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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水域管理办法

占用水域管理办法
占用水域管理办法

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

(浙政令第214号《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

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域保护,规范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行为,维护和发挥水域在防洪、排涝、蓄水、航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功能,保障和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占用水域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滩涂围垦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办法所称水域,是指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水塘及其管理范围,不包括海域和在耕地上开挖的渔塘。

第三条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管理,实行严格控制、保护生态、分类管理、占补平衡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域的保护和管理。其中,属于省钱塘江管理机构管辖范围的水域,依照《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由省钱塘江管理机构负责保护和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交通、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域的保护和管理。

第二章水域保护规划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江河流域或者区域的综合规划,结合本行政区域防洪排涝、取水以及水资源、水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需要编制水域保护规划,经同级发展改革部门衔接平衡,由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省水域保护规划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经省发展改革部门衔接平衡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编制水域保护规划,应当征询社会公众的意见。水域保护规划由批准该规划的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水域保护规划应当以不减少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域为基础,确定本行政区域和区域内不同区块的基本水面率,明确水域总体布局、水域功能以及水域保护的范围、等级和措施。

第七条水域保护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环境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农业区域规划、滩涂围垦规划、水产养殖规划、内河航运发展规划等相衔接。

编制或者修改城乡建设、交通设施、土地利用等规划,涉及水域调整的,应当符合有关水域保护规划的要求;其水域调整方案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并征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八条水域保护规划是水域保护、利用、管理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

修改水域保护规划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执行。

第九条城市建成区改造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旅游度假区等区域性建设,涉及水域的,应当符合水域保护规划的要求;需要调整水域的,应当事先编制水域调整方案,并经过科学论证,征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条本省实行水域年度调查统计制度和动态监测制度,建立和完善水域管理信息系统。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统计、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水域调查统计方案。市、县(市、区,下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域调查统计方案对水域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并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增加调查统计事项和内容。

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地区的水域保护、利用状况实施动态监测。

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本地区的水域调查统计情况和动态监测情况报送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统计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水域情况资料和数据,不得拒绝、隐瞒或者弄虚作假。

第三章水域占用

第十一条禁止下列严重危害水域功能的占用水域行为:

(一)在水库设计洪水位以下进行危害防洪、供水、水资源保护、水力发电、灌溉等建设活动;

(二)在河道干支流汇合处及河势变化频繁的河段修建对防洪有影响的建筑物、构筑物。

禁止擅自填埋或者围垦河道、水塘、湿地。确需填埋或者围垦的,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并依法报经批准。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占用水域,按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

从严控制房地产开发、商业旅游开发等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用水域。

本办法所称基础设施,是指为维持人们基本生活需要所提供的必要设施和服务,包括铁路、机场、公路、桥梁、码头、电力、电信、供水、引水、水利等。

第十三条下列水域为重要水域,实行特别保护:

(一)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内的水域;

(二)城市规划区内维护生态功能的主要水域;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域;

(四)蓄滞洪区内的水域;

(五)省级河道;

(六)行洪排涝骨干河道;

(七)1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

(八)50万平方米以上的湖泊;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要水域。

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占用重要水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般不得占用重要水域;确需占用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应当根据所在地水域保护规划的要求和被占用水域的面积、水量和功能,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兴建替代水域工程或者采取功能补救措施,也可以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占用水域补偿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占用水域补偿费标准,依照当地同类建设项目用地价格、替代水域工程造价或采取功能补救措施的费用确定,由省价格、财政部门批准。占用水域补偿费的征收和管理办法,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价格、财政部门制定。

兴建替代水域工程或者采取功能补救措施的费用(包括占用水域补偿费),应当列入建设项目工程概算。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审批权限依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用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至(三)项规定的水域的,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市级河道或者跨市所属县级行政区域的水域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涉及占用跨市行政区域的水域的,直接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用省级河道的,或者占用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六)、(七)项规定的水域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或者占用非重要水域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以及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用非重要水域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市级河道或者跨市所属县级行政区域的水域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涉及占用跨市行政区域的水域的,直接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建设项目占用本条第(一)、(二)项规定以外的市级河道的,直接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占用跨市行政区域的水域的,直接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建设项目占用本条第(一)、(二)、(三)项规定以外的水域的,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占用跨市所属县级行政区域的水域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涉及占用跨市行政区域的水域的,直接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申请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应当符合下列申报要求:

(一)政府投资项目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时,其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附具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占用水域的申请;

(二)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向投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占用水域的申请;

(三)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用地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占用水域的申请。

第十七条申请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情况,拟采取的替代水域工程或者功能补救措施方案;

(二)涉及占用行洪、排涝、供水、灌溉、航道等水域,对水域功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提供占用水域影响评价报告。

有批准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或者收到初审意见后15日内,对占用水域影响评价报告组织专家评审。

第十八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申请,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受理申请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进行现场踏勘;

(二)负责初审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或者批准;

(三)有批准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或者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确实难以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经本部门主管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情况和理由告知申请人。

依照本办法规定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申请,其批准程序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进行审查时,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听取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论证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二十条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和其他技术标准,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占用航道的,还应当符合有关航道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兴建替代水域工程或者采取功能补救措施,应当符合经依法批准的方案。

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水域的,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临时占用水域承诺书,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临时占用水域承诺书应当载明占用期限、范围、用途、方式、恢复措施及其费用等。

临时占用水域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期限届满确需继续占用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办理延期手续。临时占用水域只允许延期一次,延期不得超过一年。

