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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押的法律声明

动产质押的法律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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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押的法律声明

质押的基本定义:动产质押是以动产作为标的物的质押。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质物是由出质人移交给债权人占有的动产,质物是动产质押担保的核心。因为质物是动产质押法律关系中用来担保债权人债权的,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有权以质物的价值最终确保质权人的债权实现。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第六十九条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七十一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关于质押的优先受偿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九条规

定, 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

先于质权人受偿。

关于质权与法院财产保全出现冲突时的问题: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该条司法解释仅规定转让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财产,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但未规定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财产属禁止转让物,也未规定该转让行为无效。因此,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动产不属于物权法第2 09条规定的禁止转让的动产范围。车辆出质行为是否存在无效情形,应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认定。

再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动产的查封,应当采取加贴封条的方式。不便加贴封条的,应当张贴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八条规定“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从以上司法解释可以看出:查封动产是在人民法院能控制的情形下进行,应在动产上加贴封条,只有在不便加贴封条的情况下,才可以不加贴封条而张

贴公告;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被查封、扣押的动产,交由他人控制的,应在动产上加贴封条或张贴公告等方式,达到向不特定人足以告知动产已被查封、扣押的事实。法院在不知车辆存放、经常出现的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车辆时,欲查封车辆,属不能加贴封条,在不能加贴封条的情况下,应当以张贴公告的方法查封车辆,达到公示的效果。而如果法院未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车辆,未对车辆加贴封条或张贴公告,未扣留车辆的行驶证,仅向车辆管理部门送达查封裁定、协助执行通知,车辆所有权人仍实际占有车辆、持有车辆行驶证,查封车辆行为未足以公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人民法院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有公示的,其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规定,未公示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质权人)。对法院拟查封的动产,法院不知该动产的存放地点,无该财产的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人,财产所有权人又不主动交出该动产时,法院向该动产的所有权人送达了查封裁定书,并通知所有权人将动产及产权证照交至法院。因该通知性质不属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人民法院法律文书,若所有权人不按通知履行,法院也不能对其加以制裁。此种情形下,因人民法院不能直接或间接控制动产,应视为拟查封的动产未被法院查封。即使法院向车辆管理部门送达了查封车辆的民事裁定书与协助执行通知书,但因人民法院

与车辆管理部门均未能实际控制车辆,仅起到限制车辆所有权人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等作用,并不能起到查封、控制车辆的作用;只有在人民法院直接或间接控制动产时,动产的查封才完成。

商业银行动产质押短期信用业务实施办法

附件1: ****农村商业银行 动产质押短期信用业务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进展需要,满足客户融资需求,规范动产质押短期信用业务,促进****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贷业务健康进展,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农村商业银行信贷治理差不多制度》、《****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治理方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动产,是指具有一定的价值、能合法流通、易于变现、长期保存的仓储物资、存货等。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动产质押短期信用业务是指银行以出质人提供的动产为质物,为借款人办理的短期信用业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短期信贷业务包括短期流淌资金贷款、银行承兑、信用证以及保函等本行现有的短期信贷品种。 第三条动产质押短期信用业务当事方,包括借款人、出质人、监管人和贷款人。 (一)借款人:是指以动产质押为担保方式向本行申请办理短期信用业务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二)出质人:是指以其合法所有并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的动产为借款人向本行办理信用提供担保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三)监管人:具有动产质押监管能力的专业监管企业或符合本

行条件的具有监管能力的仓储企业。 (四)贷款人:为借款人办理动产质押短期信用业务的****农村商业银行。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的出质人能够是借款人,也能够是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但不得为监管人或其关联企业。 第二章业务对象及条件 第五条凡经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核准登记、年检合格的企(事)业法人,均可申请办理动产质押短期信用业务。除符合本行信贷差不多制度和单项信贷业务品种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上(含),客户类型为优质客户(含)以上; (二)经营治理规范,生产经营正常,购销渠道通畅,无超信用期拖欠购货方物资或售货方货款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三)资产负债率低于60%; (四)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大于零; (五)符合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出质人必须是质物的合法所有者。出质的动产是其生产、销售、经营过程中合法拥有的,能够在市场上合法流通,对外未设置其他担保,不存在所有权、货款、税收等方面纠纷及其他债权债务争议的大宗原材料、产成品、存货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通用性,用途广泛; (二)质量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三)具有物理、化学性能稳定性,损耗小,不易变质,便于长

