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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境外投资须知一境外投资备案

企业境外投资须知一境外投资备案
企业境外投资须知一境外投资备案

企业境外投资须知

一、境外投资备案流程

1、在线提交备案申请:

2、准备纸质材料

3、在线打印备案申请表与纸质材料一并送交至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待审

4、地方审核通过后,由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递交省级部门审核,并打印出证

5、企业领取证书

注:按照近期境外投资的监管要求,新备案项目在商务部门办理备案同时,需要在发改委同步办理项目备案。商务部门证书内容与发改委项目批文内容需一致,方可通过银行办理资金汇出业务

二、在线提交备案申请注意事项

在我市依法设立的企业(金融类除外)开展境外投资业务,均须在国家、省级系统提交各案资料

1、国家级系统为商务部统一业务平台:

http: //www. mofcom.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f6427944.html,/mofcom/typt.shtml

已有账户用户可以使用原账户登录,由系统自动分配统账户:首次申请企业,需要先申请统一平台账户,完善国内主体信息后,提交备案申请。统一平台登录后,企业可自主查询已备案项目情况,及在受理项目审批进度。

在线填报时需注意:

1)经营范围。指的是境外投资项目从事的主营业务,需和国内主体主营业务以及实际情况一致;

2)行业属性。对于境外项目不涉及主营产品生产,只负责产品销售的,一律按照批发或零售业填写;

3)项目简况。该部分内容需简单描述国内主体基本情况、海外项目简介以及投资计划和预期回报。

4)项目意义。对于批发零售业项目及相关行业,务必填写拟带动出口预计(单位:万美元)

5)备案金额。表示该项目可以用到的资金汇出配额,是项目预计未来1-2年内需要从国内主体支们付的全部费用,不仅包括注册资金,也包括可能会产生的相关运营管理费用。

2、省级系统为江苏商务厅综合服务旗舰店: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f6427944.html,/col/col140125/index.html

首次登陆需要完成用户注册,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之后,进入境外投资功能模块,对照商务部系统提交的项目备案信息完成有关信息的录入工作。

三、纸质备案材料准备注意事项

系统申报同时,企业需按照“6+2”要求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1、“2”表示《境外投资备案表》或《境外投资申请表》,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6”具体包括舌以下方面:

1)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新设公司,提供境外公司设立章程(无中文原件的须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公章;未设立企业可有国内主体自行拟定相关章程,并加盖国内主体签章),境外企业已设立的需提供境外注册法律文书材料;并购项目,须提供境外并购标的方的并购协议等材料(外文件须附上关键页翻译);

2)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境内出资企业的出资决议,需要相关决定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具体要求,根据企业架构及性质,视投资主体公司章程约定的法律效应而定;

3)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所有境内投资主体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表(形式为年报、半

年报或季报);

4)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并购类提供尽职调查,须第三方出具(法律事务所或咨询公司等);非并购类提供可研报告,内容尽量详尽,金额较大的须第三方提供,无固定格式,重点说明项目真实性、投资合理性、风险可控性及回报可期性。投资资金来源说明需单独出具(银行贷款须附上银行项目授信;自有资金购汇须附上近期银行水单:自有外汇须附上外汇账户资产证明)。

5)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在线填报时下载填写(须签字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如无特殊情况,人员应和出资决议一致)

6)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还需在线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四、项目规模相关说明

上述纸质材料请装订成册,并与在线申请同步提交,备案审核将依据在线填报内容审核备案。

1亿美金以下项目,一式1份,地市级审核:

1-3亿美金项目,一式2份,地市级审核后报省级审核:

3亿美金以上项目,一式3份,逐级转报国家级审核

注:近期申报流程变化较大,省厅也在研究申报操作指南,故时间周期无法把握,请各企业在工作安排上留足提前量。

五、项目备案后企业义务

1、报到义务。企业在取得境外投资备案证书,并完成相关境外企业设立或交割后,应当要求其投资的境外企业中方负责人,凭备案证书同步领取的报到表,当面或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报到回执请妥善流程,将作为资金申请及项目合法性等重要依据。