临时占用水域期满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恢复水域原状。

第二十三条替代水域工程和功能补救措施,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通过后15日内,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替代水域工程和功能补救措施的图纸和其他档案资料。

第二十四条占用水域补偿费必须用于兴建替代水域工程或者采取功能补救措施,不得挪作他用。

占用水域补偿费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审计监督。

第二十五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占用水域活动的监督检查。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要求被检查者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要求占用水域的,有权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拒不停止施工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经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主管的负责人批准,可以暂扣施工工具、设备。暂扣期限不得超过15日;对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暂扣期限可以延长15日。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水域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占用人承担,并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照批准的要求占用水域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未按规定兴建替代水域工程或者采取功能补救措施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兴建替代水域工程或者采取功能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占用人承担,并可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临时占用水域的,或者临时占用水域期满后未恢复水域原状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拒不恢复水域原状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恢复水域原状,所需费用由占用人承担。

第三十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对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审批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

(二)替代水域工程或者所采取的功能补救措施不符合验收条件而予以验收合格的;

(三)虚报、瞒报、拒报水域统计资料和有关数据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五)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一: 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监督管理,有效控制污染场地土壤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污染场地土地利用方式或土地使用权人变更时,场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等活动的监督管理。 放射性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污染场地术语) 本办法所称污染场地是指因从事生产、经营、使用、贮存有毒有害物质,堆放或处理处置有害废弃物,以及从事矿山开采等活动,使土壤受到污染的土地。 第四条(土地利用方式变更术语) 本办法所称土地利用方式变更是指污染场地开发利用为住宅、商业、学校、公园、绿地、游乐场以及农业用地等敏感性用地。 第五条(管理职责) 环境保护部对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3—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技术文件) 环境保护部负责制定污染场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治理修复等土壤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文件。 第七条(污染场地责任人术语) 污染场地责任人是指造成场地土壤污染的责任人或污染场地土地使用权人。 第八条(污染场地责任人义务) 污染场地责任人应当承担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的义务,并负担有关费用。 因改制或者合并、分立而发生变更的,污染场地责任人所承担的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责任,依法由变更后承继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承担。变更前有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责任。 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负责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并负担有关费用。有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责任。 由于历史原因不能确定污染场地责任人的,污染场地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负责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并负担有关费用。 第九条(监督检查与保密义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污染场地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十条(举报) 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4—

能源管理规定及考核细则(完善稿)

能源管理规定及考核细则 1.目的 为加强我厂能源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能源利用率,根据国家能源工作方针和能源管理标准,结合我厂生产和能源消耗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及考核细则。 2.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我厂能源管理的组织机构,以及水、电、汽、气、空调等能源供给、使用的管理要求,适用于全厂所有能源消耗部门。 3.能源管理组织机构 3.1厂部设能源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部门设能源管理小组。 3.2 厂能源管理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动力能源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动力科,***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为***、***;成员:***、***、***、***、3.3各部门成立三级能源管理小组,小组组长由部门第一负责人担任,并须配备一名兼职能源管理员,生产车间各工段必须配备一名兼职能源管理员。能源管理办公室指导各部门能源管理小组开展工作。 4.管理职责 4.1动力科 4.1.1负责制定和完善能源管理考核文件。

4.1.2负责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考核。 4.1.3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能耗浪费问题,以《能源管理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反馈给各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督促检查整改情况。 4.1.4贯彻企业能源管理领导小组的决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1.5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4.1.6具体开展企业的能源利用普查、能源平衡测试和能耗考核。4.1.7汇总各部门能源消耗情况并做好能耗分析、总结,编制并填报各种能源报表,建立能源管理技术档案。 4.1.8会同企业宣教部门,组织节能教育、宣传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节能意识和技术素质。 4.1.9负责组织能源管理办公室成员每周至少一次对能源消耗部门监督检查工作。 4.2各部门三级能源管理小组 4.2.1负责按照能源管理要求组织生产和操作,积极配合能源管理办公室的监督检查工作。 4.2.2负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形式报能源管理办公室。 4.2.3负责制定本部门能源管理小组网络图并报动力科能源管理办公室备案,小组人员变动必须及时变更网络图并报能源管理办公室。4.2.4监督检查本部门能源使用情况,及时制止浪费能源、违反能源管理制度的现象,并追查责任。 4.2.5密切结合本部门生产工艺和管理业务,制订合理用能的工作标准、技术标准和符合节能要求的操作规程,不断提高生产工艺中的能

公司电脑网络使用管理规定.doc

公司电脑网络使用管理规定1 公司电脑、网络使用管理规定 为确保公司办公网络的安全畅通,加强公司网络的使用管理制定本规定。 一、电脑的使用和维护 1、配置到个人的计算机应保持设备外部的清洁,并经常进行杀毒,磁盘碎片整理等 系统维护工作。 2、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要做好商业保密工作,做好计算机内数据文本文件的保密工 作,确保公司内部数据文件不外漏。 3、各部门电脑硬盘中重要资料要及时备份、存档,防止不可意料的硬件损坏带来的 数据丢失。 4、要做好电脑的病毒查杀工作,为确保公司电脑的安全,公司电脑严禁接入外部存 储设备(如U盘、硬盘等)。 5、禁止私自安装和运行与公司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已正常运转的软件不得随意修

