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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规定

投资公司投资项目审批管

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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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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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一条为规范天一创投投资审批程序,加强投资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评估,落实各级责任制,以便化解风险,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项目主要是指由天一创投以及下属子集团进行的基本建设或对外投资项目。

1)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新建办公场所等土建项目等。

2)对外投资项目,包括对外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对外长期投资(股

权、债权)、企业兼并收购、合资联营等。

3)其他投资项目,指上述两项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投资项目

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天一创投以及下属子集团。

第二章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第四条天一创投对于基本建设项目、对外投资项目,以及其他投资项目实行总部集中决策,统筹管理。天一创投拥有各项投资项目的决策权,各下属子集团的投资项目必须报经总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天一创投对于投资项目纳入预算管理,总部及下属子集团立项的投资项目必须编制项目预算,并报经集团战略投资中心审核后,由天一创投董事会最终审批同意。投资项目预算经天一创投董事会审批同意后,各单位可具体负责投资项目的实施,但是在投资项目资金支出时还必须报经天一创投财务管理中心审核,然后由集团总裁最终审批。

第六条所有预算外投资项目必须经天一创投董事会审批后方可实施;天一创投董事会审批同意后,投资项目在资金支出时还必须经集团总裁审批同意。

第三章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第七条立项单位下达投资意向:立项单位负责人根据需求或天一创投总部的指令性计划,下达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

第八条立项单位开展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承接人根据要求,进行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九条立项单位组织进行投资项目可行性评审:立项单位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组织评审,编制《项目立项评审报告》;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编制《项目投资预算》。

第十条天一创投总部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批:

1)总部立项的投资项目:天一创投董事会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立项评审报告》、《项目投资预算》等资料,以及相关部门审核

意见,决定是否审批同意该投资项目。

2)下属子集团立项的投资项目:下属子集团立项的投资项目,经下属子集

团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评审报

告》及《项目投资预算》报送集团战略投资中心等相关部门审核后,最

后经天一创投董事会批准立项。

第十一条投资项目具体实施

投资项目经天一创投董事会审批同意后,各单位具体实施投资项目。

立项单位草拟投资项目合同,经集团战略投资中心、法务审计中心、集团委托的法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审核同意后,各立项单位方可签订项目投资合同。

第十二条投资项目资金支出预算管理

各单位对于投资项目的资金支出纳入下月资金预算,报经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等部门审核,集团总裁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十三条投资项目实际付款审批

各单位投资项目实际资金支出时,必须经集团总裁审批同意后方可支付。

总部立项的投资项目,付款申请经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后,报经集团总裁审批同意后方可支付。

下属子集团立项的投资项目,付款申请经下属子集团财务管理部审核,下属子集团总经理签字后报送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审核,最后由集团总裁审批同意后方可支付。

第十四条投资项目的备案管理

总部立项的项目由集团战略投资中心将投资项目文档归档;下属子集团立项的项目由下属子集团经营管理部归档,集团战略投资中心备案。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天一创投战略投资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投资项目审批规定

投资项目审批规定 编制: 单位: 部门: 审核: XX年XX月XX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11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的投资管理,加强事先审查,明确审批程序,有利于正确决策,提高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专业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11)投资的新建、扩建、技改、房地产开发及资产经营等项目,其它性质的投资项目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总公司投资管理部(以下简称投资部)是总公司投资业务的归口主管部门,负责11投资项目的审查管理工作。投资部在项目评估论证工作中,应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 第四条总公司设投资审查小组,对大中型投资项目进行联合审查。必要时,投资审查小组应提前介人投资项目的前期调研考察工作。投资审查小组由总公司分管领导、投资部、财务本部、人事本部、综合计划部、法规室派员组成。 第二章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第五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应由项目主办单位向投资部报送投资项目申报表、项目建议书及其它相关资料一式四份: (一)11投资总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不含三百万元)的项目; (二)需要总公司投入资金或需以总公司名义执行的项目; (三)除投入资本金外,11还承担提供资金、担保或其它义务的项目;

