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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车CAN通信设计规范

整车CAN通信设计规范
整车CAN通信设计规范

文件编号: TKC/JS(S)-EV17

文件版本号: 0/A版

安徽天康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整车CAN通信设计规范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2日实施日期:2014年12月22日安徽天康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目录

前言

为使本公司整车CAN总线通信设计规范化,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协议以及国内外汽车总线总体设计的技术要求,结合本公司物流车开发车型的实际应用环境,编制本整车CAN总线通讯设计规范。本规范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并将在实践中进一步提高完善。

本规范由安徽天康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技术部提出。

本规范由安徽天康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技术部批准。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李劲松、查德国、和进军

本规范于2015年01月首次发布。

整车CAN通信设计规范

一、说明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安徽天康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康”)生产的纯电动汽车CAN通信设计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安徽天康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设计开发的纯电动汽车的CAN总线通信设计。

如果本标准与其它标准或规范不一致,则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与SAE J1939不一致,遵照本标准执行;

与ECU技术规范不一致,遵照ECU技术规范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表 1 参考文档

术语和缩写

表 2 缩写

二、物理层

本节详细规定了物理层的需求

相关标准

所有ECU应遵从标准、或者中的相关规定.

物理介质

CAN传输线束应该满足表3描述的参数和如下的条件:

CAN线束采用非屏蔽双绞线;

CAN_H和CAN_L应该被保护屏蔽包裹,如果天康允许,可以使用不带保护层的CAN 线束;

绞线率:13~58twist/m。

表 3 物理介质参数

网络拓扑

CAN网络拓扑结构可以采用单网段的拓扑结构,也可以采用多个网段的拓扑结构。具体的拓扑结构由普天制定。

此外,网络拓扑应该满足如下的条件以及表4规定的参数:

?为了避免终端反射,网络拓扑应该尽量使用线性结构;

?根据经验,尽量使用短支线连接ECU;

?为了减少干扰,CAN线束应该远离大电流和快速开关负载、连接ECU电源或地,以及连接起动机、雨刮继电器、转向灯继电器和控制灯的继电器;

?此外,为了减少驻波,各ECU距离干线的长度,即支线长度L1不能相等;同时应避免ECU在总线上等间距布置,即任何两个ECU之间d值不能相等,L1和d的定义见图1所示。

表 4 网络拓扑参数

图1 网络拓扑参数

连接器

网络连接器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以保证即使在车上受到最大的振动也不会断开连

接。

位定时

总线传输速率为250kbit/s,位时间为4000ns±2ns。

供应商应该正确设置ECU位定时参数,采样点应该尽量靠近但不超过位时间的

7/8,SAE推荐的位定时参数如表5所示。

表 5位定时参数

位时间包括四个部分,如图2所示。

图 1 位时间分段

推荐外围电路

本节给出建议的ECU内部CAN接口电路图。所有节点供应商都应该向天康提供CAN 接口电路图及相关电气部件的信息。

下图为CAN接口外围电路的示意,由于收发器的不同,部分因有些收发器提供了用于连接分裂式终端的SPLIT引脚(如:NXPTJA1040、NXPTJA1041),而有些收发器无此引脚(如TJA1050)。故根据收发器的不同,CAN接口外围电路也略有不同,如下图:如果收发器有SPLIT引脚,应该连接该引脚(如图中虚线所示);如无此引脚,可以不进行连接。

收发器的SPLIT管脚连接到分裂终端上有助于稳定总线隐性电平。SPLIT管脚可以有效降低电磁辐射。正常模式下,SPLIT管脚电压值为。

图2 外围接口电路示意图

CAN控制器

CAN控制器应该遵循标准。供应商对控制器的选择,需要得到天康的认可。

CAN收发器

供应商选择的CAN收发器需符合或者的要求。表6列出了推荐的CAN收发器,推荐使用TJA1040或者TJA1041作为CAN总线收发器。

表 6 推荐CAN收发器类型

共模电感

为了抑制共模干扰、提高电磁兼容性,ECU中必须使用共模电感。如果控制器满足EMC特性要求,可以不安装共模电感,但必须预留共模电感的安装位置,可通过“零欧电阻”来实现旁路。

总线终端

每个CAN网段都需安装俩个终端电阻。

终端电阻需采用图3所示的分裂式终端,R1必须和R2相等。因某一控制器是否安装终端电阻(R1, R2和C1)由天康的网络拓扑决定,故终端电阻应尽可能放在容易替换的位置。

另,分裂式终端的中心与地之间必须接一个陶瓷电容(C1)。陶瓷电容用于稳定分裂终端电压,提高系统的电磁兼容性。

下表给出了电容和电阻的相关参数。

表 7 R1, R2 和 C1

EMC电容

为了改善EMC特性(增强抗电磁干扰性),可以安装EMC电容。

EMC电容为选装器件,供应商在设计PCB需要预留该器件的安装位置,通常他们放置在EMC和ESD二极管之间。

要求C2和C3的数值相同,并且容差不超过10%;

表 8 C2和C3数值

静电释放和过压保护

静电释放保护和过压保护器件有助于保护控制器不受静电放电(ESD)事件的破坏。静电释放保护和过压保护器件应满足下表要求。若控制器能满足下表中静电保护要求,可以不安装ESD保护器件,但应预留D1和D2(如图3所示)的安装位置。

表 9 静电释放保护推荐值

晶振

晶振为CAN控制器的定时提供了参考。为了保证正确的CAN通信,晶振频率必须是CAN网络通信波特率的整倍数。晶振频率越高,定时稳定性也即越高。

时钟发生器只允许使用石英晶振,不允许使用其他时钟发生器,如陶瓷晶振。

晶振在各种条件下的误差必须少于±%,包括受到温度、老化的影响。

下表给出CAN通信工作电压范围:

表 10 CAN通信正常电压范围

在规定的过电压和欠电压条件下,为确保汽车关键部件的正常通信,要求不能有ECU干扰或中断总线通信,即使电源电压超出了正常工作电压范围。这可能要求在一定电压条件下,收发器及其他电子器件暂时、完全停用。

如果本地ECU供电电压降低到特定数值以下或供电电压增加到特定数值以上的时间少于100ms,ECU应忽视电压变化。例如:ECU供电电压降到vActive最小值时,应在持续低于vActive最小值的时间超过100ms之后才允许停止CAN通信,当ECU从低电压恢复到vActive最小值时,应在持续高于vActive最小值的时间超过100ms之后才恢复CAN通信。其他类似。

总线电压

CAN总线电压值如表11和表12所示。在隐性状态或总线空闲期间,电压值由终端电阻及节点输入电路的高阻抗共同决定。仲裁期间显性状态时,隐性状态将被覆盖,显性状态差分电压值取决于多少个单元同时处于显性状态。

表 11 总线输出显性电压

表 12 总线输出隐性电压

上升沿与下降沿时间

根据标准,不同CAN信号的跳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图4所示为计算上升沿和下降沿时间的方法,差分电压的上升沿时间和下降沿时间见表13。

