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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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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的基本概念

一、职业危害的定义

职业危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生产性粉尘、有害化学物质、物理因素、放射性物质而对劳动者身体健康所造成的伤害。

二、职业危害的严重性

从200年前的产业革命至今,无论是工业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一例外地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近年来,ILO统计数据表明全球发生各类事故125亿人次,死亡110万人,平均每秒有4人受到伤害,每100个死者中有7人死于职业事故,欧盟每年有8000人死于事故和职业病,发展中国家每年有21万人死于职业事故,1.5亿工人遭受职业伤害。我国职业危害状况十分令人担忧,全国50多万个厂矿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2500万人以上,到1998年,全国累积尘肺患者542041人,累积死亡127147人,目前,无论从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人数,职业危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及新发职业病人数,中国均局世界首位。

三、职业危害的严重后果

1、职业危害损害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安全权利、健康权利、生命权利(人权)。

2、职业危害是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灾难,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不利因素。

3、职业危害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每年职业病损失近百亿元。

4、职业危害有损中国在世界上的大国形象,成为国外攻击中国人权问题的借口。

四、职业危害因素分类

1、粉尘类

2、放射性物质类

3、化学物质类

4、物理因素

5、生物因素

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

9、导致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五、职业病目录

1、尘肺:矽肺、煤工尘肺、碳黑尘肺、滑石尘肺、电焊工尘肺等13种。

2、职业性放射疾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疾病、内照射放射病等11种。

3、职业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氨中毒、氯气中毒、氮氧化和物中毒、苯中毒、四氯化碳中毒等56种。

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病手臂震动病等5种。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炭疽、森林脑炎、布式杆菌病3种。

6、职业性皮肤病: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溃疡、化学性皮肤灼伤。等8种

7、职业性眼病: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等3种。

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噪声聋、铬鼻病、牙酸蚀病等3种。

9、职业性肿瘤:石棉所致肺癌、苯所致白血病等8种。

10、其他职业病;职业性哮喘等5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劳动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确定是通过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及必要的实验检测确定的。主要通过了解生产过程、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主要有毒有害原材料、产品、中间产品及废弃物的理化性质等加以确定,同时可以采用实验检测的方法加以确定。

六、主要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

1、防水卷材制造防水卷材分为: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行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主要危害因素:硫化氢、甲苯、汽油、3,4—苯并芘、沥青、高温、苯乙烯、丁二烯。

2、焊接工艺手工电弧焊:利用电弧热,使焊条和基本金属熔化,形成焊接接头使两金属焊体连接在一起。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是电焊尘、锰尘、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紫外线。气体保护焊:二氧化碳气体通过喷嘴沿焊丝周围喷射出来,在电弧周围造成局部的气体保护层,使熔滴和熔池与空气隔离开来,从而保证焊接过程稳定持续进行。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有电焊尘、锰尘、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紫外线、。氩弧焊:氩气从焊枪或焊炬的喷嘴喷出,在焊接区形成连续封闭的氩气层,对电极和焊接熔池起着保护作用。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有电焊尘、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紫外线、噪声。气焊:利用气焊火焰来熔化焊件和焊丝进行焊接,同时火焰的气流又是熔化金属的保护介质。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有电焊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乙炔。

3、静电涂装:是以接地的被涂物作阳极,涂料物化气作阴极,在两极间形成高压静电场,使带电漆滴受电场的作用,沿电力线方向吸附在在被涂物上,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有苯系物、甲醇、环己酮、乙酸丁酯。

4、喷涂将涂料物化,在气流的带动下,高速的将涂料均匀的涂着在被涂物上,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为苯系物。

5、纺织行业主要是粉尘、高温、噪声及洗毛过程中的氢氧化钠,防缩整理中的硫酸、氨,树脂整理中的甲醛、乙二胺,防水整理中的乙醇、环氧树脂。

6、家具制造木家具制造——主要为粉尘、噪声、苯系物、乙酸乙酯。钢木家具制造主要为砂轮磨尘、硫酸。

7、印刷行业印刷岗位:用凸版印刷机、平板印刷机、凹版印刷机等机械设备将各类印版上的图文信息转印到承印物上,若是印刷彩页则需加入含有溶剂的彩色颜料。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有甲酚、乙酸、乙酸乙酯、噪声。油墨调配岗位:使用计量工具,将配方所需的各种颜料、连接料、用搅拌机制成印刷油墨制成品,再使用轧墨机,将已配制好的油墨半成品等各种填加剂,轧制成各种印刷专用油墨。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有二甲苯、甲酚、乙酸乙酯。

七、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的基本原则:

1、当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对策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优先考虑预防与-控制对策上的要求;

2、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对策应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连锁、警告的顺序;

3、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对策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

4、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对策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八、有害化学物质的预防及控制对策

一)、防毒对策

1、物料和工艺:尽可能以无毒、低毒的工艺和物料代替高毒工艺和物料,是防毒的根本措施。如无铅印刷工艺、无氰电镀工艺、用甲醛脂、醇类、醋酸乙脂等低毒稀料取代含苯稀料。

2、工艺设备:生产装置及工艺设备应密闭化、管道化、尽可能实现负压,防止有毒物质泄露、外逸。生产过程机械化、程序化和自动控制可使作业人员不接触或少接触有毒物质、防止误操作造成的中毒事故。

3、通风净化:受技术及经济条件限制,仍然存在有毒物质逸散且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必要的机械通风排毒、净化装置,使生产场所达到卫生标准。

