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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2012―2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2012―2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2012―2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

划(2012―2015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防疫检疫

【发布部门】湖南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3.03.14

【实施日期】2013.03.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2012-2015年)》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部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湖南省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2012-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相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省卫生厅医政处,联系电话:0731-********。

湖南省卫生厅

2013年3月14日

湖南省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

(2012-2015年)

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2012-2015年)》(见卫医政发〔2012〕63号文件),结合我省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防控、规范管理、突出重点、强化落实”的原则和标准预防的理念,推进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科学、规范、可持续发展,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学科学的进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强化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提高专业技术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率,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体系。

1. 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健全医院感染管理三级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职责,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管理措施。

2. 加强省、市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到2015

院内感染控制方案设计

院内感染控制方案设计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

院内感染控制方案 一、当出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时,经治医师应及时向本科室医院感染监控小组负责人报告,并于24小时内填表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二、科室监控小组负责人应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及时组织经治医师、护士查找感染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报告和控制。 三、1、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医院感染管理科应于24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和医务科,并通报相关部门。 2、经调查证实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时,医院应于24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全国医院感染监控网单位应同时报全国医院感染监控管理培训基地。 3、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时,应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卫生行政部门,省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的报告后,应于24小时内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4、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四、医院出现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应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1、证实流行暴发:对怀疑患有同类感染的病例进行确诊,计算其罹衰率,若罹衰率显着高于该科室或病房历年医院感染一般发病率水平,则证实有关流行或暴发。 2、查找感染源:对感染病人、接触者、可疑传染源、环境、物品、医务人员及陪护人员等进行病源学检查。 3、查找引起感染的因素:对感染病人及周围人群进行详细流行病学调查。 4、制定和组织落实有效的控制措施:包括对病人作适当治疗,进行正确的消毒处理,必要时隔离病人甚至暂存接收新病人。 5、写出调查报告,总结经验、制定防范措施,主管院长接到报告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协助医院感染管理科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控制工作,并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予以保证。 五、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院关于医院感染流行暴发的报告后,应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当地疾病控制部门协助医院进行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的调查与控制。 2、组织当地医院感染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指导医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制度有效的医院感染控制措施。 3、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家协助对感染病人的诊治。

湖南省卫生科教信息服务平台操作说明

基地操作说明 首先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网址: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f1501138.html,回车后进入“湖南省卫生科教信息服务平台”主页面。 进入系统后,在右侧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后登陆 登陆后,点击“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后面的“进入系统” 进入系统后,在页面会有学员填报志愿时间、志愿录取时间等的提示。点击“学员招录”下的“进入系统”

点击进入系统,在系统中您可以查看到: ?招生信息 ?志愿填报 ?招录系统 ?统计分析 招生信息模块下,“通知公告”与“招录办法”是省厅发布的信息与招录办法,“招生计划”是指省内各个基地的招生计划。

学员在报名通过审核之后,到招录时间开始之前,基地可以查看填报自己单位的人员信息。提前进行面试或相关审核。 在统计分析模块下,通过“报名情况”,可以查看填报自己单位的人员,学员状态选择“已审核”点击姓名,可以看到学员的详细信息。

“招录系统”模块下,在“录取时间查看”里可以查看各个批次志愿录取时间。 为了防止在录取过程中误操作,录取的过程主要分为四步: 第一步:学员信息审核 第二步:按志愿录取 第三步:录取预览 第四步:招录名单 首先是第一步,学员信息审核。“学员信息审核”页面,会显示当前志愿。基地可以根据学科、是否本院、审核状态、学历、最高学位、是否职业医师等对学员进行筛选。点击“查询”按钮,会出现填报本单位的人员信息。想要录取的学员,在该学员编号前面对应的复选框里打钩,然后点击“审核通过”。如果审核不通过,选择学员后点击“审核不通过”。

第二步,按志愿录取。被审核通过的学员,在此页面可以再次被审核。此时学员的状态为“录取医院审核通过”。如果确定录取,选择该学员之后点击“预录取”,如果不想录取某个学员,选择该学员之后点击“不录取”。被点击“不录取”的学员信息,会被退回到“学员信息审核”页面,如果想对该学员再次录取,需要从“学员信息审核”页面再次审核。 第三步,录取预览。已经被预录取的学员,在录取预览页面,学员状态为“预录取”,如果确定录取该学员,选择该学员后点击“确认提交”。如果想放弃某个学员的录取,则选中之后点击“取消提交”,该学员的信息会被退回到上一步,想要再次录取,需要从上一步进行操作。