改程序或相关参数。 6、公司电脑专人专用,禁止外来人员未经许可操作公司内部电脑,公司计算机及其 附属设备不得随意外借。 7、电脑或网络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主管和技术部,配合技术部人员进行故 障诊断和排查处理。 8、电脑或网络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申报维修,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拆卸电脑设备或 送出维修,外来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工作时,须有电脑管理人员陪同或认可。 二、互联网的使用和规范 1、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传反动违法网站,防止带来病毒侵害公司系统。 2、应加强网络知识的学习,增强信息安全保密意识,无法识别的信息不要下载,无 法确定安全的操作,慎重进行,以防被病毒、黑客入侵或对公司和自身造成不良影响及危害。 3、禁止下载来源不明的软件和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避免病毒感染。

4、禁止上班时间使用公司电脑和网络在线看电影、打游戏、听音乐等占用公司网络 宽带的行为。 三、以下行为严厉禁止 1、严禁使用迅雷、电骡、BT等P2P下载软件下载大容量文件(电影、视频、大型软 件、大文件包等)。 2、严禁使用黑客工具或扫描工具攻击和破坏网络,恶意向他人传播计算机病毒。 3、严禁擅自更改网络结构、破坏公司网络环境,私自乱接网线或随意接插交换机口 的,由此带来的一切网络问题后果自负。 4、严禁私设电脑IP,如因私设IP导致服务器冲突,影响办公系统正常运行的一切 后果自负。 四、制定与修改 本规定由公司管理层制定与修改,经总经理批准颁布。

计算机管理使用办法

计算机管理使用办法 1、公司购买的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属固定资产(办公设备)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 2、公司各部门按计划和需求提出使用申请,申请表由部门经理填写;如需购买由综合办公室报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批准。部门计算机领用见流程图。 3、公司固定资产(办公设备)的采购由商务部负责。 4、计算机的使用申请、采购、验机、入库、付款必须按操作流程办理,操作流程如下:批准综合办公室申请商务部采购行政副总经理不批准技术开发部验机综合办公室入库财务部付款 5、公司各职能部门人员、开发部人员配备台式机;市场部、工程部配备相应的便携机或台式机(市场部各大区可根据情况配一台笔记本计算机)。 6、各部门内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进行计算机调配,调配后必须到综合办公室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公司计算机的统一调配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在需要整体调配时,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综合办公室的工作。 8、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开发部维修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9、如发现计算机损坏应及时通知综合办公室,其损坏程度和是否需要外修,由开发部维修人员确定;如需外修,在综合办公室填写维修申请表按相应程序办理。 10、使用人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并妥善保管。对计算机在使用或携带中的任何损坏和丢失盗抢,使用人负有直接责任,并将负责全部或部分赔偿。1 1、因保管不当发生丢失盗抢情况的,使用人需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由公安机关出据证明及使用人写明情况汇报;如不能破案返还的,使用人将按该计算机折旧价格赔偿,折旧价格由财务部依照有关规定出据;如返还后出现损坏的,按人为损坏处理。 12、因保管或使用不当致使计算机损坏,视情节分人为损坏和使用中损坏。凡人为损坏的(如磕、碰、摔和非规范操作),使用人按维修费赔偿。凡使用中损坏的可分为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保修期内损坏的公司以教育为主,不做赔偿处理;保修期外损坏的,按计算机购买年限进行赔偿。购买一年以内的(减去保修期、含一年),按维修费的50%赔偿;购买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减去保修期、含两年),按维修费的40%赔偿;购买两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减去保修期、含三年),按维修费的30%赔偿;购买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减去保修期、含五年),按维修费的20%赔偿;购买五年以上年以下的(减去保修期、含年),按维修费的15%赔偿。

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一、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管理 1、计算机相关耗材管理 集团机关各部室日常计算机使用耗材,包括:墨盒、光盘等方面的购置,需先填写《购买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及耗材申报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不同机型配置及集团整体网络系统需要提出意见,报集团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由保卫物业部负责购置。 2、计算机硬件配置。 机关各部门使用计算机显示器、主机、键盘、鼠标等各类硬件需要升级或购置,需由使用部室提交购置、升级申请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集团整体网络需求和业务工作需要,结合计算机自身配置情况,与技术维护单位共同提出意见,报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进行相应硬件设备调整或由保卫物业部购置。 3、计算机日常维修 各部门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维修前需填写《计算机维修申报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与计算机维护单位共同提出解决方案。在送修前相关部室应将硬盘中的重要数据或文件清除,确保无涉密信息。在维修过程中需更换、添加或减少硬件,经请示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计算机维护单位协助办理。 4、集团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的财产管理统一由保卫行政部负责。各部室要配合保卫行政部做好财产确认,以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计算机病毒防治 1、在使用他人计算机软盘、光盘、移动存储等信息存储设备前,必须先进行病毒检查,确信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2、集团所有计算机的软、硬件资源必须用于与集团有关的业务范围,除通过办公室找有关技术部门给各部门安装的软件、硬件,及本部门工作专业软件外,未经主管领导许可,不得加载安装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擅自改变机器的配置与系统设施。 3、严禁在集团计算机上玩电子游戏。 4、每周各部门对所使用计算机最少进行一次病毒检查,如发现计算机病毒,及时清除。 5、各部门现存笔记本电脑,需到办公室统一安装网络版杀毒软件。各部门需设一人负责本部门笔记本电脑的保管及使用,同时负责每周通过集团局域网对笔记本电脑进行杀毒及杀毒软件升级。当使用笔记本电脑上局域网时,必须先杀毒后上网。 三、计算机数据备份制度 1、在计算机数据备份前,必须对存放备份数据的物理介质(包括软盘、硬盘、光盘等)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确保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2、为防止供电系统不可预见的断电事故,各部门必须定期把更新的计算机数据进行备份。 3、集团财务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因其所用久其系统、网上银行系统不属集团整体网络工程范围内,故以上两个部门属电脑软件维护事宜由其部门自行解决,属硬件故障问题由办公室负责解决。 4、为确保集团办公区及华龙街饭庄安全,集团在华龙街装修时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该系统对整个大楼13个点进行24小时监控。办公室将以月为周期向保卫物业部征求有无需保存录像事宜,如没有,该数据将删除。 四、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