(四)与私营企业、乡镇企业或外资企业共同投资的项目; (五)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投资项目; (六)需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的项目。 (七)其它需要报审的项目。 第六条本规定第五条所列项目经投资部审查通过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获准项目由投资部以总公司名义行文批复,项目主办单位据此开展下一阶段工作,项目建议书的审查一般应在项目报审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第七条投资部审查未通过或总公司总经理未批准的项目,由投资部负责将审查意见通知项目主办单位。 第八条本规定第五条以外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由项目主办单位自行审批,报投资部备案。 第三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第九条所有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均应履行审批手续。项目主办单位应向投资部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资料一式十份供评枯审查。评估审查一般应在项目报审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第十条11投资总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下(含三百万元)的项目由投资部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论证,提出评估报告及项目可行与否的审查意见,审查通过的项目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审查未通过的项目,投资部应将审查意见通知项目主办单位。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投资项目的管理和运作,落实投资管理责任,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保障投资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投资,是集团总部和所属企业作为法人主体,通过各种筹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债务重组等形式所进行的为实现特定目的和预期收益的经济行为,主要方式包括: 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科技开发等进行的投资,以及利用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投资。 ㈡股权投资:通过独资、控股、参股形式投资设立新公司,或者购买其他公司股权、认购增资、债转股等方式以取得所投资公司全部或部份经营管理权及经营收益权所进行的投资,包括(不限于)

兼并、收购以及对所投资公司进行的增资、扩股等。 ㈢资本市场投资: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财务性、保值性投资。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投资应符合以下原则: 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㈡符合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 ㈢有利于提高集团整体资源效率和优化产业结构,增加资金使用效益,并有预期的投资收益或社会效益; ㈣符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以及投资决策程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托管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投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董事会行使投资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投资风险评估委员会(简称风评委),负责投资项目风险评估,风评委由集团分管投资的领导担任主任,成员由投资发展部、财务部、纪检办公室等部室负责人、其他相关人员及外部行业专家组成。 第六条集团投资实行业务管理。按职能分工进行归口管理,按权限行使职权。集团总部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集团投资发展部负责投资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进行对外投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每一年度编制所有投资项目的分析报告,以加强过程控制;项目投资完成(退出或清算完毕)后,应及时编制单个项目的后评价报告。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每年10月份应编制下一年度重大投资计划,并报集团投资发展部审查、汇总,投资发展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重大投资计划,编制集团年度重大投资计划,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经集团董事会批准后,作为年度投资控制总量。 第三章投资审批流程及权限

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制度

建设类项目“联动式”并联办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类项目“联动式”并联办理机制,规范部门在并联办理中的行为,提高审批效率,结合并联办理运行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市政务服务中心实施的建设类项目“联动式”并联审批和并联竣工验收。 第三条参加建设类项目“联动式”并联办理资料审查联席会议的人员,应是代表本部门在联席会议现场提出审查意见的首席代表或项目经办人。人员应相对固定(可设A、B岗)。审查工作应当公开、公平、高效、廉洁。 第四条参加联席会议人员必须按照并联审批综合窗口的通知,按时参加会议。不能迟到早退,更不得缺席。会议期间应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 第五条参加会议人员应当当场或会议后一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必须字迹清晰,内容明确,能够清楚地指出项目需补充资料的内容、存在问题及修改意见。 第六条联席会议原则上在工作日的上午召开,下午由综合窗口组织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部门进行联合现场踏勘,部门不得无故缺席。参加联合现场踏勘部门应当当场或一个工作日内如实填写踏勘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三份。同时把踏勘意见填写入本部门的一次性告知单中。