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制度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三级组织健全,职责明确。 二、医院的布局、设施及工作流程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建筑布局、人流、物流符合感染控制原则。 三、认真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四、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消毒。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五、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知识教育与培训对新上岗人员、进修生、实习生进行医院感染知识的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院感管理重点部门、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及医务人员的培训。 六、加强医院感染重点部门的管理各重点部门的布局与流程合理,制度及措施建全,符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七、落实医院感染的监测工作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环境卫生学监测。 八、建立完善的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制度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按规定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感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九、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制定合理使用抗菌素的管理制度及相关措施。

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管理管理制度健全,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对其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做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制定有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防护措施、报告及处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进行消毒隔离技术、标准预防、手卫生规范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十二、医疗废物及污水管理建立健全管理组织、制度,职责明确。对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接收等环节严格管理。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医院感染管理科 二0一0年三月修订

[医院感染控制方案]医院感染控制方案及措施

[医院感染控制方案]医院感染控制方案及 措施 一、压力蒸汽灭菌监控1、工艺监控(程序监控) 2、化学指示剂监测使用卫生部许可的3M公司指示胶带、卡带,贴在每一件物品上监测。大手术包、敷料包中心置指示卡进行监测。 3、生物指示剂监测每月监测。在炉内3个弱点位 置轮流用嗜热脂肪杆菌芽胞片进行监控。即上层中、中层前、排气口3个点。如生物指示剂呈阳性情况,贝卩寻找原因,并停发物品及重新灭菌。二、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的监测每批从库房领入的输液器注射器,用于注入血管的器具,每一个批号抽取三件进行热源监测(内毒素)试验、细菌培养及微粒监测。三、无菌物品监控无菌物品一人一用一灭菌,常用无菌敷料罐每天更换并灭菌;提倡使用小包装。高压消毒无菌物品七天过期;手术室无菌持物钳(干钳)及器皿一手术一更换。每月手术室、供应室自行对各类无菌物品抽样进行细菌培养。四、抽真空试验(BD) 每天用BD试验包置于灭菌器下层、中间进行常规灭菌,检验灭菌器的抽真空效果及灭菌器的密封程度。五、紫外线灯的监控 1、 日常监测:保持紫外线灯管的清洁,每一周及作空气消毒前用75%

乙醇棉球擦拭。紫外线灯安装高度应距地面 1.5?2米。 照射时间30~60分钟,使用后记录照射时间及签全名,累计照射 时间不超过1000小时。2、物理监测:照射强度每半年监测一次,使用中灯管不低于70uw/cm 2,新安装的紫外线灯照射强度不低于 90uw/cm2 六、消毒灭菌效果监测1、生物监测:①各种使 用中的消毒剂及消毒后的内窥镜及其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各种使用中的灭菌剂及灭菌后的内窥镜、活检钳和灭菌物品每月监测。 ②手术室每月对常规器械、术野皮肤、消毒后物品等抽查取样监测。 2、化学监测:每日用XC型消毒浓度测试纸对各类物品初步消毒浸泡液(含氯消毒剂)进行监测。七、环境卫生学(包括空气、物体表面及医务人员的手)监测手术室、ICU室、各病区治疗室、注射室、移植病房、血库、复苏室、中心配药室、内镜室、口腔室、血液病区、门诊手术室、供应室无菌区等重点部门每月做环境卫生学监测。八、常用器械、物品消毒使用标准。1、氧气湿化瓶做到一人一用一更换,湿化瓶用含氯消毒消毒液浸泡或环氧乙烷消毒。2、雾化器、罐、口含嘴(面罩)螺旋管、舌钳、开口器、一人一用一消毒。 3、人工呼吸机:一人一用一消毒,做好 终末消毒处理。4、灌肠筒、肛管、鼻咽冲洗器、妇科冲洗器采 用一次性。5、引流瓶、橡胶引流管:每日更换(一次引流袋每 周更换一?二次)。九、医院监控措施1、各科室自查。根据不同的重点部门每1?3月对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

