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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

2016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
2016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

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形式,充分利用各类社区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社会化服务。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覆盖,适度普惠与保障基本相统一;

(二)多层次,普遍性与个性化服务相并重;

(三)多支撑,服务供给与服务需求相匹配;

(四)多主体,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第五条市民政局负责统筹规划实施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受理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投诉、建议,负责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负责引导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就近建立长期合作机制,促进养老事业和产业的对接与融合。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业务指导、区域统筹,以及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日常运营维护、资助资金清算、政策宣传、人员培训等工作。

市、区财政局负责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并及时拨付。

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工作。

市、区卫生计生委(局)负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便捷医疗服务,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开放绿色诊疗通道,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的工作机制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本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开展相关工作。受区民政局委托,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指导本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务,开展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和服务项目评估;负责制订设施建设、运营经费和服务补助标准及资金审核、拨付与结算;负责服务资助核实、政策宣传、人员培训、投诉处理等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本辖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设立养老管理员(养老管理员应具备初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质,与资助对象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50),依托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承接服务申请,为本辖区享受服务资助的老年人制订服务方案,跟踪服务情况等具体事务工作;负责设施建设、运营资金申请和服务资助核实。

市、区机构编制、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工商、质监、税务、残联等单位按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市、区民政局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制,通过调剂、聘用、购买服务等途径落实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和街道(镇)养老管理员(聘用养老管理员薪酬参照广州市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指导价确定),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调研、评估、培训、宣传、聘

用人员等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第二章服务设施

第七条区和街道(镇)应设置以下社区居家养老公共服务设施(以下简称“服务设施”):

(一)区级服务设施。各区应设立1个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设置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实训、照顾需求等级评估、服务项目评估、老年用品展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等功能设施。

(二)街道(镇)级服务设施。街道(镇)应设立1个街道(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设置日间托管、临时托养、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疗保健、康复护理、辅具租赁、照顾需求评估等功能设施。可依托星光老年之家、日间托老机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设置或根据服务功能分散设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街道(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应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合作设立医务室或医疗服务点。

(三)社区级服务设施。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和居住范围合理布设社区老年人活动站点(含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农村老年人活动站点)、农村五保互助安居点,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设置助餐配餐、文

化娱乐等功能,有条件的应增设日间托管功能。

(四)其他服务设施。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根据本区域实际设置的社区养老综合体、社区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助餐配餐中心等设施,设置单项或综合为老服务功能。

第八条服务设施应符合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符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等相应技术标准。其中,提供餐饮、医疗保健服务的服务设施应取得相应行政许可,社区养老院应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同一区范围内的服务设施应统一名称和标识。

第九条各区应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属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的通知》(穗财资〔2012〕300号)及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服务需求、建设装修、设备购置等因素,结合本地实际,安排服务设施的建设经费。

各区应根据场地租金、设备维护、水、电、燃气、人力成本等因素安排服务设施必需的运营经费,场地租金参考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每年公布的房屋租金参考价格或实际租金计算。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经费每年不少于100万元,其中直接面向周边社区居民提供

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每年不少于200万元。街道(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经费每年每个不少于60万元,其中辖区老年人数不足3000人的可适当减少,具体由各区民政局、财政局共同确定。社区老年人活动站点、农村五保互助安居点运营经费每年每个不少于3万元,其中设立助餐配餐功能的社区星光老年之家每年每个不少于5万元。

建设经费和运营经费由区财政负担,由各区民政局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和合同要求拨付给服务设施的建设单位和服务机构。

第十条街道(镇)和社区服务设施可由街道(镇)自主管理,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整体或分项目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运营,街道(镇)应向服务机构无偿提供服务设施并依据合同拨付运营经费。

各区、街道(镇)应积极盘活辖区闲置物业和场地设施,以无偿、低偿方式提供给社会力量在辖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经区民政局确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其使用的水、电、燃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费,有线(数字)电视的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固定电话的月租费减半收取。

第十一条区、街道(镇)应优化本区域服务设施布局,对不符合设置要求、不适宜开展为老服务的,应改建或重新选址;确需撤销、关闭或改变用途的非社会力量自主举办的设施,须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民政局备查。

第三章服务供给

第十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第十三条社区居家养老基本服务包括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疗保健、日间托管、临时托养、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临终关怀、“平安通”等服务项目。

支持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服务需求拓展科技助老、金融助老等服务项目。

第十四条区、街道(镇)举办的服务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或由各区、街道(镇)自主供给。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的,应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以区、片区或街道(镇)为单位选定服务机构,并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年。其中,“平安通”服

务由市民政局依据政府采购规定选定服务机构统一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由卫生计生部门采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疗点服务、设立家庭病床等方式提供。

第十五条承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严格按照协议使用服务设施,自觉接受民政部门管理和指导;认真落实消防、环保、卫生、安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购买场地意外责任保险。

(二)能有效管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文件和档案,真实完整记录并及时更新服务对象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三)建立防范服务风险制度,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机构,护理人员与服务对象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10,护理人员应具有专业技术教育背景或从业资格。

第十六条居家老年人可向居住地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提出服务申请,选择服务项目和服务机构,并与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服务机构按协议提供相关服务,服务协议应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形式、收费标准和双方权利、义务等。

本市户籍服务对象接受服务时,使用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确认身份信息和服务项目;非本市户籍服务对象接受服务时,服务机构应将其身份信息、服务项目等信息录入市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第十七条服务过程中如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终止服务协议或提供转介服务:

(一)服务对象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的;

(二)服务对象患有精神疾病且病情不稳定的;