参加现场踏勘人员因故确实不能参加需要调换人员的,须经综合窗口同意。 第七条各部门参加会议人员应当将审查意见填写入一次性告知单,经办人、首席代表签字后送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将各部门的一次性告知单反馈给项目单位。 第八条市政务服务中心对联席会议情况实行评价制度。每次联席会议后,由综合窗口组织项目单位对参会部门、人员的工作态度、审查情况进行书面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评价结果作为对并联审批部门考核内容之一计入总体考核中。 第九条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应当实事求是、客观提出审查意见。做到公开、透明,杜绝提出恶意、不负责任的审查意见。鼓励参加会议人员提出可推动项目进展的建设性意见。 第十条除参加联席会议的固定人员外,鼓励部门局级领导参加会议,并对项目提出具体、确定的审查意见。 第十一条综合窗口负责项目联席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承担通知部门窗口参会人员、项目单位及相关设计人员,会场准备、向参会部门发放一次性告知单等职责。会后负责项目单位对参会部门的评价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办理中,确需进行二次现场踏勘的,必须经综合窗口同意后,由综合窗口组织进行现场踏勘。

房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管理办法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实现房地产开发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减少或避免投资决策的失误,提高项目开发监视的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1 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任务 可行性研究就是在工程项目投资决策前,对与项目有关的社会、经济和技术等方面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对拟定的各种可能建设方案或技术方案进行认真的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和论证;对项目的综合效益进行科学的预测和评价。在此基础上,综合研究建设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和适用性、经济合理性以及建设的可能性和可行性,由此确定该项目是否应该投资和如何投资等结论性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科学的依据。 2 可行性研究的步骤 2.1 筹备。可行性研究开始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提出项目开发设想,组建研究小组,制定研究计划和工作大纲等。 2.2 调查。主要从市场调查和资源调查两方面进行。市场调查应查明和预测市场的供给和需求量、价格、竞争能力等,以便确定项目的经济规模和项目构成。资源调查包括建设地点调查、开发项目用地现状、交通运输条件、外围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调查,为下一步规划方案设计、技术经济分析提供准确的资料。 2.3 方案的选择和优化。在收集到的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建立若干可供选择的方案,进行反复比较和论证,会同相关部门采用技术经济分析的方法,评选出合理方案。 2.4 财务评价与不确定性分析。对经上述分析后所确定的最佳方案,在估算项目投资、成本、价格、收入等基础上,对方案进行详细的财务评价和不确定性分析。研究论证项目在经济上的合理性和盈利能力。由相关部门提出资金筹措建议和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 2.5 编写报告书。经上述分析与评价,即可编写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一个以上的可行方案和实施计划,提出结论性意见、措施和建议,供领导决策。 3 可行性研究的内容 由于房地产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不同,其可行性研究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各有侧重。主要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3.1 项目概况。主要包括:

投资公司管理制度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制度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业务流程指引--------------------------------------------------------------------------- 部门及岗位职责------------------------------------------------------------------------ 工资实施细则--------------------------------------------------------------------------- 财务管理制度 费用管理办法--------------------------------------------------------------------------- 业务流程 1、项目搜集 投资公司的项目主要有三个来源: (1)依托银行、担保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业务对接; (2)自有资金拥有闲散资金与资金需求方的双方对接;

(3)闲散小量资金的理财客户; 2、项目初审 项目投资经理在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的七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可否投资的初审意见并填制《项目概况表》。项目经过初选后分类、编号、入库。 3、服务协议 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之前,项目投资经理应主动与企业签署服务协议。若企业一开始提供的就是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则在接受对方的商业计划书之后就可与之签署服务协议。 4、立项申请与立项 项目初审后认为需要对企业做进一步调查研究的,项目投资经理填写《立项审批表》,报公司批准立项。立项批准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批准的项目可以进行调查工作。 5、基本调查 立项批准后,项目风控经理到项目企业进行基本调查,或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基本调查。 6、协助签订融资资协议 7、对项目企业的跟踪管理 项目生效后,项目投资经理具体负责项目的跟踪管理,除了监控企业经营进展外,还应为企业提供战略性或策略性咨询等增值服务,使企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快速增值。

