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进行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及《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是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主体(以下简称“转让方”)在履行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后,通过北交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公开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活动。 第三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业务实行交易服务会员代理制。北交所在网站上公布交易服务会员名单,供交易各方自主选择。 第五条北交所按照本规则组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实施自律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产权转让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预披露转让信息 第六条因产权转让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的,转让方应当在转让行为获批后10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提交信息预披露申请,进行信息预披露。
产权转让未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的,可参照本章进行信息预披露。 第七条转让方应当按照要求向北交所提交预披露信息内容的纸质文档材料,并对预披露的内容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第八条产权转让原则上不得针对受让方设置资格条件,确需设置的,不得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所设受让方资格条件相关内容,应当在信息预披露前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备案。 第九条北交所对转让方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的内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符合信息预披露要求的,北交所予以受理,并依据转让方提交的信息预披露申请对外发布信息预披露公告;不符合信息预披露要求的,北交所将审核意见及时告知转让方,要求转让方进行调整。 第十条信息预披露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二)转让标的企业的股东结构;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四)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转让参股权的,披露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中的相应数据); (五)受让方资格条件(适用于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情形);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招投标实施办法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招投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组织交易签约操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权交易机构采取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产权转让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招标人是指产权转让方。 本办法所称的投标人,是指产权转让信息发布期间提出受让申请并获得资格确认,参
加投标竞争产权的意向受让方。 本办法所称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认可,专业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以上主体应当遵守产权交易市场的规则。 第五条产权交易机构是招投标活动的组织方,负责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产权转让招投标活动可以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实施。 第六条转让方应当与招标代理机构、产权交易机构的经纪会员共同签订委托合同,并在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委托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经纪会员的名称、住所; (二)招标标的基本情况; (三)招标实施时间、地点; (四)招标的佣金比例及支付方式、期限; (五)产权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六)违约责任; (七)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招标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编制招标文件和投标邀请书; (二)招标文件和投标邀请书报送产权交易机构和招标人审查; (三)发出投标邀请书; (四)标前澄清与答疑;
银行业动态跟踪:政策调控较为密集、信贷控制仍为主要标的货币供应量增速回落新增信贷低于市场预期。2011 年1 月末M1、M2 增速分别回落至13.6、17.2分别较2010 年年末下降7.6 和 2.5 个百分点。这显示了货币政策回归常态化企业活期存款出现较大幅度减少。在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实施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多项措施的作用下1 月人民币新增贷款 1.04 万亿低于市场预期的1.2 万亿这表明了央 行信贷控制有所成效。银行业基本面较为稳定息差提升可期。2011 年新增信贷增速将较为平稳银行业贷款平均余额的良好增长仍是推动业绩增长的关键因素。在2011 年经济增长较为稳定的预期下我们认为银行的净息差将在加息周 期中受益具体的提升幅度将根据通胀的发展以及加息的频率、方式等因素而定。2011 年经济基本面较为稳定预计行业资产质量将保持整体稳定的态势。行业监管政策调控较为密集价格型调控工具对银行业中性偏利好存款准备金率 和动态差别准备金率调整对银行构成利空。预计 3 月份政策调控的节奏和力度将保持平稳后续政策持续大幅收缩的 空间预计有限。银行业基本面较为稳定估值具有较高的安全边际。市场普遍预期2011 年上半年通胀压力较大货币政策紧缩预期将压制行业估值修复进程随着银监会相关监管 政策的进一步明确预期未来年报、季报披露行情或将成为股价较好表现的时间窗口。银行业未来估值修复可期具备了中