(三)服务对象违反服务约定的;

(四)由于客观原因导致双方不能履行协议的;

(五)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协议的。

符合第(一)、(二)项情形的,由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通知服务对象委托人或近亲属送院治疗;无委托人或近亲属的,按相关

政策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市、区民政局应通过社会组织公益创投、购买专项服务等方式丰富和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鼓励具备相应资质的养老机构、企业、社会组织承接所在区域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扶持慈善组织与志愿组织重点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搭建互助养老平台,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

第十九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收费标准采取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应根据本市实际,参照本地市场同类服务收费标准,综合考虑专业程度、工作时长、消费水平等因素,制定发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指导参考价格,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未明确指导参考价格的服务项目,由服务机构自主确定收费标准。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收费标准,应在服务场所和社区公示栏张贴公布。

第四章服务评估

第二十条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

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本市统一标准进行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助和申请其他养老服务的依据。

照顾需求状况发生变化,可由本人、家属或委托人依据医疗机构等有关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提出申请,经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核实后组织动态评估。

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员应由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初(中)级社会工作师、中(高)级养老护理员组成。评估方式包括定点评估和上门评估,其中上门评估的不得少于2名评估员。

评估员应参加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组织的培训,考试合格的纳入评估员队伍管理,按照本市统一标准开展评估工作。

第二十一条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服务对象参加户籍所在区的照顾需求等级评估,评估费用(含动态评估)由区财政全额负担。鼓励其他老年人自愿参加户籍所在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评估费用(含动态评估)由个人和区财政各负担一半。照顾需求等级评估费用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次100元。

第二十二条服务项目评估由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采取政府购

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实施,评估工作经费按不高于本区年度服务费用总金额的5%确定,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安排。

第二十三条由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统一制定服务项目评估细则,各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应在服务机构自评的基础上,依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对上年度服务项目开展服务评估,评估结果应在每年5月前上报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评估结果按服务项目类别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评估结果由市、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公示10天。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提出复评申请,由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组织复评,复评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二十四条各区民政局、财政局应根据服务项目评估结果定级,综合考虑服务项目专业化程度、服务人次数、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确定差别化服务项目补助标准,评估定级为不合格的不予补助。其中,对服务机构提供的日间托管、康复护理服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上门生活照料(每次不少于1小时)、上门医疗服务,合格的每人次补助不少于2元,良好的补助不少于3元,优秀的补助不少于4元。

服务补助资金由区财政负担,由各区民政局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拨付给服务机构或自主供给服务的街道(镇)。

第二十五条对评估定级不合格的服务机构或自主供给服务的街道(镇),由各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督促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街道(镇),由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服务机构,由服务购买方中止其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该服务机构在2年内不得参与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投标。

第五章服务资助

第二十六条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服务对象可申请政府服务资助:

(一)第一类资助对象

1.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即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2.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等3类人员中失能的;

3.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等4类人员中独居或者仅与持证重度残疾子女共同居住的;

4. 曾获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中失能的;

5. 100周岁及以上的;

6.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人员。

(二)第二类资助对象

本人月养老金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且自愿负担一半费用的下列失能老年人:

1. 80周岁及以上的;

2. 纯老家庭(含孤寡、独居)人员。

第二十七条资助对象可申请以下资助标准的服务,当月使用,不能

滚存。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标准的,按照较高的资助标准执行。

(一)第一类资助对象每月400元。经评估属于重度失能的,每月增加护理资助200元。

(二)第二类资助对象每月最高资助200元。

服务资助不得用于发放现金、购置实物和支付医疗费用。

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资助范围和资助标准,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八条申请资助的老年人(或其委托人)应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提交资助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街道(镇)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并提交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核实。

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助资格核实和照顾需求等级评估,并将核实意见和评估结果发送至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核实同意的,由养老管理员为资助对象制订服务方案,协商资助对象选定服务机构,跟踪服务机构服务情况。核实不同意的,由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通知申请对象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核实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申请复核。由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会同街道(镇)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组织复核。

第二十九条服务机构按照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确定的服务方案与资助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并提供服务,采取记账形式收取服务费用,超出服务方案和资助标准的费用由资助对象自行支付。服务资助费用由区民政局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定期支付给服务机构。

第三十条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同区不同街道(镇)的资助对象,向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提交申请,经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和区居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核实后,由居住地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选定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由区民政局支付符合规定的服务费用。

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同区的资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提出申请,户籍所在区居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核实同意后,由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选定居住地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签订委托协议,并按协议由户籍所在区民政局支付符合规定的服务费用。

第三十一条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难以覆盖的区域,经区居家养

老服务指导中心核实同意,资助对象可选择委托亲友、邻居按照养老管理员制订的服务方案提供服务,由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老年人(或其委托人)和服务提供者三方签订协议,服务完成并经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评定合格的,按照协议将资助费用支付给服务提供者。服务提供者应定期接受市、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培训。

第三十二条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应在资助对象身份变化的次月调整资助标准或终止资助。

第三十三条服务资助所需资金纳入市、区财政预算,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市分担的服务资助资金,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每年年初预拨给各区,次年初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和分担比例进行清算。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严禁擅自改变服务设施功能和用途。擅自改变的,由区民政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属委托运营的应收回使用权;自主供给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由区民政局报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通报。

第三十五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强化服务意识。对服务态度恶劣、不按协议提供服务的,服务机构应依据劳动合同予以处理。

