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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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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海关缉私艇查获截停一名为光大二号的货轮,该轮船载重为3000吨,船上有船员31人,船内装有废铁500吨,瓷土500吨,甲板上有塑料袋加封特别包装的555,箭牌的外国香烟4760箱(23.8万条),随船携带的装在清单只列明船上所载废铁瓷土的数量,对4670箱香烟没有记载。某海关据此论定,该船运载大量外国香烟,进入内海的行为属于走私。故对其作出处罚决定:一、对再扣的走私香烟4760箱予以没收。二、对光大二号的货轮全体船员、船只和所在废铁,瓷土进行放行。

问题(1)如船主对该处罚不服,可想哪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2)如果对复议不服,还有那些救济措施?

答(1)《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象及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有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本案中船主如不服处罚决定,应向上一级海关行政机关申请复议(2)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某外资财务公司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采取了以下措施:

(1)更换公司总经理(2)吸收每笔金额少于十万美元的存款(3)为节省费用,未按期报送财务报表。

问题(1)公司更换总经理是否需要审批?审批主体是谁?

(2)对于措施二,银监会将给予什么处罚?

(3)对与错十三,银监会给予什么处罚?

答(1)需要经过审批,审批主体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即银监会

(2)责令停止这种经营活动,没收这种经营活动的非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出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3)予以警告,责令限期补报,并可以出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的仲裁庭与1989年依据该院仲裁规则,对美国某电器公司与阿根廷某公司之间由于股份买卖而产生的争议在墨西哥进行了审理,仲裁庭在裁决中认定,阿根廷某公司未能证明美国某电器公司在1979年向其出售股票时有欺诈行为,但美国未能遵守“信用所要求的善意的原则”,裁决美国某电器公司向阿根廷某公司支付67930000美元的损害赔偿,另加12%的年付利,资1985年3月14号起算,以及一百万美元的律师费和40万美元的仲裁费。

该裁决作出后,美国某电器公司向美国法院提出撤销和拒绝承认与执行该裁决的诉讼。阿根廷某公司则对美国某电器公司提出反诉,请求法院驳回美国某电器公司关于撤销仲裁才觉得诉讼请求,理由是,该法院根据《纽约公约》对此无管辖权,同时法院依据《纽约公约》第三条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

问题:一国法院是否有权撤销外国的仲裁裁决?简要说明原因。

答:美国法院无权撤销在墨西哥做出的仲裁裁决。

原因:在仲裁实践中,按照各国的仲裁法,法院可以依法对本国仲裁裁决实施监督、包括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撤销和拒绝执行仲裁裁决,而对国外仲裁裁决,法院对他只存在承认与执行或拒绝承认与执行的问题。而不存在撤销的问题《纽约公约》所规范的内容如其全称《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只涉及承认与执行或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并不涉及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撤销问题。

4、中外合资罗兰制衣有限公司是由外商与B市天鸿开发公司合资兴建的。外方以专有技术、

资金、制衣设备、进口面料和成衣版样为出资条件,合计出资500万元外币,其中技术出自资座驾250万元外币,中方以土地使用权、产房、制衣辅助原料和劳动力作为出资条件合计出资为700万元外币。合资企业确定外方出任董事长、中方出任总经理。合资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中外双方在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人事管理方面发生了一些争议:

(1)中方提出外方出资有不详之处,其进口面料有三分之一是中国生产的,所以外方出资额应当核减。外方则认为中方出自内容中有违法之处,应予剔除。外方还提出,由于在合资经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争议处理的方法,要求双方将争议提交合资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但处理争议应依据该外商母国的法律。

(2)外方董事长因交通不便,经常不能参加董事会议而委托其他外方懂事回忆而委托其他外方懂事代理,中方建议董事长改由中方担任,理由是合资企业的董事长依法应由中方撑伞。为此,外方董事长决定撤换中方总经理,外方认为这是董事长的职权。

受雇于合资企业的女工大多数是丹迪青年,工作一段时间后,他们发现企业每月除发给工资和数额不大的伙食补贴外,医疗合眼老保险一概没有。且根据合同贵司那个,女工在受雇期间不得结婚或生育,否则合同自动解除,因发生重大失窃时间,下班时要对员工的一代和提包进行检查。职工对企业的行为气愤之极,决定的集体向人民法院提出处理劳动争议的诉讼请求。职工们认为中方总经理与资本家传统压迫工人,所以准备将中方天虹开发公司列为被告,因为其法定代表人即中方派人罗兰公司的总经理。

问题:(1)合资双方的出自有无不合法指出?

(2)中外双方对企业领导人是任命职权和任命理由的认识是否正确?为什么?

(3)合资企业为职工提供的劳动保险和劳动保护条件有何不妥之处,如有问题,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1)以下两个不合法指出:一十中方不应该以劳动力作为出资方式,二是外方技术出资超过了公司法规定的技术出资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20%的最高限额

(2)不正确。因为撤销总经理不是董事长的职权,应由董事会决议解聘与否

(3)不妥之处有:一是不提供医疗和养老保险,侵犯了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二是受聘期间不得结婚生育之规定,侵犯女工婚姻自由和生育权。三是搜身检查行为侵犯了职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5、在一项转口贸易中,日本A公司与中国B公司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由如本人呢A公司向中国B公司出售一批机床,在订立合同时,中国B公司明确告诉日方:这批机床将转口土耳其并在土耳其使用。合同签订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这批机床并未按照原计划转口到土耳其,而是转口到了意大利。当这批机床运大道意大利之后,一位意大利生产商发现该批机床的的制造工艺侵犯了其两项的专利权,故根据其本国的专利法,向当地法院提出请求,要求法院制止这批击穿,在意大利境内使用或销售,同时要求损害赔偿。后据调查,这批机床却是侵犯了意大利生产商的两项专利,这两项专利均是在意大利批准注册的,同时,其中有一项专利还在中国批准注册。当中国B公司找到日本A公司,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时,日本A公司以其在订立合同时并不知道该批机床将转口意大利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问题:(1)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买方对预期所销售的货物是否应承担知识产权担保义务(2)如果违反此义务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答《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在规定买房对其交付的货物应当承担知识餐券担保义务的同时,有队在任何情况下卖方应当承担此项义务规定了两项标准:一是时间上的标准,二是地域上的标准。本案中的关键问题则集中在低于标准上。据公约的规定,地有标准分为两种情况(1)当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能预料到货物将在某国使用或销售的情况下,第三人如果依据那个国家的法律提出买房的货物侵犯了其知识产权时,卖方应当向买方承担

其违反知识产权担保义务的违约责任。(2)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只有当第三人依据买方营业所在的国法律提出卖方的货物侵犯了其知识产权时,卖方才向买方成单位与责任。也就是说,无论货物最终转口到哪里,也不论卖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否知道货物的最终专卖货值用地,只要第三人能根据买方营业所所在的国的法律提出卖方的货物侵犯了企业知识产权,买房就应当承担责任。