图 2信号的上升沿与下降沿

表 13信号上升沿与下降沿时间的范围

当信号值跳变并且跳变后的1μs内,CAN_H和CAN_L输出电压应该在稳态电压的81%到150%范围之内(图5中的V1)。

当信号值跳变并且经过1μs后,CAN_H和CAN_L输出电压应该在稳态电压的95%到105%范围之内(图5中的V2)。

图 3 信号值跳变后总线输出电压

地偏移

节点地偏移:在正常的操作电压范围内,如果节点地偏移未超过±2V,ECU应该可以正常通信,没有错误帧。

三、数据链路层

数据链路层用于在发送方将报文封装成数据帧;在接收方从数据帧中提取报文。

数据链路层的任务是由CAN控制器硬件完成的,它在硬件上实现了CAN协议并且以CAN驱动的方式提供了与其他通信层CAN协议的接口。

就总线接口而言,CAN协议标准化和一致性测试确保不同半导体供应商之间的兼容性。

CAN控制器和MCU之间的内部接口是由CAN驱动程序来处理。

数据帧

数据帧的帧格式遵循CAN 29位标识符的扩展帧格式,扩展帧格式如图6所示。

图 4 CAN扩展帧结构

协议数据单元(PDU)

数据帧是通过PDU进行组织的。PDU由数据帧中的29位标识符和数据场组成,ID 又可划分为6个部分:优先级P(3位),扩展数据页EDP位,数据页DP位,PDU格式PF,PDU细节PS(8位),源地址SA(8位)。

扩展帧协议数据单元及场分布如图7所示。

图 5 协议数据单元

)

优先级包含3位,位于ID的最前面,用来优化报文传输到总线的传输延迟。一条报文的优先级可以从最高0(0002)设置到最低7(1112)。

当前所有报文的EDP位均设置为0。

应用层在分配参数组编号PGN时,只有DP0(DP=0)中的报文分配完以后,才允许分配DP1(DP=1)中的报文。当前所有报文的PGN都设置为0,即所有报文的PGN都分配在DP0中。

)

PF域是一个8位域,它的取值确定了一条报文的PDU格式。PDU格式定义了两种,分别为:格式PDU1和格式PDU2。详细描述如表14所示。

表 14 PDU类型

天康CAN网络全局通信应使用PDU2中PF=255(0xFF),组扩展(GE)应统一分配以避免冲突。

)

PS场是一个8位场。PS场的内容取决于PF场的取值。具体描述如上表14所示。

DA场定义的特定目标地址要求任何源地址与该目标地址不同的节点忽略此报文。DA场定义的全局目标地址(DA=255),则要求所有节点对该报文都要做出监听和响应。

GE场与PF场的低4位(当PF场高4位全部置1时表示PS场是组扩展)提供每个数据页4096种参数组。对于每个数据页有4096个参数组只在PDU2格式下可用;此外,还有240个参数组只在PDU1的格式下可用。当前,两个数据页共有8672个参数组可用。

)

SA场是一个8位场。给定的一个源地址在网络中应当只有一个设备与其相对应。因此,源地址与CAN标识一样,应保证其唯一性。

数据场中包含了一条CAN数据帧要发送的数据内容。

)

PGN是一个24位的数值,用于定义CAN数据帧中数据场的一个参数组。这24位数值包含如下组成部分:第一个字节最高6位全置0,其后依次是EDP位,DP位;第二个字节为PF场;最后一个字节,如果为PDU1格式则设置为0x00,如果为PDU2格式,这字节的值为组扩展场GE的值,如图8所示。

图 6 PGN的组成

四、传输协议

当被传输的数据大于8字节时,需要使用多包传输功能进行数据传输。一个多包传输报文最多可传送255包数据(每包7个数据字节),一个多包报文最多传输1785个字节的数据。

多包传输功能主要分为如下两个功能:

●打包和重组;

●连接管理。

具体传输协议应遵从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五、交互层

CAN通信是基于报文的交换,报文与CAN标识符、DLC一起打包,以数据帧的形式发送至CAN总线。

信号有自己的属性,其属性影响包含该信号的报文的传输。

位格式和字节格式

为保证CAN报文的正确传输,图9定义了位和字节格式。

图 7 位和字节格式

每个数据场包括1到8个字节,每字节中位索引为位“0~7”。位“7”是最高有效位(msb),位“0”是最低有效位(lsb)。

字节的发送顺序为:首先发送byte0(LSB),然后byte1,byte2……(MSB)发送。

信号应按Motorola格式(大端格式)进行编码。信号的起始位从最低有效字节(LSB)的最低有效位(lsb)开始。

如图10所示,为一个数据场中包含10比特信号的Motorola格式的报文,其起始位为28位。

图 8 10位信号的报文排布(Motorola format)

报文中未使用的位须设为0,未使用的字节须设为0x00。

报文发送方式

报文的四种发送方式:

1)周期

周期报文按周期时间T循环发送,如下图所示。

图 9 周期型发送

周期报文的发送周期偏差不可大于±10%。当周期时间小于20ms时,周期偏差不可大于±20%。

2)事件

事件报文的发送取决于事件是否触发,如下图所示。

图 10 事件型报文

次。重复发送的时间间为了避免报文丢失,报文应该在事件发生后重复发送N

repet

隔为T

,如表15所示。

repet

表 15 事件发送类型的参数推荐

3)周期和事件

周期发当事件未发生时,报文以周期时间T循环发送,事件发生时,报文以T

repet

送N

次,见上表15。

repet

事件报文与周期报文发送的时间间隔不应小于20ms。

如果事件发生在周期报文发送之后20ms内,则事件报文延迟到周期报文发送20ms 后再发送。

如果事件发生在周期报文发送之前20ms内,则周期报文延迟到事件报文发送20ms 后再发送。

图 11 周期事件型报文

4)使能

和事件型发送类型一样,使能发送类型由报文中的一个或多个信号触发,引起报文传输。

当触发信号的“当前信号值≠非使能值时”,约束条件满足,触发条件发生。非使能值应该在通信矩阵中定义。

当信号值等于使能值时,使能报文立刻以周期时间T循环发送。当信号值由使能值变为非使能值时并且此时再无其它使能信号,相应报文发送NArepet次,见下图。图 12 使能型报文

使能报文重复发送的时间间隔为tRepetitionA,参数定义如表16所示。

表 16 使能型发送类型的参数推荐

通信光缆线路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概览

通信线路工程施工规范 架空光缆部分 一、路由: 1、设计图纸是工程施工的重要依据,它关系到工程预算;材料计划、采购供应、网络规划,在施工中,如无特殊情况,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2、在施工中,由于特殊情况不能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的,可进行原设计变更,设计变更的程序是: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理由,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查核实,然后向建设单位上报设计变更,待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按照变更后的路由进行施工,较大的变更需要设计单位重新设计,施工单位无权自行改变设计。 3、涉及到敷设方式变更的,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报建设单位批准。 4、需要设计变更的,由施工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绘出变更示意 图,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报建设单位审批。 二、路由的勘察、测量、定位: 1、路由勘测、测量的原则是:路由简捷、线路稳固、便于施工、方便维护。 2、杆距:杆位测量定位时,原则上每50米一档杆,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和缩短杆距,但一般不得超过45—55米。 3施工单位不得任意改变杆距,如遇特殊情况,可与现场监理共同处理 i