医院感染预防控制措施范本

标准预防措施 一、标准预防的定义 标准预防是针对医院所有患者和医务人员采用的一组预防感染措施。包括手卫生,根据预期可能的暴露选用手套、隔离衣、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以及安全注射。也包括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处理患者环境中污染的物品与医疗器械。 标准预防基于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非完整皮肤和粘膜均可能含有感染性因子的原则。 二、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 (一)手卫生 1、在以下情况下应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1)直接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 (2)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前、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 (5)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 (6)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2、在下列情况时应先洗手,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2)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 3、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应遵循以下原则 (1)当手部有血液或其它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肥皂或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2)手部没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二)戴手套 1、在以下情况下应戴清洁手套: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时、接触污染物品时。 2、在以下情况下应戴无菌手套:医务人员进行手术时;为病人进行诊疗技术等无菌操作时;接触病人破损皮肤、粘膜时。 3、诊疗护理不同的患者之间应更换手套。操作完成后脱去手套,应按规定程序与方法洗手,戴手套不能替代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操作时发现手套破损时,应及时更换。戴无菌手套时,应防止手套污染。如手部皮肤破损,应戴双层手套。 (三)正确使用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1、一般诊疗活动、手术室工作或护理免疫功能低下患者、进行体腔穿刺等操作时应戴外科口罩,接触经空气传播或近距离接触经飞沫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时,应戴医用防护口罩或外科口罩。 2、下列情况应使用护目镜或防护面罩:在进行诊疗、护理操作,可能发生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近距离接触经飞沫传播的传染病患者时;为呼吸道传染病患者进行气管切开、气管插管等近距离操作,可能发生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喷溅时,应使用全面型防护面罩。 3、口罩潮湿后、受到患者血液、体液污染后,应及时更换;摘口罩时不要接触口罩前面;

湖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卫生厅文件 湘卫办发〔2009〕37号 湖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 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卫生部《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09]1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卫生部文件 卫妇社发〔2009〕113号 卫生部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健康档案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的规范记录,是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的系统化文件记录。居民健康档案是居民享有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体现,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效工具,是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卫生政策的参考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精神,现就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将建立、使用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作为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举措,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完善服务功能,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到2009年底,按照国家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要求,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试点建档率达到5%,城市地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30%;到2011年,农村达到30%,城市达到50%。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符合基层实际的,统一、科学、规范的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制度。以健康档案为载体,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三)基本原则。 ——政策引导、居民自愿。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城乡居民自愿参与建立健康档案工作。 ——突出重点、循序渐进。优先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3岁儿童等建立健康档案,逐步扩展到全人群。 ——规范建档、有效使用。规范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保证信息的连续性、完整性和有效使用。 ——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充分利用辖区相关资源,共建、共享居民健康档案信息,逐步实现电子信息化。 二、积极稳妥推进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 施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 1、检验科的检验报告单经消毒后方可发放。 2、口腔科、放射科应使用一次性漱口杯。 3、口腔科牙钻等器械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4、麻醉科可重复使用的螺纹管、呼吸气囊、气管插管、牙垫、舌钳、开口器等,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消毒。一次性用品不得重复使用。 5、内窥镜使用后按规定要进行清洗、消毒、灭菌,定期做细菌培养,检测消毒、灭菌效果,乙型肝炎等传染病患者使用过的内窥镜要做特殊消毒处理和登记。 6、可重复使用的各种导管、管道,如供氧管道、导管、湿化瓶、螺纹管等用后应清洗、消毒、干燥后备用,湿化瓶消毒后,干燥保存,用前放置无菌用水。 7、连续使用中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及其管道等,应定期更换消毒,湿化瓶内用水应每日更换。 8、病室及门诊各诊室内的空气应定期消毒,有记录。 9、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必须一桌一布,用后应彻底消毒。 10、患者用具(脸盆、尿壶、便盆等)均使用一次性物品,一人一份。 11、病人的衣服、被褥、床单等定期更换,使用被服袋和被服车收取,密闭运送至洗衣房,不得在病房、走廊内清点。传染病病人的被服按传染病消毒隔离规定进行处置。 12、病人出院、转科、死亡后,床单元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13、病区的拖布分室使用,用后清洗、消毒、悬挂晾干备用。 14、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置于黄色医疗废物包装袋内,由专人定时收取,日产日清。 15、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置于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手提袋内,按感染性废物处置。

