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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认股期权计划等外汇管理操作规程--汇综发(2007)78号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认股期权计划等外汇管理操作规程--汇综发(2007)78号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认股期权计划等外汇管理操作规程--汇综发(2007)78号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和认股期权计划等外汇管理操作规程

(汇综发[2007]78号)

第一条为规范境内个人(以下简称“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认股期权计划等的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人民银行行令2006年第3号)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07]年1号)等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境外上市公司”是指在境外证劵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包括中资控股公司和非中资控股公司;“境内公司”是指境外上市公司本身,或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内的母公司,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外汇业务,应遵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一)个人应通过所属境内公司选择一家境内机构(以下简称“境内代理机构”)统一代为办理各外汇管理事项。境内代理机构可以是境外上市公司的一家境内公司、境内公司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会或具有资产托管业务资格的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

(二)境内代理机构应委托一家具有外汇资产管理和证劵业务外汇经营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人”),为个人购买及出售员工持股计划所制定的股票。

(三)境内代理机构应委托一家具有托管业务资格的境外银行(以下简称“托管银行”),托管个人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而持有的全部境外资产。

对于已经有全球员工持股计划统一资产管理人、托管银行及托管账户的境外上市公司,其境内公司无需另外选择境内资产管理人,也无需申请开立境外专用外汇账户。

第四条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分配的认股期权计划,所涉外汇业务应遵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一)应委托其所属境内公司或第三条第一项所述境内代理机构统一办理各外汇管理事项。

(二)应集中委托一家在境外上市公司上市地具有证劵经纪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受托管理机构”)或境外上市公司指定的说托管理机构,办理个人行权及出售的相关事宜。个人行权及出售等交易指令应通过受托管理机构执行。

第五条境内代理机构或所属境内公司应当代理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或已进入行权期并以现金方式行使认股期权(以下简称“行权”)的个人,按年度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

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申请员工持股或行权购付汇额度。申请购付汇额度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关员工持股或行权购付汇额度的书面申请: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书面申请应详细说明计划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模式及流程,参与计划的公司名单、购股人民币资金来源、买卖股票的价格确定方式及频率、购汇额度测算及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实施认股期权计划的,书面申请应详细说明期权的分配情况,包括涉及员工数量、行使认股期权的价格、行权条件、本年度已进入或将进入行权期的员工数量及购汇额度的预算等内容。

(二)境外上市公司或境内代理机构(或所属境内公司)与境内资产管理人、境外托管人或受托管理机构签订的协议(草案)、境内公司授权境内代理机构统一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或认股期权计划等的授权书或相关协议。

(三)境外上市公司决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认股期权计划等的董事会决议或其他证明文件(须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还应提供境内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员工持股计划或认股期权计划合同范本。

(五)境内代理机构关于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相关内控制度。

(六)参与计划的个人与境内公司劳动关系属实的承诺函。

(七)外汇局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经外汇局批准同意的,境内代理机构可凭批准文件,在批准的购付汇额度内,代个人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

第六条境内代理机构或所属境内公司首次申请购付汇额度时,应同时向外汇局申请在境内银行开立一个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境内专用外汇账户的收入范围为:员工购股或行权所需外汇资金,员工出售股票后汇回的本金及收益,汇回分红资金,以及外汇局批准的其他收入。支出范围:向境外支付购股或行权资金、境外汇回资金后结汇或向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划转,以及经外汇局批准的其他支出。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还应由境内代理机构向外汇局申请在境外托管银行开立一个境外专用外汇账户。境外专用账户的收入范围为:境内代理机构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定期汇入的购股资金、储蓄期或限制期满后出售股票所得资金、分红所得的资金、经外汇局批准的其他收入。支出范围为:资产管理人用于购买员工持股计划制定的股票、汇回本金和收益,支付相关费用、经外汇局批准的其他支出。

各境内公司可以在境外专用外汇账户下开立本公司的子账户。

第七条境内代理机构或所属境内公司申请年度购付汇额度及开立外汇账户,应遵守下列申请程序:

(一)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首次申请购付汇额度及开立外汇账户,应经所在地外汇局报国家外汇局批准。以后年度的购付汇额度,直接报所在地外汇局批准。

(二)实施认股期权计划的,申请购付汇额度及开立外汇账户,应报所在地外汇局批准。

第八条个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项下股票以及分红所得外汇收入,汇回所属公司或境内代理机构开立的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后,可以结汇,也可以划入个人的外汇储蓄账户。

