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XQ中学学生奖惩条例正式版

XQ中学学生奖惩条例正式版

XQ中学学生奖惩条例正式版
XQ中学学生奖惩条例正式版

Different position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doing things, in order to make the work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 according t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XQ中学学生奖惩条例正

式版

XQ中学学生奖惩条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规范资料适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XQ中学学生奖惩条例

甲、奖励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关心政治,勤奋学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

2、平时学习成绩优秀,考试在班内前五名或成绩有明显进步者;

3、品学兼优,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深受学生拥护的学生干部;

4、大公无私,助人为乐,尊老爱幼,拾金不昧,在群众中有良好影响者;

5、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有突出贡献者;

6、积极参加各项竞赛活动,成绩优异,取得较好名次者;

7、一年来各方面表现都比较突出或在某一方面成绩显著者;

二、奖励方式:

1、口头表扬,当众表扬;

2、通报表扬;

3、颁发奖状、奖品;

4、授予校“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XX标兵””十佳学生”等光荣称号;

5、报请上级机关给予嘉奖。

乙、处分

一、凡违反本(《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定者,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按照江苏省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1、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处理,一学期旷课36节,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或开除学籍。

2、在学校吸烟、喝酒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3、凡打架、斗殴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4、凡勾结校外人员进校打架或到校外打架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5、有盗窃行为者,除赔偿经济损失

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6、思想品质差,有追逐、拦截、侮辱、调戏女同学行为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7、敲诈、勒索、抢劫他人财物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记讨以上处分。

8、明知是赃物而购买或留藏着,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9、不爱护校舍,严重破坏公物和公共设施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同时还要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10、凡在教学区内乱放自行车或不在规定位置存放自行车的,除由班主任开具证明领取外,还要按违纪予以处理。

11、不接受教育,不服从管理,不尊敬师长,顶撞、谩骂、威胁老师,甚至有动手行为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记过以上处分。

12、凡离校、离家出走者,或有早恋行为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分。

13、对考试作弊者,除试卷记“0”分外,同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二、处分方式: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记大过;

5、留校察看;

6、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此条不适应初中部)。

说明:1、凡受处分的学生一律填写奖惩登记表,并通知家长。

2、凡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一律不发

给任何证件。

3、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报执行机关依法论处

三、处理权限

1、年级组有对违纪学生处以警告、严重警告的权力。

2、政教处有对违纪学生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权力。

3、开除学籍经校长办公会讨论,校长签字,报上级批准。

篇2:P公司职工奖惩条例

P公司职工奖惩条例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

奖:

1.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 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 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 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 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 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 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

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 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 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 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 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 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 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 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7. 上班期间中午非工作需要饮酒者。

十、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

大过:

1. 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 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3. 故意撕毁公文者。

4. 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5.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6. 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7. 职务下所保险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8. 违反安全规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0. 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1. 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十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 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 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 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4. 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 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 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 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 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 .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以上者。

10. 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11.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 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3. 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4. 年度内累计十三次记大过行为者。

15. 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16. 其它应给予除名。

十二、职工奖惩经领导后生效,每嘉奖一次,当月奖励10元,小功奖励50元,大功奖励100元;大过罚扣100元,主要责任者或部

门主管以上者加倍处罚。

十三、职工年终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公司将给予一定奖励。

篇3:商场管理奖惩条例

商场管理奖惩条例

为维护商场的品牌形象,扩大商场的影响力,保障商户的合法经营利益,减少和杜绝不良经营行为,以及为建立安全、整洁、文明的购物场所,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和市工商局的指示精神,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特制定商场管理奖惩条例,望广大商户遵照执行。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头劝说警告、罚款人民币50-200元、停业整顿直至解除合同等处罚。

(1)、不按工商税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国家相关营业手续。

(2)、擅自更改经营品种,不符合合同约定及商场要求的,经提醒警告、仍不纠

正者,商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违反消防规定,破坏消防设施者。除商场处罚外,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赔偿一切损失。

(4)、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损害消费者利益,被消费者投诉至相关部门,严重破坏商场形象者。除商场处罚外,还应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5)、在商场没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或从事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违法行为。除商场处罚外,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6)、未经允许,私自装修商铺活在商铺内加装其他设施者。

(7)、在销售商品过程中,服务态度

差,辱骂顾客或使用不文明用语,使顾客自尊心受到伤害,被顾客投诉者。

(8)、违反商场有关规定,不服从商场管理,甚至侮辱、打骂工作人员及围观起哄、扩大事态者。

(9)、采用强卖、欺行霸市、恶性压价等不正当手段,严重扰乱商场经营秩序,引起顾客或周边商户共愤的。

(10)、所售商品有质量问题,被顾客投诉,且态度恶劣,拒不听从工作人员调解的。

(11)、未经批准,连续3天或三个月累积9天不开门营业的,商场有权解除合同。

(12)、凡在商场内张贴有损商场和其

七年级班级奖惩制度

班级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严格班级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和公共安全,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保障我班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教育法规和我班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我班提倡和培养学生自治、自理、自律能力,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实行奖惩结合,确保班级管理细则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三条:奖励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1分: 1.在校内外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 2.为班集体做一件好事。 3.为班集体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 4.考试成绩在班内41名以后。 5.考试成绩较上一次进步1-10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2分: 6.考试成绩在班内31-40名。 7.学科竞赛纪念奖(优秀奖) 8.考试成绩较上一次进步11-20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3分: 9.考试成绩在班内21-30名。 10.学科竞赛三等奖 11.考试成绩较上一次进步21-30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4分: 12.考试成绩在班内11-20名。 13.学科竞赛二等奖

