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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施工装修管理规定

商铺施工装修管理规定
商铺施工装修管理规定

商铺施工装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和提升辽源市益帮建筑材料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价值和形象,为了维护全体市场内商铺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与商铺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商铺买卖合同约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为辽源市益帮建筑材料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文件,任何人非经批准不得外借、复印和拷贝。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装修是指商铺承租人或买受人为了改善自己的商务经营环境,自行委托、雇佣他人对商铺进行装饰装修的行为。

第四条凡在辽源市益帮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建材家居市场内进行装修的商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装修申请程序

第五条商铺承租人或买受人在进行商铺装修前须明确指派代表负责与本公司运营部沟通协商各项事宜,办理相关装修方案的报批手续,并负责施工现场及施工工人的管理与安全防护。

第六条凡进行装修的商铺、承租人或买受人应到我公司运营部申报登记,填写《商铺装修申请表》。

第七条办理装修申请时应向我公司运营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商铺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复印件一份;

(二)出具申请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三)出具装修人员负责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四)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复印件一份;

(五)涉及到消防安全的,应出具消防部门消防审批意见书;

第八条装修审批:

(一)公司运营部收到装修申请和提交的资料后,应在三日内审核完毕,给予批复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有必要,可延长审核时间,但要书面向申请人做出说明。

(二)送审材料必须包括所有待审材料,运营部不承担因送审资料不完整而造成的延误的后果。

(三)如果商铺装修方案或设计图纸变更,商铺应将变更项目再次呈报运营部审核。

(四)运营部不负责商铺装修方案的功能设计、工作质量,仅对违反国家规定或本装修规定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第九条只有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实施装修:

(一)所有装修有关材料经运营部审核合格,同意装修。

(二)有关费用已经缴纳完毕。

(三)装修工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无抵触。

第三章装修材料及人员

第十条装修材料、设备不得占用市场公用场地,合理规划、安排。

第十一条商铺装修应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及办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商铺的装修应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在规定装修时间以外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应向其他商铺正常营业及员工休息的装修行为。公司运营部有权制止产生噪音、震荡、强烈气味或滋扰其他商铺的装修工程。

第十三条装修人员从事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施工人员不得在装修房屋内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不得擅自进行焊接作业,以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商铺的安全。如动明火须经运营部同意。商铺负责人应对装修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第十四条装修期间,应注意市场内环境整洁和卫生。

第十五条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家具市场不得衣冠不整、大声喧哗和随地吐痰等影响市场形象的行为。

第十六条严禁高空抛物,装修垃圾必须妥善保管,随时清理,不得随处堆方、扔弃。商铺自行负责垃圾清运活动及费用。

第十七条应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充足的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第四章装修管理细则

第十八条装修时间:周一至周五,双休日及国家假日,11:30—14:00,19:00—次日8:30不得进行有噪音或不良气味的装修施工,其他时间均可正常施工。

第十九条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公司允许擅自变动商铺主体结构,承重结构的。

(二)私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

(三)随意拆改供热管道、供电、供水设施的。

(四)其他影响商铺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条改动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做闭水实验。

第二十一条商铺施工材料、垃圾拉运应注意市场内公共设施设备,避免损坏,如有损坏的应予赔偿并重新安装,不得在公共道路,区域随意堆放材料工具等,不得搅拌黄沙,石子、水泥等。

第二十二条不得阻碍运营部工作人员检查、维修通过商铺室内的共用设施设备。

第二十三条室内电源开关箱不得擅自移位,不得擅自改变商铺进户总线,所有电线铺设必须采用防火护套管,不得直埋。各电器回路所负担的电器总量不得超过此回路的限定容量。

第二十四条商铺自行对商铺门窗等配置进行保护,以免损坏。

第二十五条商铺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自行在公共区域放置灯箱、广告牌、摊位。

第二十六条装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的废弃物应当合理安排对方清运。严禁将施工剩余胶水、油漆等液体随处粘贴、倾倒、扔弃,不得倒入下水道中。

第二十七条因为装修导致商铺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物品毁损等,商铺负责修复和承担损失。

第二十八条商铺如果需要增大供电容量,应向运营部书面申请,经运营部审核同意后,自行到电力部门办理扩容手续。

第二十九条不得堵塞、切割、更换任何公共设施,如下水道、喉管、暗渠等。装修时应该将所有排水管及地漏暂时封闭,以免垃圾堵塞。

第三十条商铺安装空调室外机,必须提前通知运营部,并在运营部人员在场情况下按指定位置安装。

第三十一条施工结束后须报运营部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验收。

第三十二条公司建议商铺在装修期间对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对商铺财产进行财产保险。

第五章违章处罚

第三十三条运营部有权按照本规定对商铺装修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制止违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规定的行为,商铺和装修人员应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公司报请政府有关部门处理。造成损害的由商铺自行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商铺装修的行为影响了商铺所在整栋楼的结构或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妨碍了其他商铺的运营活动,该商铺应按运营部的整改通知要求,完成整改和复原,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与责任。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辽源市益帮建筑材料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年月日

商铺装修管理规定

商铺装修管理规

定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商铺装修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XX 小区商铺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防止装修违章行为出现,保障房屋主体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及房屋外观的美观统一,树立XX 小区商铺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房屋主体 1、房屋装修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房屋的主体结构、外貌及公共设施; 2、严禁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 3、禁止擅自拆移房屋的任何梁、柱、承重墙、外墙(包括墙体、门窗、空调孔洞)及设有暗敷专业管线的内隔墙(有插座、开关、控制器件的墙面必有管线)。不得在承重结构上切割、开孔、凿槽,不得在楼板面上开槽和增设任何砌体内隔墙等; 4、在进行钻空调孔、排烟/风孔作业时须先向物业公司书面申请,经物业公司同意后按指定的位置钻孔,安装排烟系统,否则,物业公司有权责令拆除、整改,且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均由商户承担;