企业能源管理制度

能源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公司能源管理的组织机构,用电、用水、用汽、及能源计量等方面的管理要求,适用于全公司各个部门及职工宿舍。 2、总则 为加强能源管理,降低能耗物耗,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能源利用率,根据国家能源工作方针政策和能源管理标准,结合本公司生产和物资消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3、能源管理组织机构 3.1为了做好企业节能管理工作,本公司特此设立节能管理领导小组,下设节能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做为全公司的节能工作管理机构。 3.2能源管理实行公司、车间二级管理体制。公司设节能管理领导小组及其管理机构—节能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车间及有关部室设置节能管理员,这样形成全公司性能源管理网络。 3.3公司节能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各有关部室及各生产车间负责人为组员,办公室为职能部门,负责办理日常事务,各车间节能管理小组由装置长任组长,有关技术员和有经验的工人参加,并配备一名节能管理员。 4、能源管理坚持遵循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厉行节约、效能统一的原则,加强节能宣传教育,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设施。 5、用电 5.1技术部电气必须努力确保全公司的电力正常供应,并督促与检查各车间及其各部门经济合理用电。 5.2生产部应对公司生产合理调度,对一些重大耗电设备,应尽量使其集中生产,并严格控制开动班次,尽量提高负载率,降低其单位电耗。 5.3为节约电能,车间作业区严禁使用白帜灯,逐步改用高效节能灯具。严格控制电加热器(电炉)的发放、使用。凡生产必须用电加热器(电炉),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批准。 5.5各用电部门应努力开动脑筋,提出节电新建议,并积极配合能源课搞好节电工作。

公司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管理,保障公司计算机设备、网络和数据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制度范围 本规定涉及为员工配备的所有计算机和其他设备以及使用公司设备网络资源的个人终端。网络范围包括公司各办公地点的局域网、办公地点之间的广域连接、公司移动网络接入、Internet出口以及网络上提供的各类服务如Internet电子邮件、代理服务等。 二、主管部门 办公室作为公司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的安装、维护、规划、建设和管理部门,有权对公司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和控制,有权对公司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检查和备案,任何引入与发出的邮件,都有可能被备份审查。 三、管理制度 1、计算机应用人员要经过相应培训,懂得基本操作规程。 2、非计算机维护人员不得拆卸或更换计算机硬件。 3、工作时间禁止利用计算机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禁止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在工作用机上请勿下载、安装、试用不明软件,禁止登录非法网站,以免造成系统故障。如需使用和安装外来文件或下载互联网上的文件必须先进行杀毒,确认无毒后,才能应用到本地机器,不要接收和下载来历不明的文件。定期升级杀毒软件,查杀病毒。 4、使用计算机的人员应及时按要求做好业务相关的数据备份,防止因机器故障或工作交接引起文件丢失。 5、爱护硬件设施,计算机使用人员应做好基本维护保养工作:不得在联接电脑的电路上插接大功率电器;使计算机及其外设远离水源;主机旁不要遮挡其它物品,以保持良好的散热通风;不用手触摸显示屏等。 外出、午休、下班等不使用电脑时请及时按照正常关机方法关机,不得强行关闭电源。下班关机后,除特殊需要外需关闭电源,方可离开。 6、我公司局域网通讯采用固定IP访问和局域网即时通讯软件“飞秋”相结

公司计算机系统使用管理办法(2010-014)

计算机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计算机和网络的管理,确保计算机以及计算机网络资源高效安全地用于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硬件管理 第一条行政部是公司计算机设备的管理部门。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及应用公司的计算机,行政部对公司内的所有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登记注册,其中包含每台机的配置、使用人、用途等。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以及更改计算机配置。 第二条各部门如需申请IT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由申请人填写《IT事宜处理单》,经审批通过后,交IT管理员根据公司《各岗位计算机配置及分配办法》填写配置说明,行政部统一进行IT设备的划拨;如需采购,则由行政部依请购流程办理请购手续。人员离职后其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应返还给行政部,设备归还前需由IT管理员对设备完好情况进行确认,行政部须对设备使用的变动情况予以登记。若人员离职后未将其计算机设备交付给行政部,行政部有权将其收回。 第三条公司员工不得滥用计算机设备,使用者有义务对其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负责;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丢失、被盗等情况,必须及时通知行政部,并依情形追究责任。 第四条公司计算机设备及相关的附属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网络设备等)的故障须报IT管理员处理。设备使用中遇到非正常情况或困难时,由设备使用部门填写《IT事宜处理单》,注明机器编号及故障现象,通知IT管理员排查和处理,经确认需外发维修时,由IT管理员办理。除IT管理员以外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装、修理IT设备。 第五条公司的所有计算机及相关的附属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网络设备等)的报废由行政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提出申请,经IT管理员确认后报批。 第二章软件管理 第六条公司使用的各种计算机系统及应用软件程序由IT管理员统一发布、更新和管理。系统软件的使用统一由IT管理员进行安装;应用软件的使用由需求人员于公司局域网上自行下载、安装,IT管理