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持行业的“增持”评级。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在全国率先实现刷银行卡“打的” 2011 年05 月27 日13:28 来源:大连电视台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据大连电台报道,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分行与大连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今天正式启动打车刷银行卡便民工程,今后凡持有各家银行“银联卡”的市民,不论是本地还是外地的都可刷卡付费,不用再付现金了。因而,大连也成为全国首个“刷卡打的”城市。请听报道。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大连出租汽车公司“蓝灯的士”在全国率先实行计价器收费,此举闻名中外。如今,随着金融业的发展和打车市民越来越多,乘车交现金已不适应现代“打的”需求。为了方便市民和外地游客在大连“打的”,大连出租汽车公司便与银行联手实行刷卡打车。记者看到,安装在蓝灯的士上的消费终端机与计价器连接,不但可以受理各家银行发行的普通“银联卡”,还能识别“芯片银行卡”和“手机信用卡”,也就是说乘客既可刷卡、插卡付费,也可以挥卡“闪付”。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银行卡中心总经理钱景秀告诉记者,这种刷卡方式时间很短,特别是挥卡闪付和挥机闪付它的交易时间从原来的接近 1 分钟的时间能够缩短到0.2 秒。目前,大连市共有1200 辆蓝灯的士,大连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正分批对车辆进行银行卡受理改造,今年内使公司的“蓝灯的士”陆续加装消费终端,受理银行卡支付业务。公司党委书记许建红表示,公司现与
合同编号: 转让协议 北京产权交易所制 2013年7月
合同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示范性条款,仅供产权交易各方当事人选择采用。当事人可按照实际情况在本合同文本基础上修改、调整或补充。 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对于不涉及本合同条款所述情形的事项,可用“本合同不适用此条款”表示,或直接删除有关条款。 三、转让方:指持有转让标的并能够依法转让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受让方:指以有偿方式依法受让标的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四、转让标的:本合同所称产权交易是指转让方对其持有股权及房地产权益的有偿转让行为。转让标的为产权交易所指向的对象,包括非公司制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投资权益,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及依法能够进行交易的其他资本性权益及资产。 五、标的企业:是指转让方因其出资所享有的产权或股权依存的载体,即转让方自行或与他人合资设立的非公司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等。 六、北京产权交易所郑重声明:本合同范本仅供在本交易所进行产权交易的双方根据其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本交易所不因制作和/或提供本合同范本而承担任何保证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本合同范本条款内容完备、保证交易双方签约目的的真实、保证交易双方的签约主体资格适格、保证交易双方为签订本合同而做出的声明及承诺以及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等一切保证责任。
银行产品和服务调查报告 不久之后,自己就将成为一名正式的银行工作者。为了更好地了做好银行工作,我们必须对银行的产品和服务有一个更加全面的认识。为此,我特地走访了几家银行,对其产品和服务进行了对比,据此也对我们某某银行的产品和服务做了一些小小的建议。 一、调查对象:某某银行重庆北滨路支行,某某银行成都青羊支行,某某银行成都金沙支行,中信银行成都走马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温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温江支行 二、调查目的: 对比各银行之间服务和产品的不同之处,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调查方式: 走访各家银行,通过观察和询问得到调查资料,通过分析得出结论。 四、产品和服务对比总体来说,银行业务方面差异不大,只是在一些业务处理方式上略有差别。服务方面差别主要体现在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之间,总体来说股份制银行服务优于国有银行服务。 (一)业务方面:存取款业务:这是银行的基本业务,差别不大,不过像农行、工行之类的国有银行等 atm 自助存取款设备利用相对更加充分,而且存进atm 的钱可以再取出来,循环利用,增加效率。 储蓄卡业务:值得一提的是某某银行某某卡业务。某某卡在自助设备上跨行跨省每天第一笔取款免手 续费,这一点使得某某卡的用户体验优于我所调查的其他银行。 信用卡业务:中信银行信用卡业务由其信用卡中心指派专人到各支行,负责信用卡推广和办理。这有利于优化工作效率,并且能够减小其他部门人员负担。 理财业务:某某银行理财经理和大堂经理不是完全分割开来的,有时候大堂经理和理财经理的职责是相互重叠的。这对大堂经理和理财经理的能力锻炼是好事,但是有时候会造成大堂经理职责疏忽。如大堂经理有时候忙于卖理财产品,忽略了大堂经理职责。其他银行大堂经理和理财经理划分比较明显,分工明晰。除此之外,中信银行等的理财业务销售方式相对灵活,如在客户办理房贷等业务时,理财经理会插空宣传理财业务。但中信银行有时会在客户办理其他业务时进行捆绑销售理财业务,给客户带来不好的感受,某某银行这点做得比较好。 贷款业务:中信银行在个贷部门比较充分利用临时实习生,增加效率,并且减少成本和个贷客户经理压力。 (二)服务方面: 迎接客户:某某和中信等股份制银行在迎接客户方面都做得比较好,不管是客户刚进门,还是客户在办理业务坐下之前,都做到了礼貌迎接。相比之下,农行和工行等国有银行在这方面做得相对欠缺,在客户进门时基本无人迎接,大堂经理也经常不在职责范围之内。但在特定情况下,股份制银行太过热情反而引起客户反感,尤其是老客户,礼貌的迎接反而显得太过模式化。国有银行没人迎接反而让客户感觉更加自由。 取号、填单:某某和中信等股份制银行一般有专人帮助客户取号、引导客户填单,农行和工行等国有银行一般是客户自己取号、自己填单,有疑问询问大堂经理。