14.考试成绩较上一次进步31-40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5分: 15.考试成绩在班内1-10名。 16.学科竞赛一等奖。 17.考试成绩较上一次进步40名以上 18.黑板报在学校评比中获奖, 19.卫生没扣分。 20.每次考试,单科成绩最高者。 21.宿舍受表扬。 22.学期末的纪律、礼仪、劳动、体育标兵。(各两人) 23.优秀班干部、宿舍长、小组长、科代表。(各两人) 24.运动会获得精神文明奖。 25.任课教师用我班上一次公开课。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10分: 26.全校大会得到表扬的同学。 27.每次考试在班内前三名的同学。 说明: 1.团体比赛,每人都加分,按名次记分。第一名记14分,第二名记13分,以此类推。 2.体育运动会按自己得分进行双倍积分。 3.每人原始积分85分,奖励加分,处罚减分。 4.连续两学期积分最高者为本学年三好学生。 5.打印光荣榜张贴到教室后面的黑板上。

中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为加强校纪校风建设,维护学校良好教学秩序,培养学生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能力,树立良好个人形象,特制定此规定。 一、严重违纪及处理办法 严重违纪是指学生在校内外有存在的:打架、吸烟喝酒、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看不健康作品、旷课、早恋、考试作弊、故意破坏公物、盗窃、顶撞侮辱恐吓教职工等行为。处理共分两档,第一档为记过;第二档为留校察看或开除。 1、不服从管理教育,顶撞、侮辱、恐吓、威胁教职工的: ①有其行为的按一档处理。 ②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二档处理。 2、打架: ①定性为两人打架,未造成后果的,按一档处理。 ②两人打架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按二档处理。 ③携带或使用凶器的、帮派或团伙打架的,按二档处理。 ④操纵外校人员殴打本校学生,导致事态扩大,导致发生恶性事件者,视情节轻重分别按一档,二档处理。 ⑤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3、吸烟、喝酒: ①吸烟、喝酒未造成后果的,按一档处理。 ②喝酒后失态,酗酒闹事,扰乱教学秩序,按二档处理。 4、看不健康作品: ①发现一次的按一档处理。 ②发现两次的按二档处理。 ③传播淫秽作品按二档处理。 5、旷课:(包括自习、体育课、自修课) ①每学期累计5节的,按一档处理。

②每学期累计10节以上的,按二档处理。 6、早恋:有早恋倾向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按二档处理。 7、考试作弊: ①发现一次的按一档处理。 ②发现两次或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造成恶劣影响按二档处理。 8、破坏公物:(除赔偿外) ①造成一般损失的按一档处理。 ②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按二档处理。 9、盗窃: ①只要有盗窃行为的按二档处理。 ②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0、公共活动场地,故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致使他人受到伤害(除承担医药费及其他经济补偿外):①有其行为的按一档处理;②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按二档处理。 11、勒索,强行索要同学财物,陷害他人,借钱不还:①有其行为的按一档处理;②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按二档处理。 12、其他故意违犯校规校纪且造成严重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分别按一档,二档处理。 13、故意为以上行为做伪证的,视情节轻重分别按一档,二档处理。 二、一般违纪及处理办法 一般违纪指学生在校内,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较差,违背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不认真遵守校规校纪,不服从学校管理和教育的行为。①凡违背下例规定之一的通报批评。②凡违背下例规定之一且态度不好的警告处分。③凡屡教不改且造成不良影响者视为严重违纪。 1、迟到、早退、上课趴桌子、说笑、做与上课无关的事。 2、课间在教学区大声喧哗、追逐打闹、说脏话等。 3、无故不做广播操的。

