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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资助工作管理规定

幼儿资助工作管理规定
幼儿资助工作管理规定

幼儿资助工作管理规定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幼儿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为使幼儿园资助管理工作规范及顺利实施,切实把国家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增强管理工作职责,使幼儿资助工作得到落实而有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幼儿园班级宣传栏、校讯通、微信等多种形式,切实把这项国家惠民政策宣传到位,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严格做好国家资助金的申请、认定工作,规范评审程序。对幼儿的认定应按政策要求严格把关,按实际下达的名额执行。建立和完善受助幼儿相关资料,将幼儿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3、做好幼儿资助信息报表完整、及时,做到无虚报、错报、重报、漏报行为的发生。

4、国家助学金严格按受助幼儿实际在园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

5、班级要及时向幼儿园报送幼儿异动情况,幼儿资助管理应根据幼儿异动情况及时调整国家助学金的发放。

6、严格按公示制度公示,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及时处理。

7、幼儿园资助管理要严格做好助学金采取银行卡形式发放,做到无代领,无实物或扣减行为,无强制消费或抵减其他费用等行为。

2021年幼儿园资助政策落实办法与方案

*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2017年凯里市碧波镇中心幼儿园家 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实施方案 欧阳光明(2021.03.07)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园幼儿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园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幼儿防流控辍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是幼儿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具体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孤儿、残疾幼儿、贫困军烈属家庭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户)的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幼儿、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幼儿,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幼儿、移民贫困户子女是重点资助对象。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幼儿优先。 二、资助项目 贫困生资助项目是义务教育阶段在园家庭贫困生生活费补助。我园资助贫困生的具体方式是在核定资助对象时,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我园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不随意改变资助方式,更不随意更换资助对象。 三、资助程序 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指标下达。我园贫困幼儿资助名额、经费由教育局确定,再按比例分到各班进行上报、审核、公示、发放、备案。 (二)信息公开。学园通过召开幼儿大会、班会、在园内醒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幼儿及幼儿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三)资助申请。幼儿或幼儿家长(监护人)向学园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填写由学园发给的《家庭困难幼儿资助申请表》。《资助申请表》经受助幼儿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分别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送交学园作为评审确定资助对象的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办法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办法 -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幼儿解决生活困难和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培养贫困幼儿积极进取、勤俭自强的优良品质。同时,也为了规范对贫困生的资助与管理工作,结合幼儿园的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全面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促进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资助范围和对象 在我园就读的具有巨龙镇常住户口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列入受助范围: 1、低保家庭儿童; 2、孤儿; 3、残疾人家庭儿童或残疾儿童; 4、军烈属子女; 5、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 三、具体实施措施 (一)成立"龙湖镇第一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秦伟红 副组长:代燕燕 组员: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集体认真研究,严格审查,确保我园最困难的儿童和家庭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二)办理程序 1、资助申请。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先到本班教师处领取《学前教育国家资助申请表》,如实填写资助申请表向我园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符合资助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三张。 2、资格审定。 1)成立幼儿园资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园长、教职工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 2)评审小组根据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3)评审结束后,将受助幼儿名单在园内园务公示栏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4)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连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经园长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公章,报至县教育局审核和确认。 5)建立幼儿资助信息档案,将资助幼儿有关材料妥善保存。 3、资助资金发放 教育局根据幼儿园上报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幼儿名单,填报《学前教育资助名册汇总表》,再由县财政局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受助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完整word版)幼儿园贫困生资助实施细则

