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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32省市2012最低工资标准一览

全国32省市2012最低工资标准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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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32省市2012最低工资标准一览

4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透露,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14元。

排行榜显示,截止4月26日,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1500元,第二是上海1450元,天津和浙江同为1310元并列第三;黑龙江、重庆、江西、海南四省市列倒数后四位,均低于900元。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14元,第二、三名是深圳和天津,后三位分别是吉林、黑龙江和海南排在,均低于8元。值得注意的是,由于2011年海南并未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其目前月最低工资830元和小时最低工资7.2元的标准都是倒数第一位。

2012年已有14省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2012年1月1日起,北京、四川、江西、陕西率先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160元调整为126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3元提高到每小时14元。四川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由850元调整为10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8.9元调整为11元;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8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8.7元/小时;陕西省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0元/小时;

2月1日起,深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5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3.3元/小时。

3月1日起,山东省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以前的1100元、950元、800元分别提高到1240元、1100元、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3元、11元、10元。

4月1日起,上海市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1280元调整为14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1元调整为12.5元;天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160元提高到131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11.6元调整为13.1元;广西月最低工资从820元提高到100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也从原来的6元提高到8.5元;宁夏月最低工资标准由900元调整为1100元,最低小时标准工资由9元调整为11元;甘肃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9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0.3元;山西省月最低工资调整标准提高到1125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6.5元。

海南等3省市2010年调整后未再调整

2011年12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说,全国共有24个省份年内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2%。

但是,海南、黑龙江、西藏并未入列。目前,海南、黑龙江、西藏执行的依然是2010年7月1日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海南目前月最低工资830元和小时最低工资7.5元,排名垫底;黑龙江目前月

最低工资880元,小时最低工资8.5元;西藏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950元,小时最

低工资标准为8.5元。

据报道,海南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作已提上议事日程。黑龙江也提出要形成正常的

工资增长机制,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较快增长,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据我国《最低工资规定》明确,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据《拉萨晚报》报道,西藏自治区2月出台了《西藏自治区最低工资规定》,确定最

低工资标准的相关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

少调整一次。

据《河北青年报》报道,河北省今年将适时制定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增长指导线。初步考虑,今年按照不低于15%的幅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逐步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40%的水平。据悉,河北上一次调整是在2011年7月1日。

2017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 2017浙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通知

2017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 2017浙江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通知 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消息,浙江省政府决定: 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将调整为1860元、1660元、1530元、1380元四档, 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7元、元、元、元四档。 各市将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 一、最低工资标准的含义: 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婚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二、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三、最低工资不包含的项目: 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

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四、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总体规划: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按照最低工资增长高于经济增长原则,每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到2017年,四档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达到每月2000元左右。 了解到,上一次浙江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是在2016年8月1日。 2016年8月1日起,浙江省新的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650元、1470元、1350元、1220元四档,之前每档则分别为1470元、1310元、1200元、1080元。 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元、12元、元、元四档,之前分别是12元、元、元、元四档。 据了解,最低工资标准分四档,哪个县市区适用哪档标准,全省各市将根据所辖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并报省人力社保厅备案。 按往年惯例,杭州、宁波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市区,可能

关于调整北京市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2-1-1

关于调整北京市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劳发﹝2011﹞375号 2011年12月31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合理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收入”的精神和国家人力社保部的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6.7元、每月不低于116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7.2元、每月不低于126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3元/小时提高到14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30元/小时提高到33元/小时。 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三、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上述各项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七、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上海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历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汇总表 执行日期 标准(元/月) 备注 文件依据 1993.06.01 210 沪劳资发(1993)42号 1994.07.01 220 沪劳综发(1994)47号 1995.04.01 270 剔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费 (两项按30元剔除) 沪劳综发(1995)22号 1996.04.01 300 沪民救(1996)第16号 1997.04.01 315 沪劳综发(1997)27号 1998.04.01 325 不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沪劳综发(1998)22号 1999.04.01 370 沪劳保综发(1999)37号 1999.07.01 423 不包括应由个人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沪劳保综发(1999)69号 2000.12.01 445 沪劳保综发(2000)55号 2001.07.01 490 沪劳保综发(2001)45号 2002.07.01 535 沪劳保综发(2002)36号 2003.07.01 570 沪劳保综发(2003)31号 2004.07.01 635 沪劳保综发(2004)30号 2005.07.01 690 沪劳保综发(2005)24号 2006.09.01 750 沪劳保综发(2006)29号 2007.09.01 840 沪劳保综发(2007)31号 2008.04.01 960 沪劳保综发(2008)23号 2010.04.01 1120 不包括: 1、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3、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4、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沪人社综发(2010)21号