第三十六条申请服务资助的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完备的资料和凭证。对有弄虚作假、骗取资助行为的,应当取消其资助资格,追回资助经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必须全部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骗取、套取或截留、挤占、挪用;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区民政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所称失能老人是指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和重度失能的老人;孤寡老人是指无配偶、无子女的老人;纯老家庭是指家庭成员均为老年人的家庭;独居老人是指无配偶、无子女或配偶、子女一年及以上不在本市居住的老人。

第三十九条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服务机构运营合同、服务协议、居住地服务委托协议等合同(协议)范本。

各区、街(镇)在本办法施行前已按规定选定服务机构且服务合同在有效期内的,继续履行合同,合同期满后按本办法规定实施。原有资助对象在服务协议有效期内的,无需重新核实资格,并按本办法规定的资助标准接受服务,协议期满后按本办法规定重新提出服务申请。

各区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做好政策衔接工作。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修订。《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卫生局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民〔2012〕280号)同时废止。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2016年12月12日印发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山东社科院人口学研究所调研组与机构养老相比,社区居家养老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养老模式,同时也是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最大短板。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是“十三五”期间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重中之重,对于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提升社会养老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山东社会科学院人口学研究所对山东省东、中、西部的48个社区及1200名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问卷调查,调研组认为,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供需错位。老年群体作为异质性群体,存在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目前,老年人对体育娱乐、上门看病、文化学习和助餐等服务的需求和利用率较高,需求比分别 为%、%、%和%。随着年龄增加,老年人对上门看病和助餐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而对体育娱乐和学习活动方面的需求不断减少;男性对于上门看病服务需求最高(%),而女性则对体育娱乐活动的需求最高(%)。但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供给数量、质量或结构上较为趋同,多以提供日常生活服务为主,缺少专业化的医疗保健和精神文化服务。(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医养资源结合不够。随着老年人身体机能的下降、患病几率的增加,他们对自身健康更为关注,对医疗和日常保健的需求也更为迫切,但目前医养结合不足导致老年人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其主要表现有:一是对

医养结合重视不足,%的老年人有1种及以上慢性病,主要是心脑血管疾病和运动系统疾病,但是只有%的老年人建立了社区健康档案;二是缺少专业人才,目前有九成以上的社区缺乏医疗健康服务人员,包括全科医生和专业护理员;三是基层医疗机构缺乏执行力度,只能为老年人开展定期体检、举办健康讲座等常规服务,上门看病、康复护理、心理咨询、应急救助等专业性较强的服务无法提供;四是老年人健康意识相对薄弱,社区健康管理滞后,缺乏正确合理的健康行为和生活习惯引导。(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扶持力度不足。虽然近年来政府增加了扶持支持政策,但养老服务政策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主要表现为:一是老年人基本保障水平仍有待提升,目前山东省老年人主要收入来源为退休金(或养老金),平均水平为1863元,城市平均水平为2377元,农村平均水平仅为1343元,购买服务的能力相对不足;二是城乡和地区差异明显,农村地区发展明显滞后于城市地区,东部地区所享受的各项补贴要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三是服务设施不足,虽然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的数量增速明显,但由于运行机制障碍和政府补贴不足导致作用发挥受限;四是信息平台建设滞后,目前只有%的社区拥有养老服务平台,难以实现老年人需求和养老服务资源的无缝对接。(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足。目前,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仍存在一些体制和政策障碍:一是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政策有待完善;二是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及配套法规不健全;三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监管薄弱。此外,社区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服务机构以及

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

ICS 03.080.30 A10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1111-2008 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 2008-12-04发布 2009-02-01实施 DB37 前言 本标准由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质量认证中心、济南市妇女联合会、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由山东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裴祎荣、刘勤、卓长立、沈其民、高玉芝、陈平、王继之、田丰 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家政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管理、客户沟通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星级服务员的评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居家养老服务过程和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家政服务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5624.1-2003 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一部分:总则 GB/T17242-1998 投诉处理指南 GB/T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0647.8-2006 社区服务指南第8部分:家政服务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3 术语和定义 GB/T20647.8-2006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居家养老服务e 依据法律及合同要求,由家政服务机构(3.3)派出人员,按照客户要求,提供老年人 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 3.2 居家养老服务的客户e 接受居家养老服务(3.1)的家庭或个人。(本标准以下简称客户)

居家养老服务企业须有稳定盈利模式

居家养老服务企业须有稳定盈利模式 2012-09-18 10:42:00 来源:全国老龄办 打印文章发送给我好 友 中国日报-看世界 [提要]养老服务行业是微利行业,政府应考虑在税收上有所支持,以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这个行业。发达国家的居家养老服务起步早、市场化程度高、整个养老服务业也比较成熟,居家养老服务企业采取直营连锁和特许经营模式的较多。对于中国居家养老服务行业如仁爱华和青松来讲,可能最必不可少的就是创新。 同发达国家的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相比,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企业规模小、资金实力有限、缺乏自主品牌以及核心技术和产品、管理较为粗放、营销手段不足、服务队伍的职业素养不高―― “支付能力缺乏、购买服务意愿不足,导致众多失能老年人的潜在服务需求无法转化为有效服务需求,致使我国养老服务市场难以伴随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得到应有的快速扩张,企业因此也缺乏进军养老服务市场的积极性。这也是我国养老服务市场前景看似很好,实则不佳的根本原因所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政策研究部副处长李志宏日前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的生存状况不容乐观。据了解,居家养老服务企业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等少数大城市,这两地合计就10多家的样子,绝大多数属于小微企业,处于市场开拓阶段,多数企业经营处于盈亏临界点上下。 青松老年看护公司总裁王燕妮、引进于美国的仁爱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研发部负责人黄冠华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都一致表示,仅依靠政府全部包揽社会的养老问题是不可能的,企业应找到自己的赢利点,同时政府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政府给补贴更要给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一直扮演着养老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在发达国家,政府主要是设计制度和制定规则,其他由市场来做,如日本、德国已经建立了专门的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美国也有比较完善的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失能老人可以通过护理保险制度支付居家养老服务费用。而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类似的制度,加之老人们收入水平普遍不高,大多数失能老人的支付能力不足,由此导致我国失能老人的潜在需求量很大,但是有效需求量不高。 对此黄冠华建议,政府需要做几件事:首先是制定好政策,政策做好了会起到杠杆作用;其次,政府承诺养老社保基金应按时逐量地到位,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价的上涨逐年有所上升,并实现其保值增值;第三,应逐步兑现全民医疗保险;第四,应鼓励有社会责任感的民间企业、组织,甚至是有能力的国有企业进入养老服务行业。 养老服务行业是微利行业,政府应考虑在税收上有所支持,以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这个行业。黄冠华说:“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政策是按照走工商行政登记的企业对待,按营业额交5.6%的营业税。此外,一旦盈利,还要交25%的所得税,企业最后所剩无几。从