中学生奖惩制度

学生奖惩制度 为了学校的整体发展,加大对学生的管理力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形成良好道德品质,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制度 学生有道德、有礼貌、讲文明、做好事、表现突出的,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 应当给予奖励。 (一)颁发奖状: 1、对每学年评出的文明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发给奖状。 2、单项比赛成绩优异者,发单项荣誉证书或奖状。 3、对集体比赛的优胜者发单项荣誉证书或奖状。 4、为学校、为社会做好事,成绩突出、影响较大者,发给奖状。 (二)颁发奖品: 5、学科竞赛优胜者,发给奖品。 6、体育运动比赛,音、美比赛优胜者发给奖品。 7、为社会、为学校做好事,成绩突出,影响较大者,发给奖品。 (三)通报表扬: 8、牺牲个人利益,为学校为社会做出贡献者,予以通报表扬。 9、期中、期末考试各科成绩均良好的通报表扬。 二、处罚的分类 分为以下几类: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 第一款:凡违犯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破坏课堂纪律,干扰他人正常学习,不听劝告者。 2、辱骂他人,说脏话、粗话,所造成后果不严重,但屡教不改者。 3、殴打他人,所造成后果较轻,影响不大者。 4、买饭不排队、夹塞告诫不服从者。 5、住校生混出学校,不经教师批准者。 6、破坏公物,损失较轻者,同时给予经济赔偿。 7、考试舞弊,无故旷课达一天者。 8、破坏学校环境卫生者,如乱扔杂物2次者。 9、无理取闹不服从老师管理,有违纪行为,但不接受教育者。 10、随意迟到早退达含每学期达5次。 11、跳学校院墙私自外出的达2次/学期。 第二款:凡违纪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殴打他人,所造成后果较重者。 2、参与打架的主谋或主要成员,所造成后果较重或影响较大者。 3、有偷盗行为且影响较坏者,同时给予经济赔偿。 4、故意破坏公物,损失较重者,同时予以经济处罚。 5、家长不经学校允许,无理取闹,强行带学生外出者。 6、累计旷课3天者。 7、有吸烟喝酒行为,经教育不改者。 8、住校生混出学校,夜不归宿,上网、打游戏者。 9、有早恋行为者。

中学奖惩制度

宣化十一中奖惩制度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激发全体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竞争意识、科研意识和团结合作意识,鼓励教师通过兢兢业业的教育教学工作不断创造出优异的成绩,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中考奖励 (1)奖励基数:凡在正常情况下担任初三年级学科的教师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中考奖励基数为200元,其它项目受奖在此基数上累计。 (2)目标奖:(注:1、2项×教师个人工作量) 1、圆满完成中考任务(完成指标数和优秀指标数),奖励教师每人500元。进入宣化一中统招生比率居全区中学第一(四中除外),奖励初三任课教师每人800元,居第二奖励每人500元,居第三奖励每人200元。 2、教师所任学科的优秀率、及格率(教师个人成绩替代学校成绩与区属中学平均成绩比)均进入区属中学前三名,分别奖励600元、500元、400元。其中一项进入前三名分别奖励400元、300元、200元(含四中)。 3、完成下达初三各班及格指标数和优秀指标数的班级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人奖励200元,其中一项没有完成则不予奖励;在此基础上优秀生每超一人追加奖励班主任100元,任课教师每人50元。 4、完成下达各班进入一中统招生指标数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人奖励200元,每超一人追加班主任200元,任课教师每人100元。 5、圆满完成中考任务奖励年级组长 300元。 6、未完成中考任务指标的班主任奖励按总奖金额的一半发放、科任教师奖励按奖金总额的三分之二发放。 7、为防止中考统招公助生外流,保证学校升入宣化一中公助生巩固率,班主任不得向学生做负面宣传,如因工作不当使学校优秀学生流失,一经核实,要给予学校通报批评,并做出书面检查,同时不得享受本年度考核、评优、选模等资格。 8、圆满完成中考任务,主抓初三年级教学工作的领导如兼课除享受初三奖励外,还享受中层领导奖励金额的二分之一,如不兼课则享受初三年级教师的最高奖励。没有完成中考任务,主抓领导除不享受任何奖励外,同时不得享受年度考核、评优、选模等资格,并在全体教师会上做出书面检查。 二、会考、统考奖励(教师个人成绩替代学校成绩与区属中学平均成绩比) 会考、统考科目任课教师奖励: l、优秀率居全区前三名奖励任课教师300元、200元、1 00元;超过四中奖励500元。 2、及格率居全区前三名奖励任课教师300元、200元、1 00元;超过四中奖励500元。 3、班级所考各学科优秀率均为第一奖励班主任100元,及格率均为第一奖励班主任100元;有一科优秀率第二奖励50元,有一科及格率第二奖励50元。 4、年级组长按班主任平均奖的三分之二获奖。 非会考、统考科目任课教师团结协作奖年级各统考学科优秀率、及格率均为第一,奖励每位任本年级课非统考学科的教师100元。有一率第二,奖励每人50元。 三、辅导奖 教师辅导的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单科竞赛或评比,获全国一等奖、二等奖奖励辅导教师150元,获省一等奖、二等奖、市一等奖奖励教师1OO元。以上均以获奖证书为证,按最高的一人次奖励。 四、优质课奖

某某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含处分程序、撤消处分程序及处分结果使用等)

