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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科学与宗教的关系

浅析科学与宗教的关系
浅析科学与宗教的关系

浅析科学与宗教的关系

长期以来人们形成了多种学说或观点,如所谓的“冲突说”、“相互关联说”、“认识的不同状态说”、“完整知识说”等等。这些观点虽然彼此间在基本内容和原则上相距甚远,但它们在思维方式上仍都局限于科学与宗教“对抗”或“非对抗”的二元关系模式,没有考虑或者完全排除了其他文化因素的影响。科学与宗教关系的“对抗”与“非对抗”模式都基于一定的历史事实,都能解释一定的历史事实,但也总有一定的历史事实不能解释。对抗模式基于中世纪宗教对科学的迫害,如实地描述出西方近代史上科学与宗教的斗争史,但它很难合理解释现代条件下宗教与科学的关系。对于杰出科学家,如刻卜勒、波义耳、牛顿可以同时是虔诚的宗教徒,甚至出于宗教的目的而研究科学这类现象,也很难解释清楚。非对抗模式却恰好相反:如果科学与宗教的关系可以简单地归并为“关于事实即追求真”与“关于价值即追求善”的关系,或者甚至可以进一步认作和谐共存、相互促进的关系,那么它们在历史上就不应该也不会表现出如此尖锐的矛盾冲突。这说明,过去人们对科学与宗教关系的认识有一种简单化倾向,这种简单化造成了一种二难境地:一方面,科学与宗教的关系成为了一种人们熟知的常识,而另一方面,科学与宗教的关系也成为一个理论上缺乏研究的神秘问题。

因此,合理的科学与宗教关系的理论应具备两个基本点:一是超越科学与宗教关系的二元模式,从科学和宗教与人类把握世界的其他基本方式的复杂的多元关系出发来理解科学与宗教的关系;既坚持科学是人类文明的基础,又强调人的文化本质。一般地说,科学与宗教的关系,既涉及科学与宗教的相互评价,也涉及科学与宗教在人类整体文化中的地位以及它们各自从其他文化样式所得到的评价。二是能合理解释下列典型事实:①中世纪及文艺复兴时期宗教对科学的压制;②宗教与科学在发生学上的关系;③像牛顿、波义耳等大科学家为什么能同时成为虔诚的宗教信徒?为什么爱因斯坦、普朗克等人都深深感受到了科学活动中宗教的精神价值,并对它们的关系做了本质相同的阐述?

从“同时态”的角度看,作为两种文化现象的科学与宗教,是人类把握世界的两种不同的基本方式。所谓人类把握世界的基本方式,简捷地说,“就是人类把‘自在的世界’变成自己的‘世界图景’的方式”,也就是人类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与世界发生真实关系的“中介”。这种中介,对人类来说,不仅是指其自然器官,而且更重要的是指人类在其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形成的属于人的文化。常识、宗教、艺术、科学、哲学等等,就是人类把握世界的基本方式。这些文化样式之所以是人类把握世界的基本方式,在于它们一旦产生,不仅以作为世界图景的知识的形式存在,而且更重要的是,它们已内化为人的本质力量,成为人的思维方式,并为人的思想和行为提供各种各样的价值观范。因此,人类把握世界的基本方式具有“世界图景”、“思维方式”和“价值规范”的三重内涵。科学与宗教,作为这种把握方式的两种,它们既为人类提供了宗教的世界图景和科学的世界图景,而且也为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提供了各自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规范”。因而它们都是各自的世界图景、思维方式和价值规范的统一。这样,科学与宗教的相互关系及其相互作用,在人的文化世界中,就分离为科学的世界图景与宗教的世界图景,科学的思维方式与宗教的思维方式,科学的价值规范与宗教的价值规范的相互关系及其相互作用。

科学的世界图景与宗教的世界图景的相互作用。所谓“世界图景”,“是指人在自己的表现和思想中所构成的关于经验世界的整体图景”。科学的世界图景与宗教的世界图景,是科学与宗教各自在自己的概念框架中形成、理解和表现的关于人的经验世界的整体图景。二者之间的关系可在两个层次上表现出来:一是对于自然界具体现象与事件的解释,二是对于自然界物质实体及其过程的卒质的信念。我们认为,科学与宗教的关系不仅是科学的世界图景与宗教的世界图景的关系,而且对科学与宗教在世界图景这两个层次上的关系也必须作出

具体分析。科学与宗教都以人的日常生活世界为基础,都提供对人的经验世界的解释。科学解释与宗教解释之间具有明显的对立关系,这种对立关系是绝对的和直接的。比如,科学解释是对自然现象本质的揭示,宗教解释虽然也是对“为什么问题”的回答,但它提供的却是一个直观的、象征性的世界图景;科学解释的可接受性是建立在对对象本质的把握、概念意义的明晰性、概念之间联结的逻辑严密性,以及外部的经验证实基础之上的,而宗教解释的可接受性则建立于人对虚幻的“神”的超经验的信仰,以及宗教概念框架中存在的或多或少用理性的能力无法彻底说明的神秘性因素基础之上的;科学解释是发展的、可批判的,宗教解释则依存于信仰和皈依,自认为提供了关于一切的终极解释,不能接受和容忍来自宗教内部的批判等。人们所持的“科学与宗教是对立的,科学代表着真理,宗教代表着谬误”的观点,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本质的、理性的、发展的和自我批判的科学解释与直观的、象征性的、信仰的、情感的、非批判的宗教解释之间的这种直接的对立。

科学的世界图景与宗教的世界图景在第二个层次上的关系,涉及对自然界本质的看法。现实的科学活动以由人的历史性而来的“前理解结构”为基础。前理解结构是人作为历史的“产物和结果”而获得的他的实践活动的现实条件和本质力量。毫无疑问,和哲学信念一样,对自然的宗教信念也是这种作为科学可能性条件的前理解结构的组成部分。科学家在具体的科学活动中,常常被字宙那和谐的秩序、庄严的规律、普遍的因果关系激起一种顶礼膜拜的情感。这种对自然的合理结构和未然秩序怀有的类似于宗教的深深敬畏和赞叹的心理状态,爱因斯坦称其为宇宙宗教感情,认为它在人类的科学活动中起到前提和预设的作用,是“科学家研究的最有力、最高尚的动机”。虽然宇宙宗教和恐惧宗教、道德宗教相比,没有人格化的上帝,没有教义和组织,也没有一套祭献的仪式和规矩,但它却反映了一切宗教所具有的本质属性,即根植于深深敬畏和赞叹中的信仰。也许正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爱因斯坦才说:“科学没有宗教,是跛足的”。这实质上也是现代文明条件下许多伟大的科学家同时又是虔诚的宗教徒的真正原因。

当然,我们强调科学与宗教,科学解释与宗教解释的关系的区别,并不是要否定它们之间的联系。事实上,历史上宗教的发展,特别是宗教从包罗万象的、坚持自己与真理同一的“原始宗教”,演变为只能从人的终极意义和宇宙的终极存在方面寻找存在根据的所谓的“高级宗教”,很大程度上得于近代科学独立以来科学解释对宗教解释的否定以及人们常识的科学化。正如怀德海所说的:“宗教的发展主要就是清除前一代人用幻想的世界图景来解释它的观念时所产生的复杂成分而把自己的固有的观念解放出来”,“科学的进展必然会不断地修正宗教思想,因而对于宗教有莫大的好处”。