浅谈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与老年社会工作

Advances in Social Sciences 社会科学前沿, 2018, 7(5), 651-656 Published Online May 2018 in Hans.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f18460729.html,/journal/ass https://https://www.wendangku.net/doc/af18460729.html,/10.12677/ass.2018.75100 A Brief Discussion on Community Home Care Service and Aged Society Work in Guangzhou Yongyi Lu1, Peicong Ke2 1School of Social Development,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Shanghai 2College of Public Management, South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Guangzhou Guangdong Received: May 4th, 2018; accepted: May 18th, 2018; published: May 25th, 2018 Abstract Community home care service in Guangzhou is home-centered and community-based. It recruits specialized service as a major form, utilizes a variety of community resources to provide socia-lized service for in-home senior citizens. This paper discussed background and developing situa-tion of in-home elder-care service in Guangzhou, and illustrated the role of aged society work on community in-home elder-care service from three dimensions. Combining with actually situations observed from on-site studies, the paper revealed difficulties in the development of community in-home elder-care service in Guangzhou. Keywords Home Care Services, Aged Social Work, Community Endowment 浅谈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与老年社会工作 陆泳怡1,柯沛葱2 1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上海 2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东广州 收稿日期:2018年5月4日;录用日期:2018年5月18日;发布日期:2018年5月25日 摘要 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形式,充分利用各类社

居家养老管理制度

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阅览室是供社区老人学习和查找相关资料的重要场所,其管理单 位是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二、阅览室实行统一管理,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人员负责开门、 关门,打扫卫生,整理图书、报刊、资料等有关工作。 三、阅览室开放时间:每日上午9:00—16:00 四、凡进入本室活动的人员必须做到: 1、保持室内干净、整洁,杜绝吸烟、随地吐痰,吃零食、乱扔纸 屑和杂物等不文明现象。 2、爱护阅览室的书刊、资料,不得涂改、撕毁、偷窃。 3、爱护室内公物,不准随意搬动室内设备,对损坏公物的要照价赔 偿。 4、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读者可以自行在书架上寻找所需图书、报 刊、资料,但阅览后必须放回原处。 5、对违反本管理制度者,阅览室管理人员有权暂停其阅览资格并予 以批评教育。

阅览室管理员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阅览室是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重点消防部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履 行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切实做好防火工作。 二、区域内配置适量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位放置、定期检查,严格 保管,熟练操作。 三、阅览室禁止存放一切闲杂物品。 四、明显部位设置“严禁火种”的警示牌。 五、经常检查电气设备使用有无异常情况,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并及 时消除隐患。 六、阅览室禁止使用电炉或电热器具。 五、下班应将照明关闭,切断电源、水源方可下班;禁止电气设备无 人监控的情况下工作。

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活动室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其职责主要为按规定 时间开关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维护、维修设备。 二、活动室为社区老人提供活动的场所。 三、活动室的开放时间为: 四、凡来活动室参加活动者须自觉遵守活动室制度。 1、不超过规定时间,。 2、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3、注意公共卫生,不得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4、活动人员请按照器材使用规则安全使用,爱护室内乒乓球桌、棋 牌桌等设施,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5、活动后将物品归放原位,关闭门窗、电源。

居家养老服务承诺书

篇一:居家养老服务承诺 居家养老服务承诺 1. 以人为本,及时了解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 2. 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认真接待热情服务,对服务对象咨询的事项应予以一次性告知,疑难问题应约定时间,应予以解决。 3. 落实分管责任制,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各自职责与分工,做到可以办理的事情当场办结,因申报资料不齐全等因素,造成一时不能办结的需向服务对象耐心解释,明确办理的时间和地点。 4.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 篇二: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 xxx 社区居家养老协议书 甲方:x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乙方:医疗服务站 甲方承诺: (一)正确理解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对乙方要以礼相待。 (二)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地对乙方进行考勤和工作评定。 (三)如对乙方不满或其他事由要求换人,应提前与甲方联系,说明原因。 (四)不得有无辜强加乙方的行为。 乙方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二)视长者为亲人,服务做到耐心、细致、周到,不怕脏、累、苦。 (三)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接受长者及家属的工作安排,准时上岗,不无故缺勤。短假必须经丙方同意,两天以上假期须经甲丙双方同意。 (四)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积极参与社区的各项活动。 (五)不得索要丙方额外钱物。