个人觉得对于有一定 文化程度的人群可以尝试其自助取号、填单,这有助于提高效率,并且让客户感受轻松。办卡:农行备 有自助发卡机,免去填单等麻烦,并且减轻柜面人员压力,提高效率,值得借鉴。 产品营销:总体来说股份制银行营销意识较强,但也有个别过分营销引来客户反感的情况发生。 服务态度:总体来说股份制银行服务态度优于国有银行,但是另一方面体现股份制银行服务方面抓得比较严,有时候会引起内部工作人员反感,服务流于表面化。 五、对某某银行的一些建议 化设备。 2 、信用卡业务专业化,由信用卡中心等机构派专人负责,提高效率,减轻其他部门压力。 3 、大堂经理和理财经理职能分工清晰化。不过也要视情况而定。 4 、理财业务营销方式多样化,可对房贷客户、等待存取款客户等进行营销,也可尝试一些 捆绑式销售。 5 、可充分利用临时实习生,比如个贷部门,处理一些琐碎事务,减少人力成本。 6 、良好的服务意识继续保持,不过服务不能太过模式化,不然显得服务表象化,并有可能 引发内部工作人员的反感。(不过不规定标准服务流程,服务有不能够很好地做到位,思考中?…] 7 、加强客户自助取号、填单意识。 8 、加强工作人员营销意识,不过要杜绝过度营销。注:由于个人经历和知识的有限,一些观点不慎恰 当,望批评指正。
中国银行基本情况 1912年2月,经孙中山先生批准,中国银行正式成立。从1912年至1949年,中国银行先后行使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职能,坚持以服务大众、振兴民族金融业为己任,稳健经营,锐意进取,各项业务取得了长足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银行成为国家外汇外贸专业银行,为国家对外经贸发展和国内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1994年,中国银行改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2003年,中国银行开始股份制改造。2004年8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2006年6月、7月,先后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成为首家在内地和香港发行上市的中国商业银行。2008年,中国银行作为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唯一银行合作伙伴,为奥运盛会的圆满举行提供了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中国银行是中国国际化和多元化程度最高的银行,在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及37个国家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主要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并通过全资附属机构中银国际控股集团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和联营公司经营保险业务,通过控股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从事直接投资和投资管理业务,通过中银航空租赁私人有限公司经营飞机租赁业务。按核心资本计算,2009年中国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大银行”排名中列第十一位。2011年和2012年,中国银行连续两年成为新兴市场经济体中的唯一入选全球性系统重要银行的金融机构。2012年末,中行资产总额达到12.68万亿元。 在一百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银行始终秉承追求卓越的精神,将爱国爱民作为办行之魂,将诚信至上作为立行之本,将改革创新作为强行之路,将以人为本作为兴行之基,树立了卓越的品牌形象,得到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赞誉。面对新的历史机遇,中国银行将积极推进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跨境发展,向着建设国际一流的大型跨国经营银行集团的战略目标不断迈进。 中国银行发展战略 核心价值观追求卓越诚信绩效责任创新和谐 战略目标 追求卓越持续增长建设国际一流的大型跨国银行 战略定位 以商业银行为核心。多元化服务、海内外一体化发展的大型跨国银行 商业银行业务是中国银行的传统主营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及金融市场业务(主要指资金业务)。 11月12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行动机构“2013年可持续金融全球峰会”在北京开幕,中国银行以“绿色赞助商”身份赞助支持了该峰会。 [2013年]中国广告协会“中国广告长城奖” [2013年]美国通讯公关职业联盟“年度报告综合类评比金奖” [2013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年会“国有上市企业社会责任榜百强企业” [2013年]《贸易金融》杂志“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 [2013年]《银行家》、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最佳金融企业形象奖”
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一、转让方经纪机构应向北交所提交以下文件: 《国有产权交易上市申请书》(适用于非公司制企业产权转让或实物资产转让)或《国有产权(股权)交易上市申请书》(适用于股份制企业股权转让); 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表复印件;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各部(委)等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产权转让的批复;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决议(适用于非公司制企业产权转让)、股东会决议(适用于股份制企业股权转让,同时提交公司章程复印件); 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项目核准表或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转让标的企业审计报告或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产权交易委托合同》(适用于转让委托)。 二、转让方经纪机构提交文件齐备后,北产所对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向转让方经纪机构出具《产权交易受理通知书》。 三、产权交易项目挂牌公示不少于20个工作日。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电子显示屏及指定的各类媒体对外公布产权交易信息。 