权利质权与动产质权的区别

权利质权 为了担保债权清偿,就债务人或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设定的质权。权利质权是一种准质权。权利质权的标的是权利。 质权特点 (1)必须是财产权;(2)必须是可以让与的财产权;若该权利不能让与,不仅不能就该权利的变卖价金受偿,也不能由质权人取得权利;(3)必须是不违背质权性质的财产权。质权是动产质权,不动产原则上不能设定质权。 动产质权 动产质权的设立 (一)设立书面合同(二)交付标的物 1.交付是质权的成立要件不交付标的物的质权不成立,但是出质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债务质权 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2.交付包括现实交付、指示交付和简易交付,但不包括占有改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交付的标的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交付的为准 动产质权的效力 (一)担保的债权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二)对标的物的效力 1.从物的效力质权的效力及于从物,但是从物没有交付的,对从物无效。 2.对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孳息,以孳息清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利息和主债权。(三)对质权人的效力 1.质权人的权利(1)占有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2)收取孳息。(3)转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4)处分质物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5)费用支付请求权。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6)保全质权的权利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2.质权人的义务(1)保管标的物。(2)返还质物的义务——质权消灭时。(四)对出质人的效力——出质人的权利 1.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2.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无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将质物提存的,质物提存费用由质权人负担;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 3.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 权利质权 可以出质的权利类型 1.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4.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 5.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 权利质权的成立要件和对抗要件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现货质押-静态)

附件2-3 协议编号: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现货质押-静态)

甲方(质权人): 地址: 乙方(出质人): 地址: 丙方(监管人): 地址: 鉴于乙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货物质押给甲方,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将质物交由丙方监管,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甲方的指示监管质物。 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法律关系 在质物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监管人,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并将质物交由丙方监管。 第二条质物 1、质物即为质押标的,是甲方和乙方所签质押合同中约定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并交由丙方监管的货物。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重量、存储地点等以丙方根据本协议第二条第6款签发的《收到质物通知书》(格式见附件1)的记载为准。 2、乙方保证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等与其和甲方的约定以及向丙方申报和交付的一致,并对上述全部事实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保证享有质物的所有权和完全的处分权,并向甲方和丙方提供相关的权属和品质证明文件。

4、乙方保证向甲方和丙方提交的与质物有关的所有单证都是真实和有效的。 5、甲、丙两方中任何一方在质物转移占有之前可以要求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质物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给予积极的协助。 6、丙方接收乙方交付货物,并向甲方签发《收到质物通知书》,监管期间开始。如质押合同对质物的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质物与实际移交的质物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质物为准,实际转移交付占有的质物以《收到质物通知书》列明的为准。 7、若三方无其它书面约定,丙方查核乙方交付货物依据表面审查,外观检查和单据审查的原则进行。丙方在确认《收到质物通知书》前依据以下标准验收货物:货物有外包装的,仅对外包装情况进行验收,以包装完好为验收合格的标准;货物没有外包装但标有型号的,以货物记载的型号为标准认定货物的品质;货物没有外包装也没有标明型号的,以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标准认定货物的品质。 8、丙方出具《收到质物通知书》的同时,应向甲方发送质物的货位标识图。 9、丙方事前已为乙方保管该批货物的,丙方在向甲方签发《收到质物通知书》的同时,乙方原存货凭证(如有)和其他单据(如有)应收回,并注销作废。 第三条监管期间 1、监管期间为丙方根据本协议受甲方委托占有质物并对甲方承担质物监管责任的时间区段。 2、丙方根据本协议第二条第6款的规定接收乙方根据本协议提交的货物,并签发《收到质物通知书》之时,监管期间开始。 3、丙方收到甲方关于质押解除的书面通知《放货通知书》并释放全部质物后,监管期间终止,丙方监管责任解除。 第四条质物监管 1、监管期间,丙方应按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妥善、谨慎处理监管的质物。 2、如果对质物的保管有特殊的要求,乙方应当在提交货物之前提前书面告知丙方。 3、监管期间,因各种原因质物发生短少、损毁、变质、灭失等可能影响甲方权