幼儿园贫困幼儿资助制度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幼儿解决生活困难,培养贫困幼儿积极进取、勤俭自强的优良品质。同时,也为了规范对贫困生的资助与管理工作,结合幼儿园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长:覃青青 副组长:黄颂萍、文秋娟 二、贫困生资助对象 1、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500元以下或家庭生活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区城乡居民收入中下水平的; 2、孤儿; 3、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4、家庭贫困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幼儿 5、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6、因受灾、疾病等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可以优先得到资助。 7、家庭生活水平一般,家庭因疾病、多子女升学或其它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开支非常困难的“留守儿童”。 三、贫困生资助范围 贫困生资助比例按照在园幼儿总数的10%以内予以资助, 四、贫困生评审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负责,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将贫困生情况、申请及名单上报领导小组,进行初审; 2、调查小组入户调查、了解,请社区、村委会核实。 3、领导小组根据调查小组各方搜集的资料,决定贫困生资助人选。 五、贫困幼儿的管理 1、幼儿园建立贫困幼儿管理档案,组织对贫困生日常表现进行跟踪调查,对反馈内容给予及时记录,保证贫困生日常的管理。 2、加强对贫困幼儿的教育,通过激发贫困幼儿的斗志,使其树立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建立受资助贫困生信息反馈和取消资格制。各班级应定期或不定期向幼儿园反馈受资助幼儿的家庭经济情况。若在受资助期间出现弄虚作假,伪造经济困难者,取消贫困资助资格,或视情况追回已享受的全部金额。

横店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横店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为贯彻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园困难幼儿家庭入园难的问题,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 1、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施海燕 组员:各班班主任教师 2、具体工作 以园长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拟定评审。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年满3—6岁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三、资助项目和标准 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上级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四、具体实施方案 (一)传达有关文件的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二)办理程序 1、申请程序 (1)领取表格 儿童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幼儿园提出申请,领取《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并据实填写,凡是本园在园幼儿都可以申请资助,首先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招收适龄、本地户籍幼儿) 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我园规章制度; (2)提供材料 (1)低保家庭儿童。须如实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其复印件两份; (2)孤儿。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及其复印件两份;(3)残疾儿童(残疾家庭儿童)。须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其复印件两份; (4)烈士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烈士子女的证明及其复印件两份;(5)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需有有县级医院医生的诊断书、实际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村委会(居委会)共同出具的意外灾难等而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6)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注:申请时必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和按规定复印的复印件,原始证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儿童监护人。 2公示、审核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由各班班主任初审。 (2)经审核确认后幼儿园将初审的结果在园公示5天。 (3)公示后,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领导小组复核审查、核对,正式确定受助学生名单,上报上级审批。 (三)资助资金分发 由中心学校发放到受助儿童监护人卡中。 五、建档立案 由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整理相关资料,总结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经验,建立专门档案,将监护人申请、公示、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六、实施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我园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园长直接负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 (二)完善幼儿信息建设。我园认真做好在园幼儿信息和受助幼儿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可查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三)加强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实行校长负责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我园严格加强管理,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助资金的发放及名册登记、档案保管工作。幼儿园在醒目位置公示,接受幼儿家长的监督。

幼幼儿园资助工作实施细则

幼儿园资助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家庭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切实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好,把贫困幼儿关心好,促进我园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制定如下细则。 一、成立幼儿资助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1、成立幼儿园幼儿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组长对幼儿园资助工作负首责,联系人协助资助各方面工作。 成员负责具体工作,职责包括:宣传幼儿资助政策和工作动态,掌握幼儿园贫困生状况;争取救助资金;按照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分配资助指标;受理幼儿申请;初步审定资助对象;管理和发放资助款物;对幼儿发展感恩教育; 建立健全资助工作档案;其他相关工作。 二、规范资助对象认定工作,保证资助公平公正 认定资助对象必须坚持以下程序 1、调查摸底。 通过教师家纺等途径全面了解和收集幼儿的家庭经济情况,按类别、分层次进行汇总,形成贫困生信息库;对幼儿家庭状况进行跟踪监控,准确掌握幼儿家庭动态。 2、幼儿申请。 幼儿园组织幼儿填写资助申请表,资助申请表幼儿园存档。 3、评审。

