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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车险业务理赔操作流程范文

非车险业务理赔操作流程范文
非车险业务理赔操作流程范文

非车险业务理赔操作流程

总则

为使非车险业务理赔工作高效、规范地进行,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充分体现专业化服务水平,根据公司非车险业务的理赔工作要求,结合新《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特修订《非车险业务理赔流程》。

第一章受理案件

一、报案电话

“95552”报案电话为各级公司客户服务热线电话,亦为非车险业务报案电话。承保时约定其他报案联系方式的,应保持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待机。

二、接受报案

“95552”接报案坐席接到报案,应详细询问案情,在核心业务系统进行“报案处理”并将报案信息记录于《报案登记表》(格式见附件赔案处理类单证《报案登记表》)内,具体接报案规程应按照《客户服务热线非车险接报案工作规范》(永总字[2007]423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同时要求报案人准备《出险通知书》(格式见附件被保险人填具确认类单证《出险通知书》)、《损失清单》(格式见附件被保险人填具确认类单证《损失清单》)、第一现场照片等必要材料。

各分公司财产险部接到“95552”报案通知后,应于当日按

《非车险常规业务两核规范达标管理办法》(永承字[2009]23号)相关要求,在业务申报系统理赔审核流程管理中登录报案信息(业务申报系统地址http:// 10.1.3.24/vbb/理赔审核流程管理)。

三、承保查询

财产险部接到报案通知后,应立即进入核心业务系统查询有关该案的承保信息,查抄保单、批单等有关单证。同时了解是否有临分、共保以及保费缴纳等情况。

如核定该案存在系统查无有效被保险人或承保险种保单、出险日期不在保单有效保险期限内、保单已做注销处理等异常情况,应于3个工作日内通知客户不予受理该案。

四、赔案通告

如经初步估计,符合《非车险重大赔案理赔管理规定(暂行)》中赔案上报情形的,分公司财产险部应填写《非车险重大赔案通报表》(格式见附件理赔处理类单证《非车险重大赔案通报表》),上报总公司承保理赔部、风险控制部。

五、共保通知

共保项目,按照上述“二、接受报案”、“三、承保查询”操作,同时根据共保协议,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其他共保方。

六、再保通知

在下述情况下,各级公司应将赔案情况通报总公司再保部并抄报总公司承保理赔部、风险控制部:

1、临时分保项目在接报案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填写《赔案通知单》(格式见附件理赔处理类单证《赔案通知单》)。

2、符合《非车险重大赔案理赔管理规定(暂行)》中赔案通报情形的,应根据该规定的要求填写《非车险重大赔案通报表》及时通报。

第二章派工处理

财产险部接到报案通知后,由财产险部负责人指定案件的理赔负责人。理赔负责人为具体赔案的跟踪人,负责赔案全程跟踪,同时将赔案的重要节点及时登录业务申报系统理赔审批流程管理中。

理赔负责人根据案件受理信息(报案登记信息、承保查询信息)初步确定是否派工查勘、是否委托代查勘、是否聘请专家、是否聘请公估机构或检测鉴定机构等。同时,理赔负责人在核心业务系统进行“派工处理”录入。

一、派工原则

财产险赔案以及《意外险和意外医疗险理赔规则(试行)》(永承字[2008]35号)规定必须进行调查的意健险赔案,原则上所有报案必须进行现场查勘,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安排双人查勘。

二、派工安排

报案金额在人民币100万以下,由分公司进行独立查勘。但当案件保险责任和损失原因复杂时,总公司可派员协助分

公司查勘。

报案金额在人民币100万以上(含人民币100万),由总公司和分公司共同查勘。当案件保险责任明确且损失金额可控时,经总公司承保理赔部、风险控制部授权,由分公司独立查勘。

三、共保查勘

若我司为项目非首席承保人时,在接到首席承保人的损失通知后,按照共保协议的约定以及案情需要回复是否参与现场查勘。若属共同查勘情况或案情重大,各级公司必须赴现场与首席承保人共同进行查勘。

第三章查勘处理

一、自行查勘处理

查勘人员接到查勘派工应于当日赶赴现场进行查勘(现场查勘应尽量由双人完成),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一)了解事故全过程,查明出险时间、地点、原因、受

损标的物。

(二)对事故全景及受损标的进行拍照。必要时绘制现场

草图(格式见附件理赔处理类单证《保险事故现场

平面示意图》)并交被保险人签字确认。

(三)对被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填写调查问询笔录(格

式见附件理赔处理类单证《调查问询笔录》),并综

合调查的整体情况,全面记录调查所掌握的信息,

并由被保险人签字确认(格式见附件理赔处理类单

证《现场查勘记录》)。

(四)确定标的物受损数量、受损状态。清点记录须与被

保险人共同签字确认(格式见附件理赔处理类单证

《出险查勘记录》或《受损标的清单》)。

(五)及时查阅、收集、核对有关财务账册、发票,填写

《非车险查帐笔录》(格式见附件理赔处理类单证

《非车险查帐笔录》),与被保险人共同签字确认。

(六)了解被保险人是否对受损标的物进行施救,如有施

救项目索赔则需填写《施救整理费用表》(格式见

附件理赔处理类单证《施救整理费用表》)。

(七)调查保险事故是否由第三者责任造成,如由第三者

责任造成,收集追偿材料。

(八)现场填写《索赔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理赔处理

类单证《索赔材料清单》),由查勘人和被保险人代

表共同签字确认。《索赔材料清单》应全面、完整、一次性地列出赔案处理所需由被保险人提供的全

部材料。

(九)调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

险出险时被保险人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人

身保险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须对被保险人具

有保险利益。

(十)现场查勘后,整理理赔材料,初步核算估损金额,

缮制《出险查勘报告》(格式见附件理赔处理类单

证《出险查勘报告》)。

二、委托查勘处理

如承保标的于承保机构异地出险,且出险地我司设有分支机构,则承保机构可委托出险地我司机构代为查勘处理。

(一)承保机构向出险地机构发出《非车险赔案代查勘委

托书》(格式见附件理赔处理类单证《非车险赔案

代查勘委托书》)。

(二)出险地机构根据承保机构的委托要求,结合本章

“一、自行查勘处理”中的内容代为查勘现场。

(三)出险地机构收集相关理赔资料。

(四)出险地机构完成《出险查勘报告》,并将相关单证

一并邮寄回承保机构。

具体按《非车险理赔代理查勘实施办法》(永承字[2008]22号)的规定执行。

三、委托公估处理

委托公估处理的赔案,依据公司《非车险理赔聘用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永承字[2009]21号)执行。