医院感染控制实施方案

***医院医院感染控制实施方案 【医院感染管理控制目标】 1.医院感染发病率≤10%。 2.医院感染漏报率≤l0%。 3.无菌手术切口感染发生率≤1。5%,无菌切口甲级愈合率≥97%。 4.消毒灭菌合格率l00%。 5.一人一针一管执行率l00%。 6.使用中皮肤消毒剂,细菌数≤l0cfu/ml,其他的消毒剂细菌数≤l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每季度生物监测一次。 7.使用中灭菌剂:每季度监测一次,无菌生长.戊二醛化学监测每周不少于一次。 8.使用中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普通30w直管紫外线灯应≥70 UW/cm2.使用寿命:即由新灯的强度降低到70μW/cm2(功率≥30W ),或降低到原来新灯强度的70%(功率<30W)应不低于1000h。 9.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生物监测。 1 0.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必须无菌。 11.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不得检出沙门菌。 12.各种消毒后的内镜细菌总数〈20cfu/件,不得检出致病菌;

灭菌后内镜、活检钳和灭菌物品必须无菌。 13.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每批进行热源监测。 14.血液净化系统:透析器入口液的细菌菌落总数必须≤2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15.医院感染暴发定义:短时期内出现3例以上(含3例)相同部位或不同部位医院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随后补报医院感染报告卡。医院发生5例的医院感染,因感染导致死亡,因感染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医院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卫生局与疾病控制中心.医院发生10例的医院感染,发生特殊或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发生重大公共影响或不良反应的医院感染,医院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卫生局与疾病控制中心。 16.建立健全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制度,抗感染药物应用率力争控制在50%以下。 17.采用前瞻性监测和回顾性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全面综合性监测。 18.医务人员医院感染专业知识培训每年每人不少于6学时;专职管理人员每年每人不少于15学时;新上岗人员岗前培训每年不少于3学时。 19.物体表面消毒效果的监测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物体表面:Ⅰ—Ⅱ类区域,物表细菌总数≤5CFU/cm2;Ⅲ—Ⅳ类区域:细菌总数≤10CFU/cm2。

湖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20年)

湖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年) 为促进我省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提高服务可及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指导各市州制订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年)的通知》(国办发〔〕号)精神,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一)现状。 .医疗卫生资源状况。截止年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含行政村卫生室)个,其中,医院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万张,其中医院床位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万张;卫生技术人员万人(其中执业及执业助理医师万人、注册护士万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张、执业(助理)医师人、注册护士人。全省已经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资源利用情况。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入院人数分别达到亿人次、万人。其中,医院分别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别占、,其他医疗机构分别占、。每百居民就诊、入院人次数分别为、人次。全省医院病床使用率为,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天。 .居民健康状况。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为万,婴儿和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主要问题。 .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特别是优质资源相对不足,服务效率有待提高。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相比,我省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质量不高。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比仅分别为、。效率不高,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和住院床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较低。 .资源布局结构不合理。我省不同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相对滞后,多数公共卫生机构人员不足、设备设施落后。中西医发展不协调,中医药特色优势未得到充分发挥。专科医院发展较慢,康复、老年护理、儿科、精神卫生等领域服务能力较为薄弱。资源要素结构失衡,全省床护比为,医护比为。公立医疗机构床位占比达,没有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碎片化问题突出,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不够、协同性不强;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缺乏联通共享;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多达个,整合难度大;分级诊疗体系尚未建立,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无序竞争;在全省乡镇、行政村区划调整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整合问题突出,基层机构群众健康守门员作用亟待加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连续的健康服务模式没有建立,服务体系难以有效应对日益严重的慢性病高发等健康问题。 .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还不到位,政府对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宏观管理能力不强。公立医院改革的系统性、综合性、协调性不够,以药补医机制尚未有效破除,科学补偿机制尚未建立。公立医院普遍存在追求床位规模、竞相购置大型设备、忽视医院内部机制建设等粗放式发展问题,部分公立医院单体规模不合理扩张,挤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办医院的发展空间,影响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的提升。规划的统筹作用和调控效力有待增强,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权威性与约束性不足、科学性和前瞻性不够等问题。(三)形势与挑战。 .时代新目标。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任