通风排毒主要有两种形式全面通风、局部通风。

1)全面通风:采用全面通风时,应不断的向车间内供应新鲜空气或符合一定要求的空气,同时从车间内排出有害空气。要使全面通风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首先要根据车间的用途,生产工艺布置、有害物质散发源位置及特点、人员操作岗位和其他有关因素合理的组织气流、确定合适的通风换气量。

(1)气流组织原则:送入车间的新鲜空气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减少污染,然后在与生产过程中散发的有害物质混合排除。

(2)送排风口位置对通风效果的影响:按全面通风的原则,车间内送风口应设在有害浓度较小的区域,排风口应尽量布置在有害物质产生源附近或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区,以便最大限度的把有害物质从车间内排出。根据送风口和排风口位置不同,一般分为三种形式:

A、下送上排从车间下部的送风口送入新鲜空气,直接在操作地区散开,然后流向车间上部,经排风口排出。这种气流组织方式多用于散发有害气体或余热的车间,新鲜空气可依最短路线迅速到达工作地点且涡流区很少,途中受污染的机会较少,大部分在车间下部工作地点作业的工人直接接触到新鲜空气。

B、上送下排新鲜空气从车间从车间上部的送风口送入,通过工作地点,从车间下部的排风口排出,气流路线较为通畅且以纵向运动为主,涡流区较少。这种气流组织方式可用于无热源存在的车间。

C、上排上送送风口布置在车间上部,自上而下送风,气流通过工作地点后再返至上部,经排风口排出。采用这种方式时,由于送出的新鲜空气先经过车间上部然后才到达工作地点,它可能在途中受到污染,且因气流的路线不很通顺,往往有较多的涡流区。鉴于山噶户特点,这种气流组织方式用得较少,只有在车间下部不便布置排风口时才采用。

2)局部通风

局部通风系统由排风罩(吸气罩)、风道、净化器、风机和排气筒组成。从环保角度考虑,只有局部排风系统才能实现净化。

A、对吸气罩的原则要求:形式适宜、位置正确、风量适中、强度足够、检修方便。常用的吸气罩有伞形罩、槽边罩。

B、对风道的要求:风道阻力尽可能小、风道形式尽量采用圆形,如为其他形状,应计算当量直径及摩阻。

C、风机:根据所需的风量及风压,以及其他的工艺条件,选择最佳工况的风机,以便用最小的动力消耗获得最大的效果。

3)有害气体净化技术

为防止大气污染,保护环境,从车间内排除的有害气体,需采取适当的净化处理措施。对经济价值较大的物质,应尽量回收。有害气体的净化方法主要有燃烧法、冷凝法、吸收法和吸附法。目前多采用吸收法和吸附法。

4、对有毒物质泄露可能造成职业危害事故的设备和工作场所设置可靠的事故处理装置和应急防护装置。

5、采取防毒教育及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检测。

九、生产性噪声的控制措施

(一)、噪声的定义;

从物理学的观点出发,噪声就是各种不同频率和强度的声音的无规律的杂乱组合。从生理学观点讲,凡是使人烦躁的、讨厌的、不需要的声音都叫噪音。

(二)、噪声源

按产生噪声的振动源,可以将工业噪声分为三大类即:空气动力性噪声,机械性噪声和电磁性噪声。1、空气性噪声是由于气体震动产生的,当气体中有了涡流或发生了压力突变等,引起气体的扰动,就产生了空气动力性噪声。

2、机械性噪声是由于固体震动而产生的一般起源于设备的连接点和运转区单个的或周期性的撞击。在撞击、摩擦等机械应力作用下,引起机床零件和被加工材料弹性变形,并以震动形式表现出来,这就产生了机械噪声。

3、电磁性噪声是由于电机隙中交变力相互作用而产生的。

(三)、噪声的危害

噪声污染以成为当今世界上一项重要的公害,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一)、生产性噪声的危害

1、对神经系统的影响:产生头疼、脑胀、昏晕、耳鸣、多梦失眠、心慌、记忆力减退等神经衰弱征候群。

2、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交感神经紧张、心跳加快、心律不齐、心电图T波改变、传导阻滞。血压变化。

3、对视觉器官的影响:眼痛、视力减退。

4、对消化系统的影响:食欲不振、恶心、胃张力减低。

二)、噪声性耳聋

噪声性耳聋:指操作者在强噪声环境下工作引起的耳聋。噪声性耳聋不易被早期发现,因为人耳的听力范围在20~20000HZ,但对2000~8000HZ的高频声音灵敏度较高。早期损失主要在高频范围内。国际化标准组织(ISO)确定听力损失25 dB为耳聋标准。人耳正常听力普通交谈55 ~65dB,个别可低致15 dB,一般认为听力损失在25~40 dB为轻度耳聋,40~55为中度耳聋,70~90为重度,90以上为极端耳聋。四、声控制与治理

噪声控制与治理的原则:从声源上根治噪声,从传播途径上控制,在接受点采取防护措施。

1、声源控制

A、减少冲击性工艺和高压气体排空工艺,尽可能以焊代铆、以液压代冲压、以液动代汽动。

B、选用低噪声设备,使用哑音材料降低噪声冲击、对产生较大振动的设备、管道与基础、支架之间采用柔性连接。提高设备加工精度和装配质量。

C、采用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实现远距离的监视操作。

D、改进加工精度和装配精度

2、从噪声传播途径控制:

A、厂区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车间与低噪声车间分开布置,对特别强烈的声源,可设置在厂区偏僻地区。同一车间内的机械设备,在工艺条件容许的情况下,高低噪声设备应分区排放。

