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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论》第25、26课串讲笔记

第25课

颂词承接:

所依对治力:寅二(思维死亡极恐怖而生起皈依之心)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卯一、略说:

临终弥留际,众亲虽围绕,命绝诸苦痛,唯吾一人受。

魔使来执时,亲朋有何益?唯福能救护,然我未曾修。

(25课):放逸我未知:死亡如是怖,故为无常身,亲造诸多罪。

于是不由得悲哀大声呼喊:怙主啊!没有修善积福、没有防护漏法而一直放逸无度的我不知道死亡竟然这般恐怖,以致于为了无常的现世亲身造下了累累罪业。

要点:

1. 需要预设成自己真正面临死亡、或者已经死亡之后的情景,才能够真正体会到死亡到来的痛苦和恐怖,才能真实体会到颂词所说的,死亡的确是非常恐怖的,那么在死亡到来之时,我必须要修持善法,必须要将罪业清净。

2. 我们总以为死亡对自己来说,不是特别重要,对死亡到来的无常和恐怖,还没有很深刻的认知,导致我们很难真正以最大的精力去投入修行,因此要求我们在观修死亡的时候,一定要抓住核心、扼要,内心体会到死亡的确是很快、很迅速、很恐怖,产生紧迫感,要尽快修行善法的心态,并且要保持长期的警醒心态,这是非常必要的。

3. 如果我们真正能够生起死亡无常的感受,就会抓住最重要的东西,即死亡时对自己有用的事:如念佛、发愿往生极乐世界、修寺院、修行回向等。其他的事情,自然而然地就可以舍弃,唯一抓修行。

4.观想自己到了临终之时皈依上师三宝是非常重要的:1)死后堕入地狱很需要三宝的救护。2)思维死亡非常恐怖从而产生真实的皈依心,这是利用所依对治力忏悔罪业必不可少的前提。

5. 通过学习,首先了知如何观修,之后反复观修训练,我们的心就会逐渐变得柔软,逐渐和正法相应,那时法就融入于心,或者说心就和法相应了。

6.略说的思路:因为不了知死亡恐怖无常的道理,所以导致了放逸,没有精进取舍善恶,为了无常的五蕴身的种种享受,亲身造了很多罪业。如果不忏悔清净,那么死后一定会堕入恶趣,经受很恐怖的死亡之后的场景。如果能观修和思维到死亡的恐怖,就会生起皈依之心,产生修行善法的紧迫感。

卯二、广说:

若今赴刑场,罪犯犹惊怖,

口干眼凸出,形貌异故昔。

何况形恐怖,魔使所执持,

大怖忧苦缠,苦极不待言。

例如,一名今天就要被带到刑场上去的罪犯,也会惊恐万分,口干舌燥,双目凸出,面目皆非,与以前判若两人,那么被面目狰狞、十分可怕的阎罗狱卒捉住,被极大的恐惧所逼,处在痛苦不堪、极为可怜的地步,那副胆战心惊的悲惨情景就更不用说了。

要点

1. 世间人被判刑时,内心的恐怖会在外表上显现出来,如果判刑被监禁几年或十几年,虽然很苦,但是还有重获自由、远离痛苦的希望;如果被处以最严重的极刑,即将失去生命的恐怖与死后堕地狱的恐怖还是无法相比。

2.世人被警察逮捕时,会觉得警察会很恐怖,但是警察也只是普通人的外表。死亡到来时,环境昏暗,到处充满形象恐怖的魔使等阎罗狱卒,非常令人恐怖,倘若被这些魔使抓住,自然是“大怖忧苦缠”,内心被很强烈忧愁和痛苦所缠缚,自然“苦极不待言”。

谁能救护我,离此大怖畏,

睁大凸怖眼,四方寻救护,

四方遍寻觅,无依心懊丧,

彼处苦无依,惶惶何所从?

到那时,有谁能救护我摆脱这么巨大的恐怖呢?我不由得睁大向外凸出、惶恐不安的双眼四处寻觅救护者,经过一番苦苦寻找,结果发现四方居然没有任何可皈依处,不禁心灰意冷,极度失望。如果处在那种无依无靠的境地中,当时我该何去何从呢?实在是无计可施。

要点:

当造作了非常大的罪业,而且未能忏悔清净,死亡以后处于如此恐怖的环境中,内心会自然而然寻求能救护和依靠的皈依处,这样内心会得到很大的安慰。但是如果没有皈依三宝,就找不到这样的依靠处,身处这样痛苦中,自己会更加绝望,苦上加苦。

子二(所皈依之对境)分二:一、皈依共同三宝;二、皈依具愿力之菩萨。

要点:

皈依对境的佛法僧三宝当中,僧宝包括了具愿力的菩萨,因为僧宝是指从一地到十地的大菩萨。在三宝中已经有了僧宝,对于共同的佛法僧三宝需要皈依,为什么还要将具愿力的菩萨单独列出来呢?这是因为八大菩萨发了殊胜的愿,他们在解救众生痛苦方面有不共的能力。所以,一方面我们要皈依共同三宝,另一方面要皈依与我们南瞻部洲众生很有缘的、具有愿力和能力的大菩萨,也是非常重要的。

丑一、皈依共同三宝:

佛为众怙主,慈悲勤护生,

力能除众惧,故我今皈依。

要点:

1. 从忏悔的角度,观待三宝是我们的所依对治力,故而诚心皈依。从能依的角度来讲,佛具有圆满的断证功德,无有亲疏远近的分别,完全有能力做一切众生的怙主。

2.这里皈依的意思分为三层:1)当死亡来临趋入中阴阶段,迫切需要皈依处,以摆脱魔使的恐怖。2)未死之时需要修持忏悔,清净罪业,也需要皈依三宝。如果现在能够依靠清净的信心皈依三宝,忏悔自身的罪业,死亡来临时就不会感受巨大的恐怖,也不会堕入地狱感受更强烈的痛苦。3)如果在世时皈依过佛陀,但是由于没有认真修行,因某种因缘堕入恶趣,那时如果能忆念起三宝、佛陀,也会成为毫无欺惑的皈依处。

3.要全身心皈依三宝。真正全身心皈依,毫无保留将身心交托给三宝时,就具备了对三宝清净无染的信心。倘若不了解三宝的能力和功德,内心尚有疑惑存在,信任就会有所保留。这种对三宝的不信任,是一种怀疑的杂念,与三宝清净实相的功德不相应,会令内心中的功德不容易产生。

第26课颂词与解释(摘自《入行论·善说海》

如是亦皈依,能除轮回怖,

我佛所悟法,及菩萨圣众。

当时,无依无靠,唯有皈依三宝,众生怙主、大慈大悲的佛陀以最大的精进行持救护一切有情的事业,具有超凡的救护威德力,能遣除所有怖畏,因此我从现在起皈依佛陀;皈依能解除轮回恐怖、佛陀所了悟的正法;同样也真实皈依菩萨僧众。

要点:

1. 佛法可分为教法与证法,按照无垢光尊者的观点,教法分为因法与果法,因法是指十二部经典1,果法是指密宗的一切续部,包括事部、行部、瑜伽部等。证法是指凡夫相续中的信心、恭敬心、大悲心、空性正见,乃至凡夫以上五道十地的所有境界。从三宝来讲,法宝为道谛、灭谛所摄,法宝的本性离一切欲染、不清净,是非常清净的一种自性,所以称之为离欲尊。依止法宝能够得到一种无欺的救护处,也能够引导我们趋向于解脱。法宝本身具足圆满殊胜的加持力,因此我们要依止法宝。皈依法是指皈依释迦牟尼佛于印度金刚座成道时所证悟的犹如甘露般的妙法。即从现在开始乃至生生世世不离佛法,所作所为全部以佛法来摄持,以佛法为标准,这样的发愿和决心就是皈依佛法。

2.僧宝主要指以八大菩萨为主的大乘圣众,包括相续中证悟了二无我的一至十地的所有菩萨。即那些已经实践、正在实践,已部分证悟佛所宣讲正法的菩萨圣众,他们能够帮助我们解脱轮回的痛苦,获得圆满正等觉的果位,不再为种种过患、染污、烦恼等束缚。佛陀圆满地了悟了法界实相,菩萨则是部分了悟——菩萨圣众是实践法义的、修行没有达到完全圆满的圣众。因为他们已经证悟了法性的缘故,所以也具有遣除众生轮回恐怖的能力。

3.救度众生不是佛一方面的事情,而是两方面的事情。一方面佛要具有救度的能力;另一方面需要考虑所救度的众生的因缘、福德是不是圆满具足。就佛而言,救度众生的种种能力都是圆满的。圆满到什么程度呢?从自性的角度讲,是断证圆满;从救度众生的角度讲,是能力圆满。就众生而言,众生如果根本不想解脱,或得度的因缘不成熟,佛虽然具足能力,但是由于因缘欠缺,众生还是不能救度。救度只有两方面因缘和合,才可能发生。所以,要成为被救度的对境,自己必须具足某种因缘,如果一点被救度的因缘都没有,就不能成为所度。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总是强调:一方面佛有大悲心度化众生;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具有信心,忏悔罪业和积累功德。只有功德慢慢具足之后,我们相续中的罪业才能逐渐得以清净,此时被度化的条件才算成熟了。

4. 佛出世是一种助缘。有些众生人天善果的因缘成熟,佛陀就宣讲这方面的法来帮助他们成就人天善道;有些人发小乘心的因缘成熟了,佛就帮助他获得阿罗汉的果位;如果是菩提心一下子涌发了,佛陀就把他安置于菩萨的果位。能度和所度一定是观待的,能度方面条件圆满,所度方面条件如果不圆满、不具足,有所欠缺,或者方向不一样,结果也不一样。为什么有些众生根本没办法度化,而有些成为人天善报的所度,有些成为小乘的所度,有些成为菩萨的所度,甚至有些众生因缘圆满了,就可以直接安置于佛地,这就是因为所度方面的因缘不同、根基不同,度化的情况就不同。

丑二、皈依具愿力之菩萨:

因怖惊颤栗,将身奉普贤,

亦复以此身,敬献文殊尊。

我由于害怕地狱等处的痛苦而惊恐不安、瑟瑟发抖,于是将自己奉献给普贤大菩萨,也将自己的身体献给文殊菩萨。

哀号力呼求,不昧大悲行,

慈尊观世音,救赎罪人我!

痛苦不堪的我悲哀哭泣,极力呼唤具有无伪大悲心与大悲行的怙主观世音菩萨,为什么呢?祈求救护罪大恶极的我。

复于虚空藏,及地藏王等,

一切大悲尊,由衷祈救护。

也同样发自内心地呼唤圣者虚空藏菩萨、地藏王菩萨、弥勒菩萨、除盖障菩萨等具有大悲心的所有怙主,祈愿能得到他们的救护。

皈依金刚手,怀嗔阎魔使,

1十二部经典:契经、应颂、记别、讽诵、自说、因缘、譬喻、本事、本生、方广、希法、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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