2、统计义务。企业在完成项目备案后,须在商务部备案系统“统计业务”模块中完成投资统计月报及年报。首次进入需完善国内主体信息并完成新备案项目基本信息录入。资金实际汇出当月填报月报信息(资金汇出情况);次年6月按照通知要求填报上一年度年报信息(包括境内外企业财务数据及投资情况》。

3、明确外经工作联系人。为提供高效服务,请各已办理境外投资业务的企业务必明确1名人员作为对外投资工作联系人,加入我们QQ群(群号:426996419)。并填写企业联系表,如人员变更,请及时调整联系人,并做好群内无关人员的清退工作,后期关于活动组织、统计数据报送、管理政策调整及资金申报等通知,将第一时间通知具体联系人。

境外投资备案办理地点:南京市建邺路148号501室。关于问题,可咨询:68539712、68539711:请尽量在QQ留言,之后会联系回复。

六、相关常见问题解答:

Q1、政策执行情况是否有变化?

A1:2017年8月,国家商务部、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是现阶段境外投资备案审批的主要政策依据,但对于“一带一路”地区、主营实体产业投资,有利于国际产能合作、技术品牌合作等鼓励方向的项目,在财务指标审核上可适当放宽。

Q2:两个以上企业共同开展境外投资如何办理?

A2:以占比大的为主体办理。比例相等,可协商后由一方办理。

Q3:已备案项目变更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A3:企业境外投资经备案或核准后,原《证书》载明的境外投资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办理变更手续,上交回收原证书。未按照《指导意见》办拟过真实性审核的,在增减资、主体变更等关键项变更时,需按照新的要求补充提交2+6纸质材料!

Q4:超过2年的投资备案证书是否有效?

A4:企业自领取《证书》之日起2年内,未在境外开展投资的,《证书》自动失效,如需再开展境外投资,应当在线办理延期中请。关于有效期说明如下:1)证书不超过2年,继续有效:2)证书超过2年,未出过汇的,失效:3)证书超过2年,但出过汇的,最后一笔距今2年内的,继续有效:4)证书超过2年。失效项目需延期或注销重新办理,并按照新的要求提交2+6纸质材料!

Q5:已备案项目再投资须办理哪些手续?

A5:企业投资的境外企业开展境外再投资,企业应当在网上填写《境外中资企业再投资报告表》。1式2份!。具体流程参见再投资备案说明。

Q6:已备案项目如何注销:

A6:企业终止境外投资,应当在依投资目的地法律办理注销等手续后,在“境外投资管理系统”中选择“终止”选项并生成《企业境外投资终止报告表》,由主管部门出具注销确认函。原证书收回,1式2份!具体流程参见注销流程。

Q7:境外企业名称是否可以任意?

A7;企业对其投资设立的境外企业冠名应当符合境内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获得批准的企业,其境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等字样。

Q8:已有商务部系统电子钥匙的是否继续有效?

A8:已办理CA证书的继续有效(后续仍可登陆需要使用CA电子证书)。使用有关问题参见: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f6427944.html,/article/zxbs/scbl/

发改委项目备案申请书

发改委项目备案申请书 【篇一:项目备案的请示】 关于申报****项目备案的请示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经贸〔2010〕1304号)及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经贸领域中央投资项目的通知》要求,我公司现申请2011年经贸领域中央投资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项目名称为“*****项目”。 “*****项目” 建设地点为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洛塘村大边田地段,总投资6400万元。项目建设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农产品地下恒温冷藏仓库建设,二是地面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设计的农产品地下恒温冷藏仓库建设面积为20000平方米,建设高度为8米,一共160000立方米,采用地下恒温塔式储存方式,每塔设计容量为500吨,总容量为6万吨;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面积为8250平方米,主要配送包括稻谷、大米及蔬菜等农产品,覆盖面为整个珠三角地区。为使项目各项建设顺利进行,特此申请项目立项备案。 如无不妥,请予批准。 **年**月**日 【篇二:项目登记备案申请表模板(发改委)】 登记备案申请表 填表人:填报日期:年月日 【篇三:发改委备案申请书】 武胜县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山分公司 海晏县发改局: 一、项目申请单位概况 (一)成立和发展过程 海晏县位于青海省东北部,是湟水河的发源地,北接祁连、门源,东邻大通、湟中,南与湟源、共和接壤,西北与刚察相连,西南濒临青海湖,县城位于县境东南部三角城镇,距省会西宁89公里。是青海?丝绸之路?南线的主要组成部分。 2012海晏县通过大力推进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生产方式,在

