分

第四条固定资产:

1.单位价值在两千元以上(含两千元),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财产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为酒店营业的主要财产(沙发、沙发床、地毯等)也应视为固定资产。

2.房屋、建筑物以及不能分开的附属设备,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也应一律列入固定资产。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由酒店流动资金购置的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经营用具为低值易耗品。

1.单位价值在两千元以下(不含两千元)的炊具、餐具、茶具、玻璃器皿等非消耗物品均列入低值易耗品,开业前领用的作为开办费处理,开业后领用的作为待摊费用在一年内摊销。

2.消耗物品:为酒店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用的物资,如修缮材料、宾客用品、卫生用品、事务用品以及加工用品等,处理方法同上。

第六条基建材料及设备:凡是专为工程项目购置的原材料及设备皆属此类。必须专门保管与核算。

第七条废旧物资:为酒店已经确定报废的各类财产。

1.此类物品包括废的棉织品、机电设备、各种器材、家具和用具等物资,以及由机器或建筑物上拆除下来尚能使用的旧零配件,随运物资的完整包装物和各种废旧材料。

2.此类物品报损时,须开列“报损单”,经批准后做财务处理,凭报损单交库房入账保管,并在报损物上盖上报废印章,一般不再发放。个别物品需要利用时,要开出库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到库房领取。此类物品处理时,需列清单报酒店财务经理。在店务会上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其它物品,包括客人赠送的礼品、客人遗失(不能归还者)物品、拣拾物品、退还赃物等。此类物品一律交库房验收并保管,开列清单,一份库房登记,一份交各单位留存。以上物品不得隐瞒不交或私自留用,个别物品,部门或班组需用时须经过经理批准并办手续到库房领取,转入零星物品帐户处理。属于规定应上缴者,要造表上缴,属于本单位可以处理的也要造表,经店务会议讨论作处理。

第二节财产管理组织和人员职责

第九条酒店各部门在用、在库财产、物资由财务部设置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在库财产由库房管理员负责分管;在用财产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或兼职)负责管理。

第十条财产专职会计的职责

1.负责掌握酒店全部财产账务和增、减变化情况,贯彻执行财产管理制度,按期编制财产采购计划,督促采购人员及时采购,保证供应。

2.认真办理各种物资的购进、验收、保管、领发、调拨、报销、赔偿、借入、借出、租用等手续,以及催收归还工作,做到手续清楚,账务处理及时。

3.负责记好各类财产账,每月与库房管理员核对库存,每季与使用部门(班组)核对帐卡,通过盘点,核对账物,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帐帐相符,账物相符。

4.负责指导并协助库房管理员和部门(班组)财产管理人员搞好财务和实物的管理工作,发现账物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提出意见,进行调整和处理。

5.保管好财产账簿、凭证、报表等档案资料,分期装订备查。财产账单不可遗失,不能私自销毁或涂改,逾期需要销毁时应报经理批准。

6.要熟悉财产使用、保管时间、数量和规格,对闲置的财产要提出处理意见,防止积压。对储存不足的物资及时提出申购,以确保经营活动需要。

第十一条库房管理员的职责

1.根据每年(季)的物资流量和库存情况,提出财产物资的购置和追加计划,认真办理财产的验收、入库、保管、出库、报损、租借等手续,帐目清楚完整,及时核对账物,做好存档以防丢失。

2.坚持执行管理制度,掌握管理业务,随时掌握财产数量、规格、定价、用途、性能和使用时间等情况。库存物品要适量,做到不积压浪费,又保证营业部门用量。

3.定期(每月)清点库房存货,保持账物相符。发放货物按期分部门核算汇总列表转账,每月与各级财务部门核对帐目,以保证帐帐相符。

4.坚持各项手续,不合手续者不予办理。主动发放定额物品,严格审批超定额物品,以免浪费。

5.库房物品存放要分门别类,清洁整齐;要防止积压损坏,防虫蛀鼠咬,霉烂变质,并要防火防盗。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财产管理员(或兼职)职责