第九条个人不的直接从境外支付行权所需资金,从境内支付的行权所需资金的来源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操作规程实施前,个人已直接从境外支付行权所需资金的,在继续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当依照本操作规程第六条的有关规定,由所属境内公司或境内代理机构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开立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并依据第八条由关规定办理外汇资金划转或结汇手续。

第十条以非现金方式行使认股期权的个人,应当依据本操作规程第六条相关规定,由所属境内公司或境内代理机构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开立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并依据第八条有关规定办理外汇资金划转或结汇手续。

第十一条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境内代理机构应于每季度初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情况备案表》(见附表1);实施认股期权计划的,所属境内公司或境内代理机构应于每季度初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境内个人持有境外上市公司认股期权情况备案表》(见附表2)。

本操作规程发布前,个人已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和认股期权等计划的,应由其所属境内公司或境内代理机构依照规定,于本操作规程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所在地外汇局补办有关手续。

第十二条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认股期权计划等涉及国际收支申报的,应当由境内代理机构或所属境内公司按有关规定集中办理国际收支申报手续。

第十三条个人应严格按本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和认股期权等计划,不得以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认股期权计划等的名义,购买其他境外证劵;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个人、境内代理机构、境内所属公司、资产管理人及境内公司等违反本操作规程有关规定的,外汇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包括中资控股公司和非中资控股公司;

境内公司:境外上市公司本身、或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内的母公司、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境内代理机构:境外上市公司的一家境内公司、境内公司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会或具有资产托管业务资格的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

资产管理人:具有外汇资产管理和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for 持股计划 only)

托管银行:具有托管业务资格的境外银行;(for 持股计划 only)

受托管理机构:在境外上市公司上市地具有证券经纪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或境外上市公司指定的受托管理机构;(for 认股期权计划 only)

(项目管理)2020年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供参考)

GGGYYY 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 . 目录 一、公司现状分析 二、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的选择——员工持股计划 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政策法规及案例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方案 (一)员工持股资格 (二)员工持股总额和来源 (三)员工持股额度确定 (四)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五)持股法律主体 (六)持股的认购程序 (七)预留股份及备用金 (八)股权分红 (九)员工持股的管理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配套制度

一、公司现状分析 YYY公司经过多年发展,资产和业绩得到较大增长,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然而,随着国内民爆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面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当前,公司的发展至少受到以下两方面问题的制约: (一)公司面临人才流失的威胁。 公司经过十年的发展,培育和积累了一批行业内资深的专业人才,是公司发展不可或缺的人力资本。然而,公司搬迁至重庆后,经常面临人才流失的威胁:重庆市乃至广东沿海一带的同行企业为自身发展需要,高薪猎取专业人才,公司成为重点目标,以公司现有薪酬待遇和激励手段,很难保证人才不被挖走、流失。尽管公司领导为留住人才耗费了不少心力,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制度保证,公司依然面临人才流失的威胁,影响了公司的稳定发展。 (三)公司缺乏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快速扩张战略受到制约。 尽管公司在法律形式上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还是存在国有企业普遍的激励机制不活的问题。尤其是近来,国内同行业的很多企业都进行了改制,企业职工身份转变为公司股东和员工双重身份,极大增强了员工的积极性和企业活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由原来的被动型变为主动型,效益提升明显。与之相比,公司在激励机制、人力资源开发上已显落后,甚至在市场竞争中已然受到这几家改制企业的冲击。此外,为实现公司未来经营目标,公司必须开展资本运营,在行业内进行大规模的收购,扩张资产,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而公司现有激励机制明显落后于部分目标企业,在收购后很难留住目标企业核心人才,从而使收购效果大打折扣,进而影响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在当前国有企业深化产权改革、倡导建立多元化股权结构的形势下,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激励机制已难以适应未来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面对那些已彻底改制、充满活力的同行企业的竞争,公司必须尽快探索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 二、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的选择——员工持股计划 由于公司所处民爆行业的特殊性,人力资本在公司价值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因此,我们探索建立长期激励机制的核心目标是:建立有效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稳定和吸引优秀的人才和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的潜在价值,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比较当今企业实施的各种激励机制,我们认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是YYY公司的战略选择。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涵义 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s,ESOP)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并委托公司员工持股,管理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的产权组织形式。 员工持股计划于20世纪50年代起源于美国,并在美国许多企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极大地促进了企业管理结构的完善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被认为是当今企业最富有成效的长期激励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特点 1、投资人的特殊性 持股人或认购者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 2、投资方式的特殊性 员工所认购的本公司股份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向其他机构或个人转让或交易。 3、股份来源的特殊性 员工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股份: (1)员工以现金认购方式认购公司股份; (2)员工通过持股专项贷款资金贷款认购本公司股份;