四川省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试行方案20090825

四川省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试行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加快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建设,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深入扎实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和作风保障,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创新项目审批方式,制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试行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创新思路,依法实施,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的原则,按照“统一受理、提前介入、同步审查、信息共享、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突出可操作性,达到审批时限大幅缩短、报审成本降低、监督约束强化、审批效率提高的目的。 二、试行范围 纳入并联审批的项目包括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的全部企业投资项目。 三、主要阶段及审批事项 并联审批试运行期间,按照国家新开工项目“八项必要条件”的要求,结合项目前期工作的客观规律,首批纳入并联审批的事项包括四个阶段共14项,涉及发展改革、经委、国土、建设规划、交通、水利、环保、安监(煤监)等审批部门。

(一)项目提出阶段:共1项审批事项,即项目备案(咨询函),审批部门涉及发展改革部门、经委。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深度阶段:共6项审批事项,一是项目核准,审批部门涉及发展改革部门、经委;二是用地预审,审批部门为国土部门;三是选址审批,审批部门为建设规划部门;四是环评审批,审批部门为环保部门;五是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审批部门为发展改革部门;六是招标事项核准,审批部门为发展改革部门。 (三)项目初步设计深度阶段:共3项审批事项,一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部门为建设规划部门;二是初步设计审批,审批部门涉及建设、交通、发展改革、经委等部门;三是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批部门为安监(煤监)部门。 (四)项目开工深度阶段:共4项审批事项,一是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证(批准文件)备案,备案部门为国土部门;二是施工图审查备案或审批,审批部门涉及建设规划、交通等部门;三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部门为建设规划部门;四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审查,审批部门涉及建设规划、交通、水利部门。 项目前期工作阶段暂未纳入并联审批的审批事项,按现行工作流程进行审批,以后适时纳入并联审批。 四、运行框架 并联审批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公文流转、项目审查和信息共享四个子系统,对应的实施主体和载体包括项目申报单位、政务服务中心系统、

投资项目审批规定

投资项目审批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的投资管理,加强事先审查,明确审批程序,有利于正确决策,提高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专业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XX)投资的新建、扩建、技改、房地产开发及资产经营等项目,其它性质的投资项目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总公司投资管理部(以下简称投资部)是总公司投资业务的归口主管部门,负责XX投资项目的审查管理工作。投资部在项目评估论证工作中,应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 第四条总公司设投资审查小组,对大中型投资项目进行联合审查。必要时,投资审查小组应提前介人投资项目的前期调研考察工作。投资审查小组由总公司分管领导、投资部、财务本部、人事本部、综合计划部、法规室派员组成。 第二章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第五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应由项目主办单位向投资部报送投资项目申报表、项目建议书及其它相关资料一式四份: (一)XX投资总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不含三百万元)的项目; (二)需要总公司投入资金或需以总公司名义执行的项目; (三)除投入资本金外,XX还承担提供资金、担保或其它义务的项目; (四)与私营企业、乡镇企业或外资企业共同投资的项目; (五)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投资项目; (六)需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的项目。 (七)其它需要报审的项目。 第六条本规定第五条所列项目经投资部审查通过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获准项目由投资部以总公司名义行文批复,项目主办单位据此开展下一阶段工作,项目建议书的审查一般应在项目报审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第七条投资部审查未通过或总公司总经理未批准的项目,由投资部负责将审