动产质押协议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2213-70 动产质押协议范本(完整 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动产质押协议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合同编号: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住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 账号: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住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动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大写)_____(小写)_____,利率为_____,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质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质物不存在瑕疵、争议、抵押、转质等情况;

权利质押与金钱动产质押的区别

权利质押与金钱动产质押的区别 来源:作者:日期:10-05-26 1996年2月28日,甲公司在某商业银行申请开立28111345账户,并预留甲公司财务专用章和甲公司总经理印章。经某商业银行同意,甲公司在该账户内存入人民币910万元。某商业银行向甲公司开具进账单。该进账单载明存款为定期半年,月息7.5‰,款项进账日期为同年3月5日。同日,某商业银行收到一份加盖有甲公司单位公章的《抵押书》(经查,该公章系甲公司经公安机关审核批准而刻制的印章)。该《抵押书》载明:“甲公司在贵行(账号28111345)存款金额人民币910万元整的款项全部用于给乙公司在贵行所开立的信用证项下的金额抵押或用于贷款抵押,并保证在抵押期内不挂失,不提前支取,其有效期至乙公司信用证项下的业务在贵行的债务清偿完毕,自动失效。”甲公司曾先后两次向某商业银行申请910万元存款延期。期限届满后,甲公司向某商业银行要求取款遭拒绝。甲公司遂持进账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商业银行返还存款910万元及利息。? 【法律焦点】 一种意见认为:甲公司和某商业银行并未约定设定权利质押,但约定了以28111345账户内的910万元为某商业银行向乙公司开立信用证或发放贷款设定抵押。甲公司向某商业银行交付了金钱,且指明了特定账户,特定数额的金钱,符合金钱动产质押的成立要件。故《抵押书》所设定的担保方式应认定为金钱动产质押。? 另一种意见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八十五条创设了金钱动产质押制度。但对于适用该项制度的基本条件以及该项制度与权利质押的区别等,有待于研究。权利质押不应当因当事人的约定而改变性质。如果仅强调《抵押书》的内容,本案担保认定为金钱动产质押是不无道理的。如果既强调《抵押书》的内容,同时还强调既然甲公司持有本案存款的权利凭证,当其设定抵押时则应当向某商业银行交付权利凭证,故本案应认定为权利质押且因当事人没有交付权利凭证而导致质押合同不生效,也不无道理。虽然本案910万元存款确无存单作为权利凭证,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委托监管协议 委托监管协议 屮方(委托人): ---- 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人:电话: 乙方(出质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人:电话: 丙方(监管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联系人:电话: 鉴于: 1、中方是编号的(以下简称“本信托”)项下的委托人,并与 -----------------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 2、乙方与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股份有限公司向乙方发 放信托资金贷款。 3、为保障乙方在《贷款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乙方与 的《--- ? 单一资金事务管理类信托质押合同》(以下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编号为

称“质押合同”),乙方将其拥有所有或有权处分铁精粉、焦炭、钢坯、生铁、带 钢等质押给------- 股份有限公司。 第1页共19页 委托监管协议 4、为保障质押合同项下质物的妥善监管,甲方、股份有限公司及乙方 经协商一致,共同签订编号为的《动产质押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 议“),委托甲方行使质物监管权利并有权指定第三方履行监管事宜。 基于上述合同协议之文件的约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屮、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就质物的委托监管事宜签订本委托监管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1法律关系 在监管期间,屮方代股份有限公司行使质权人的全部权利,乙方为出质 人,丙方受屮方委托作为监管方就质物行使占有、监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质物2 2.1乙方提供的的质物品名及数量为:质押物价值根据贷款金额人民币及质押率计算为:万元(人民币)。山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对质物进行占有并履行监管贵任。 2.2质物应为乙方合法所有的财产,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足以证明质物所有权 及数量、质量(品质)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俏合同、增值稅发票.报关单.货运单、质量合格证书、商检证明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 贵,乙方须于交付质物的同时提供《质物凭证清单》(附件10)所载明的权属资 料。因质物所有权的瑕疵给屮方、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因质物质量隐蔽瑕疵给屮方、 ------------- 和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贵任。 2.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质物,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稅务、 海关、工商、商检以及环保等方面。若质物出现上述瑕疵,屮方有权代表------------------- 宜布贷款期限提前终止,要求乙方提询偿还贷款本息,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及按照《质押合同》的约定处分质押物。 2.4质物以《质物清单》(附件1)列明的为准,如《质物清单》中对质物的约 定不明,或者约定的质物与实际交付的质物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丙方占有的为准。