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

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 现公布《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9-08-23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科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科创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遵守《重组办法》、本规定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有关规定。《重组办法》等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科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审核,并对信息披露、中介机构督导等进行自律管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经审核同意科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 中国证监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审核意见等相关文件后,在5个交易日内对科创公司注册申请作出同意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科创公司根据要求补充、修改申请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等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的时间不计算在本款规定的时限内。

第四条 科创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按照《重组办法》第十二条予以认定,但其中营业收入指标执行下列标准: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科创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 科创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的,拟置入资产的具体条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 第六条 科创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第七条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科创公司为创新试点红筹企业,或者科创公司拟购买资产涉及创新试点红筹企业的,在计算重大资产重组认定标准等监管指标时,应当采用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或调整的财务数据。 科创公司中的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可以按照境外注册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重组报告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以及重组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估值报告。 第八条 上海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符合科创公司特点的并购重组具体实施标准和规则,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九条 科创公司发行优先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定向权证、存托凭证购买资产或与其他

企业员工持股方案

企业员工持股会管理办法 本办法根据公司经营层与员工持股方案、公司员工持股会章程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而制定。 第一章会员资格 第一条所有购股员工均为员工持股会的会员。公司工会下设员工持股会(以下简称员工持股会)管理的员工股权,只限于以下人员购买和持有: 在公司工作满半年,并在劳动工资名册上列名的正式员工;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公司派往境内外子公司、合资公司、联营企业、公司代表处、办事处工作、劳动关系仍在本公司的外派人员;第二条下列人员不得购买和持有员工持股会(工会)的股权:公司以外的法人股东单位的员工; 公司非全资企业及联营单位的员工; 公司雇用的临时工; 脱离公司人员(指调离、自动离职、被辞退或解聘、被开除或死亡等情形者);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和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股金来源 第三条员工股权的资金来源:

1、会员以现金方式认购; 2、员工持股会以工会名义专项贷款资金; 3、会员向公司合法借贷。 第三章认购办法 第四条根据公司章程,工会出资为300万元,占公司总股份的37.5%。 第五条工会股份总额为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在300万股总股本中,基本股占100万股,预留股占200 万股。 第六条注册成立工会的日期确定为员工持股会的基准日。 第七条在基准日之前,凡在公司注册并工作半年以上的所有员工,均有资格参与派股分配;在基准日之后,满半年以上的和职务升迁的员工可按相应的标准派股(职务升迁的员工,依职务级别标准派股),股份来源于预留股。 第八条会员按岗位贡献分为七个类别: 第一个级别董事长、总经理级 第二个级别副总经理级 第三个级别部门经理、核心技术骨干级 第四个级别部门副经理级 第五个级别普通员工级 第九条员工如果放弃现金认购权,视同放弃其全部应得股权。放弃认购的股权不得私自转让,由员工持股会统一掌握安排。

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仅供参考)介绍

LLL 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 .

目录 一、公司现状分析 二、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的选择——员工持股计划 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政策法规及案例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方案 (一)员工持股资格 (二)员工持股总额和来源 (三)员工持股额度确定 (四)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五)持股法律主体 (六)持股的认购程序 (七)预留股份及备用金 (八)股权分红 (九)员工持股的管理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配套制度 一、公司现状分析