投资公司管理制度汇编1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制度汇编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业务流程指引--------------------------------------------------------------------------- 部门及岗位职责------------------------------------------------------------------------ 工资实施细则--------------------------------------------------------------------------- 财务管理制度 费用管理办法--------------------------------------------------------------------------- 业务流程 1、项目搜集 投资公司的项目主要有三个来源: (1)依托银行、担保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业务对接; (2)自有资金拥有闲散资金与资金需求方的双方对接; (3)闲散小量资金的理财客户; 2、项目初审 项目投资经理在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的七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可否投资的初审意见并填制《项目概况表》。项目经过初选后分类、编号、入库。 3、服务协议 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之前,项目投资经理应主动与企业签署服务协议。若企业一开始提供的就是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则在接受对方的商业计划书之后就可与之签署服务协议。 4、立项申请与立项 项目初审后认为需要对企业做进一步调查研究的,项目投资经理填写《立项审批表》,报公司批准立项。立项批准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批准的项目可以进行调查工作。 5、基本调查 立项批准后,项目风控经理到项目企业进行基本调查,或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基本调查。

央企 集团公司 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

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集团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规集团各企业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防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投资是由央企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本级、集团各子公司(含控股下属企业)因经营需要,以获取利润和投资回报为目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子公司是由集团作为股东,持有该公司50%以上的股权,或具有实质性控制权和重大影响的企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所属子公司及各子公司控股下属企业。 第二章投资管理围及组织机构 第五条投资管理的围包括: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投资项目拓展;投资项目的受理和申报;投资项目论证、评估、审批和备案;投资项目的筹资;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与监控;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项目投资风险管理等。 第六条集团战略发展规划与投资中心是投资项目管理的综合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市场情况和集团发展规划,制定集团项目拓展和项目审批的相关法规和指导意见;编制集团年度投资计划和资产处置计划; (2)对备选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分析和经营风险评估,向投资委员会提出同意立项,指标调整或放弃跟踪的意见; (3)对集团的项目拓展业务进行统一管理,调动各方力量,完成集团下达的项目拓展任务; (4)对已批准立项的项目,根据需求组织办理项目的成立或撤消的行政审批。 (5)根据立项报告确定的各项指标,负责组织编制和下达年度项目目标实施计划,并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及时动态的产业管理。 (6)对已实施项目进行定期经营风险评估。 (7)负责组织投资项目的后评价。 第三章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第七条投资项目审批实行两级审批制度。集团设立投资评审委员会,对本级和下属子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立项初审。投资项目经投资评审委员会通过后,报集团董事会复审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投资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集团CEO提出,董事会批准, 人员组成包括规划、投资、资金、工程、风控等职能部门人员。集团CEO担任委员会主席。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集团战略

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系统用户手册

云南省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系统 管理员用户手册 V1.0 云南省信息技术发展中心 云南颠峰众成软件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

说明 云南省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系统的应用软件将根据各业务使用单位的使用实际情况进行完善,本软件《管理员用户手册》文档也将随着软件的修改完善不断进行修订,请以最后版本为准。

目录 1.管理人员手册 (4) 1.1.事项管理 (4) 1.1.1.投资项目事项管理 (4) 1.1.2.投资项目流程管理 (11) 1.1.3.投资项目流程管理 (13) 1.2.查询 (16) 1.2.1.业务查询 (16) 1.2.2.项目查询 (16) 1.3.系统管理 (17) 1.3.1.工作日管理 (17) 1.3.2.政策法规管理 (19) 1.3.3.行政区划管理 (21) 1.3.4.审批中心管理 (23) 1.3.5.部门管理 (26) 1.3.6.用户管理 (28)

1.管理人员手册 1.1.事项管理 1.1.1.投资项目事项管理 在“业务导航”上选择“事项管理”点击投资事项管理,,如下图所示: 1.1.1.1.查询投资项目事项 在查询栏中输入/选择应查查询条件,符合条件的事项将被展示在事项列表中。 操作步骤: 1. 输入/选择查询条件; 2. 点击“查询”按钮。 1.1.1. 2.新增分类事项 分类投资项目事项,包含这几个分类事项,是分类事项的集合。分类事项