动产质押保管合同标准样本

合同编号:WU-PO-280-53 动产质押保管合同标准样本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动产质押保管合同标准样本 使用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甲方(质权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乙方(保管人或监管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丙方(出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甲方与丙方签署了编号为的《动产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经协商,各方就质押合同项下质押动产(以下简称“质物”)的保管事宜达成本协议。 1、法律关系。

1.1甲方将质物交由乙方存储保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 按照甲方的指示保管质物,丙方配合甲方和乙方对质物进行保管。 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质物转交第三人保管。 2、丙方承诺。 2.1丙方保证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等与其和甲方的约定以及向乙方申报和交付的一致,不存在品质瑕疵,并对上述事实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2丙方保证享有质物的所有权和完全的处分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并向甲方和乙方提交相关的权属和品质证明文件; 2.3丙方保证向甲方和乙方提交的与质物有关的

动产质押监管合同

动产质押监管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省市区 甲方(质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丙方(监管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

1、乙方通过云南圣境环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境环球”)向其平台合作资金方融资借款本金共计RMB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甲方为乙方为前述债务,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甲乙双方签署了《委托担保合同》; 3、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将本协议约定质物质押给甲方,作为反担保,并约定委托丙方对质物进行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之合作原则,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丙方对质物进行监管之事宜订立本协议,以供各方信守谨遵。 第一条主债权 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甲方为乙方通过圣境环球平台向其合作资金方所融得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而已经产生和可能产生的全部债权,以及甲方担保的主债权。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及期限 1、乙方提供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1 甲乙双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了保证人义务代出质人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费用、损失等。 1.2 委托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费用以及

担保费本息等。 1.3 实现主债权和本协议质押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拍卖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仲裁费、评估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第三条质物 1、乙方以其享有所有权及处分权利的(质物名称)质押给甲方,作为本协议约定之质押担保物。 2、本协议项下质物的品位、规格、重量、仓储地点等详见《质物清单》,本协议项下《质物清单》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追加质物的,相应《质物清单》所记载的追加质物成为本合同项下质物的一部分。 3、本协议项下质物基本情况: 货物品名: 品种规格: 数量: 纯度: 货物包装:货物的包装由乙方负责。其标准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包装应符合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要求。 货物价值:不低于RMB 元/吨 经双方商定,质物总价值为:RMB 元(大写人民币