B、利用屏障阻止噪声传播

3、从声源或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仍然达不到要求时,可进一步采取消声、隔声、吸声隔振、阻尼等声学技术措施解决。

4、个人防护: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工作场所噪声仍不能达到标准要求时,应为劳动者提供适宜的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技术、管理手段不可行时使用,不必要采取技术手段时)

十一、高温危害预防与控制

一、高温作业定义:指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的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度或2度以上的作业。

二、生产性热源:是指生产过程中能够散发热量的生产设备、产品和工件等。

三、高温作业的气象条件

高温作业的气象条件包括空气的温度、湿度、气流的流动和热辐射四个因素。

四、高温作业的类型:一类是高温、强辐射热作业,属于干热型作业。另一类是高温、高湿作业,这种作业又称湿热作业。

五、高温的危害

在高温条件下作业主要的生理功能改变为:体温调节、水盐代谢、循环、泌尿、消化系统变化。主要表现为体温调节功能失调、水盐代谢紊乱、血压下降、严重时可导致心肌损伤、肾脏功能下降。同时高温作业可引起职业中暑。

六、防暑降温措施

1、工程技术措施:合理安置热源,尽量远离操作者;隔热措施:建筑物隔热、设备隔热(热绝缘、热屏蔽);自然通风、机械通风及空调降温。

2、卫生保健措施:

1)高温作业工人就业前及夏季以前应做好职业性体检,对患有心血管系统器质性疾病、高血压、甲亢、肝肾疾病等职业禁忌症人员,不得从事高温作业。

2)限制持续接触热时间,提供清凉饮料。

十二、三同时与预评价

一)、三同时的定义:职业病防治法第16条明确规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建设项目工业卫生“三同时”专篇编写的主要内容

1、设计中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的卫生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

2、建设项目的用途、生产性质、设计能力、使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工艺流程,生产设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

3、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部位、存在的形态、主要的理化性质和毒性及危害的范围和程度。

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所采用的建筑设计和劳动卫生防护措施及预期效果。但对于因工艺或设备本身存在的难以克服的困难或尚不能解决的技术问题,要进行说明并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

5、根据生产特点和卫生级别、职工人数及构成,设置生活卫生设施,包括浴室、更衣室、休息室、女工

卫生室、厕所、医疗室和工业卫生室及其设备。

6、写明用于工业卫生防护措施的经费概算及占工程投资总额的比

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职用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指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评价机构,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依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预测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危害程度,对泥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预期效果进行评价,对存在的职业卫生问题提出有效的防护对策,并提出科学、客观、公正的预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是指在建设项目验收前,对建设项目存在的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的浓度、强度进行测定,对除尘、排毒、通风、照明、采光等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辅助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职业卫生管理进行评价的行为。评价的结论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

十三、卫生学预评价报告书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

2. 可行性研究资料;

(1)项目名称、工程编号、主管部门、建设地址、性质、规模、建设项目属性、立项审批机关、建项目总占地面积、项目总投资;

(2)建设单位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生产设备、设备布局、卫生防护措施、组织管理等;

(3)生产过程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名称、用量或产量;

(4)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存在形态、生产设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密闭化程度;(5)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

(6)拟配备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7)辅助用房及设置的卫生设施;

(8)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9)单位职工总人数其中男女工人数、各种有害因素作业分别所占的人数;

职业卫生标准及应用

一、职业卫生标准分类及应用

分类

1、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

2、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

3、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4、职业病诊断标准

5、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

6、职业危害防护导则

7、职业防护用品卫生标准

8、劳动生理卫生、工效学标准

9、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代号由大写汉语拼音构成,强制性卫生标准为“GBZ”,推荐性标准的代号为“GBZ/T”,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是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重要依据。作用:为各类企业实施行政执法和卫生监督、改善作业环境、保护工人健康提供技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七条规定,凡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均是强制性标准,卫生标准是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的重要依据。

二、GBZ1—2002,GBZ2—2002的应用

1、制定的原则:在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前提下,作到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即安全性与可行性相结合。

2、制定的依据:制定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接触限值,是以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动物性实验、人体毒理学资料、职业流行流行病学调查、劳动卫生现场情况为依据。同时又与先进国家的标准相接轨。

3、保护水平:指在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浓度不超出该接触限值作业环境条件下,持续作业若干年,某种和定的有害效应在接触人群中,不致超过某一给定的发生频率。每相卫生标准都体现了对劳动者提供了一定的保护水平,又体现了某种可接受的危险程度。

4、高危人群:指一小部分人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致癌物时,由于个体差异,而使其对有毒物质的反应教一般人群出现得早且严重,这样的易感人群称为高危人群。职业卫生标准不以这部分人为制定依据。三、专业术语

职业接触限值:指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量标准、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机体不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影响的容许接触水平。

1、最高容许浓度(MAC):指任何有代表性的采样测定均不得超过的浓度。

2、时间加权平均阈限值(TLV—TW A):指正常8小时工作日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

3短时间接触限值(TLV—STEL):这是在不超过TW A的情况下,指每次接触时间不得超过15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此浓度指在8小时内任何时间均不得超过的浓度。

职业健康监护

一、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

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1)用人单位对未进行岗前检查的劳动者不得从事有害作业,对未进行离岗时体检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进行健康检查,并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3)对急性职业中毒人员,应及时进行健康检查

(4)健康检查结果因及时通知本人,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岗位

(5)职业健康检查应根据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

目和检查周期。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情况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妥善保存,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档案、离开时有权索取复印件

职业危害告知

法律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第22条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中英文说明,其说明应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应急救治措施等。