5、允许对房屋地面、内墙面、顶棚进行表面装修。卫生间地面必须做防水,避免造成漏水; 6、装修施工不得改变房屋的外观,如改变窗户玻璃及窗框颜色、加装防盗网、改变外墙颜色、更换门窗,商铺门前修建任何构筑物、门头及标识,必须事先向城管执法部门备案,并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公司和城管执法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1、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物业公司审批的方案进行,如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更改方案,必须到物业公司办理施工方案变更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2、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50天,较大工程为90天,最长不超过120天,如确需延期,需到物业公司办理延期手续; 3、装修施工单位一切装修作业仅限在本户内进行,不得占用门前广场、马路等公共场地或其他空置商铺进行装修作业和堆放装修材料。装饰材料搬运完毕,务必做到房屋门前卫生清理干净; 4、装修施工产生的垃圾如水泥砂浆、废胶水、油漆、涂料等严禁倒入排水(污)管道、下水道,所有装修垃圾严格按物业公司指定地点统一堆放,不得扔进垃圾桶; 5、在卫生间装修完毕后必须做48小时做闭水试验。吊顶部位应采用便于拆卸的材质,方便日后的检查与维修,不得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水表、配电箱等设施未经申请禁止私自改动; 6、装修施工不得损坏小区内外公共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必须恢复原样,造成损失的必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7、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装修房屋的装表容量,不得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须与物业公司协商,在物业公司的监督下,由管理人员指定位置接临时电源线;

商铺装修管理办法

商铺装修管理办法 为保证东湖楚天府商铺店面的统一观瞻,营造优雅、休闲的经营购物环境,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延长物业的使用年限,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东湖楚天府商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装修申请程序 (一)凡进行装修的业主、使用人或承租人应到服务中心申报登记,填报《装修申请表》。 (二)办理装修申请时请向服务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办理装修申请时应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1、商铺租凭合同; 2、出具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出具装修人员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1 份; 4、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房屋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5、各项装修内容的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 (1)功能平面图; (2)电气系统图(注明使用功率); (3)电气结线图; (4)天花平面布置图(空调、灯具、消防、烟感、喷淋、广播); (5)室内外立面图;

(6)使用材料表; (7)施工进度表; (8)施工资质证(含电气、空调安装资质证)。 6、涉及到消防安全的应出具消防部门消防审批意见书; (三)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开工装修: 1、持有服务中心签发的装修许可证。 2、有关费用已经缴付。 3、工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抵触。 4、涉及到消防安全的应完成消防部门消防审批并意见书 (四)服务中心不负责对业主(使用人)装修方案的功能设计、工作 质量的审核,仅对违反国家规定或本装修办法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二、装修管理细则 (一)装修施工时间:平日为8:30—20:00,节假日为9:00—19:00。请业主(使用人)或装修单位遵守施工作业时限,中午12:00—13:30 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装修活动。 (二)业主(使用人)的装修设计在得到服务中心批准的同时,必须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如装修方案变更,业主(使用人)应将变更项目再次报送服务中心备案。 (三)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四)装修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本办法的规定;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

大型商场装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大型商场装饰施工组织设计 一、工程概况 xx广场——**大厦地处xx金碧路B03地块,总建筑面积约32422.36㎡,分为商场、住宅和地下车库。其中一至四层为商场,一至三层世界风情广场建筑面积为14000㎡。 金碧辉煌世界风情广场装修工程部分包括:GRC石柱、吊顶、木制作(门头、门楣、灯箱)、电路排放、照明电器安装、地面地砖、油漆(仿真石漆、聚脂漆、乳胶漆) 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本施工组织设计是以联帮装饰设计工程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和《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为编制依据,结合本装修工程的特点编制的。 三、施工准备工作 (一)施工采用的规范、标准 规范、标准《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1838—93 (二)施工组织机构及管理投入 该施工队伍由项目部指挥部统筹,下设项目经理、施工管理人员。(见金碧辉煌装修项目部施工管理员名单及组织图) (三)主要商铺装修工程量 二层工程量总面积约为5000㎡,商铺数量为191间;三层总面积约为4500㎡,商铺数量为207间。具体数量以概算书为准。 (四)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首先由设计工程师组织项目部技术人员和预算人员进行图纸内审,并提出书面疑问,在参加由项目部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然后,由项目部负责收集、整理、打印图纸会审纪要,其内容应保证齐全、有效,经设计部门、现场指挥部、装修项目部签字(盖章)生效后,及时送发相关部门,并保存其原件。 施工技术交底按照现场管理规定逐级交底。 (五)现场勘测 装修现场地面水平测量时,发现后浇带的F—C轴至J—2轴之间的水平高差为60㎜。因风管已经安装,风管经过走道最低的地方2174#商铺附近实际距地面结构层为3220㎜,地面装修后距风管高为3140㎜,按施工图商铺立面从地到顶的高度为3100㎜,筒灯及格栅灯的安装间距只剩40㎜,筒灯和格栅灯的厚度为95㎜,无法安装筒灯及格栅灯,因此原设计已无法满足现有状况。经与设计协商,如视沉降稳定,按现状不调整风管高度而进行装修,则二、三层商铺的整体高度应作适当调整。调整结果为柱子总体高度下降60㎜,灯箱压缩为60㎜,门楣高度不变。 发现局部柱子尺寸偏大,按图纸无法施工。则根据现场情况,现场调整。 (六)各专业之间的配合关系 各专业之间的施工配合在满足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的前提下;各专业之间在不影响各施工工序的情况下进行交叉施工。如下: 四、现场管理措施 1.1标准化工作 现场施工质量不仅应由直接参与施工的人员按照质量标准来保证做到施工操作标准化,施工管理标准化,而且必须使现场所有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和工作都要实现标准化。按质量保证模式和本工程质量保证计划要求做到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 1.2表格化管理 在现场管理工作中,工程项目部与材料部、施工队、指挥部及监理之间应实行表格化的管理。施工过程当中各个工序之间的表格化管理;材料的表格化管理;分部工程的验收表格化管理。(详见各表格)