2020最低工资规定

2020最低工资规定 想必大家都十分关心自己的工资问题,20xx最低工资出台了,今天我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xx全国最低工资规定,希望大家收藏! 最低工资标准的定义 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资在内的职工的全部收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包括基本工资(或标准工资)、奖金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发放的物价补偿性质的津(补)贴。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 (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来讲,最低工资标准只适用于在岗职工,它不适用于退休人员、内退职工、待岗职工和下岗职工。 最低工资规定: 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汇总

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汇总 广州最低工资标准提至1100元首超省定标准! V9 t# W! ^3 s! V' j 4 g) u% `( V: E% f1 z) a8 L& i' J x 2010-04-28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宣布,从五一起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原先的860元/月上调至1100元/月,花都区等五区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上调至960元/月。与此同时,离岗退休费和待岗生活最低保证标准也相应上调至880元/月。 7 _- X( a`, X8 n! l+ | ' {* G1 E+ m& q( t) x9 G . d8 C. c0 n0 M # i V1 e! m* S9 X" T 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l$ s' t8 P* }. [4 F9 a. X ' x! M3 t x( r; U6 p3 I' p) u" N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O' J5 ~8 o# J. k+ Y' J9 \#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证部令第21号),以及我省经济社会进展状况,为充分发挥最低工资标准的保证作用,提升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促进社会和谐进展,决定对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z. P" g/ W5 E: | 一、从2010年5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标准和适用地区见附件,深圳市按《深圳市职职员资支付条例》自行制订执行)。: Z. `! ?5 g0 f9 R" [- G; l3 x 各地级以上市原则上应统一执行省确定的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标准,但不得下调标准。个不市辖县以及县级市经济进展水平与市区差异较大的,能够执行低一类标准。 3 i5 y9 F& K7 X. f7 p g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应在本通知下发

XX2年、XX3年最低工资标准

2012年12月底全国32个省市调高最低工资标准(此数据截止2013年1月,均为最高值)[] 工资(元/ 省区市 月)省区市工资(元/小 时) 深圳1500 北京15.2 浙江1470 新疆13.4 上海1450 深圳13.3 北京1400 天津13.1 新疆1340 山东13 河北1320 河北13 江苏1320 福建12.7 天津1310 上海12.5 山东1240 山西12.3 河南1240 浙江12 内家古1200 河南11.7 西藏1200 江苏11.5 福建1200 陕西11.5 黑龙江1160 湖南11.5 湖南1160 辽宁11 吉林1150 黑龙江11 陕西1150 宁夏11

山西 1125 西藏 11 辽宁 1100 四川 11 湖北 1100 青海 10.8 宁夏 1100 安徽 10.6 云南 1100 重庆 10.5 青海 1070 内蒙古 10.3 四川 1050 甘肃 10.2 海南 1050 吉林 10 重庆 1050 云南 10 安徽 1010 湖北 10 广西 1000 贵州 10 甘肃 980 海南 9.2 贵州 930 江西 8.7 江西870 广西8.5 14 省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省市 月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实施日期 上海1620 14 4 月1 日2013年深圳1600 14. 5 3月1日 广东1550 15 2013年5 月1 日天津1500 15 4 月1 日2013 浙江* 1470 12 2013年1 月1 日

1400 15.2 2013年1月1日北京 1380 14.5 2013年3月1日山东* 1290 14 4月1日2013年山西* 1240 11.7 2013年1月1 河南* 1230 12.3 4月1日2013年江西* 1200 10.5 2013年2月7日广西* 1200 12.7 2013年4月1日甘肃* 1150 11.5 1月1日2013年陕西* 1030 11 1月1日2013年贵州*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单位:元 注:带*为该地最高档工资

关于调整北京市 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北京市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劳发[2012]349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 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增加低收入者收入”精神及中央改革收入分 配制度的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 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元、每月不低于126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元、每月不低于140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 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4元/小时提高到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33元/小时提高到元/ 小时。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 险费。

三、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上述各项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七、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12年最新全国最低工资标准