LLL公司经过多年发展,资产和业绩得到较大增长,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然而,随着国内民爆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面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当前,公司的发展至少受到以下两方面问题的制约:(一)公司面临人才流失的威胁。 公司经过十年的发展,培育和积累了一批行业内资深的专业人才,是公司发展不可或缺的人力资本。然而,公司搬迁至重庆后,经常面临人才流失的威胁:重庆市乃至广东沿海一带的同行企业为自身发展需要,高薪猎取专业人才,公司成为重点目标,以公司现有薪酬待遇和激励手段,很难保证人才不被挖走、流失。尽管公司领导为留住人才耗费了不少心力,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制度保证,公司依然面临人才流失的威胁,影响了公司的稳定发展。 (三)公司缺乏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快速扩张战略受到制约。 尽管公司在法律形式上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还是存在国有企业普遍的激励机制不活的问题。尤其是近来,国内同行业的很多企业都进行了改制,企业职工身份转变为公司股东和员工双重身份,极大增强了员工的积极性和企业活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由原来的被动型变为主动型,效益提升明显。与之相比,公司在激励机制、人力资源开发上已显落后,甚至在市场竞争中已然受到这几家改制企业的冲击。此外,为实现公司未来经营目标,公司必须开展资本运营,在行业内进行大规模的收购,扩张资产,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而公司现有激励机制明显落后于部分目标企业,在收购后很难留住目标企业核心人才,从而使收购效果大打折扣,进而影响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在当前国有企业深化产权改革、倡导建立多元化股权结构的形势下,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激励机制已难以适应未来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面对那些已彻底改制、充满活力的同行企业的竞争,公司必须尽快探索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 二、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的选择——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方案

谈现在企业员工持股计划 什么是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是一种由员工持有本企业股权或股票的股份制形式。5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路易斯·凯尔索认为,生产要素只有资本与劳动两种。现代市场经济和科技进步使资本投入对产出的贡献越来越大,少数拥有资本的人却能获得大量财富,这势必造成资本的急剧集中和贫富差别的迅速扩大而导致严重的分配不公,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生产力发展的隐患。凯尔索为此提议,建立一种使产权分散化,让员工都能获取生产性资源,实现劳动收入和资本收人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的制度。员工持股计划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一种方案。 近40年来,美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获得了巨大成功。到1998年,全美实施员工持股的企业有14000多家,包括90%以上的上市公司和排名世界500强的大企业,有3000多万员工持股,资产总值超过4000亿美元。据美国的一项专题调查证明,实行员工持股的企业与未实行员工持股的同类企业相比,劳动生产率高出30%左右,利润大约高出50%,员工收入高出25-60%。目前,员工持股已经成为一种国际趋势。90年代末,英国约有1750家公司、200万员工参加了政府批准的员工持股计划。法国工业部门企业员工持股率超过50%;金融业中有的企业已达90%以上。德国把实施员工持股作为吸引员工参与管理,保留人才,促进企业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日本绝大多数的上市公司实行了员工持股。就是在新加坡、泰国、西班牙、等发展中国家,员工持股也十分流行。 员工持股计划的种类 综观员工持股计划的种类,形式多样,内容繁杂,各具特色。按照员工持股的目的,主要可分为福利型、风险型和集资型。 --福利型的员工持股。有多种形式,目的是为企业员工谋取福利,吸引和保留人才,增加企业的凝聚力。是将员工的贡献与拥有的股份相挂钩,逐步增加员工股票积累;并把员工持股与退休计划结合起来,为员工的未来积累多种收入来源。而诸如将实行员工持股与社会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2012-08-05 16:43:34 来源: 证监会网站有0人参与 (1) 附件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引导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将应付员工工资、奖金等现金薪酬的一部分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照本办法对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加入、风险合理分散的原则。 第四条员工持股计划应公平、公正,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时兼顾股东、员工、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第五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员工,包括管理层人员。 第八条每年度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最近12个月公司应付员工的工资、奖金等现金薪酬,且数额不得高于其现金薪酬总额的30%。 员工用于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得高于其家庭金融资产的1/3。

员工持股计划制度深度解析

员工持股计划制度深度解析 股票自去年6月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后,主板上市公司频推员工持股计划,这股热潮也开始蔓延到新三板,中磁视讯、易销科技都推行了员工持股计划,最新的案例是凌志软件发布的首期3倍杠杆员工持股计划,这也是新三板中tmt公司的首例员工持股计划. 本文主要就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情况予以分析,并对实施过程中个别问题予以思考. 一、实施要素 根据《指导意见》,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二、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1、案例统计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3月27日,共有102家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各上市公司实施情况,分类统计如下: 2、实施特点 (1)资金来源方面,以自筹资金居多.多种方式并存,指通过自筹资金和股东低息/无息借款(如科力远、安利股份等)、自筹资金和