商铺装修施工管理规定完整版

商铺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为确保各商户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商场的装修行为,保持商场的正常营运,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办法,请各装修施工队遵照执行。 一、现场管理规定: 1、? 施工前必须按照装修方案中的《装修现场围板效果图》将装修现场隔离。 2、? 所有施工人员需凭《商铺装修出入证》入场,否则商场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或清理出场。 3、? 商场内严禁吸烟、打闹、大声喧哗、睡觉、煮食。施工人员只能在其施工场地工作,不得随意走动。否则将罚款200元。 4、? 对于施工现场原有废弃部件的拆除以及装修材料的大件进出,只能在非营业时间进行,同时注意保护相邻部位设施以及相关商户的所有物品。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进出材料必须登记。 5、? 若需进行锯木版、打冲击钻、刷油漆等易产生大噪音、大灰尘以及有激性气味的工作,请提前作好安排,在非营业时间或到商场后门外进行,否则罚款300元。

6、? 装修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并采用袋装堆放在安全位置。装修结束后有施工队自行清理干净,垃圾乱堆乱放甚至不清理干净者将处于200元罚款。 7、? 装修过程中不得损坏商场任何设施和物品,退场时必须接受防损部门的检查,不得带走商场任何物件。 二、消防管理: 1、施工负责人必须承担施工现场的一切消防责任,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说所用材料需进行适当防火处理。 2、对于稀料、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注意安全,用后妥善处理。 3、商场内禁止一切易产生火花、烟雾以及明火的作业,若确实需要,必须事先向工程及防损部申请,在研究可行的情况下由工程及防损部人员在现场监督时进行,违者重罚500-1000元。 三、商户二次装修作业规范: (一)、基本规范: 1.楼层已有基础照明系统、消防系统、空调系统、广播系统等,商户进 行二次装修,必须避开原有设备设施,如确需移动相关设施,应报珠宝城审批,所产生的费用由专柜承担,严禁擅自拆卸、移动珠宝城原有设施设备; 2.商铺运送、安装柜台、清运垃圾时,要使用手推车,不能在地砖上拖 拉,如划伤破坏地砖,除按破坏地砖面积进行赔偿外另处罚金500元。

商铺装修管理及规定

商铺装修程序及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确保商场公共设施安全、装修档次及品牌形象,规范装修审批、监管、验收的程序及要求,有效控制商场的装修,维护商场的整体形象。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各店铺装修、安装、维修工程。 三、工作原则 1、保障建筑物及人身的安全性; 2、符合公司的品牌定位; 3、维护商户利益,保持商场装修形象; 4、装修效果有良好的通透性; 5、顾客购物的便利性; 6、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 四、职责 1、工程部、物业部负责对装修的审批; 2、物业部、工程部负责对用电方案审核、装修区域公共设施的清点及装修监管; 3、工程部、物业部负责对装修的监管及验收。 五、程序 1、装修申报 1.1、商铺先到招商部领取《装修申请表》并经招商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到物业部办进场装修手续并出示装修押金及服务费收据,商铺提交装修施工图(装修方案、平面图、彩色效果图、天花吊顶布置图、商品陈列图、电力分布图及总用电量计算、剖面图、门头结构图、装修材料等相关技术资料(二楼以上的如使用的单件物品重量超过500kg或大量使用重型物品装修的还需提供物体重量参数),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供装修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名单报物业部审批。 2、装修方案审批 2.1、签订《防火责任书》、《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装修承诺书》及相关装修管理规定,核发装修许可证。

2.2、施工队交纳装修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施工人员身份证、施工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一寸照片两张,施工队交纳《装修出入证》工本费10元/个、押金50元,发放施工许可证及《装修出入证》。 六、交缴装修押金及服务费 1、商户申请装修前交纳装修押金,100平方米内商铺按2000元每户收取装修押金,100平方米以上商铺按20元/㎡收取装修押金,以下收费项目。 (1)施工现场监察及管理、竣工验收。 (2)装修垃圾及废料统一清运费3元/平米(垃圾及废料由商户集中到商场指定地点)。 (3)保安及公共清洁费用及电梯使用费1.5元/平米。 (4)灭火器租赁费每个2元/天 2、商户交缴装修规范保证金后,应妥善保管好收款收据。商户装修结束后物业部、工程部工作人员进行验收,验查合格后,保证金扣除灭火器费用后不计利息退还给商户。 七、装修时间 1、商场开业前,装修时间为全天24小时。商场开业后,装修时间为商场20:30至次日06:00,特殊情况需加班的,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物业部申请。 八、装修物料进、出场规定 1、装修期间,所有商铺及施工人员进出必须佩带物业部所发的《装修出入证》,否则不得进入。 2、商户在搬运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物业部安排的指定路线及程序。商户在搬运货物时,如对商场设施和装修造成损坏,须负责赔偿修补损坏或更换的费用。 3、所有装修物品,包括沙子、水泥等,必须用袋子装好后,运至自己装修铺内,不得卸于商场通道外和场外边。 4、施工单位物料运入商场后,若未能及时搬入自己铺内,须派人员看管好物料,并在当天晚上七点前将物料搬入装修铺内。施工单位如不按照上述规定堆放物料和搞好卫生,所发生任何问题,后果一律由施工单位负责。 5、所有装修材料及工具运出商场,必须填写《物品放行条》,否则不予放行。