(一)在已签署合作协议的公估机构中选定拟聘用公估

机构并与被保险人共同签订《公估业务联系单》(格

式见附件理赔处理类单证《公估业务联系单》)。

(二)公估机构查勘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和损失情况,并

出具公估报告、提出公估建议。

查勘人员根据《出险查勘报告》或公估报告在核心业务系统完成“查勘处理”后“申请核损”。

第四章核损处理

核损处理由各级公司有权核赔人根据查勘人员缮制的《出险查勘报告》、被保险人提供相关材料以及其他索赔单证进行初步定责定损,同时在核心业务系统中完成“核损处理”。

第五章立案处理

核损通过后,理赔负责人应在业务系统完成“立案处理”,生成未决金额。

理赔负责人应积极跟踪案件进展,一旦发现未决金额发生较大变化的,应在履行前述重新派工、复勘程序后,在核心业务系统中及时进行调整。

各级公司接报案后必须在十日内完成立案工作。具体操作按《非车险未决赔案管理规定(修订)》(永承字[2009]16号)执行。

第六章定责定损

定责定损是各级有权核赔人根据有关索赔单证确定保险责任和损失范围的过程。

在核定过程中,如发现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已提

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其补充提供。

一、定责

(一)审定保险责任应依照保险基本原则(如近因原则等)、保单责任范围,根据查勘及调查情况、有关权威部门(如政府的行业安全技术部门、公证等)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公估报告、事故证明等认定事故责任。科研、学术部门的事故分析也可作为责任认定依据。

(二)保险责任认定结果应在有关调查工作完成和相关理赔资料收集齐全后尽快做出,案情复杂的,核定时间最迟不得晚于接到报案起算第三十日,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责任认定结果应在做出后立即通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做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格式见附件理赔处理类单证《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二、定损

(一)核定受损财产范围;

(二)核定受损标的价格、数量、损失程度;

(三)核定损失金额。

各级有权核赔人在业务申报系统理赔审批流程管理中就

具体案件回复处理意见;理赔负责人安排就该意见与被保险人进行沟通。

第七章预付处理

在保险责任明确、损失金额基本确定的情况下,我司可以根据保险协议中约定的预付比例进行赔款预付,预付赔款金额一般在估损金额的30%以下。

赔款预付操作流程为:

一、被保险人提出赔款预付申请,提交《预付赔款申请书》(格式见附件被保险人填具确认类单证《预付赔款申请书》)。

二、分公司制作《预付赔款审批单》(格式见附件赔案缮制审批类单证《预付赔款审批单》)和相关赔案案卷,将主要事由和材料登录于业务申报系统理赔审批流程管理该案记录内,并于核心业务系统进行“预付处理”,经核赔通过后交由分公司财务部支付。

最大估损金额在分公司核赔权限内,且预付赔款比例不超过50%的赔案,经总公司于业务申报系统理赔审批流程管理中批复同意后,由分公司自行完成案卷书面审批和系统核赔。最大估损金额超过分公司核赔权限,或预付比例超过50%的,上报总公司审批。

当预付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或预付比例超过50%时,须报总公司业务审定委员会审议。

第八章理算处理

在收集齐索赔单证后,理算人员应按照条款赔偿处理的有关约定,根据第六章“定责定损”结论,对赔款金额进行理算,缮制《赔款计算书》(格式见附件赔案缮制审批类单证《赔款计算书》),并在核心业务系统中完成“理算处理”,而后进行“申请核赔”操作。

同时,理算人员应对公估费、检验费、查勘费、救援费等其他费用及费用单证进行审核(按照《非车险查勘、检验及代理费用规定》、《非车险理赔聘用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执行),并在核心业务系统做“预付处理”同时提交“核赔申请”。

第九章缮制报告

赔款金额确定后,理赔负责人安排根据已有的赔案资料撰写《赔案处理报告》和《赔案审批单》(格式见附件赔案缮制审批类单证)。

第十章核赔处理

分公司核赔人按照保险条款及公司有关业务规章制度,对查勘处理、定责定损、理算处理等环节以及赔案单证进行审核,并在《赔案审批单》签署核赔意见,同时在业务系统中完成“核赔处理”。超分公司最高核赔人核赔权限案件应于核心业务系统提交“申请核赔”、当日将待审核案卷寄往总公司承保理赔部、风险控制部审批。

第十一章赔付结案

待被保险人提交《赔款确认书》(格式见附件被保险人填具确认类单证《赔款确认书》)和《赔款收据》(格式见附件被保险人填具确认类单证《赔款收据》)后,理赔负责人安排在业务系统完成“结案处理”;同时提交《赔款计算书》、《赔款支出申请单》(格式见附件赔案缮制审批类单证《赔款支出申请单》)、《赔款收据》通知财务部门支付赔款。

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的,赔款支付材料中可免除《赔款收据》;但以现金或支票等其他非转账方式支付赔款的,支付赔款时须提交《赔款收据》给财务部门。

申请支付赔款前应审核赔款领受人的身份,如受益人非被保险人本人时,须提供受益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赔款领受人非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应具备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领取赔款手续。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应直接向该第三者支付赔款。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我司不得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可基于第三者的请求,直接向其支付应获赔偿部分。

赔款支付须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款协议,或者在被保险人提交《赔款确认书》后十日内完成。保险合同对赔款期限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赔款。业务处理与财务支付的时效划分为:理赔人员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达成赔款协议或在被保险人提交《赔款确认书》后六日内将上述赔款支付材料完整地移交至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于此后四日内完成赔款支付。

赔款支付后,理赔负责人应安排通知出单内勤出具批单减少保险金额。一次赔款金额达到保单保额时,保单责任终止,通知出单内勤注销该保单。

第十二章小额赔案处理

(一)小额赔案定义

非车险案件中GB业务损失金额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KB业务损失金额在元以下(含元),且保险责任明确的案件;

(二)小额赔案处理流程

参照一般案件处理流程,对于上述第九章“缮制报告”和第十章“核赔处理”做适当简化:

1.缮制报告

赔款金额确认后,理赔负责人根据已有赔案资料安排撰写《赔案审批单》,如无特别需要说明的事项,则可不缮制《赔案处理报告》;

2.核赔处理

各级核赔人按照保险条款及公司有关业务规章制度,对《赔案审批单》签署核赔意见,同时在业务系统中完成“核赔处理”。

第十三章特殊案件处理

一、通融赔付

通融赔付案件是指在已投保险种范围内,实际发生造成了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但不属于保单承保责任的赔案。在申请通融赔付时,无论金额大小均须提交《通融赔付审批单》(格式见附件赔案缮制审批类单证《通融赔付审批单》)和相关赔案案卷上报总公司审批。

拟通融赔付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赔案,须报总公司业务审定委员会审议。

二、拒赔处理

经各级机构审核,对确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赔案应尽快通知索赔申请人拒赔意见,拒赔意见应以《拒赔通知书》(格式见附件赔案处理类单证《拒赔通知书》)形式发出,最迟不得晚于自接报案日起算第三十三日。