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措施方案

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措施 一、预防隔离技术 隔离的技术和措施比较复杂,一般是针对病原体的播散而设置,称为屏障护理。在实施时应根据每种病原体的传播途径选择 1、隔离区域划分 为了保证消毒隔离能顺利进行,符合质量管理要求,在隔离区域应划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各区的物品必须严格分开,未经消毒处理者,不得混用。人们在此区域内活动应遵循一定规则。 2、隔离室 设置隔离室的目的是将感染源和易感者从空间上分开,减少病原体经任何途径的传播机会,也提醒医务人员注意执行隔离常规。有单人隔离室和同室隔离两种。 隔离室要有卫生设施,室外要有缓冲区,有必需的隔离用物。 3、探视者的管理 探视者进入隔离的病人房间之前要报告护士站,医务人员要指导其正确使用口罩、手套及隔离衣,并督促执行其他预防隔离措施。 4、口罩、帽子、面罩和护目镜的使用 各种类型的口罩、帽子、面罩和护目镜可单独使用或组合使用,以提供屏蔽保护。戴口罩可以防护口、鼻吸入气溶胶。口罩、面罩和护目镜可阻止感染性血液和体液溅到医护人员眼睛、口腔及鼻腔黏膜。口罩应盖住口鼻部,用过的口罩应及时处理,脱口罩后应立即洗手。不可将口罩存放在口袋内或挂在颈上、胸前反复使用。 5、卫生洗手 洗手是重要的预防感染的技术之一。为保护病人、保护自己,必须认真坚持洗手。洗手分为卫生洗手和外科洗手, 洗手目的去除手上污垢和暂居微生物 洗手指征(1)接触病人前后,尤其是在接触有破损的排放、黏膜和侵入性操作前后。(2)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3)处理清洁或无菌物品之前。(4)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ICU、母婴室、新生儿病房、烧伤病房、感染性疾病病房等重点部门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5)在同一病人身上,当从污染操作转为清洁操作之间。(6)戴手套之前,摘手套之后。 洗手程序(1)双手掌心相互搓擦;(2)手指掌面与手掌搓擦;(3)一手手掌覆盖于另一手的手背,双手手指、手指两侧及指蹼交叉摩擦,同时一手手掌搓擦另一手手背,然后交换;(4)双手互握,一手手掌搓擦另一手指背,然后交换;(5)一手的拇指放于握拳状的另一手掌中转动搓擦,然后交换;(6)一手的指尖放于另一手的手掌搓擦,然后交换;(7)一手手指掌面及手掌包绕另一手的腕部转动搓擦,然后交换。 6、手的消毒 目的去除暂居微生物及破坏或抑制部分常居微生物。 指征(1)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穿脱隔离衣前后。(2)诊查、护理、治疗免疫功能低下病人之前。(3)接触每例传染病人和多重耐药菌株定植或感染者之后。(4)接触感染的伤口和血液、体液之后。(5)接触致病微生物污染物品之后。(6)双手需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南省人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实施 按病种收付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7.12.13 【实施日期】2017.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收付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各市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68号)和我省《关于推进我省按病种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改价服〔2017〕710号)的安排和要求,在实行遴选病种、编制病种编码、制订临床路径、摸底调查基础上,经精准测算、病历核查和专家论证,形成了我省106个病种收付费标准,现就推进按病种收付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病种收费标准 1、根据前期对摸底调查医院收集的106个病种历史费用数据和实时费用数据,充分结合各病种临床路径、医疗机构类别、功能定位、分级诊疗、合理医疗费用增长率等因素,统筹考虑医保基金支付能力和患者负担水平,并参考外省同病种费用标准等情况,按照“有激励、有约束”的原则,研究制定了我省结节性甲状腺肿等17类106个病种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此标准为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收费标准,各地发改、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不超过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可根据当地实际,具体制定本地 二、三级公立医院执行的病种收费标准。 2、按病种收费标准包括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全部费用,即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诊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检验、检查、手术、麻醉、床位、护理、药品、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其中“终末期肾病”为患者确诊后进入肾替代治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过程中每月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检验、检查、药品、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不包括患者在治疗期间发生并发症或其他伴发病而需住院治疗的费用。 3、按规定列入“除外内容”的耗材,以及患者自愿选择单人间、套间以及特需病房,其床位费超出省发改委《关于重新公布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病房床位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7〕1012号)规定的双人间病房标准的部分,可单独另行收费,这两部分不计入病种收费标准。除此之外,医院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通 知 【法规类别】医务工作 【发文字号】湘卫医发[2008]52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08.10.13 【实施日期】2008.10.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卫医发〔2008〕52号) 各市、州卫生局,省部直各医疗卫生机构: 卫生部《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附后)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明确我省护士执业注册的具体办法与程序,现就我省贯彻实施办法提出如下具体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注册审批机关 全省护士执业注册实行分级负责制。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及管理工作。 省卫生厅负责审批护士执业注册和重新注册申请;护士延续注册、变更注册由其所在