四、挂牌期间,受让方经纪机构向北交所提交以下文件: 《产权交易收购意向书》; 受让方的资格证明(机构法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机构法人的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产权交易委托合同》(适用于受让委托)。 五、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受让方的,转让方和受让方会同双方经纪机构共同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至少六份);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的,依法进入拍卖或招投标程序。 六、产权交易结算交割,受让方将产权交易价款交北京产权交易所。 七、交易款到帐后,北京产权交易所审核并出具产权转让交割单。 八、交易双方将交易手续费统一交纳至北交所并领取产权交割单。 九、交易双方或经纪机构向北交所出具工商部门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工商部门核准的企业组织章程,转让方领取产权交易价款。
XX市银行同业调研分析报 告
为了践行省联社“XXXXXXX”的发展战略,为XXX商行业务经营发展提供有效信息服务,为要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们通过实地调研、亲身体验等方式对XXXX市同业银行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汇总。现将调研情况整理汇报如下: 目录 一、中国银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银行业概述 (二)中国银行业发展历史 (1)起步阶段 (2)大一统时代 (3)向现代银行金融体系转变 (三)中国银行业市场格局 二、XXXXX的基本情况 (一)XXXXX概述 (二)XXXXX发展历史 (三)XXXXX市场格局 (1)立足“XXXX” (2)服务“XXXXX (3)服务“XXXX” 三、调研目的 四、调研时间
五、调研对象 六、调研人员 七、调研方式 八、调研分析 (一)XXX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情况(二)人员岗位及硬件服务设置分析一、中国银行 ①、硬件上 ②、人员配备 二、建设银行 ①、硬件上 ②、人员配备 三、工商银行 ①、硬件上 ②、人员配备 四、农业银行 ①、硬件上 ②、人员配备 (三)、贷款类产品分析 一、建设银行 二、工商银行
三、XXX商业银行 (1)公司类流动资金贷款 1、微小企业贷款 2、小企业一般贷款 3、小企业简易贷款 4、熊猫圆圆小企业贷 (2)个人经营类贷款 1、熊猫圆圆个人贷 2、个人经营性贷款 3、个人联合保证贷款 4、个人营运车贷款 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1、小企业贷款 2、个人商务贷款 3、经营性车辆贷款 4、小额贷款 五、其他银行贷款产品 (四)理财投资类产品分析 1、建设银行 2、中国银行 3、XXX商业银行 4、乐山市商业银行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会员资格管理办法》 (沪联产交【2005】07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展产权交易市场,规范产权交易,根据《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会员代理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会员代理制实施办法》),制定《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会员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会员是指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会员资格申请办法》(以下简称《会员资格申请办法》)提出入会申请,并经本所审核批准的境内外企事业法人。 本《管理办法》所称会员资格是指会员接受本所的服务、管理,在本所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所具备的身份和条件。 第三条、本所根据本《管理办法》对会员资格进行管理,包括会员资格的取得、变更、转让、中止、恢复及终止等。相关资料按规定输入本所“会员档案式管理信息系统”。第二章会员资格取得 第四条、企事业法人依其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下同)和业务需求,向本所提出会员资格申请,本所按《会员资格申请办法》规定,经审核批准为经纪会员、专业会员、信息会员。 取得经纪会员资格,可以与产权转让方或产权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依法代理产权转让方或产权受让方在本所从事产权交易业务。 经纪会员资格根据其实际业务范围的不同分为国资经纪会员资格、民资经纪会员资格、央企会员资格、异地经纪会员资格等。 取得专业会员资格,可以代理清产核资、审计、资产评估、项目招商引资、投资及投资管理、策划改革改制方案、知识产权保护、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与产权交易相关的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专业会员资格根据其业务范围的不同分为国内专业会员资格与国际专业会员资格。取得信息会员资格,可以在本所信息网络平台发布、收集信息,可以从事产权交易信息中介代理业务。 第五条、本所按照不同会员资格进行分类管理。 第三章会员资格变更 第六条、会员资格变更: 1、会员发生兼并、合并或分立,新设立的法人如承继会员资格,必须向本所提出申请,经本所核准后,方可承继会员资格。本所将在核准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产管办)通报备案。 2、会员发生兼并、合并或分立,一经生效,在新设立的法人提出承继会员资格申请,报经本所审核期间,原会员资格中止。