GB业务报损金额在分公司核赔权限内,且拒赔事实清楚、证据明确的赔案,由分公司自行做出拒赔决定,并发出《拒赔通知书》,相关事由、决定及《拒赔通知书》应登录于业务申报系统理赔审批流程管理内,并在核心业务系统“撤销处理”项下终结赔案流程。

GB业务报损金额超过分公司核赔权限,或虽在分公司核赔权限内,但拒赔事实和证据不充分或存在争议的赔案,以及KB业务所有拟拒赔案件须上报总公司审批。分公司应将相关事由登录于业务申报系统理赔审批流程管理内,提交《拒

赔审批单》(格式见附件赔案缮制审批类单证《拒赔审批单》)和《拒赔通知书》,经总公司审批同意后,发送《拒赔通知书》并终结赔案流程。

报损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拟按拒赔处理的赔案须报总公司业务审定委员会审议。

因拒赔而引起的诉讼,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进行备案,并及时报送总公司。

三、重大赔案

非车险GB业务估损/赔付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单一事故的赔案,KB业务估损/赔付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单一事故的赔案应按《非车险重大赔案理赔管理规定(暂行)》执行。赔款金额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案件须上报总公司业务审定委员会审议。

四、代位追偿

符合代位追偿条件的赔案,按照上述流程进行赔案处理,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的同时,要求其在《权益转让书》(格式见附件被保险人填具确认类单证《权益转让书》)上签章。

追偿决定应由核赔人做出,发起追偿立案,设定追偿目标、确定追偿手段和方法,决定是否委托代理机构开展追偿工作。追偿工作结束后做缮制处理、与财务部门核实追偿款项金额、最终完成结案处理。

五、涉诉赔案

各级机构处理非车险业务赔案过程中如涉及诉讼,应审查相关文书,并在业务申报系统理赔审批流程管理中登录涉诉赔案的详细情况以及诉讼主体、诉因、诉讼请求等有关信息,得到总公司法律审核指导意见后方可进行应诉抗辩或提起诉讼等相关工作。如需聘请律师或法律顾问,需事先向总公司承保理赔部、风险控制部申报。

六、投诉案件

各级机构接到客户对非车险业务理赔工作的相关投诉后,应对客户的具体投诉事项、投诉原因展开积极调查并针对具体的投诉案件特点给予客户正确、合理、及时的处理意见,同时让客户填写《投诉意见反馈表》(格式见附件赔案处理类单证《投诉意见反馈表》)并签字确认。

第十四章案卷归档

结案后应按照《非车险理赔案卷管理办法》进行组卷。

附件:《非车险业务理赔单证集合》

非车险业务理赔操作流程范文

非车险业务理赔操作流程 总则 为使非车险业务理赔工作高效、规范地进行,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充分体现专业化服务水平,根据公司非车险业务的理赔工作要求,结合新《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特修订《非车险业务理赔流 程》。 第一章受理案件 一、报案电话 “95552 ”报案电话为各级公司客户服务热线电话,亦为非车险业务报案电话。承保时约定其他报案联系方式的,应保持联系电话24 小时畅通待机。 二、接受报案 “95552 ”接报案坐席接到报案,应详细询问案情,在核心业务系统进行“报案处理”并将报案信息记录于《报案登记表》(格式见附件赔案处理类单证《报案登记表》)内,具体接报案规程应按照《客户服务热线非车险接报案工作规范》(永总字[2007]423 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同时要求报案人准备《出险通知书》(格式见附件被保险人填具确认类单证《出险通知书》)、《损失清单》(格式见附件被保险人填具确认类单证《损失清单》)、第一现场照片等必要材料。 各分公司财产险部接到“ 95552 ”报案通知后,应于当日按《非车

险常规业务两核规范达标管理办法》(永承字[2009]23 号)相关要求,在业务申报系统理赔审核流程管理中登录报案信息(业务申报系统地址http:// 10.1.3.24/vbb/ 理赔审核流程管理)。 三、承保查询 财产险部接到报案通知后,应立即进入核心业务系统查询有关该案的承保信息,查抄保单、批单等有关单证。同时了解是否有临分、共保以及保费缴纳等情况。 如核定该案存在系统查无有效被保险人或承保险种保单、出险日期不在保单有效保险期限内、保单已做注销处理等异常情况,应于3 个工作日内通知客户不予受理该案。 四、赔案通告 如经初步估计,符合《非车险重大赔案理赔管理规定(暂行)》中赔案上报情形的,分公司财产险部应填写《非车险重大赔案通报表》(格式见附件理赔处理类单证《非车险重大赔案通报表》),上报总公司承保理赔部、风险控制部。 五、共保通知 共保项目,按照上述“二、接受报案”、“三、承保查询”操作,同时根据共保协议,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其他共保方。 六、再保通知 在下述情况下,各级公司应将赔案情况通报总公司再保 部并抄报总公司承保理赔部、风险控制部: 1、临时分保项目在接报案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填写《赔案通知单》(格式见附件理赔处理类单证《赔案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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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业务操作流程(最新版)网上购买车险流程 车险业务操作流程一、展业 1 二、录入投保单 2 三、批改 2 四、核保 4 五、签发保险单、批单 5 六、业务补录 8 七、手续费处理 9 八、承保业务档案管理 10 九、接报案 13 十、事故调查 14 十一、定损、核价 16 十二、缮制赔案 17 十三、核赔 18 十四、结案处理 20 十五、理赔案件管理 21 十六、代理业务管理 21 十七、单证保管22 十八、业务检查 23 十九、业务统计 23 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从承保到理赔过程中,可划分为若干工作环节。加强对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将有利于对业务管理过程进行控制。 一、展业展业是业务外勤(含代理人员,下同)动员客户投保的过程。工作流程如下: 1、业务外勤进行展业宣传(即为客户策划投保的动员过程),或在保险单到期前一个月通知客户续保; 2、业务外勤协助客户填写投保单(参见投保单填写规范); 3、业务外勤审核投保单,并核对行驶证等重要客户资料; 4、业务外勤将投保单及有关材料转交初级核保人; 5、初级核保人审核投保单及有关材料; 6、初级核保人安排验车事宜(参见验车规定);安排验车核保人审核外勤审核填写投保单展业宣传或通知客户续保 7、初级核保人在投保单上签字确认后交出单人员。 验车人员按照要求验车根据核保政策审核投保单核对行驶证等客户资料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宣传保险、发续保通知验车合格签字初级核保人审核合格外勤审核合格后交初级核保人将投保单交业务外勤客户同意投(续)