任意加大杆距不合格工程,后果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三、立杆: 2、立杆前,应对设计路由进行认真复测,反复比较,本着赶路稳固、 路由简捷、线路安全、便于维护的原则,测出最佳路由。 3、电杆位置立在线路中心线上,其差距左右不应大于5公分,电杆上下垂直,杆根培土牢固。 4、角杆应在线路转角点做内移,水泥杆内移值为10—15公分,木杆内移值为20—40公分。 5、终端杆树立后,杆稍应向拉线倾斜10—20公分。 6、水田地立杆必须要时加盘底,松软地、水田地角杆加盘底、上卡盘距地面40公分,下卡盘距坑底30公分。 2

通信线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新)

通信线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通信线路工程 施工技术规范 一、施工测量 1.各施工班组进场后,根据初步设计为依据的前提下,以安全、稳固,便于维护,便于施工、减少投资等综合因素考虑选择路由,进行测量,测量时杆距为45-55米,无其他特殊情况不得小于45米、大于55米; 2.杆路跨越公路、铁路、河流两侧不能设角杆; 3.杆路跨越村路、县道应距公路路界5米外立杆,省道应距公路路界10米外立杆,测量时注意与原杆路保持倒杆距离; 4.测量时杆距为70-100米两端做终端拉线,100-120米两端做三方拉(加辅助线),120米以上两端做门形杆(8米电杆)。 二、打洞、立杆、挖沟 1.立杆,附注洞深:7米杆综合土1.5米,软石1.4米,坚石1.2米;8米杆综合土1.6米,软石1.5米,坚石1.3米;9米杆综合土1.7米,软石1.6米,坚石1.4米;10米杆综合土1.8米,软石1.7米,坚石1.5米; 2.杆洞土质如为坚石,洞深1.2米,另做石护墩保护; 3.立杆应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4.立杆人员8-10人; 5.准备好立杆工具;

6.必须开好马槽、清理杆洞; 7.杆路不得有眉毛弯、S弯、梅花桩,杆根偏差不可以大于5厘米; 8.角杆杆根必须内移15厘米,杆稍向外偏移25度; 9.与高压线交越时,两端杆子在立杆前应先做好穿心地气线; 10.杆稍顶是空洞的,必须先用水泥浆堵好; 11.跨公路等特殊情况根据地形实际情况配杆。 三、吊线布放、拉线规格及程式 1.布放吊线时应用千斤顶或转盘布放,严禁打圈及死结; 2.与电力交越时,施工前应先做好防护措施; 3.吊线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5米,过公路不得低于5.5米,过铁路不得低于7.5米; 4.双方拉每隔8档一个,四方拉每隔32档一个,如遇到角杆时需前后移动2根电杆,遇到特殊情况时可前后移动; 5.拉线位置要打在角平分线上,角拉、双方拉、四方拉必须做拉线地气; 6.角深在7米以下装7/2.6拉线一条,7米以上装7/2.6拉线两条。 四、光缆敷设 1.杆路每隔500米需安装预留支架,每个支架盘留10-12米光缆; 2.挂钩间隔为50公分,必须全部一致;

整车CAN通信设计规范

文件编号: TKC/JS(S)-EV17 文件版本号: 0/A版 安徽天康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整车CAN通信设计规范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2日实施日期:2014年12月22日安徽天康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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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使本公司整车CAN总线通信设计规范化,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协议以及国内外汽车总线总体设计的技术要求,结合本公司物流车开发车型的实际应用环境,编制本整车CAN总线通讯设计规范。本规范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并将在实践中进一步提高完善。 本规范由安徽天康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技术部提出。 本规范由安徽天康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技术部批准。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李劲松、查德国、和进军 本规范于2015年01月首次发布。

整车CAN通信设计规范 一、说明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安徽天康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康”)生产的纯电动汽车CAN通信设计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安徽天康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设计开发的纯电动汽车的CAN总线通信设计。 如果本标准与其它标准或规范不一致,则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与SAE J1939不一致,遵照本标准执行; 与ECU技术规范不一致,遵照ECU技术规范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表 1 参考文档 术语和缩写 表 2 缩写

二、物理层 本节详细规定了物理层的需求 相关标准 所有ECU应遵从标准、或者中的相关规定. 物理介质 CAN传输线束应该满足表3描述的参数和如下的条件: CAN线束采用非屏蔽双绞线; CAN_H和CAN_L应该被保护屏蔽包裹,如果天康允许,可以使用不带保护层的CAN 线束; 绞线率:13~58twist/m。 表 3 物理介质参数

通信设计安全规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常规勘察作业安全生产规范指引 第三章特殊场景勘察作业安全生产规范指引 第四章通信机房设计安全责任规范指引 第五章通信电源设计安全责任规范指引 第六章通信室外设计安全责任规范指引 第七章通信管线设计安全责任规范指引 第八章设计文件中安全生产的相关说明 附录:通信勘察设计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文摘录

通信设计安全规范指引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服”)下属各设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顺利实施,加强在通信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中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落实工程勘察设计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范指引。 第一条本规范指引编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信息工程部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以及相关安全生产规范等。 第二条该规范指引文件归属于中通服安全制度建设工作,系诸项安全规范指引文件之一,为通信勘察设计工作提供规范指引。 第三条各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对其设计安全性负责。 第四条通信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应保障自身安全生产,包括人身安全、设备设施财产安全、以及运行环境安全等。 同时由于设计工作的先导性作用,应保障设计结果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性标准,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维护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维护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必须在设计文件中注

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必要指导意见。 通信工程勘察和设计过程中,应注意信息安全,对涉及国家安全和通信网络安全、相关单位核心利益的数据信息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设计方案应符合相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五条各专业设计人员在勘察设计作业时,应当严格遵循本安全规范指引,必须严格遵守各种相关通信工程设计规范,坚持安全教育培训上岗制度,采取措施保障通信网络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设计人员人身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通信网络功能的正常发挥、通信工程的顺利实施,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勘察设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关安全规定人手一册,全体设计人员平时应认真学习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各种通信工程设计规范中的相关安全规定,并在日常勘察设计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第七条各设计单位应设臵安全监督员,制定相关检查和管理制度。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指导本单位员工自觉遵守本规范指引,并做好设备、工具等的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等台帐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设计单位应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原则上应确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度,并将安全生产学习作为自身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常抓不懈。结合本规范指引,将安全生产制度推进到生产单位的每个层

通信光缆线路施工规范(2014年修订版)

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规范 一、电杆安装 1、为了确保架空光缆线路的安全、稳定、可靠,一般要求杆路离开水渠10m以外,离开县道、省道20m以外,离开国道、高速公路50m以外,当与其它通信杆路平行靠近时,一般应保持有10m的有效间距,与其它管线、直埋线路应保持3米的距离,一些特 路和铁路等可根据实际地形选用杆高,杆高选用必须符合架空光缆线路最低线条及跨越其它建筑物的最小垂直净距标准,架空线路与其他电力交叉跨越平行时的间隔距离的要求详见下表:

于17.5条)。当线路路由受地形或其它障碍物的原因杆档距离在120米以上,按长杆 档考虑装置辅助吊线,应选用9米以上的电杆;当杆挡距离小于120米以下时,应考 虑选用8米以上的电杆; 4、角杆应在线路转角点内移10-15cm,因地形限制装设撑杆的角杆可不内移,吊线收紧后,角杆应向拉线方向倾斜半个杆梢左右;终端杆竖立后应向拉线侧倾斜10-20cm; 5、直线杆路的电杆位置应在线路路由中心线上,电杆中心线在路由中心线的左右偏差应不大5cm,电杆本身应上下垂直,不允许有眉毛或“∽”弯; 6、电杆埋深必须符合下表要求: 9、电杆杆号必须面朝公路,并按照光缆线路A端到B端的方向递增编号,字体为白底黑色宋体,最下面字体距地面2.5米。具体要求及杆号模板如下:

二、拉线安装 1、角杆拉线抱箍应装在吊线上面间距为10cm;终端拉线与吊线共用一个抱箍,距杆梢50cm,特殊情况下不能小于25cm。 2、杆上需装设两条吊线时,终端杆两个拉线抱箍间距为40cm;

3、双方拉线抱箍应装在吊线下面10cm;四方拉线顺拉抱箍应装在吊线下面10cm,侧拉线抱箍应装在四方拉顺拉线下面10cm; 4、拉线上把采用卡固法,使用三个U形卡子(即钢丝扣)各间距为100mm,再隔150mm 采用3.0铁线另缠封尾5圈,具体做法详见下图: 5、拉线中把采用另缠法,封尾可使用3.0铁线另缠封尾5圈,具体规格及做法详见下表图(单位:mm) 、一般情况下制作拉线材料选用镀锌钢绞线,角杆拉线和终端拉线均采用比吊线 7、当转角杆的角深大于15m时,应装设两条终端拉线;当转角杆的角深大于15m 时装设两条拉线,每条拉线分别装在对应的线条张力方向的反侧,两条拉线出土点应相互内移30cm-45cm之间; 8、一般情况下,在直线段内每隔8根电杆设一处双方拉,每隔16根电杆设一处四方拉; 9、地锚钢柄出土长度为300mm,允许偏差50mm,拉线地锚的实际出土点与规定

通信机房设计规范

1、通信机房室内基础建设1.1、通信机房室内装修材料要求 (1)通信机房的建筑围护结构和室内装修,应选用气密性好、不起尘、易清洁,并在温、湿度变化作用下变形小的材料。 (2)通信机房内各类装修材料宜具有表面静电耗散性能,严禁使用未经表面改性处理的高分子绝缘材料,不宜使用强吸湿性材料。(3)选用的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修订版)的有关规定。 1.2、通信机房内墙壁和顶棚的要求 A、B、C级通信机房和有条件的D级设备间参照以下要求执行:(1)参照GB 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修订版)执行。(2)墙壁和顶棚应满足使用功能要求,表面应平整、光滑、不起尘、避免眩光、便于除尘,并应减少凹凸面。 (3)墙面处理可采用白色环保乳胶漆或墙面砖,宜采用白色环保乳胶漆。墙面砖为浅色、抛光型砖,材料应平整、耐磨,符合GB 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的要求。 1.3、通信机房地面要求 A、B、C级通信机房和有条件的D级设备间参照以下要求执行:

(1)参照GB 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修订版)执行。(2)应满足通信机房使用要求。地面必须平整,若不平整,需先对地面找平并需进行防潮处理。 (3)地面面层可采用地砖或防静电漆,宜采用地砖。地砖为浅色、抛光型的防滑玻化地砖,材料应平整、耐磨。对空调送风方式为下送风、上回风的通信机房宜采用防静电活动地板。 (4)踢脚线:宜采用黑色陶瓷踢脚砖并与周边平滑衔接,连接紧密,平直。 (5)地砖、踢脚砖应符合GB 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的要求。 1.4、通信机房隔断要求 A、B、C级通信机房和有条件的D级设备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隔断。隔断要求如下: (1)参照GB 50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修订版)、GB 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执行。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需掌握的的建设标准中强制性条文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相关的强制性条文与规范 (强标与强规汇编)

目录 一、YD5102-2010《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3) 二、YD5121-2010《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7) 三、YD 5018-2005《海底光缆数字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13) 四、GB 50374-2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3) 五、YD 5148-2007《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设计规范》 (16) 六、YD 5039-2009《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暂行规定》 (17) 七、YD 5002-2005《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 (18) 八、YD/T5026-2005《电信机房铁架安装设计规范》 (19) 九、YD 5098-200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19)

一、YD5102-2010《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6.2.2 光缆埋深应符合表0的规定。 注1:边沟设计深度为公路或城建管理部门要求的深度。 注2:石质、半石质地段应在沟底和光缆上方各铺100mm厚的细土或沙土。此时光缆的埋深相应减少。 注3:上表中不包括冻土地带的埋深要求,其埋深在工程设计中应另行分析取定。 6.2.14 直埋光缆与其他建筑设施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的要求。 表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直埋光(电)缆与其他建筑设施间的最小净距单

注:1.直埋光缆采用钢管保护时,与水管、燃气管、输油管交越时的净距可降低为0.15m。 2.对于杆路、拉线、孤立大树和高耸建筑,还应考虑防雷要求。 3.大树指直径300mm及以上的树木。 4.穿越埋深与光缆相近的各种地下管线时,光缆宜在管线下方通过。 5.隔距达不到上表要求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6.4.8 架空线路与其它设施接近或交越时,其间隔距离应符合下述规定。 1 杆路与其它设施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表0-1的规定。 注:在地域狭窄地段,拟建架空光缆与已有架空线路平行敷设时,若间距不能满足以上要求,可以杆路共享或改用其他方式敷设光缆线路,并满足隔距要求。 2 架空光/电缆在各种情况下架设的高度,应不低于表0-2的规定。