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二、危害告知的内容

1、规章制度告知;职防制度、操作规程、年度计划。

2、应急告知:发生事故时,职工如何避险、如何救援

3、危害告知: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尘毒噪的监测结果告知劳动者。

4、合同告知: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时,告知其工作场所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及可能造成的后果、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程度。

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的管理内容及方法

二、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方法

一)、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机构及人员

健全的组织机构是搞好职业病防治的基础,企业应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企业的职防工作。组长应由分管职防工作的厂长担任,组员一般由卫生科、环保安全科、劳动人事科、工会等相关人员组成。

二)、明确职能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

有了明确的职防工作组织机构以后,还应制定相关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权利,明确工作分工,以便考核。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搞好职防工作的保障,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制度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内容、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奖惩制度等

四)、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落实措施

年度工作计划应体现5W+H原则:what应该作什么,when什么时间或时机去做,where什么地点或场所去做,who由谁去做,why为什么去做、how如何去做。

职业健康培训教材

目录 一.概念及名词解释 (2) 二.我国法定职业病的类别 (3) 三.粉尘的危害及防护措施 (4) 四.噪声的分类、危害及防护措施 (5) 五.职业禁忌症 (7) 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8) 七.怎样识别压力、如何调节压力 (17) 附:职业健康试题及答案 (18)

一、概念及名词解释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构成《职业病防治法》所称的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要件: 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营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其中放射性物质是指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发出的α射线、β射线、γ射线、χ射线、中子射线等电离辐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在上述四个要件中,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属于本法所称的职业病。 (二)、什么是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那些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四)、职业病是如何发生的 劳动者接触到职业病危害因素,并不一定就会发生职业病。造成职业病发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作用条件,同时受一定的个体危险因素的影响。其中作用条件包括:接触机会、接触方式、接触时间和接触的强度;个体危险因素包括:遗传因素、年龄和性别的差异、营养缺乏、其他疾病和精神因素、文化水平和生活方式或个人习惯。 (五)、职业有害因素的来源 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工作环境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条件或要素,统称为职业有害因素。职业有害因素是导致职业性损害的致病原,其对健康的影响主要取决于有害因素的性质和接触强度等。职业有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三类: 1.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1)化学性有害因素:包括生产性毒物和生产性粉尘; (2)物理性有害因素:包括异常气象条件(高温、高湿、低温、高低气压等),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激光等)、电离辐射(α射线、β射线、γ射线、χ射线、中子射线等); (3)生物性有害因素: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真菌、寄生虫及某些植物性花粉等。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不合理的劳动组织和作息制度、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职业心理紧张、体内个别器官或系统紧张、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姿势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3.工作环境中有害因素

职业卫生健康培训教材

职业卫生健康培训教材 二?一六年一月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讲义 第一部分职业卫生知识的基本概念 (1) 职业卫生是一门研究劳动作业环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或危害程度,从而提出如何改善劳动作业环境、防止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侵袭,预防发生职业病的学科。 (2) 作业场所是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 (3) 职业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所称的定义,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 职业病危害是指可能导致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发生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5)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危害劳动者健康的有害因素。 (6) 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急、慢性职业病及死亡的事件。 (7) 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对职业人群实行的预防职业病危害,提高员工健康水平为目的的健康监护。 第二部分职业卫生知识 职业卫生知识概述 1. 职业卫生工作方针与工作内容 职业卫生工作是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和增进劳动者健康,提高工作生命质量,依法采取的一切卫生技术或者管理措施。它的首要任务是识别、评价和控制不良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目前,国家职业卫生工作遵循“为人民健康服务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的“两为”方针,在业务管理上实行“预防为主,分类管理、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基本工作有三个层面,即:①职业性有害因素监测评价;②接触有害因素作业工人健康监护;③职业病患者诊断和治疗。 2. 职业有害因素与职业病 在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存在的多种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因素,可以分为五大类: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生理因素和环境因素,统称为职业性有害因素。其中,与生产过程有关的职业性有害因素有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与劳动过程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82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1 为了预防、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及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制订本制度。 2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为员工创造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的环境、条件、消除和减少各种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 3 项目部经理饶文举对本项目部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 安质部是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主管部门,协调各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1 设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由下列成员组成: 组长:饶文举 副组长:何先瑜薛志国赵峰涛朱广君孙长江成员:孙建洪宋鹏张新张洪德康小卫 熊建波何乾龙冯亚峰杨天福樊军 高勇高体忠陈明忠陈友乐任亮 王建华胡乐远袁振洲张小斌任辉 2 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职责: 2.1分管领导要掌握全线整体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处理请示报告。 2.2制定和修改经理部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审

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3 技安处负责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提出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目标,推进和监督管理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并处理日常对外报表工作。监督《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护预案》的实施。 4 工程部负责各项防尘防毒技术措施的具体落实,统一调度指挥突发性泄漏、中毒等事项的应急救护工作。 5 安质部负责《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护预案》的建立及落实。内容含第一部份:应急预案制度、现场急救箱管理制度、急救站工作制度;第二部份:化学毒物急性中毒现场急救及指挥现场;第三部份:急性职业中毒诊疗常规。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提高、改进。负责完成职工健康监护定期体检工作,建立完善职工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工作。并将