能源计量管理规定

能源计量管理规定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1、能源计量管理机构及人员岗位责任制 (1)能源计量管理工作由能源管理办公室负责。 (2)每月月底公司水、电的一、二级计量由生产技术处、制造分厂抄表、统计、汇总并报送。 (3)生产技术处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选型、配备、检定。 (4)生产技术处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校准工作。 2、能源计量器具的选型、采购、入库、报废管理 (1)生产技术处依据最新《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17167-2006)所规定的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进行选型。 (2)通则规定准确度等级静态计量衡器准确度级、动态计量衡器准确度级、电能表级。 (3)能源计量器具正确选型后,由电仪工段申报请购,由物资供应处采购,电仪工段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 (4)当能源计量器具到达使用年限或因故障无法使用时由生产技术处鉴定后提出报废深情报生产副总经理审批。 3、计量器具的配备、使用、维护、保养 (1)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应根据生产、经营和成本核算的实际需要,按公司级、处室级、工段级重点耗能班组或机组三级计量要求进行配备。 (2)能源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依据说明书正确使用,提供良好的使用环境,并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 (3)当能源计量器具出故障时由计划检查科统一安排维修校准。 4、能源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1)能源计量器具中法定要求检定的计量器具属强检范围,由生产技术处电仪工段联系相关法定单位依据法定周期进行强检。静态计量衡器校准检定周期一年。电能表由供电公司首检。 (2)能源计量器具中计量皮带秤的检定依据皮带秤实物标定方法进行检定。(3)公司无能力检定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生产技术处依据具体情况决定如何检定。 5、计量数据采集、处理、使用、保管及监督制度 (1)公司水、电的一、二级计量由生产技术处每月月底负责抄表、统计、汇总上报财务。 (2)原煤进厂的使用的数量的计量由磅房负责记录、上报; (3)油品进厂及使用的计量由库房负责记录、上报; (4)一级(进厂的)电能计量和二级(车间级)电能消耗的计量数据,由电仪工段负责采集、填报; (6)燃油和成品油的采购、供应的数据,由采购部按月报送 (7)生产用水的计量数据,由能源管理办公室负责采集、填写报表并报送财务审计处和相关部门领导审批。 (8)三级能源消耗由班组填写能耗台帐并报送部门能源管理员,对于重点能耗机组的能源消耗数据,如果要求报送能源部,则有工段确立专人及时报送。 能源使用及节能管理规定

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

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单位互联网的使用管理,防止在使用互联网过程中发生违规和泄密事件,确保信息安全,根据上级有关互联网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计算机上互联网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二、互联网计算机必须专机专用,严格按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将互联网计算机作为日常办公机器使用。 三、互联网计算机必须按批准的方式接入互联网,不得私自接入路由器和无线网卡。 四、禁止在互联网计算机上处理内部敏感信息。 五、凡向互联网上提供或者发布信息,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签批同意,严格执行信息上网发布审核制度。 六、禁止一台计算机既接入互联网又接入局域网。 七、禁止将互联网的网络设备连接到局域网的网络设备上。 八、禁止互联网计算机及移动介质与局域网计算机及移动介质交叉使用。 九、互联网计算机操作人员要相对固定,人员离开时,必须关闭计算机。

十、互联网计算机应安装防病毒软件和漏洞修补工具,并及时更新。 十一、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对所有上网记录保留60天。 十二、上网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禁止上班时间访问游戏、娱乐类网站,禁止玩网络游戏,禁止上班炒股; 2、禁止下载MP3,WMA,MPEG等与工作无关,占用网络带宽的音乐、电影文件; 3、禁止使用p2p、p2p streaming(网络电视)类工具 4、禁止直接下载exe、com、bat等有风险的程序,禁止访问有恶意代码的病毒网站; 5、禁止使用聊天工具、电子邮件、bbs等传递违反法律的内容; 6、利用单位互联网资源进行侵害国家安全以及谋取私利的行为; 7、浏览娱乐网站、带有色情和反动倾向的网站以及进行网上游戏; 8、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9、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十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纳入日常考核。

公司电脑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电脑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为提高现代化办公实效,规范公司电脑的使用管理,确保电脑以及网络资源高效安全的用于工作,特制本规定 一、公司电脑及网络资源仅为公司所配置,员工不得从事无关使用。 1.公司电脑只供本公司人员使用。 2.每天下班前应检查主机和显示器电源是否关好,下班将桌面重要资料储存至非系 统盘,严禁频繁开关或重启电脑,非特殊情况不要强行关机。 3.严禁上网浏览反动、色情、暴力以及宣传不良言行的网站,不准在任何网站散布、 发表对公司不利的言论、不得下载网络未被公认的文件,防止病毒和木马的入侵。 4.定期对电脑进行病毒扫描,以免感染病毒。 5.任何时间,在公司禁止使用BT、电驴等占用网络带宽过多的P2P软件下载文件, 禁止使用在线听歌,在线视频的软件,严禁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影视文件,以免影响整体网速。 6.在平时的工作中,应养成将文件分门别类地存放在相应文件夹中的习惯,避免出 现急需某个文件时遍寻不获的情况。不要把有用的文件存放在系统盘(一般为C 盘)、“我的文档”和“桌面”。 7.员工使用网络时,必须使用分配的IP,严禁擅自修改,如有IP冲突,请与IT联 系 二、公司内部有专人负责电脑的维护、维修等各项工作,公司员工对所使用的电脑有 管理、维护责任与义务。 1.员工入职领用电脑需到IT处登记备案,IT根据其岗位性质发配合适的电脑