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看,加入该批机床按原计划如其沌口到土耳其,发生了侵犯土耳其境内的第三方知识产权问题,毫无疑问,日本A公司违反了其对货物知识产权担保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在订立合同时该公司已被告知该批机床该沌口到土耳其。但在本案中,该批机床并没有转口到土耳其,而是转口到了意大利。由于日本A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并不知道也不能预料该批机床将最终在意大利使用,因此,按照公约的规定,对该批机床应转口到意大利而侵犯了意大利境内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的后果,日本A公司是不承担违约责任的。但是,本案情况较为复杂,原因是由于其中有一项专利不仅在意大利批准注册,同时也在中国批准注册。也就是说,对于这项专利,意大利生产商可以依据中国法律提出卖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显然,这属于公约规定的低于标准中的第二种情况。因此,跟据公约的规定,景观日本A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该批机床将转口到意大利,但又有对其中一项专利意大利生产商可以根据中国的法律基于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对货物提出请求或主张,所以,日本A公司对其所出售得机床侵犯了该项专利的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于另一项尽在意大利批准注册的专利权利的侵犯,日本A公司则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6、M企业是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有香港一家公司与中方共同组建,在合作经营协议中,双方约定:企业利润润分配对外方采取产品分配方式,对中方以现金分配。1994年度,M 企业向外方分配产品100万箱,价值人民币500万元;向总机构支付3万元的特许权使用费,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灾区军增药品价值10万元。M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将上述收支包括在内。税务机关在审核后,认为M 企业申报不实,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问题(1)企业的应税所得应如何计算

(2)本案中M企业对应税所得的计算存在哪些问题

答(1)一般来说,应税所得主要有四个方面:1应税所得必须是有合法来源的所得。对于非法所得,只能没收,绝不能列入应税所得。2应税所得应当是纳税人的真实所得。指纳税人确实取得的所得。3应税所得一般应当是有连续性的所得。但对于某些偶发性的所得,一些国家也要征税。4应税所得应当是能以货币表现的所得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检出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在实施细则中,还给出具体的计算公式。

(2)在本案中,M企业对应水多的的计算有误。首先,向外方产品分成未计入收入。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采取产品分成方式的,合作者分的产品时,即为取得收入。”其次,对于通过红十字会的捐赠应计入支出,抵减利润。这样,M 公司就少报应税所得490万元。至于向总机构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明文规定不许计入支出,M公式未将其从应税所得中扣除是正确的。

7、2008年中国的立华公司(买方)与香港贸易公司签订了买卖400吨聚苯乙烯的合同,价格条件CIF青岛6300港元每吨。按合同规定,港方应于6月15号前在香港装运,由于港方的过失,迟至6月30号才从香港发运货物。等立华公司收货时,聚苯乙烯市场已成饱和状态,立华公司将面临严重损失。于是,立华公司拒收货物,要求解除活动。双方发生纠纷。问题(1)上述合同的性质为什么合同?

(2)立华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其依据是什么?

答(1)涉外经济买卖合同

(2)有权解除合同,当合同一方违约,已严重损害了非违约方签订合同时所期望的利益,则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8、某外商投资企业,2006年度适用的税率是30%,全年其境内总机构所得150万元,境外所得为:

A国:生产经营所得32万元,A国适用税率为40%;利息所得10万元,A国适用税率为2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8万元,A国适用税率为25%;

B国:生产经营所得20万元,B国适用税率为35%;利息所得10万元,B国适用税率为1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0万元,B国适用税率为10%;

问题:请计算2006年该企业在我国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1)根据属人原则应当缴纳的税额:(150+50+40)*30%=72万元

(2)在A国已纳税额:32*40%+(10+8)*25%=17.3万元

A国的扣除限额:72*50除以240=15万元

在境外实缴税额超过扣除限额,准予扣除15万元

(3)在B国已纳税额:20*35%+(10+10)*10%=9万元

B国的扣除限额:72*40除以240=12万元

在境外实缴税额低于扣除限额,准予扣除9万元

(4)2006年度应纳税额:72—15—9=48万元

9、某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合同规定经营期为十二年。1999年开始生产。当年亏损15万元;2000年扭亏为盈,获利10万元(弥补1999年亏损前);2001年继续盈利40万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前);2002年亏损8万元;2003年获利60万元(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企业分得的利润20万元在投资开办了一家经营期为6年的外商投资企业);2004年获利50万元。

问题(1)请回答该企业可以享受什么样的税收优惠?为什么?

(2)该税收优惠从何时开始享受?为什么?如何享受?

(3)试计算该企业2001年、2003年、2004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假设:不享受优惠税率的企业,其税率为30%)

(4)本题是否存在在投资退税优惠?如果不存在,请说明理由;如果存在,请计算退税的数额。

答:(1)该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的税收优惠;因为该企业为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且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符合我国法律关于该类企业的税收减免的规定。

(2)该税收优惠,从2001年开始享受。因为2001年为真正开始活力的年度。具体为:2001年至200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03年至200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2001年为开始享受“两免三减”政策的第一年,故免征企业所得税;2003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60—8)*30%除以2=7.8万元;2004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50*30%除以2=7.5万元;

(4)该企业2003年可以享受在投资退税优惠。退税额为:20除以{(1—30%)除以2}*15%*40%=1.41万元

10、深圳某公司与韩国某株式会社之间签订了购销甲苯的合同,合同中包含了有关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的条款。1996年6月,该韩国株式会社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文员会提请仲裁。在仲裁审理过程中,深圳公司提出了A仲裁员回避的申请。理由是A仲裁员与韩国株式会社的仲裁代理人曾是师生关系。仲裁委员会经审查后认为,A 仲裁员只是在该仲裁代理人大学本科期间给其上过课,无证据表明存在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利害关系,深圳公司对A仲裁员的公正性和独立性产生怀疑的理由不充分,故仲裁委员会做出了A仲裁员不予回避的决定。1997年8月,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1997年11

月,深圳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

问题(1)仲裁员在何种条件下要回避?

(2)当事人应当在何时提出仲裁员回避的申请?

(3)仲裁委员会做出的A仲裁员不予回避的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4)可以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条件有哪些?