1.负责管理本部门班组的财产、登记帐卡,每季度与负责财产的专职会计核对一次,发现差错及时纠正,保持上下的帐与卡相符。

2.办理财产领用、交回、调拨、报损、借用、归还、赔偿等手续。及时登记帐卡掌握财产增减变化和使用完好等情况,及时提出维修和处理意见。

3.妥善保管本部门班组的财产,外借财产要及时催还,以防丢失,损坏,财产物品一律不得给私人。

第三节财产的请购、审批、验收、入库规定第十三条固定资产请购计划的编制

财产使用部门面要根据酒店的经营情况,掌握定额指标和日常使用情况,编制年(季、月)的请购计划,交酒店总经理审批后列入年(季、月)度计划,经酒店报酒店董事会审批后,由酒店财务部具体安排执行。没有列入计划者不准采购,临时追加计划要按规定报批。

第十四条酒店使用的经营物资(如布草、一次性客用品及其它由酒店指定的品种),由仓库或相关部门提出请购单经采购部、酒店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统一采购调配,统一安排付款。

第十五条采购

1.酒店所有财产物资的采购一律统一由采购部按采购制度办理,使用单位不得自行购置。

2.任何物品无购置计划或未经财务部同意采购的财产物资,库房应拒绝验收,财务部不予报销。

3.若使用单位在品种规格上有特殊要求,可派人与采购部人员共同选购,或由使用单位自行采购,但必须由采购部办理入库报销领用等手续。

4.采购员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财产管理制度,发票、支票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报帐要及时,一律不准跨月,要按酒店规定财产划分填写入库单,送库房管理员签收后,附在进货发票后一齐送至财务部报帐。

5.采购备用金要经常核对,公私要分开,严禁套购,转卖,严禁挪用公款和代私人采购。

6.要按使用单位的要求采购物品,并注意规格质量,以免造成积压和浪费。

第十六条验收

1.库房接到采购员购进的财产和物资,要根据订单与原始发票进行验收、点数、检查规格、质量,验收合格后按本酒店的财产名称填制收货报告,签收后一联交供应单位,凭此向财务部结算。

2.遇有下列情况,收货部可以拒绝验收,或报请上级处理

2.1 未按计划批准购进的或与合同不符者不验收;

2.2 购进的财产、物品与原始发票不符者不验收;

2.3 供应单位的发票未开抬头,发票无盖公章,抬头不符,字迹不

清楚有涂改者不验收;

2.4 属于贵重物品和需要经过技术鉴定的物品,应与使用部门共同

验收;

2.5 如属于物品先到而发票未到的,收货部可点清实物,开无发票

收货单,一联交供应者,等发票到后到财务部办理结算。

2.6 遇有发票先到而物品未到时,不予办理验收手续,若外地托收

无承付进货,由采购员报经理批准做预付款,待该物品到达后,

补办验收手续并正式入帐冲预付款。

第十七条审批

1.基本建设工程、零星基建、改建扩建、建筑大修,固定资产更新和购置等,须经店务会议讨论后按规定制度审查报酒店批准,固定资产的调拨、变卖、报废、处理等须酒店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制度审批。

2.低值易耗品和其它物品购置计划经店务会讨论且按规定制度批准后,列入当年财务收支计划内执行;计划内零星购置及大批购置财产物品,按规定程序报批。低值易耗品成批处理变卖,须报酒店审批。

3.物料用品(消耗品)按班组领用时,须经部门经理与酒店财务经理审批。

4.物品丢失、霉坏、变质、盘亏等必须经有关部门查明原因,签署意见报酒店财务经理和总经理审批方能作账务处理。

第四节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易耗物品的管理

第十八条库房财产管理

1.酒店购进的一切财产和物资,一律办理入库手续。发放时列支有关部门的费用(大批分摊时,通过“待摊费用”科目逐月摊入费用)并作为在用财产处理。凡属备用、多余及机动部分,应集中存放在库房保管。