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主要培训内容

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主要培训内容 一、全体人员职业健康基本知识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2.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础及专业技术知识; 4.本公司和本车间(装置)生产特点、无聊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 5.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6.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 7.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8.卫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职业病预防常识。 二、新入厂员工三级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 1.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2.本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 3.职业健康专业技术知识及本车间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4.本公司生产特点、物料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 5.本车间生产概况,本岗位(装置)生产流程及职业健康注意事项,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6.职业健康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 7.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8.卫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职业病预防常识。 新入厂员工必须经过三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分配工作。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培训考核。 三、各级管理负责人和职业健康专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内容 企业管理负责人应该统一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管理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质。 各级管理人员培训的内容包括: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2.职业卫生管理知识; 3.职业危害防护基本知识; 4.职业危害事故等。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内容 按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五、外来人员的职业健康主要培训内容 1.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有关职业健康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职业卫生培训资料

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计划。 一、我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培训中心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定兼职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我公司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 二、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6、其他有关职业病的知识。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一、职业病防治法 2011年12月3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权益为宗旨,规定了我国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中的各种法律制度。该法律确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律关系主体有:政府卫生及相关行政部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以及承担职业卫生检测、体检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单位等四方。法律明确了上述四方之间的行政和民事法律关系,并分别规定了各自的权利义务、法律地位、法律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确立了我国职业病防止所采取的“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策略;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职责和义务;突出了劳动者健康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规定了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监管中的职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能以及各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保障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国家职业病防治工作总体运行制度,即政府监管与指导、用人单位实施与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和自律、社会监督与参与以及职业卫生服务技术保障等。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我国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法律制度是:职业卫生监督制度;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按职业病目录和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卫生权利受到保护制度;职业病病人保障制度;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职业病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鼓励科学防治。淘汰落后的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和材料以及职业卫生监督和技术服务机构及其队伍管理制度等。 《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是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步骤,也是我国政府在职业卫生和安全管理方面,履行与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所签署的公约或承诺的重要体现。 《职业病防治法》共七章九十条,分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二、职业病防治法相关配套法规与规章 为使《职业病防治法》规范地施行,《职业病防治法》正式颁布后,卫生部相继发布了一系列与《职业病防治法》相关的配套卫生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国家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汇编

兰考汇工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版本号: HT-ZYWS-201607(A/O) 编制单位:安全环保部 审核:睿伟山 审批:战涛 2016年7月10日编制2016年7月15日实施

目录 第一章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 第二章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6) 第三章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分级管理规定 (11) 第四章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 (15) 第五章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1) 第六章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30) 第七章职业危害监测及评价制度 (34) 第八章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37) 第九章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39) 第十章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设置管理制度 (42) 第十一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52) 第十二章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55) 第十三章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58) 第十四章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与报告制度 (61) 第十五章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65) 第十六章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72)

第一章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控制作业环境的职业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2围 适用于汇工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 3术语 3.1职业病(occupational diseases):从业人员因受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由国家以法规形式规定并经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 3.2职业禁忌症(occupational contraindication):,某些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其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使病情加重或易于发生事故,则称此疾病(或生理缺陷)为该职业的职业禁忌症。 3.3危险因素(hazardous factors):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3.4有害因素(harmful factors):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通常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二者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害因素,主要是指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或能量超过一定限值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3.5有尘作业(dusty work):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的作业。 3.6有毒作业(toxic work)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作业。

ILO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南

ILO-OSH 2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南 绪论 目前,各国政府、雇主及员工都己认识到在组织1内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不仅有助于降低危害和风险,还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 本导则由国际劳工组织制定,其根据是国际认可的由国际劳工组织的政府、雇主及员工三方代表确定的原则。这种三方性工作方法为各类组织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安全文化奠定了坚实、灵活和合理的基础。因此国际劳工组织制定了自愿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它体现了国际劳工组织在保护工人安全、健康方面的价值观和手段。 本导则可供所有从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人员使用。导则没有法律约束力,也不打算代替各国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标准。导则的使用并不要求组织必须通过认证。 雇主有责任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就是完成其职责的一个有效方法。作为一种切实可行的工具,国际劳工组织所制定的导则有助于主管机构和组织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 1. 目的 1.1. 本导则旨在保护工人免遭各种伤害,消除各类与工作有关的伤害、不健康、疾病、事件和死亡。 1.2. 为国家所采用时,本导则应该: (a) 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支持下,建立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框架; (b) 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工作提供指导,以更好地贯彻法规及标准要求,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 (c) 为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国家导则和特制导则提供指导,以满足不同规模和活动类型的组织的实际需求。 1.3. 为组织所采用时,本导则旨在: (a) 指导组织将OSH管理体系要素作为总体方针管理计划的一部分,融入组织全面管理; (b) 鼓励组织内全体员工,尤其是雇主、业主、管理人员、员工及其代表,用适当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模式与方法,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 2. 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国家框架 2.1. 国家政策 2.1.1. 国家应指定一个或几个主管机构负责制定、实施和定期评审关于组织建立和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国家政策,负责与最代表雇主和员工利益的组织

职业卫生培训教材正式版

Through the reasonable organization of the production process,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to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to achieve the desired goal. 职业卫生培训教材正式版

职业卫生培训教材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生产计划、生产组织以及生产控制环境中,通过合理组织生产过程,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预期的生产目标和实现管理工作结果的把控。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职业病危害与职业病基本概念 1、职业病危害是指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2、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职业病的特点 1病因明确其病

因就是职业病危害因素是人为的如果这些因素得到消除或控制就可以防止或减少职业病的 发生。 2所接触的危害因素病因通常是可以检测的只有接触量超过一定限度才能使人得职业病。 3在接触同样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中常常有一定人数发病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 4大部分的职业病目前无特效药或治疗方法,早期发现较易恢复,发现越晚疗效越差。 三、职业病危害的防护 1、职业病危害的防护主要有两个方

