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严格履行工程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总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总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
2、方针和目标
2.1质量管理方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取信、持续改进。
2.2质量目标:实现合同/协议承诺,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杜绝质量事故。
3、管理依据
3.1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
3.2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3.3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3.4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
3.5公司有关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4、管理组织及职责
4.1公司决策层
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4.2工程部
工程部在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
准和规范,对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4.3项目部
约定,配齐施工质量保证资源:
制定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报公司审核,公司工程
4.4项目部各质量管理职能部门
5、项目实施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5.3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质量监督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质量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来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损失。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社会监督、专业监理公司监督和内部质量管理机构监督中的一种或几种质量监督方式。工程
6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6.1质量事故分类
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部门和人员、事故经过、事故后果,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事故调查完毕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7.奖惩制度
7.1工程质量评定合格或工程外观质量达标,直接管理人员奖励500元,直接领导奖励1000元,施工队奖励不低于2000元;工程质量评定不合格或工程外观质量不达标,直接管理人员罚款800元,直接领导奖励1500元,施工队奖励不低于3000元。
7.2在上级主管部门质量检查中受到表彰的,直接管理人员奖励300元,直接领导奖励500元,施工队奖励不低于1000元。
7.3对QC成果、创优夺杯等工作有突出贡献者,视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或记大功。
7.4发生质量事故的,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