2.在职期间,员工未经允许,不得更改系统配置,严禁私自拆卸和装接各种硬件设 施 3.当电脑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报告IT 4.员工离职,需请IT 检查,确认后方可正常离职,如有问题需追加其责任,并做 相应的赔偿 5.每周至少对电脑进行一次清理。对本机资料进行分类及整理、删除多余文件、案 例,保证硬盘容量和运行速度。 6.员工应该保持电脑周围环境的清洁,键盘、鼠标、机箱、显示器等不应堆积灰尘, 应该每日清理 三、公司电脑已全部建档立案,并进行了合理的使用定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 挪用、调换、外借和移动电脑 四、出于维护公司商业利益的需要,公司电脑中的文件未经允许禁止复制或者传送给 超出公司业务范围的人员。 五、违反电脑使用规定的个人,第一次警告并记录,第二次罚款200元,经多次屡教 不改的公司有权开除,该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并处罚款100元/人/次,以上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对于监督有功者,经公司核实后,奖励100元/次,以奖金形式在当月工资中体 现。 七、 八、 九、(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十、 十一、 十二、

体育场馆管理规定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运动场馆管理规定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塑胶篮球场使用管理规定 塑胶篮球场是我院篮球教学和篮球活动的场所,为了更好地维护篮球场,保证场地合理使用,加强体育设施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爱护场内设施,进入塑胶场地的活动者,必须穿运动胶鞋、橡胶帆布鞋或软橡胶鞋。禁止穿高跟鞋和足球鞋者入内。 二、严禁在场内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投烟蒂、口香糖、槟榔及其它火种,请将垃圾投入垃圾筒,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进行50——2000元不等的罚款。 三、禁止携带可能损坏塑胶面层的物品,如宠物、碳酸饮料、有机溶剂、化学物品及锋利物品等,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进行50——2000元不等的罚款。 四、禁止一切车辆进入场内,如摩托车、自行车、直排轮、滑板车及其它车辆等。塑胶面层应避免机械摩擦和重物堆压,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进行50——2000元不等的罚款。 五、保护篮球场内及边缘的塑胶面层,不得任意剥动,如发现对篮球场有所损坏,进行50——2000元不等的罚款。 六、在场地内进行比赛或活动,发扬体育道德精神,严禁打闹或滋事。参加或观看体育活动人员,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避免不必要的损伤。 七、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携带其它体育器械

(篮球活动所需的除外)进场活动,不得擅自占用场地进行个体或商业行为。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塑胶田径运动场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塑胶田径运动场(以下简称“运动场”)的管理,保证体育教学、课余训练、竞赛及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提高运动场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年限,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环境,特制订运动场使用管理规定。 一、运动场是学校开展体育教学、课外活动、运动队训练和体育竞赛的场所。爱护场地人人有责。 二、凡进入运动场活动者,应自觉爱护场内器材、设备。进场人员应穿软底鞋或专业训练的短钉跑鞋,严禁穿高跟鞋、带钉皮鞋进场活动;禁止穿钉鞋在运动场内跑动。运动员训练或比赛确需穿钉鞋、跑鞋的,其钉子长度不得超过7mm,跑鞋不得超过9mm。 三、运动场的使用应优先保证体育课教学及运动队训练。上课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场活动,以免影响和干扰正常的体育教学与训练秩序。 四、塑胶跑道只作教学、训练、课外活动及比赛使用。跑步时应按逆时针方向跑,并尽量使用四、五、六跑道,减少内跑道的使用,以延长场地的使用年限。

节约能源管理办法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节约能源管理办法 Working Instruction (依据GB/T19001-2016 idt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标准而制定) FL-WI-01 (第A/0版) 拟编: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地址:中国. 福建. 电话:++86-596- 传真:++86-596- 邮政编码: 1.目的:对水、电的使用进行管制,以达到减少能源消耗之目的。 受 控 状 态 发 放 编 号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公司使用水、电的部门及人员。 3.管理规定: 3.1定义: a)生活用水:指用于生活必须的水包括饮食水、洗刷用水及卫生间用水。 b)生活用电:指用于非制造用的电力资源,包括照明用电、电源用电等。 c)工业用水:指参与制造过程的水资源的利用,各种机器冷却用水等。 d)工业用电:指生产制程中各种机器的用电。 3.2照明用电:请各同仁遵守以下规定: a)日光灯:不用即关,不在岗位即关,非工作时间即关。 b)吊扇、壁扇、风扇:不用即关,不在岗位即关,非工作时间即关。 c)排风扇:不用即关,不在岗位即关。 3.3动力用电: a)电梯:不用即关,且须定位于地上。 b)空调:室温25摄氏度以上,才可开机,非工作时间即关。 3.4水源: a)水龙头:洗手后即关,上厕所后冲净即可,做到节约水源,人人有责。 b)消防栓水源:非经批准,不得使用,严格管制。 c)工业用水:以回收连续使用为原则,如:冷却用水及清洗用水。 3.5办公用纸张: a)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办公用纸,纸张一般应双面使用,以降低纸张消耗。 b)打印机、复印机前设立“回收利用纸张标示”。 3.6注意事项: a)办公室负责人专人专管,不定期检查,对于违反者,办公室通知部门经理,情形严重则 上报上级处理。 b)财务部对公司本部水、电消耗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建立水、电、油消耗台帐,每月统计, 每年对水电油消耗进行一次分析。 5.质量记录 【设备购置申请单】 【生产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表】 【设备履历表】 【设备报废/停用申请单】 【设施验收单】