动产质押监管作为融资担保的一种创新方式迅速兴起和发展

动产质押监管作为融资担保的一种创新方式迅速兴 起和发展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动产质押监管作为融资担保的一种创新方式迅速兴起和发展 近年来,动产质押监管作为融资担保的一种创新方式迅速兴起和发展。在实践中,动产质押监管的一般操作模式为:债务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动产进行质押担保,银行委托第三人(一般为物流企业,在动产质押监管中作为监管人)代为监管质物,履行监管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质物的数量、质量的监管,对债务人或出质人出入库权利予以限制和约束,必要时对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能力予以监管,发现有害于质权人利益的情形时及时通知质权人,防止损失的发生或扩大。法律上并没有对“监管”明确定义,“监管”合同也非有名合同,因此很难根据法律清晰界定该第三人在动产质押中对质权人应当承担何种责任。从理论上讲,第三人与质权人之间是委托关系,第三人接受质权人的委托,在质权人的授权范围内,对质物进行保管、仓储及监督管理等行为。实践中,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具体形式不同,第三人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也不同,或是监管或是保管抑或二者兼有,目前的业务发展趋势是监管人逐步向监管、保管责任相混合的方向演化,仓储方和监管方合二为一,其责任也合二为一。为保障债权的安全,质权人往往选择有实力的物流企业作为质押监管人,要求将质物储存在物流企业的自有仓库,由物流企业以保管人的身份履行监管责任,控制信贷风险。 质押监管是一种跨行业的合作,在我国尚属一种新兴的业务。它对我国目前的市场现状比较适应,可以较好地解决银行和企业之间的矛盾,同时,它也为物流企业带来了新的增值机会,可以很好地实现银行、融资企业和物流企业“三赢”的局面。2001年以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委托监管协议 编号:-------8 甲方(委托人):------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人:电话: 乙方(出质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人:电话: 丙方(监管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联系人:电话: 鉴于: 1、甲方是编号的“”(以下简称“本信托”)项下的委托人,并与------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 2、乙方与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股份有限公司向乙方发放信托资金贷款。 3、为保障乙方在《贷款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乙方与------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的《------·------单一资金事务管理类信托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乙方将其拥有所有或有权处分铁精粉、焦炭、钢坯、生铁、带钢等质押给------股份有限公司。

4、为保障质押合同项下质物的妥善监管,甲方、------股份有限公司及乙方经协商一致,共同签订编号为------的《动产质押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委托甲方行使质物监管权利并有权指定第三方履行监管事宜。 基于上述合同协议之文件的约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就质物的委托监管事宜签订本委托监管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1 法律关系 在监管期间,甲方代------股份有限公司行使质权人的全部权利,乙方为出质人,丙方受甲方委托作为监管方就质物行使占有、监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 质物 2.1乙方提供的的质物品名及数量为: 质押物价值根据贷款金额人民币及质押率计算为:万元(人民币)。由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对质物进行占有并履行监管责任。 2.2 质物应为乙方合法所有的财产,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足以证明质物所有权及数量、质量(品质)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报关单、货运单、质量合格证书、商检证明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乙方须于交付质物的同时提供《质物凭证清单》(附件10)所载明的权属资料。因质物所有权的瑕疵给甲方、------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质物质量隐蔽瑕疵给甲方、------和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责任。 2.3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质物,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海关、工商、商检以及环保等方面。若质物出现上述瑕疵,甲方有权代表------宣布贷款期限提前终止,要求乙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及按照《质押合同》的约定处分质押物。 2.4 质物以《质物清单》(附件1)列明的为准,如《质物清单》中对质物的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质物与实际交付的质物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丙方占有的为准。 2.5 乙方在全部清偿质押合同担保的债务前,不论其是否置换、提货,质物的价值不得低于质物最低价值,质物最低价值由丙方从甲方收到的最近一次的《质物最低价值通知书》(附件4)上记载的为准,《质物最低价值通知书》中质物最低价值不得低于 3.5亿元。 质物的品种和单价由甲方向丙方出具的最新的《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附件3)确定。

质押监管解决方案.docx

银行动产质押监管信息系统 解决方案 武汉虹翼信息有限公司 2009 年 9 月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刚电话: E-mail

目录 1动产质押监管的风险控制 ......................................错误 ! 未定义书签。2动产质押监管的业务分析 ......................................错误 ! 未定义书签。3动产质押监管系统介绍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系统网络结构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仓单质押监管业务流程示意图............................错误 ! 未定义书签。 融通仓业务示意图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保兑仓业务示意图 ................................错误 ! 未定义书签。4动产质押系统主要功能介绍....................................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基本资料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物资分类(所有不同种类的货物在一个系统中管理)..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模板管理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产地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计价单位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数量单位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区位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员工资料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仓库资料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客户资料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质押类型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银行资料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系统管理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权限设置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员工管理仓库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银行权限设置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三方监管动产质押业务

协议编号: 第三方监管动产质押业务 三方协议 甲方(质权人): 乙方(出质人): 丙方(监管人):