XX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规矩意识和法制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违纪处分不是目的,而是作为教育管理的手段,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 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六种处分:(1)口头警告;(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5)记大过;(6)留校察看。 第五条后五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德育处。处分决定后,由德育处会同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学生处分须经学校行政讨论通过,然后由主管副校长或校长审批。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依法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 (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者; (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胁迫、诱骗和他人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七)嫁祸于他人者或制造假象掩盖违纪事实者;(八)勾结校外人员违纪,败坏学校声誉者;(九)威胁、侮辱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者;(十)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 第三章处分程序 第十条处分材料包括:(一)学生违纪事实的记载材料;(二)违纪者本人的检讨﹑保证书及所犯错误的交待材料;(三)其它人员或组织的证明材料;(四)班级对违纪者的处理意见;(五)其它与违纪事实有关的材料。 第十一条警告及以上处分审批程序: (一)班主任如实填写学生违纪处分申报表,提供学生违规违纪的事实﹑危害或影响,附送第十条所列违纪材料。 (二)班主任将申报表和违纪附属材料送交德育处,德育处全面调查核实违纪事实。 (三)德育处、班主任联合提出处分建议。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提交主管副校长审批,记过及以上处分提交校长会审议并由校长批准签发;处分裁决的最高机构为校长会;处分文件由德育处拟定。 (四)通过班主任或德育处通报受处分学生和家长;由班主任、德育处联合做好受处分学生的善后工作。 (五)学生或家长如认为给予的处分有误,可向主管副校长或校长申诉,但不得无理纠缠﹑取闹;学校对学生的申诉应及时复查并作出决议。 (六)主管校长或德育处主任在全校学生大会上宣布处分决定并以布告形式在全校发布。

中学生奖惩制度

中学生奖惩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文明守纪的行为习惯,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设良好的校风校貌,做到赏罚分明,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二、实施本办法,坚持以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奖励为主,惩罚处分为辅的原则,并把奖罚情况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 三、关于奖励的规定: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学习认真,成绩显著,工作有一定成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给予奖励: 1、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3、单项先进者; 4、校内各种竞赛中获奖者; 5、期末考试成绩优秀者; 6、科技制作、发明创造者; 8、拾金不昧,助人为乐,高尚行为,事迹突出者; 9、积极抵制歪风邪气,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者; 10、其他应奖励者。 四、关于处罚的规定:处罚是学校教育的辅助手段,对于极少数违反纪律的学生,学校将视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 (一)对旷课学生的处分 1、上课无故迟到两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早退一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无故不参加学校、班集体活动、兴趣活动、体育锻炼等,一律按旷课计算。无故两次不出课间操按旷课一节计算。一天按七节课计,一周按五天计算。 2、连续旷课两天或累计旷课三天,给予警告处分。 3、连续旷课三天或累计旷课一周,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连续旷课一周以上或累计旷课两周以上,给予记过处分。 5、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学校半天给予警告处分,一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一天以上给予记过处分。 6、有经常性缺勤现象,但尚未构成以上情节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对考试作弊学生的处分 1、对考试中夹带、偷看、翻书、抄袭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等处分。 2、考试中参与传接、交换答卷、讨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处分。 3、考试中将自己的答卷提供给他人抄袭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等处分 4、盗窃试卷、答案、评分标准,以考试作弊和偷盗两项错误论,给予记过以上行政处分。 (三)对抽烟、酗酒学生的处分 经证实,在校内或校外抽烟,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不但自己抽烟,还引诱、招待他人抽烟;聚众抽烟;可给予严重警告 或记过处分。

高一班班规班约及奖惩办法

高一(14)班班规班约及奖惩办法 为了维护班集休的利益,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同学们的发展,规范同学们的行为,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结合本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出如下的班规班约,望全班同学共同遵守,共同建设美好、自律的高一(14)班,我们打造的不是成绩优秀班级,我们打造的是一个“自律、自强、自爱、自信、文明有礼、生存能力强”的班级。 一、考勤守则 按时到校,早上7:10、下午2:00之前到教室,要求全体同学不迟到,不早退,无旷课。值日生提前10分到校。 请假要求:请假必须家长电话联系,经班主任批准,方可离校,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纪律守则 1、预备铃响前就要进教室,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尊敬师长,不说话,不睡觉,不玩手机,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 2、自习课自觉维护学习秩序,不说话,保持安静,服从班干部管理,不随意走动 3、课间严禁在班内打闹喧哗、追打、起哄、打球、踢毽子。 4、有集体荣誉感,爱护班级公物,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活动时注意安全。 5、每位同学都有义务制止违反纪律行为的同学。 6、尊重所有同学,配合班干部完成工作。 三、学习守则 1.学习勤奋刻苦,态度端正。 2.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精神饱满,专心听讲,积极回答问题,认真按时完成作业 四、卫生守则 1、个人保持座位周围整洁,自己个人的垃圾自己处理,垃圾桶只能装扫地时扫出的垃圾,不可在值日生扫地时提前丢垃圾。 2、值日生认真打扫卫生,必须保证教室内外一天整洁,及时倒垃圾并把清洁工具摆放整齐。 3、大扫除时听从生活委员安排,尽心尽责。 为让所有同学严于律己,现制定加扣分准则如下: 扣分: (1)迟到(以预备铃声为准)、早退每次扣2分,迟到(以上课铃声为准),旷课每次扣3分。 早晚读迟到者(以预备铃为准)上讲台读书,请假一次扣1分。 (2)学校各种集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违者每次扣3分。 (3)上课(包括自修、自习课)期间若睡觉、玩手机,每次扣2分,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每次扣1分,相关东西没收不予归还,受到老师批评者扣3分。 (4)不服从老师管教,顶撞老师者,扣3分,情节严重者劝退。 (5)由各小组长及时把作业上交情况上报相应科代表,由科代表渠中后做好登记,由学习委员做好总记录,作业每缺交1次扣1分。 (6)损坏公物视情况扣1-10分 (7)教室和公共地区的值日生不按时清扫,教室卫生不干净或没倒垃圾,扣