首页项目频道受托机构政策法规央企服务典型案例市场动态通知通告文档下载高级查询异地项目拍卖公告关于我们 English 《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沪国资委产[2005]28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 根据《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市政府第36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产权交易市场从事产权交易活动的各相关主体,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中央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应当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金融类企业产权和上市公司股权的转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被设置为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含义)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产权,是包括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利。其中,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债权是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相关权利;股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出资人的出资权益;知识产权是指技术、专利、商标、版权等无形资产所有权。 第四条(原则) 在产权交易市场从事产权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进场交易) 本市所辖国有产权的交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批准手续,并在产权交易市场进行。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国有产权交易,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含有国有权益的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主体进行的产权交易。 本市所辖城镇集体产权的交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产权界定,履行产权转让的批准程序,并在产权交易市场进行。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和国有相对控股企业,下同)受让产权的,应当在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受让非国有产权的,应当按照规定对受让标的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受让产权的相关批准程序。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可以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征集投资人,进行增资扩股或者吸引投资主体的资本共同设立新企业。 在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产权交易,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中央企业国有产权、本市非国有(非集体)产权、非本市所辖产权,可以在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第六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市国资委)在产权交易管理中具体行使以下职责: (一)负责本市产权交易市场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对市场监管机构、产权交易场所进行监督及管理; (二)审查或者批准产权交易市场的管理制度和产权交易场所章程; (三)监督和管理本市国有产权交易行为; (四)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称市产管办)是本市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管机构和产权经纪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行使以下职责: (一)拟订产权交易市场的政策规划和市场管理制度、行业管理制度、交易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二)监管产权交易市场的业务活动; (三)审核产权交易市场的业务操作规则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四)审批产权交易市场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品种; (五)统计和分析产权交易市场的交易情况; (六)指导、管理、监督产权经纪机构的业务活动; (七)指导产权交易中介行业协会工作; (八)调解产权交易纠纷; (九)查处产权交易场所、产权经纪机构的违规行为; (十)应当行使的其他职责。 本市设立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联席会议和公平公正评审委员会,协助和指导产权交易市场工作。 第二章产权交易市场 第七条(性质)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称联交所)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为产权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市场服务,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义务,具有事业法人资格的产权交易场所。 第八条(章程) 联交所应当制订章程。其内容包括: (一)设立目的、名称; (二)主要办公及交易场所和设施所在地;
XX银行年度经营风险分析报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XX监管分局: 现将XX银行(下称“我行”)年度风险经营分析报告如下: 一、业务经营基本情况分析 (一) 负债情况分析 截至年末,我行各项存款总额X万元,比年初增加X万元,增幅X%。其中:对公活期存款为X万元,比年初增加X万元;对公定期存款为X万元,比年初增加X万元;个人活期存款X万元,比年初增加X万元;个人定期存款为X万元,比年初增加了X万元;银行卡存款为X万元,比年初增加X万元。 我行各项存款指标均比年初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经多方面努力,争取到部分有实力的大企业客户,例如X上市公司在我行开立监管资金专户,带来对公定期存款一定幅度的增长;二是继续加代发工资业务及批量开卡的营销,在提高开户数和发卡量的同时,也使居民储蓄存款能够稳步增长;三是持续进行产品创新和开展主题营销活动;四是我行在本年新开展了间联POS机业务,在为我行发展出一批合作商户的同时也带来了部分新增存款;五是我行在年初原有总行营业部、X支行2个营业网点的基础上,新增了X支行等X个营业网点,延伸了我行的服务半径,扩大了我行在本地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资产情况分析 1、信贷资产 (1)基本情况:截至年末,我行各项贷款余额X元,比年初增加X 万元,增幅X%。其中,短期贷款X万元,比年初增加X万元;中长期贷款X万元,比年初增加X万元。按五级分类口径统计,正常类贷款X万元,关注类贷款X万元,暂无不良贷款。 (2)贷款集中度情况:针对贷款集中度偏高的情况,我行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保有压、重点支持的政策逐步降低贷款集中度,保证符合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发展潜力的贷款户,压缩产品落后、经营不善的企业贷款,同时重点扶植国家产业政策方向的新兴产业及“三农”和小微企业。截至X年底,“单户500万以下贷款余额占比”指标已从X月末的X%大幅提高至X%,达到监管要求;“户均贷款余额”指标从X万元降低至X万元,力争逐步达标。 (3)贯彻落实“两个不低于”情况:自开业以来,我行一直对自身的市场定位非常明确,为此,根据XX经济发展及行业特点,在确保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将信贷资金重点倾斜于“三农”、小微企业等基础经济,达到“两个不低于”要求的目标。其中,支持农业贷款X万元,支持小微企业贷款金额X万元,两项合计占贷款总额的X%,有力地支持了当地民营经济的发展,体现了我行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金融定位。 2、非信贷资产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拍卖实施办法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拍卖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拍卖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组织交易签约操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权交易机构采取拍卖方式组织实施的企业国有产权竞价转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产权转让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竞买人,是指产权转让信息发布和拍卖公告期间提出受让申请并获得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
本办法所称的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本办法所称的拍卖机构,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认可,具有拍卖资格的企业法人。 以上主体应当遵守产权交易市场的规则。 第五条产权转让拍卖活动由产权交易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由拍卖机构具体实施。 第六条转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机构受理转让申请前,与拍卖机构、产权交易机构的经纪会员共同签订委托合同,并将委托合同提交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委托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转让方、经纪会员、拍卖机构的名称、住所; (二)拍卖标的名称、数量等基本情况; (三)拍卖实施的时间、地点; (四)拍卖佣金及其支付方式、期限; (五)产权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六)违约责任; (七)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转让方应当通过其受托经纪会员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递交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产权转让公告等相关附件材料,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 转让方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受托经纪会员应当对转让标的及转让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
上海市内资商业银行业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 上海市内资商业银行业总体情况 一、上海市内资商业银行业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上海地区共有内资商业银行15家。其中:(1)国有独资商业银行4家,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2)其他商业银行10家,分别是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广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地区总部、福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3)地区性银行一家,是上海银行。 上海市内资商业银行按资金规模的排名表 (截止2002年6月底)
商业银行主要资产业务有:(1)各项贷款业务,具体分为(a)短期贷款,按行业及企业性质划分为:工业贷款、商业贷款、建筑业贷款、农业贷款、乡镇企业贷款、三资企业贷款、私营企业及个体贷款、其他类贷款(含个人短期贷款);(b)中期流动资金贷款;(c)中长期贷款,包括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其他中长期贷款(含个人中长期贷款);(d)票据融资;(e)各项垫款。(2)有价证券及投资。(3)应收及预付款。(4)买入返售证券。(5)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存款。(6)存放中央银行特种存款。(7)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8)同业往来,包括存放同业、拆放同业。(9)代理金融机构贷款(含代理人行专项贷款)。(10)库存现金。(11)外汇占款。 银行主要负债业务有:(1)各项存款,具体分为(a)企业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b)机关团体存款;(c)储蓄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d)农业存款;(e)其他存款。(2)代理财政性存款。(3)金融债券(含政策性金融债券)。(4)应付及暂收款。(5)卖出回购证券。(6)向中央银行借款。(7)同业往来,包括同业存放,同业拆借。(8)委托存款及委托投资基金。(9)代理金融机构委托贷款基金。(10)各项准备(含贷款呆帐准备金)。 二、上海市内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比较分析 1、上海市资金规模在500亿元以上的商业银行资金来源运用结构分析(以2002年6月30日数据为分析依据) 资金运用表 单位:亿元