不能操作任何审批操作,只有分类事项下的子事项才能够执行相应的审批操作。 操作步骤: 1、机构部门树点击添加事项的部门窗口,此时事项工具的“新增”按钮由灰变为可用,点击“新增”按钮,选择“新增分类事项”。如下图: 2、根据提示录入事项信息(带*内容必须填写,下同)。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成功后,子事项的“新增”和“作废”按钮变为可用。如下图: 3、点击子事项的“新增”按钮,根据提示录入子事项的相关信息,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子事项。保存成功后,权利运行图的“选择”和“查看”按钮变为可用,可用选择上传权力运行图;版本号后的“启用”和“作废”按钮可用,确认信息后点击“启用”可以启用该版本,点击“作废”可用作废该版本的事项;“事项材料”选项卡的“新增”按钮可用,可用新增事项材料。如下图:

进一步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办法(试行)

进一步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加快推进投资建设项目落地实施,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项目为王”意识,大力弘扬“马上办”“钉钉子”精神,深入推进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放而有管、过槛即入、先批后审、有偏则纠、全程监督、跟踪服务”的要求,摒弃不属于政府职能的审批权力,改革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审批方式,破除妨碍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制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使“办事依法依规、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便捷高效”成为我市的鲜明标签和亮丽名片。 二、改革举措 (一)精简审批事项。 从切实有利于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出发,遵循国家层面改革导向,并借鉴外地市改革经验做法,取消调整我市16项审批事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逐项制订事项取消或调整后的管理办法,切实实现“放而有管”。 ——取消办理事项6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依据投资计划、多规合一前期工作函,先行开展勘察、设计等服务类招标,不再单独核准招标方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取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评估审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取消下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1)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2)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小于1000平方米以下的非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3)3层以下住宅类建筑的建设工程;(4)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厂房(库房);(5)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小于3000立方米的丁类厂房;(6)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小于5000立方米的戊类厂房。[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消防局)] 4.取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责任部门:市建委) 5.取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责任部门:市建委) 6.取消核发《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受理书》。(责任单位:市人防办) ——调整办理事项10项 7.一般性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及概算合并,只审批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只审查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条件以及相关技术规定确定的规划控制要求,不审查建筑内部平面及剖面,建筑内部平面及剖面以施工图审查为准。(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局) 9.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改在土地出让前由土地出让主体自行开展,不再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对于经过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跨市域铁路、隧道、桥梁、地铁、公路、地表供水、输油(气)等单独选址的建设工程项目,仍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规划国土局) 10.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根据建设工程的不同类型合理确定应提交的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的类型。属于国有存量土地再利用的,可凭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报建;属于新供应国有土地建设开发的,可凭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不动产权证、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合法程序确认无争议的集体建设用地等土地证明文件报建。(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局)

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改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根据《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14〕34号)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省政府统一安排的政府性债券和政府性基金的项目,市、开发区和县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项目,以及市级政府负责偿还或提供还款担保的国外贷款建设项目。 第三条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职责。 第四条政府投资重点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主要包括:(一)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项目; (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投资项目; (三)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投资项目; (四)重大自主创新、转型升级和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发展项目; (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五条政府投资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特点,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等方式: (一)政府可采取无偿拨款方式直接投资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等非经营性项目; (二)政府可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有收益的经营性项目,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国有股份由政府授权的出资人代表机构行使相应权利; (三)政府可采取无偿拨款等定额补助方式投资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 (四)政府可采取补助或贴息方式投资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科技进步、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项目以及节约能源、循环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符合上述(一)、(二)、(三)款规定的,应当执行项目审批制度,履行审批手续。 第二章项目前期管理 第六条执行审批制度的政府投资项目,发展改革、规划、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同步下放审批权限,同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工作流程,加快办理前期手续,提高审批效率。除重大项目或国家另有规定外,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三道"审批程序简化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两道"程序。 第七条市、县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根据相关部门已批准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置手续,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等手续。 第八条项目单位应当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额百分之十的,要按程序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应当作为项目建设实施和控制投资的依据。