衡水中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衡水中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1.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与发放违纪通知单的处理,扣班级行为量化分1分/人次 携带随身听,mp3,见到废弃物视而不见,穿怪异服装,穿短透露的服装,男生剃光头、留长发、染发(非黑色)、蓄胡须,女生化妆、戴首饰、穿高跟鞋、斜挎长包,在宿舍楼以外的地方穿拖鞋,旷课一节,不遵守公共秩序,言行不诚信,考试违纪,跑步去餐厅,打饭夹塞,合伙购饭,就餐时提前,用勺等占座,隔墙、隔门接物,上课(含自习课)期间无证到医务室就医,不叠被子,在教室、宿舍墙面乱贴乱画,不按时归还图书。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的处理,扣班级行为量化分2分/人次 在水房、阳台等处随地便溺,随地乱扔废弃物,损坏公物,旷课2-3节,在用电器挂东西,使用充电器,擅自动用学校电脑,说话污言秽语。3.有系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回家自我反思,接受家长再教育1-2周的处理,并全校通报,扣班级行为量化分3分/人次 男女生非正常接触①男女生互相陪护到医务室看病②男女生互相追逐打闹,动手动脚③一男一女在隐蔽角落单独接触④男女生互相请客,互

发短信,互赠礼物,互传纸条、书信⑤互相以兄妹或其他昵称称呼⑥男女生两人频繁交往⑦男女生两人拉手搭肩等。 严重损坏公物,往宿舍内带火种,私拉电线,焚烧物品,隔窗泼水、投物,携带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违规吃带零食(详见吃带零食的有关规定),考试作弊,旷课半天到两天,侮辱、谩骂老师或他人,擅自动用学校电脑并更改设置,携带传看不健康书刊,损坏树木,践踏草坪,擅自离校外出(含跳墙外出),在水房内裸体洗澡,第1-2项违纪行为屡教不改者,常规管理中的屡教不改的违纪者。 4.有下列行为之一这是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回家自我反思,接受家长再教育2-4周的处理,并全校通报批评,扣班级行为量化分4分/人次 擅自离校外出,并在校外过夜,抽烟、喝酒、打麻将,逃避考试一次,携带管制刀具及与学习无关的刀具棍棒等,打人打架,在公共场所起哄,搞恶作剧,旷课3-6天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取消在校学习资格的处分并全校通报,扣除班级行为量化分6分/人次 打人打架情节严重,聚众打架及幕后操纵打架,屡犯偷窃或偷窃性质严重,男女间越轨行为,旷课7-10天,学期累计逃避考试两次,第三四项屡教不改者

小学生奖罚制度

北桥小学学生奖惩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准绳,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及养成勤学好问、勤奋刻苦的学习习惯,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培养德才兼备、乐观向上、健康成长、和谐发展的新型的合格学生,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标任务 1、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宗旨,努力将我校的学生培养成全面健康和谐发展的合格人才。 2、激发学生学习的斗志和热情,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氛围。 3、规范学生的行为,培养他们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良好个性,使之成为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 三、主要措施 (一)设立奖励制度 1.奖励内容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在每年六一、元旦给予“三好学 生”表彰奖励;同时表彰做出显著成绩的优秀班干部。 (2)每学期开学对期末测试成绩优秀学生进行表彰; (3)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成绩优良者;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4)有其他先进事迹者。 2.奖励方法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彰; (3)颁发奖品; (4)授予各种荣誉称号。 (二)对违纪学生的处罚规定 凡违反《小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1)批评教育: 发现学生不尊重师长,不遵守校规、校纪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班主任对因有较明显违纪行为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记录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并记录学生的改正情况。 (2)警告: 受批评教育一学期累计超过10次以上仍无收效者; 严重违纪,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经教育帮助无悔改者;严重损坏公物而隐瞒不报者; 一学期旷课累计6节以上15节以下者; 警告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确认,报少先队大队部备案,并口头通知学生家长,记入本人学籍表。 (4)严重警告: 经警告后仍无效果者; 不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者; 学期内旷课累计15节以上者。 严重警告以书面形式进行,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签署意见,少先队大队部批准,全校大会宣布,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学校初中部学生违纪处分暂 行条例(对学生)