科学的思维方式与宗教的思维方式的关系及其相互作用。科学与宗教,作为人类把握世界的基本方式,都蕴含着与各自的存在和价值相适应的思维方式和解释原则。科学被认为是理性的事业,它诉诸的是可检验的事实,在自然客体的存在状态与人类本质力量的耦合关系中把握自然规律,理解自然现象。因此,科学思维本质上是一种创造性的发散式思维、逻辑化的理性思维。它运用的是体现人本质力量的实验方法,能够理性分析的数学和逻辑方法,能精确把握本质并导致运用的定量方法等等。而宗教则以信仰为核心,它是从虚幻的“神”的存在这个第一原则出发来解释人和世界,一切活动都以强化人对所谓的“神”的信仰为中心。因此,宗教思维本质上是非批判的收敛式思维、非逻辑的整体性思维,它运用的是直觉的、整体的、思辨的、象征的、隐喻的、“奇迹”的方法(注:“奇迹”是宗教教义中描述的现实知识无法解释的现象,它能把“宗教表现出的主观意识的变化转变为客观明确的实际感受”,实质上是“表达力量和神秘观念的变化方式”,因此,可以说,在人类的文化世界中,人类两种完全不同的思维方式。

科学的思维方式和解释原则在起源上就和类宗教的思维方式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人类最早的思维方式是神话诗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按照人的行为和目的去说明自然界

的各种现象。由于自然界的人格化与自然崇拜、万物有灵和图腾崇拜这种原始宗教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神话诗思维和神话诗解释方式本质上带有宗教的性质。宗教学的奠基人麦克斯·缪勒说:“如果我们跨越文字时代,深究人类思想最深的层次,就会发现在人类思维早期就已出现了宗教的因素。”对于科学的思维方式和解释原则来说,这种具有宗教性质的神话诗思维方式具有发生学意义。

科学的价值规范与宗教的价值规范的关系及相互作用。所谓“价值规范”,就是对人们的价值取向、价值认同、价值选择、价值评价和价值践履等等的规范。作为文化现象的科学与宗教,各自通过自己价值的实现,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社会价值观。科学作为知识体系,精神价值是其价值的直接体现。一方面随着科学理论的扩散和科学思想的渗透,科学中蕴含的实证精神、定量的分析态度,科学表现出的简单性、系统性、统一性、客观性、合理性和完美性等价值规范不断社会化,得到普遍性的社会认同,另一方面,作为社会建制的科学的价值规范通过科学共同体的规范结构显示出来,R.K.默顿将之概括为普遍性、公有性、无私利性、独创性以及有条理的怀疑性。科学的这些价值规范,是对人的日常生活世界的价值观念的超越,它随着科学的发展和社会地位的提高,不断普通化、社会化和常识化,成为人的社会价值观的重要部分。对科学价值规范意义的确认,既要超越“科学是关于事实的,科学与价值无涉”的观点,也要避免科学主义立足于科学,要求对人及其文化做单一的“科学”理解的做法。与科学一样,宗教也力图通过自己特有的规范结构及其向日常生活世界的渗透和扩散,影响和改变人们的社会价值观。但与科学不同的是,宗教特别是现代所谓的“道德宗教”,被认为首先或主要是作为一种价值规范而存在的。在这种情况下,宗教的意义与价值与宗教的价值规范被认为是直接同一。宗教以信仰为核心,其思维的向度是未来和无限。在如何对待生命和人生活的意义等问题时,宗教常常通过教义与仪式,力图要求和教导人们寻求心理和精神的平衡、社会环境的安全感、人际关系的和谐等等。但“宗教的任务不是使人们到达那个目标,而是使人们充满希望地走过人生旅途。在使人获得新的生活体验时,宗教就已经表现了自己的价值”[10]。因此,理性化的科学的价值规范与情感化的宗教的价值规范,不论是具体内容还是思维向度,都存在不一致甚至对立的方面,但它们都是在人追求生活意义的过程中创造的,都是对日常生活世界价值观念的超越。它们的常识化,共同构筑了现实的人的社会价值观的主要部分。人的价值是多元的,我们既不能像中世纪那样对人及其生活进行单一的宗教理解,也不能像科学主义所要求的,对人及其文化做单一的“科学”理解。在人类的整体文化中,如何在既坚持科学在人类文明中的基础地位,又强调人的文化本质及人类文化世界的丰富性的基础上,合理地评价科学与宗教的价值规范以及它们在社会价值观中的地位,就显得特别重要了。

(完整版)宗教与科学的关系

089102班杨春苗 宗教与科学的关系 宗教与科学的关系到底是什么,自两者产生以来,这个问题就处在争论之中,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必然会是。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管是认为二者是对立的,相互阻碍的,还是同处一个母体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很难区分孰对孰错。 一、宗教与科学的界定 宗教是一种复杂的文化现象,很难给它下个确切的定义。社会学认为,宗教是人们为信奉某一理念或神灵而形成的礼会组织,该理念或神灵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并使众人无条件服从之。马克思在他的早期著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把宗教定义为,“宗教是人民的鸦片”;“宗教是装饰在锁链上的那些虚幻的花朵”。从宗教的特点来说它不是正确地,如实地反映客观现实,而是对客观现实的虚幻的反映。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一书中表述的:“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形式。”宗教信仰一种超自然、超人间的神秘境界和力量,它主宰着自然和世俗社会,而这种超自然的力量通过人格化而变成神灵,成为信徒们崇拜的偶像。 科学是系统化了的知识。发现、探索研究事物运动的客观规律就是科学。人类对事物运动的客观规律的探索是无穷无尽的,而科学的探索总是从人们对自己遇到问题,从而想办法解决问题时开始的。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1883年)中谈道:“在马克思看来,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科学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关于自然界、社会和思维发展规律的知识体系。 从二者的定义来看,宗教追求的是精神境界,科学追求的是事物的本源。宗教和科学的冲突,主要表现在宗教所持有的有神论和科学所主张的无神论之间的巨大差异,前者在社会认知方面会阻碍后者的发展。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存在两面性,现代科学为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物质利益的同时,也为人类带来的严重的环境污染、能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等等一系列问题。宗教中除了它的负面影响外,其伦理道德对人类的制约作用从来没有减弱过,并为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和认可。 二.宗教与科学的关系 说起宗教与科学,人们很自然地想到两幅画面,一是挺立在“宗教裁判所”火焰中的布鲁诺,二是爱因斯坦对宗教价值的肯定。这两幅并不和谐的画面或许反映了宗教与科学之间两种流传最广的关系,这就是“冲突说”与“互补说”。 罗素曾经说过,宗教与科学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科学最终将战胜宗教。这可能是西方近代无神论者的一般观点。在他们看来,宗教建立在非理性的基础上,是对超自然力量的崇拜和信仰;科学则是人类理性的结晶,是关于世界的客观的知识体系。宗教与科学是天然的死敌。这一思潮传入中国后,对20世纪的中国思想和社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集中表现为负面地理解宗教的社会功能,去“宗教化”式地解读中国传统文化,以及在社会体制上压缩宗教的生存空间。“冲突论”在国内外至今还有很大影响。 另一种对宗教与科学关系的重要概括是“互补说”,主要以西方宗教背景的科学家群体为代表。他们认为,宗教与科学分属不同的范畴,是人类生活的两大方面。比如爱因斯坦就说,科学为人类提供知识和理性力量,宗教为人类提供仁爱和精神力量。宗教与科学,一者重在解决人的精神难题,一者侧重于服务物质文明建设,是两股影响人类的最强大力量(怀特海语),相互补充,缺一不可。 三.宗教与科学的本质区别 科学的本质决定它必然摆脱宗教的束缚。科学知识的幼芽萌发于人类早期的社会实践中,古代文明已包含有许多近代科学得以发展的因素和内容。但是,应该说当时的科学知识尚处