保客户不同意投(续)保不合格不合格不合格拒保或需修改业务,将投保单退回业务外勤。 业务外勤初级核保人二、录入投保单录入投保单是指出单人员将经初级核保人审核合格的投保单录入计算机的过程。工作流程如下: 1、出单人员检查投保单上初级核保人意见 及签名; 2、出单人员录入计算机; 3、出单人员将投保单内容录入后,申请核保,生成投保单号码; 4、出单人员及 时修改有文字或数字错误的业务; 5、出单人员将拒保的投 保单退回初级核保人; 6、初级核保人将拒保业务退回业务 外勤。 申请核保录入投保单检查核保人签字生成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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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事故处理流程及索赔注意事项 1.车辆出险和报案 出险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向各自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各位司机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注:若出现人员伤亡,请优先拨打120。 若是轻微事故请在现场前后左右四个角度拍照后,将车辆开到快处 快赔中心定损 2.取得交警证明 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现场交警填写《交通事故确认书》。现场交警根据各方陈述,对事故进行勘察后作出事故认定及责任划分,如无争议,填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司机签字确认。 3.填写出险单 出示上述3证和保险单证,理赔员完成现场查勘初步定损工作,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 4.理赔员审核定损 事故确认完毕,各方车辆应立即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5.送修理厂修理 如果是在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修理事故车,修完后,您可以将索赔材料交给修理厂,并向修理厂出具一份向保险公司代为索赔的委托书,然后支付自己应该支付的部分修理费(比如保险公司免赔的部分),就可以直接提车了。如果

您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那么修完车后,您要先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然后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索赔。 6.保险公司复核后赔付结案 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1)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2)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3)相关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赔款收据、汽修发票等原件;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车祸理赔注意事项: 1.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有的司机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实际上,保险公司根据司机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 2.不要自行答应赔偿金额 如果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这种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则这个差距会由司机自行承担。 3.切忌先修理后报销 一些司机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司机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司机自己承担。 4.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 一些司机为了方便,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此行为风险很大,有的修理厂会让司机走一些“歪门邪

非车险理赔复习题

非车险理赔类题库 一、单选题 1、以下属于财产保险承保得火灾风险就是( C ) A、烘、烤、烫、烙造成保险财产焦糊变质 B、点火烧荒、焚烧被玷污得衣物 C、烘箱烘烤时,变压线圈着火燃烧并延及其她保险财产 D、电机超负荷使用只造成自身损毁 2、某企业投保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金额200万元,在一次电路短路引起得火灾中,实际损失95 万元,为抢救保险财产支出必要费用10万元,经查帐属足额投保,为确认保险责任与财产损失得公估费用为2万元,保险公司应向该企业赔偿( B ) A、95万元 B、105万元 C、100万元 D、107万元 3、《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各种存货应当按取得时得实际成本记账。历史成本得构成包括( D ) A、购货价格、购货费用 B、税金 C、制造费用 D、上述全部 4、家庭财产综合险中,下列( D )损失与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A、发生火灾时,保险标得在抢救过程中,遭受碰破、水渍等损失,以及灾后搬回原地、途中得损 失。 B、发生火灾时隔断火道,将未着火得保险房屋拆毁造成得损失。 C、由于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引起得火灾造成其她财产得损失。 D、以上全部。 5、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基本险责任不包括( C ) A、火灾 B、共同海损费用 C、盗窃 D、隧道、码头坍塌造成得损失 6、国内货物运输保险规定,货物运抵目得地后,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得终止期限最多 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得( B )天 A、10天 B、15天 C、20天 D、30天 7、一批货物10包,投保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平安险,保险金额10万元。在出口装船时2包不慎落 海,经奋力抢救打捞上1包货物完好,另外一包救出后发现全损,共支出抢救费用3万元,则保险人得赔付金额为( B ) A、3万元 B、4万元 C、1万元 D、2万元 8、某工程保险期限为2001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其中2002年10月1日-2002年

车险查勘流程电子教案

车险查勘流程

车险查勘流程 现场查勘概述 现场查勘的定义: 用科学的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实地验证和查询,将所得的结果完整而准确地记录下来的工作过程 现场查勘的目的: 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过程 确定保险责任,判定事故性质 确认事故损失,避免损失扩大 现场查勘的意义: 收集证据的基本措施 事故处理的起点 把好理赔出口关的重要环节 现场查勘的原则: 客户至上、服务至上、效率第一、诚信第一、秉公执法、实事求是 查勘准备 一、物品准备: 相机、录音笔、卷尺、施救工具(备胎、油桶、拖车绳、千斤顶,过江龙等)、安全警示装置(反光背心、雪糕筒等)。 索赔单证(查勘单、定损单、索赔申请书、询问笔录、协议书、调查报告等)、签字笔、印油。 二、车辆检查: 车辆外观;仪表;灯光;燃油;制动 随车物品:警示标志,应急灯,雨衣或雨伞等 三、接受调度: 使用标准用语;准确、完整地记录好调度提供的案件信息,了解出险车辆的承保及出险情况。 四、联系客户: 1、联系时间:5分内电话联系,之后每10-15分钟左右联系一次客户,告知自己所处位置和大概到达时间。

2、联系内容:自我介绍,说明来意。确认事故情况及地点,简要指引客户处理事故现场,安抚客户情绪,提醒客户注意安全,说服客户等现场勘测。 3、态度:礼貌、耐心,面带微笑 查勘车: 一、每台查勘车指定一名车辆负责人,负责本车的正常使用、费用报销、维修保养、违章处理及行车日志制作等。 二、使用人必须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持车辆清洁:出车前须检查车辆油、水充足情况,保证车辆内外的清洁与卫生. 三、车辆需按规定定期进行保养,发现故障及时进行修理,排除事故隐患。 四、节假日非上班期间,所有车辆必须停放于单位,不得私自挪用,特别情况需使用车辆的报部门经理批准. 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不得隐瞒。并及时做好相关事故处理及车辆维修工作; 六、严禁酒后开车,除公司活动外,严禁将车停放在酒店或其它娱乐场所,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扣分直至辞退。 现场礼仪及标准话述 1、现场必须按照着装礼仪经行着装并佩戴工卡。 2、现场与客户交谈标准话述: 一、到达现场后的首要工作 1、到达查勘地点后,使用标准服务话术(同时递上名片或监督卡)向事故当事人进行自我介绍。对于未按要求或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的必须致歉。 2、如果保险标的或受伤人员尚处于危险中,应立即协助客户采取有效的施救、保护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3、指导标的车的事故当事人正确填写《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并要求客户签字确认。对客户不明白的事项进行详细解释。 4、对于损失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或涉及人员伤亡的案件,应提醒事故当事人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二、查勘现场 1、查明肇事驾驶员和报案人情况 (1)确认肇事驾驶员和报案人身份,核实其与被保险人关系。