XX学校 初中部学生违纪处分暂行条例 第一条 处分的作用及等级 处罚是学校教育的辅助手段,对于极少数违反纪律的学生,学校将视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对错误的认识程度,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粤教基【2014】24号文件第四十七条规定,对违纪又屡教不改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视其情节轻重,学校应根据中小学生处分规定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处分期限为一学期,在处分期结束后,学生确有改过表现的,经学生申请、师生评议、学校批准,可以撤销处分,同时撤销原处分材料。 第二条 处分的确定及通报 对学生的处分,由德育处提出处分意见,经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后生效,处分结论要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由各班班主任在班会课通报,情节严重者则全校通报,同时记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 处分的撤销程序 受到处分后,能真正认识错误并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取得明显进步者,在受处分三个月后可申请降等或撤销处分。申请人写出书面总结和申请由班委会讨论写出评议,班主任、课任老师、年级组签署意见后交德育处备案,德育处审查受处分学生表现后交行政会讨论决定。降等三个月后表现好,可继续申请降等,直至撤销处分。处分撤销后,处分情况可不进入毕业档案。 第四条 对旷课学生的处分 有事不能到校的,须持家长签名的请假条向班主任请假,来不及请假的须由家长向班主任发送请假信息。没有向班主任请假,不得无故旷课。无故旷课的,学校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粤教基【2014】24号文件第三十六条: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事不能上课者,应请假或补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按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教室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自离开教室者作早退处理。一周内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达三次的,由班主任进行口头警告;超过三次通报家长。经常迟到或早退,经批评教育不改正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第三十九条:普通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无故旷课达到2周,期间虽经学

教师教育教学奖惩制度.doc

2018-2019学年教师教育教学 奖惩制度 神池县虎北联校 2018年9月

教师教育教学奖惩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学质量,加大教学管理力度,使教学常规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一、加强学校工作管理,建立监督机制 1、建立教学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教学管理分工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细化校长、分管教学教导主任和教研组长、教师的具体责任。建立议教评教机制,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学校教学工作会议,总结阶段工作,部署后段工作。 2、开展校本教研,经常深入课堂,深入教研组,深入年级组参与各学科组织的备课、听课、评课、议课活动。 3、建立完善的教学工作计划和制度。计划和制度要体现时代性,具有可操作性,提高实效性。 4、建立完整的教师业务档案,分学期记载教师工作及教学业绩。 5、坚持每月对教师的备、教、批、辅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负责组织检查的领导要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按教师工作优劣进行公示,纳入奖惩。学校每学期进行期中、期末次教育教学工作检查。 6、学校为教师创造业务学习培训的条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经费中单独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教师的专业学习。同时,学校要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开展的教研活动,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优质课,送交优秀论文和教案、课件,并有具体的奖惩措施。

7、加强师德建设。建立教师师德档案。严禁教职工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严肃劳动纪律。学校校长、班主任及当天值日教师必须提前半小时到校,其他教师提前20分钟到校,下午放学待学生全部离校后教师方可离校。严禁自作主张擅自调换教学时间。当天值日领导必须巡查教师到岗和上课情况并作好记载。 二、规范办学行为,稳步推进素质教育 1、各校必须严格按照部颁布课程计划开课,保证每周课时总量。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严格按照课表上课,各校必须加大上课监督力度,严禁教师私自调动课程,同时,实行《课程表》、《教师任课表》、《作息时间表》三表期初送审制度。大力推广薄弱学科交叉任课,跨年级任课,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提倡教师专任。 3、小学生不留级、不休学。 4、各校成立兴趣小组,制订课外活动计划,切实开展好活动课教学,培养学生个性,发挥学生特长。 5、严禁教师利用节假日补课,学校不得为教师提供补课场地,严禁违规向学生推销中小学学生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 6、确保中小学学生每天阳光体育运动1小时。 三、加强常规教学管理,夯实教学环节 (一)备课

普通高中学生奖惩条例(修订版)

XXXX高级中学学生奖惩条例 第一章总则 高中阶段是学生发展最关键、最活跃的时期。作为人生重要阶段的高中教育,特别强调使学生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正确地认识自己,尊重他人,形成良好的养成习惯;学会交流与合作,具有团队精神;学会学习与创新,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具有社会责任感。要成才先成人,为了打造我校高中教育品牌,创建良好的高中教育氛围,根据我校实际和有关规定,特制订《XXXX高级中学学生奖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第二章学生奖励条例 第一条奖励方式 (一)对先进集体,分别给予如下荣誉称号或流动红旗:文明班级、优秀社团、激情跑操优秀班级、平安寝室。 (二)对先进个人,分别推荐或授予如下荣誉称号:县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室长”、优秀检查员、文明守纪模范、音乐、美术、体育、书法之星、劳动模范、进步之星等。 第二条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的授奖分别按照学校制订的评比细则进行评比产生 (二)先进个人 1、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三好学生:思想品德为优,连续三年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且会考成绩全A,体育达标。 (2)优秀学生干部:思想品德为优,连续三年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生或优秀学生于部,会考成绩B等以上,体育达标。 2、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学校推荐报送 (1)三好学生:思想品德为优,会考成绩全B等以上,各科成绩80分以上,体育达标。 (2)优秀学生干部:思想品德为优,会考成绩全B等以上,各科成绩75分以