商铺装修管理规定

()广场商铺装修申请表 ()广场物业管理处

()广场商铺装修管理规定 为加强广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广场装修管理工作,明确商铺装修的规定,确保广场装修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装修报审程序 1、铺位承租人需要装修时,首先到物业管理处领取装修申请表,再按要求详细填写装修项目、范围、时间、同时提供施工图纸及单位资质证明等。铺位承租人和施工队负责人必须在装修申请表上签名,由物业管理处审批。 2、施工队负责人必须将施工队人员的身份证原件交物业管理处查验,同时向物业管理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在办理施工出入证,交纳工本费后,方可凭出入证进入商场施工。 3、施工方必须如实申报铺内总用电量。凡隐瞒或故意报低用电量,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将依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经济和刑事责任。 4、申请报装时,必须交纳1000-3000元作为装修保证金,(50平米以下收取押金1000元,50平米以上收取押金3000元)待装修完验收合格后,保证金无息退还。 5、装修商铺需缴纳公共区域卫生维护费(50平方以下50元,50-100平方100元,100-300平方200元)。 二、装修管理规定 1、装修工期及时间安排:一般工期为7天-20天,较大工期不得超过30天。施工时间为早上九点至晚上十点,如工期或时间确需延长,须经物业管理处批准。如影响邻铺正常经营的,装修时间应安排在晚上23:00后作业。 2、装修材料:按消防规定要求,商铺内的吊顶和其它装饰材料,不准使用可燃材料。如特殊造型须用少量木质材料,木质材料反面涂防火漆,正面加装防火板,并经物业管理处批准,如未经批准使用木质材料者,一次性罚款1000元,并限期整改。 3、施工用电:1.装修施工过程中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或需电焊,氧焊等明火作业,必须采取相关安全措施并经物业管理处批准后方可施工。2.禁止使用碘钨灯照明。可采用节能灯,日光灯,LED灯具照明(灯具必须吊装并有防护罩)。3.装修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采用国标合格的铜橡胶电缆线。禁止使用花胶线、裸露线等。 4、铺位电器线路安装要求:1.主电箱安装高度为1.2米—1.3米。电箱前不能有任何遮挡。2.电线必须使用国标铜芯绝缘线,铺位内用电线路不低于2.5 mm2的铜芯线。零线用黑色,火线用红色,地线用黄绿双色线。3.所有线路必须穿好阻燃线管。开关、插座、灯具等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并规范接地线。4,在安装检查中发现有不合格的地方必须立即整改,并且每次罚款200元。5,电工须持有效电工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者负责。 5、仓库要求:经物业管理处批准同意在铺位内间隔仓库的,其隔墙、楼板和其它装修材料必须使用不燃材料。库房内必须安装喷淋头和烟感;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照明灯具不准设置移动式,必须使用合格的防爆灯具并安装在通道顶。 6、装修现场要求:禁止吸烟、煮饭、开门装修、穿拖鞋或赤脚装修,一经发现则每次处以200-500元罚款。玻璃门必须贴上干净白纸,违规者处以200元的罚款,并立即整改。装修期间,按照每15 m2面积必须配备一个ABC干粉2KG灭火器,否则不准施工。 7、装修垃圾:由铺主及施工队及时清理,不准堆放在铺内和广场范围内,违者每次罚款200元。 三、其它 1、广场物业管理处(包括管理员、保安、工程人员等)有权对商铺装修进行监督,对有违反管理规定的将终止装修,并根据上述规定予以处罚。 2、装修施工队在施工期间,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装修队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3、装修期间,如遇有《装修管理规定》外的任何问题,以本广场物业管理处意见为准。 4、装修施工完毕后,必须经广场工程部、保安部验收签名,经物业办签署意见后方可开业,否则作停电处理,装修完毕一周内必须到管理处办理押金退还手续,逾期一周扣除押金200元,超过10天扣除押金300元。装修申请表和押金单在退还押金时遗失,每项扣除50元. 验收合格后,不能擅自改动,如要改动,须重新申请。 附:工程队名称: 装修负责人: 铺主签名:()广场物业管理处

商铺施工装修管理规定

商铺施工装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和提升辽源市益帮建筑材料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价值和形象,为了维护全体市场内商铺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与商铺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商铺买卖合同约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为辽源市益帮建筑材料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文件,任何人非经批准不得外借、复印和拷贝。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装修是指商铺承租人或买受人为了改善自己的商务经营环境,自行委托、雇佣他人对商铺进行装饰装修的行为。第四条凡在辽源市益帮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建材家居市场内进行装修的商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装修申请程序 第五条商铺承租人或买受人在进行商铺装修前须明确指派代表负责与本公司运营部沟通协商各项事宜,办理相关装修方案的报批手续,并负责施工现场及施工工人的管理与安全防护。

第六条凡进行装修的商铺、承租人或买受人应到我公司运营部申报登记,填写《商铺装修申请表》。 第七条办理装修申请时应向我公司运营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商铺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复印件一份; (二)出具申请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三)出具装修人员负责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四)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复印件一份; (五)涉及到消防安全的,应出具消防部门消防审批意见书; 第八条装修审批: (一)公司运营部收到装修申请和提交的资料后,应在三日内审核完毕,给予批复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有必要,可延长审核时间,但要书面向申请人做出说明。 (二)送审材料必须包括所有待审材料,运营部不承担因送审资料不完整而造成的延误的后果。 (三)如果商铺装修方案或设计图纸变更,商铺应将变更项目再次呈报运营部审核。 (四)运营部不负责商铺装修方案的功能设计、工作质量,仅对违反国家规定或本装修规定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第九条只有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实施装修: (一)所有装修有关材料经运营部审核合格,同意装修。 (二)有关费用已经缴纳完毕。