东达村和光明村两个青稞优良品种繁育基地上,全面推广高产优良 青稞品种,引进企业、签订订单,为高原特色农作物青稞种植打下 良好的基础。整合金滩、东达、仓开、新泉四村办农牧业生产单项 专业合作公司,2012年3月海北州福祥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在海晏 县注册了‘海北岗嘎农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36万元, 正式职工13人,每年季节性用工达300人次。 主要经营:农作物青稞、油菜、牧草、中药材种植、苗木种植、销售、加工;藏系羊、销售;藏香猪养殖、销售;农牧业生产资料统购、承担实施各种生产设施及科研项目、农畜产品的市场营销与开发、低度青稞酒酿造。 海晏县农牧局扶贫办给我公司100万扶贫款,扶贫户数133 户,每户从2014年开始分红,年分红总金额14万元,每户按1070 元分红。公司自成立以来,辐射周边带动了贫困户179户,人口为646人。截止目前公司逐步壮大,2012年签订总亩数为5188亩的 青稞订单,菜籽种植亩数为4838亩,已投入210万元建设基础设施,购置青稞、菜籽、投资流动资金306万元。投资年产600吨青稞面 粉和炒面加工车间一处、年产30吨菜籽榨油车间一处、年产20吨 低度青稞酒酿造车间一处,并建设藏香猪集中养殖小区一处、500㎡农畜产品展示间一处以及休闲旅游农家院等。 公司以中央一号文件为指导,瞄准省内外市场,打造?金银滩?品牌,以农村循环经济产业链为主,形成绿色,环保,优质、诚信的生产 经营理念,扩大产品销路,为海晏县的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面向于农牧业,服务于农民,在促进地方农业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 较好的效果,为海晏县特色产业的发展壮大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和发 展思路,得到了当地政府的高度肯定。 。 二、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鸿华〃华盛国际开发项目,位于营山县城新营渠北侧,占地面积45327.07㎡,建筑面积148845㎡。其中,住房1200套。商业用 房10000㎡。物管面积600㎡,小区绿化率36.7%。项目总投资约 4亿元。 四、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

2017年备案管理办法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

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核准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各地区不得擅自调整《核准目录》确定的核准范围和权限。 第六条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各省级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机关及其权限。 第七条依据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目录》所称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目录》规定由省级政府、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其具体项目核准机关由省级政府确定。项目核准机关对项目进行的核准是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依据国务院专门规定和省级政府规定具有项目备案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备案机关。 第八条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应当依法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及其他行政机关不得非法干预企业的投资自主权。

国家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2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2 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4月8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 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核准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各地区不得擅自调整《核准目录》确定的核准范围和权限。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73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已经2016年10月8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2 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6年11月30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加快转变政府的投资管理职能,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制定 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 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条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备案通过国家建立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办理。 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 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在线平台管理办法。 第五条核准机关、备案机关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列明与项目有关的产业政策,公开项目核准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并为企业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第六条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 设内容等;

发改委项目备案请示范文

( 请示报告)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02162 发改委项目备案请示范文Model document of application for project filing and instruction of

