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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发票开具注意事项

租赁发票开具注意事项
租赁发票开具注意事项

租赁发票开具注意事项

1、每周的开票时间为周二和周四两天。如有特殊情况可以按情况而定

2、需要开票者要在周二或者是周四之前准备好资料及税金交至财务,如果需要垫付税金的,请提前将需要垫付的金额告知财务,并说明还款方式及还款时间。

3、首次开票资料包括

公司性质的:1)代开发票申请单,加盖公章

2)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房产证复印件(地址和合同一致)

4)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护照复印件(在有效期内,房东姓名

和房产证一致)

个人性质的:1)代开发票申请单

2)合同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地址和合同一致)

4)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护照复印件(在有效期内,房东姓名

和房产证一致)

5)客户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护照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4、第二次开票的材料只需要准备代开发票申请表和上次开票的复印件即可。但是开票的期限必须要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否则无法开具。如果合同到期,续约的,准备代开发票申请表、续签协议复印件和上次发票复印件即可。

5、发票开好后经纪人首先应该检查发票是否正确,其次需要自行复印留底,以便于下次继续使用,经纪人可以将复印件和合同一起保管,以防丢失。

6、发票开好之后,经纪人不得刮奖,由经纪人将发票送给客户。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注意事项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过程和需注意事项 我们公司(PAAT)为Tm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人由于上星期刚开完多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在此和大家分享下整个开票过程和需注意的事项。 1.由于Tm的税控机是08年10月份购买,至今没开过票,所以当第一次进入“防伪开票”系统需以管 理员身份进入,目的是为了,简单的初始化设置,主要内容是修改开票公司信息(公司银行帐号以及公司联系地址及电话),还有就是开票人员的增减设置。其他初始化设置尽量不要随便修改,因为在买开票机时航天信息公司已设置完整。 2.当第一步都设置完毕,那就可以已开票员身份登录开票了。在开第一张发票之前也有相关的设置, 主要是客户编码设置和商品编码设置。 客户编码设置:需在设置框里依次输入购货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电话地址、开户行及帐号,输入完后点保存即可。 商品编码设置:需依次输入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税率,输入完后点保存即可。 3.当客户、商品都设置完毕即可进入“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模块进行开票。由于再第二步的时候已 设置完毕客户及商品信息,在购货单位及货物名称处双击进行客户和商品选择即可。这里遮得注意的是,当选好商品后会发觉数量、金额及税额是空的,此时可以根据销售货物的数量进行填制,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不在商品设置时就填好数量及金额。其实这步只是以防同一货物开具两张不同数量的发票而进行多余的操作。 4.在开票框的上方有几个特殊按钮,在这里我只讲讲我用到的按钮,“复制”及“税价”按钮。 “复制”按钮:此按钮的功能是便于开具重复一样的发票,此次我为Tm开具了多张9999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是我开了第一张9999元的发票后接下去的其余张都是用“复制“按钮进行操作的。 “税价”按钮:就是设置发票含税及不含税,本次我所开具的发票统统为不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 5.值得一提的是,要开一张打印一张,而不要全部开完再用发票查询功能来打印发票,避免顺序发生 错乱。 6.当打印完所有已开的发票(注:系统里的发票号要和纸质发票的发票号对上,否则就是废票!), 此次开票就算圆满完成。当有需要时可以去“发票资料”模块里去查询打印专用发票汇总表及专用发票明细表。 顺便提一下,在购买好发票(及税务局把发票信息读入IC卡中),进入开票系统要先进行读入发票操作,并与纸质发票的发票号及发票代码进行核对,如有错误,因及时向有关税务机关反映。