2.财务部的财产管理小组负责管理全酒店的财产。各类财产按规定分类,并按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在库和在用的地点,分别独立立帐,控制库房的进、销、存数量。凭入库、领物、调拨单据等凭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审批手续办理调整帐卡,以保障帐物相符。

第十九条部门班组财产管理

1.各使用部门的在用财产应实行定额配备,部门经理负责,指定一人为

部门财产保管员具体保管并做好登记帐卡工作。

2.部门保管帐卡,要按财务部保管总账分类、编号,根据领取、调拨等单据及时登记。部门经理要定期组织人员对部门财产进行核对,发现账物不符及时查明原因,按审批规定办理手续,调整帐卡,以保证帐物相符。

3.部门财产保管员不宜经常调换,若必须调换,要事先通知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并由财产管理小组监督在部门内办清移交手续,方可离开。

第二十条财产领发、交回手续

1.使用部门领用在库财产时,要按规定审批权限做批准手续后,持领物单、报损单或赔偿单(领取补充报告或赔偿的财产时,需交旧领新,赔偿单要有财务收款签字)一式三联,凭此向库房领取,一联作部门记帐,一联作库房记帐凭证,一联作会计记帐凭证。

2.多余财产要交回库房,在查明原因后,按审批权限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用红笔填写领物单(代替交库单)一式三联,连同实物交库房管理员签收,三联分别作为部门、库房、会计记帐凭证。

3.使用部门向库房领取、交回财产时,要持部门保管帐卡和单据到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办手续,双方及时登记帐卡,以保证帐帐相符。

4.酒店低值易耗品采取一次报销规定,一些大型临时活动,在领用此类物品时已作费用报销。但是,由于活动任务已经完成,而非日常使用的物品又不宜存放在部门班组,为了妥善保管,此类物品可以退回库房,在财产帐上的存放地点变更为库房“代保管”。下次需要领用时,则不再报销金额,而是存放地点由库房代保管减少,增加新领用单位的数量,以避免重复列支费用。

第二十一条财产调拨、报销手续

1.使用部门之间财产调拨,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必须通过财务部办手续。调入、调出部门将帐卡连同财产调拨单到财务部调整帐卡,同时调整总帐的存放地点,以保证帐帐相符。

2.凡自然损耗、日久使用失效的财产,确认无法修复者,可以办理报损手续,固定资产报酒店审批报销并按规定程序做财务手续处理;低值易耗品报部门经理审批后报销。报销财产实物一律上交到废品库房登记入帐,未交废品实物者不准领新物品。处理废品时,由废品库房列出清单经批准后处理并销帐。

第二十二条租借财产手续

1.凡向外单位租入、借入、租出、借出的财产,要按权限审批并到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办理手续。

2.酒店财产一般不借给私人,如属特殊需要必须得到酒店财务经理和总经理的批准,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3.库房不办理未得到批准的借用手续,未经批准的借用物品不允许带出保管部门或酒店。

4.租借物品要及时催收,不得留作长期使用,更不能转租,转借。

5.对外租借成批物品要按标准收费,借用物品被损坏,要照价赔偿(特殊物品要加倍赔偿)。

第五节物料及用品、专用基金材料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库房的管理

1.物料及用品一律由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统一建帐管理。

2.购进的物料用品,凡属体积过大,占用面积过多而不能入库者,如煤、砖、瓦、灰、沙石、木材等,存放库外不作入库,但必须验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领用按规定办理手续,并按品名规格建立保管帐。控制进、销、存数量,凭购进、领出单据登帐,做到帐帐相符。

第二十四条领发和调拨手续

1.物料及用品必须实行领取制度,不得以存计耗。各使用部门领用物品材料时,要填写“领物单”并由部门经理和酒店财务经理批准。

2.库房管理员发放时,要按领物单所列的品种、规格、数量逐项点发,不得顶替,如因库存物品不足由领用部门另填领物单,不得更改数字,管理员不得擅自修改领物单上所列的项目数字。