人保财险非车险业务理赔实务流程

人保财险非车险业务理赔 实务流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非车险业务理赔实务流程 (讨论稿) 保险理赔,就是审核处理赔案。是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履行经济补偿义务,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进行处理的行为。主要包括审核、查勘、赔付和追偿四个基本环节。 一、理赔指导思想 公司股份制改造的顺利完成后,树立了全新的经营目标,确定了 企业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回报最大化的经营宗旨,因而理赔管理工作也凸现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根据公司总体经营理念,确立我省系统理赔工作的指导思想为:以公司经营利润最大化和客户满意最大化为目标,科学管理,提高理赔质量,提升理赔技能,优质服务,树立企业形象。 二、理赔原则 保险理赔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为了更好的贯彻保险的经营 方针,提高理赔质量,杜绝错赔、乱赔、滥赔的现象,保险理赔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 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对保险合同履行义务的具体体现,保险人在处 理各种赔案时,应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的条款规定,受理赔案,确定损失。理算赔偿金额时,应提供充足的证据,拒赔时更应如此。 2、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 这一原则的宗旨在于提高保险服务水平,争取更多客户。保险人 应当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主动、迅速是指保险人在处理赔案时应积极主动,不拖延并及时深入事故现场进行查勘,及时理算损失,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应迅速赔付;准确、合理,是要求保险人在审理赔案时,分清责任,合理定损,准确履行赔偿义务。拒赔案件应及时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不予赔付的理由。 3、授权经营的原则 理赔业务实行授权经营,各级公司在上级公司授予的权限内开展 理赔业务,超出权限范围的理赔业务按规定上报、审批,不得越权。 4、严肃纪律原则 理赔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和制度,做到公正廉洁,不

非车险理赔测试题(题目)汇总

非车险理赔测试题 一、单选题(每题1分) 1、以下属于财产保险承保的火灾风险是() A、烘、烤、烫、烙造成保险财产焦糊变质 B、点火烧荒、焚烧被玷污的衣物 C、烘箱烘烤时,变压线圈着火燃烧并延及其他保险财产 D、电机超负荷使用只造成自身损毁 2、某企业投保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金额200万元,在一次电路短路引起的火灾中,实际损失95万元,为抢救保险财产支出必要费用10万元,经查帐属足额投保,为确认保险责任和财产损失的公估费用为2万元,保险公司应向该企业赔偿() A、95万元 B、105万元 C、100万元 D、107万元 3、《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各种存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历史成本的构成包括() A、购货价格、购货费用 B、税金 C、制造费用 D、上述全部 4、家庭财产综合险中,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A、发生火灾时,保险标的在抢救过程中,遭受碰破、水渍等损失,以及灾后搬回原地、途中的损失。 B、发生火灾时隔断火道,将未着火的保险房屋拆毁造成的损失。 C、由于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引起的火灾造成其他财产的损失。 D、以上全部。 5、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基本险责任不包括() A、火灾 B、共同海损费用 C、盗窃 D、隧道、码头坍塌造成的损失 6、国内货物运输保险规定,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限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天 A、10天 B、15天 C、20天 D、30天

7、一批货物10包,投保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平安险,保险金额10万元。在出口装船时2包不慎落海,经奋力抢救打捞上1包货物完好,另外一包救出后发现全损,共支出抢救费用3万元,则保险人的赔付金额为() A、3万元 B、4万元 C、1万元 D、2万元 8、某工程保险期限为2001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其中2002年10月1日-2002年12月31日为试车期。该工程所安装的设备均为二手设备。在试车期因试车原因发生事故并损坏,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A、修理费用 B、重置费用 C、协商确定 D、不赔偿 9、由于雇员的不诚实行为不易立即发觉,所以雇员忠诚担保保险对雇员的不诚实行为规定了一个发现期,即在保险期限内从雇员退休、离职、死亡、脱离工作岗位日期起或保单终止之日起()个月,在此期间内发现的雇员的不诚实行为给雇主造成的损失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A、1 B、3 C、6 D、12 10、关于意外险延期医疗费用的赔付:不论被保险人续保与否,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门诊治疗者以15日为限;住院治疗者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为限。 A、30 日 B、60日 C、90日 D、180日 11、在人身意外伤害险中,被保险人职业或工种危险性是否已发生变化。被保险人出险时所从事的职业危险性增加且事先未向保险人做变更通知的,如变更的职业属于保险人职业分类表的可保职业,保险人按()计算给付保险金 A、原交保险费 B、原交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比例 C、应交保险费 D、不赔偿 12、某被保险人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5000元,第一次意外伤害头部表皮烧伤面积7%(烧伤给付比例75%),已付烧伤保险金3750元,第二次躯干及四肢烧伤面积10%(烧伤给付比例50%),则第二次烧伤保险金为() A、0元 B、1250元 C、2500元 D、5000元 13、某被保险人参加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险期间2002年6月16日零时起至2003年6月15日二十四时止,保险金额50000元,其中意外伤害医疗

业务员每日工作流程及工作内容

业务员每日工作流程及工作内容 对于业务人员来讲,熟悉精通业务流程固然重要,但在实际销售工作中,铺货对于快销品行业的销 售却是全部业务永不褪色的主题。 那么,什么是铺货呢?简单地说,就是说服终端经营企业产品的过程,是企业与终端之间合作,以 开拓市场的一种活动,是快速开发市场的关键。一般来讲铺货具有所需时间短,启动市场迅速,方式灵活 可采取多样的办法如地面,人员,各种媒体立体方式等的综合运用。 “铺货”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采用先进的销售方式: ●线路预售制:主要有线路销售即每天或每月按一定区域内路线上的客户加以巡回拜访,完成每天或 每月所定的销售目标。 ●线路业务员:即定期在某一区域,对某一路线上客户进行访问,定货,理货,促销,pop张贴,陈 列,市场调查等系列销售活动。还包括区域的分割,路线图,客户分类,建立档案等。 (2)每日路线拜访八步。(重点理解) 第一步,准备工作:出发前,路线,产品手册,样品,文具,宣传促销品,强烈的给对方带去利益的 信心。入店前,检查外表,复阅客户资料卡,准备生动化材料。 第二步,检查户外广告,pop,陈列架等。 第三步,向客户打招呼,要练就练神入的能力。 第四步,销售点内生动化的陈列,包括广告材料,产品陈列的整理。 第五步,检查库存,清理存货,更换不良品,竟品情况,订货按 1.5倍安全库存原则。 第六步,销售访问,包括推荐新品,促销通知,收集信息。 第七步,确认定货,若需客户签字确认的必须确认。 第八步,确认下次访问时间,向客户致谢道别。 (3)要系统掌握销售技巧. 如利益销售法,克服拒绝的技巧,成交的技巧等。 (4)建立良好的客情关系。 这里要明确,对客户好不是顺从客户,而是双赢合作,同时要不断提高自已专业水平,通过努力使 客户更专业,具有培训客户的能力。 铺货的原理,所谓铺货就等于发动经销商甚至下级经销商和厂家共同合作,通力配合,整合各方资源 优势达到有效开发市场的目的。这是一种厂家和经销商甚至下级经销商的有效沟通,这种沟通是通过业务 人员这个纽带完成的。 为什么说铺货是快销品业务永不褪色的主题?这是由快速消费品行业本身的特点决定的。快速消费品 具有消耗速度快,渠道的层级结构比较繁多,终端覆盖的客户面广,客户数目众多等特点,这就客观上要 求产品的铺货率要高,消费者才能方便购买。