变电站通信网设计要求

4.6.4 变电站通信网的基本设计原则 变电站通信的内容包括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当地采集控制单元与变电站或电厂主控室监控管理层之间的通信,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与远方调度中心之间的通信。系统通信网架的设计是十分关键的,可从以下方面考虑: 1)电力系统的连续性和重要性,通信网的可靠性是第一位的。 2)系统通信网应能使通信负荷合理分配,保证不出现“瓶颈”现象,保证通信负荷不过载,应采用分层分布式通信结构。此外应对站内通信网的信息性能合理划分,根据数据的特征是要求实时的,还是没有实时性要求以及实时性指标的高低进行处理。另外,系统通信网设计应满足组合灵活、可扩展性好、维修调试方便的要求。 3)应尽量采用国际标难的通信接口,技术上设计原则是兼容目前各种标准的通信接口,并考虑系统升级的方便。 4)应考虑针对不同类型的变电所的实际情况和具体特点,系统通信网络的拓扑结构是灵活多样的且具有延续性。 5)系统通信网络应采用符合国际标准的通信协议和通信规约。 6)对于通信媒介的选用、设计原则是在技术要求上支持采用光纤,但实际工程中也考虑以屏蔽电缆为主要的通信媒介。 7)为加速产品的开发,保持对用户持续的软件支持,对用户提出的建议及要求的快速响应,就要求摆脱小作坊式的软件开发模式,使软件开发从“小作坊阶段”进入“大生产阶段”,采用先进的通信处理器软件开发平台实时多任务操作系统RTOS,并开发应用于其之上的通信软件平台。 4.6.5 通信网的软硬件实现 1.硬件的选择 为了保证通信网的可靠性,通信网构成芯片必须保证在工业级以上,以满足湿度、温度和电磁干扰等环境要求。通信CPU可采用摩托罗拉公司或西门子公司的工控级芯片,通信介质选择屏蔽电缆或光纤。 2.接口程序 采用国际标准的通信接口,技术上设计原则是兼容目前各种标准的通信接口,并考虑系统升级的方便。装置通信CPU除保留标淮的RS-232/485接口用于系统调试维护外,其他各种接口采用插板式结构,设计支持以下三类共七种方式:标准RS-485接口,考虑双绞线总线型和光纤星形耦合型;标准Profibus MMS

通信机房设计规范

3 驻地网接入机房设计 3.1 驻地网接入机房的设置 3.1.1 用户业务需求是驻地网机房建设的前提条件,按需定制是机房设置的原则。 3.1.2 驻地网机房建设应从投资效益出发,对于不同区域应采取不同的建设方式。 1. 城区宜采取购置或自建方式; 2. 住宅小区应加强与开发商沟通,按需定制机房位置和空间,适度兼顾远期业务发展需求; 3. 城郊在投资允许的情况下,可考虑以自建或购置为主; 4. 对于租用机房,在租用年限以及租用合同上应尽量确保机房可长期稳定的使用; 5. 对于短期内无法确定发展情况的开发区可考虑以简易式或移动式机房解决。 3.1.3 接入机房的设置应根据业务发展以及网络演进有前瞻性考虑,应结合宽带提速对铜缆的要求、光缆网布局以及综合接入发展需求进行综合考虑。 3.2 驻地网机房的选址原则 3.2.1 站址选择应兼顾光缆和用户线路、管道敷设的便利,具备外市电引入条件,便于今后业务发展和形象宣传,并保证各方面安全。 3.2.2 站址应有安全的环境,不应选择在生产及储存易燃易爆物质的建筑物和堆积场附近。 3.2.3 站址应有较安静的环境,不宜选在城市广场、闹市地带、影剧院、汽车停车场或火

车站以及发生较大震动和较强噪声的工业企业附近。 3.2.4 站址应有较好的卫生环境,不宜选择在生产过程中散发有害气体,较多烟雾、粉尘、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餐饮店附近。 3.2.5 站址选择时应考虑邻近高压电站、电气化铁道、广播电视、雷达、无线电发射台等干扰源的影响。 3.2.6 驻地网接入机房不应选择在易受洪水淹灌的地区。如无法避开时,可选在基地高程高于要求的计算洪水水位0.5m 以上的地方。 3.2.7 机房选择应满足工艺要求,并从建筑构造、层高、内部交通、楼面荷载等方面为远期生产房间的扩充与调整创造条件。机房宜采用矩形平面,不宜采用圆、三角形等不利于设备布置的机房平面,以提高建筑面积的有效利用率。3.2.8 选用机房时应尽量选择底层的房子,并且尽量选择属于小区、建筑群公共建筑部分的房屋,以便于日常维护的便利。 6 3.3 土建及防火要求 3.3.1 接入机房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防火标准。 3.3.2 防震要求应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定进行抗震设防。 3.3.3 新建接入机房梁下净高不应低于2.8m;对于购置或者租用的机房,净高可以适当降低,但净高不宜低于2.6m。 3.3.4 地面荷载不低于 4.5kN/m2 ,如达不到要求,应进行加固处理。 3.3.5 所有的电缆孔洞及管井应采用相同耐火等级的不燃材料堵严密封,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机房墙体的耐火等级。

通信光缆线路施工要求规范-(2014年修订版)

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规 一、电杆安装 1、为了确保架空光缆线路的安全、稳定、可靠,一般要求杆路离开水渠10m以外,离开县道、省道20m以外,离开国道、高速公路50m以外,当与其它通信杆路平行靠近时,一般应保持有10m的有效间距,与其它管线、直埋线路应保持3米的距离,一些 公路和铁路等可根据实际地形选用杆高,杆高选用必须符合架空光缆线路最低线条及跨越其它建筑物的最小垂直净距标准,架空线路与其他电力交叉跨越平行时的间隔距离的要求详见下表:

于17.5条)。当线路路由受地形或其它障碍物的原因杆档距离在120米以上,按长杆 档考虑装置辅助吊线,应选用9米以上的电杆;当杆挡距离小于120米以下时,应考 虑选用8米以上的电杆; 4、角杆应在线路转角点移10-15cm,因地形限制装设撑杆的角杆可不移,吊线收紧后,角杆应向拉线方向倾斜半个杆梢左右;终端杆竖立后应向拉线侧倾斜10-20cm; 5、直线杆路的电杆位置应在线路路由中心线上,电杆中心线在路由中心线的左右偏差应不大5cm,电杆本身应上下垂直,不允许有眉毛或“∽”弯; 6、电杆埋深必须符合下表要求: 9、电杆杆号必须面朝公路,并按照光缆线路A端到B端的方向递增编号,字体为白底黑色宋体,最下面字体距地面2.5米。具体要求及杆号模板如下: 二、拉线安装

1、角杆拉线抱箍应装在吊线上面间距为10cm;终端拉线与吊线共用一个抱箍,距杆梢50cm,特殊情况下不能小于25cm。 2、杆上需装设两条吊线时,终端杆两个拉线抱箍间距为40cm; 3、双方拉线抱箍应装在吊线下面10cm;四方拉线顺拉抱箍应装在吊线下面10cm,侧拉线抱箍应装在四方拉顺拉线下面10cm; 4、拉线上把采用卡固法,使用三个U形卡子(即钢丝扣)各间距为100mm,再隔150mm采用3.0铁线另缠封尾5圈,具体做法详见下图:

通信工程最新设计规范汇总

通信工程设计规范

目录 一专用机房设计规范 (4) 1.1局、站址选择 (4) 1.2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4) 1.3建筑设计 (4) 1.3.1平面设计 (4) 1.3.2建筑构造设计 (4) 1.3.3楼梯、走道设计 (5) 1.3.4蓄电池室设计 (5) 1.4.采暖、空调、通风设计 (5) 1.4.1采暖设计 (5) 1.4.2空调、通风设计 (5) 二机房铁架安装设计规范 (6) 2.1基本规定 (6) 2.2设计内容 (6) 2.3铁架安装和加固设计 (6) 三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 (7) 3.1 通用规定 (7) 3.1.1地网结构 (7) 3.1.2 接地线 (7) 3.1.3各类入局缆线的防护 (7) 3.2综合通信大楼的防雷与接地 (8) 3.2.1通信设备的接地 (8) 3.2.2传输接口的保护 (8) 3.2.3建筑物防雷 (8) 3.3有线通信局(站)的防雷与接地 (8) 3.4移动通信基站的防雷与接地 (9) 四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9) 五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 (9) 5.1供电系统 (9) 5.2 设备配置 (10) 5.3电源设备容量及满足期限 (10) 5.3.1配电设备 (10) 5.3.2换流设备 (10) 5.3.3组合电源 (10) 5.3.4蓄电池组 (10) 5.3.5发电设备 (11) 5.3.6太阳电池 (11) 5.3.7蓄电池组配置 (11) 5.3.8换流设备配置 (11) 六机房设备布置、布线设计规范 (11) 6.1机房布置的基本原则 (11) 6.2布线要求 (12)