面,一是作业场所防护设施的防护,二是个人防护用品的防护。 2、使用防护用品的注意事项 1)正确选择符合要求的用品。 2)使用人员要接受了解使用防护的目的、意义、性能方面的教育。 3)应急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接近点摆放及时可用。 4)要熟悉各种防护用品的性能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5)有组织、有制度、正确、合理地发放防护用品。 3、毒物进入人体的三个途径 生产性毒物可通过呼吸道、皮肤、消化道三条途径进入人体。经呼吸道吸入并

公司职业健康管理目标及措施

职业健康管理目标及措施 (一)、职业健康管理目标 根据集团公司及六分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文件精神,建立六分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保证员工生活及工作场所干净整洁、施工现场粉尘及有害气体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劳动保护符合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扩散,防止职业病、地方病发生。 (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1)、成立职业健康领导小组。 (2)、分工和职责。 党委书记是职业健康工作的主管领导;综合办公室为主管部门,主抓施工过程的职业健康工作。安质部、物资部、财务部为协作部门,为职业健康提供防护和保障。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各项保障措施,明确各级分工,将职业健康保障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对生活、办公及施工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的职业健康检查指导,以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和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三)、职业健康设施 (1)、职工生活区集中建立在避风、向阳、静辟处,与施工现场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止施工对宿舍的污染,尽可能给员工营造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2)、在生活房屋、办公室内安装空调或风扇及取暖设施等,以利夏季防暑降温及冬季保暖;

(3)、在生活区设立职工活动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运动设施,以利于职工在空闲时间锻炼身体; (4)、生活区设置足够数量的卫生设施,保持员工宿舍区内的卫生。室内外卫生经常清扫,保持地面干净,日常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清新;在室外种植花草,美化环境; (5)、在生活区外围偏僻处设立生活垃圾池,生活垃圾在生活区内采用封闭式容器收集,然后统一倒入垃圾池,再按当地环保规定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地点统一处理。严禁随地丢弃生活垃圾; (6)、生活区内设置有取暖设施的公共洗澡间,洗澡间内设置冷热水管,保证员工在工作后能洗澡,保持个人的清洁卫生。 (四)、职业健康保障措施 (1)、劳动保护措施 1、接触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有害、危险施工环境的作业职工,按有关规定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以确保正常使用; 2、加强机械保养,减少施工机械不正常运转造成的噪音; 3、对于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采用消音器降低噪音。运输机械行驶过程中,只许按低音喇叭,严禁长时间鸣笛; 4、对经常接触有噪音的职工,加强个人防护,佩带耳塞消除影响; 5、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做好六分公司的劳动保护装备工作,根据每个工种的人数以及劳动性质,由物资部门负责采购,配备充足而

职业卫生培训教材三

职业卫生培训教材(三) 三、有害化学物质的预防及控制对策 一)、防毒对策 1、物料和工艺:尽可能以无毒、低毒的工艺和物料代替高毒工艺和物料,是防毒的根本措施。如无铅印刷工艺、无氰电镀工艺、用甲醛脂、醇类、醋酸乙脂等低毒稀料取代含苯稀料。 2、工艺设备:生产装置及工艺设备应密闭化、管道化、尽可能实现负压,防止有毒物质泄露、外逸。生产过程机械化、程序化和自动控制可使作业人员不接触或少接触有毒物质、防止误操作造成的中毒事故。 3、通风净化:受技术及经济条件限制,仍然存在有毒物质逸散且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必要的机械通风排毒、净化装置,使生产场所达到卫生标准。 通风排毒主要有两种形式全面通风、局部通风。 1)全面通风:采用全面通风时,应不断的向车间内供应新鲜空气或符合一定要求的空气,同时从车间内排出有害空气。要使全面通风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首先要根据车间的用途,生产工艺布置、有害物质散发源位置及特点、人员操作岗位和其他有关因素合理的组织气流、确定合适的通风换气量。 (1)气流组织原则:送入车间的新鲜空气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减少污染,然后在与生产过程中散发的有害物质混合排除。 (2)送排风口位置对通风效果的影响:按全面通风的原则,车间内送风口应设在有害浓度较小的区域,排风口应尽量布置在有害物质产生源附近或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区,以便最大限度的把有害物质从车间内排出。根据送风口和排风口位置不同,一般分为三种形式: A 、下送上排从车间下部的送风口送入新鲜空气,直接在操作地区散开,然 后流向车间上部,经排风口排出。这种气流组织方式多用于散发有害气体或余热的车间,新鲜空气可依最短路线迅速到达工作地点且涡流区很少,途中受污染的机会较少,大部分在车间下部工作地点作业的工人直接接触到新鲜空气。

职业卫生培训教材(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1664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职业卫生培训教材(正式 版)

编订人:某某某 审批人:某某某 职业卫生培训教材(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职业病危害与职业病基本概念 1、职业病危害是指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2、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职业病的特点 1病因明确其病因就是职业病危害因素是人为的如果这些因素得到消除或控

制就可以防止或减少职业病的 发生。 2所接触的危害因素病因通常是可以检测的只有接触量超过一定限度才能使人得职业病。 3在接触同样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中 常常有一定人数发病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 4大部分的职业病目前无特效药或治疗方法,早期发现较易恢复,发现越晚疗效越差。 三、职业病危害的防护 1、职业病危害的防护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作业场所防护设施的防护,二是个人防护用品的防护。 2、使用防护用品的注意事项 1)正确选择符合要求的用品。 2)使用人员要接受了解使用防护的目的、意义、性能方面的教育。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材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第一部分职业卫生知识的基本概念 (1)职业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所称的定义,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病危害是指可能导致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发生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3)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危害劳动者健康的有害因素。 (4)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急、慢性职业病及死亡的事件。 (5)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对职业人群实行的预防职业病危害,提高员工健康水平为目的的健康监护。