上,体育达标。 3、校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室长”、“活动竞赛奖” (1)三好学生:思想品德优秀、统考科目科科及格、体育成绩较好、积极参加学校各项社团活动者,可获“三好学生”奖。 (2)优秀班干部:思想品德为优,期末考试成绩为年级排名年级中上水平,体育达标。 (3)优秀团干部:在班上思想表现好,起到带头作用,组织能力强者均此奖。每班1人,由班主任推荐。 (4)优秀学生会干部:在学生会干部队伍中,表现好,组织能力强、有号召力者均获此奖。 (5)优秀室长:按学校寝室总数的15%由宿管处评定。 (6)活动竞赛奖:该奖指学校开展的各项比赛,依据竞赛活动方案评选获奖者。 (7)学习进步奖:由教务处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评选获奖者。 5、文明学生:模范遵守纪律,关心他人,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做好人好事4件(次)以上,一般每班限评一名。 6、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学校发给申报表,学生本人按要求填写并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批。 第三条奖励办法 (一)集体奖 1、各年级组文明班级优秀率为40%,每学期评选一次,奖励每个班级200元,并颁发奖状。 2、各年级组每月评选平安寝室一次,平安寝室名额为20%个,每次每个平安寝室奖励30元或者物品,并发放“平安寝室流动牌”。 (二)学生个人奖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颁发证书、奖品或奖金(10元至50元) 2、文明学生、优秀检查员等:颁发证书、奖品或奖金(10元至50元) 3、代表学校参加县级以上各类竞赛获奖者分别给予20元至100元的奖励。 4、每学期评选一次。

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细则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中学生,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坚持教导领先,学校配合,把违纪处理作为教育的手段。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程序、权限 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五种处分:(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留校察看。 第五条:各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填好有关表格、签名,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政教处。处分决定后,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学生处分须经学校校务会讨论通过。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以罚款。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的)者;(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

中学学生奖惩条例

中学学生奖惩条例 为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强化法制、纪律观念,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对少数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给予必要的教育或处分,以促使其接受教训,改正错误,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违反纪律,依据情节、性质及影响不同,分别按以下两类十级处理或处分:①口头检讨;②书面检查;③班级检查;④大会通报批评;⑤大会口头警告;⑥警告处分;⑦严重警告处分;⑧记过处分;⑨留校察看处分;⑩开除学籍。其中⑥至⑩类处分,如没有被撤销将被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学生违反纪律,情节特别严重而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本条例所列各条都以学生虽犯有错误,但尚未触犯刑律而论。 第一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一般违纪,一经查出,由班主任视其违纪情况,责令其口头检查、书面检查或班级检查。情节严重的,由学校进行大会通报批评或大会口头警告。 1、无故迟到或早退的; 2、上课间操拖拉,做操不认真的;

3、做眼保健操操不认真的; 4、不按规定午休、晚休的; 5、未经允许,无故不上交作业或抄袭他人作业的; 6、不按规定佩戴校徽的; 7、在餐厅就餐时有下列情形的一-不主动佩戴校徽、插队或乱站窗口、大声喧哗或顶撞管理人员、浪费粮食、不爱护公物、擅自触摸调节装设在餐厅的电器设备、私自将食物带出餐厅等; 8、在校门口搭乘三轮车,影响校园秩序或环境的; 9、在校园周围50米内买零食,影响校园秩序或环境的; 10、不遵守自习课纪律的; 11、不按规定停放自行车的; 12、不按要求做好值日工作的;

13、不遵守集会(活动)纪律的; 14、不遵守交通规则的; 第二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学校处以大会通报批评、大会口头警告处理或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 1、违反第一条中有关规定,屡教不改,情节较严重的; 2、未经学校批准,住宿生私自出校门或在校外住宿或私自留他人在宿舍住宿的; 3、在教学区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乱吃零食的; 4、为他人起绰号,污辱、诽谤他人,语言不文明的; 5、践踏草坪、乱抛纸屑、随地吐痰的; 6、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或不上课间操及不做眼保健操的; 7、损坏公物,浪费水电,除按规定赔偿外,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从严处理;

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细则

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细则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中学生,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坚持教导领先,学校配合,把违纪处理作为教育的手段。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程序、权限 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五种处分:(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留校察看。 第五条:各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填好有关表格、签名,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政教处。处分决定后,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学生处分须经学校校务会讨论通过。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以罚款。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 (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的)者;(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