3.各部门领用物品如有多余或有适用时,应及时退回库房,退回时,以红笔填写“领物单”,凭此双方记帐。库房要按月汇总领物表,并交会计记帐进行帐目核对,以保证帐帐相符。

4.库房物品不准出售给个人,如遇外单位调拨时,先到财务部办理交接款后,凭财务签收货款单据和出库单发给物品,未经财务办理手续者一律不准出库。

第六节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的一切废旧物资及包装应及时交库房保管,其它部门不准自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废旧物资要立帐登记管理,可分为报废的固定资产、报损的棉织类、其它报损财产和在修建进程中拆除下来尚能使用的旧材料等四类。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若需领用旧物资使用时,按库房的领用手续办理。

第二十八条库房对废旧物资或成批的废旧物品,要定期造表上报,按规定权限得到批准后,统一处理。

第七节棉织品的使用、保管和洗涤规定

第二十九条工作制服和营业活动服装是为了服务工作需要而配备的,只准许工作时间内穿着,非工作时不得使用。工种变更,应将旧工服交回仓库。

第三十条按财产管理制度规定,各部门使用棉织品都应采取定额管理办法,洗衣房只备定额数量作为周转用。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班组要认真执行送洗和领取棉织品手续。

第八节损坏、遗失公物的赔偿规定

第三十二条宾客损坏、遗失公物的赔偿规定

1.宾客损坏、遗失酒店公物,由负责该项财产的财产保管员报主管部门负责人,视情况决定赔偿意见。若免予赔偿者,一般应经主管部门经理批准;若属大件或价值较高的物品要报酒店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并按手续报损处理。

2.宾客损坏、遗失酒店公物已确定赔偿时,由财务部协同财产使用单位一起,参照帐面单价和下列标准计算赔偿费:

2.1损坏之公物系完整全新者按全价赔偿;

2.2损坏之公物经修理尚能使用,又不影响整体美观,可赔偿修理费;

2.3损坏之公物虽能修复,但影响整体美观和原有价值者,应赔偿修

理费和财产减值部分;

2.4损坏之公物不能修复时,尚有残值者,可按现价减去残值计算赔

偿,若赔偿归赔偿者所有时,要按现值全价计算赔偿费。

2.5损坏之公物系带酒店标志或因采购数量少而难于购买的按原价

的1.5或2倍赔偿。

第三十三条职工损坏、遗失公物赔偿规定

1.因工作疏忽同时又有某些客观原因使公物受到损失时,全赔或部分赔偿;

2.非因公或打闹使财产遭受损失时,令其全部赔偿,并给予批评教育。

3.因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损坏公物者,全部赔偿或部分赔偿,严重事故要追究刑事责任。

4.凡因财产遭受损失后互相包庇隐瞒不报,嫁祸于人或一贯不负责,任意损坏公物,屡教不改者,应全部赔偿,情节严重者要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5.赔偿手续

5.1宾客或职工损坏或遗失公物并确定赔偿时,由财产使用部门财产保管员开出“赔偿单”,一式四联分别作为部门班组存根、收

款收据、财务收入凭证、财产报损和领发凭证。

5.2部门财产保管员向赔偿人收款后,应连同四联赔偿单交送财务部办理交款手续,加盖收讫章;再到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办理

财产手续。

5.3宾客当时不能付现金时,应由本人签字认可,送前台收银待结帐时扣回,再到财产管理小组办理财产手续。

5.4职工不能付现金时,应由本人签字认可,送人事部待发薪时扣回,再到财产管理小组办理财产手续。

第九节会计科目

第三十四条财务部按会计科目的规定设置有关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折旧”、“低值易耗品摊销”、“物料用品”等一级科目,并分设有关的二