宗教与科学的关系及其发展

宗教与科学的关系及其发展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文明不断前进,从以前的马车变成汽车,从以前的油灯变成电灯,从以前的木屋土墙变成水泥钢筋,我们的生活更加快捷方便,丰富多彩。现在的科学研究甚至能够探索太阳系之外的星球,修改人类的基因编码,使用深藏海洋之中的资源,可以说现在的人类科技已经发展到“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地步了。与此同时,这个社会的底线却不断地被突破,奶粉中可以有三聚氰胺,蔬菜中可以有伤人的农药,为了钱,可以随时欺骗,只要于己有利,别人,便只是一个可供踩踏的梯子。这样的情形不是个别的现象,而是随处可见。萨顿指出:中国的孔子早已指出人类知识的两个方面:“仁”和“知”。现代自然科学把“知”的定义加宽了,但在加宽的过程中却把最基本的东西“仁”给丢掉了。因此现代众多西方学者都意识到现代自然科学须补“人性”这一课[1]。本文探讨了宗教与科学的起源,科学与宗教的内在关系,以及当代宗教与科学的意义和日后的发展。 一.宗教与科学的起源 弗雷泽以为宗教发生是后来的事,在人类历史的初期,必有无宗教的一时期,在那一时期里并没有崇拜超自然力,只有巫术流行。后来人们的心理进步,巫术衰弱了,方进入宗教。所以宗教是从巫术发展而来[2]。但是,以往人们考察宗教与科学关系时,常常强调它们是对立的,但却忽略了它们在一定意义上是共生的关系[3]。无论是宗教还是科学,都是人类的“自我设计”,都有其特定的文化内涵[4]。 古代宗教孕育了科学技术的萌芽。自古以来,人类就在探讨字宙是怎样产生的?宇宙将怎样终结?生命和人类的起源是什么?原始宗教是蒙昧时代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是人类最早产生的朴素自然观的表现,它所用的方法是借助于神灵和巫术去征服自然力。历史上宗教总是试图回答和解释那些后来属于科学解释的问题,大多数宗教都提供了一个宇宙起源、生命起源和社会秩序的答案。虽然宗教的回答是臆想猜测和经验直观的,但在宗教神话和经典著作中,往往有意无意地容纳了一些自然知识,成为科学研究资料的来源之一。 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但是自然并非总是与人和谐的,常常出现与人的意愿和生存环境相悖的自然灾难。为了能够使“自在的自然”成为“属人的自然”,人们不断地通过各种途径认识自然规律,而对自然认识的异化就产生了早期的宗教思想。不同的宗教信仰的对象是不同的,埃及人有“太阳神”,犹太教和基督教有“耶和华”,伊斯兰教有“真主”,中国有“天道”,这些被崇拜对象都是人们对控制自然和人类命运的超自然力量人格化或非人格化的表达。宗教中关于自然的各种认识都被认为是神灵意志的表现。如在洪水泛滥时人们祈求神少下雨,干旱时人们就祈求种多下雨,以此保佑人类自身的生存安全。也许在某些祈祷和仪式过后取得了人类某些希望的结果,这就是人类最早对宗教信仰的验证。如果某些神不能保护人类,那么这些神最终会被人类所抛弃。古人直观地将天空视为神灵居住活动的场所,把天上的星象当作神灵而崇拜。古代占星术士为了了解神灵的活动,为了掌握人问祸福、国家存亡而研究天象。他们特别注意对天象的观察和记录,积累了大量的天文观察资料、观察工具以及与天文观察有关的建筑遗址。在宗教祭祀活动中产生了古代天文观察和历法,从而奠定了古代天文学的基础,对人类的生产实践起到了促进作用。如道教认为天体的运动昭示了封建王朝的命运,历代皇帝都支持天文学的研究,所以中国古代天文学是与谶纬学说联系在一起发展的。在西方,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僧侣的活动密切联系在一起。其早期的天文学也是同占星术联系在一起的,它经历了从为占卜而观象,到为研究而观天的历史过程。古代大量丰富的天象资料大都是通过宗教占卜而被记录和保存下来的,数学、物理、地理等知识都与宗教有联系。人类正是在炼金术和占星术这些为满足重大欲望的追求中,经过中世纪数百年在无边无际的泥潭中彷徨之后.才逐渐出现了近代科学的萌芽。如果没有准科学时代的愚拙而执拗地反复

浅谈科学与宗教之关系

浅谈科学与宗教之关系 专业:电气工程专业学号:162530355 姓名:张晓科学与宗教虽是一个古老的话题, 但人们从未降低其热衷的程度。时至今日, 甚至没有人能够为这两个概念下一个没有争议的定义或为两者的关系做出能被众人所接受的界定。人们对两者及其关系的看法千差万别, 既有早已为人熟知的科学与宗教冲突的观点, 也有部分人支持的科学与宗教和谐的观点, 更有人认为两者毫不相干。考察近代科学诞生之初与宗教的关系, 也许对进一步探讨这一问题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提起科学与宗教的关系, 通常人们只会注意到两者间的冲突, 并很自然地想起宗教对科学的迫害。伽利略被宗教法庭判处终身囚禁, 布鲁诺被活活烧死在罗马的鲜花广场, 开普勒受尽天主教的种种迫害而惨死于索取薪金的旅途中??这种种冲突并不仅仅在于是无神论还是有神论,它似乎是根本性的: 科学的核心是“理性的怀疑”, 是一个以处理可检验的事实为基础的永开放的知识系统; 而宗教的核心却是“非理性的信仰”, 是一个以崇拜某种永恒的真理为基础的封闭的信仰系统。有些科学家狂妄地认为科学知识能够满足人类最深层的精神需要, 因而不断用科学解释宗教情感; 而教士们则总是专断地提出抗议, 时常对自然的作用发表武断的见解科学的发展史告诉我们, 情况并非如此简单, 科学研究曾一度体现反宗教的意愿, 但也曾被赋予宗教的含义;宗教曾与科学势不两立, 但也曾有助于科学运动的产生。无论科学还是宗教, 都对自然与生命的奥秘怀有极大的兴趣。“人类从哪里来, 又将往何处去?”不仅是科学的永恒主题, 也是宗教的永恒主题。人们借助宗教的符号来给生活赋予意义, 关照自身的精神家园; 借助科学的模型来控制周围的事物, 改善自身的生存环境, 而这两种力量又相互渗透, 使我们无法完全舍弃任何一方。从这个角度出发,科学与宗教纠缠在冲突与和谐织成的网上———冲突中有和谐、和谐中有冲突, 他们之间并不是那种此消彼长的关系。冲突的一面显而易见, 和谐的一面却往往遭到忽视或不被承认。恩格斯曾经指出, 社会需要是技术发展的根本动力。然而, 在某种程度上, 科学发展的动力来自于社会需要。不同的是, 推动技术发展的来自于物质需要, 推动科学发展的来自于精神层面。只要留心, 我们不难发现那份呈现在冲突中的和谐正来源于此。