商场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商场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商场装修施工管理制度 为严格装修管理,保证此次装修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完成,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安全保卫制度 1.所有人员进场必须出示施工证。装修人员要有装修资质证。 2.装修人员按商场统一规定时间进场,退场。装修人员必须服从商场的统一协调与安排(上午:6:00-----下午18:00)。 3.禁止在商场内抽烟和使用明火,否则一次罚款200元。 4.禁止私拉乱扯、乱插电线、电源,须用正规插头接用电,用电必须经现场的专职电工同意,统一安排。不得用短线头接电,否则一次罚款200元。 5.用电设备工具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工具、电锯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6.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场,空中作业要有保护装置。 7.需电焊和切割东西,必须将场地清理干净,并配备灭火器。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0元。 8.施工人员夜间不得私自进入规定装修以外商场,否则一次罚款300元。 9.顶部安装灯具,必须经锦隆工程部核定用电量,确认具体安装方案后方可施工,由于挖错孔造成的问题由装修方修补。 10.施工期间,因施工方的责任造成责任事故或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施工方负全面负责。造成第三防损失的也由施工方负责。 二、材料管理制度 1.所有材料由施工方组织,所有材料只许进场,不许出场。特殊情况必须由公司监理人员签字认可。 2.装修材料须经公司工程部认定,符合消防规定及商场和监理人员规定的装修标准,做到装修材料、规格等符合要求。 3.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破坏场内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4.施工班组进场时,必须到商管等部门办理相应进场手续,并交纳相应装修约定金,该保证金在施工完毕并经过验收,确认场内设施没有损坏后全部退回。约定金标准见《物业部装修收款规定》

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泰安名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或租户)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 为规范泰安名嘉广场的装修管理,有效地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商铺的整体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此协议。 1. 管理权限和责任范围 1.1 凡在甲方接管的物业区域内装修的行为,都必须按本协议的规定进行装修,服从统一管理。 1.2 乙方须在装修前15日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和有关行政部门的审核文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开始装修。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审核通过的方案开展装修设计,如需变更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中途擅自变更。 1.3 甲方对装修方案的审批,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甲方对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及其性能不负任何责任。乙方清楚的知道并认可,甲方并非专业机构或审批部门,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装修方案的审核及对装修工程的验收是从商场操作流程及商场的形象要求出发,并不免除乙方向有关部门(特别是消防审批)申请确定装修的合法性的责任。 1.4 乙方应对商铺装修完工后的情况负责,即使按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审验乙方所委托的装修施工单位的资格(装修施工单位需要提供公司资质,消防许可证、营业执照、设计资质、施工消防许可证、税务登记等证照复印件),申报的装修设计图纸复印件、

预算及有关手续,对不符合装修管理要求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审批完后,将装修申请表、施工图纸资料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归档保存。 2.2 按照泰安市相关标准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预收并保存乙方、丙方的装修质量保证金;发放《装修许可证》,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通知乙方开始装修。 2.3 要求乙方严格按审批的图纸施工,有权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 2.4 对丙方存在的违规现象,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处理。 2.5 甲方在接到乙方装修申请或竣工验收申请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6 提醒乙方与丙方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签订装修合同和装修质量保修协议。 3.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将商铺招牌、广告位、空调安装等设计方案,按当地政府部门相关规定,送至政府相关部门报批。 3.2 乙方装修商铺除严格遵守本协议之外,必须向甲方申报、填写《装修申请表》,如实填报装修项目、范围,提供装修方案、施工图和施工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经审批后,即可办理入场施工手续。对于工程量较大或容易损坏房屋结构及公共设施的装修工程,由乙方上报消防、国土、建设等政府部门审批。 3.3 乙方在申请的同时须出示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 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如需增加装修范围或延期装修的,须到甲方处重新申报审批,方可施工。 3.5 乙方需在建筑物防火分区内吊顶、隔墙装修的,高层超过50平方米装修面积、低层超过100平方米,装修单位必须将工程的有关防火设计图纸和资料,送当地消防管理部门审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施工。 3.6 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观及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乙方对房屋本体自用部位及设施(如楼地面、内墙面、天棚等)进行装修时,楼地面不得凿到原结构层,只允许凿毛;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如增厚混凝土地坪或增砌地面砖墙等);如需加高地面则只能用轻质材料(如膨胀珍珠岩砖、燃渣、木料等)。不得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刨凿顶棚;装饰材料必须是难燃、不燃的,否则须做防火处理;

商场装修施工管理制度

商场装修施工管理制度 为严格装修管理,保证此次装修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完成,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安全保卫制度 1.所有人员进场必须出示施工证。装修人员要有装修资质证。 2.装修人员按商场统一规定时间进场,退场。装修人员必须服从商场的统一协调与安排。进入商场应带安全帽 3.禁止在商场内抽烟和使用明火,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4.禁止私拉乱扯、乱插电线、电源,须用正途插头接用电,用电必须经现场的专职电工同意,统一安排。不得用短线头接电,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5.用电设备工具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工具、电锯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6.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场,空中作业要有保护装置。 7.需电焊和切割东西,必须将场地算帐明净,并配备灭火器。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0元。 8.施工人员夜间不得私自进入规定装修以外商场,否则一次罚款300元。 9.顶部安装灯具,必须经百货大楼设备科核定用电量,确认详尽安装方案后方可施工,由于挖错孔造成的问题由装修方修补。 10.施工期间,因施工方的责任造成责任事故或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施工方负全面负责。 造成第三防损失的也由施工方负责。 二、材料管理制度 1.所有材料由施工方组织,由公司监理人员按指定品牌验收后进场,所有材料只许进场,不许出场。分外情况必须由公司监理人员签字认可。