幼儿园组织评审小组根据资助条件和上级下达的组织名额,对申请资助的幼儿进行逐一审选,初步拟定资助对象,评审小组名单上墙公布。 4、公示。 对通过评审初步拟定的资助对象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及时调查核实和调整。 5、上报审批。 幼儿园将公式无异议后的名单上报教育局。 三、加强资助宣传和教育工作 1、是宣传好资助政策。幼儿园对资助条件、资助标准、资助名额、评定程序、资金来源等相关内容进行广泛宣传,让幼儿、家长全面了解政策,实行阳关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2、是宣传好资助典型。幼儿园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中,通过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等形式,对幼儿进行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促进幼儿形成自强自立、回馈社会的良好道德品质。 四、健全幼儿资助工作管理制度,规范资助行为。 1、建立和完善具体的工作制度或实施细则。 2、落实资助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每学年组织一次申请,每学年评定一次自助对象。学年中途资助对象转出幼儿园的,幼儿园按程序评选新的资助对象替换、对受资助后生活铺张浪费的,取消受助资格。 3、规范资助资金发放管理。对入学收费后审定的资助对象,幼儿园要在收到资助专款后如数发放给幼儿。对因幼儿异动等原因形成的结余资金,幼儿园要如实上报教育局。

横店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横店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 1、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施海燕组员:各班班主任教师 2、具体工作以园长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拟定评审。 二、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年满3—6岁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三、资助项目和标准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上级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四、具体实施方案 (一)传达有关文件的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二)办理程序 1、申请程序(1)领取表格儿童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幼儿园提出申请,领取《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并据实填写,凡是本园在园幼儿都可以申请资助,首先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招收适龄、本地户籍幼儿)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我园规章制度;(2)提供材料(1)低保家庭儿童。须如实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其复印件两份;(2)孤儿。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及其复印件两

份;(3)残疾儿童(残疾家庭儿童)。须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其复印件两份;(4)烈士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烈士子女的证明及其复印件两份;(5)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需有有县级医院医生的诊断书、实际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村委会(居委会)共同出具的意外灾难等而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6)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一份。注:申请时必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和按规定复印的复印件,原始证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儿童监护人。2公示、审核(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由各班班主任初审。(2)经审核确认后幼儿园将初审的结果在园公示5天。(3)公示后,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领导小组复核审查、核对,正式确定受助学生名单,上报上级审批。 (三)资助资金分发由中心学校发放到受助儿童监护人卡中。 五、建档立案由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整理相关资料,总结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经验,建立专门档案,将监护人申请、公示、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六、实施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我园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党和政府的这项

中心幼儿园贫困生资助实施细则

中心幼儿园贫困生资助实施细则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幼儿解决生活困难和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培养贫困幼儿积极进取、勤俭自强的优良品质。同时,也为了规范对贫困生的资助与管理工作,结合幼儿园的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长:王世林 副组长:沈亚男 二、贫困生资助对象 1、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500元以下或家庭生活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区城乡居民收入中下水平的; 2、孤儿; 3、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4、家庭贫困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幼儿 5、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6、因受灾、疾病等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可以优先得到资助。 7、家庭生活水平一般,家庭因疾病、多子女升学或其它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开支非常困难的“留守儿童”。 三、贫困生资助范围 贫困生资助比例按照在园幼儿总数的10%以内予以资助, 四、贫困生评审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负责,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将贫困生情况、申请及名单上报领导小组,进行初审; 2、调查小组入户调查、了解,请社区、村委会核实。 3、领导小组根据调查小组各方搜集的资料,决定贫困生资助人选,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报教育局备案。 五、资金管理 贫困生资助金按照每生每月100元资助金实行专户管理。 六、贫困幼儿的管理 1、幼儿园建立贫困幼儿管理档案,组织对贫困生日常表现进行跟踪调查,对反馈内容给予及时记录,保证贫困生日常的管理。 2、加强对贫困幼儿的教育,通过激发贫困幼儿的斗志,使其树立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建立受资助贫困生信息反馈和取消资格制。各班级应定期或不定期向幼儿园反馈受资助幼儿的家庭经济情况。若在受资助期间出现弄虚作假,伪造经济困难者,取消贫困资助资格,或视情况追回已享受的全部金额。 4、贫困生的调整。 (1)原来不是贫困生,由于家庭发生重大灾祸等特殊原因需申报的,按规定程序申报。 (2)贫困生受到幼儿园资助后,由于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的,本人应书面提出主动放弃资助;或经幼儿园调查属实的,将作相应的调整。 六、贫困生补助资金的使用