业绩奖励基金(如星宇股份、科达洁能等),其中以自筹资金和股东低息/无息借款居多. (2)股票来源方面,以二级市场购买居多.多种方式并存,主要指二级市场购买和股东赠与(如三六五网)或者草案出具时暂未确定 采取何种方式(如龙净环保、科达洁能等). (3)上市公司性质方面,以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居多. 3、实施方式比较和选择 由于上市公司通过回购本公司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流程较为复杂、持续时间较长,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暂无采取此方式的情形.目前,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要采取二级市场购买、非公开发行和 控股股东赠与等三种方式.上述三种方式综合比较如下: 通过上表比较,上市公司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可作出以下选择: (1)如不希望稀释控股股东控股权,可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同时可通过向控股股东借款或者上市公司支取一定的业绩奖励基金 来缓解员工资金负担较大问题.此外,可通过资管计划设置优先级和 劣后级,放大收益. (2)如需募集资金,可以选择非公开发行方式进行;同时可通过向控股股东借款或者上市公司支取一定的业绩奖励基金来缓解员工 资金负担较大问题.此外,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进行员工持股计划募 集资金可作为一种现金支付方式,用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运作.如为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选择非公开发行方式. (3)如无需募集资金且员工无需承担任何资金,在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较高情况下,可选择控股股东赠送方式;同时可设置一定的员工持股计划达成条件. 三、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几个问题的思考

第七章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并上市-上市公司公开增发的特别规定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2015证券发行与承销 第七章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并上市 知识点:上市公司公开增发的特别规定 ● 定义: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除符合上述一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 详细描述: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1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 1个交易日的均价。 例题: 1.除金融类企业外,公开增发不得出现最近1期末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 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投资情况。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所要考核的知识点是公开增发的特别规定。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除符合一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1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

交易日的均价。 所以,本题说法正确。 2.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符合()。 A.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 B.除金融企业之外,最近1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C.发行价格不高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 D.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 正确答案:A,B,D 解析:本题所要考核的知识点是公开增发的特别规定。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除符合上述一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1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3)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 所以,本题答案为ABD。 3.增发的保荐机构须在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前()17:00时前,向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 A.两个交易日 B.一个交易日 C.两个工作日 D.一个工作日 正确答案:A 解析: 4.上市公司实行公开增发的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个交易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方案(版)

员工持股案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部员工持股制度是指由企业部员工认购本企业的股份,委托员工持股委员会作为托管运作机构,参与按股份享 受红利分配的新型股权形式。 第二条推行部员工持股制度,目的在于通过员工持股,使员工同企业形成财产关系,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员 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对企业资产的关切度;调动员工关 心企业长远发展的积极性,提高员工对企业经营管理的 参与度;加强员工对企业运营的监督,从而形成一种新 的资本运作机制。同时,推行部员工持股制度,还有利 于充分体现员工在企业利润形成过程中的能动性与创造 性,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企业分配制度。 第三条本案采取预留股份设计,用于供新增员工购买和奖励公司有突出贡献的员工,以保证部员工持股制度的连续性, 充分发挥部员工持股制度的激励作用。 第二章员工持股总额和来源

第四条本公司在实施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的股权设置中,初期设计25%的股份作为部员工持股股份总额。另外24%作 为预留股份,用于奖励公司优秀员工、供符合持股资格 的公司新增员工认购以及原持股员工增加持股额的认 购。员工持股股份按照公司实行员工持股时的净资产价 值计算,在公司实行员工持股时,请第三审计公司对公 司资产进行清查并进行公示。 第五条员工持股的认购及公司回购依照公司每股账面净资产值进行计算。 第三章持股资金的来源 第六条首批持股员工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出资认购公司股份,所需资金的来源,依照个人自愿出资和多渠道集资相结合 的原则,对认购股份的员工,采取以下形式: 1、员工个人最低出资额度占出资总额的20%以上; 2、剩余的80%由公司划出专项资金,借给员工,利率 按同期贷款较低利率计算,借款本息在每年分红或工 资中直接扣回。 第七条公司每年提取上年度5%左右可分配利润作为奖励红股资金。

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 .