2.装修材料须经公司设备科、保卫科认定,符合消防规定及商场和监理人员规定的装修标准,做到装修材料、规格等符合要求。 3.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破坏场内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一、现场管理规定 1、施工前必须按照装修方案中的《装修现场围板效果图》将装修现场隔离。 2、所有施工人员需凭《装修工作牌》入场,并要求衣冠整齐,否则商场管理人员将拒绝其入场或算帐出场。 3、商场内严禁吸烟、打闹、大声喧哗、睡觉、煮食。施工人员只能在其施工场地工作,不得随意走动。否则将罚款200元。 4、对于施工现场原有废弃部件的拆除以及装修材料的大件进出,只能在非营业时间进行,同时注意保护相邻部位设施以及相关商户的所有物品。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进出材料必须登记。 5、若需进行锯木版、打冲击钻、刷油漆等易产生大噪音、大灰尘以及有激性气味的工作,请提前作好安排,在非营业时间或到商场后门外进行。否则罚款300元。 6、装修垃圾必须及时算帐,并采用袋装堆放在安全位置。装修结束后有施工队自行算帐明净。垃圾乱堆乱放甚至不算帐明净者将处于200元罚款。 7、装修过程中不得损坏商场任何设施和物品。退场时必须接受防损部门的检查,不得带走商场任何物件。 二、消防管理 1、施工负责人必须承担施工现场的一切消防责任。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说所用材料需进行合适防火处理。 2、对于天那水、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注意安全,用后妥善处理。

商铺装修管理制度规定

商铺装修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能更好的规范商场对商铺装修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商场及商家的财产安全,保障装修施工的质量和进度顺利进行,特对装修施工做出规定如下: 一、装修材料的规定: 1、根据消防部门的要求电线穿管必须使用金属套管材料。商铺电线、金属套管材料自行购买,但必须出具产品的合格证; 2、制作壁柜、陈列柜、陈列架、灯箱等的板材,严禁使用易燃材料,必须使用阻燃材料的“中纤板、高密度板”等,外贴防火板或铝塑板,材料必须为合格产品。极个别部位使用木质板材等可燃材料(如大芯板),施工中必须刷三遍防火涂料,达到难燃的要求,否则不能使用。防火涂料要使用消防合格产品并提供涂料合格证,防火涂料必须经现场工作人员监督涂抹。如不按要求施工,消防部门和商场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进行整改,本商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影响以及损失由该商家全部承担。 3、灯具:建议使用节能射灯,由各商家购买,但必须为合格产品(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统一由本商场工程人员安装及验收。 4、墙漆:要使用环保合格产品。 5、木地板、地板胶,如需要铺设必须提供产品的防火安全合格证,也可铺设钢化玻璃地板等。 6、门口玻璃橱窗:应使用10-12mm厚钢化玻璃,上下方应固定牢固。 7、商铺隔板材料必须为轻钢龙骨,外加防火埃特板、石膏板。 8、灯箱必须使用防火材料。 二、施工注意事项:

1、多功能陈列架:应固定在商铺的轻钢龙骨支架上。如需在商铺外板上安装,安装前应由本商场工作人员指导下方可钻孔安装。如不按要求施工,损坏部份,由商家负责承担。 2、门头灯箱;宽度为60公分,长度为商铺的长度,厚度在原有基础上不能超过10公分。 3、墙漆:施工中必须使用滚筒,不能使用喷枪进行喷漆。 4、吊灯:必须安装在吊顶的支架上,由本商场工程人员监督安装。 5、区域防护门:不可用专柜或陈列柜遮挡,要保证能随时打开。 6、商铺后墙:可直接打膨胀螺钉固定形象牌、灯箱及陈列架等,但深度不能超过5CM。 7、天面吊顶:可局部装修,禁止使用木质板材等可燃材料,且不能遮挡或改变天面消防喷淋头、烟感、温感、挡烟垂壁玻璃及空调出风口位置。 8、商铺装修不能遮挡及阻碍消火栓、配电箱、电表,影响其正常使用。 9、商铺内的空调排水管:可以遮挡及包装,但不能损坏。 10、挡烟垂壁:施工中应小心注意,不能移动、损坏、拆除。 11、商铺内的壁柜、陈列柜、陈列架高度不能超过商铺原有的隔板高度(270㎝),商铺内的地漏、地槽不能堵塞。 12、商铺装修建筑垃圾必须日产日清,不允许堆放在通道,应用纤维袋装好,由业主自行清理出商场。 13、商铺装修施工时间为商场营业内方可进行。双休日不允许进行带有噪音、异味、灰尘的装修,空压机等噪音较大设备只能在早上9:30-12:00,下午18:00-19:00使用。装修施工期间用布帘遮盖铺门,并注明《装修中》等字样。 14、商铺装修施工期间一律不允许在商铺内锯木,不能在现场制作,只能在现场组装。 15、进场装修商铺必须交纳装修保证金,小商铺交纳保证金2000元,大商铺交纳保证金5000元。