鉴于:甲方与乙方签署了编号为的《动产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为保障质押合同及所担保的主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货物作为质物质押给甲方,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将质物交由丙方存储监管,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甲方的指示监管质物。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法律关系 在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代理甲方监管质物。本协议项下所称的监管是指丙方代理甲方占有质物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保管、监控质物的责任。 第二条质物 质物是甲方和乙方所签质押合同中约定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并交由丙方存储监管的货物,质物的具体情况以根据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签署的《质物交接清单》的记载为准。 乙方保证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等与其和甲方的约定以及向丙方申报和交付的一致,并对上述全部事实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享有质物的所有权和完全的处分权,并向甲方和丙方提交相关的权属和品质证明文件。 乙方保证向甲方和丙方提交的与质物有关的所有单证都是真实和有效的。 三方约定,质物的质押方式为: 静态质押,即质押期间质物不得存取变动,乙方因正当理由需要置换质物的,应当提前经甲方书面许可,根据甲方签发的《质物交接清单》办理置换手续; 滚动质押,即甲、乙双方在《质物清单》中约定质物种类、数量、价值的最低要求,超出最低要求的部分出质人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存取。

最新商品融资质押监管协议适用滚动质押-动产质押总量控制

商品融资质押监管协议适用滚动质押-动产质押总量控制

协议编号: 商品融资质押监管协议 (适用滚动质押-动产质押总量控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制 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甲方(质权人): 地址: 乙方(出质人): 地址: 丙方(监管人): 地址: 鉴于:甲方与乙方签署了编号为的《商品融资合同》/《商品融资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融资合同/质押合同”),为保障融资合同(质押合同及其所担保的主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货物质押给甲方,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将质物交由丙方监管,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甲方的指示监管质物。 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法律关系 在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代理甲方监管质物。本协议项下所称的监管是指丙方代理甲方占有质物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监控、保管质物的责任。

第二条质物 2.1 质物即为质押标的,是甲方和乙方所签融资合同/质押合同中约定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并交由丙方监管的货物。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重量、储存地点等以丙方根据本协议第2.6条确认后的《质物清单(代质押确认回执)》的记载为准。 2.2 乙方保证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质量、包装、重量和标记等与其和甲方的约定以及向丙方申报和交付的一致,并对上述全部事实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3 乙方保证享有质物的所有权和完全的处分权,在订立本合同前或订立本合同后不被抵押、质押、租赁给其他人,也不存在影响或妨碍甲方质权的其他情况,并向甲方和丙方提供相关的权属和品质证明文件。 2.4 乙方保证向甲方和丙方提交的与质物有关的所有单证都是真实和有效的。 2.5 甲、丙两方中任何一方在质物转移占有之前可以要求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质物进行检验,检验费等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给予积极的协助。 2.6 质物的转移占有是指甲乙双方根据融资合同/质押合同的约定,向丙方出具《出质通知书》(格式见附件2-2-1)和《质物种类、价格、最低要求通知书》(格式见附件2-2-2),丙方按照通知书列明的内容对乙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确认《质物清单(代质押确认回执)》(格式见附件2-2-3),如经核对,乙方交予的货物或实际库存与《质物种类、价格、最低要求通知书》记载相符,丙方接收乙方交付的货物;否则丙方不得接收,并及时向甲方书面告知情况。

2018最新动产质押合同协议范本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动产质押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质人(甲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质权人(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1 甲方是本合同项下质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质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1.2 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3 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可以设定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1.4 甲方已对本合同项下质物的瑕疵作出充分、合理的书面说明。 1.5 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质物作出过包括设立抵质押、馈赠或转让在内的任何处分。 1.6 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甲方对此放弃抗辩权。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2.1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主合同发放的贷款,金额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金)。 第三条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1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有变更,依主合同之约定。 第四条质押担保范围 4.1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融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质权所发生的律师费等全部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五条质物 5.1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质物交由公司(以下称监管人)进行监管,质物情况详见《质物清单》。 5.2 出质时双方根据市场情况约定质物价值,该约定用于计算质押仓单的质押率,但不作为乙方处分该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乙方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动产质押监管流程及管理要求金融仓储