2011年2012年2012年上调幅度新标准实施日备注 北京1160 1260 8.60% 2012年1月1日 上海待定 天津1160 待定 重庆"870 750 710" 待定 深圳1320 1500 13.60% 2012年2月1日 广州1300 1500 15.40% 2012年2月1日 陕西"1000 910 850 790" 平均21.5% 2012年1月1日" ◆一类标准:(1000 元/月)(10.0元/小时)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杨凌示范区,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县、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横山县 ◆二类标准:(910元/月)(9.1元/小时)西安市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区、渭滨区、凤县,铜川市王益区,汉中市汉台区、南郑县,榆林市米脂县、子洲县、绥德县、吴堡县、佳县、清涧县,渭南市临渭区、韩城市、华阴市、大荔县、潼关县,咸阳市泾阳县、三原县、彬县、兴平市、乾县、武功县、礼泉县,延安市宝塔区、洛川县、志丹县、黄陵县、安塞县、甘泉县、子长县、吴起县 ◆三类标准:(850元/月)(8.5元/小时) 西安市周至县、户县,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咸阳市淳化县、永寿县、旬邑县、长武县,汉中市西乡县、城固县、洋县、勉县、略阳县,宝鸡市歧山县、眉县、凤翔县、扶风县、千阳县、陇县、太白县,渭南市澄城县、蒲城县、合阳县、华县、富平县、白水县,延安市宜川县、延长县、富县、黄龙县、延川县,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商洛市商州区 ◆四类标准:(790元/月)(7.9元/小时)西安市蓝田县,安康市石泉县、汉阴县、宁陕县、平利县、紫阳县、岚皋县、白河县、镇坪县,铜川市宜君县,汉中市宁强县、镇巴县、佛坪县、留坝县,宝鸡市麟游县,商洛市洛南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丹凤县 " 江西"870 800 730 670 610" 平均21.5% 2012年4月1日"◆一类区域8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8.7元/小时 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类区域8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8.0元/小时 南昌市:南昌县、新建县 九江市:浔阳区、庐山区、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萍乡市:安源区、湘东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景德镇市:珠山区 鹰潭市:月湖区、贵溪市 新余市:渝水区 宜春市:袁州区 上饶市:信州区 吉安市:吉州区 赣州市: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类区域7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7.3元/小时

最低工资通告

鲁人社发[2010]21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部队驻鲁单位: 为维护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基本生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0]74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发布各市、县(市、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全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3类:9.6元/小时、7.8元/小时、6.5元/小时(各市、县(市、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见附件)。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三、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5月1日起执行。 四、各市要进一步做好最低工资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最低工资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附件:各市、县(市、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各市、县(市、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小时、人 地区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 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淄博市:张店区、临淄区、淄川区 东营市所辖县(区) 烟台市: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龙口市、莱州市、 蓬莱市、招远市 潍坊市:潍城区、寒亭区、坊子区、奎文区、诸城市、寿光市 威海市所辖市(区) 9.6 济南市: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 青岛市: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胶南市、莱西市 淄博市: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 枣庄市: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 烟台市: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 潍坊市:青州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昌乐县 济宁市:市中区、任城区、兖州市、邹城市、曲阜市、微山县 泰安市: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 日照市所辖县(区) 莱芜市所辖区 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 滨州市:滨城区、博兴县、邹平县 7.8

北京-关于调整北京市2008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8]129号

关于调整北京市2008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京劳社资发[2008]129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各人民团体人事处,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维护首都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4.36元、每月不低于73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4.6元、每月不低于80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8.7元/小时提高到9.6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20元/小时提高到22元/小时。 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三、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

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须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五、上述各项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六、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人事局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颁布日期:2008-6-30 执行日期:2008-7-1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 通知》(川府函[2004)198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对我市现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 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月340元(每日16.25元); (二)每月400元(每日19.12元): (三)每月450元(每日21.51兀)。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小时3.70元; (二)每小时4.30元; (三)每小时4.90元。 三、各区(市)县行政区域内具体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蒲江县、金堂县、崇州市、大邑县、邛崃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340元(每日16.25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3.70 元; (二)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温江区、新都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彭州市、新津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400元(每日19.12 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4.30元; (三)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450元(每日21.51元),小时最低 工资标准为每小时4.90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用人单位有执行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义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应得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上述标准从2004年9月1日起执行。