信息网络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信息网络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企业内部网和信息管理平台的安全、正常运行,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针对的对象是总部上网的计算机操作人员。 第三条网络建设采用的是星型拓扑结构,交换机堆叠的方式,网络操作系统使用Microsoft Windows 2000 server 操作系统,用户平台采用Windows系列产品。网络安装及用户设立应符合相应的技术及安全规定,在机关范围内统一标准,各专业系统可以采用上级部门指定的软件。 第四条网络信息系统应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地方和企业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局总部统一使用《总公司通用信息管理平台》系统,进行日常办公。今后的其他业务软件系统都将在这个系统平台上进行建设或搭接,逐步消除中建总公司各业务系统之间的信息无法传递共享的问题。 第二章网络使用要求 第六条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开机、上网、使用及关机。 第七条局领导和各部门的电子信箱已设置完成。局领导和总部各部门可通过自己的信箱进行外部的网上联系,内部邮件可通过管理平台内的电子邮件功能实现。 第八条用户登陆管理平台应设置密码,一般应采用6位字符及数字混拼构成,若发现口令被泄漏,应及时更改。 第九条共享的文件格式暂定为:文本文件使用Office系列软件,图形及照片文件推荐使用JPG、GIF文件、工程图形文件使用DWG文件。 第十条各专业系统必须使用上级管理部门指定的软件时,需书面告知网络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为保证数据安全,各部门需经常备份重要数据。 第十二条各部门联在网上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并具有防火墙和实时监测功能。外来的软盘要先杀毒后再使用,因病毒在网上传播很快,所以必须在每一个网络终端把病毒抑制住。 第十三条严禁更改网络设置。在网络刚建成时,我们已经对网络上的计算机进行了设置,只有正确的网络设置才能保证此台计算机正常的网络功能。由于网络中每

公司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计算机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计算机对企业进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途径。为加强公司电脑及网络的管理,确保电脑及网络正常运作,使公司管理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本文所称的计算机或电脑主要指: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打印机、计算机操作系统以及所有的电脑网络产品和附属设备,各类应用软件等) 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所有计算机使用、保管、数据保密及维护维修的管理内容。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计算机的管理。 (二)目的 2.1提高公司信息化水平,规范办公系统的使用管理,进一步整合办公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办公质量; 2.2为规范公司局域网内计算机操作,确保计算机使用的安全性、可靠性、机密文件的保密性; 2.3公司范围内的网络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系为工作需要而配置,为使之对公司的各项工作起到促进作用; 2.4对计算机的配置、使用、安全、维护、保养等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公司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5对软件的购置、发放、使用、保密、防毒、数据备份等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计算机的设备管理 3.1计算机的购置 各部门按照公司整体规划和工作需要,提出计算机的购置申请,说明购置的原因,所需计算机的配置,要求的内存,使用的范围及预算,经电脑部网络管理岗审核后,呈交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电脑部执行采购;网络管理员负责检验与验证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质量,同时纳入公司固定资产; 3.2计算机的管理 3.2.1计算机实行定位、定机、定人管理。使用人员不得擅自转借、拆卸计算机相关设备;

QJ-B-32场地租赁管理办法(参考Word)

公共区域场地租赁管理办法 (试行) 一、总则 为规范杭州钱江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场地租赁,有效提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加强场地出租工作的经营管理,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资产公司使用或受托管理的公共区域场地出租业务(公共区域是指正常营业面积中的非商户租用区域)。 2. 钱江新城核心区、城东新城等有关由资产公司负责管理的公共区域场地出租业务均按照本规定执行。 三、租赁管理 杭州钱江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为公共区域场地租赁管理归口部门。在场地租赁商务洽谈时,杭州钱江新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媒公司)和杭州钱江新城商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旅公司)等部门应积极参与,为客户提供传媒策划、商旅服务等专项增值服务。 四、租赁流程 1. 意向承租客户填写《公共区域场地租赁审批表》(见

附件1)并提交活动方案及对外资质等材料,报物业公司审核

。 2. 物业公司对承租客户场地使用活动方案进行审核(方案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展示效果、工程需求等),重点对活动用水用电、活动具体场地等审核把关。 3. 根据审核通过活动方案,物业公司提供场地租赁报价及保安、保洁、水电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传媒公司和商旅公司提供相关专项增值服务报价。 4. 物业公司与场地承租客户签订《场地租赁服务协议》(见附件2),承租客户按协议约定日期向物业公司缴纳相关费用。 5. 物业公司收到费用后,与承租人现场对接,确定现场管理所需配合事项,并开具工作协办单落实配合人员。 6. 承租客户需提前到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撤场手续,填写《撤场申请单》(见附件3);物业公司与承租客户现场确认设施设备及场地使用损坏情况。 7. 物业公司根据协议和《现场管理费用结算单》(见附件4)与承租客户进行费用结算。 五、费用计取 1. 场租费收取标准不得低于《公共区域室内外场地租赁收费标准》(详见附件5)的评估价,场租费由物业公司收取。 2. 保安、保洁等物业服务费和水电费另行计费,由物业公司收取。 3. 租赁保证金由物业公司负责向收取,待租赁期结束后,