或拟执业医疗机构的注册登记机关,即核发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核准。 二、注册申请 (一)执业注册申请 1、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含县级,下同)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原件,加盖医院公章); (7)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白底彩色照片1张; (9)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逾期3年提出护士执业注册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在拟执业医疗机构主管部门规定的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含综合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2、办理程序 (1)医疗机构收齐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版)中录入护士电子信息,集体将本单位申请人材料交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填写《湖南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员一览表》(见附件),逐级上报至省卫生厅(省部直及市州三级医院直接报省卫生厅),由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受理其执业注册申请,开出受理通知单。 (2)省卫生厅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上报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准

湖南省卫生厅乡村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系统

湖南省卫生厅乡村医师执业注册管理 系统

湖南省卫生厅乡村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系统 操作手册 -5-16 TAIYANG 湖南泰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目录 A.系统概述 系统简介 (3) B.系统操作 一.模块划分 (7) 二.进入系统 (8) 2.1 登陆界面 (8) 2.2 页面介绍与操作 (8) 2.2.1 注册管理 (9) 2.2.1.1登记 (9) 2.2.1.2 注册审核 (11) 2.2.1.3 制证打印 (12) 2.2.1.4 变更注册 (13)

2.2.2 统计查询管理 (14) 2.2.2.1 注册信息管理 (14) 2.2.2.2 注销信息管理 (15) 2.2.2.3 成绩管理 (16) 2.2.2.4 变更注册管理 (16) 2.2.3 系统管理 (17) 2.2.3.1用户管理 (17) 2.2.3.1.1员工管理 (17) 2.2.3.1.2用户管理 (18) 2.2.3.1.3用户组管理 (19) 2.2.3.2 权限管理 (19)

2.2.3.3 基本代码管理 (20) 2.2.3.4 部门管理 (20) A. 系统概述 系统简介 一、现状 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社会上很多事务的管理也跟着相应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在农村中的医疗卫生管理模式也跟着发生了变化,以前的管理是一种各地信息分散然后再集中到中央,信息的传送途径是经过简单人工传送,这样使办事效率低。另外,各个分散机构的项目申报在办理后不能及时集中到中央数据中心,不利于管理层的信息统计与决策。基于以上现状,采用先进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够解决这些问题。这样就方便了管理层的统一管理和决策,同时提供了工作效率。 二、建设目的 本系统用于对辖区内单位乡村医师执业注册进行管理,传统

医院感染整改措施

医院感染整改措施 第一篇:医院xx年度感染管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第二篇:医院院内感染控制管理整改措施第三篇:包钢医院院内感染控制管理整改措施第四篇:医院感染控制管理整改措施及处方点评分析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汇报第五篇:医院感染控制管理整改措施及处方点评分析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汇报更多相关范文 医院xx年度感染管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医院感染管理在医疗技术日趋发达的当今已成为一门学科,在医院管理中与医疗管理、护理管理步入了同一高度。1月15日下午,本年度第一次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五楼会议室召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会上院感科向委员们汇报xx年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管理组织与制度欠缺。首先,表现在领导的医院感染管理意识淡薄。医院的领导对医院感染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不重视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很少过问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加上全院人员医院感染管理意识的单薄,存在着硬件设施简陋,布局不合理,消毒设备落后等问题。 2、各项制度不全面。医院有消毒隔离制度,但各重点部门的管理制度、培训制度欠缺。 3、科室布局。部分科室布局不合理,治疗室、处置室三区划分不明确,洗手设施不符合要求。