幼儿园资助工作总结

幼儿园资助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完善制度: 我园领导高度重视幼儿资助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家庭经困难幼儿进行评议和认定,对贫困生助学等进行认真的评选. 1、成立了幼儿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以班主任为成员的幼儿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 2、以园长为组长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定小组对评定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名单与申请进行审核. 3、上榜公示,公开透明.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评审小组根据下达的资助名额,对儿童家长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定,并做好评审记录.在确保孤儿、残疾儿童入园资助的基础上,优先资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举报信息. 二、建立、健全幼儿档案:资助项目、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标准、资助流程等材料一一归档,随时接受上级的检查和群众监督. 1、我校对对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家庭情况调查,要求每名幼儿都填写幼儿家庭情况调查表,并由幼儿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委会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格复查,并不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2、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和幼儿园

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准确无误将急需救助的困难幼儿评定出来,平时还要做到掌握幼儿家庭经济状况发生的显著变化,及时调整其家庭经济困难档次. 三、积极落实、帮助到位: 1、按照上级安排,第一时间落实好各种资金的评定、发放,使有困难的幼儿得到帮助,并且及时领取到资金. 2.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调整救助策略并时刻对幼儿进行感恩教育关爱教育,真正把学校的资助工作落实到了实处 回顾本学期的幼儿资助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足,比如说帮助的范围还不够广,还是有些需要帮助的幼儿没有得到帮助.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使真正需要帮助的幼儿都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幼儿园薪酬管理制度

乐享 幼儿园薪酬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乐享科技 18.10.18 [在此处键入文档的摘要。摘要通常是对文档内容的简短总结。在此处键入文档的摘要。摘要通常是对文档内容的简短总结。]

薪酬管理制度 为规范幼儿园管理,明确教职工的福利,不断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及员工职业道德操守,提高幼儿园保育质量和教育质量,特制定《薪酬管理制度及细则》 工资的基本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学历补助+园龄补助+教龄补助+考勤奖100 元+ 福利补贴。 一、基本工资 二、1、没有接受过相关工作专业培训及工作经验不足三年 者,入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为600元/月。 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700元,第二年起基本工资800元/月。 三、2、有相关工作专业培训及有三年工作经验(保教人员 可为两年教龄)入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800元/月。第二年基本工资900元/月。 四、3、入职本院工作第三年起基本工资为1000元/月。 五、4、连续两学期被评选为园级及以上先进工作者或优秀 教师的教职工可在原基本工资的基础上提升50元/月,连续两年被评选为园级及以上先进工作者或优秀教师的教职工可在原基本工资的基础上提升100元/月。

六、5、由外园转入本园的教师(至少一年以上教龄)参加 本园工作后连续两学期被评为优秀教师的,可将以往的教龄累计到本园,并按薪酬管理制度做相应的基本工资调整。 七、绩效工资 人力资源部门以工作岗位中不同的评价要素确定岗位的绩效工资报酬,制定各工作岗位的绩效薪资标准。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各岗位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对教职工进行绩效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做出奖励和处罚决定,升降其绩效工资。 八、学历补助 1、具备国家认可的学前教育中专学历的可领取补助金10元/月。 2、持有普通话合格证书的教师可领取补助金10元/月。 3、具备三年幼教教育经验并持有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可领取学历补助30元/月。 4、持有文体类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特色课程证书的将根据课程的开设进行相应补助,补助金为10-30元/月。 四、园龄补助 1、入园前三个月每月可领取工作补助10元/月。 2、入园第四个月起可领取工作补助30元/月。 3、由外园转入本园的教师(至少两年以上教龄)前三月可领取工作补助20元/月。

幼儿园资助工作总结

幼儿园幼儿资助工作总结 满垌小学 做好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桂财教〔2012〕153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学前教育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2〕19号)精神,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是为维护幼儿园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幼儿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解决好幼儿园贫困家庭幼儿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政府的责任,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现将2012—2013学年度我校在幼儿资助工作方面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完善制度: 我园领导高度重视幼儿资助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家庭经困难幼儿进行评议和认定,对贫困生助学等进行认真的评选。 1、成立了幼儿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以班主任为成员的幼儿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 2、以校长为组长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定小组对评定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名单与申请进行审核、认定,并将认定出困难幼儿名单上报学校审定。 3、上榜公示,公开透明。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评审小组根据下达的资助名额,对儿童家长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定,并做好评审记录。在确保孤儿、残疾儿童入园资助的基础上,优先资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举报信息。