答(1)仲裁庭的组成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1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

(2)当事人提出仲裁员回避申请的,在首次开庭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

(3)仲裁委员会做出的A仲裁员不予回避的决定是正确的。因为当事人要求仲裁员回避哦要提供实时和理由,并且一定要证据确凿,理由充分,否则,当事人的请求是难以成立的。

(4)可以撤销涉外仲裁裁决得条件有: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签订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4裁定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11、

《案例分析专题》平时作业题(一)

《案例分析专题》平时作业题(一) 一、【案例介绍】2006年5月,李某承包了本镇路基改造工程,为了顺利拿到工程款,请求负责该工程的镇长王海予以关照和支持,李某因无钱表示谢意,便将镇政府应付自己工程款的欠条两张,总计款项5万元送给王海,叫王自己去镇政府财政所想办法兑现。王海为掩盖收受5万元“白条”问题,向财政所谎称是李某偿还自己亲戚的借款。财政所按照王海的安排,将收款人由工程承包人李某置换成王的亲戚名字,并出具了新欠条。年底,王海在财政所以自己亲戚的名义领取了利息6000元。案发时,镇政府欠王海“亲戚”的5万元尚未兑现。 问题:对王海非法收受5万元“白条”,是否构成受贿罪

二、【案例介绍】2002年11月7日上午,王立和李广义因语言不和发生争执撕打,王立被打伤,到医院去治疗。下午,李广义纠集十余人持械开车来到程某家闹事,此时王立仍在医院吊水治疗,李广义等人将王立妻子及哥嫂打倒在地。在医院的王立一听说此事,便拔掉针头赶到家,与李广义等人争持撕打,在撕打过程中,李广义持铁棍追打王立,王立跑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和李广义对打,李广义用铁棍打中程某肩部,王立持刀将谭某胳膊砍伤,经鉴定李广义为重伤,王立为轻微伤。 问题:王立砍伤李广义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打架斗殴?

三、【案例介绍】1994年3月,张二购买邳州市运河镇跃进街道赵某平房三间及院落一座。张二因种种原因,即将此房登记在其妹夫索某名下,1996年7月张二又以其妹夫之名申办手续,将此房翻建成三层楼房;2001年5月张二举家迁居异地,将此房转卖给其胞弟张三,张三自知该房底细,未提出异议,交足房款后,便迁入居住,一直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索某对张二未将此房转卖给自己而生不满,一气之下,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转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黄某,黄某交足房屋对价款后,于2001年11月双方到有权机关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张三得知后,遂诉到法院,要求确认索某与黄某买卖关系无效,并要求索某,黄某将房屋的产权证过户到自己名下。问题:张三的请求能否支持?

案例分析题与答案

1.注册会计师对白云公司的银行存款进行审计,经查改公司2010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为236 400元,银行对账单余额为245 800元,经逐笔核对,发现有下列几笔未达账项:(1)企业收到销售商品款8 400元已登记入账,但银行尚未登记入账; (2)企业偿还A公司货款14 000元已登记入账,但银行尚未登记入账; (3)银行已收外地汇入货款5 000元登记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收款通知 (4)银行已划转电费1 200元登记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付款通知 要求:完成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审计人员审查某厂库存商品明细账发现:年初结存1 000件,单价100元;当年第一批完工入库1 000件,单价110元;第二批完工入库1 500件,单价105元;第三批完工入库2 500件,单价120元;第四批完工入库2 500件,单价110元。本年共销售6200件,结转成本712 500元,截止审计日结存2 300件,保留成本230 000元。该厂结转发出商品成本采用先进先出法。 要求:分析库存商品明细账有无问题,并指出问题,提出审计意见。 答:(这题的答案可能还不完整的) 先进先出法核算产品成本的情况下,结存产品成本应该是后面批次产品的成本,2300*110=253000.库存商品明细账保留成本错误,多结转当期成本23000元,造成少计相应利润。 1000×100+1000×110+1500×105+2500×120+200×110=689500(元) 712500—689500=23000(元) 审计意见:多转出的销售成本要转回来,账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23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23000 % 上课讲的:1、(1)库存商品的明细账有错误; (2)原因:由于按照先进先出法,本年销售的数量为6200件,结转成本应为689500元,实际结转了712500元,比实际多结转成本23000元 (3)从而,导致其利润减少了23000元 2、解决的方案,应调整分录:借:库存商品23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23000 借:所得税费用23000*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3000*25% 3.工商银行拟公开发行股票,委托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

组织行为学常用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组织行为学》常用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案例一 参考答案或提示: 开始组织较小,采用的方法很使用这种较小的组织,随着组织的变大,管理者没有能力像以前一样的继续完成以前成功的方法,管理方法不适应组织的进一步发展。从组织变革的步骤着手分析。 案例二 参考答案或提示: 1、由职权之争引发冲突,又因信息沟通障碍产生矛盾。 2、威恩解决矛盾的方法是可行的。他采用了转移目标的策略,如给他们设置一个共同的冲突者马德,并促进明娟和阿苏之间沟通信息,协调认知。 3、改善人际关系一定要体现平等的原则、互利原则和相容的原则。让明娟和阿苏和平共处、互相谅解,且告知他们未升迁的利益更大,并使他们相信威恩的话。这一过程启发我们应该依据人际交往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帮助下属正确处理好人际关系方面的问题。 案例三 参考答案或提示: 1、王义堂现象说明领导者个人的实际管理水平与素质,即真才实学很重要。 同时还说明,王义堂采用的专制管理方式,在技术相对简单和成熟、而管理又比较混乱的情况下,具有很好的效力。 2、在当前研究王义堂现象,有以下现实意义: A、改革应首先从企业领导人入手; B、改革的关键是管理创新。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到实处;并根据客观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领导人的管理方式。 C、改革要进行制度创新,要在经营机制上把领导人的个人利益同组织利益相结合。 案例四 参考答案或提示: 1、我们根据钱德勒的组织结构理论便能发现,陆振华的蚊香厂采用的是一种职能制(或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2、根据钱德勒的组织结构理论和权变思想,鲍发建议的产品型结构其实质是一种事业部制组织结构。 案例五 参考答案或提示: 1、因为唐文为了便于自己对公司进行集中领导,有利于他实施控制和管理,所以要对以前的组织结构进行改革。改革后的组织结构是典型的直线职能结构:它包含了直线关系、参谋和委员会,管理层次分明。且具有集中领导,便于调配人力、财力和物力;职责清楚,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秩序井然,使整个组织有较高稳定性的优点。 原先的组织结构具有多头领导、责权不明、管理层次混乱、管理跨度不合理等缺点。 2、唐文改革组织结构可能遇到以下问题: ①来自公司上下员工观念上的阻力; ②因地位变化的产生阻力; ③来自人们的生活习惯方面的阻力; ④来自社会环境方面的阻力,如人们的指责或批评等。 他应该分以下步骤予以实施: ①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②要利用群体动力,发动群众讨论和参与组织结构改革;