商铺装修管理办法

商铺装修管理办法 为保证蓝庭花园商铺店面的统一观瞻,营造优雅、休闲的经营购物环境,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延长物业的使用年限,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令《浙江省城镇房屋装修管理办法》,并结合蓝庭花园商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装修申请程序 (一)凡进行装修的业主、使用人或承租人应到服务中心申报登记,填报《装修申请表》。 (二)办理装修申请时请向服务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能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及复印件。 2、委托装饰装修单位的,需提供该单位的《建筑企业证书》或《住宅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申请人若非业主本人,需另行提供业主同意装修的书面承诺和业主委托书;若商铺是共有产权的,须提供所有产权人的书面意见)。 4、装修人员施工上岗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照片2张。 5、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6、业主、使用人或承租人与装修施工单位签订的装修协议或合同的复印件。 7、余杭区消防支队消防审批意见书。 8、装修施工图一套,一份设计说明书及效果图。

(三)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开工装修: 1、持有服务中心签发的装修许可证。 2、有关费用已经缴付。 3、工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抵触。 (四)服务中心不负责对业主(使用人)装修方案的功能设计、工作质量的审核,仅对违反国家规定或本装修办法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二、装修管理细则 (一)装修施工时间:平日为8:00—20:00,节假日为9:00—19:00。请业主(使用人)或装修单位遵守施工作业时限,中午12:00—13:30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装修活动。 (二)业主(使用人)的装修设计在得到服务中心批准的同时,必须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如装修方案变更,业主(使用人)应将变更项目再次报送服务中心备案。 (三)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四)装修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本办法的规定;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五)为保证物业使用的安全,确保物业外观的统一和美观,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装修活动中将禁止下列行为,请业主(使用人)予以理解和配合。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

商业广场装修管理规定

装修管理规定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物管公司: 承租户: 装修单位:栋楼号 为加强商铺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服、优良的生活环境,就福永杰鹏广场商业楼商铺装修管理规定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一、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内容: 土木工装饰、室内用电系统布置及空调安装。 二、装修工程施工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承租方须在该时间内装修完毕,过期须办理延期手续。装修申报时装修方须交纳元装修押金。 三、办理装修的条件: 承租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办理装修工牌。提供所装修铺位的平面图、效果图、电路图。 四、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 所有因装修/安装工程而产生的材料、废料和垃圾(包括:沙、石、灰、水泥、泥头、木屑)等散装物品须用袋包装后由承租方自行清理,否则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每平方米50元计交到物管公司,由物管公司统一清运到堆放垃圾地点。 五、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承租方在装修前须带齐相关资料及图纸向物管公司申报装修,所有施工项目必须按照物管公司审批范 围内的内容进行装修,不得虚报、假报装修内容。经检查如发现有虚报假报和超审批施工的,必须停工补办申请审批手续,并在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不予批准的项目必须恢复原样。 2、商铺室内用电总负荷不得超过30KW,如须增容装修人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待供电公司批准同意后 方可(其因增容所产生的费用由装修人承担),施工用电须由承租方自行提供专用配电箱,将所用电源经过配电箱后再接线使用,以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 3、装修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施工现场煮食、留宿和烧制沥青。烧制沥青只能在物管公司指定的露天地 方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人行道、屋顶天台、走廊等公共部位放置或加工装修材料及其它物品。4、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和未经申请批准使用明火作业,并由承租方配置手提式灭火器(2公斤10个或4公 斤5个)。 5、不得侵占公共空间,在外墙、屋顶、天台等共用部位安装任何管、线、空调主机、热水器等设施设备, 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 6、不得切割、凿打天花、地面楼板、柱、共用墙体和改变总电箱位置,卫生间墙身、天花等处有排水管 检查口的位置不得用墙砖或封闭式天花将排水管检查口封闭,必须在天花上做预留检查口。 7、承租方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不得改变商业广场内的设施和设备。 8、物管公司将派人不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施工,并在装修完工后派人对贵单位 进行装修后的竣工验收检查。 9、物管公司只负责对装修后的隐蔽工程进行表面验收检查,由于装修施工技术、质量及装修所用的产品 质量问题导致承租方或其它租户利益造成损失的,物管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商铺装修工程的二年保修期和茶水间、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五年的保修期由承租方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如因未签订合同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自己承担责任。 10、商铺装修竣工自表面验收检查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如无异常现象方可退领装修保证金(不计利息)。 11、在装修时严禁损坏墙面、地面地砖,不得安装防雨蓬。

商场装修工程施工管理规定(二)

商场装修工程施工管理规定(二) 商场装修工程施工管理规定(二)提要:进出商场的施工人员应主动向保安人员出示《施工出入证》,在装修期间,施工人员应佩戴和爱护《施工出入证 源自计划范文 商场装修工程施工管理规定(二) 1.人员管理规定: *厂商施工队员要保持良好形象,要穿统一工服,佩带装修出入证工牌,便于商场人员管理。 *商场的工作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正在装修的房屋进行现场检查,以确保现场装修符合装修的各项规定。 *进出商场的施工人员应主动向保安人员出示《施工出入证》,在装修期间,施工人员应佩戴和爱护《施工出入证》。《施工出入证》系本人专用,不得转借、涂改。如发现有任何疑问,保安有权没收其《施工出入证》,并有权阻止其进入商场。 *施工人员穿戴必须符合要求,衣裤、鞋齐全,穿拖鞋、背心,赤膊,衣冠不整洁者,禁止进入。 *施工人员进出商场一律走员工通道。 *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应在本施工区域内,不准游荡到其他楼层(包括其他施工区域现场)。如发现任何可疑之处,保安有权将可疑人员带至保安部,依照不安全因素进行处