动产质押监管流程及管理要求 目录 第一章质押物监管要求 1、明确种类:品名、规格、型号、外包装、产地等 2、明确质量验收标准:标准,验收依据、标识,验收程序等 3、明确数量:计量方法、验收方法、验收程序、盘点方法等 4、明确权属:要求提供的具体权属依据。 5、明确保值期:要求保质期较长,不易变质的物品。 6、存储条件要求:要求易保管,易清点。 7、明确质押物计价方法:明确各品种监管单价、计算方法。 8、明确质押物最低控货价值: 9、明确监管预警线:原则上为质押物最低控货价值的1.1 倍。 10、明确质押物冻结线。当库存监管质押物价值等于质押物最低控货价值时,为质押物冻结线。 11、明确质押物存储要求 明确存储库位、堆码要求、监管标识、隔离措施等要求。 质押物存储库位、堆码、标识要符合质押物存储条件、货物进出方便、安全等要求。

12、明确质押物进出库操作流程质押物日常进出库操作流程要能满足公司对质押物的质量、数量的监管要求同时又符合监管协议的要求。 第二章出入库操作和管理要求 第一节质押物入库操作和管理要求 一、首次出质入库 (1)项目主管带领监管员到达现场,确认监管区范围,树立监管区标志。 (2)安排监管点的办公和生活条件;存留监管点的电话和传真号。 (3)项目主管带领监管员与客户的现场操作人员(或第三方仓库操作人员)接洽,确认监管流程,出入库单据;确认关于监管业务的联系人及授权书(操作联系人和负责人)。 (4)监管区域划分,建立区、排、垛位,树立垛位标志(如果监管现场有明确的垛位标志,则按现场垛位标志)。 (5)质权人、客户与监管部项目主管、监管员共同对客户拟质押物进行盘点;盘点完毕后,客户向质权人提交拟质押(抵押)物清单。 (6)质权人、客户向监管部出具的《出质查询通知单》(以具体协议内容要求为准),监管部以《质物品种、价格、最低价值通知书》的形式,下发监管点。 (7)项目主管会同监管员及客户相关人员对监管物按照《质物品种、价格、最低价值通知书》要求核对,无误后,客户向项目主管提交格式如三方协议格式的《货物入库质押申请/ 批准单》、《监管

动产质押监管指导书

动产质押监管指导书 质押融资项目的监管流程,便于监管人员的操作,更好的控制项目风险。适用范围:质押监管中心、各监管点。 职责:1.项目经理负责《质押业务操作指导书》的制定和修改。 2.监管点负责《质押业务操作指导书》的实施。 3.质押监管中心负责《质押业务操作指导书》的监督检查。 4.该项目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人员对各自工作负责。 惠州市金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编制

2009年1月

目录第一部分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 二、组织架构 第二部分监管业务简介 一、动产质押监管 二、项目接管 三、监管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监管操作流程 一、操作模式 二、监管业务流程 三、日常巡查流程 第四部分管理制度 一、休假管理办法 二、定期轮换制度 三、责任承担制度 四、监管员工作细则 五、监管员绩效考核 六、监管员工作纪律 第五部分风险控制 一、项目风险处理措施

第一部分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 惠州市金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原名惠州市金泽国际物流园区管 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是金泽集团属下子公司,主要从事物流园区管理、货运代理、仓储、质押监管、供应链管理等物流业务,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综合性全程物流服务。 2008年4月,公司开始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动产质押贷款业务,获B级监管资质。 二、组织架构 第二部分监管业务简介 一、监管业务常识

动产质押业务:企业以其动产(质押物)质押给银行,银行根据被质押物的价值给企业贷款,双方委托第三方(监管人)对质押物进行监管。 质权人:享有质押物处置权的一方,即提供贷款的银行。 出质人:把物质押给银行的企业,即向银行借款的企业。 监管人:对质押物进行监管的公司,一般都是象我们这样的物流公司。因此,动产质押业务也被称为物流金融业务。 质押物:简称质物,押给银行的货物。 监管业务:监管人受银行委托对出质人的质押物进行监护,并向质权人和出质人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二、项目接管 1)监管员培训 银行的操作通知一般需提前7天通知我方,以方便我方进行现场准备工作。借此机会对监管员进行培训,测试合格取得上岗证。 2)监管员进驻 每个监管点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相应数量的人员,人员数量至少两名;每个监管点至少有一名与公司正式签约的监管员;监管员实行轮岗制度,监管员在一个监管点的驻点时间一般为3-6个月。 3)质物盘点 我方为出质人出具《质物清单》,并建立监管区域标示牌(如下)。