大一思修模拟案例分析题

大一思修模拟案例分析题 一、案例分析: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五、六岁。某日,赵某偷拿家里的1万元买了一辆摩托车。试分析: (1)该摩托车买卖合同的效力状况如何? (2)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商店将1万元退给 自己,同时自己将摩托车退还商店。赵某父亲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 得到法院的支持 答:题目很清楚,赵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摩托车 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 同无效,双方各自返还取得的财产。其父的要求法院会支持的另:合同无效、我国合同法规定未成年人签订与其年龄不相当 的合同要有其法定代表人(即监护人)的追认才能有效力、否则效 力待定。因此父亲的申诉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另 1.该摩托车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2.赵某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案例分析:2005年12月,王某、吴某两人合资开办了一家外贸服务公司,向工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其中王某出资6万元;吴某向朋友李某借款4万元,作为自己的出资。2008年10月,受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公司资产损失殆尽,只剩下1万元现金,而负债却高达6万元,其中公司向个体户赵某借款4万元,向电脑公司购买电脑欠货款2万

元。 公司破产后,李某、赵某和电脑公司都找到王某、吴某两人,要求他们清偿欠款。王某、吴某提出,其所开办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帐面所剩的1万元自己,在三者之间按2:2:1的比例清偿。李某等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 问题:如果你是本案法官,你认为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答: 1、吴某和李某直接的借款合同是独立的,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吴某必须偿还李某4万元; 2、赵某和电脑公司属于公司的债权人,他们可以向公司请求得到清偿。赵某和电脑公司按照2:1从1万元公司账面余额里得到清偿。 另:王某,吴某,和其外贸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首先王某,吴某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仍然借款,发现还是无法继续生产,当股东发现此情况进行破产清算更有利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可是他们仍然继续借款进行。因此,我是法官我要求他们继续连带偿还剩下的债务。 三、案例分析: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有人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医院抢救无效,不治身亡。(1)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2)假设李某布设好电网后深怕造成意外伤亡,遂在电网四周树立了几个木牌,上面写着“有电!请勿靠近!”白某前来偷花过程中随看到木牌,但以为是李某虚张声势,任然强行进入,后触电身亡,李某对白某的死亡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答:(1)主观心理态度是放任的态度。、间接故意,明知可能赵成他

五案例分析题作业

作业1案例分析题 第一章 五、案例分析计算题 1.刘先生是一位知名撰稿人,年收入预计在60万元左右。在与报社合作方式上有以下三种方式可供选择:调入报社;兼职专栏作家;自由撰稿人。请分析刘先生采取哪种筹划方式最合算。 参考答案:P9 对刘先生的60万元收入来说,三种合作方式所适用的税目、税率是完全不同的,因而使其应纳税款会有很大差别,为他留下很大筹划空间。三种合作方式的税负比较如下:第一,调入报社。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刘先生的年收入预计在60万元左右,则月收入为5万元,实际适用税率为30%。应缴税款为:[(50000-2000)×30%-3375]×12=132300(元) 第二,兼职专栏作家。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如果按月平均支付,适用税率为30%。应纳税款为:[50000×(1-20%)×30%-2000]×12=120000(元) 第三,自由撰稿人。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稿酬所得,预计适用税率为20%,并可享受减征30%的税收优惠,则其实际适用税率为14%。应缴税款为:600000×(1-20%)×20%×(1-30%)=67200(元) 由计算结果可知,如果仅从税负的角度考虑,刘先生作为自由撰稿人的身份获得收入所适用的税率最低,应纳税额最少,税负最低。比作为兼职专栏作家节税52800元(120000-67200);比调入报社节税65100元(132300-67200)。 第二章 五、案例分析计算题 1.王先生承租经营一家餐饮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人数为20 人)。该企业将全部资产(资产总额300 000 元)租赁给王先生使用,王先生每年上缴租赁费100 000 元,缴完租赁费后的经营成果全部归王先生个人所有。2009 年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为190 000 元,王先生在企业不领取工资。试计算比较王先生如何利用不同的企业性质进行筹划? 参考答案:P30 方案一:如果王先生仍使用原企业的营业执照,按税法规定其经营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如下:第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第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而且其税后所得还要再按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在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企业纳税情况如下: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90000×20%=38000(元) 王先生承租经营所得=190000-100000-38000=52000(元) 王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2000-2000×12)×20%-1250=4350(元) 王先生实际获得的税后收益=52000-4350=47650(元) 方案二:如果王先生将原企业的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则其承租经营所得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应直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王先生纳税情况如下: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90000-100000-2000×12)×35%-6750=16350(元)

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一、案例分析: 1、李某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物。李用尽了各种方法,也未能将保险柜打开,感到十分沮丧。正要离开时,恰逢保安员巡逻至此。保安员发现财务室的门虚掩,即进去查看,与李某撞个正着。李某用橇棍将保安员打昏后逃走。回到家中后,李某恐保安员醒来以后认出自已,就拿了一把匕首,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刚刚返回单位大门,即被接到报案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 ⑴李某的盗窃未遂属于犯罪未遂中的哪种类型? 按犯罪行为能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属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按犯罪行为实际能否达到犯罪既遂状态为标准,属于不能犯未遂中的工具不能犯未遂。 ⑵李某盗窃未遂后将保安员打昏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为什么? 应对保安员的伤情进行鉴定,构成轻伤以上,属故意伤害罪。因为盗窃的行为和伤害行为是两个独立的犯罪构成,李某用撬棍将保安员打昏侵犯的客体是法律所保护的公民的健康权,从客观方面李某实施了侵害他人健康权的行为,主观方面李某有伤害他

人的故意,李某属于一般主体。 ⑶李某返回作案现场(本单位)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的行为属于犯罪的哪种形态?属于犯罪未完成形态中的犯罪预备 ⑷对李某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盗窃罪(未遂)和故意伤害罪及故意杀人罪(预备)、数罪并罚。 2、对张某是否可以不予处罚? 张某,十九周岁,无业。一九九0年七月的一天,张某在某中学门口拦住该中学初中一年级学生李某,以借钱为名向李某勒索钱物。李某迫于无奈,将身上所带的十元钱及一支钢笔交给张某。事后,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将勒索的钱物还给李某,并向李某赔礼道歉。当地的公安机关鉴于张某违法行为轻微并能主动纠正,对张某不予处罚。 问:对张某不予处罚是否合适。请说明理由 答:对张某不予处罚合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就本案而言,张某索要财物数额较小,事后能够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将将勒索的钱物还给李某,及