哲学、宗教与科学的关系

西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题目:哲学、科学与宗教的关系

摘要:关于哲学、科学与宗教,或许我们之前并没有想过3者之间会有什么关系,但你细细想来,它们三个却是密不可分的。哲学是无处不在的,生活之中便充满了哲学。宗教和科学似乎就关乎信仰了,相互之间,争执不断。然而,这是21世纪,社会经济越发地发达,科学也越发地发达,人们越来越相信科学,但科学无法解释的一切,始终有一群人以宗教的角度去理解。现如今宗教与科学既矛盾,又和谐地存在这。而哲学,掺杂其中,因为有生活的地方,就有哲学。 关键字:哲学;宗教;科学;关系 目录 摘要 (2) 关键字 (2) 一、关于科学 (2) 二、关于哲学 (2) 三、关于宗教 (3) 四、关于三者的关系 (3) 五、总结 (4) 一、关于科学 科学就是符合逻辑的事实。 科学在不断的发展是不争的事实,但随着科学的进步人们对宗教的认识似乎有所改变。以前的人们认为宗教就是迷信、愚昧、没有文化知识,大多数人是不信任何宗教的,甚至是排斥宗教的,他们认为宗教是一种自我欺骗自我麻木的阿Q精神罢了,就算你信任何一种宗教,你很虔诚的祈祷你的生活还是原来的样子,并不会因为你的祈祷而有所改变。但客观的来说,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宗教的正面作用。几乎所有有宗教信仰的人他们做事都比较尊从内心的想法,有他们自己的思维方式,他们并不会做出伤天害理的事,因为他们心中有自己的信仰,他们相信人在做天在看。 二、关于哲学 再说说哲学,哲学似乎跟自然科学的关系很密切,它们都是关注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是一种规律,跟大自然的规律一样,它本身就存在,并不会因为人的意识而改变,甚至是一种思想。是抽象的,精神方面的研究。哲学带给人们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它教会我们如何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它能让我们的精神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境界。 哲学是介乎与宗教与科学之间的,哲学与宗教一样,包含着人类对于那些迄今为止认为确切的知识而不能肯定的事物的思考。但它又像科学一样,是诉诸于人类的理性,而不是诉诸于权威或者是信仰的。哲学问题是没有一个确定性的答案的,它永远研究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问题。宗教是诉诸于权威,信仰,一切正确的知识都属于科学,一切涉及超出正确知识之外的教条都属于宗教。自然科学

浅析宗教与科学的关系

浅析宗教与科学的关系 发表时间:2008-12-08T14:04:59.093Z 来源:《西部科教论坛》2008年第11期供稿作者:白烨琳 [导读] 关于宗教和科学的关系有比较流行的三种观点。第一种关系是,宗教和科学存在着根本的冲突,一个为信仰舍弃理性,而另一个则处理可检验的事实;一个在永恒的假定真理中寻找安慰,另一个则对科学认识的进步所带来的变化感到欣喜。 【摘要】关于宗教和科学的关系有比较流行的三种观点。第一种关系是,宗教和科学存在着根本的冲突,一个为信仰舍弃理性,而另一个则处理可检验的事实;一个在永恒的假定真理中寻找安慰,另一个则对科学认识的进步所带来的变化感到欣喜。第二种观点是,宗教与科学并非是争斗的,而是本质互补的—各自满足一系列人的不同需要。这种观点认为只要牧师不对自然的作用发表武断的见解,科学家不狂妄的设想科学知识能满足人类最深层的需要,宗教与科学的关系就会变得甜蜜而轻松。第三种观点是,宗教和科学既不冲突也不分离,关系极其密切,宗教与科学之间的相互作用绝不是有害的,而是对双方都有利。 【关键词】宗教科学关系 宗教是一种极其复杂,具有多要素、多层次、多功能的社会文化现象。我们通常所说的宗教,主要是指宗教观念,它属于精神文化,属于意识形态,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反映,一种解释。但这种反映和解释,采取了幻想的、颠倒的、歪曲的形式。恩格斯说过:“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是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科学是人们运用范畴、定理、定律等思维形式反映现实世界各种现象的本质和规律的知识体系。它是一种重要的人类活动,其目的在于认识自然界中的各种事物,把握自然界事物的运动规律,不断提高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毫无疑问,宗教与科学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一对矛盾事物,它们彼此之间存在着深刻的相互影响。 一、宗教与科学的区别与对立 1.形成的基础不同 宗教形成于人类社会早期,是在生产力十分低下的条件下,体现了人类以幻想的方式把握世界的需要。而科学虽然在古代社会已有萌发,但其真正的形成是在生产力相当发展的近代,体现了人类社会对世界的认识飞跃。 2.认识内容和思想方式上的差异 宗教的核心是信仰,信仰有超自然的精神实体,并以此作为人生的终极目标、归宿。进而统摄人们的一切行为和价值取向。而科学是对客观对象的认识,具有强烈的现实性和具体性,是在实证基础上建立的对世界的认识。 宗教因其追求的对象是超现实的绝对和无限,所以在对其合理性的论证中,它必然以对无限绝对的信仰为基础,诉诸于人的直觉和顿悟,依赖人的情感体验,其思想是非逻辑的。科学以对客观对象的真实性把握为目的,它必然要求在思想上遵守逻辑规则,重视思维活动的客观性和合理性,强调概念和命题的可证实性或可证伪性。正因为如此,所以宗教思维与科学思维有着本质的不同。 3.活动方式上 宗教活动是一种信仰活动,而科学活动则是一种理性思维活动。这样,在人的生活中宗教与科学的矛盾和冲突就有可能出现。具体来说,这种活动上的冲突又表现在两个层次,即个人层次和社会层次。就个人层次来说,表现为个人进行科学活动就可能受这种冲突的困扰,尤其是一个科学家就可能受这种冲突的困扰。就社会层次来说,表现为科学活动的组织和宗教活动的组织的矛盾,如科学教育与宗教教育等。 二、宗教与科学的联系 1.宗教对科学的正面影响 另一方面,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宗教活动也曾在一定程度上培养了人类进行科学研究的一些基本素质,开拓了一些新的科学研究领域,促进了自然科学的发展。早期原始巫术促进了人类语言符号的发达和完善,也促进了人们对自身和外部世界以及二者之间关系的思考,推进了人类从自然对象中分离独立出来的过程。在宗教的发展过程中,人类培养了忠于信仰的热情,培养了合情合理地解释世界的愿望,同时宗教也发展了抽象思维和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在一些宗教理论体系中往往包含着对事物冷静而富于哲理的思辩,范畴严谨,规律缜密,对认识对象与过程的分析详细而周密。恩格斯曾指出:“辩证思维——正因为它是以概念本性的研究为前提——只对于人才是可能的,并且只对于较高发展阶段上的人(佛教徒和希腊人)才是可能的,而其充分的发展还晚得多,在现代哲学中才达到”,可见宗教对事物进行的思考和说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类思维的能力,而这也是人类进行科学研究的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一些科学史家认为,中世纪时,人们所进行的一系列炼金术、占星术的宗教活动,导致了近代科学的萌芽和形成。这一论断是有科学事实作为依据的。如巴比伦神庙中有许多关于占星术的书,掌管占星的神职人员能推算出太阳和月亮的相对位置,能预测日食、月食。哥白尼、伽利略这样的宗教僧侣都曾对天文学的发展作出巨大贡献。古代的炼丹术、炼金术对化学的发展也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中国晋代葛洪所写的炼丹术著作中提到的原料有20多种,对这些原料的属性、作用、化学反应式作了详尽的说明,被誉为实验化学的先驱。中国著名四大发明之一的火药的配方即载于唐代道家经之中。欧洲炼金术士曾发现了卤砂,制作了苛性碱,使用了蒸馏法。伊斯兰阿拉伯著名的化学家贾比尔被欧洲人称为炼金术之父。他是硫酸和硝酸的发现者,还对燃烧和还原过程作了科学解释,进了金属的纯化、熔化、晶化方法。宗教中的长生术、气功,对医学的发展也有一定的贡献。修炼气功必须熟悉人体内部的构造、穴位的分布、经络走向,这对人体科学的发展也起到了促进作用。 2.宗教对科学的负面影响 从人类科学发展总的历史进程来看,宗教绝大多数时间对科学的发展是起阻碍作用的,是与科学相根本对立的。宗教本质上是一种消极的社会文化现象,所有的宗教都引导人们脱离现实,屈服于自然、听从现存制度、生活模式的安排。宗教有意识地扩大人类在征服自然、改造社会过程中遇到困难、挫折时的消极、畏缩情绪,并以天命的形式将不合理的存在肯定下来,反复说教,让人们逆来顺受,安分守己,等待神灵、等待奇迹的出现,让人们自我欺骗,在幻想的满足中麻痹心灵、消磨斗志。“幻想使得一件东西在我们面前表现出与本来面目不同的样子;幻想使得人在一种让理智昏迷和眼睛眩惑的光辉中去看自然界。”人类文明就是在不断破除宗教迷雾的过程中前进的。人类文明的发展离不开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斗争,但宗教对科学长期实行打击扼杀政策,直到科学昌明的现代,宗教才为拉拢、曲解科学为自己服务。从前欧洲城市里开始安装路灯设备时,教会黑暗势力十分仇视,提出抗议说,上帝已安排好了一切,白天应当光明,夜间应当黑暗,不能人为改变上帝意志。哥白尼发现地球绕着太阳转时,新教创始人马丁路德立刻宣布哥白尼是疯子。公元16世纪,俄罗斯民间有个发明家提出建造供人飞行的机器翅膀时,被教会当作恶魔砍下了脑袋。中世纪欧洲教会烧死的异端分子多达500万左右,其中有不少是科学家,如著名的天文学家布鲁诺就因为捍卫真理而被宗教法庭夺去了生命。宗教对科学的负效应是明显的,从总体上看来,宗教至少在以