目录 一、公司现状分析 二、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的选择——员工持股计划 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政策法规及案例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方案 (一)员工持股资格 (二)员工持股总额和来源 (三)员工持股额度确定 (四)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五)持股法律主体 (六)持股的认购程序 (七)预留股份及备用金 (八)股权分红 (九)员工持股的管理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配套制度

一、公司现状分析 LLL公司经过多年发展,资产和业绩得到较大增长,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然而,随着国内民爆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面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当前,公司的发展至少受到以下两方面问题的制约:(一)公司面临人才流失的威胁。 公司经过十年的发展,培育和积累了一批行业内资深的专业人才,是公司发展不可或缺的人力资本。然而,公司搬迁至重庆后,经常面临人才流失的威胁:重庆市乃至广东沿海一带的同行企业为自身发展需要,高薪猎取专业人才,公司成为重点目标,以公司现有薪酬待遇和激励手段,很难保证人才不被挖走、流失。尽管公司领导为留住人才耗费了不少心力,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制度保证,公司依然面临人才流失的威胁,影响了公司的稳定发展。 (三)公司缺乏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快速扩张战略受到制约。 尽管公司在法律形式上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还是存在国有企业普遍的激励机制不活的问题。尤其是近来,国内同行业的很多企业都进行了改制,企业职工身份转变为公司股东和员工双重身份,极大增强了员工的积极性和企业活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由原来的被动型变为主动型,效益提升明显。与之相比,公司在激励机制、人力资源开发上已显落后,甚至在市场竞争中已然受到这几家改制企业的冲击。此外,为实现公司未来经营目标,公司必须开展资本运营,在行业内进行大规模的收购,扩张资产,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而公司现有激励机制明显落后于部分目标企业,在收购后很难留住目标企业核心人才,从而使收购效果大打折扣,进而影响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在当前国有企业深化产权改革、倡导建立多元化股权结构的形势下,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激励机制已难以适应未来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面对那些已彻底改制、充满活力的同行企业的竞争,公司必须尽快探索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二零一七年六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并由董事会通过。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每1计划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4250万份,资金总额不超过4250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对象为金花股份全体员工中符合本草案规定条件、经董事会确定的金花股份员工,总人数不超过8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款项来源于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等其他合法方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获得本公司回购的一定数量的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4250万元,认购股份不超过4,516,472股。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金花股份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获得的本公司回购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金花股份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及获得本公司回购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投资的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全部资产变为现金类资产并提前终止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金花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9.41元/股,该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全额认购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规模上限为4250万元,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1号定向资产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深圳市xx有限责任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 一、引言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股东的利益在于企业利润最大化,而经营者并不参与利润分配,从而产生了股东利益与经营者利益不一致的矛盾,经营者心理不平衡,出现了所谓的“59岁”现象。如何寻找结合点?给予经营者一定的“所有权”(员工持股)以及由此所带来的利润分配权,将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而且人类社会已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以人为本,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归根到底是对人才的争夺,留住了人才就是留住了财富。因此如何设立激励机制,调动企业员工,尤其是管理层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就成了企业生存发展过程中必须首先要解决的问题。通过设计员工持股计划,为企业的发展注入经济与民主两种力量,使员工带上“金手拷”,不想也不能轻易地离开企业。 综上所述,员工持股计划是一种充分发挥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有效激励手段。实践证明,实现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的生产效率、盈利水平等指标均比没有员工持股计划的同类公司高,以美国为例,前者比后者的生产效率高出三分之一,平均利润率高50%,平均工资高25—60%。 二、背景介绍 深圳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是由深房集团发起成立的,以经营信息产业高新技术项目投融资业务为主的公司,公司的性质决定了人才因素尤为重要。公司的设立,不仅将以现代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机制和全新的管理体制对深圳xx进行高效运作,更重要的是,以xx有限公司为载体的企业运行机制的改革,将成为深房集团体制、结构优化的范例,为深房集团未来整体结构改革的深化积累经验。 为充分体现管理层经理人员的特殊人力资本价值,调动公司管理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其工作效率,使高级管理人员利益和企业利益更加一致化,追求高效率的企业治理结构,xx公司决定设立实施一个合法、合理,并行之有效的高级管理人员持股计划管理层持股计划,以资产为纽带,把管理层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捆绑在一起,尊重人才的资本价值,充分调动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形成高效率的企业治理结构。管理层员工持股的宗旨是使员工成为公司真正意义的主人,做到以人为本,员工至上。 为了规范运作公司的员工持股,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特点及长期发展,

职工持股会管理办法(试行)