6.3走线方式 (12) 七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12) 7.1光缆线路网的设计原则 (12) 7.2电缆线路网的设计原则 (13) 7.3利旧原有线路设备原则 (13) 7.4光(电)缆及终端设备的选择 (13) 7.4.1光缆选择 (13) 7.4.2电缆的选择 (14) 7.4.3终端设备的选择 (14) 7.4.4 通信线路路由的选择 (14) 7.4.5电缆线路路由的选择 (15) 八无线通信室内覆盖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15) 8.1选址原则 (15) 8.2 设计流程 (15) 8.3设计内容 (15) 8.4信号源 (16) 8.4.1 信号源选择 (16) 8.4.2 信号源设置 (16) 8.4.3 信号源容量 (16) 8.4.4 信号源分区 (17) 8.4.5 信号源接口 (17) 8.5分布系统 (17) 8.5.1 通道设计 (17) 8.5.2 链路分析 (17) 8.5.3有源设备 (17) 8.5.4元源器件 (18) 8.5.5合路 (18) 8.5.6缆线 (18) 8.5.7天线 (18) 8.5.8泄漏电缆 (18) 8.5.9干扰分析 (18) 九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 (19) 9.1规划原则 (19) 9.2路由和位置的确定 (19) 9.3通信管道容量的确定 (19) 9.4通信管道材料及选择 (20) 9.5通信管道及人孔建筑 (20) 9.6通信管道埋设深度 (21) 9.7通信管道弯曲与段 (21) 9.8电缆通道 (21)

通信塔设计规范

YD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Code for Design of Mobile Communication Steel Towers and masts (征求意见稿) 200X-XX-XX发布200X-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Mobile Communication Steel Towers and masts YD XXXX-XX 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施行日期:200X年XX月XX日 XX出版社 200X 北京

前言 本规范的编制是以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为准则,遵守建筑结构荷载和建筑结构(钢结构、建筑抗震、建筑地基基础等)设计规范的基本规定,结合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的特性,对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设计中的技术问题作出规定。 本规范共分七章,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设计规定、结构内力分析、构件及节点连接、构造与工艺技术要求、地基与基础。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希随时将问题和意见反馈给我们,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谢郁山、徐少伟、楚劲 参编单位:华信邮电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陆皞、殷晓霞

目次 1.总则 2.术语和符号 3.基本设计规定 3.1设计原则 3.2荷载与地震作用 3.3材料选用 4.结构分析 4.1一般规定 4.2自立式钢塔架 4.3单管塔 4.4拉线塔 5.构件及节点连接 5.1一般规定 5.2构件设计 5.3连接设计 5.4法兰连接计算 5.5塔脚板连接计算 6.构造与工艺技术要求 6.1一般规定

通信架空、管道、直埋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规范

架空、管道、直埋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规范 第一部分架空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规范 根据工程的特点,结合不同的施工工序,拟定不同的质量控制点。应按照这些控制点实施逐点控制,依据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的指标和标准对质量进行逐点检查和验收,以达到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总体验收标准之目的。 1、杆路 1) 路由复测 施工单位应对所施工的工程进行复测丈量,以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为依据,确定杆路路由的具体位置、准确长度以及每根电杆的杆位,确定线路穿越障碍物的具体位置和相应保护措施,复测中继段距离时,应根据地形起伏,核算包括接头重叠长度、各种必要的预留长度在内的敷设总长度,并确定接头的具体位置。监理工程师采用见证或巡视的方法,检查复测所取得的数据是否与施工图纸相一致,以及复测单位所采取的纠偏技术措施,出现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与实际要求不一致或其他必须变更设计才可以满足施工要求时,施工单位需现场通知监理单位并通过设计变更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2) 杆距 电杆间的距离按设计规定,允许±5m偏差,但不得随意加大设