附则 (一)乙方在上下班和工作期间,要注意安全,如发生意外,由乙方自负。 (二)在乙方服务期间内,非乙方原因,丙方发生意外,甲乙两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任何一方出问题各自负责。 以上内容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居家养老工作顺利开展。 (四)丙方(以下丙方为服务对象)因心脑血管等老年常见急性突发病导致的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五)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期间,应由其子女履行 赡养照料老人的义务,甲方将暂停服务,丙方痊愈后,甲方将继续安排服务。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 篇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种制度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定期参加居家养老工作会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村实际,开展工作。 2.做好本村居家养老服务的调查摸底工作,并进行了登记入薄,每半年核实一次,便于动态 3.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的管理台帐。 5.严格遵守服务人员招聘、培顺流程。 6.抓好居爱养老服务的日常工作,协调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根据服务对象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核实,有责任监督、检查或调换服务人员。 7.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的监促检查,每半月进行一次回访及督查。 8.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的对外宣传和咨询工作。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简介 一、服务形式: 1.日间照料服务:通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保健和精神慰藉服务。

上海市地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标准[详]

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来源:中国社会福利网时间:2010-08-31 11:49 上海市地方标准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前言 随着上海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和家庭小型化的发展趋势,老年人生活照料方面的需求已经成为全社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为了逐步满足专业化、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上海市民政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筹)、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淑萍、张凡、朱海燕、李传福、薛春萌、姚爱伦、康琪。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奚士英、史雅民、张大建、黄勇、赵伟丽、荣伟。 本标准的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和要求,规定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从业人员、服务项目、服务流程以及服务改进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社区助老服务社)、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机构)。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 2.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Elderly Home Care in Community) 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为60周岁及以上有生活照料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或协助提供生活护理、助餐、助浴、助洁、洗涤、助行、代办、康复辅助、相谈、助医等服务。 2.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社区助老服务社)(Elderly Home Care Agency in Community) 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 2.3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Elderly Day Care Center) 日间集中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 2.4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Elderly Dining Service Center in Community) 社区中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配制、外送、集中用餐等服务的场所。 3基本原则 3.1以人为本原则。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资源,结合老年人特点,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 甲方:(居家养老服务站) 乙方:(养老护理员) 丙方:(服务对象) 甲方承诺: 1、主动关心服务对象的需求,向丙方选派合适的养老护理员,并定期上门听取意见; 2、负责对养老护理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合理安排养老护理员的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 3、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对表现不好的养老护理员有权终止协议; 4、保护乙方和丙方的合法权利。 乙方承诺: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2、视服务老人如亲人,服务做好耐心、细致、周到、不怕脏、累、苦; 3、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接受工作安排,准时上岗,不无故缺勤。短假必须经丙方同意,两天以上假期必须甲、丙双方

同意; 4、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积极参与星光养老服务社、服务站的各项活动; 5、不得索要丙方额外钱物。 丙方承诺: 1、正确认识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对乙方要以礼相待。按时向甲方支付必须承诺的费用。 2、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地对乙方进行考勤和工作评定; 3、如对乙方不满或其它事由要求换人,应提前与甲方联系,说明原因; 4、不得有无辜强加乙方的任何行为; 原则: 1、乙方在上下班和工作期间,要注意安全,如发生意外,由乙方自负; 2、在乙方服务期间内,非乙方原因,丙方发生意外,甲乙两方均不承担责任; 3、甲、已、丙三方共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任何一方出现问题服务各自负责; 4、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服务方式: 以上内容需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确保居家养老工作顺利开展。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年月日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章程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本管辖区的孤寡、特困、空巢和高龄老人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根据上级有关政策 和法律的规定,特制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的名称为**,地点为**。 第三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以非营利的服务机构,致力于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打造老年人家庭式服务机构。 第四条. 本单位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尊老敬老、以诚相待、真情沟通、 服务周到。 第五条. 本单位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举办者:** 第八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精神慰藉、法律服务、助餐服务。 第三章组织管理机构 第九条. **机构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其中理事会**担任; 监事会由**担任。

第十条. 本单位的最高权力机关**,其有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制订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本单位设定的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理事等组成。 第十二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的决议; (二)向理事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三)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和实体机构; (四)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五)活动策划、安排和执行; (六)内部机构的设置;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本单位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单位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目录 (一)

摘要:中国不仅是世界上第一人口大国,同时也是老年人口数最多的国家,以家庭为主的传统养老模式已无法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而实行社区居家养老与中国的传统和国情国力比较符合,社区居家养老正成为我国城市养老模式的最佳选择。目前,全国各主要城市已经在多年的实践基础上初步建立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但是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设施、运行机制、资金、人员等方面还存在一系列问题,需要做出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关键词:老龄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中国己经于1999年进入老龄化国家的行列,“十一五”期间,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持续增长,到2010年将达到亿,约占总人口的%,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将达到2132万,占老年口总数的%,[1]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老年人最多的国家。老龄化带来的养老服务问题日益突出,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迁,传统家庭养老面临一定困境,而我国机构养老设施又严重不足,远满足不了老年人的需求,所以采取什么样的养老模式,已成为解决我国老龄化问题的当务之急。我国人口老龄化是“未富先老”,即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提前到来的,因此,从中国社会实际状况看,开展社区居家养老与中国传统国情国力比较符合,是符合我国城市老龄群体需求的新型养老模式。 一、社区居家养老是适合中国城市老年人的养老模式 (一)社区居家养老的概念 社区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托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老年人养老的经济来源不再依靠家人和子女,而是政府发给退休金,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大部分也来自于社会和社区所提供的种种服务,这种模式既减轻儿女负担,又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总的来说,社区居家养老是新型的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养老模式,是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化养老模式。 (二)中国社区居家养老现状 根据传统的“四世同堂”的观念,大多数老年人都喜欢过去的家庭养老。但是,依据现在的经济和社会状况,越来越多的子女对于过去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负担不起,特别是家中老人患有重病的。所以我们急需要探求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对我们来说是一件新生事物,是2001年6月我国民政部在全国广泛推行“社区老年福利服 [1]关于印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通知.全国老龄委发【2006】7号。