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资料

精品文档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家供货商联合17 2003年某月,某行业协会属下的1.(第二次考的,二选一,10分题)双方的谈判否则他们将集体撤离家乐福。向家乐福发难,要求家乐福砍掉某些不合理收费,该行业协会说,一些供货商由于家乐福的高额进场费而造成亏损。随后,来自北不欢而散。京、南京等地的部分供货商声援这家行业协会,家乐福面临四面楚歌。“进世界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对国内供货商一般只收几百元作为所谓的形成对比的是,月沃尔玛到北京开店时,向供应商公开承诺免收进场费。,而且6场费”沃尔玛高效的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系统。沃尔玛给人们留下印象最深的是它的整套先进、的管理模式已经跨越了企业内部管理和与外界“沟通”的范畴,而是形成了以自身为链主,“供应链制胜的关键—链接生产厂商与顾客的全球供应链。其创始人山姆?沃尔顿有句话说:—永远都要比对手更好地控制成本”。请回答下列问题:1)试剖析家乐福收取高额进场费的原因,并分析沃尔玛采取免费进场的有效手段。(2)请你为家乐福设计改进方案,以保持其与供应商的合作。(因为17家供应商没有形成供应链管理,答:家乐福收取高额进场费的原因是:家乐福与供应链是以顾客满意度作为目标的服务化管理,即没有于合作的企业形成一体化的合作目企业与企应链管理是面向顾客需求而形成的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在供应链的节点上,标。自然就不会收合作业之间是一种协同性的合作管理,如果家乐福是面向顾客来经营企业的,企业的高额进场费了。沃尔玛采取免费进场是因为它拥有整套先进、高效的供应链管理系统,运用供应链管理 用户的需求拉供应链是面向用户需求而存在的,的现代管理思想和管理手段进行客户管理。服务流、资金流运作的驱动源。供应链管理已成为一种先进/动是供应链中的信息流、产品创建集成也为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的业务管理模式,它不仅带来了新的管理理念,已成为表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项科学有效地管理供应链,的业务流程环境提供了原动力。重要指标。为追求共同的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共沃尔玛与其供应链上的企业之间形成了贸易伙伴,同努力。供应链理论认为,供应链企业间是一种企业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全面规划供应链中的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并进行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家乐福要想摆脱困境,就必须改变经营战略,实行供应链管理,与供应商始终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世纪企业发展的客观要求,采取供 21根据上述分析,家乐福要想走出困境,就要适应应链管理模式。首先,家乐福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改造和集成业务流程,与供应商以及客户从而更好地控制包括物实施电子商务,努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建立协同的业务伙伴联盟、流成本在内的企业经营成本。其次,家乐福要建立广泛的企业客户关系管理,和业务伴结成战略联盟关系。对重点客户客户要重点管理,经常性地进行联系,了解业务信息。 “大众包餐”是一家提供全方位包餐服务的公司,服务分10分题)2.(第二次,二选一,为:递送盒饭和套餐服务。“大众包餐”要求顾客只能通常每天都有顾客打电话来订购盒饭,但由于设施等原因,点前电话预订,以便确保当天递送到位。在上午10在套餐服务方面,该公司的核心能力是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冷餐会、大型聚会,以及一但由于这项服务的客户所需的各种菜肴和服务可以事先预约,般家庭的家宴和喜庆宴会上。需求量忽高忽低,有旺季和淡季之分,因季节性很强,又与各种社会节日和国定假日相关,1个月前来预定。此要求顾客提前几周甚至灵活 的服务以及低成本的高质量的食品、可靠的递送、包餐行业的竞争是十分激烈的,大众包餐公司已经开始感觉到来自愈来愈挑近来,运营等都是这一行求生存谋发展的根本。服务的柔顾客们愈来愈需要菜单的多样化、剔的顾客和几位新来的专业包餐商的竞争压力。性化,以及响应的及时化。公司老板最近参加了现代物流知识培训班,对准时化运作和第三方物流服务的概念印但是他们感象很深,他们认为这些理念正是大众包餐公司要保持其竞争能力所需要的东西。到疑惑,大众包餐公司能否借助第三方的物流服务。请你分析下列问题:1)大众包餐公司的经营活动可否引入第三方物流服务,并请说明理由。)大众包餐公司实施准时化服务有无困难,请加以

思修案例分析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及其答案 1.1甲公司将自有房屋一幢租给乙公司,租期3年。半年后,甲公司向丙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为1年,并以该出租房到设定抵押权。贷款期限届满,甲公司无力归还银行借款,随决定以1000万元变卖该出租房屋,乙公司、丙银行都以自己有优先购买权为由,要求购买此楼房,丁公司要出1500万元购买此楼房。 1.请回答:(1)乙公司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2. (2)丙银行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3.(3)若乙公司不愿出1500万元购买,由丁公司买下此房,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为什么? 【答案要点】 (1)乙公司有优先购买权。因乙公司取得的租赁权具有物权性质。 (2)丙银行无优先购买权。因银行享有的抵押权仅具有价值上的优先受偿性。 (3)租赁关系。依“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丁公司要在购得此楼房后交由乙公司承租,直至原订合同期限届满时为止。 2.1某市童车厂与某县长乐村联营搞电镀加工生产,由童车厂提供管理、技术等专业人员,长乐村提供土地、石房、劳动力等,并在当年开始加工生产童车的电镀配件。联营厂的电镀废水无任何治理措施,仅在厂房后挖一个约10米宽,20米长,0.6米深的坑,用以贮存废水。由于坑小水多,一部分废水通过地下渗透污染,而大部分废水则通过稻田边的小沟排入一小港,污染了小港下游群众的饮用水源,在联营前,童车厂与该村签订了合同,提出生产中排放出的污染物由童车厂负责治理,由于未能按合同执行,使周围的饮用水源受到严重污染,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向县环保局举报,县环保局经过调查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于2006年7月15日作出对童车厂和长乐村各罚款1万元的决定。童车厂不服某县环保局的决定,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经过审理认为,县环保局对童车厂的处罚并无不当,依法于同年8月20日作出维持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的复议裁决。8月28日,童车厂收到复议决定后聘请法律顾问到市环保局请求免缴罚款。9月14日,童车厂向县环保局发出一个不交罚款的电报。为此县环保局于同月20日向童车厂所在的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问:此复议决定人民法院能够强制执行吗? 【答案要点】 这是一起行政复议执行案,所谓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当事人不履行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强制当事人履行而采用各种强制 手段的活动。 行政强制执行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具有以下特点:(1)行政强制执行以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机关

案例分析试题与答案4h

2004年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试题一(20分) 某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合同中规定: (1)设备由建设单位采购,施工单位安装; (2)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人员窝工,按18元/工日补偿,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设备闲置,按表l.1中所列标准补偿; 表1.1 设备闲置补偿标准表 (3)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其价款按建标[2003]206号文件的规定以工料单价法计价程序计价(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间接费费率为10%,利润率为5%,税率为3.41%。 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l:施工单位在土方工程填筑时,发现取土区的土壤含水量过大,必须经过晾晒后才能填筑,增加费用30 000元,工期延误l0天。 事件2:基坑开挖深度为3m,施工组织设计中考虑的放坡系数为0.3(已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施工单位为避免坑壁塌方,开挖时加大了放坡系数,使土方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超支10 000元,工期延误3天。 事件3:施工单位在主体钢结构吊装安装阶段发现钢筋混凝土结构上缺少相应的预埋件,经查实是由于土建施工图纸遗漏该预埋件的错误所致。返工处理后,增加费用20 000元,工期延误8天。 事件4:建设单位采购的设备没有按计划时间到场,施工受到影响,施工单位一台大型起重机、两台自卸汽车(载重5t、8t各一台)闲置5天,工人窝工86工日,工期延误5天。 事件5:某分项工程由于建设单位提出工程使用功能的调整,须进行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后,经确认直接工程费增加l8 000元,措施费增加2000元。 上述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造价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 问题