理,情况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 *禁止随地吐痰,不弄污走廊、厕所、货梯、出入口等公共区域。 *施工人员必须至指定卫生间入厕,禁止随地大小便。 *禁止在卫生间或茶水间内清洗施工用具、洗澡、洗头、洗衣服等。 *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内须文明施工,不得有打架、喝酒、谩骂或争吵等影响其他展位装修、经营的行为。 *禁止在施工区域睡觉、随地大小便等行为。 *在商场内施工时,非商场原因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或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商场各电梯在非运营时间处于停运状态下,任何人不得攀爬扶梯,翻越各通道护栏,运行时间禁止借助搬运物品。 *所有人员不得留宿商场,装修人员禁止酒后施工,绝对禁止打架滋事。装修人员禁止到其他展位走动,违反规定者清逐出场,引起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和民事责任,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2.证件的办理规定: *装修公司必须提前确认安全负责人和所有施工人员名单,交安全部办理《施工出入证》。办理《施工出入证》须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如属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等还须持有有效的电工操

商铺装修管理规定

长乐府小区商铺 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各位业主或承租人顺利进行室内外设计装修,避免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章现象,损害公共利益及因装修影响毗邻商户的正常工作而引起纠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敬请各业主或承租人和装修公司依据本规定进行装饰装修。 一、装修工程申请程序: 1、装修申报:业主/使用人及装修公司须在装修前10天向物业管理部申报,应提交: ①详细填写的装修申请; ②装修方案: a. 施工图纸:电路改造图、消防设施改造图、监控设施改造图、铺位改造图等平、立面图; b. 地面、顶面设计资料; c. 卫生间等的给排水及防水系统; d.整体用电负荷; e.广告位:安装所需提供尺寸、重量、所用材料规格、用电负荷、承重、安装位置等。 ③业主/承租人必须将消防相关材料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并得到书面批准的消防许可证。 2、交纳装修保证金及管理费。 业主需向物业公司缴纳装修保证金及装修监督管理费,用以保证施工期间不损坏物业及共用设施设备,按照已批核的图纸方案进行施工,并符合本协议规定及国家有关法规。 各项费用如下: ①业主/承租人缴纳装修保证金: 100㎡以下5000 元/户(大写:伍仟元整) 100㎡--200㎡7000 元/户(大写:柒仟元整) 200㎡以上10000 元/户(大写:壹万元整) ②持商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底)在物业公司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 施工人员在商城内必须佩戴出入证。 3、装修过程中,物业公司相关人员随时进入施工现场检查,业主或承租人和装修公司应积极配合。 4、装修完工后,业主或承租人应及时告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对装修是否符合装修申请及有关规定进行审核验收。 5、退还装修保证金: 装修过程中无违章行为发生,装修工程经物业公司验收符合要求,装修完六个月内无相邻业主投拆的,退还装修保证金。

经营户商铺装修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户商铺装修管理办法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414-30 经营户商铺装修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维护经营户的权益和公共秩序,保持市场的整洁美观;避免损坏建筑结构、外貌、设施设备,特制定管理办法。 一、装修申报 经营户须提前十天向XXXXXX场管理方提出装修申请,并附装修设计方案;甲方接到装修申报材料的当天即对装修方案中涉及承重结构、外墙立面、公共设施设备的内容及可能的消防隐患进行审验;对符合要求的装修申报,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沿街店面门头装饰等凡需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事项,由乙方负责报批,其相关费用亦由乙方承担。乙方装修前需向甲方缴纳装修保证金:壹仟元/每间。 二、装修管理 1、经营户装修的施工单位由经营户自主选择,经

营户对所选定的施工单位的一切行为负责,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经营户、装修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的所有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野蛮施工的装修单位,甲方有权禁止其在中华五金机电城内的继续施工。 2、乙方二次装修、门头装饰的施工方案必须报甲方审核同意,否则,乙方不得进行施工。如乙方违规装修或损害房屋结构,甲方有权责成其整改,恢复原状或要求赔偿,且装修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装修时如需改变房屋内、外部结构及平面布置,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投资由乙方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改变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及平、立面布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的费用。乙方装修时不得取消、隐蔽该物业的消防设施或改变消防设施的位置。 4、装修期间所产生的装修垃圾,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日产日清。若乙方不及时清理装修垃圾,甲方从维护中华五金机电城整体形象出发而

商场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商场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一)、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1、进场施工必须填写《进场施工申请表》,申请施工工种及进场时间,并交纳相应押金,施工单位凭经过审批的《进场施工申请表》在工地安防的登记后进场施工。 2、进场装修人员须办理《进场施工证》,进入工地必须佩戴施工证,商场工作人员有权进行检查,如发现未佩带施工证的,将直接清理出场. 3、施工人员每天的进出要按商场指定的通道(路线)进出工地,如发现翻越围 墙(围栏、围板、和封闭部位)的,将对违反规定者处以500元/次的罚款。4、xxx人员佩带《工作证》入场,来访人员应登记后,办理并佩带《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5、装修施工时间为:1、开业前每天收工时间不得超过24点;2、开业后营业时间内不准施工,特殊施工项目需要超出规定时间施工的,必须提前申请,否则, 安防将超时施工人员清理出场。 (二)、车辆的安全管理 1、施工单位车辆进出工地时,安防员应对车辆进行登记和检查,对携带出场的 物品,须持有安防签署的放行条,否则将不给予放行。 2、车辆进入工地范围时,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3、车辆进入工地时,应按顺序在指定的停车位停放。值班安防员在停车时要尽 量提示停车客户做好车辆安全工作(关好车门,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如停放车辆出现遗失或损坏之情况,安防员应及时通知车主并协助报警(其造成的损失由车主承担)。 (三)、施工期间使用水电的管理 1、施工单位的用水用电,向xxx物业部提出申请,经批准的指定地点接(水)接电。对乱拉乱接水源/电源的情况,巡逻安防员应立即进行阻止,并按照装修 施工管理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2、施工单位的用电,须持有专业技术上岗证的电工进行操作,接入电源时由物 业部人员监督指导,否则,巡逻安防员将有权将违规操作人员清除出场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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