计杆距。 (3) 电杆的垂直度 利用简易量具检查电杆的垂直度。直线段的电杆轴心线应上下垂直,其位置应在路由的中心线上,左右偏差应不大于50mm。 水泥电杆杆路的角杆向线路转角点内移100~150mm。因地形限制而不能内移或装撑木的角杆可不内移。 终端杆竖立后应向拉线侧倾斜100~200mm. (4) 杆根装置 施工时,监理必须及时检查杆根装置的装设。水泥电杆的杆根装置有卡盘和底盘两种,卡盘用“U”形抱箍固定在距地面400mm处。杆跟装置的安装应符合如下规定: ①直线路由上电杆杆根用的卡盘一般装在线路的一侧,相邻电杆均用卡盘时应交错装设;杆距长度不等时,装在长杆档的一侧。 ②角杆、终端杆根仅用一块卡盘时,装在拉线的反侧,与拉线方向呈“T”形垂直。用二块卡盘时,下装置装在电杆拉线侧,上装置装在拉线方向反侧。上下装置与拉线方向呈“T”形垂直。 ③在水稻田和松软的地段用水泥卡盘和水泥底盘固根,在水洼地、鱼塘、水流易冲刷的低洼地带的电杆,要做石护墩。 ④在泥土容易坍塌沉陷的地方和堤岸下、坡地、水塘边、溪沟附近等有被水冲掉杆根泥土等地方立杆时,采用围桩法或砌石护墩进行加固,在杆根泥土有可能被水冲刷不能存留的地方,采用水泥护墩进行加固。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本地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1 器材检验 1.1 一般规定 1.1.1 对光(电)缆及其他线路器材的规格、程式、数量应符合设计及订货合同要求。1.1.2 工程所用光(电)缆及器材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厂方提交的产品测试记录。不符合标准或无出厂检验合格证的光(电)缆和器材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1.3 经过检验的光(电)缆及其他线路器材应做好记录。 1.2 电缆单盘检验 1.2.1 全塑电缆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观检查:电缆外护套应无损伤。 2.密封性能:综合护套全塑电缆充入干燥气体气压应达到30~50 kPa 。气压稳定后3小时(铠装电缆6 小时),电缆气压值符合要求。 3.全塑电缆芯线色谱或排列端别应符合标准。电缆A、B 端标记要明显。 4.铜芯全塑电缆的主要电气特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表1.2.1—1 的规定。 5.全塑电缆的绝缘指标应符合表1.2.1-2 的规定。 1.2.2 物理发泡聚乙烯傈氯乙烯绝缘同轴电缆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表1.2.1 一l 铜芯全塑电缆的主要电气特性 1.电缆外护套应无损伤。 2.在室温下,同轴电缆内外导体间施加500V 直流电压,保持60 s,绝缘电阻≥5 000MΩ·km。3.衰减常数、回波损耗、屏蔽衰减等电缆的电气性能,应符合GY/T 135 《有线电视系统物理发泡聚乙烯绝缘同轴电缆人网技术条件和测量方法》的规定。 1.3 光缆单盘检验 1.3.1 光缆外皮应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应良好。 1.3.2 单盘光缆的光纤衰减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1.3.3 光缆中铜导线的电气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相关规定。 1.3.4 光缆A、B 端标记要明显。 1.4 其他线路器材及设备检验 1.4.1 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的结构应为锥形体,锥度为1/75。 2.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使用: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 (GBJ79--85)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应做到防止外界电压危害人身安全和对设备的损害,抑制电气干扰,保证通信设备正常工作。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一般工业企业的电信站、有线广播站及站外线路的通信接地设计。 第1.0.3条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1.0.4条发电厂、变电站、矿井及防爆环境等有特珠要求的通信接地,以及根据防雷、防强电、防腐蚀、防电气化铁道影响而设置的特殊通信接地的设计,应遵守相应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电信站的接地 第2.1.1条电信站的直流电源、明线或电缆入站避雷器、电信设备机架机壳、入站通信电缆的金属护套或屏蔽层等均应接地,并汇接到全站共用的通信接地装置。 第2.1.2条电信站的交流配电屏(盘)、整流器屏(盘)等供电设备的正常不带电金属部分,当不与通信设备在同一机架、机柜内时,应采用接零保护。 直流配电屏(盘)的正常不带电金属部分,当加固装置将其与交流配电屏(盘)、整流器屏(盘)的正常不带电金属部分在电气上连通时,也应采用接零保护;当不连通时应采用接地保护,并应接到通信接地装置。 交直流两用通信设备的机架、机柜内的供电整流器盘的正常不带电金属部分,当与机架、机柜不绝缘时,应采用接地保护,接到通信接地装置。 第2.1.3条电信站的通信接地不宜与工频交流接地互通。当电信站有专用交流供电变压器或位于有专用交流供电变压器的建筑物内时,其通信接地装置可与专用交流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装置合用。此时各种需接地的通信设备应采用专用接零干线接至变压器中性点或总接地排处,不得利用有三相不平衡电流的零线接至变压器中性点。 第2.1.4条电信站的通信接地不宜与房屋建筑避雷接地互通。当房屋建筑避雷接地利用房屋结构的金属构件作为泄流引下线时,通信接地应与房屋建筑避雷接地以及工频交流供电系统的接地在总接地排处

通信光缆传输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1.0.1 《长途通信干线光缆传输系统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简称本规范)适用于新建长途通信干线陆地光缆传输系统的线路工程设计。改建、扩建及其他类似光缆线路工程可参照执行。 1.0.2 工程设计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国家基本建设方针政策,合理利用资源,节约建设用地,重视文物和环境保护。 1.0.3 工程设计必须保证通信网整体通信质量,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设计中应当进行多方案比较,努力提高经济效益,降低工程造价。 1.0.4 工程设计应合理利用已有网络设施和装备器材。 1.0.5 工程设计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技术标准要求的材料和设备,未取得入网许可证的产品不应在工程中使用。 1.0.6 工程设计应与通信发展规划相结合。建设方案、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应以网络发展规划为依据,充分考虑远期发展的可能性。 1.0.7 当本规范与国家相关网络技术体制、进网要求、技术标准有矛盾时,应以后者为准;与本规范引用的标准及规范有矛盾时,应以本规范为准。 1.0.8 在特殊情况下执行本规范的条款确有困难时,应充分阐述理由,提出解决方案,并呈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1.0.9 本规范未尽事宜,可参照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或暂行规定执行。

5.6 架空光缆敷设安装要求 5.6.1 长途架空光缆线路,应根据不同的负荷区,采取不同的建筑强度等级。线路负荷区的划分,应根据气象条件按表 5.6.1 确定。 表 5.6.1 划分线路负荷区的气象条件 负荷区别 轻负 荷区中负 荷区 重负 荷区 超重负 荷区 气象条件 冰凌等效厚度(mm)≤5≤10≤15≤20结冰时温度-5℃-5℃-5℃-5℃结冰时最大风速(m/s)10101010 无冰时最大风速(m/s)25/// 注1:冰凌的密度为0.9g/3立方厘米,如果是冰霜混合体,可按其厚度的二分之一折算为冰厚。 注2:最大风速应以气象台自动记录10分钟的平均最大风速为计算依据。 5.6.2 长途架空线路的负荷区,应根据建设地段的气象资料,按照平均每十年为一周期出现的最大冰凌厚度和最大风速选定。 5.6.3 个别冰凌严重或风速超过 25m /s 的地段,应根据实际气象条件,单独提高该段线路的建筑标准,不应全线提高。 5.6.4 架空光缆可用于轻、中负荷区和地形起伏不很大的地区。超重负荷区、冬季气温低于-30 ℃、大跨距数量较多、沙暴和大风危害严重地区不宜采用。 5.6.5 架空光缆杆线强度应符合《长途通信明线线路工程设计规范》和本地网架空线路工程设计的相关标准。利用现有杆路架挂光缆,应对杆路强度进行核算,保证建筑安全。 5.6.6 光缆在原有长途明线杆路上架挂位置的确定,应考虑对原有明线有色金属回路传输质量的影响。 5.6.7 架空光缆宜采用附加吊线架挂方式,每条吊线一般只宜架挂一条光缆。根据工程要求也可采用自承式。光缆在吊线上可采用电缆挂钩安装,也可采用螺旋线绑扎。

电力系统通信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电力系统通信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时间:2003-12-29 10:05:34 I [<<] [>>]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电力系统通信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织部分,是电力系统实现调度自动化和管理现代化的基础。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的重技术手段。 第2条根据电力前期工作不同阶段的要求,电力系统通信工程设计的前期工作分为电力系统通信规则(通称通信规划)和电力系统通信设计(简称系统通信设计)两个阶段它们分别为电力规划和电力系统设计的组成部分。 根据工作需要,对重大的或复杂的问题可安排做专题报告。对大型通信干线项目应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系统通信设计根据电力系统设计、电力系统调度管理的要求,在通信规划的基础上进行。 第3条当系统通信设计进度赶不上工程需要或由于电力系统和有关调管理体制等变化而使原系统通信设计有局部改变时,应根据工程需要安排相应的接入系统通信设计。接入系统通信设计是局部性的设计,其内容深度一般与本规定相同。 第4条电力系统通信设计应从全网出发统筹安排包括电话、远动、继电保护、计算机等各种通道的综合性总体设计,系统通信设计的设计年限和设计范围一般应与相应电力系统相一致。 电力系统通信规划一般在电力系统设计和电网调度管理原则基本确定之后进行,并与电力系统调自动化设计和继电保护设计平行或交叉进行。其设计任务一般与电力系统设计任务同时下达。 第5条电力系统通信设计的任务是一个与电力系统生产运行要求相适应的、可靠、灵活和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投资效益显著的电力通信网,为电力系统的安全经济运行服务。系统通信设计和大型通信干线可行性研究经审查批准后可供据以: 1、对发送变电和调度工程设计中的系统通信部分及联网工程通信设计起原则指 导作用。 2、作为编制通信干线计划任务书的依据。 3、对下一级电力系统通信设计起原则指导作用; 4、安排需要完善化和技术改造的项目。 5、安排研科课题,对新设备的研制提出使用要求。