专题研究:产权交易基本流程研究 (2009-05-12 16:22:53) 博注:对于产权交易,小兵以前只知道“招拍挂”,本文没有多少 技术含量,只是简单做了一些整理,为方便大家吧。 一、产权的概念 在我国基本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一个明确的“产权”概念,所以在具体实践中一般也是比较模糊,据小兵猜测,产权的概念是我国官员在政治上比较喜欢的一个概念吧,比如国有产权的说法就比较流行,与法律无关。 2003年10月11日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曾明确指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这样的规定一看就不怎么专业,股权这样的说法也能在这样重要的文件中出现,其实该规定就是明确了产权包括物权、债权、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反映了对于产权定义认识的深化。 2003年12月3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颁布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简称《3号令》,延续了《决定》中对于产权的理解:国有产权是指国家对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形成的权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二、国有产权交易原则 3号令是目前我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的最高法规、根本法规,为纲领性法规。 1、三公原则:旨在最大程度地发现国有产权的真实价格,表现为信息的公开、交易的公平、结果的公正。 2、进场交易原则: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目前,具备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质的为: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北京产权交易所、天津产权交易所和重庆产权交易所四所交易所。2008年3月10日,京、津、沪、渝四产权交易所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正式签署合作协议,约定建设统一的交易制度体系。
银行行业分析报告 (一)银行发展的总体概括 1、近年来银行发展状况: 我国银行的分配状况: 3 家政策性银行分别是: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进出口银 行; 4 家商业银行分别是: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是:交行、中信、华夏、招商、光大、民生、浦东发展、深圳发展、渤海、广发、兴业,以及110 家城市商业银行;目前,我国银行体系由大型商业银行、股 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其他类金融机构组成。 表 1 为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我国银行业各类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和负债总额情况: 表 1 各银行资产负债情况 资产总额占比 %负债总额占比%大型商业银行60.444.9356.0944.89股份制商业银行23.5317.6122.2117.78城市商业银行12.359.2411.549.24其他类金融机构37.7128.2235.1128.1总计 133.62 100 124.95 100 解析:在我国银行体系中大型商业银行依旧占据了主要 地位。但近几年来,所占的市场份额逐渐下降,与此同时,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展速度逐渐加快,所占市场份额有所提高。 2、银行行业前景分析: 图 1 企业景气指数和企业家信心指数
图2 银行行业信心指数与景气指数 结果分析:该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统计报告。 图1 中,企业景气指数都大于临界值100,说明当前企业景气状态处于温和回升状态; 图2 中,银行业景气指数小于临界值 100,因此可以反应出银行业在近一年多内的景气状态不佳;银行家信心指数偏低,说明近年来处于金融行业银行业的发展并不顺利。 3、银行行业一般特征分析: 银行行业经济结构银行行业的经济周期垄断竞争型周期型行业银行行业生命周期 成长阶段 行业类型 金融服务行业 分析(略) 4、行业板块的变动趋势: 表2、 3 为 2012 年 16 家上市银行的收入情况: 表2 营业总收入增长率股东净利润增长率利息净收益增长率25570.5415.210269.2817.520367.4316.6 手续费净收入增长率拨备支出增长率其他项目收益增长率4642.1112.62295.188.5561.01-8.4 结果分析: 平均成本收入比中,其中五大行提升 0.03 个百分点至 31.76%,城商行下降了 1.35 个百分点至 29.9%,农行、中行、中信、平安银行成本收入比提升。 表 3 业务和管理费用增长率 %12 平均成本收入比%11 平均成本收入比% 8158.614.332.1831.9 12 净息差 %11 净息差%12 非息收入比例%11 非息收入比例% 2.64 2.6620.3521.33 结果分析: 净息差中,股份制银行下降最多,达到9 个基点,其中平安和民生银行下降最多,分别为 38 个基点和36 个基点,兴业银行反弹18 个基点;同时,由于银监会对行业收费的管理导 致五大行手续费收入增幅减小。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非息收入占比分别为17.75%和 12.10%,同比提高 1.89 和 1.02 个百分点。 图 3 为 2012 年主要财务指标: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非挂牌协议项目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非挂牌协议项目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业务管理制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规避和防范市场风险,结合市场需求及当前实际操作情况,实现对非挂牌项目协议转让业务的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指非挂牌协议转让项目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进场前已经达成交易并签订合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交易合同》、股权转让协议等)的项目。 该类项目采用项目登记的方式办理业务。 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四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必须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转让的产权交易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执行部门)上海本部负责本市协议项目登记管理工作。 