第二部分职业卫生知识 、职业卫生知识概述 1.职业卫生工作方针与工作内容 职业卫生工作是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和增进劳动者健康,提高工作生命质量,依法采取的一切卫生技术或者管理措施。它的首要任务是识别、评价和控制不良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2.职业有害因素与职业病 在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存在的多种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因素,可以分为五大类: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生理因素和环境因素,统称为职业性有害因素。 目前我国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2002年4月18日新公布的职业病目录范围共有十类、115种。 尘肺有13种:如矽肺、煤工尘肺、石棉肺、水泥工尘肺、电焊工尘肺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有11种:如外照射急性、亚急性、慢性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病等; 职业中毒56种:如铅、苯、汞、锰、有机磷农药中毒等;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如中暑、高原病等;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如布氏杆菌病、森林脑炎等; 职业性皮肤病8种:如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等; 职业性眼病3种:如职业性白内障、电光性眼炎等;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如噪声聋、铬鼻病等; 职业性肿瘤8种:如苯所致的白血病、石棉所致的肺癌、间皮瘤等; 其他职业病5种:如职业性哮喘、棉尘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等。 法定职业病的诊断权由国家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行使。 3.职业病预防原则与基本措施 职业病的预防遵循三级预防原则,即:①一级预防,从根本上着手,使劳动者尽可能不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或控制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水平在卫生标准允许限度内。②二级预防,对作业工人实施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损害,及时处理、有效治疗、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③三级预防,对乙患职业病的患者积极治疗,促进健康。三级预防的关系是:突出一级预防,加强二级预防,做好三级预防。 落实三级预防的基本措施有:①实施劳动卫生监督,包括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以及事故性处理。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是其重要的内容;②降低有害因素浓(强)度。常见的卫生技术措施有从工艺上改

职业卫生健康培训教材

职业卫生健康培训教材

二〇一六年一月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讲义 第一部分职业卫生知识的基本概念 (1)职业卫生是一门研究劳动作业环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或危害程度,从而提出如何改善劳动作业环境、防止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侵袭,预防发生职业病的学科。 (2)作业场所是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 (3)职业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所称的定义,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职业病危害是指可能导致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发生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5)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危害劳动者健康的有害因素。 (6)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急、慢性职业病及死亡的事件。

(7)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对职业人群实行的预防职业病危害,提高员工健康水平为目的的健康监护。 第二部分职业卫生知识 一职业卫生知识概述 1.职业卫生工作方针与工作内容 职业卫生工作是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和增进劳动者健康,提高工作生命质量,依法采取的一切卫生技术或者管理措施。它的首要任务是识别、评价和控制不良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目前,国家职业卫生工作遵循“为人民健康服务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两为”方针,在业务管理上实行“预防为主,分类管理、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基本工作有三个层面,即:①职业性有害因素监测评价;②接触有害因素作业工人健康监护;③职业病患者诊断和治疗。 2.职业有害因素与职业病 在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存在的多种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因素,可以分为五大类: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生理因素和环境因素,统称为职业性有害因素。其中,与生产过程有关的职业性有害因素有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与劳动过程有关的职业性有害因素是生理因素,与作业场所环境有关的职业性有害因素是环境因素。 在一定条件下,职业性有害因素直接作用于人体,损害健康,所引起的疾病,被称为职业病。职业性有害因素种类较多,所引起的疾病各不相同,因而职业病并不仅限某一种疾病,而是许多疾病的总称。按照国际惯例,凡是经国家政府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职业病,称为法定职业病。法定职业病患者依法享有特定的补偿待遇。法定职业病划定范围的大小,世界各国并不完全一致。各个国家主要依据本国经济条件、技术水平和对职业病的认识来确定。目前我国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4.职业病预防原则与基本措施 职业病的预防遵循三级预防原则,即:①一级预防,从根本上着手,使劳动者尽可能不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或控制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水平在卫生标准允许限度内。②二级预防,对作业工人实施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损害,及时处

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 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350-68 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近两年来,我矿职业安全健康形式总体趋稳,粉尘等职业危害事故整体下降。但是职业安全卫生形式仍不容乐观。为了保障我矿一线职工作业场所职工健康安全,减少粉尘、瓦斯等事故发生,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安监总办〔2010〕139号文件精神,在结合我矿实际的基础上,特制定我矿的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办法。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认真学习,严格按本制度开展工作。 一、广泛普及《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作业规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采掘一线职工的法律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从业人员上岗前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职业安全健康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

公司职业卫生培训教材

*******公司职业卫生培训教材 一、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职业病防治法 2011年12月3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权益为宗旨,规定了我国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中的各种法律制度。该法律确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律关系主体有:政府卫生及相关行政部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以及承担职业卫生检测、体检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单位等四方。法律明确了上述四方之间的行政和民事法律关系,并分别规定了各自的权利义务、法律地位、法律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确立了我国职业病防止所采取的“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策略;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职责和义务;突出了劳动者健康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规定了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监管中的职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能以及各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是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步骤,也是我国政府在职业卫生和安全管理方面,履行与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所签署的公约或承诺的重要体现。