通信线路设计规范(第一稿)

线路基础知识 第一章杆路 1。直线杆路要习开三线杆路(电力杆路、通信杆路、广电杆路)与三结杆路平行不得少于一个倒杆位。杆路离开公路的两侧排水沟;国道20米、省道15米、县道10米、乡道5米; 2. 杆路穿越电力线路、长途光缆线路、一定要从下面穿过。杆路经过长途埋式光缆,距埋式光缆15米以内不得立杆、埋拉线地锚石; 3. 立在路边、岩石或其他电杆坑挖深不能满足要求的必须做水泥护墩,护墩尺寸为上底直径80cm,下底直径120cm,高度80cm。 第二章吊线 1. 吊线抱箍距杆稍40至60cm处,背档杆吊线抱箍可以适当降低,吊档杆抱箍可升高,距杆稍不得少于25cm。第一层吊线与第二层吊线间距40cm; 2。第一吊线应在杆路前进方向左侧,吊线位置不能任意改变方向; 3. 吊线的背档杆和吊档杆5米以上的应做辅助装置。100米以上的长杆档吊线要做辅助拉线,跨越杆应做三方拉线,终端杆做7/2.6的顶头拉线,超200米以上飞线,跨越杆和终端杆的顶径在19cm以上。飞线跨越不能超过400米,如越过在中间需立过渡中间杆; 4. 8米以上角深内角应做辅助线,角杆辅助线采用7*2.2钢铰线,从吊线抱箍穿钉至封口60cm,用二只U型钢卡(10cm)间距10cm,5至7圈封头,5至8米角深内角吊线可有4.0铁线绑扎辅助;超8米以上角深、府角、仰角辅助线应与杆上主吊线相同钢绞线做做辅助线,吊线接续应采用3.0铁线另缠方法。 第三涨拉线 1. 拉线方位角深一定要用皮尺测定,丈量角深以50米标准杆距为测定依据 2. 拉线抱箍在电杆的位置,终端拉,顶头拉,角杆拉,顺线拉线一律装设在吊线抱箍的上方,侧面拉线装设在吊线抱箍的下方,拉线抱箍与吊线抱箍间距10cm±2cm.第一道拉线与第二道拉线抱箍间距为40cm. 3. 7×2.2钢绞线主吊线,角深在7.5米以下,拉线应采用7/2.6钢绞线;角深在7.5米以上,拉线应采用7/2.6钢绞线;角深在7.5米以上,拉线应采用7/2.6钢绞线,顶头拉线都用7/2.6钢绞线. 4. 15米以上角深的角杆,应做人字拉线.拉线距离比1:1,但不得少于0.75,防风拉为8根杆一处,四方拉一般32杆左右设一处(最长不得大于48根杆距);四方拉必须做辅助线装置. 5.线路偏转30度,拉线盒吊线规格相同;偏转角度30~60度之间,拉线采用比电缆吊线大一级规格的钢双绞线;大于60度或者架空电缆长杆都应设定头拉线;顶头拉线应采用比电缆吊线大一个级别钢绞线。 第四节钢柄地锚 1. 钢柄原则上采用1800mm×12mm,2100mm×16mm,70×20mm 洋元;地描石采用水泥制600mm×400mm方块和800mm×400mm方块; 2. 凡角杆顺线拉线应用2100mm×16mm钢柄地锚,防风拉线侧面拉线应用1800mm×12mm钢柄的地锚,特殊杆应用2400mm×20mm钢柄地锚,钢柄地锚出土为20至50厘米,角杆拉线方位允许偏差5厘米,其它钢柄地锚出土方位允许偏差10厘米.八字拉钢柄地锚出土方位应向内移60—70厘米、 3. 埋设钢柄地锚斜口要深,要斜,上部拉线与钢柄成直线回土要夯实,吊板拉线钢柄地锚原则上用混泥土浇注。

通信工程建设常用规范强制性条文-公共部分

目录 1、《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YD/T 5003-2014 (2) 2、《综合电信营业厅设计标准》YD/T 5047-2010 (2) 3、《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YD 5054-2010 (2) 4、《通信局(站)节能设计规范》YD 5184-2009 (3) 5、《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 5059-2005 (3) 6、《电信机房铁架安装设计标准》YD/T 5026-2005 (5) 7、《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程技术暂行规定》YD 5191-2009 (5) 8、《通信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YD 5192-2009 (5) 9、《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 50689-2011 (6) 10、《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YD/T 5175-2009 (6) 11、《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暂行规定》YD 5039-2009 (7) 12、《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D 5201-2014 (7)

1、《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YD/T 5003-2014 3.2.2 通信建筑的结构安全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特别重要的及重要的通信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 2.其他通信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 4.0.3 局、站址应有安全环境,不应选择在生产及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建筑物和堆积场附近。 4.0.4 局、站址应避开断层、土坡边缘、故河道、有可能塌方、滑坡、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和有开采价值的地下矿藏或古迹遗址的地段,不利地段应采取可靠措施。 4.0.5 局、站址不应选择在易受洪水淹灌的地区;无法避开时,可选在场地高程高于计算洪水水位0.5m以上的地方;仍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符合GB 50201《防洪标准》的要求: 1.城市已有防洪设施,并能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时,可不采取防洪措施,但应防止内涝对生产的影响。 2.城市没有设防时,通信建筑应采取防洪措施,洪水计算水位应将浪高及其他原因的壅水增高考虑在内。 3.洪水频率应按通信建筑的等级确定:特别重要的及重要的通信建筑防洪标准等级为I 级,重现期(年)为100年;其余的通信建筑为Ⅱ级,重现期(年)为50年。 4.0.9 局、站址选择时应符合通信安全保密、国防、人防、消防等要求。 6.3.3 局址内禁止设置公众停车场。 8.3.2 在地震区,通信建筑应避开抗震不利地段;当条件不允许避开不利地段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特殊设防类(甲类)、重点设防类(乙类)通信建筑,不应建造标准设防类(丙类)通信建筑。 13.0.8 通信建筑的接地系统应采用联合接地方式进行设计。 2、《综合电信营业厅设计标准》YD/T 5047-2010 2.0.2 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综合电信营业厅不应设置在电信生产楼内。对于地(市)级城市的综合电信营业厅不宜设置在电信生产楼内。 3、《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YD 5054-2010 1.0.3 抗震设防区的所有通信建筑工程应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新建、改建、扩建的通信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3.0.1 通信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三个抗震设防类别: 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通信建筑工程和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通信建筑。简称甲类。 2. 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通信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通信建筑。简称乙类。 3. 标准设防类,指除1、2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通信建筑。简称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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