河北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河北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1995至2012) 作者:王现辉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af1585456.html,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4日点击数: 23835 免费 法律咨询 第一次、1995年6月6日至1997年3月18日 《河北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暂行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135号令,省辖地级市市区(含郊区)、衡水市、涿州市每月180元,除贫困县以上其它各县(含县级市)每月160元,贫困县每月140元。 第二次、1997年3月18日至1998年7月9日 冀劳[1997]32号河北省劳动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公告》的通知 各省辖市劳动局、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通过的关于《河北省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公告》印发给你们,请尽快转发到所属基层企业单位,并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公告 根据全省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经省政府批准,确定我省企业职工最低标准分别调整为:省辖地级市市区(含郊区)及涿州市每月210元;除贫困县外其他各县(含县级市)每月180元;贫困县每月160元。现予公布,自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八日起执行。

第三次:1998年7月9日至1999年6月30日 河北省劳动厅冀劳社(1998)70号:省辖设区市市区(含郊区)及涿州市每月240元,除贫困县以上其它各县(含县级市)每月210元,贫困县每月180元。 第四次:1999年7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 冀劳[1999]78号河北省劳动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工资的实施办法 各市劳动局、财政局,省直企业主管部门: 为了增加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促进居民扩大消费,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水平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政发[1999]12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调整企业职工工资的实施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了保障企业低收入职工基本生活,根据我省物价和消费水平,将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20%。调整后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省辖设区市市区(含郊区)及涿州市每月290元,除贫困县以上其它各县(含县级市)每月250元,贫困县每月210元,从7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企业职工工资。从今年7月1日起,按照月人均不超过120元的水平,采用提高职工工资标准与晋级增薪相结合的办法安排增加工资,其中70元左右用于提高职工工资标准,

关于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 2006年 590元

关于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资产经营公司):按照《关于调整黑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黑劳社发[2006]33号)文件精神,2006年哈尔滨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590元。即:将现执行的360元最低工资标准调至438元加“三险一金”152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县和县级市城镇为380元、400元。现就执行此标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于实施等级工资的人员,以及实施其他工资形式或以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人员,只要符合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用人单位支付货币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二、对于纳入市委市政府改革改制规划范围的国有企业涉及最低工资标准的,仍以调整前的最低工资标准评定。厂办大集体职工安置补偿标准按国家批准的安置方案执行。 三、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机械加工、基本建设、仓储运输和执行提成工资形式的餐饮、服务等行业,必须进行合理的测算,其相应的折算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中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五、哈劳社发[2005]153号文件发布的非全日制小时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市区4.30元/小时、县级市2.60元/小时、县2.50元/小时的企业,已经考虑了“三险一金”缴费因素,此次暂不调整。

六、按照《劳动法》规定,各用人单位应建立工资分配制度,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的作用,用协商工资制办法,保证内部工资分配的公开、公正、公平,保证职(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七、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企业违反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和责任人给与经济处罚。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就最低工资标准发生争议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 八、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6年5月1日起执行到下一个调整日。 九、各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应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地区贯彻实施办法。 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六年五月十二日

最全最权威的重庆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1996-2012)

重庆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1996-2012)2012年 渝人社发〔2012〕7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全市各用人单位: 市政府决定,从2012年5月1日起,我市各区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 一、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县、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等23个区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0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0.5元/小时。 二、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9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9.5元/小时。 三、北部新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0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0.5元/小时。 调整后,重庆市辖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

者均适用。 此前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停止执行。 2011年 渝人社发〔2010〕27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企业主管部门,各控股(集团)公司:经重庆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我市各区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 一、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等9个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87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8.7元/小时。 二、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万盛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双桥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等16个区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7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7.5元/小时。 三、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自治县、秀山自治县、酉阳自治县、彭水自治县等15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7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7.1元/小时。 四、北部新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87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8.7元/小时。调整后,重庆市辖内的

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0)

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0年) 各市、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2004]第21号令)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的调整。现将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同意,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如下: 一、调整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为: 1、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每月830元; 二类区:每月730元; 三类区:每月650元; 2、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每小时8元; 二类区:每小时7元; 三类区:每小时6元; (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区域划分及适用范围附后) 二、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含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我省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四、各地要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五、各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并认真贯彻执行。 六、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区域划分及适用范围 地区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三类地区