质押与抵押

质押与抵押 质押 一.质押基本内涵 1.质押含义 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2.质押分类 (1) 按质物不同,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不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我国担保法只规定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区别于以往认为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的观点,新的观点认为质押合同也应当是诺成合同),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2)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两种: 动产质权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权; 权利质权质押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 (3) 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因保管质物不善使之灭失或毁损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可能造成灭失或毁损质物时,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而质权人则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对质物拍卖或变卖后用于

优先受偿或者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4) 质权人对权利质押载明兑现日期或提货日期的各种票单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金或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人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后向证券登记机构或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因为没有标示出具体出自的法条,所以大概解释一下吧。在法律上,存续期间指的是合同或者权利的有效期间就是在这个期限之内法定有效或者约定有效。 不知情的第三者是相对于知情第三者而言的。打个比方,知情第三者是指明明知晓一个物品或权利存在法律上的瑕疵,会损害相关人的权益而故意购买。而不知情的第三者是在完全不知晓的情况下实施了同样的法律行为,所谓不知者不怪,在法律上,不知情的第三者不会受到惩罚性的处理,而知情第三者则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等。 3.市场分析 一般质押都是典当行以典当的形式,典当给典当行。近几年很多担保公司也涉足质押行业,找正规知名的担保公司,不仅速度快(最快24小时就能收到款),而且比较安全。具有代表性的有北京厚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瀚华担保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等.

动产质押三方监管协议-经典示范版

动产质押三方合作协议 (适用于动产质押总量控制业务) 甲方(质权人):XXXX酒业有限公司 住所:XX市XX区XX大道XXX号 负责人:XX 乙方(出质人、借款人):XX省XX市XX镇XX酿酒(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XX省XX市XX镇XX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 丙方(监管人):XXXXXX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XX交易市场X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 为加强三方合作,解决中小企业主的融资困难,降低甲方质押贷款风险,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发展,甲、乙、丙三方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如下规定: 1.法律关系 在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代理甲方占有、监管质物。 2.质物

2.1 乙方提供为甲方所认可的质物,作为甲方所提供借款的质押担保,由丙方按照本合同代理甲方进行占有,履行监管责任。 2.2 质物为乙方合法所有的货物,乙方应当提供足以证明质物所有权及数量、质量(品质)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报关单、货运单、质量合格证书、商检证明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因质物所有权的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质物质量隐蔽瑕疵给甲方和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3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质物,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无税务、海关、工商、商检以及环保等方面。若质物出现上述瑕疵,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及其利息。 2.4 质物以《质物清单》(见附件)列明的为准,如《质物清单》中对质物的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质物与实际交付的质物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丙方占有的为准,但该实际占有以不得违反本条及本协议第3、4、5、6等各条的规定为前提。 2.5 在全部偿清《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债务前,不论乙方是否臵换、提货,质物的价值不得低于甲方确定的质物最低价值,质物最低价值由甲方向丙方出具的《质物最低价值通知书》(见附件)确定,质物最低价值通知书中质物最低价值不得为零。 质物的品种和单价由甲方向丙方出具的《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见附件)确定。若在监管期间乙方需臵换的货物品种或规格超出原《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的规定,则乙方需向甲方申请出具新的《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否则,不得办理货物臵换手续。 质物的价值由甲方确定的单价乘以质物的库存数量确定。 2.6 对质物的占有、监管,不影响、不抵消或不妨碍甲方依据《借款合同书》而享有的债权人的全部权利与地位。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的履行和责任的承担,并不意味着当然地豁免、降低、减少、抵消乙方在《借款合同书》项下的义务、乙方所提供的其他担保责任和乙方的保证担保人的义务和责任。 3.出质通知与印鉴式样 3.1 质物设立质押时,甲方、乙方向丙方发出《查询及出质通知书(附确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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