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XXXXXX幼儿园XXX学年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资助对象 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儿和残疾幼儿、革命烈士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 第二条资助标准 学前资助政府资助标准原则上为每生每年1000元。 第三条办理程序 1、申请:新学期开学后,儿童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幼儿园提出申请,领取《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申请表》如实填写,由乡镇或村(居)委会签字盖章确认。 2、申请人提供相应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证件,如低保证、残疾证以及因病致贫、因灾返贫等证明。 3、审核和公示: ①幼儿园接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后,立即成立由幼儿园负责人、资助管理人员、班主任、家长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儿童家庭经济状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初步确定享受资助儿童名单。 ②初步评审的受助儿童名单,要在所在街道、居委会及园内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若有异议需调整的严格按照程序重新进行评定。 ③经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名单,由幼儿园填写《学期学前教育资助汇总表》,附公示材料,经学校签字认可后上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四条资金发放 教育经费核算中心根据审核结果,将资金拨付至学校,学校再将资助资金通过银行卡发放形式,发放给受助儿童监护人,监护人在《学期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发放花名册》签字确认。 第五条监督管理 1、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幼儿园要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教育部门以及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幼儿园建立健全受助儿童信息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资金发放凭证及图片、工作执行情况等分年度建档备查,并安排专人加强管理。 3、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骗取专项资金或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等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XXXXXXXX幼儿园 XXXX年X月X日

贫困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青曲中学贫困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为使我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充分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原则 (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特贫困学生倾斜; (三)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 (四)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二、资金来源 国家及有关部门或组织下拨设立的经费。 三、贫困学生认定管理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 (一)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00元者界定为“贫困学生”。 (二)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程序: 1、本人首先提出书面申请,出具有效家庭经济贫困情况证明材料,在征求班级及学生意见后,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并在学校公示确认后,报德育处审查。 2、由德育处调查核实后,组织学校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公示,并上报中心学校和教育局资助中心。 3、德育处按规定和要求审批。

(三)教办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四、资金发放 1、资金发放前,必须向学生说明资金来源以及发放程序。 2、资金发放后,让资金领取者签字,并做好留档。 3、如果学生领取资金的,学校扶贫负责人要做好电话回访,确定资金去向。 五、资助方式 (一)社会资助 社会针对特贫困学生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奖学金,根据资助者的意愿实施执行。 (二)上级经费支持 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工作要求执行。 六、资助学生的奖惩 (一)受资助特贫困学生获学校奖励,可在下一学年优先提供资助,学校可根据情况适当提高资助金额等级,优先推荐参加各评优评先的评比; (二)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要勤俭节约,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对表现不良者将适当给予降低资助等级。 (三)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如发现因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学生,学校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款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在资助期间,特贫困学生有铺张浪费现象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立即中断或终止资助。 七、资助实施机构 我校资助贫困学生的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德育处具体负责执行,并

最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制度及工作流程

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制度及工作流程 工作制度及职责: 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为学生资助具体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协调教务、总务、政教等处室工作;信息系统管理员为学生资助直接负责人,负责系统信息,及时上传资助对象,整理归档信息资料;宣传、贯彻资助相关政策法规,督促检查学生资助审核、上报、发放工作;成员在办公室主任协调下积极开展相关纸质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严格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方针政策,不瞒报、不漏报,及时足额发放资金。 三、所有工作人员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积极开展工作,不推诿、不扯皮,实行分层负责,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 四、积极宣传学生资助工作意义,让这一民生工程深入人心。 工作流程: 一、申请程序 满足国家助学金申请基本条件的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 学一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同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1)农村、县镇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其能显示本人户别的复印件。 (2)家长所居住村委、居委开具的贫困证明。 (3)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如无户口簿(身份证)的须由公安部门(当地派出所)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同时附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和城市居民低保储蓄卡;②《革命烈士证》及民政部门出具的革命烈