发改委项目备案请示范文 发改委项目备案请示一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加快推进光伏产业发展,将光伏发电项目与现代农业建设相结合,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满足区域用电增长需求,现就建设慈溪市观海卫镇100WM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请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慈溪市观海卫镇100WM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二、项目业主:慈溪巨磁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慈溪市观海卫镇塘下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为100MW,一期建设40MW,二期建设60WM,经升压后接入宁波电网。在运行期20xx年的总发电量为275500万千瓦时。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30000万元,由慈溪巨磁新能源有限公司自筹解决,其余资金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特此请示,恳请转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XX年5月5日 发改委项目备案请示二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经贸〔20XX〕1304号)及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XX年经贸领域中央投资项目的通知》要求,我公司现申请20XX年经贸领域中央投资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项目名称为“*****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为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洛塘村大边田地段,总投资6400万元。项目建设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农产品地下恒温冷藏仓库建设,二是地面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设计的农产品地下恒温冷藏仓库建设面积为20xx0平方米,建设高度为8米,一共160000立方米,采用地下恒温塔式储存方式,每塔设计容量为500吨,总容量为6万吨;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面积为8250平方米,主要配送包括稻谷、大米及蔬菜等农产品,覆盖面为整个珠三角地区。为使项目各项建设顺利进行,特此申请项目立项备案。 如无不妥,请予批准。 **年**月**日 发改委项目备案请示三 XXXX发展改革局: XXX有限公司拟在XXX项目,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呈报如下,特申请项目备案。 一、项目名称:XXX 二、本项目建设地点为XX,用地性质为XX用地,总用地面积为XXX平方

企业办理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流程

企业办理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流程 一、办理备案 1、先进行注册。登录“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系统”(网址:http://61.144.19.76/jgb/),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企业注册”,按提示内容认真填写注册信息,同时将企业营业执照传真至22831394,区经科局将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 填写注册信息时有两个事项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填写“属地主管单位”时,需要在下拉菜中点开“佛山市经信局”前边的“+”,然后点选“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二是法人代码应填写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此代码也是企业登录的帐号。 2、审核通过后,登陆“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系统”(网址:http://61.144.19.76/jgb/),用注册时填报的帐号和密码登录,进入系统后填报备案信息和上传附件,完成后选择相应的备案机关进行备案; 填写备案信息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填写“改造前主要产品能力(产品名称,年生产能力,实际年产量及市场占有率)”时,要填写企业现时主要产品的情况,具体内容按括号内提示填写。 二是填写“项目主要内容(主要设备技术及改造后生产纲领)”时,应先描述项目投入的情况,包括购置了什么设备,改造了什

么环节等。再描述项目完成后的量化目标,例如产能扩大到**台,合格率提高到**等等,不同的项目会有不同的目标,应根据实际填写。 二是上传的招标情况说明,应明描述经对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项目是否属于必须招投标的范围,如不属于必须招投标的范围应明确指出不属于必须招投标的范围,如属于必须招投标的范围应说明应说明招标的内容,方式等内容。 三是上传的节能情况材料中,应明确说明项目完成后生产运转的年综合能耗,并折算成标准煤。 3、提交备案信息后,企业可登录“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系统”(网址:http://61.144.19.76/jgb/)查询备案项目审批情况(如企业在注册时点选了手机短信服务,将会收到短信提醒)。 二、领取备案证 当状态为已签发后,企业在系统导出并打印备案申请表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注明“由本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到区经科局领取备案证(顺德区政府大楼西五楼区经科局工业发展科)。 三、变更和注销 1、备案证一经出具,原则上不办理变更。有正当理由必须变更的,应在原备案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由项目承担单位向原项

发改委备案项目和核准项目有什么区别

发改委备案项目和核准项目有什么区别 (一)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对于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各地区、各部门要相应改进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行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下放给企业的投资决策权利。 (二)规范政府核准制。要严格限定实行政府核准制的范围,并根据变化的情况适时调整。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减《目录》规定的范围。 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政府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严格规范的核准制度,明确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办事效率,增强透明度。 (三)健全备案制。对于《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要对备案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防止以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 1、审批制:针对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 2、核准制:针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备案制:除适用审批制和核准制管理以外的项目。 ?简单来说, 适用审批制和核准制的项目都有上级发改部门制定的参照目录,这两种参照目录之外的项目都施行备案制。 ?具体来讲,

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冀政〔2005〕32号)

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冀政〔2005〕3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不使用政府投资、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总投资在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工作。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为同级政府的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管理工作。 建设、国土资源、环保、水利、城乡规划、消防、税务、海关、安全生产、金融、人防、地震、文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备案申请 第四条企业在做出投资决策后,按照备案分级管理权限的规定,到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目前采取书面备案方式,待条件具备后,可采取网上备案的方式。 第五条项目申报单位在报送备案申请表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五份: (一)填写完整的《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四)依法先行取得的有关许可文件; (五)发展改革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说明材料。 企业提供的文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第三章备案程序 第六条项目备案实行分级管理。中央管理企业、省管企业投资估算总投资