科学与宗教的关系

科学与宗教的关系 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张新东 讲到宗教与科学的关系,我就想到怀特海,这个数学家,哲学家,逻辑学家,罗素的老师和同事。他有一个观点,影响人类最大的两种力量是宗教与科学。如果“科学”一词不是在狭隘的、严谨的现代意义上说,他的话有道理。所谓狭隘的、严谨的、现代意义上的科学是从17世纪以来,在实验基础上的,有系统的理性论证的科学体系。但是人类的科学活动,认识自然,描述自然,发现规律为自己服务的活动是所有的民族,所有的时代都共有的现象。宗教也是在所有的民族,所有的时代,所有的文化中所共有的现象。所以,广义上说,宗教和科学是影响人类最大的两种力量。二者关系紧密、复杂,以至于我们可以说人类未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类对宗教和科学二者关系的理解和处理。 宗教与科学的相互关系问题是一个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价值的问题。然而对于这一问题,人们至今仍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人们现在的观点多停留在那种把宗教与科学的关系简单地看成相互矛盾冲突的水平上,而没有看到实际情况要比这复杂得多。事实上,宗教与科学作为人类生活的两个基本方面,它们的关系有着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宗教与科学的矛盾和冲突固然是人们最容易看到和感受到的,但这毕竟只是宗教与科学相互关系的一个方面。宗教与科学既存在相互矛盾和冲突,又存在相互独立和相互促进。而且后一种情况还更普遍。作为人类生活的两个重要方面,与其说它们之间是相互冲突的,不如说它们之间具有更多的统一性。 科学与宗教既是相互区别和对立。也是相互依存和补充的。下面我想从两个方面详细的阐述我对这两种关系的理解。 一、科学和宗教相互区别和对立 (一)有神论和无神论的对立。 科学是无神论的思想体系,宗教是有神论的思想体系。科学以对客观对象的真实性把握为目的,它必然要求在思想上遵守逻辑规则,重视思维活动的客观性和合理性,强调概念和命题的可证实性或可证伪性;而宗教则把从精神上摆脱因自身的有限性而带来的烦恼和痛苦作为它的目的。宗教因其追求的对象是超现实的绝对和无限,所以在对其合理性的论证中,它必然以对无限绝对的神的信仰为基础,诉诸于人的直觉和顿悟,依赖人的情感体验,其思想是非逻辑的,其概念和命题也不具有可证实性或可证伪性。正因为如此,所以科学思维与宗教思维就有着本质的不同,当它们用在各自所适合的领域思考问题的时候,它们是没有矛盾和冲突的,但如果超出了它们各自适合的领域,把宗教思维伸向科学领域或把科学思维伸向宗教领域的时候,它们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就不可避免了。 有神论与主张无神论的最广义科学无疑是矛盾的。和几百年前相比,各种宗教现在都在世俗化,但不论怎样世俗化,并没有放弃其根本的东西,即信奉神或上帝。科学和宗教都是自然界原本并不存在、由人类创造出来的事物。但是二者创造的基础有着某种根本的不同:研究科学、创造科学知识要以事实为依据、以严格的逻辑推理为基本要求,而且科学研究的结果一定是趋向于一致即趋同,即不同的研究者对于同样事物进行研究后最终只能得出相同的结果、得到同样的结论,从而达成共识即公认为正确的信息、结论,成为科学知识,这些知识是超越于个人的各方面差异之上的。 科学追求的是现实生活,宗教追求的是来世的幸福,科学属于唯物主义,宗教属于唯心主义。宗教活动是一种信仰活动,而科学活动则是一种理性思维活动;宗教活动更多的是感情投入和超现实的精神企求,而科学活动则强调理性思考和客观的求证。这样,在人的生活中,宗教与科学的矛盾和冲突就有可能出现。众所周知,科学是建立在逻辑理性基础上的对事物作客观认识的知识体系。当科学知识通过技术设备的转化运用于生产实践中时,它就可