4、消毒隔离措施。配备了动态消毒机及紫外线灯,但无紫外线灯管强度的监测。 (二)、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的重视。根据xx年颁布的《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100张床位的医院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院长或主管医疗的副院长为感染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目的就是提高医院感染管理在医院的地位,把感染管理工作提到医院的工作日程上。 2、建立健全并完善各项管理组织与制度。建立和落实制度是搞好感染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制定切实可行的各项制度,做到“制定我做的,做我制定的”;建立感染管理委员会—感染管理专职人员—感染管理小组三级网络,责任到人。 3、感染管理小组的职责体现。感染管理科是全院感染管理的专职人员,而感染管理小组成员是科室的专职人员,小组成员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责任性,恪守自己的职责,加强监督和指导,在检查中更多协调各科室,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科室,修定制度,并加以落实解决,使各项检查工作更加条理化、规范化。 4、坚持继续教育学习。积极参加院外的培训,并将培训内容对本院人员进行再培训,尤其着重培训感染管理小组成员,再由感染管理小组成员随时对科室人员进行指导。 5、全院各环节全程监督。医疗废物的后期处置归于后勤部门,感染科专职人员要进行监督;一次性无菌物品和消毒药械的管理归于设备科,感染科备案、检查;医院关于大型设备的配置及建筑的扩建、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湘卫医发[2003]5号 各市、州卫生局,省直(部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对我省美容机构管理,保障广大群众美容医疗的需求和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卫生部第19号令)和《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2002]103号)现就开展全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执业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执业资格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经历;负责美容牙科项目的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半年以上或进修医疗美容专业1年以上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四)具有本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二、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 (一)直接认定:对符合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执业资格条件的,经省卫

生厅指定的医疗美容专业专家评定委员会直接认定后,由省卫生厅审核并发放《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书》。 (二)考查认定: 1、对符合条件中(一)(三)(四)项,而不具备第(二)项,即从事相关专业;临床经历条件不够者,须经专家委员会主持的专业知识答辩并合格,方可报省卫生厅审核并发证。 2、对符合条件中(一)(二)(四)项,二从事美容医疗专业临床不足1年或未予培训、进修或培训、进修时限不够者,须经省卫生厅认可的医疗美容培训机构进行6个月以上的专业培训或进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须1年以上),并考核合格,方可报省卫生厅审核认定发证。(三)原则上每人只限申报医疗美容科目下的一个二级科目的主诊医师资格。对确实具备条件申报两个二级科目者应严格审核把关。 (四)申请认定医疗美容主诊医师须提交下列材料: 1、《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2、医疗美容专业机构或进修单位颁发的培训合格证明; 3、《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申请审核表》; 4、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三、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执业资格认定的申报程序 凡目前在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美容科(室)工作并符合资格认定条件者,可填报《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申请审核表》,按下列程序申报:(一)由本人或所在医疗机构填写《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申请审核表》,并由所在医疗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报主管卫生行政部门;