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生产性项目和3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非生产性项目、其他企业投资估算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项目和需办理进口设备减免税确认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管理;中央管理企业、省管企业投资估算总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生产性项目和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非生产性项目、设区市管企业投资项目和其他企业投资估算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3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项目,由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管理;其余项目,由县(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管理。 省政府确定的扩权县(市)和省级以上开发区管委会的备案管理权限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属应向省发展改革部门备案的中央管理企业、省管企业以外的投资项目,要由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核实后上报。 属应向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备案的中央管理企业、省管企业以外的投资项目,要由项目所在县(市)发展改革部门核实后上报。 第七条发展改革部门对企业报送的《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及有关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申请单位;符合要求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对符合备案条件的投资项目,出具《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及副本;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投资项目不予备案,以书面形式通知申报企业,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企业对发展改革部门做出的不予备案的决定和《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的实质性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四章备案条件及效力 第九条发展改革部门依据下列条件对项目进行审查: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关规定; (二)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 (三)是否符合行业准入标准; (四)是否属于政府核准或审批而不应实行备案的项目。 项目的建设规模、产品方案、资金来源、经济效益、配套条件等由企业自主决策和平衡,但应如实向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 一、企业投资项目建设的审批流程(大致) 各类行政许可的具体办理程序见本文第二部分。 (一)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1 、 项目备案。 如建设项目不使用政府性资金, 也不属于 《政 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XX 省 2004 年本) 》规定的范围的,则 项目业主单位只需向发改委申请办理项目备案取得 企业投资项 目备案通知书 , 并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 证等文件复印件。备案后,再向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2 、从规划部门取得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项目业主单位向 规划部门提交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申请报告、 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文 本及建设项目预可行性阶段资料等, 由规划部门核发 《项目选址 意见书》 。

、在国土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在建设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阶段,在建设项目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 向国土管理部门提出 用地预审申请 , 由国土部门对建设项目涉及 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4 、环评审批。项目立项后,项目业主单位向环保部门提交 2014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统考大备战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证面试具备环评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申请办理环评 审批,取得环保部门对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二)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1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项目立项后,项目业主单位通过公 开土地出让程序依法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2 、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业主单位在项目立项后, 并取得选址意见书、 土地使用权证后, 向规划部门提交经审定的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等材料,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 3 、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项目业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后,向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项目规划设计审批阶段 1 、 设计方案审批。

【发改办法】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发改办法】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 法 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YYY,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吉林省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筹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筹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 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省、市(州)、县(市)政府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省政府发布全省统一的《吉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

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核准目录》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未经省政府批准,各部门、各地区不得擅自调整《核准目录》确定的核准范围和权限。 第六条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分级备案。跨市(州)、县(市)和国家明确要求省级备案、涉及重大资源开发的项目由省政府项目备案机关备案。实行省级备案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按《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省级备案目录》执行,《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省级备案目录》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其余项目由市(州)、县(市)项目备案机关备案。市本级与所辖区备案权限、延边州与所辖县(市)备案权限,按照各市(州)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执行。 第七条依据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目录》所称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目录》规定由省、市(州)、县(市)政府核准的项目,其具体项目核准机关在《核准目录》中确定。 项目核准机关对项目进行的核准是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依据国务院专门规定和省政府规定具有项目备案权限的行政机 关统称项目备案机关。省级备案机关为省发展改革委;市(州)、县(市)政府备案机关,按照本级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执行。 第八条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