级科目的分类帐,以反映酒店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金额变化情况。

第三十五条财务部库房应按物资的品名、规格、单价、数量、金额设置三级明细账,并与总账科目一致。

第三十六条财务部库房要建立借出、借入、租出、租入等财产登记卡片,及时、正确地反映租借财产的变化情况,以避免财产混乱。

第三章餐饮成本控制制度

第一条饮食成本的控制方法采取建立标准成本预算管理制。

第二条标准成本是根据餐饮产品销售定量要求制定的单位产品成本消耗量,重点是控制食品和饮料成本。

第三条餐饮成本预算由财务部成本控制会计员负责。

第四条食品和饮料配方规定

1.饮食成本控制会计配合厨师长和饮料部经理制订食品和饮料配方,确定每种食品和饮料所需的原料及其用量,形成单位产品标准成本和成本率,并计算出销售价格。

2.菜单上的每项饮食产品都根据产品规格、所需原材料,由饮食成本控制会计和厨师通过加工测试,定出主料、配料、调料的用量标准和成本,再依据毛利率定出价格。

3.饮料根据鸡尾酒的配制方法,定出每种酒水在单位饮品中的用量标准,计算价格。

4.菜单与饮料单的调整时,必须编出新的配方,按以上程序进行标准成本预算,控制实际成本消耗。

第五条饮食成本信息反馈规定

1.此规定是为了掌握标准成本预算执行结果,控制实际成本消耗。

2.财务部每日对各餐厅的食品、饮料销售量及其成本用量进行统计,掌握成本用量的增减变化和各餐厅的成本率,必要时对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3.根据销售量及成本,调整供应量。

第六条成本形成管理规定

1.为控制成本形成,确保标准成本预算的实施,要对采购、收货、领用、内部调拨和盘点等成本形成过程进行管理。

2.库房收货必须填入库单,厨房领料必须根据生产需要填写领料单。

3.财务部根据饮食采购计划控制进货成本。

4.财务部每月末进行库房存货盘点;夜间停止营业后,对厨房原料进行盘点,以确保帐物相符,使成本核算准确、真实。

5.组织采购员到厨房学习,了解食品原料的出成率,确保原料采购质量,有效地控制成本形成过程。

第七条餐饮成本核算、收入报告规定

1.标准成本预算是针对单位产品而定的,要掌握整个成本控制实施情况如何,要对食品饮料的收入,成本消耗进行统计,编制出收入和成本报告,以此考核标准成本预算的实施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控制实际成本消耗。

2.每日审查食品和饮料收入

2.1餐饮收入管理由餐厅收款员根据实际销售制作收入报表;编制

“每日饮食部营业统计表”,报告每日各餐厅的营业收入;电脑

打印每日报表和本月累计报告。

2.2财务部每天对食品和饮料收入进行审核,包括各餐厅、酒吧的客

单,收款项目和收款数额;审查收款机的过机数;审核高级管理

人员用餐标准,以保证收入准确,成本核算准确。

2.3财务部成本会计要抽查菜单正本和副本内容,价格和收款数量,

以防止厨房的饮食数量和项目同收款员的帐单内容发生差错。

2.4发现差错和不符,要查明原因,追查责任,并及时编制会计凭证。

3.每日审查原料成本消耗

3.1每日定时检查采购收货单、库房领料单、内部转货单等与原料成

本消耗有关的全部单据;报告当时销售成本,并根据食品、饮料

营业收入审查结果,计算出当时食品和饮料成本率、累计成本率;

和预算成本率进行比较,其差异控制在+1%的范围内。

3.2对外地采购和国外进口食品原料和饮料,每日由收货部将收货报

告及有关单据转到饮食成本控制,审核单据并计算出运输费、关

税、检疫费等,计入成本;月末尚未付款结算的原料,经检验收

货后,估价计入当月成本。

3.3.在以上两者完成后,编制“每日饮食部营业成本统计表”将饮

食与饮料分开。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