节约能源管理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69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节约能源管理办法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节约能源管理办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环境,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能源需要,根据国家及山东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节能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优化结构、多能互补、技术进步、降耗增效、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能源是指煤炭、天然气、电力、热力、水、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

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减少从能源供应到消费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节能工作还包括节约水资源。 第五条“能源的利用应当坚持节约和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节能是国家发展经济的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也是铁路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各部门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部署、检查,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员的节能意识,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促进企业由生产型向节能型发展。 第六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履行节能义务,有权制止和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 第二章工作职责

计算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信息化工作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计算机管理,根据省厅、省局、市局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本局 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公室和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计算机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计算机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技术保障。 第三条我局各科室、所属各事业单位必须设置计算机运行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计算机管理,运行管理员应选派计算机应用技术好、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 第四条计算机实行专人管理,对每台计算机应根据岗位指定管理单位和管理人。 第二章计算机设备管理 第五条计算机设备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现有计算机设备资产管理; (二)新购设备的申请、采购和领用; (三)上级下发设备管理; (四)设备的安装、维修和升级; (五)耗材和配件的管理; (六)设备的回收、调拨、报废等。 第六条计算机设备资产主要包括服务器、台式电脑(微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刻录机、不间断电源(UPS)、交换机、路由器、集线器(HUB)、收发器等。

(一)每台计算机设备应根据使用情况指定管理单位和管理 人员,填写设备标签,并将设备标签贴于醒目位置。设备明确管 理单位和管理人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变更用途;如确因人员调 整或工作需要变更用途,需送办公室备案并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办公室和计算机管理人员每年对计算机等相关设备组织一次清查。 (二) 我局服务器由计算机管理人员集中管理,服务器的管 理单位是办公室,以后如果系统扩展人员分工,则应责任到人。所属各单位服务器的管理单位是各使用单位,管理人由各单位的运行管理员担任。 (三) 台式电脑(微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刻录 机的管理单位我局为各科室,所属各事业单位为上级主管部门或科室。设备管理人根据设备使用情况指定专人负责,专用设备使用人为设备管理人;共用设备(共享的打印机、多人共用的电脑) 由单位领导指定一名使用人员担任。 (四)不间断电源(UPS)分用于微机的小型UPS和用于服务器与系统的UPS。用于微机的UPS管理单位和管理人由UPS连接的台式电脑(微机)确定。用于服务器与系统的UPS的管理单 位为服务器与系统所在的单位,我局为办公室,所属各单位为部门或科室;管理人由各单位运行管理员担任。 (五)交换机、路由器、集线器(HUB)、收发器等设备,其管理单位我局为设备所在科室,所属各单位为设备所在部门或科室,管理人由各单位运行管理员担任。 第七条新购设备的申请、采购和领用。 (一)作为系统运行平台的交换机、路由器、集线器(HUB)、线调制解调器(CABLE MODEM)、收发器、大型服务器和用于服务器与系统的UPS由办公室和计算机管理人员根据业务需要统一安排。本章所指的新购设备主要包括小型服务器、台式电脑

动力能源管理规定概要

目录 1.目的 2.范围 3.定义 4.能源的种类和供应标准 5.相关文件 6.能源分类 7.能源的标准化 8.一次能源的管理职责 9.二次能源的管理职责 10.一次能源消耗的记录与统计 11.能源的设备容量管理 12.公司内和承包商临时用电的管理 13.能源安全使用的监督检查 14.节能管理 15.能源供应的可靠性管理 16.结束 17.附件

能源管理标准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能源的供应和使用,确保能源供应系统的安全性、经济性、可靠性和可扩展性,特制定本标准。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能源供应的标准,能源管理工作的内容,各部门在能源管理中所负的职责,能源容量管理,临时用电的管理,能源安全使用的监督检查,节能管理,以及能源供应的可靠性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在生产、生活中的能源管理。 3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仅适用于本标准。 ?一次能源:公司外购的,来自外部的能源,以及未经任何处理转换直接送入用户的能源。 ?二次能源:由一次能源直接或间接转换为其它种类和形式的标准能源后送入用户的能源。 ?标准能源:采用公司统一标准参数供应的能源。 4能源的种类及供应标准 见附表一 5相关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如下管理文件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当以下管理文件的相关条款发生变化时, 本标准的相关条款亦进行相应调整。 5.1FSD-SOP-16《厂务设施、设备节假日及夜间紧急维修方案》 5.2FSD-SOP-17《运行参数超标处理指导书》 5.3FSD-SOP-20《厂务核心机组应急切换操作指导书》 5.4FSD-SOP-13《市政动力能源供应中断紧急应变计划》 5.5JVP 1233C《劳动管理制度》 5.6JVP 1020C《固定资产购置及管理制度》 公司相关能源标准和设备采购标准与本标准发生冲突时,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的相关安全条款与公司安全规章、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发生冲突时,以相关公司安 全规章、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为准。

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公司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公司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公司网络系统,是指由公司投资购买、由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公司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公司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公司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网络与信息中心可以委托相关单位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子节点设备。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公司负责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公司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ERNET或其它互联网在内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二章安全保护运行 第一条除公司负责部门,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公司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公司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第二条公司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WW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单位领导审核,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办公室审核备案后,由网络与信息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第三条公司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与信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四条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五条公司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六条公司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公司负责单位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公司保卫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第七条严禁在公司网络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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