南京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

南京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的指导意见》、《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企业投资《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以外的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项目,应按有关要求填写备案申请表,报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章备案机关及权限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施机关。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省发改委及省政府规定具有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职能的省经贸委;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市发改委及市政府规定具有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职能的市经委,市发改委与市经委按照项目性质,分别负责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备案;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和溧水县、高淳县发改局。 第五条中央企业、省管企业和跨市级行政区域、跨流域的基本建设类投资项目由省发改委备案,技术改造类项目由省经贸委备案;市管企业、区管企业、跨区(县)级行政区域、跨流域的投资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基本建设类投资项目由市发改委备案,技术改造类项目由市经委备案。县管企业投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基本建设类投资项目分别由项目所在地的各县级发改局负责备案,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由市经委备案,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由各县级发改局负责备案。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大型企业集团,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规划内属《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项目,由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实施备案。 第三章备案申请表的内容与填写 第七条项目单位申请备案时应向项目备案机关提交项目备案申请表。项目备案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法人基本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三)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第八条项目单位申请备案时,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文件: (一)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二)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三)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的区管项目需附上项目所在区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九条项目单位提交的备案申请表一式五份,并附磁盘等电子文档一份或按有关规定办理网络备案手续。项目单位应当对其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发改委项目备案范文发改委各类项目备案、审批、核准所需要的资料

发改委项目备案范文发改委各类项目备案、审批、核准所 需要的资料 项目备案、审批、核准需要的资料,《中华人民 ___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和《中华人民 ___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文件中都有详细说明。第19号令指的是内资企业,第22号令指的是外资企业。 同时,各省也根据各省的实际同样出台了核准、备案暂行办法。 我现在根据江苏省的文件说明一下各类项目审批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备案类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项目备案申请表(全省统一格式) 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核准类项目 (一)内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外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

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3)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4)环境影响评价(5)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6)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 2、外方投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3、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6、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7、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8、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工信委,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各企业: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1〕221号)精神,省工信委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企业 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投资决策自主权,根据国家、省政府有关规定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1〕22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甘肃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5年本)》和《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暂行本)》以外的项目,均实行备案制。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机关应当和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市建设和规划、统计等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联系和沟通,为企业投资提供便利。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行分级管理。 (一)省级主管部门备案范围:中央驻甘企业和省属企业投资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项目;涉及引进国外技术和设备享受减免关税优惠政策项目;跨市(州)项目。 (二)市(州)级主管部门备案范围:总投资5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项目。 (三)县(市、区)级主管部门备案范围:总投资1亿元以下项目(不含信息产业和信息化)。 兰州新区内项目,除须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外,一律由兰州新区管委会备案。 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机关应当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格式文本予以公布,方便企业查询、使用。 第六条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应在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前向相应的备案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项目备案手续,提交《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附件1)。 申报企业应当对备案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甘政办发〔2011〕125号2011年5月3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于《甘肃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5年本)》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实行备案制。 第三条备案实行分级管理。总投资在3亿元及以上的项目和涉及引进国外技术和设备享受减免关税优惠政策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备案;总投资在3亿元以下的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州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第四条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 第五条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向相应的备案管理机关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实事求是填写并提交《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见附件)。 第六条备案管理机关在对备案项目进行审查后,对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并出具备案文件,同时抄送相关部门;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不予备案,并出具不予备案通知书。 第七条备案项目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等手续。 第八条备案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调整时,应向原备案管理机关申请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第九条项目备案文件有效期2年,自批准备案之日起计算。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备案管理机关申请延期,原备案管理机关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原备案管理机关申请延期的,原项目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第十条备案管理机关应定期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情况进行公告。 第十一条项目单位以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备案文件的,一经发现,备案管理机关应依法撤销对该项目的备案。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单位,投资《甘肃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 (桂政发[2005]34号2005年7月2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在我区建设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投资资金、国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主权外债资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下同)在广西境内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05年本)以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按属地原则向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实行审批或核准的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企业投资建设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向项目备案机关依法备案并取得项目备案文件后,方可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项目相关许可等手续和开工建设。 第四条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全区项目的备案工作,负责全区项目备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项目的备案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项目备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为项目备案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经济委员会为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机关。 第六条 企业投资建设跨设区的市的项目,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企业投资建设非跨设区的市的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在设区的市城市规划区或跨县(市、区)的,向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其它项目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备案内容和程序 第七条 项目申报单位向相应的项目备案机关申请项目备案时需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一式3份: (一)项目申请备案报告; (二)项目备案登记表; (三)项目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执照或法人证书;