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完整篇.doc

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制度汇编1 投资管理公司 中国北京 北京XXXX投资管理公司 B一行政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汇编 员工工作行为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业务工作效率和管理工作水平, 实现公司工作流程的规范化和工作成果的规范化,进一步强化工作方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制订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工作行为,仅指员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领导交办任务、总结工作成果的活动。 第三条工作过程规范化,是指各部门或员工将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带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流程和方法整理和提升为带有指导性的工作程序,充实到公司的规章制度中,供各部门和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参照执行。

第四条工作成果规范化是指各部门或员工将取得工作成果的方法和流程,加以提炼和总结,形成带有指导性的文件,供各部门和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参照执行。 第二章关于履行岗位职责 第五条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应认真、全面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按照部门分工、岗位责任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当部门或员工不能按照部门分工或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时,不能寻找任何借口或理由来搪塞或推卸责任,而应首先检讨自己的不足,尽快改进工作。如有需要,及时取得公司领导或其他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第七条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采取积极的态度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能等待观望,拖延搪塞,无所作为。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是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的天职。 第八条在工作过程中,公司要求和提倡员工积极主动地关注公司或部门的业务发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体会向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注意发现问题,积极研究问题,善于提出建议是员工关爱公司的表现,也是其综合素质的体现。 第九条公司提倡研究型工作方式,对于工作的问题要”共同研讨、相互请教” 第十条员工应该根据工作需要加强自我表现学习和培训,及时补充知识和能力。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投资行为,明确投资项目选择、评估、决策、实施、运营管理,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实现收益最大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投资是在交通、市政、环保等方面以BOT/BT等形式实施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 控股(参股)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公司主要通过委派的董事、监事参与控股(参股)公司决策,通过财务指导和监控等渠道对控股(参股)公司进行管理,不直接干预控股(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投资的形式包括但不局限于: (一)对BOT/BT等项目投资。 (二)在已有投资的基础上,向被投资企业追加投资。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投资管理是指对投资的评估、决策、实施、运营、风险控制及后评价等主要环节进行的管理。 第二章投资原则 第六条公司的投资原则: (一)依法投资原则:投资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审慎性原则:投资应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状况量力而行,规模应适度,严格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现金流管理,建立风险拨备制度,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寻求收益的最大化,减少投资的机会成本。 (三)收益性原则:投资必须以获取效益为根本目的,选定的投资领域和投资项目要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合理的预期回报。 (四)战略性原则:投资项目应有利发挥公司优势,符合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企业技术素质和创新能力,有利于调整企业产业结构和战略布局,增强企业区位优势和竞争活力。 (五)程序性原则:公司投资必须进行客观、公正调研评估论证,按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进行决策。 第七条严格禁止的投资行为: (一)国家法律、政策严格禁止的投资行为; (二)与企业改革和发展战略相违背的投资行为;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Xxxx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公司(简称“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投资项目建设的程序和行为,提高投资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省、市项目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的要求,以及《xxxx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油田公司项目建设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投资项目管理,是指从项当前期规划、项目建议书编制到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及项目后评价等阶段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的前期调研、立项审批、合同管理、进度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资金管理、组织协调、工程结(决)算、验收考核、项目后评价管理。投资较小的一般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合并简化程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石油勘探、产能建设、油田地面建设工程(包括集油站、注水工程、管输工程、变配电工程、信息化工程、油区道路、区队建设)及厂区配套、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建设的

管理。 第二章投资项目管理权限 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管理权限层级,基建项目分为限额以上项目和限额以下项目(简称“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 以下项目为集团公司限上项目: (一)油田及其它矿产勘探项目和转入评价的勘探项目。 (二)油田产能建设项目。 (三)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环保、节能、集输站、注水站以及油气田内部管网建设等项目。 (四)投资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信息化建设项目。 (五)投资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 (六)利用外资(外汇)贷款项目。 (七)投资50万美元以上的引进(含10万美元以上软件)项目。 (八)油田公司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非生产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版)

XX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2019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XX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XX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是指使用区本级政府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