浅析古印度法与宗教的关系

浅析古印度法与宗教的关系 摘要宗教作为人类社会对神的信仰,是历史上早已经产生的十分普遍的意识形态和社会现象。古印度作为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国度,古印度人对宗教的崇拜可以说的上是达到全民痴迷的状态。因此,产生于古印度社会的古印度法也不可避免与宗教发生关系。事实上,古印度法就具有深厚的宗教哲学基础,与宗教关系密不可分。统治者往往凭借宗教的强大凝聚力和延续性实现对国民的稳定统治和国家各方面的管理。并且,宗教对古印度社会法律制度的演变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古代印度法婆罗门教法《摩奴法典》佛教 一、古印度法的产生、发展及演变 古印度法是印度奴隶制时期法律制度的总称,它的历史跨度一般认为是自后期吠陀时期到公元4世纪至7世纪印度社会逐渐由奴隶制转向封建社会前期。公元前15世纪左右,随着雅利安人的入侵原始的土著居民便沦为了雅利安人的奴隶,这一时期印度有了最早的传世文献“吠陀”。“吠陀”被古印度人视为神灵所授,虔诚而又自觉地加以信奉。这样一来,“吠陀”自然而然的成为了古印度最古老神圣的法律渊源。 (一)古印度法的产生 法律产生于人类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是伴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而产生的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印度法的产生也不例外。随着社会的发展雅利安人内部出现了明显的社会分层,最终原始的吠陀教逐渐演变为婆罗门教。从而对古印度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婆罗门教法的渊源主要分为三大类:其一、最早的传世文献-吠陀;其二、解释和补充吠陀的经典-法经;其三、根据吠陀经典和原有习俗编成的教法典籍-法典;其中最著名的《摩奴法典》是印度法制史上第一部较为正规的法律典籍,具有极大影响和权威。 (二)古印度法的发展和演变 随着社会的发展,战争的频繁,阶级矛盾十分尖锐,各种姓纷纷对婆罗门的至高地位发起挑战。在战争中发展强大的刹帝利和经济活动中逐渐占主导地位的吠舍强烈要求改变原有地位,佛教由此应运而生。 公元前324年,摩揭陀王国统一了印度北部,建立了孔雀王朝,这是印度历史上第一个幅员辽阔的奴隶制国家。其第三代君主阿育王(约公元前273年至公元前232年在位)统治时期把佛教变成了国教,佛教经典由此成为古代印度法的重要渊源之一。佛教经典总称“三藏”:经藏、论藏和律藏。其中尤以律藏的法律意义最为明显。 阿育王在位时期还在帝国境内开岩凿壁,树立石碑,在上面刻下诏令弘扬佛法,这些刻在岩石、石碑上的诏令被后世称为“岩石法”、“石柱法”,其不仅促进了佛教的传播,更促进了古代印度法律的发展。公元4世纪至7世纪,印度社会逐渐由奴隶制发展为封建但因其宗教发展的连续性,使与宗教有密切关系的法律的发展也呈现延续性特点。公元6世纪以后,佛教在印度逐渐衰落,取而代之的是改革后的婆罗门教,即新婆罗门教或印度教,婆罗门教法和佛教法虽在很大程度上得以延续,但其性质已发生改变,诸多内容也由奴隶制色彩转变为封建制色彩。 二、古代印度的宗教

科学与宗教的关系分析

本文主要分别论述了科学与宗教的性质、相互关系及其作用。并就现阶段,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科学与宗教所能起到的作用进行了分析,指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由于只注重科学而导致的精神文明建设滞后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科学与宗教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关系,最终得出了二者缺一不可,互为补充的结论。 关键词:科学,宗教,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1 科学与宗教的基本认识 (1) 1.1 宗教的认识 (1) 1.2 科学的认识 (1) 2 科学与宗教的三种关系 (1) 2.1 冲突说 (1) 2.2 相互关联说 (2) 2.3 分离说 (3) 3 科学与宗教的渊源 (3) 4 科学与宗教关系归纳 (4) 5 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科学与宗教 (5) 6 总结 (5) 参考文献 (6)

宗教是一种历史悠久且影响巨大的社会文化现象,我们好像对它非常熟悉,比如高耸的教堂,香烟缭绕的寺庙,流泪的祷告,低沉的诵经声,青藏高原漫长的跪拜之路。而在生活的另一面,我们乘坐高速磁悬浮列车,使用国际互联网,用液晶电视收看高清节目等等,科学显得如此触手可及。这样看似没有太大关系的科学与宗教,内在联系却着实让人摸不透。文章将从对科学和宗教全方位的认识来分析二者的关系。 1 科学与宗教的基本认识 1.1 宗教的认识 近代西方宗教学的奠基人麦克斯·缪勒认为,所谓宗教就是对某种无限存在物的信仰。英国宗教史学家詹姆斯·G·弗雷泽认为,宗教是对超人力量讨好并祈求和解的一种手段,宗教指的是对被认为能够指导和控制自然与人生进程的超人力量的迎合或抚慰。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和宗教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认为,宗教是各个人在他孤单时候由于觉得他与任何种他认为神圣的对象保持关系所发生的感情、行为和经验。狭义的宗教,是宣扬神和神学有关的领域。广义的宗教,是信仰和崇拜超自然力量为核心的社会意识,是由宗教观念,宗教体验,宗教行为和宗教体制四个基本要素构成的社会文化体系。 1.2 科学的认识 狭义的科学,是观察、界定、描述及实验性地去考察和解说自然界的现象,是严格地局限于研究自然现象这一领域。广义的科学,是对自然规律加以认识和利用的知识体系、认识形式和实践活动,它也有着自己特定的传统、理想、认识方式和实践方式。 2 科学与宗教的三种关系 经过长时间的发展,目前而言,大家普遍认为,科学与宗教主要有三种关系:相互冲突、相互关联以及相互分离。 2.1 冲突说 这种观点认为,科学与宗教存在着根本的冲突。科学是在处理可校验的事实,

浅论宗教活动场所的社会功能和作用

浅论宗教活动场所的社会功能和作用 截至2012年上半年,中国现有经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近13.9万处。其中基督教教堂、聚会点约5.6万处,伊斯兰教清真寺约3.5万处,佛教寺院约3.3万处,道教宫观约9000处,天主教教堂、会所约6000处。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和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更大贡献。”为落实这一精神,就要充分认识宗教活动场所的社会功能和作用,并充分利用宗教活动场所的平台,发挥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文化教育、城市化建设、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这对于开展健康的宗教活动,建立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社会体制,以及与之相协调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是加强爱国宗教团体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是顺应时代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宗教活动场所社会功能和作用的特殊性 宗教活动场所是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举行宗教仪式和 进行相关活动的地点,具有传播宗教文化,渲染宗教气氛,陶冶宗教感情和净化人心、美化环境等综合性的社会功能,同时还具有道德教化、心灵抚慰、稳定团结、慈善公益、对外交流等作用。

1、宗教活动场所是一种形式相对松散,凝聚力较强的社会组织,是信众寄托和表达宗教情感的精神家园,对信教群众有着很大的感召力。 宗教活动场所是信教群众进行宗教活动的地方,是宗教教职人员修持、生活、传教的处所,宗教氛围浓厚,不少宗教活动场所往往还是具有重大文物价值的风景名胜,在信教群众的精神生活中占有重要位置。信教群众在社会生活中产生和遇到的问题,诸如规范行为道德、化解失意和挫折、和睦家庭及邻里等问题,往往能够在宗教活动场所及其组织的活动中得到改善,因此,健康和谐的宗教活动场所,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一种重要的补充,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然要求,也是宗教发挥积极因素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途径。 宗教活动场所与信教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宗教活动场所作用发挥的如何,直接关系到宗教的和睦,民族的团结,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在信教群众中的贯彻执行,关系到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生的改善,关系到良好道德风尚的建立,关系到信教群众整体素质的提高。 2、宗教活动场所是信教群众实现宗教与文化和社会相结合的活动中心。 宗教活动场所还是群众举行公众集会和村落、社区文化活动的场所,在开展社会公益事业中可发挥独特的作用。 纵观历史,宗教历来注重社会公益事业。从我国历史进程中