其他职业病防治法相关配套法规与规章 为使《职业病防治法》规范地施行,《职业病防治法》正式颁布后,卫生部相继发布了一系列与《职业病防治法》相关的配套卫生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都是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员工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职业病危害与职业病基本概念 1、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职业病危害是指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3、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4、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三、职业病的特点 1)病因明确,其病因就是职业病危害因素,是人为的,如果这些因素得到消除或控制,就可以防止或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示范文本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 则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1.1.本导则旨在保护工人免遭各种危害,消除各类 与工作有关的伤害、不健康、疾病、事件和死亡。 1.2.为国家所采用时,本导则应该: (a)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支持下,建立国家职业安全健 康管理体系框架; (b)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工作提供指导,以 更好地贯彻法规及标准要求,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 效; (c)为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国家导则和特制导则 提供指导,以满足不同规模和活动类型的组织的实际需 求。

1.3.为组织所采用时,本导则旨在: (a)指导组织将OSH管理体系要素作为总体方针管理计划的一部分,融入组织全面管理; (b)鼓励组织内全体人员,尤其是雇主、业主、管理人员、雇员及其代表,用适当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模式与方法,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 2 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框架 2.1.国家政策 2.1.1 国家应指定一个或几个主管机构负责制定、实施和定期评审关于组织建立和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国家政策、负责与最代表雇主和雇员利益的组织以及其他相关机构进行协商。 2.1.2 在关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国家政策中应确定一些总的原则和工作程序,目的是: (a)促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使其纳入组织

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培训教材

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培训教材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及使用指南,旨在使组织能够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条件以预防与工作相关的伤害和健康损 害,同时主动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这包括考虑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并制定和实施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a) 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消除或尽可能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包括体系缺陷),利用职业健 康安全机遇,应对与组织活动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体系不符合; b) 持续改进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和目标的实现程度; c) 确保组织自身符合其所阐明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d) 证实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本标准旨在适用于不同规模、各种类型和活动的组织,并适用于组织控制下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该风险考虑了组织运行所处的环境以及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本标准未提出具体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准则,也未规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结构。 本标准使组织能够通过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合健康和安全的其他方面,比如员工健康/福利。 本标准未涉及除给员工及其他相关方造成的风险以外的其他问题,比如产品安全、财产损失或环境影响等风险。 本标准能够全部或部分地用于系统地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但是, 只有本标准的所有要求都被包含在了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中且全部得以满足,组织才能声明符合本标准。 注:有关本标准要求的意图的更多指南,请见附录 A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业病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及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职责。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职业卫生管理的部门。 第三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职 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四条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公司领导、安全管理小组检举、报告。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各级主管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对全公司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指导、决策及监督管理。安全环保部代表公司安管组行使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各级党组织和工会组织有权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群众 监督。 第六条人事部全面负责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检测及公司安管组布置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七条人事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主要负责职业健康 体检和医疗。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

担,我公司仅以此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执行政策。第八条涉及职业病第三章作业管理 第九条认真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简称“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一、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在拟定生产建设项目时,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尽量选择无毒、无害的先进生产工 艺。 二、职业卫生设施的设计必须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并严格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及有关行业标准、规定。 三、对职业卫生有特殊要求的(如有毒、有害、有放射性)危害性较大的设计项目,必须经安环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后才能实施。 四、后勤部门要对职工安全卫生设施工程质量负责;采购部门要对所购进设施、设备、防护器材的质量负责;人事部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施实行监督管理。 五、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竣工验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必须有项目主管部门、安管组人员参加,验收合 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六、生产设备检修时,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同时列入计 划,同步检修,同步投入生产。 第十条尘毒作业部门必须依据《国务院关于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及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尘毒作业管 理。 一、尘毒作业现场操作尽量选择隔离化、遥控化、密 封化等非直接接触作业方式。 二、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尘毒作业操作规程及有关管

职业卫生培训内容

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案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至今,职业卫生相关工作的开展也在积极的推动中,最近几年,从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到施秉恒盛公司发生的建国以来最大的职业病群发事件,凸显出职业卫生工作仍存在较多的问题,明显没有跟上国家发展的步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此时接手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应该说也是临危受命。如何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有效的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安全监督部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企业业主均肩负着国家的期望和人民的期待。 第一部分:我国职业病现状 2010年4月28日,卫生部向社会公布了《2009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2009年新发各类职业病18128例。职业病病例数列前3位的行业依次为煤炭、有色金属和冶金,分别占总病例数的%、%和%。 2009年共报告尘肺病新病例万例,死亡病例748例。在尘肺病新病例中,煤工尘肺和矽肺占%。目前尘肺病仍是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2009年报告尘肺病例数占职业病报告总例数的%;尘肺病发病工龄缩短,群发性尘肺病时有发生;中、小型企业尘肺病发病形势严峻,超过半数的尘肺病分布在中、小型企业。 职业中毒方面,2009年共报告各类急性中毒272起,中毒552例,死亡21例。引起急性职业中毒的化学物质近50种,引起中毒例数最多的物质为一氧化碳,主要分布在冶金、煤炭、建设和建材行业。%的急性职业中毒病例发生在小型企业。 2009年全国共报告慢性职业中毒1912例。引起慢性职业中毒的化学物质排在前3位的分别是铅及其化合物、苯、砷及其化合物,只要分布在冶金、有色金属和机械行业。 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09年底,累计报告职业病722730例。 有专家指出,由于现在发布的职业病新发病例数是从覆盖率仅达10%左右的职业健康监护中发现的,因此实际病例远远高于有关报告数字。 一、职业性有害因素来源及其分类 职业性有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下列三类: (一)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一)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 (1)有毒物质:如铅、汞、锰、苯、一氧化碳、硫化氢、有机磷农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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