关于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公司的设想及其养老社会问题反映

关于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公司的设想及其养老社会问题反映 作者:俞超(津桥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居家养老服务实际上是在社区建立一个支持家庭养老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由社区和社会帮助家庭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社会化的养老服务方式。即节省开支又解决了养老服务需求,很适合我国国情。 现在很多城市都已经开展了居家养老这个工作,并且在社区都建立了居家养老的公益性岗位,社区也有民政干事来具体的负责老年人的工作。居家养老的公益性岗位的主要服务对象是社区里的孤寡老人、低保户里比较困难的老年人。现在沈阳市的各个社区一般都有1-几名居家养老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来具体的做这个工作。居家养老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每天入户进行一些简单的服务,比如买点什么菜了、粮了,去药房、银行、超市、医院等一些老年人经常去的地方替老年人办一些事情,或者陪同老人聊天、读报、溜达等。 我们津桥地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0040人,夫妻空巢老年人3023人,单身独居老人453人,无子女老人40人。这些老年人绝大部分退休在家,很多人基本已经脱离了单位。养老社会

化的问题日益突出。为了适应当前社会老龄化工作的需要,我们津桥办事处于2006年末成立了津桥地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现在,开展居家养老工作已经四年多了。 四年以来,我们津桥地区居家养老中心在大东区民政局和津桥办事处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亲民爱民、重视民生的政策精神,以政府为主导,对于津桥地区的老年人实行社区服务、入户为主的服务方针,提供多样服务,探索各种形式,基本满足了我地区的养老需求,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津桥地区有8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以后,每个社区都有2名以上居家养老服务员。这些人员在上岗以前经过了专业培训。其中的很多人原来都是企业的骨干,有一定的思想素质。这些人员上岗以后都很珍惜这份工作。在居家养老的工作岗位上干的很好。 中心成立以后,根据具体的工作情况,我们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建立了津桥地区老年人的各种情况基础档案。 每名居家养老服务员在上岗之初,都在其社区进行了入户调查。建立了各社区的老年人登记册。 我们在居家养老的实际工作中坚持做到:重点包户、上门服务、随时到岗、温馨照顾。我们的工作重点是各个社区的生活有实际困难的孤老、空巢老人、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低保户。服务项目有打扫室内卫生、买菜买粮、陪同看病、家政服务、洗澡理发,甚至擦洗家用电器等。。有的空巢老人精神极感孤独和苦闷,我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B卷试题

精心整理 来源网络,仅 供个人学习参考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卷 (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命题:审核(教研室主任):审核(系主任):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换乘动作: 2.ADL : 3.居家养老: 4.伺候型照料护理: 二、单项选择(每题1分,共20分) 1.大约有50%的失能和半失能是由于()现象引起的。 A.脑卒中B.跌倒C.痴呆D.人体老化 2.“前期高龄者”的界限为()。 A.65-74岁B.60-65岁C.70-75岁D.65-70岁 3.居家老年人,夏季卧室的温度为()。 A.18-20℃B.20-22℃C.22-25℃D.18-24℃ 4.为短期接待老年人托管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场所,设有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的机构是()。 A.老年公寓 B.敬老院 C.日间照料中心 D.老年社会福利院 5.居家老年人一般卧室的适宜湿度为()。 A.60%-70%B.50%-65%C.55%-60%D.45%-60% 6.居家老年人长期卧床后最严重的问题是()。 A.压疮B.坠积性肺炎C.泌尿系统感染D.肌肉萎缩 7.从床端坐位移动到椅子坐位时,椅子与床的摆放角度()。 A.20?-30?B.30?-40?C.40?-45?D.40?-50? 8.根据人体力学原理人的体重最重的是()。 A.头部 B.胸部 C.臀部 D.脚步 9.日常生活活动的英文缩写()。 A.ADL B.ALDC.IADLD.AIDL 10.居家养老中照料护理形式不包括()。 A.安全 B.扶助C.看护D.口头扶助 11.照料护理的主要目的是()。 A.使老人自立 B.维持生命 C.提高生活品质 D.帮助老人 12.目前我国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是()。 A.自我独立 B.家庭养老 C.社会福利机构 D.社会保险养老 13.下列有关老化生物学理论的主要观点,错误的是()。 A.生物老化影响所有有生命的生物体 B.生物老化不受非生物因素的影响 C.生物老化过程不同于病理过程 D.生物老化课增加个体对疾病易感性 14.康复服务的对象不包括()。 A.残疾老人 B.由慢性疾病引起功能障碍的老人 C.自理老人 D.耳目失聪、活动受限的老人 15.世界第一长寿国是()。 A.中国B.美国C.英国D.日本 16.我国真正实现“老有所医”主要依靠() A.个人力量 B.家庭力量 C.国家力量 D.国家、集体、个人合理分担 17.老年人衣着布料首先()。 A.毛料B.麻料C.尼龙D.棉织品 18.给老人喂食的正确方法是()。 A.鼓励老人尽量自己用手拿取面包、小块食物吃 B.为了节约时间,让老人用手拿大块食物吃 C.喂食前不需要向老人解释喂食的目的 D.老人不能用手自己拿东西吃 19.我国老年人的年龄界限是() A.60B.65C.55D.70 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总分 统分人 复核人 得分 评卷人 得 分 评卷人 得 系(部):班级:学号:姓名: 密封线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两方)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 甲方:(社区居家老人): 乙方:(居家养老部): 本着服务社会、服务老人、互助互利的原则,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保证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结合当前有关养老的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一、服务内容和标准 参照《**居家养老帮扶办法》中的相关内容和标准。 乙方的服务时间: 时间起止:从时至时 协议期限:协议期为年。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选择、更换服务人员的权利,但请求调换的时间应提前一周告知居家养老服务部或家政公司。 2、正确理解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依约定接受服务的权利,对护理人员要以礼相待。 3、按时向家政服务人员交纳须承担服务费的义务。