论科学与宗教的关系

论科学与宗教的关系对于科学和宗教的产生以及认识,人们已有习惯的解释及相关的共识。然而科学和宗教的关系,有来自各种不同的声音表达。不过归纳起来就是这两种倾向:一种观点认为,科学和宗教是绝对对立的关系;另一种观点认为,科学与宗教是既对立又包容的辩证关系。在大多数人的叙事里面,科学与宗教大多时候是对立面,如果说它们能由对立走向和谐统一,这是得深入其中探讨才能理解的。宗教是一种历史悠久而又十分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宗教是人类在与大自然的斗争中逐步形成和发展的。原始宗教自然观是一种多神论宗教,它以丰富的神话传说来解释多种自然物的来源和变化。从古至今,不同的人群和民族拥有不同的宗教信仰,就宗教自身的发展来说,一种宗教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上也表现出不同的特征。宗教是笃信、崇拜超自然神灵的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对超验的精神本体的理解和追求,主要源于人类对大自然的敬畏和崇拜。在宗教的发展过程中,宗教的根本宗旨(拯救人的灵魂)逐步产生了。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满足的是人的精神上的需要,是人类生活的一部分。传统宗教的根本宗旨,是要拯救人们的灵魂。为了灵魂得救,死后进天堂,要教徒放弃对现实幸福的追求,甚至过禁欲生活,以自我折磨的方式求得上帝的宽恕。但是,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物质财富日益丰富,人们的观念也发生了变化,传统的宗教说教已越来越缺乏吸引力。恩格斯曾指出:一切宗教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虚幻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在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中,宗教曾经对人类文明的进程起过重要的作用。科学的起源,与宗教是相伴而生的。虽然,在科学发生之初、还未形成独立的社会建制之时,科学仅仅是少数知识分子的智力的追求,研究科学都是出于纯粹的追求和爱好,科学对大众生活没有什么直接影响。但随着科学的理性愈来愈使人信服,科学成为一种独立的社会建制之后,他的发展就日益成为人类竟相追求的目标。科学知识对技术和工商业的巨大促进作用,成为人们研究科学的最根本的动机。特别是20世纪以来,科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和发展。科学推动了资本主义工业的快速发展,使资本主义在较短的时间内创造的生产力超过了以往一切时代所创造的生产力的总和。面对科学技术所创造的一个个神话般的奇迹,人们对科学由信赖转变为迷信,以为科学无所不能,以为仅仅依靠科学技术就能创造人间天堂。由此使人们对科学的信仰代替了对宗教的信仰。一切"好"的东西就一定是"合乎科学"的,合理的、明智的价值规范就是合乎科学尺度的,连社会的运转也是按照"合乎科学"的取向来加以理解、评价和取舍了。说到宗教和科学的关系,人们马上联想到布鲁诺被烧死在罗马的鲜花广场,联想到对伽利略的审判,以及塞尔维特被野蛮地用慢火烤死,等等。在宗教和科学的关系史中,二者曾经出现过尖锐的对立甚至是残酷的对抗。近代逻辑实证主义认为,科学知识是客观的,一切科学知识必须建立在来自观察和实验的经验事实的基础上,观察和理论是绝对区分的,对于超越人的经验而无法认识的问题的唯一科学的态度就是置之不理、不予讨论,它不应该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因素的影响;宗教是主观的,它强调的是个人的体验和顿悟;宗教和科学在认识论上是对立的。科学则作为探索自然奥秘的一把钥匙,以其对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使得宗教几乎没有了容身之地。自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现代西方科学哲学的研究质疑了这种绝对区分。科学的进步与发展,一方面使物质生活的世界得以解放,人类取得了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科技成功和物质成就,正当人们陶醉于科学技术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之时,科学技术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也日渐突现出来。人们发现,科学以及它所推动的工业的发展,尽管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但是各种社会问题和道德问题却日益严重,生活在科技发达的时代,却享受不到心灵的宁静。而此时,却是宗教发挥了其重要作用。人类所面临的全球性危机,给宗教和科学提供了可以相互合作的基础。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是满足人精神需要的东西,成为人类生活的一部分。人与动物的不同,就在于人不仅具有物质性和生理性的生活,而且还具有丰富的精神生活,这两种生活有机地统一在一起。宗教生活,为人在精神上超越自身的有限性去追求自身的完满提供一种条件和途径。在科学与宗教两者中,科学是建立在逻辑理性基础上的对事物作客观认识的知识体

宗教与社会

浅谈宗教与社会和谐 摘要:当前中国,无论是国家政府,还是社会公众,都已深刻意识到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性。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倡导全民共同奋斗,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不懈奋斗的目标和追求。积极挖掘和利用包括宗教文化在内的中国传统文化中蕴藏的大量的和谐理念,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宗教和谐与社会和谐的基本内涵及二者的辩证关系也是现阶段需要关注的实际问题。 关键词:宗教社会和谐辩证文化

目录 第一章引言 (3) 第二章宗教和谐观下的宗教与社会和谐 (4) 2.1 从历史、辩证的角度看宗教社会作用 (4) 2.2 宗教与社会和谐是宗教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条件5 第三章宗教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科学理论意义 (7) 3.1 宗教和谐是时代提出的新要求 (7) 3.2 以科学发展的观点看宗教 (7) 3.3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奠定了理论基础 (8) 第四章宗教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现实意义 (10) 4.1 有助于在实现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维护社会的稳定和 谐 (10) 4.2 有利于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积极作用 (11) 第五章宗教与社会和谐的举措 (13) 5.1 认真贯彻好党对于宗教事业相关的方针政策 (13) 5.2 完善好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发挥好宗教团体的 作用 (14) 第六章总结 (16) 参考文献 (17)

第一章引言 宗教不仅仅是一种社会存在,同时也是一种意识形态,不仅能够特殊反映出现实客观世界,作为一种基本方式来帮助人类认识这个世界,同时也是人类基本价值观念、文化体系和道德伦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是个多宗教的国家,宗教信徒过亿人,宗教教职人员近40万人,宗教活动场所约14万处,宗教团体约6千个,宗教院校100多所[1]。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坚持奉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护了宗教团体的合法利益,尊重了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各宗教弘扬团结进步、爱国爱教、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不断探索适应当前中国社会发展的新道路。特别是“和谐社会”重要思想的提出,帮助了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当中不断发挥其特有的作用。 自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召开以来,全国人民将中央倡导之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不断学习并付诸实践[2]。在关于宗教工作的内容当中,明确提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3],这是党和政府的以人为本核心理念的切实体现。 几千年以来,宗教的社会作用一直保持着两重性,其作用积极还是消极也不取决于宗教本身,而是取决于宗教所赖以存在的经济社会根源。中国社会主义社会促进了宗教社会作用当中积极因素的发挥,有效地抑制了宗教社会作用当中的一些消极因素[4]。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所发挥出来的积极因素在促进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独特的作用,其信众也是和谐社会构建过程当中一股不容小觑的积极力量。 当前形势下,我们要正确估量宗教的社会作用,充分认识到宗教发展对社会和谐的重要性,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下的宗教关系,在总体要求上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指导思想,紧密联系国内外宗教发展的新态势,充分发挥宗教的积极社会作用,努力提高宗教工作水平,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5]。