案例分析题及参考答案

1.教学生识字有很多技巧,有一位老师告诉学生如何区分买和卖,多了就卖,少了就买, 学生很快就记着了这两个字;这些教法有何心里依据? 答:这些教法对我们有很好的启发和借鉴的作用,心里学的知识告诉我们,凡是有意义的材料,必须让学生积极开动脑筋找出材料之间的联系;对无意义的材料,应尽量赋予其人为的的意义,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识记,记忆效果就好,简而言之,教师应教学生进行意义识记。 2.在课堂上老师让学生列举砖头的用处时,学生小方得回答是:建学校,建仓库,铺路, 学生小名的回答是:建房子,建花坛,打狗,敲钉,你更喜欢那种,为什么,请用思维原理进行分析? 答:小方得回答都是沿着建筑材料这一方向进行发散的,几乎没有变通性,而小明的回答不仅想到了砖头可以作为建筑材料,而且可以作为防身的武器,敲打的工具,这样的发散思维变通性就很好,其新的思路和想法,有利于创造性思维的发展。 3.一位热心而热爱教育工作的老师,为了使学生更好的学习并且创造一个更有情趣的学习 环境,他对教室进行精心布置一番,教室的墙内张贴了各种各样的有趣的图案,窗台上还摆放了各种各样的花草、植物,使教室充满了生机,请你分析判断,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 答:这位热情的老师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事与愿违,反而分散学生的注意力,影响学生集中精力学习的效果,根据无意注意的规律,有趣的图案,室内的花草,等这些东西会刺吸引学生的注意,尤其是对低年级的学生,他们容易把注意力转移到有趣的花草,图片上面,从而影响了转系听课。 4.老师,我能不用书中的原话吗?以为老师在教学时,让两位同学扮演书中的角色,以为 学生说:;老师,书中的原话太长,我背不下来,我能不用书中的原话吗?老师高兴的抚摸一下学生的头,说:你的意见很好,你可以用自己的话来表演。结果这个孩子表演的很出色。请评价一下这位老师的做法? 答:师生平等关系的形成,是课堂民主关系具体体现,教师从过去的知识传授者,权威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帮助者和学习和伙伴。教师没有架子,尊重学生的意见,让学生真正感到平等和亲切,师生间实现零距离接触,民主和谐的课堂氛围逐步形成。 5.教师在版书时,常把形近字的相同部分用白色和红色的粉笔标准出来,目的是什么,符 合什么规律? 答:目的是加大形近字的区别,是学生易于掌握形近字。(1)符合知觉选择规律:知觉对象与知觉背景相差越大,对象越容易被人感知;(2)符合感觉的相互作用中同时性对比规律,红白刑场鲜明的对比,使学生容易区分形近字。 6.一位青年教师在进行公开课(伊犁草原漫记)的教学中,课文第二段,第三段写秋天猎人 猎熊的果敢,但是一名学生没有按照要求归纳猎人的果敢,而是说猎人很残忍,可喜的是,这位教师并没有因为学生当着听课教师的面提出不同的观点而懊恼,而是因势利导,让学生充分的讨论,最后全班学生从保护野生动物的角度出发,推翻了课文的观点。请对这位老师的行为进行分析? 答:当学生的观点与课本、教师有不同之处时,教师不再像以前那样直接否定学生的答案,而是采取让学生进行讨论、分析、辨别,达到统一的意见或者是并不统一的意见,留着悬念

大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格式调整版)

大一思修案例分析题(格式调整版) 一、: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五、六岁。某日,赵某偷拿家里的1万元买了一辆摩托车。试分析:(1)该摩托车买卖合同的效力状况如何?(2)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商店将1万元退给自己,同时自己将摩托车退还商店。赵某父亲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题目很清楚,赵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摩托车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双方各自返还取得的财产。其父的要求法院会支持的 另:合同无效、我国合同法规定未成年人签订与其年龄不相当的合同要有其法定代表人(即监护人)的追认才能有效力、否则效力待定。因此父亲的申诉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另 1.该摩托车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2.赵某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2005年12月,王某、吴某两人合资开办了一家外贸服务公司,向工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其中王某出资6万元;吴某向朋友李某借款4万元,作为自己的出资。2008年10月,受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公司资产损失殆尽,只剩下1万元现金,而负债却高达6万元,其中公司向个体户赵某借款4万元,向电脑公司购买电脑欠货款2万元。公司破产后,李某、赵某和电脑公司都找到王某、吴某两人,要求他们清偿欠款。王某、吴某提出,其所开办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帐面所剩的1万元自己,在三者之间按2:2:1的比例清偿。李某等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问题:如果你是本案法官,你认为本案应当如何处理?答:1、吴某和李某直接的借款合同是独立的,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吴某必须偿还李某4万元; 2、赵某和电脑公司属于公司的债权人,他们可以向公司请求得到清偿。赵某和电脑公司按照2:1从1万元公司账面余额里得到清偿。 另:王某,吴某,和其外贸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首先王某,吴某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仍然借款,发现还是无法继续生产,当股东发现此情况进行破产清算更有利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可是他们仍然继续借款进行。因此,我是法官我要求他们继续连带偿还剩下的债务。 三、: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有人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医院抢救无效,不治身亡。(1)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2)假设李某布设好电网后深怕造成意外伤亡,遂在电网四周树立了几个木牌,上面写着“有电!请勿靠近!”白某前来偷花过程中随看到木牌,但以为是李某虚张声势,任然强行进入,后触电身亡,李某对白某的死亡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答:(1)主观心理态度是放任的态度。、间接故意,明知可能赵成他人死亡,放任这种结果发生。(2)过失中的轻信能够避免的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由于过于自信而使得结果产生。 四、2001年,原告蒋某在成都某媒体刊登的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招录工作人员启事中看到规定招录对象的条件之一为“男性身高168公分、女性身高155公分以上”,原告认为这侵犯了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平等权利,于是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题:根据所学法律知识,请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规定是否合法?并说明你的理由。 答:合法。劳动者有择业权,用人单位有择工权。用人单位认为此条件更有利于单位的发展。这是他们对岗位的任职条件的规定。这完全由公司根据本公司的企业形象、发展方针等自己决定,属于公司内部管理范畴。