中学学生奖励与处分制度

xx中学 学生奖励和处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运用奖励与处分手段,鼓励学生积极进步,教育、转化违纪犯错学生,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促进中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校普通中学学生的奖励和处分。 第三条对于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或学有特长、表现突出、进步明显的中学生和学生集体,按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破坏学校和社会秩序,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中学生,按本办法给予处分。 第五条对学生的奖励和处分应当在日常教育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考虑教育目的和效果。对于受奖励的学生,要引导他们不骄不躁、继续努力,争取更大的进步,积极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对于受处分的学生,要帮助他们接受深刻的教育,认识所犯错误的原因、后果,帮助他们改正错误,不歧视他们。 二、奖励 第六条奖励是激励学生进步的一种教育手段,运用正确的 奖励方式可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第七条对德、智、体、美方面综合表现突出或某方面表现突出,以及诸方面或某方面有显著进步的学生或集体,可以对其本人或集体进行奖励,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或学生档案。 第八条对学生进行奖励,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应当严格程序、规范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校级及以上的学生奖励应实行公示、备案和监督制度。 第九条奖励的方式包括口头表扬、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品或奖金等。 第十条经本校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各年级可设立学生奖项,制定具体评选办法,明确奖励的名称、条件、比例、程序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评选活动。

中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中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总则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纪律教育,提高文明自律水平,根据《XX省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和XX市教育局《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严重违反课堂纪律,考试舞弊,损害公共财物,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扰乱公共秩序等都是违纪行为。学校依照本规定对严重违纪学生进行必要的处分。 违纪处理分两类,共8种。 1、批评:公开点名批评、公开点名批评并记入违纪档案。 2、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一人同时有两种以上违纪行为分别确定处分,合并裁决。一种违纪行为发生两种以上结果的,根据最重的一种结果确定处分;连续出现同一违纪行为的,加重处分。二人以上共同违纪的,分别处分,负主要责任者从严处分。教唆或强迫他人违纪的,按照教唆强迫实施的行为处分。对屡教不改的或违纪情节严重的,加重处分。对初犯或认识态度较好的可减轻处分或免予处分。由于不能预见或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违纪的向学校据实说明后可不予处分。 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国家司法机关制裁,并由学校作出相应的处分。 受警告、严重警告的学生,经过半年教育,有悔改表现,经本人申请,师生评议,学校批准,可撤销处分;毕业班学生,在毕业时尚未撤销处分的,将处分决定记入学生档案,暂扣毕业证书。受记过处分的学生,经过半年教育,有悔改表现,可撤销处分,但应将处分决定记入档案。留校察看处分的期限为一年,在处分期间确有明显悔改表现,可撤销处分,处分决定记入学生档案;处分期间无悔改表现,在毕业时处分尚未撤销的,不予毕业,只发给结业证书。非毕业班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无悔改表现的,报请市教育局批准,可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其处分情况记入学生档案。凡受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学生,该学期的思想品德考核为不及格。

学生管理制度及奖惩条例

学生管理制度及奖惩条例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有益活动,培养学生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名注册 1、每学期新转入学生,由政教处面试后,签写试读协议安全协议书,然后到新生报名 处交费报名,再到班主任处注册,安排住宿及其他事宜。 2、原校学生直接到指定报名处交费报名后,到班主任处注册,由班主任安排住宿及就读 等其它事宜。 二、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 1、每学年开始,中小学生都要办理学籍。 2、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三、转学、休学 1、转入学生,必须经学部领导签字同意,方可报名注册,编班就读。 2、初三补习、高三补习学生转入可不带学籍,其它年级学生(本地区)应办理由 县市教育局批准的转学手续,方能报名就读,否则不能参加毕业考试,不能办理毕业证。 3、因父母工作调动和其它原因需转出学生,经校长和校办公室同意,由转出学生或家长 出示接收证明方可开具转学证明。 4、因病不能正常上学,需医院开具证明,家长写出申请,可保留学籍,视情况办理半年或 一年休学。 四、奖励及处分 (一)奖励 1、学校于每期末根据班级学生总数按比例评出“三好学生” 和优秀班团干,并给予一 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 1) 评选对象为:班干、团干、学生会干部。 (2)评选条件:①政治思想好。②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积极为学生服 务,在同学中起到榜样作用,工作成绩突出。③成绩在全年级或班级处于领先 位置。④尊敬老师、团结同学。⑤遵纪守法。⑥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 ( 3) 评选比例:一般控制在5%以内(名额分配由学校决定) 。 ( 4) 每学期评选一次,要有书面材料,填写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否则不予审定。 ( 5) 奖励:发给“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并给予资励,记入本人档案。 “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 1) 评选对象:兴成学校全体在校生。 ( 2) 评选条件: ①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德、智、 体等方面均能全面发展。 ②成绩要求:在全年级或班级中成绩优秀。 ③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榜样作用。 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⑤无违纪行为。 ( 3) 评选比例:一般控制在班级人数的10%以内(名额分配由学校决定) 。 ( 4) 评选办法: ①每学期评选一次,各班上报三好学生须有书面材料,填写三好学生推荐表,否则不 予审定。 ②各班评选三好学生须经全班同学民主选举,班主任和班委会讨论通过,填写 好班级意见后由班主任签字,交政教处。 (5)奖励:发给“三好学生”证书并给予奖励,如上级部门需推评“三好学生”,学校从中择优推荐。 2、学生做好事,勇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表现突出者学校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3、一学期内无违纪行为:缺旷、迟到、早退,可获“遵纪守法学生”荣誉表彰。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