士子女证明材料;③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④民政部门出具的突发事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二、审核程序: 1、班主任先对本班级学生进行初步审核,主要是核对户口簿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对触犯国家法律,不遵守学校纪律,不努力学习,生活不俭朴,在学校打架斗殴的学生,班级须提供有本人签名的相应材料证明。 3、初步审核后,户口簿原件交本人带回,班主任在复印件上签字,将情况汇总后交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汇总。 4、材料审查通过后,相关负责人在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申请表上签字后存档,并将审核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发放程序: 1、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报至上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 2、经上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批复和资金到位后,学校将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3、对已申请了国家助学金,但中途开除、退学、休学的学生,学校将及时停发其国家助学金;其他违纪行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缓发其国家助学金。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之欧阳家百创编

小学 欧阳家百(2021.03.07)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2、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3、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二、组织机构及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初步审核小组,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三级管理负责制。 1、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 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教育资助评审小组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认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由教师代表、学校领导组成。教育资助评审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提出拟确认为助学金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教育资助评审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由XXX担任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人员,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具体工作,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资助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3、各班成立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任组长,由班主任、科任老师担任教育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教育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认定与民主评议工作。 三、认定标准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不得降低条件及标准,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随意扩大资助范围,不得将财政供养家庭和非困难家庭子女列为照顾对象。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的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2、公开资助信息。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通过在校内张贴公告等途径公开资助信息。 3、教育资助对象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或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4、学生提出申请后,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 5、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小组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6、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经研究、审批,确认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在学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区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五、资金管理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管理办法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管理办法 第一条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各级各类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或各小学附设学前班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儿和残疾幼儿、革命烈士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 第二条资助标准 学前资助政府资助标准原则上为每生每年1000元,资助比例原则上为在园幼儿的5%。 第三条办理程序 1、申请:每学期开学后,儿童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幼儿园(或学校)提出申请,领取《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申请表》如实填写,由乡镇或村(居)委会签字盖章确认。 2、申请人提供相应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证件,如低保证、残疾证、农村独生子女证和二女结扎证,以及因病致贫、因灾返贫等证明。 3、审核和公示: ①幼儿园(或学校)接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后,立即成立由幼儿园(或学校)负责人、资助管理人员、班主任、家长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儿童家庭经济状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初步确定享受资助儿童名单。 ②初步评审的受助儿童名单,要在所在街道、居委会及园(校)内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若有异议需调整的严格按照程序重新进行评

定。 ③经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名单,由幼儿园填写《学期学前教育资助汇总表》,附公示材料,经乡镇中心校签字认可后上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四条资金发放 教育经费核算中心根据审核结果,将资金拨付至幼儿园(或学校),幼儿园(或学校)再将资助资金通过银行卡或现金发放形式,发放给受助儿童监护人,监护人在《学期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发放花名册》签字确认。 第五条监督管理 1、乡镇中心校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乡镇教育管理中心主任负总责,幼儿园园长(或校长)直接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幼儿园(或学校)要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教育部门以及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幼儿园(或学校)要建立健全受助儿童信息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资金发放凭证及图片、工作执行情况等分年度建档备查,并安排专人加强管理。 3、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骗取专项资金或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等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幼儿园资助工作计划

幼儿园资助工作计划 幼儿园资助工作计划 篇一:2016年秋期学前教育资助计划中心幼儿园2016年秋期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计划 2016—2017学年度在我园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县、有关幼儿园资助工作的各项政策,幼儿园通过拓展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着力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继续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创新工作,强化服务,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都能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为我园教育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在已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就2016年秋期学前资助工作计划如下:一、指导思想 学前资助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旨在帮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幼儿园在学前资助中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贯彻国家的相关政策,加强科学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突出工作重点,争取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 二、主要措施 1、做好农村建档立卡分困户子女调查、整理工作,为资助行动提供可靠依据。 2、完善学前资助管理实施办法,确保幼儿园的资助工作有章可循、落实到位。 3、加强学前资助的统筹安排。 4、加强学前资助政策的宣传,本年度计划以多种途径宣传学前资助政策,采用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班级Q群宣传等形式开展宣 传工作。 5、规范档案管理,本年度逐步完成档案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从严、