车辆保险事故处理流程及索赔注意事项

随着私人汽车的普及,车险也成为老百姓随之而来的附加消费。不过很多车友只知道买车险,而对于在万一出了情况之后怎么办,却是一头雾水。“投保容易、理赔难”是普遍反映的一个问题。这里我们结合各大保险公司的规定,整理出这篇简易理赔流程,望车友在出情况时能够心中有数,及时报案,顺利理赔. 只要您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按照流程逐项完成,一般情况下保险理赔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样复杂。不管是自己撞了车、撞了别人的车,还是被别人撞了,大致的索赔流程是这样的: 1.车辆出险和报案 出险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向各自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2.取得交警证明 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现场交警填写《交通事故确认书》。现场交警根据各方陈述,对事故进行勘察后作出事故认定及责任划分,如无争议,填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主签字确认。 3.填写出险单 出示上述3证和保险单证,理赔员完成现场查勘初步定损工作,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 4.理赔员审核定损 事故确认完毕,各方车辆应立即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5.送修理厂修理 如果是在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修理事故车,修完后,您可以将索赔材料交给修理厂,并向修理厂出具一份向保险公司代为索赔的委托书,然后支付自己应该支付的部分修理费(比如保险公司免赔的部分),就可以直接提车了。如果您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那么修完车后,您要先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然后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索赔。 6.保险公司复核后赔付结案 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1)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保险公司业务操作流程实务车险.doc

车险业务操作流程 一、展业 (1) 二、录入投保单 (2) 三、批改 (2) 四、核保 (4) 五、签发保险单、批单 (5) 六、业务补录 (8) 七、手续费处理 (9) 八、承保业务档案管理 (10) 九、接报案 (13) 十、事故调查 (14) 十一、定损、核价 (16) 十二、缮制赔案 (17) 十三、核赔 (18) 十四、结案处理 (20) 十五、理赔案件管理 (21) 十六、代理业务管理 (21) 十七、单证保管 (22) 十八、业务检查 (23) 十九、业务统计 (23)

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从承保到理赔过程中,可划分为若干工作环节。加强对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将有利于对业务管理过程进行控制。 一、展业 展业是业务外勤(含代理人员,下同)动员客户投保的过程。工作流程如下: 1、业务外勤进行展业宣传(即为客户策划投保的动员过程),或在保险单到期前一个月通知客户续保; 2、业务外勤协助客户填写投保单(参见投保单填写规范); 3、业务外勤审核投保单,并核对行驶证等重要客户资料; 4、业务外勤将投保单及有关材料转交初级核保人; 5、初级核保人审核投保单及有关材料; 6、初级核保人安排验车事宜(参见验车规定); 7、初级核保人在投保单上签字确认后交出单人员。 业务外勤初级核保人

二、录入投保单 录入投保单是指出单人员将经初级核保人审核合格的投保单录入计算机的过程。工作流程如下: 1、出单人员检查投保单上初级核保人意见及签名; 2、出单人员录入计算机; 3、出单人员将投保单内容录入后,申请核保,生成投保单号码; 4、出单人员及时修改有文字或数字错误的业务; 5、出单人员将拒保的投保单退回初级核保人; 6、初级核保人将拒保业务退回业务外勤。 拒保业务退回业务外勤;需修改业务退回出单人员。 出单人员 三、批改 批改是对已生效保险单的内容进行变更的过程。批改分为:一般批改(批改Ⅰ)、特殊批改(批改Ⅱ)。工作流程如下:

业务员每日工作流程及工作内容

对于业务人员来讲,熟悉醒目业务流程固然严重,但在实际销售工作中,铺货对于快销品行业的销售却是全部业务永不褪色 的主题。 那么,什么是铺货呢?简单地说,就是说服终端经营企业产品的过程,是企业与终端之间合作,以开拓市场的一种活动,是快速开发市场的关键。一般来讲铺货具有所需时间短,启动市场迅速,方式灵敏可采取多样的办法如地面,人员,各种媒体立体方式等的综合运用。 “铺货”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采用优秀的销售方式: ●线路预售制:主要有线路销售即每天或每月按一定区域内路线上的客户加以巡回拜访,完成每天或每月所定的销售目标。 ●线路业务员:即定期在某一区域,对某一路线上客户进行访问,定货,理货,促销,pop张贴,陈列,市场调查等系列销售活动。还包括区域的分割,路线图,客户分类,建立档案等。 (2)每日路线拜访八步。(重点理解) 第一步,准备工作:出发前,路线,产品手册,样品,文具,宣传促销品,剧烈的给对方带去利益的 信心。入店前,检查外表,复阅客户资料卡,准备生动化材料。 第二步,检查户外广告,pop,陈列架等。 第三步,向客户打招呼,要练就练神入的能力。 第四步,销售点内生动化的陈列,包括广告材料,产品陈列的整理。 第五步,检查库存,算帐存货,更换不良品,竟品情况,订货按倍安全库存原则。 第六步,销售访问,包括推荐新品,促销通知,收集信息。

第七步,确认定货,若需客户签字确认的必须确认。 第八步,确认下次访问时间,向客户致谢道别。 (3)要系统掌握销售技巧. 如利益销售法,克服拒绝的技巧,成交的技巧等。 (4)建立优良的客情关系。 这里要明确,对客户好不是顺从客户,而是双赢合作,同时要不断提高自已专业水平,通过努力使客户更专业,具有培训客户的能力。 铺货的原理,所谓铺货就等于发动经销商甚至下级经销商和厂家共同合作,通力配合,整合各方资源优势达到有用开发市场的目的。这是一种厂家和经销商甚至下级经销商的有用沟通,这种沟通是通过业务人员这个纽带完成的。 为什么说铺货是快销品业务永不褪色的主题?这是由快速消费品行业本身的特点决定的。快速消费品具有消耗速度快,渠道的层级结构比较浩繁,终端覆盖的客户面广,客户数目众多等特点,这就客观上要求产品的铺货率要高,消费者才能便当购买。 河北华糖喜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非车险业务理赔操作流程(修订)资料