发改委审批、核准与备案

建设项目决策和审批 项目审批制 (一)审批制的适用范围 凡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建设项目都使用审批制。 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投资资金(含国债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主权外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政府性资金。政府投资按照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宏观调控需要,分别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贴息等投资方式。只要使用了上述所列的政府性资金的建设项目,都要采取审批制。 (二)审批制的环节 项目审批制的五个方面,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资金申请报告和竣工验收。 项目核准制 (一)核准制的适用范围和管理权限 核准制的适用范围是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核准制的环节 项目核准制需要的材料,即项目申请报告(一式6份)、立项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国土预审意见、选址意见书、环评等。 ·项目申请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申报单位情况 2.拟建项目情况 3.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 4.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6.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项目申请报告与可研的区别: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深度基本要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但与可研相比,项目申请报告更加注重社会效益、资源的总体平衡和对环境的影响等,而不再更多地研究项目的投资效益。 ·立项申请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 2.项目名称

3.建设地点 4.占地面积 5.建筑面积 6.建设规模(层数) 7.投资规模 8.建设期限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只有这些附件价文件齐备,才能向上报送。 项目备案制 项目备案制需递交的材料 1.立项申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建设规模(层数) 投资规模 建设期限 2.企业营业执照 3.国土预审意见 4.选址意见书 5.环评 6.《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四川省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 (一)企业使用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 (二)企业使用自筹资金建设并申请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的项目; (三)企业使用自筹资金建设,并申请政府进行投入且政府投入额度低于50%,企业拥有建设、运营权的项目。 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省政府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制定的省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核准目录》由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核准目录,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全省实行统一的《核准目录》,未经省政府批准,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整

发改委项目备案请示

发改委项目备案请示 ××××有限公司 ×××字[×××]×号签发人:××× 关于申报××××有限公司年产××××项目的请示 ××县发改委: ××××有限公司,落户于××××,主要经营××××制造、销售。该项目占地面积××××亩,主要建设生产厂房、职工宿舍、办公楼、等基建工程;道路、绿化、给排水内网、供电、围墙等配套设施;购置安装相关生产线设备新建年产××××生产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工期为12个月(xx年×月至xx年×月)。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流动资金××××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年销售收入达××××万元,实现税金×××万元,为社会提供××个工作岗位。恳请贵委予以批复! 附:企业项目申请报告。 ××××有限公司 xx年×月×日 有限公司 xx年月日印发 发改委的立项申请范文 xx县发改委: 根据《xx县xx年开放型经济工作意见》精神,结合xx经济发展形势,经xx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本人在江西xx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

园投资兴办xx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主要从事五金、塑料制品加工与销售;高频头、有源(无源)天线等电子原配件、机顶盒的加工与销售项目(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与设备,无污染、能耗低,而且产品质量可靠先进,可以满足市场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产品市场空间广阔,产业发展前景良好。项目建成后对地方经济发展也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一、项目名称:xx科技有限公司 二、投资方简介:投资人xx 中国香港公民 三、项目投资额为xx万港元 注册资本xx万港元 四、资金:自筹 五、项目建设地址:xx经济技术开发区xx工业园。 为使项目尽快实施,恳请县发改委尽快批复。 登记备案申请表 填表人:填报日期:年月日 内容仅供参考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流程及备案内容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流程及备案内容 一、事项名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二、办理主体: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促进 局 三、办理依据: 1.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 发[2006]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第十 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等),国发[1996]35号《国 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 发[2004]13号《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 2.发改投资[2004]265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 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3.苏政发[2005]38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 核准暂行办法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江苏省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的通知》,苏政发 [2006]60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若干 政策措施》; 4.宁政发[2006]86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企业投资项 目核准暂行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宁政发[2006]213 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

5.宁发改投资字[2006]371号南京市发改委、经委、国土、 环保、规划、房产局、人行南京营管部《关于贯彻实施〈南 京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等三个投资体制改革文 件的工作意见》,宁发改法规字[2006]1070号《关于开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通知》,宁发改投资 字[2006]892号南京市发改委、建委、规划、地震局《关 于印发〈南京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 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办理条件: 1.项目属于备案范围和在南京高新区管委会管辖范围内;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 4.符合节能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材料: 1.项目备案申请表(见相关表格下载);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专章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意见; 4.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 原件供审查); 5.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须提交相 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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