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第四条政府投资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应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 第六条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 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 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第七条政府投资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投资实行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资金使用原则;项目建设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代建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 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等制度,确保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 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 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职责分工: (一)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协调监督等工作。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节业务流程 投资项目管理实行流程控制。流程包括项目发现、立项建议、项目立项、尽职调查(包括财务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行业投资机会论证)、专家论证、投资建议、投资决策、项目实施和投资后管理等九个环节。

第二节价值投资项目的判断标准 一、总体选择标准 ●主要投资于拟上市成长期(创业板)和拟上市成熟期(中小板和主板) 企业的股权,同时关注上市公司股权的战略投资机会(定向增发),适 时对发展前景良好或有机会迅速成为行业龙头的重大项目相关的扩张 期及投产期企业股权进行投资。项目符合基金设立的的重点产业方向和 区域需求; ●对于所有接触的投资机会,是否进入正式评估阶段,初步必须至少要符 合下列必要准则:经营团队诚信、能力、投入及过往绩效、公司具市场 竞争地位(特别是成熟期)、新创技术或产品确有独特性、投资价格合理、 产业趋势向上、预期产业规模够大; ●相对投资成本而言有较高的盈利能力; ●企业经营已成一定的规模; ●相对企业的价值而言投资价格低估。 二、成长期拟上市项目财务标准 ●过去3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0%。 ●经评估未来三年利润年复合增长不低于60%。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二千万元,且持续增长。 ●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一千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 于五千万元。 ●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三、成熟期拟上市项目财务标准 ●企业经评估后的资产规模或资产价值不低于4亿元; ●最近一年营业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 币; ●最近一年经营净现金流量不低于3000万元; ●过去3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 ●经评估未来三年利润年复合增长不低于30%。

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办法全解

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建立科学的政府投资管理机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湖南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是指使用下列资金(或资产)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 (一)本级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部门专项补助资金。 (三)国债资金。 (四)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 (五)通过政府信用贷款或政府承诺偿还的方式所筹资金。 (六)其他政府性资金或资产。 第三条凡涉及政府投资新建、扩建、改建、维护改造的建设类项目,适用本办法。 国家和省对使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及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发展和改革部门是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以下称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编制、投资项目审批和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等综合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预算编制、资金拨付审核、政府采购管理、财务活动监督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核、批复。 建设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造价、工期、质量的监管。 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图预算、结算及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并对重大项目跟踪审计。 监察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监督。 第五条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按编号顺序执行): (一)立项(项目建议书)审批,可同时核准勘察和设计招标方案。 (二)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和审查,以及根据项目情况按规定必须完成的相关审查批复。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时核准招标方案。 (四)用地审批,工程规划许可,详细勘察,初步设计审查,概算审查等。 (五)下达项目投资计划,依法招标采购。 (六)中标合同审查、签订和备案。 (七)施工许可,开工建设。

×××投资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投资集团 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行政办公管理 一、办公行为规范 -------------------------------------------------------------------------------------3 二、员工守则 --------------------------------------------------------------------------------------------5 三、日常工作检查实施细则 --------------------------------------------------------------------------7 四、合同规范流程说明 --------------------------------------------------------------------------------10 五、用车管理规定 --------------------------------------------------------------------------------------10 六、会议室使用制度--------------------------------------------------------------- ------------ ---- --11 七、值日管理制度 ---------------------------------------------------------------------------------------12 八、旧物品处理办法规定 -------------------------------------------------------------------------------12 九、行政部主管例会流程 -------------------------------------------------------------------------------13 十、企宣制度 ----------------------------------------------------------------------------------------------13 附相关表格 ------------------------------------------------------------------------------------------------17 第二章财务管理 一、财务费用报销制度 ----------------------------------------------------------------------------------28 二、财务经费预支规定----------------------------------------------- -----------------------------------29 三、员工差旅费开支规定 -------------------------------------------------------------------------------30 附相关表格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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