案例分析题84606

案例分析题 一、案例一:某校教师严某布置了家庭作业,其中12名学生没有完成。严某让他们罚站,其中一个学生站立半个小时之后摔倒并把门牙磕掉,家长把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学校承担一切医疗费用并赔偿损失。 案例二:郑州二七区实验小学开展教师学习探讨教育惩戒和体罚的活动。 谈谈你对教育惩戒和体罚的认识。 【参考答案】 (1)体罚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教师应做到对学生严慈相济,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当学生犯错时,采取适当的教育惩戒是必要的,但过度的惩戒就会发展为体罚。案例一中的教师的做法显然混淆了这一点,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2)教育惩戒不同于体罚,它是指适度和必要的惩罚。虽然对惩罚的教育效果有不同的看法,但从抑制不良行为的角度来看,惩罚还是有必要的。当不良行为出现时,可以用两种惩罚方式:一是给予某种厌恶刺激,如批评、处分、舆论谴责等;二是取消个体喜爱的刺激或剥夺某种特权等,如不许参加某种娱乐性活动。应严格避免体罚或变相体罚,否则将损害学生的自尊,或导致更严重的不良行为,如攻击性行为。惩罚不是最终目的,给予惩罚时,教师应让学生认识到惩罚与错误的行为的关系,使学生从心理上能接受,口服心服。同时还要给学生指明改正的方向,或提供正确的、可替代的行为。 二、一群孩子在一位老人家门前嬉闹,叫喊连天。几天过去,老人难以忍受,于是,对他们说:“你们让这儿变得很热闹,以后你们每天都这样喊,我给你们10块钱。” 孩子们很高兴,第二天仍然来了,一如既往地嬉闹。老人出来,给了每个孩子10元钱。第三天他解释说,自己没有收入,只能少给一些。5元也还可以吧,孩子仍然兴高采烈地走了。 第四天,老人只给了每个孩子1元钱。孩子们勃然大怒:“一天才1元钱,知不知道我们多辛苦!”从此,他们再也不大喊大叫了。 (1)上述案例中,老人用的是心理学的什么原理?(8分) (2)如果你是教师,谈谈这个故事对教学有什么启示。(12分) 【参考答案】 (1)老人使用的心理学原理是内部动机和外部动机相互转化的原理。内部动机是指诱因来源于个体本身的内在因素而引起的动机。外部动机是指诱因来源于个体的外部因素而引起的动机。内部动机是个体行为的根本动机,来源于对事物本身

案例分析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7注册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真题及参考答案 案例一 某居住小区由4 座建筑高度为69.0m 的23 层单元式住宅楼和4 座建筑高度为54.0m 的18层单元式住宅楼构成。设备机房设地下一层(标高-5.0m),小区南北侧市政道路上各有一条DN300 的市政给水管。供水压力为0.25MPa。小区所在地区冰冻线深度为0.85m。 住宅楼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为15L/s,23 层住宅楼和18 层住宅楼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分别为20L/s、10L/s,火灾延续时间为2h。小区消防给水与生活用水共用。采用两路进水环状管网供水,在管网上设置了室外消火栓。室内采用湿式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设置在一座住宅楼的地下一层。高位消防水箱设置在其中一座23 层高的住宅楼屋顶。消防水池两路进水。火灾时考虑补水。每条进水管的补水量为50m3/h,消防水泵控制柜与消防水泵设置在同一房间。系统管网泄漏量测试结果为0.75L/s,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流量开关,动作流量设定值为1.75L/s。 消防水泵性能和控制柜性能合格,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系统验收合格。 竣工验收一年后,在对系统进行季度检查时,打开试水阀,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动作,消防水泵无法自动启动。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按下手动专用线路按钮后,消防水泵仍不启动。值班人员到消防水泵房操作机械应急开关后,消防水泵启动。经维修消防控制柜后,恢复正常。在竣工验收三年后的日常运行中,消防水泵经常发生误动作,勘查原因后发现,高位消防水箱的补水量与竣工验收时相比,增加了1 倍。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共16 分,每题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 个或2 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一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 分) 1.两路补水时,下列消防水池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 A.有效容积为4m3 的消防水池 B.有效容积为24m3 的消防水池 C.有效容积为44m3 的消防水池 D.有效容积为55m3 的消防水池 E.有效容积为60m3 的消防水池 【答案】DE 2.下列室外埋地消防给水管道的设计管顶覆土深度中,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 A.0.70m B.1.00m C.1.10m D.1.15m E.1.25m 【答案】BCDE 3.下列室外消火栓的设置中,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 A.保护半径1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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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1.(第二次考的,二选一,10分题) 2003年某月,某行业协会属下的17家供货商联合向家乐福发难,要求家乐福砍掉某些不合理收费,否则他们将集体撤离家乐福。双方的谈判不欢而散。该行业协会说,一些供货商由于家乐福的高额进场费而造成亏损。随后,来自北京、南京等地的部分供货商声援这家行业协会,家乐福面临四面楚歌。 形成对比的是,世界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对国内供货商一般只收几百元作为所谓的“进场费”,而且6月沃尔玛到北京开店时,向供应商公开承诺免收进场费。 沃尔玛给人们留下印象最深的是它的整套先进、高效的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系统。沃尔玛的管理模式已经跨越了企业内部管理和与外界“沟通”的范畴,而是形成了以自身为链主,链接生产厂商与顾客的全球供应链。其创始人山姆?沃尔顿有句话说:“供应链制胜的关键——永远都要比对手更好地控制成本”。 请回答下列问题: (1)试剖析家乐福收取高额进场费的原因,并分析沃尔玛采取免费进场的有效手段。 (2)请你为家乐福设计改进方案,以保持其与供应商的合作。 答:家乐福收取高额进场费的原因是:家乐福与17家供应商没有形成供应链管理,因为供应链是以顾客满意度作为目标的服务化管理,即没有于合作的企业形成一体化的合作目标。应链管理是面向顾客需求而形成的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在供应链的节点上,企业与企业之间是一种协同性的合作管理,如果家乐福是面向顾客来经营企业的,自然就不会收合作企业的高额进场费了。 沃尔玛采取免费进场是因为它拥有整套先进、高效的供应链管理系统,运用供应链管理的现代管理思想和管理手段进行客户管理。供应链是面向用户需求而存在的,用户的需求拉动是供应链中的信息流、产品/服务流、资金流运作的驱动源。供应链管理已成为一种先进的业务管理模式,它不仅带来了新的管理理念,也为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创建集成的业务流程环境提供了原动力。科学有效地管理供应链,已成为表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指标。 沃尔玛与其供应链上的企业之间形成了贸易伙伴,为追求共同的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共同努力。 供应链理论认为,供应链企业间是一种企业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全面规划供应链中的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并进行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家乐福要想摆脱困境,就必须改变经营战略,实行供应链管理,与供应商始终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根据上述分析,家乐福要想走出困境,就要适应21世纪企业发展的客观要求,采取供应链管理模式。 首先,家乐福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改造和集成业务流程,与供应商以及客户建立协同的业务伙伴联盟、实施电子商务,努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从而更好地控制包括物流成本在内的企业经营成本。 其次,家乐福要建立广泛的企业客户关系管理,和业务伴结成战略联盟关系。对重点客户客户要重点管理,经常性地进行联系,了解业务信息。 2.(第二次,二选一,10分题)“大众包餐”是一家提供全方位包餐服务的公司,服务分为:递送盒饭和套餐服务。 通常每天都有顾客打电话来订购盒饭,但由于设施等原因,“大众包餐”要求顾客只能在上午10点前电话预订,以便确保当天递送到位。 在套餐服务方面,该公司的核心能力是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冷餐会、大型聚会,以及一般家庭的家宴和喜庆宴会上。客户所需的各种菜肴和服务可以事先预约,但由于这项服务的季节性很强,又与各种社会节日和国定假日相关,需求量忽高忽低,有旺季和淡季之分,因此要求顾客提前几周甚至1个月前来预定。 包餐行业的竞争是十分激烈的,高质量的食品、可靠的递送、灵活的服务以及低成本的运营等都是这一行求生存谋发展的根本。近来,大众包餐公司已经开始感觉到来自愈来愈挑剔的顾客和几位新来的专业包餐商的竞争压力。顾客们愈来愈需要菜单的多样化、服务的柔性化,以及响应的及时化。 公司老板最近参加了现代物流知识培训班,对准时化运作和第三方物流服务的概念印象很深,他们认为这些理念正是大众包餐公司要保持其竞争能力所需要的东西。但是他们感到疑惑,大众包餐公司能否借助第三方的物流服务。 请你分析下列问题: 1)大众包餐公司的经营活动可否引入第三方物流服务,并请说明理由。 2)大众包餐公司实施准时化服务有无困难,请加以解释。