论科学与宗教地关系演变

太极图之阴阳双生-论与科学关系的演变问题 周超 摘要:在世界尺度上,与科学之间的关系是一种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动态调整的过程。在希腊城邦时代,与科学是一种水乳交融的同一关系。在中世纪基督教文化中,信仰一度攫取了绝对的专制权力,而科学与哲学则成了的附庸,只能依附而发展。近代,科学开始逐渐摆脱并取代的影响,二者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逆转。历史的发展向我们展示了与科学同生共长,此消彼长的历程。本文正是从这一角度切入,研究两者的对立统一关系,落脚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太极图,并以此来分析与科学阴阳双生的关系。 在本文中倾向于讨论科学与之宗的关系,而非科学与之教的关系。 关键词:科学、、关系、太极图、阴阳双生 世界著名的英国数学家、逻辑学家和哲学家怀特海说过,与科学是影响人类的两股最强大的力量,历史的未来进程取决于我们这一代人怎样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可见,与科学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在本文中,我们探讨一下与科学的关系究竟如何。对于两者关系的研究,能让我们具备更加全面的理念和方法来了解把握这个世界的本质,同步丰富自我的物质性和精神性,达到人性的和谐完整。 本文先从科学和的涵以及关系谈起,最后讨论科学与之宗的关系并提出一种描述两者关系的太极图模型,试图返本归原,将两者皆作为人认识世界的和而不同的工具和手段。 一、与科学是什么? 首先,从提出的问题和基本关注点来看,科学涉及的问题是关于自然现象和社会事件本身的,它的目标是通过观察和实验等手段搜集材料,建立起适用围广的原理或模型来说明现象或事件之间的因果联系,并将研究限制在时间、空间和物质及其相关的概念围。则是关于社会事件、自然现象及其因果联系的终极意义,它延伸到更为深层的意义领域,用怀特海的话说是“道德与美学价值的玄思”,用蒂里希的说法是人类的“终极关切”。 其次,从人对世界的态度来看,与科学揭示了两种不同的态度。按照布伯(Mar tin Buber)的“基本词组”,科学体现的是“我—它”(“I- and- It”)态度。它与

浅谈宗教的作用

浅谈宗教的作用 【摘要】宗教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属于社会特殊意识形态。从宗教的起源来看,宗教本质上表达的是人类对未知自然世界的追求、探索的心灵寄托,由此可以基本认定宗教的作用主要建立在精神作用的基础之上。本文从其作用对象的角度分析论述宗教的政治、道德以及文化等社会作用,以辩证的态度论述宗教发挥作用的积极与消极方面。 【关键字】宗教精神功能政治道德文化社会作用 宗教是人类精神之梦。 ——费尔巴哈(德)作为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宗教是一种社会特殊意识形态,古老而普遍。与民间神话起源相似,旧时由于人类对自然的未知探索,以及表达人渴望不灭解脱的追求,进而相信现实世界之外存在着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实体,使人对该一神秘产生敬畏及崇拜,从而引申出信仰认知及仪式活动体系,其实是一种心灵寄托。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宗教对人类精神方面的影响也发展衍生,成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宗教的作用问题愈发庞大复杂。时至如今,作为思想上层建筑组成部分的宗教在各个领域都发挥了它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宗教的政治作用 尽管宗教与政治的关系不可谓不关系复杂,然而巴尔扎克也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宗教是政治的必需品。论及消极方面,自诞生之日起,宗教这种特殊的意识形态代表的神权便与人类社会的政权纷争不断,尤以一种超脱的姿态高居于上,后来更是成为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的有力精神工具,例如中世纪时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采取国家政权与宗教合二为一的制度,单一的宗教即为国教,教规即为公民必须信奉遵守的国法,并且公民没有宗教信仰自由,如有违反便会被当做“异教徒”并遭受迫害;又如近来打着宗教旗号并且愈发活跃的伊斯兰国极端恐怖组织,本质上还是为表达政治诉求而形成的政治上的极端派。宗教亦可被反抗者用来作为反抗压迫的工具以达到其政治目的,如中国近代社会初期由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

论科学与宗教

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试卷 (2014 -2015 学年第 1 学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论科学与宗教 宗教,乃哲学,乃信仰。人生始于偶然终于必然,但人生的过程必将颠沛、磨难。人性有与生俱来的弱点:惧怕人生的结束,惊恐人生的不确定性,逃避肉体与内心的折磨。所以,古代圣贤为我们想象了天国、想象了命运、想象了修行,用无与伦比的思维为我们建立了金碧辉煌的思想大厦,让我们安息、安心、安神。 但这些都不是宇宙真实,更不能代替人类对科学、宇宙、物理的探索。科学,乃客观规律,它必须是逻辑上自洽的,必须是可以推断出系列结果,且这系列结果能够被验证并证明为真的。 一.历史上科学与宗教的互动 科学与宗教之间存在着历史相互作用,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相互作用的方式与内容又各不相同。这种历史相互作用意味着互相克制、相互促进、相互融合,其后果就是整合、融合、协调。 古代希腊时代,一方面,古希腊哲学深受原始宗教的影响,另一方面,古希腊哲学又为后来基督教的产生莫定了基础,正如恩格斯所说,最早的希腊哲学家,同时也是自然科学家。希腊哲学、科学,最初源于古老的宗教祭仪,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在近代经过一次次”阵痛“逐渐从母体中独立出逐步壮大并建立自己独立的体系,并为西方科学的哲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产生了关于科学的基本理念和体系。 在希腊化时期,基督教被罗马统治者选择作为统一的意识形态,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神学理论。宗教成了凌驾于其他文化样式之上的统治力量,并形成了独立的社会建制。宗教取得思想上的绝对统治权之后,科学与哲学等文化样式在社会中的地位取决与对宗教的评价。科学与哲学为发展与完善自己的认识体系与建制,在认识方法上与宗教产生了不可调和的冲突,正是由于这一方法论上的革命,导致了基督教与近代科学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对于宗教来说,这种冲突最致命的问题,正如恩格斯所说的:”自然科学将会一个接一个地攻占宗教的堡垒,自然科学每前进一步都会把昔日视为上帝操纵的超自然领域变为自然法则支配下的纯自然领域,作为造物主的上帝将不断失去存身领地。“恩格斯的论断虽然针对的是欧洲的宗教和科学,但同样适用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宗教和科学。 文艺复兴的兴起和发展使古典的理性主义复苏,科学不断超越自身即对前科学的超越,科学理性不断壮大,并越加使人信服。科学对自然界的解释力图超越宗教对自然界幻化的解释,并力图摆脱对神学的依附,形成一种独立的社会建制。而宗教也力图固守对自然界幻化的解释,并力图固守对其他领域的解释和表达。两者矛盾激化,科学对宗教的挑战以及宗教对科学家的迫害,似乎成为此时期科学与宗教关系中的主流。哥白尼革命对基督教的打击以及宗教裁判所对伽利略、布鲁诺等科学家的迫害成了两者关系中永久的历史话题。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科学似乎成为衡量和评价事物合理性与否的标准途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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