4、在服务期间,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生活服务时,正常所需支出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甲方如需就医,其产生的费用应由甲方自行承担;非因服务人员的过失所造成的事故(如甲方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外出活动时所发生人身伤害)其赔偿费用应由责任人来承担。 5、甲方及时提供服务所需各种证件。若因甲方原因致使服务人员无法服务,服务人员不承担责任,服务人员应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由乙方与甲方协调处理。 6、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地对服务人员进行考勤和工作评定,不得有无辜强加服务人员服务项目的行为。 7、甲方如发现乙方服务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或不胜任服务工作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主动关心老人的需求,向甲方提供合适的护理人员,建立护理人员档案并保持经常联系,并保证护理人员身份清楚、手续完备、身体健康、无不良社会记录的义务。 2、丙方有权告知甲方家人服务人员情况的义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对表现不好的护老助理员有权终止协议。 3、丙方应每月一次电话或者派出工作人员走访、征求甲方意见、及服务人员服务情况,核实甲方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沟通。 4、尊重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安排志愿者服务人员

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策划书

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策划书 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的增多,养老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下面是XXXX为您整理的“”,仅供参考,希望您喜欢! 居家养老是老人通过一个电话或网络的一个指令就可以在家享受到便捷的上门服务,实际上可以说是一个虚拟养老院。 老人不必住在养老院中被动接受服务,在家就可以挑选、享受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服务为主,分为家政便民、医疗保健、物业维修、人文关怀、娱乐学习、应急求等六大类涵盖日常生活照料的服务项目。 服务完毕,按约定向老人收取用。响应政府号召,弘扬孝文化,壮大养老事业,促进社会和谐,普及养老新概念;促进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探索、总结社区助老、养老验和新模式;为政府分忧,替儿女行孝;使老人拥有一个美好、快乐、幸福的晚年与生活环境。 二、市场调查和分析 养老服务市场细分与定位 1、围绕老年人健康护理方面的服务市场 老年公寓:目标群体是空巢家庭中的老年人和孤寡老人,为身 边无子女、或子女工作特别忙的老年人,提供日 常照料服务 医疗保健服务:目标群体是所有老年人,内容包括定期体检、

家庭病床、紧急救护和康复医疗等。 2、老年人日常生活困难方面的家政服务市场 日常生活照料服务:目标群体是所有困难的老年人,包括家庭饭桌,做家务,代购物品,帮助出行,协助联系老年人的亲属等。 有偿家务劳动服务:由老年人或老年人的家庭成员为老年人购买所需的服务,如钟点工,家庭保姆等。 3、绕老年人社会交往和社会参与方面的服务市场 文化娱乐:目标群体是所有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如老年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等。 老年大学:老年大学的课程,基本上围绕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而设置,包括健身舞、书法、绘画、计算机、烹调、吹拉弹唱等内容。 老年再就业服务中心:目标群体是低龄老年人,为他们发挥自己的经验和知识提供就业咨询。 4、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服务老年人群体理应受到社会更多的关心。 但是,社会上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服务必将成为养老服务产业的重要内容之一。 5、特色服务最具代表性的是“临终关怀”服务。 为生命垂危的老年人提供病危前后的护理服务,让老年人能够在生命的最后阶段,体验人间的关爱。养老服务内容众多,市场开发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合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合同 篇一:居家养老服务委托协议书 居家养老服务委托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大连市甘井子区xx街道办事处乙方(受托方): 为进一步探索xx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健康发展,经协商,甲方将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委托给乙方管理,双方签订本委托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指导乙方在甲方辖区内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XX】55号)及《关于甘井子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涉及具体问题的解释》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工作。 2、负责核定审批政府资助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对社区/村评估上报需要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进行审核,确定服务时间,并移交给乙方提供服务。