职工持股会管理办法(试行) 沪工总基[1998]5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规范职工持股会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职工持股会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含义) 职工持股会是指公司工会下属从事内部职工持股管理,代表持有内部职工股的职工行使股东权利并以公司工会社团法人名义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设立职工持股会旨在建立职工同公司的产权纽带关系,使职工的劳动者和所有者身份有机结合,提高职工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关切度和参与度,增强公司凝聚力;同时促进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实现公司资产重组,塑造多元投资主体,增强资产经营活力。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上海所属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权利义务) 职工持股会按所占有公司的股份额代表全体会员行使股东权利,职工持股会会员按所投入职工持股会餐的资金额享有出资者的资产受益和通过职工持股会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等权利。 职工持股会会员以其所持股份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职工持股会章程) 职工持股会会员大会应当按照本管理办法制定并通过章程,职工持股会章程对全体成员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组织和管理) 工会是职工持股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工会在组织筹建职工持股会的同时应当参与原公司(企业)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和协商确定职工持股会所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第七条(原则)

设立职工持股会必须坚持职工自愿出资的原则,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职工出资组建职工持股会。 职工持股会资金来源必须坚持多元化原则,不宜采用单纯由职工出资组建职工持股会。 职工持股会所筹集的资金仅限于购买本公司股份,未经批准不得用于本公司以外的投资。 职工持股会会员仅限于本公司在册职工。 职工持股会内部不实行自然人控股。 第八条(设立和管理费用) 设立和管理职工持股会日常事务所必要的人员编制、费用和场地应当由公司负责提供〈具体事项应由公司章程规定)。理事会的活动费用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并接受会员的审议监督。 第二章设立 第九条(条件) 公司(企业)设立职工持股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 〈二〉、有符合要求的职工持股会资金来源; 〈三〉、有一定的职工人数。 第十条(会员资格) 职工持股会会员应当是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在册职工。 第十一条(会员人数) 职工持股会的会员总数一般不少于50人,不低于公司在册职工总数的80%。 第十二条(职工持股会股份来源) 职工持股会认购公司股份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一〉公司(企业)在股权设计时,设定公司总股本的一定比例为职工持股会认购; 〈二〉公司增配股时认购新股和股东配股余额; 〈三〉公司其他股东协议转让的部分或全部股份; 〈四〉其他合法途径形成的股份。 第十三条(职工持股会资金来源) 职工持股会资金来源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组成: 〈一〉职工出资;

员工持股计划完整解决方案

原创:小虾风投小虾2016-11-17 创业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为了留住核心员工,减少企业人才流失,除了工资、福利等短期、直接性奖励之外,最直接有效的就是采用“股权激励”的方式绑定企业与激励对象的长期共同利益。 一、常见员工持股方式 在当今企业经济活动中,员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通过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股、通过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三种。

三种方式各有利弊,下面主要从税收和安排的灵活性等因素综合比较三种持股方式的优缺点,最后做出最优的选择。 二、三种员工持股方式税负方面的对比 1、员工直接持股方式的税收 限售股解禁转让员工直接持股时,限售股转让所得税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分红如长期持股,上市后限售期内分红个人所得税率10%,解禁后个人所得税率5%。2、通过公司持股方式的税收

限售股解禁转让公司转让限售股时,公司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向自然人股东分红时,自然人股东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在不考虑税收优惠和税收筹划的前提下,税率为1-(1-25%)(1-20%)=40%。 注:营改增后,转让限售股属于转让有价证券,应当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按6%的增值税率征税,并对限售股的买入价进行了规定,对于原始股、限售股的买入价主要以IPO的发行价为准。 分红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分红时,自然人股东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实践中,公司可以通过一些成本费用降低应纳税所得额,降低实际税负。但限售股转让金额一般较大,大幅降低限售股转让的实际税负难度较大。 3、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方式的税收 现在很多公司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详细介绍可以参照(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的洪荒之力)。 限售股解禁转让合伙企业不是法人,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人如果是自然人,按照 5%~35%的超额累进税率或20%的优惠税率 (根据不同地区政策而定) 缴纳所得税;合伙人中有企业主体的,该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目前,上海、天津、深圳、北京、青岛高新区等地对股权投资类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统一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未来面临税收政策调整的风险。 分红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时,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20%三、三种持股方式优缺点综合分析 如果仅从综合税负来看,毫无疑问员工直接持股是最好的方式,但实践中必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才能得出最优方案,接下来是对三种持股方式的综合分析。 1、员工直接持股 优点税负最低:限售股转让税率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 20%*(1-15%),即17%。如长期持股,限售期内分红所得税率为10%、解禁后分红所得税率为5%,是三种方式中最低的。 缺点对员工长期持股约束不足,目前国内普遍存在公司上市后,直接持股的员工股东一待限售股解禁即抛售的情况,一些高管甚至为了规避一年内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年初所持股份25%的约束,在公司上市后不久即辞职,辞职半年后出售全部股份套现。这违背了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将公司与员工的长远利益捆绑在一起、留住人才的初衷。 2、员工通过公司间接持股 优点相对于员工个人持股,更容易将员工与企业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在上市之前还可规避因员工流动对公司层面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并且相对于合伙企业,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更健全,未来政策风险较小。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特别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2004年5月20日)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强化对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制定本特别规定。 第二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适用本特别规定。 本特别规定未作规定的,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条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向本所申请上市时,其公司章程除应当包含《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内容外,还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并在《上市公告书》中予以披露:(一)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二)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 第四条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应当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监督、核查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 1 -