月最低工 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 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 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830元 8元 730元 7元 650元 6元 贵阳市 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白云区、 花溪区、小河区、清镇市 开阳县 息烽县、修文县 遵义市 红花岗区、汇川区、赤水市、仁怀市 桐梓县、湄潭县、遵义县、余庆县、绥阳县、习水县 道真县、凤冈县、正安县、 务川县 六盘水市 钟山区、盘县特区 六枝特区、水城县 安顺市 西秀区 平坝县 普定县、关岭县、镇宁县、 紫云县 毕节地区 毕节市 纳雍县、织金县、金沙县、 黔西县 赫章县、大方县、威宁县 铜仁地区 铜仁市、玉屏县 印江县、江口县、德江县、 石阡县、思南县、万山特区、沿河县、松桃县 黔东南州 凯里市 镇远县、施秉县 黄平县、榕江县、台江县、丹寨县、岑巩县、天柱县、 黎平县、锦屏县、剑河县、雷山县、三穗县、从江县、麻江县 黔南州 都匀市 贵定县、福泉市 龙里县、长顺县、瓮安县、 惠水县、罗甸县、荔波县、三都县、独山县、平塘县 黔西南州 兴义市 兴仁县、安龙县 普安县、册亨县、望谟县、贞丰县、晴隆县

2008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2008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2009-04-27 10:23 全国2860个县市最低工资标准一览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天超过8小时为加班。8小时以外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双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加点,应按照劳动者本人工资3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且不得安排调休。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300% 四、休息日加班费 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本人工资2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如不支付则需安排补休。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00% 另外: 社保费目前的职工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2%(20%),个人8%,各地比例不同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 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 、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为: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6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元 实行地区:石家庄市、保定市、廊坊市、唐山市(含高新区、港口开发区、南堡开发区、芦台开发区、汉沽管理区、曹妃甸管理委员会)、秦皇岛市市区及郊区;涿州市、迁安市、遵化市。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6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5元 实行地区:邯郸市(含马头生态工业城)、邢台市、衡水市、沧州市、承德市、张家口市(不含塞北区、察北区)市区及郊区;邯郸县、正定县、鹿泉市、藁城市、高碑店市、定州市、安国市、霸州市、三河市、迁西县、玉田县、乐亭县、滦县、滦南县、唐海县、昌黎县、抚宁县、卢龙县、武安市、黄骅市、任丘市。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56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8元 实行地区:井陉县、栾城县、行唐县、高邑县、深泽县、无极县、平山县、元氏县、赵县、辛集市、晋州市、新乐市、灵寿县、满城县、徐水县、定兴县、望都县、雄县、高阳县、容城县、博野县、清苑县、蠡县、安新县、永清县、大城县、文安县、固安县、香河县、大厂、青龙、磁县、临漳县、成安县、永年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肥乡县、南和县、隆尧县、柏乡县、新河县、沙河县、清河县、任县、内邱县、邢台县、宁晋县、南宫县、临西县、吴桥县、泊头市、河间市、肃宁县、沧县、青县、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大港管理区、黄骅港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州市、枣强县、深州市、故城县、景县、安平县、兴隆县、平泉县、宣化县、怀来县、涿鹿县。 第四档:最低工资标准标准51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3元 实行地区:赞皇县、顺平县、唐县、阜平县、涞源县、涞水县、曲阳县、易县、涉县、魏县、大名县、广平县、馆陶县、广宗县、临城县、威县、巨鹿县、平乡县、海兴县、盐山县、孟村回族自治县、南皮县、东光县、献县、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阜城县、丰宁、滦平县、隆化县、围场、宽城、承德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阳原县、怀安县、万全县、蔚县、张北县、赤城县、崇礼县、张家口塞北区、察北区。

2000-2013年各省最低工资标准

2000-2013年历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 2013:各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间表(截至目前共19个省区市): 1月:北京、浙江、陕西、河南、陕西 2月:广西 3月:山东 4月:天津、山西、上海、江西、甘肃 5月:广东、云南、宁夏 6月:新疆 7月:辽宁、江苏、四川 2012: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全国有23个地区(含深圳市)在今年内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未调整的9个地区是:浙江、辽宁、吉林、安徽、河南、湖北、广东、贵州、西藏,其中西藏自2010年8月至今未做调整。 2011: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全国有24个省份在今年内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而未调整的7个省份分别是:黑龙江(2010.7)、江西(2010.7)、广西(2010.9)、海南(2010.7)、四川(2010.8)、西藏(2010.8)、甘肃(2010.10)。 2010: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全国有30个省份在当年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仅重庆市未调整) 2009:2009年全年,31个地区均未调整。 2008年22个调整,9个未调整;2007年14个调整,17个未调整; 2006年21个调整,10个未调整;2005年11个调整,20个未调整; 2004年21个调整,2003年6个调整,2002年14个调整,2001年10个调整。 各省市近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 2011 2012 2013 地区实行日期标准实行日期标准实行日期标准 北京2011.01.01 1160 2012.01.01 1260 2013.01.01 1400 天津2011.04.01 1160 2012.04.01 1310 2013.04.01 1500 河北2011.07.01 860-1100 2012.12.01 1040-1320 山西2011.04.01 740- 980 2012.04.01 845-1125 2013.04.01 990-1290 内蒙古2011.11.01 820-1050 2012.11.01 900-1200 辽宁2011.07.01 780-1100 2013.07.01 900-1300 吉林2011.05.01 830-1000 2012.10.01 950-1150 黑龙江2010.07.01 600- 880 2012.12.01 850-1160 上海2011.04.01 1280 2012.04.01 1450 2013.04.01 1620 江苏2011.02.01 800-1140 2012.06.01 950-1320 2013.07.01 1100-1480