3、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与监督,按时向乙方支付。 4、根据每月服务记录所记录的服务情况核算支付金额。 5、加强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实施评估,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有批评、举报的权利。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XX】55号)及《关于甘井子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涉及具体问题的解释》有关文件精神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管理,对符合条件并获得审批的服务对象进行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 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保健、康复护理、送餐服务、安全访视、精神慰藉等。详细服务项目见附件,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调整项目细则与服务价格。 3、以微利或保本为经营宗旨,无偿或抵偿为老年人服务。 3、负责对服务员的上岗资格认证和上岗培训。 4、委托管理期间,乙方的居家养老服务员负责服务记录的工作,乙方管理人员需要定期进行服务回访,并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 5、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有关问题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计划总结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总结 侨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总结 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剧,“十*五”时期将是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期,人口老龄化形势更加严峻,将呈现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加速发展的新特征。为更好地应对老龄化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解决老年人的生活困难和提高他们生活水平与质量,使老年群体能够安度晚年,发挥余热,是我们工作的中心任务。 东侨侨兴社区成立于20XX年4月,由XXX个居民小区组成,总面积1.75平方公里,现入住居民5XXX户,常住人口19XXX人,是一个典型的因购置房产而聚居的居民社区。20XX年8月,成立了侨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以此为平台,大力整合社区服务资源,通过志愿者上门服务,爱心网点电话上门服务,邻里互助,老人“自雇”等形式,全方位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社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老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取得初步的成效。社区内现有60岁以上的老人XXX人,其中60岁至70岁老人有XXX人,71岁至80岁老人有XXX人,80岁以上老人有XXX人,空巢老人XXX人,孤寡老人1人,独居老人9人。 根据对我社区老年人现状及心理需求的调查表明,我社区老年人最希望的养老方式是居家养老,占XX%;需要照顾的老年人最好

由配偶 /子女提供帮助,占XX%;居家养老最需要的服务是精神慰藉,占XX%;老人喜欢参加的活动是老 如何让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能得到精神上的养护?我们应如何开展居家养老的精神慰藉工作,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为老年人第二个家,让每个老年人过的更幸福?以下是我们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一些做法,我们将不断探索,积累经验,使居家养老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 侨兴社区根据省、市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要求,在市老龄委和东侨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的指导下,不断加强服务中心软、硬件设施建设,注重建全工作机制。社区专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聘请了一名老党员为日常管理员,成立了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机构,组建了社区居家养老志愿者服务队;制定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流程》、《社区居家服务中心工作制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员岗位职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强化服务工作人员的考核和监督机制,促进管理规范化。 居家养老服务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养老服务模式,思想汇报专题刚起步阶段,人们对它还是比较陌生,大多数老年人对它持观望态度,我们针对这种情况,加大了宣传力度,着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氛围,不断提高社区居民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认识。并专门组织几场会议,要求社区“两委”成员认真学习省、

关于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公司的设想

关于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公司的设想及其养老社会问题反映居家养老服务实际上是在社区建立一个支持家庭养老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由社区和社会帮助家庭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社会化的养老服务方式。即节省开支又解决了养老服务需求,很适合我国国情。 现在很多城市都已经开展了居家养老这个工作,并且在社区都建立了居家养老的公益性岗位,社区也有民政干事来具体的负责老年人的工作。居家养老的公益性岗位的主要服务对象是社区里的孤寡老人、低保户里比较困难的老年人。现在沈阳市的各个社区一般都有1-几名居家养老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来具体的做这个工作。居家养老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每天入户进行一些简单的服务,比如买点什么菜了、粮了,去药房、银行、超市、医院等一些老年人经常去的地方替老年人办一些事情,或者陪同老人聊天、读报、溜达等。 我们津桥地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0040人,夫妻空巢老年人3023人,单身独居老人453人,无子女老人40人。这些老年人绝大部分退休在家,很多人基本已经脱离了单位。养老社会化的问题日益突出。为了适应当前社会老龄化工作的需要,我们津桥办事处于2006年末成立了津桥地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现在,开展居家养老工作已经四年多了。 四年以来,我们津桥地区居家养老中心在大东区民政局和津桥办事处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亲民爱民、重视民生的政策精神,以政府为主导,对于津桥地区的老年人实行社区服务、入户为主的服务方针,提供多样服务,探索各种形式,基本满足了我地区的养老需求,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津桥地区有8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以后,每个社区都有2名以上居家养老服务员。这些人员在上岗以前经过了专业培训。其中的很多人原来都是企业的骨干,有一定的思想素质。这些人员上岗以后都很珍惜这份工作。在居家

广州市街道办事处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关系的调查

广州市街道办事处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关系的调查【内容摘要】 我们分别对建设街的街道办事处综合服务中心进行调研,于此同时还对建设街的部分居民进行了访问,由此探索新时期街道办的改革和两者如何共同为更好基层群众服务的提供新范式、发展出社会管理服务的新模式,提出观点和看法。 【关键字】 街道办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民服务社会管理的现状与发展 一、调研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街道办事处的定位再次遭受质疑。街道办事处最初设立之时,其初衷并不在于对城市基层事务进行全面综合管理。不少城市为了应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采用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即城市中设立市、区两级政府,但同时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关,管理城市基层事务,随着社会事务的日益复杂,街道办事处也开始获得越来越多的权力,其职能从协调机构逐渐变为综合管理机构,拥有了一级政府的实际职权。这种体制在解决了很多问题的同时,也带给了人们思考,街道办事处的定位以及该体制的最终走向已经不再是管理层面的问题,而是深层次的城市政府改革甚至城市发展道路的问题。于此同时,建设优良社区的呼声越来越高。 广州市委、市政府把社区建设作为后亚运时代切实提高市民幸福指数的重中之重来抓,把社区建设工作列为广州市“十二五”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早在2009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关于“将香港社会管理的先进经验与广东的实际相结合,有选择的先行先试”的批示,时任广州市市长的张广宁率团考察了香港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并指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并充分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手法,合理利用社区资源,从而为区域内的个人和家庭提供全面、优质的社会服务。2011年1月,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张广宁在市委九届十次全会上强调:今年要以创新社区管理服务为着眼点,把社区打造成为解决民生问题的“第一窗口”、市民享受生活的“幸福港湾”,让群众在家门口就感受到幸福。市委副书记、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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