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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方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方案

(2016级本科)

一、目的意义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对大学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通过实践教学,使学生在知识教学方面,加深学生对道德的本质和公民应具备的基本道德规范和法律常识的掌握;在能力教学方面,提高学生自觉增强自身的修养和运用所学法律常识解决自己遇到的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情感教学方面,培养学生深厚的爱国热情,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

二、教学内容形式与学时安排

本课程共3个学分,总48学时,其中课堂教学32学时,实践教学16学时(不含课内实践),在第一或第二学期开设,教学对象为2016级所有本、专科专业学生。实践教学活动包括课内实践教学和课外实践教学,共六类项目。课内实践教学由任课教师在课堂中随堂组织进行,不另外安排时间。课外实践教学分为全校统一组织的课外实践教学和教学老师指导下的各班、小组自行安排的分散实践教学,共6学时。

1、课内实践教学内容与形式

课内实践教学内容根据教学大纲安排和结合女大学生的实际需要采取课堂答问、讨论、辩论、演讲、说课、模拟法庭、情景表演(真人秀)等形式随堂进行。要求每个学生一学期至少参加一项次除课堂答问、讨论以外的前述课内实践活动,在课堂进行的一次实践活动一般不超过8分钟。演讲和说课活动以学生个人为单位上台表演,每次课以2-4名学生为宜;模拟法庭、现实情景表演和辩论等活动由同学在开课后一周内以4-8人为一组自由组队报学习委员(科代表)安排。学习委员(科代表)需根据分组名单在每次课前一周通知所轮小组成员做好课内实践准备。教师应对学生的实践活动情况当场进行点评,并布置下周活动主题以便学生准备。本项目需在第14周前完成。

2、课外实践教学内容与形式

课外实践教学主要围绕课程教学内容,结合学生的生产实习、专业实习和课外生活及节假日时间,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分散实践由学生个人或小组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行安排,集中实践由思政课教学部统一组织。指导教师由本课程任课教师担任。

(1)开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随手拍微视频和微照片及创作微电影等“三微”作品制作活动及成果展示(每个学生任选一项),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观教育(4学时)

微视频和微照片:由学生以个人或小组方式(不超过3人)将其在日常生活学习和社会实践中的所见随手拍摄成微视频或微照片集并附视频或照片内容解读和个人看法(200-400字),题目自拟。微视频和微照片应选取有教育意义的真实生活事件和现象,题材分两类:一是“感动人心”类:主要展示生活中向善、向上的一面,以弘扬真、善、美为主,激发人们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发人深省”类,主要拍摄生活中不文明、不雅观的事件,以批评脏、乱、差为主,警示人们主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视频时间限制在30—60秒,拍摄工具不限(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等),格式不限,但内容须清晰可辨;微照片集为5-10张照片组合(制作成一个文件)。微视频和微照片必须是日常生活中的真实捕捉,不允许创作和假拍,对微视频的艺术性和观赏性不做要求。

微电影: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以现实生活中的相关事件和现象为题材,经过艺术加工创造,自编自导、拍摄和制作微电影,题目自拟。作品要有完整的故事情节、一定的可观赏性和艺术性,包括画面、音乐、音效、字幕等元素,画质清晰,声音达标,表现形式不做特别限定,可采用纪录片、剧情片、MTV等多种表现形式,作品时长5—10分钟。

本项目在第10周前必须完成,完成后在班上展示并填写《实践手册》,将作品及相关文字材料电子稿命名为“作品名+班级+姓名”发给任课教师,优秀作品将被推荐参加学校优秀成果展示。

(2)开展纪念长征80周年“长征精神与中国精神”、“高扬精神旗帜燃亮信仰之光”等主题演讲比赛或“习近平讲话精神热校园”微课比赛(4学时,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参观考察德育教育基地并进行现场教学,开展理想信念与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4学时)

由思政课部道德与法律教研室教师于第7或9周组织学生代表到杨开慧故居等我校德育教育基地或湖南女子监狱进行参观学习或到天心区法院参加案件庭审旁听,学生代表需将参观学习的收获制作成PPT在班上交流,写出观后感与全班同学共享。其余学生以班或小组为单位自行组织到长沙市内烈士公园、岳麓山、湖南省博物馆等爱国主义教育或其他具有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意义的场所参观,并写出观后感。

(4)阅读与课程内容相关书籍,观看励志影片、有关法制和道德电视节目(推荐目录附后)2部(个)以上,撰写一篇观(读)后感或微评论。(2学时)观(读)后感要求:把所看书籍和影视作品后的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一篇400-600字的短文。主要内容包括原文有关内容简述、材料感点提练、基本观点阐述、联系实际的启示等,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微评论要求:用简约精练的语言对所看书籍和影视作品所反应的当代中国社会法律和道德问题、热点事件等谈看法、摆观点、讲理由,形成一篇400-600

字的微评论,题目自拟。微评论由论点、论据、论证三个要素组成,具有政策性、针对性和准确性,应摆明自己的观点,能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与担当意识,,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5)参加一次社会公益或志愿服务、义工活动,培养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2学时)

每个学生参加一次社会公益或志愿服务、义工活动,各班分成若干小组在第10周前利用周末或节假日进行,教师进行抽查和指导。

(6)养成教育及课内分组实践的课前准备

平时学习生活中自觉进行思想道德与法律素质修养,知行统一,不断提高自我修养水平,养成良好习性,同学之间可进行相互点评。

三、活动要求与成绩评定

1、每位学生应积极参加、认真完成各项目实践教学任务,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和安排下,结合实践的具体情况,在相应课程开课后两周内制定出本门课程的分散实践计划。

2、学生每进行完一个项目社会实践应及时填写《思政课实践教学手册》相应项目内容并根据课程指导教师的安排交指导教师评阅签字。且在本学期本课程结束前两周将完成了的课程实践教学手册以班为单位统一交到道德与法律教研室办公室。

3、实践教学成绩评定以百分制计,占本课程总分的40%。任课教师应在十六周前完成所指导学生的所有实践成绩评定工作并填写《思政课实践教学环节登记表》交教研室。

4、各任课教师要严格把关,确保实践教学的顺利实施和教学实效。

附件

1、本课程课外阅读参考书目

2、本课程推荐观看的影像片

3、本课程推荐浏览的学习网站

4、本实践教学活动项目登记表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道德与法律教研室

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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