北京总部负责中央企业和异地协议项目登记管理工作。 法律监管部对协议项目进行内部业务监督管理。 协议项目应当接受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产管办)和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工作原则)协议转让项目审核登记应当遵循“能进则进,进则规范”的原则,积极引导项目各方通过挂牌方式公开转让产权,严格控制协议转让项目的适用范围。 确实符合协议转让条件的项目,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简便、灵活、规范。 第五条(委托代理)进入联交所从事非挂牌协议转让登记业务的,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项目可以委托联交所的会员进行,也可由项目当事人一方自行决定登记操作方式;非国有产权协议转让项目可以委托联交所的会员进行,也可由项目当事人一方自行决定登记操作方式。 委托会员代理的,可由转让方和受让方作为共同主体委托一家会 员代理,也可分别委托。 第六条(协议项目的类别)转让方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项目(项目编号为G),分为四类(一)审批类协议项目(项目编号为G0)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央各部委、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同意协议转让的项目;根据《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xx]11号文)的规定,由央企集团公司批准 同意协议转让的项目。 (二)划拨类协议项目(项目编号为G1)根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xx]239号)、《上海市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暂行办法》(沪国资委产[xx]362号)的规定,经相关有权机构(部门)批准同意无偿划转的项目。
产权交易市场调研报告 产权交易市场调研报告 市场调研报告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和上海产权交易所共同组成了上海产权交易的有形市常虽然这个有形产权交易市场形成较晚,但无论从交易规模还是活跃程度上,都居全国首位。201X年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和上海产权交易所成交额都在千亿元以上,即使在统计方法调整后(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和上海产权交易所对成交金额实行双向统计,即实际成交额乘以2),也仍数十倍于其它地区的产权交易额。各地纷纷效仿上海产权市场的经营模式和运作机制,但结果多是门庭冷落,交易清淡。从产权交易机构的微观运作模式看,各地交易所在性质和交易机制上基本大同小异,作为解释这种现象的决定因素实在牵强。地区经济、科技和产业基础,以及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固然能够解释部分原因,但是否是解释像北京和深圳这样经济发达、金融市场也相对发达的城市没有取得同样效果的主要原因?除了先天禀赋外,上海发展产权市场的经验到底是什么?政府在其中发挥了什么作用?本文主要从制度建设的角度对以上问题给出答案。 一、发展历程: 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产权市场的发展相互促进纵观上海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可以看到它反映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阶段性进展。从1994年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成立算起,产权交易市场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 1994~1996年。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一诞生便处在矛盾中:
一方面,上海正处于国企改革的关键阶段,需要一个有效的产权交易机构为盘活国有资产、规范国有企业购并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服务;而另一方面由于四川乐山出现了所谓的“箩筐交易市潮(即当地产权交易所绕开证券监管机构,将未上市的国有企业产权拆细,公开交易这些企业的股票),国务院明令禁止新设产权交易机构。因此,尽管上海有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需要,但仍只能进行农村集体资产的交易。直至1995年7月,原国有资产管理局草拟了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办法,上海市委才能放手把产权市场作为促进国企改革的一个环节。1996年3月,在城乡产权交易所的基础上改组成立了产权交易所,标志着上海产权市场进入实质性发展阶段。第二阶段:1996~1999年。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建立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管体系,以盘活存量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主要目标,以国有企业间的产权交易为主要特征,以政府行政撮合为主要交易手段。从1996年开始,上海市政府出台了近10部有关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政府规章,其中有9部是在1999年前制定的(产权交易法律事务,张海龙主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这些规定是: 《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产权交易市场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产权交易过程中产权变动和工商变更工作的通知》、《上海市产权交易规则》、.freekan.《上海市产权经济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破产企业产权交易实行规则》、《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暂行办法》、《上海市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办法》)。内容涉及产权交易规则、产权经纪机构资格认定等,不仅为上海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创造了较为完备的法制环境,更为以后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