附件1: 非车险业务理赔操作流程(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非车险业务理赔工作高效、规范地进行,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充分体现专业化服务水平,根据公司非车险业务的理赔工作要求,结合最新监管要求,特修订《非车险业务理赔操作流程》。 第二章受理案件 第二条报案电话 公司非车险业务全国统一报案电话为“95552”。承保时约定其他报案联系方式的,应保持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待机。 第三条接受报案 “95552”接报案坐席接到报案,将报案信息记录于接报案平台内。对于因报案信息不完全无法正常报案的,由“95552”坐席将已获知报案信息录入“无资料报案”模块,各分公司财产险部应在接到无资料报案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查明保单号等必要的补充信息,完成无资料报案补充报案操作。 各分公司财产险部接到“95552”报案通知后,应于当

日按《非车险未决赔案管理规定(第二次修订)》的相关要求,在业务申报系统理赔审核流程管理中登录报案信息。 各级机构非车险接报案联络人员应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及时接收“95552”接报案通知,立即开展后续理赔工作。 第四条承保查询 财产险部接到报案通知后,应立即进入核心业务系统查询有关该案的承保信息,查抄保单、批单等有关单证。同时了解是否有临分、共保以及保费缴纳等情况。 如核定该案存在系统查无有效被保险人或承保险种保单、出险日期不在保单有效保险期限内、保单已做注销处理等异常情况,应于3个工作日内通知客户不予受理该案。 第六条赔案通告 如经初步估计,符合《非车险重大赔案理赔管理规定(暂行)》中赔案上报情形的,分公司财产险部应于不晚于首次现场查勘的次日、最晚不晚于接到客户报案之日起算第三个工作日,将赔案情况上报总公司业务管理部、风险控制部。其中我司承保份额内估损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非车险常规业务赔案,应填写《非车险重大赔案通报表》,上报总公司业务管理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非车险赔案,应填写《非车险重大赔案报告》,上报总公司风险控制部或业务管理部。 第七条共保通知

深圳市社会保险日常业务操作流程

深圳市社会保险日常业务操作流程 社保办理 (一)首次新增 资料: 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社保卡的,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回执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 3.深圳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 当月19日前(含19日)申请的,视为当月办理的业务,20日以后申请的,视为下月办理 流程: 网上直接申报 (二)社保调入 资料: 1.《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停交/调动/险种变更/恢复参保/工资变动申请》; 2.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 当月19日前(含19日)申请的,视为当月办理的业务,20日以后申请的,视为下月办理 流程: 网上直接申报 社保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等重要社保登记信息变更除(社保缴费工资、参保险种、 手机号码等无需审批的社保登记信息可网上直接办理)】 资料: 1)由于公安部门原因导致员工重要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意:变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身份证号与现姓名、身份证号之间的关系,如只更改姓名且在户口簿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证明; 5.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 2)由于单位申报错误导致员工重要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证明; 3.入职登记表及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号自然升位的,需提供 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因员工户籍迁入/迁出我市导致员工重要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非深户改深户,需提供招工表或调令与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

(完整word版)业务部日常工作流程及工作规范

业务部日常工作流程图及工作规范日常工作流程图

业务部日常工作规范 一、业务部工作规范目的 业务工作规范的目的在于提高的业务部各项工作的效率,使业务部运作规范化和标准化。保障销售人员日常销售的畅通,通过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提高业务部人员的风险意识和工作效率。 二、市场的信息收集整理与分配 1、市场信息收集特别是客户信息收集主要分为两类:网络信息和业务员直接获得的客户信 息; 2、业务员通自己努力直接得到客户信息,并建档跟踪的潜在客户由此业务员直接跟踪管理, 所产生的销售回款,划此业务员名下。 3、网络推广专员主根负责网上信息的的发布与收集,每天所得客户信息,整理后统一交业 务部经理分配。 4、网络客户信息的分配主要以公平、平等和业务员相关知识为原则。 5、新开客户跟踪以先建客户档案者负责跟踪的原则,特殊性情况由业务经理主持,协商解决。 三、市场价格 1、产品报价,常规产品按公司指导价格报价,详见产品指导价。定制产品或在指导价格表 上没有报价的产品,则按财务部提供指导价报价。 2、公司指导价格为含税价,客户不开增值税的可以在指导价上最多下浮6%。 3、如需要申请特价,则在指导价内每降1%,业务员提成降0.1%,最低销售不得低于指导价 X0.9%。 4、如需公关或其他费用(占销售价格x%)的,则销售价格:销售价格=指导价格/(1-x%)。 三、客户结算与服务 1、新开客户首次合作,原则上现款现货的形式,定制的产品必需交纳货款30%的定金。 2、公司统一实行送货上门服务,广州市内新客户单次进货1500元以上的,公司可以货到付 款;广州市以外的新客户原则上要求款到发货。 3、客户实行帐期结算的,客户单次进货超过2万元,必需经业务经理确认后方可发货。超 过5万元以上的经总经理确认后方可发货,新客户实行帐期结算的,2万元以上定单需业务经和总经理确认后方可发货。 4、客户开增值税发票的必需在5000元以上的,但可以开一般发票,不够5000元金额,客 户必需开增值税发票的,可以累计到5000元开增值税发票。 四、其他事项 1、常规型号产品对客户的发货周期承诺3~4天;定制产品按生产部门发货期回复。 2、国标内产品的报价格以指导价格为准,业务员可以根据客户情况决定报价。 3、不在指导价格内的非国标产品和线束产品的报价最长期限在24小之内。

【流程管理)人保财险非车险业务理赔实务流程

(流程管理)人保财险非车险业务理赔实务流程

非车险业务理赔实务流程 (讨论稿) 保险理赔,就是审核处理赔案。是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履行经济补偿义务,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进行处理的行为。主要包括审核、查勘、赔付和追偿四个基本环节。 一、理赔指导思想 公司股份制改造的顺利完成后,树立了全新的运营目标,确定了企业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回报最大化的运营宗旨,因而理赔管理工作也凸现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根据公司总体运营理念,确立我省系统理赔工作的指导思想为:以公司运营利润最大化和客户满意最大化为目标,科学管理,提高理赔质量,提升理赔技能,优质服务,树立企业形象。 二、理赔原则 保险理赔是壹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为了更好的贯彻保险的运营方针,提高理赔质量,杜绝错赔、乱赔、滥赔的现象,保险理赔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 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对保险合同履行义务的具体体现,保险人于处理各种赔案时,应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的条款规定,受理赔案,确定损失。理算赔偿金额时,应提供充足的证据,拒赔时更应如此。 2、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 这壹原则的宗旨于于提高保险服务水平,争取更多客户。保险人应当于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主动、迅速是指保险人于处理赔案时应积极主动,不拖延且及时深入事故现场进行查勘,及时理算损失,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应迅速赔付;准确、合理,是要求保险人于审理赔案时,分清责任,合理定损,准确履行赔偿义务。拒赔案件应及时发出拒赔通知书,且说明不予赔付的理由。