第五条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股票根据《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被认定为异常波动的,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停牌,直至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作出相关公告的当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 第六条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新增披露以下内容: (一)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 (二)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情况。 第七条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应当在每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投资项目等各方面的情况,并将说明会的文字资料放置于公司网站供投资者查看。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说明会可以采取网上直播和网上互动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公司应当在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包括对实际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入时间和完工程度进行专项审核,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专项审核的情况。 第九条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违反本特别规定的,本所按《上市规则》相关条款予以处分。 - 2 -

公司管理制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作者提示:本制度适合上市公司、大型集团企业、中小公司,使用时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改。非上市公司,删除与上市要求相关条款内容即可。制度内所涉及金额和比例,根据公司自身需求修改即可。 XXXXXX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简称“《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XXXXXX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XXXXXX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 1、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本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3、监事会负责对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情形发表意见。 4、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本计划及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等。 5、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6、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7、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进行投票,批准员

某公司员工持股股权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持股 股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东莞市天讯科技电脑有限公司(下简称东莞天讯电脑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天讯科技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并由员工持股理事会负责实施。 第二条由于注册的两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与东莞天讯电脑公司的股权一一对应,因此本办法所涉及的股权实质上为东莞天讯公司增资扩股后的股份,总额为1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第二章股份认购和退股 第三条凡天讯科技公司员工,遵守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章制度,经理事会批准后,均可限额认购天讯科技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东莞天讯电脑公司的股份。 第四条员工应向理事会提交认购申请,经理事会审查确定符合相关条件后批准其申请。 第五条认购股份员工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加入天讯科技公司工作已满一年(理事会认定对公司发展至关重要的除外); (二)遵守公司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 (三)经理事会批准认定。 (四)切实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六条认购股份程序如下: (一)员工应首先向理事会提出申请,并由本人填写认购申请表,统一报理事会批准,并按其确定的额度认购股份; (二)理事会批准后向申请人发出认购缴款通知,申请人须在规定限期内办理缴款手续,并签定认购股权协议书; (三)理事会收到款项后即向申请人出具凭证,签发持股凭证,并将员工姓名、持股数量、出资额等内容记载于于持股名册等文件内。 员工因升职、奖励等原因经理事会认定可以增持股份者,适用该认购程序。 第七条员工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所持股份全部由理事会委托代表人回购: (一)被公司辞退、除名; (二)违反法律,被判定任何刑事责任的; (三)违反公司、理事会的章程规定或有其它有损公司、理事会利益的行为,并造成损失的;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引导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将应付员工工资、奖金等现金薪酬的一部分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照本办法对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加入、风险合理分散的原则。 第四条员工持股计划应公平、公正,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时兼顾股东、员工、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第五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员工,包括管理层人员。 第八条每年度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最近12个月公司应付员工的工资、奖金等现金薪酬,且数额不得高于其现金薪酬总额的30%。 员工用于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得高于其家庭金融资产的1/3。 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如实向公司说明其家庭金融资产情况,公司应当向员工充分揭示风险并根据员工资产情况核定其应获股份权益的具体数额上限。 第九条员工持股计划长期持续有效,在其存续期间可以约定按照年、季、月的时间间隔定期实施,也可以不定期实施。 每次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其所购股票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36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本次股票购买完成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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