《关于调整河南省XXXX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部长令第21号),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充分发挥最低工资保障低收入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

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三、根据我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将各省辖市的县(市、区)划分为三个行政区域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本通知下发后30日内,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应向社会公布本辖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范围。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

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附件:各省辖市市区、县(市)行政区域类别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各省辖市市区、县(市)行政区域类别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激励有力、约束有效的工资分配机制,切实发挥工资的保障和激励功能,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关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资分配原则 坚持按劳分配、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合理体现员工岗位差异以及对经营绩效的贡献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与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各县(区、市)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二章员工工资构成 第四条员工工资由固定薪酬、可变薪酬和福利性收入三部分构成。 第五条固定薪酬即基本工资,是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而支付的基本报酬,是工资构成中相对固定的部分,着重体现工资的保障功能。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相关津补贴。 1、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员工的学历、职务和任职(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 员工基本工资=员工工资薪点×单位薪点工资值 单位薪点工资值是指工资薪点1的月基本工资额。 2、岗位工资。主要按照员工的机构考核等级、所承担的经营管理责任及风险等因素综合确定。 岗位工资=岗位系数(见附件1)×等级行考核系数(见附件2)×单位岗位工资值 等级行考核系数是体现单位经营绩效贡献度、责任、风险等方面存在差异的调节数据。等级行考核系数由省联社根据等级行社考核管理办法,在对各行社经营、管理情况考核后综

2016年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一览

2016年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资讯快递 ?2016-07-19 09:35 ?来源:天津本地宝 176 【导语】:2016年各地的工资,北京和天津也接近2000元。几乎所有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都在1000元以上。天津2016年平均工资是多少?和周边城市相比怎么样?天津本地宝整理了相关信息. 最低工资调整最新消息:截止至2016年5月26日,7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民生#【今年已7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最低省差920元】据新浪微博消息称,#截至5月26日,全国已有山东、上海、天津、江苏、辽宁、重庆、海南等7省份对今年最低工资标准作了明确。上海最低工资标准每月2190元,为全国最高,比位居第二位的天津高出240元,比排在最后的青海省高出920元。 详情:7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下一轮全国最低工资调整将在两年至三年后

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一览 全国最低工资标准NO.1:上海最低工资标准每月2190元 目前,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整体的状况是:上海最低工资标准每月2190元,为全国最高,比位居第二位的天津高出240元,比位列第三位的广东省高出295元;青海的最低工 资标准为1270元,为全国最低。 原因: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之所以拔得头筹,似与经济总量相关。翻看上海市2015年的GDP总量接近2.49万亿元,比同为直辖市的北京(2015年的GDP总量为2.29万亿元)高出0.2万亿元,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也高出北京470元(北京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北京与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差距可谓不小。 全国最低工资标准NO.2:天津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950元 天津上一轮最低工资标准是1850元,此次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了100元,天津新一轮最低工资将于2016年7月1日起实施,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950元。 全国最低工资标准NO.3:广东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895元 广东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以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2030元,其次是广州1895元,其他城市如佛山1510、东莞1510、珠海1510、惠州1350、湛江1210、汕头1350、中山1510元; 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排名最低:青海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270元 青海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全国最低,为1270元,与最高的上海相差920元。查看2015年青海省的GDP总量为0.24万亿元,在全国排倒数第二,似乎最低工资跟当地的经济增速也密切相关。 此次调整最低工资的省份还有山东、江苏、辽宁、重庆、海南4个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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