第一至六次作业案例分析题doc资料

人力资源案例分析题 苏澳玻璃公司的规划 近年来苏澳公司常为人员空缺所困惑,特别是经理层次人员的空缺常使得公司陷入被动的局面。苏澳公司最近进行了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公司首先由四名人事部的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和分析目前公司对生产部、市场与销售部、财务部、人事部四个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需求情况以及劳动力市场的供给情事管理人员发生意见分歧时,往往可通过协商解决。行动方案上报上级主管审批。 请用人力资源管理战略与规划理论来分析苏澳玻璃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 讲解分析—— 首先应该肯定苏澳玻璃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工作做得比较好,具体表现在: 1、人力资源规划制定过程比较规范,步骤程序比较完整。例如:首先他们在对生产、市场销售、财务、 人事四个关键部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需求调查及劳动力市场供给情况调查的基础上,估计预测了年度内各关键职位可能空缺的数量。并要求和职能部门提出了实施行动方案。其次、人力资源部部门的4名管理人员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较为准确的职位空缺预测,并采取了内部选拔、轮岗、招聘、培训、员工职业生涯设计等措施。其三、每个季度,高层管理人员会同人事咨询专家共同对4名人事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并对不足之处进行纠正,这使得该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有了适时评估和调整,保证规划执行的有效性及效率。 2、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在解决人员空缺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如:题中介绍:使空缺岗位减 少50%,跨地区人员调动大大减少。另外,选拔人才时间减少50%、招聘、培训、员工职业生涯计划各项业务得到改善,节约了人力成本…… 其次,这个规划我们感到还有一点不足,就是没有提到组织的未来发展的发展战略与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之间的关系。因为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不仅要解决企业现实的人力资源的问题,更主要的是要根据组织发展战略,为满足组织未来的发展,在数量上和质量上进行人才储备,以确保组织战略目标的实现。 或答案:一个组织特别是企业要维持生存或发展,拥有合格、高效的人员结构,就必须进行人力资源规划,制定出相应的人力资源战略。人力资源计划是指预测未来的组织任务和环境对组织的要求以及为完成这些任务和满足这些要求而提供人员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工作者和组织的利益,最有效地利用短缺人才。 在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时,需要确定完成组织目标所需要的人员数量和类型,因而需要收集和分析各种信息并且预测人力资源的有效供给和未来的需求。在确定所需人员类型和数量以后,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就可以着手制定战略计划,采取各种措施以获得所需要的人力资源。 苏澳公司专门组织力量对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需求进行分析预测,以此结果作为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的基础,同时也作为直线管理人员制定行动方案的基础。这充分说明了人力资源需求预测的重要性。同时要求公司管理人员在十四个方面对人员管理情况作出科学、详尽的预测、分析,为公司的员工招聘、职位安排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2. 华为的人力资源体系基础

国家司法考试经典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经典案例分析题及答案(1) 一、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案情] 被告人:某甲,男,33岁,前苏联人,副驾驶员。 1985年12月19日,被告人某甲与机长某乙等机组人员,在原苏联境内驾驶47845号安一24型民航客机,执行某市民航局101/435航班任务。当飞机飞到东经118、09'00“,北纬52、40'00”上空时,被告人趁领航员上厕所之机,以机舱出机械故障为由,将机械师骗出驾驶舱,随即锁上驾驶舱门,扭动自动驾驶仪,持刀威逼驾驶飞机的机长某乙向中国方向飞行,机长被迫改变航向,19日14时30分许,该机降落在我国黑龙江省某县某乡农田里。 [问题] 某甲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就是否适用我国刑法? [判决] 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某甲以暴力手段劫持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飞入我国境内,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了犯罪,应依照中国刑法论处。 [法理分析] 本案涉及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问题,被告人某甲虽就是外国人,但我国司法机关有权对其犯罪行为行使司法管辖权。因为:第一,某甲劫持航空器,已违反我国参加的《东京公约》、《海牙公约》与《蒙特利尔公约》的通知规定,“如发生外国飞机被劫持在我国降落等有关涉外事件,应按我国法律,并结合上述三个公约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符合我国《刑法》第九条所规定的中国应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对于中华人民共与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与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第二,我国《刑法》第6条第13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内的,就认为就是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内犯罪。”某甲不就是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人,有关刑事责任问题,不需要通过《刑法》第11条之规定解决,“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即不属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某甲的犯罪行为虽始于我国领域之外,但其犯罪结果却发生在我国领域以内,依照我国的有关规定,属于我国领域内犯罪,所以,应适用我国刑法,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 [案情] 被告人:严某,男,38岁,中国公民,我国驻某国大使馆的汽车司机。 被告人严某先后利用驾车去机场接送外国人员、代表团成员的机会,在驻在国首都机场行李处多次进行盗窃,陆续窃得大量外币现钞,以及手表、照相机等财物,共折合人民币10万余元。 [问题] 严某在我国领域外犯罪就是否应依我国刑法论处? [判决] 法院判决认为,严某系中国公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国外多次秘密窃取她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依中国刑法论处,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法理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严某以盗窃罪定罪判刑就是正确的。中国公民严某在我国领域外犯罪,就是否适用我国刑法,这就是本案的关键。我国《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与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就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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