从细、科学地进行归类、汇总,每个环节可追溯性强,确保各项工作有案可查、有据可依。 6、加强与上级主管部分的沟通,正确领会相关政策精神和操作规程,为园的幼儿资助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和技术支持。 三、工作重点 — 1、加大宣传力度。 2、完善审核和公示制度。 3、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中心幼儿园 篇二:2016年阳光幼儿园幼儿资助工作计划2016学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2016学年度在我园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幼儿资助工作的各项政策。学校通过拓展工作思路,狠抓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保障每个孩子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继续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为幼儿创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建立健全幼儿资助机制,整合各类资助资源,创新工作,强化服务,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都能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为我园教育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现就2016年资助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国家助学金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民心工程,旨在帮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资助办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贯彻国家的相关政策,加强科学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突出工作重点,争取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 二、主要措施 1、完善学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和去年资助管理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细则》,确保学校各种形式的资助有

幼儿资助管理制度

幼儿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条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或各小学附设学前班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儿和残疾幼儿、革命烈士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农村计生家庭、被征地农民家庭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 第二条资助项目及标准 资助项目生活费为每生每学期400元。 第三条办理程序 1、申请:每学期开学后,儿童监护人提供相应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证件,如低保证、扶贫本、残疾证,以及因病致贫、因灾返贫等证明。 2、审核和公示: ①幼儿园(或学校)接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后,立即成立由幼儿园(或学校)负责人、资助管理人员、班主任、家长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儿童家庭经济状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初步确定享受资助儿童名单。 ②初步评审的受助儿童名单,园(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若有异议需调整的严格按照程序重新进行评定。 ③经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名单,由幼儿园填写《定远县年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汇总表》,附公示材料,学校盖章后上报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四条资金发放 教育经费核算中心根据审核结果,将资金拨付至幼儿园(或学校),幼儿园(或学校)再将资助资金通过银行卡或现金发放形式,发放给受助儿童监护人,监护人在《定远县县年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发放花名册》签字确认。 第五条监督管理 1/ 2

1、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幼儿园(或学校)要建立健全受助儿童信息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资金发放凭证及图片、工作执行情况等分年度建档备查,并安排专人加强管理。 3、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骗取专项资金或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等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2017年9月1日 2/ 2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办法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 施办法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办法 -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幼儿解决生活困难和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培养贫困幼儿积极进取、勤俭自强的优良品质。同时,也为了规范对贫困生的资助与管理工作,结合幼儿园的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全面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促进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资助范围和对象 在我园就读的具有巨龙镇常住户口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列入受助范围: 1、低保家庭儿童; 2、孤儿; 3、残疾人家庭儿童或残疾儿童; 4、军烈属子女; 5、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 三、具体实施措施 (一)成立"龙湖镇第一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秦伟红 副组长:代燕燕 组?员: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集体认真研究,严格审查,确保我园最困难的儿童和家庭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二)办理程序 1、资助申请。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先到本班教师处领取《学前教育国家资助申请表》,如实填写资助申请表向我园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符合资助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三张。 2、资格审定。 1)成立幼儿园资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园长、教职工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 2)评审小组根据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3)评审结束后,将受助幼儿名单在园内园务公示栏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4)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连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经园长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公章,报至县教育局审核和确认。

横店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管理规定

横店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管理规定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横店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为贯彻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园困难幼儿家庭入园难的问题,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 1、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施海燕 组员:各班班主任教师 2、具体工作 以园长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拟定评审。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年满3—6岁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三、资助项目和标准?? 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上级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四、具体实施方案 (一)传达有关文件的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二)办理程序 1、申请程序 (1)领取表格 儿童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幼儿园提出申请,领取《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并据实填写,凡是本园在园幼儿都可以申请资助,首先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招收适龄、本地户籍幼儿) 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我园规章制度; (2)提供材料 (1)低保家庭儿童。须如实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其复印件两份; (2)孤儿。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及其复印件两份; (3)残疾儿童(残疾家庭儿童)。须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其复印件两份; (4)烈士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烈士子女的证明及其复印件两份;(5)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需有有县级医院医生的诊断书、实际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村委会(居委会)共同出具的意外灾难等而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6)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注:申请时必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和按规定复印的复印件,原始证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儿童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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