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医患纠纷处置暂行规定》的通知-地方司法规范

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医患纠纷处置暂行规 定》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公安局,卫生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卫生厅共同制定了《湖南省医患纠纷处置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机构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及社会公共秩序。 二OO九年三月三日 湖南省医患纠纷处置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医疗秩序,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依照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诊疗秩序的通告》(卫通[2001]12号)精神,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医患纠纷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患双方基于对诊疗护理后果、原因、责任以及处理结果的认识分歧,经协调和处理仍难以达成共识的医疗事件。 第四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适用本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因医患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事件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 第六条医务人员对在医疗活动中发现可能引发的或已经发生的医患纠纷,应按本单位医患纠纷处置预案规定的程序立即报告。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争议,医疗机构应当立即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第七条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地点存放和及时处理死亡患者的尸体,传染病患者尸体必须及时火化;其他病因死亡患者的尸体必须立即移放太平间,医疗机构暂无太平间的,可将尸体移放至殡葬机构存放,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处理。 第八条死者家属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的,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进行。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各级医疗机构应设置处置医患纠纷的专门接待场所,向患者及家属提供有关法律、规章、投诉程序等咨询。 第十条各级医疗机构应成立由院长负责,分管院长、医务科、护理部、保卫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医患纠纷处置小组,设立专门的部门(安全办)和专人负责处理本院发生的医患纠纷,制定处置医患纠纷的工作预案,负责收集提供医患纠纷的相关材料及患者的有关病历资料,及时、妥善处置医患纠纷,防止事态扩大,并按照规定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医患纠纷处置部门和负责人应当认真了解医疗活动的有关情况,耐心听取患者反映的意见、要求和投诉,宣传解释医疗过程的有关操作规程,及时解决患者及其亲属提出的合理要求,防止矛盾激化。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患方共同做好相关病历资料的复印、封存和有关的可疑药物和输液、输血、注射、手术等器具器械的现场实物封存等工作。协助患方在依法复印、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对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病程记录等资料进行封存和

医院感染控制方案

医院感染控制方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医院感染控制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认真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监测规范》,根据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医院感染控制目标 1、医院感染现患率≤10% 2、清洁切口感染率≤% 3、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4、加强手卫生,逐步提高手卫生依从性和正确率,重点部门洗手正确率达95%。 5、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逐步降低手术部位感染、院内获得性肺炎、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血液透析相关血液感染及新生儿医院感染发生率。 6、医院感染暴发为“0” 7、医院感染漏报率<10% (三)保证措施 1、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发挥作用 医院感染管理实行三级管理。医院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下设医院感染管理科,配备医院感染预防、控制专职人员,各临床医技科室成立医院感染控制小组,由科主任任组长,各配备一名质控医师和质控护士。负责科室日常感控措施落实。

2、完善医院感染监测 医院感染监测主要包括感染病例监测、环境卫生学监测、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目标监测等。 (1)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利用全面综合性监测和目标性监测方法,主要由临床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感染病例的发现、登记和报告,由院感科专职人员进行临床干预,收集感染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每季度向全院反馈。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率和漏报率。至少每年做现患率调查一次,如果病区发生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应立即报告院感科,院感科根据情况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环境、物品监测,确定是否为流行,找出流行的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必要时启动医院感染暴发应急预案。微生物室应承担相关的监测工作。 (2)环境卫生学监测 空气、物体表面和医务人员手的监测:院感科每季度对全院各科室抽样监测。主要由院感科专职人员完成采样工作,细菌的分离或培养由微生物室负责。院感科将监测结果纳入质量控制考核指标。 (3)消毒剂监测: 使用中消毒剂每季度进行一次微生物监测,科室感控护士负责采样,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抽查督导,使用中的消毒剂浓度监测由科室完成,做好记录。(4)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为了保障我院消毒物品及灭菌物品的安全性,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我科每月对消毒供应中心的灭菌器械及手术室、内镜中心的灭菌内镜进行抽样监测;同时对我院重复使用的消毒物品每季度进行抽样监测。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类别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类别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湘价医[2009]122号 各市州、县物价局、卫生局,部、省直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完善医疗服务分级定价和优质优价政策,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和引导患者合理分流,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卫生厅制定了《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类别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类别考核工作将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至2009年11月31日结束,请各地抓紧时间,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重新评定所辖范围内医疗机构价格类别,并于12月15日前将申报特一类、一类价格医院的相关材料和评定为二类价格医院的名单报省物价局医药价格管理处和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处,由省统一发文向社会公布。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卫生厅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类别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完善医疗服务分级定价和优质优价政策,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和患者合理分流,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年以上并向患者收取医疗服务价格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均列入价格类别考核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医疗服务价格是指医疗机构组织医护人员利用医疗仪器设备和技术,向患者提供医疗诊断、检查、治疗过程中所消耗材料、劳务技术的补偿。医疗服务价格类别是指对不同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成本差异的医疗机构给予不同的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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