3、授权运营的原则 理赔业务实行授权运营,各级公司于上级公司授予的权限内开展理赔业务,超出权限范围的理赔业务按规定上报、审批,不得越权。 4、严肃纪律原则 理赔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和制度,做到公正廉洁,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禁制作假赔案,严禁于赔款中列支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5、实事求是的原则 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案件形形色色,案发原因也是错综复杂。因此,对于壹些损失原因甚为复杂的索赔,保险人除了按照条款规定处理赔案外,仍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灵活运用保险损失补偿原则。 三、理赔制度 1、查勘制度。实行“双人查勘、持证上岗;查勘、定损、报价、核赔相互分离,平衡制约”的查勘制度。 2、核赔制度。实行核赔业务垂直领导,各级核赔人员按权限核赔,逐级核赔的核赔制度,非经核赔人员同意,严禁支付赔款。 3、责任人制度。各级核赔人员为处理赔案的第壹责任人,出现问题由核赔人员承担首要责任,有关领导负关联责任。 四、理赔流程 (一)接受报案。 理赔中心接受报案时,应将被保险人名称、险别、保单号码、出险原因、出险时间、地点以及损失情况等有关资料输入电脑或作文字记录,且要求被保险人保护现场,积极施救,以避免标的损失的进壹步扩大。某些事故发生时,由于条件有限,被保险人发出损失通知的方式可能是口头的,随后应及时补发书面通知。 报损金额或估损金额超过超分公司理赔权限的赔案,分公司必须于接到报案后壹个工作日以内书面上报省公司理赔管理部/法律部。

非车险业务流程

非车险业务流程一、非车险业务承保流程

流程说明: (一)总则 1、遵循“诚信原则”,向投保人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2、保证投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投保资料传递的保密性和及时性及投保双方的合意性; 3、工作技能的专业性及处理问题的灵活性、主动性; 4、树立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培养勇于任事的工作态度; 5、及时、准确出具各类险种的保单、批单、发票等相关单证; 6、保证各类统计报表的及时、准确、全面及财统数据的一致性; 7、认真负责的管理业务档案。 (二)流程内容 ①业务人员应指导客户认真如实的填写投保信息,同时收集详细的相关业务资料,提交给非车险内勤人员; ②业务内勤在接到业务员提交的投保资料后,应进行初步审核,在确认资料齐全,投保单填写完整后,再与业务员办理投保资料交接签收登记。登记要素包括:经办业务员、投保人、险种、金额、投保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清单等; 审核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业务员交单的日期是否为填写好投保单的当天或第二天;如果不是,应查明原因并提示及时交单; (2)投保单的填写应整洁、规范,无遗漏; (3)所有修改的地方是否有责任人的确认,修改过多应予以退回,若投保单为业务员代填,是否有投保人确认; (4)防止不整洁、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承保规则的投保信息流入到核保出单作业中。 ③录单及出单 (1)业务内勤将投保信息及时录入核心业务系统,并记录操作人姓名,对业务员或代理机构、以及部分险种的特别约定做出标注或说明; (2)业务内勤对输入的投保单信息与原始投保单进行核对,如果发现录入错误或遗漏,

则进行修改和补充,以确保录入至系统的投保信息准确无误; (3)确认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后,上报分公司核保人; ④承保审核 (1)分/支公司核保人在系统中对录入信息进行审核,如有错误或遗失,应下发给内勤人员进行修改和补充; (2)对审核无误的,按照非车险核保政策进行业务承保判断,对不予承保的应及时告知出单内勤; (3)对超本级核保权限,应及时填写《超权限业务申报表》,连同相关业务资料上报上级核保人,高风险业务还须上报《风险查勘报告》; ⑤总公司南区非车险核保部在接到分公司上报业务后,应及时根据再保合约判断该业务是否在合约之内,如需临分安排,应填写《再保建议书》连同相关业务资料、《查勘报告》一并递交总公司再保部; ⑥总公司再保部根据业务情况进行临分安排,并在临分结束后及时反馈给总公司南区非车险核保部; ⑦若业务核保通过,内勤人员应及时出具保单、发票及其他相关单证,并进行核对加盖承保章及财务章;同时,保单后贴付的条款、明细表、附图等附件均需加盖骑缝章;若核保未通过,则及时将核保人意见反馈给业务部门,以便修改; ⑧内勤人员将相关单证联分发给各部门相关负责人; ⑨业务承保后,内勤人员应分产品对单证进行整理,根据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妥善保管。

车险业务承保操作指南

车险承保管理 目录 前言 (3)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4) 第二条总体原则 (4) 第二部分车险业务省集中核保模式 第三条省集中核保指导思想 (5) 第四条省集中核保模式 (5) 第五条省集中核保工作流程……………………………………………………..5. 第六条省集中核保内容 (6) 第七条省集中核保业务分类 (6) 第八条核保权限分级管理 (7) 第三部分车险承保管控政策 一)交强险 第九条交强险承保基本原则 (8) 第十条交强险退保 (8) 二)商业车险 第十一条业务风险分类管理 (9)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性质的确定原则 (10) 第十三条分客户群承保管控要求 1、家用车承保管控 (11) 2、营业车承保管控 (12) 3、特种车承保管控 (14) 4、农用车、低速货车承保 (16) 5、高价车承保规定 (16) 6、挂车承保规定 (18) 7、黑灰名单业务承保规定 (18)

8、异地车辆承保规定 (19) 9、E类业务承保管控 (20) 10、多次出险客户承保条件 (20) 第十四条分险种承保管控要求 1、车损险(A) (21) 2、第三者责任险(B) (22) 3、车上人员责任险(D1) (22) 4、全车盗抢险(G) (23) 5、玻璃单独破碎险(F) (23) 6、车身划痕损失险(L) (24) 7、租车人人车失踪(Z) (25) 8、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M) (25) 9、火灾自燃爆炸损失险(E) (25) 第十五条商业车险费率使用规范 (25) 第十六条新车购置价确定要求 (26) 第十七条数据质量管理规范 (26) 第十八条专管专营与项目代码 (28) 第十九条批单业务管理规定 (30) 第二十条手续费管理 (31) 第二十一条行业协会车险信息平台操作说明 (32) 第四部分差异化授权 第二十二条分支机构的分级管理——公司分类 (34) 第二十三条分支机构差异化的承保授权 (35) 第五部分车险业务承保质量监控检查 第二十四条车险业务质量检查方式 (36) 第二十五条车险业务规范经营保证金制度 (36) 第六部分附件 附表1、车险核保业务分类表 (37) 附表2、分支机构车险业务分级授权表 (39) 附表3、2011年车险业务承保质量检查标准及评分尺度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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