【内审】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代表人名章,使用范围和保管要求

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代表人名章,使用范围和保管要求 每个单位都有印章,每个印章的作用各不相同,但是都代表着单位的意志,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因此了解各印章的作用并加强印章保护工作非常重要。下面,我们就主要来看一下。 单位章主要有5枚,分别是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代表人名章。 需要注意的是,除法人章外,其它4个章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到工商、公安、开户银行备案或预留印鉴。 1 公章 单位效力最大的一枚章,是法人权利的象征。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使用范围:凡是以单位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保管者:一般来说,公章的掌管者应该是单位创业者或其最信任的人,例如:董事长或总经理。 2 财务章 使用范围:通常与银行打交道的时候会用到,比如银行的各种凭据、汇款单、支票的用印。另外,也会用于财务往来的结算等。 保管者:一般由企业的财务人员管理,可以是财务主管或出纳等。 3 合同章 使用范围: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 一般来说,创业初期可以直接用公章盖合同,减少一支公章可以减少风险(比如遗失、公章私用等)。 保管者:可以是单位法务人员、合作律师或行政部门等。 4 发票章

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购买和开发票时,需要加盖发票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通常需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注:盖在发票上,或盖在发票领用簿才有效。 保管者:一般由财务部门的发票管理员保管 5 法人代表人名章 使用范围:法人章主要用于单位有关决议,以及银行有关事务办理的时候用。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通常用在注册公司、企业基本户开户、支票背书的用印。 保管者:一般是法人自己,也有让单位财务部门出纳人员管理的情况。 (注:印章的保管者没有特定的法律规定,可依公司情况设定保管者,上述仅供参考。) 单位各种印章的权限不一,所有文件加盖印章都必须得到重视。所以说单位印章的保管工作必须要引起重视。

税收管控中发票开具与取得注意事项

税收管控中发票开具与取得注意事项 1.票面内容要完整准确。一是企业信息完整。除个人消费者外,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均应在发票上注明。二是货物或服务信息完整准确。所购货物或服务名称、数量、单价等均应完整填写。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规范开具销货清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应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受票方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②发票备注栏应按规定注明相关信息。营改增后,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出台了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信息填写的要求。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提供建筑服务,企业自行开具或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均应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又明确表述,备注栏未注明建筑

服务相关信息的增值税发票,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因此,备注栏信息一定要按规定填写,否则为不符合规定发票,受票方存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和不能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的风险。 2.发票内容与实际业务一致。要按真实发生的业务开具或取得发票,确保资金流、票流和物流(劳务流)的相互统一,杜绝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现象。 货款结算时注意事项 货款结算时既要尽量避免替人家付款也要尽量避免替人家收款。一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如果企业发生代收代垫款项等行为,除特殊情况外,应和价款一起缴纳增值税,因此会增加企业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二是代收代付的货款结算方式不符合收款方、开票方、货物销售方或劳务提供方必须是同一个法律主体的相关要求,会给企业带来虚开发票相关风险。

发票盖章财务章or公章有哪些讲究

发票盖章财务章or公章?有哪些讲究? 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2、发票既盖了财务专用章,又盖了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 答:不可以,发票上只需盖发票专用章。 3、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盖的不清晰,怎么办? 答: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发票作废/冲红。 4、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字朝下),发票还有效吗? 答:发票有效。 5、发票若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会有什么影响?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6、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发票的记账联无需盖章。 7、盖的发票专用章名称和销售方名称不一致,该发票是否一定有问题? 答:不一定。如果是经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其为代征税款的商户代开的普通发票,应加盖受托代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此时发票专用章名称与实际销售方(商户)名称不一致,是正常的。 8、代开的发票怎么盖章? 答: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收款方加盖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 9、《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对盖章有什么特殊规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的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当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签定合同及开具发票注意事项

签定合同及开具发票注意事项一、签定合同签定大额软件合同时应考虑同时签定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标准格式一式三份。签定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注意事项1、签定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标准格式一式三份应转让软件的所有权相关内容应填列齐全需要盖章的地方要清晰完整的盖好保证认证时顺利通过。2、签定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标准格式一式三份签好后应及时送交财务部给财务部留出认证时间财务部于签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到市科技局认证否则合同作废。二、开具发票1、“东北师大理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可开具发票一有认证的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的业务可开具无形资产转让发票开具此类发票免税。二销售软件产品的业务可开具工业企业统一发票如果对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15位税号且对方要求开增值税发票可开具增值税发票。开具此类发票增值税税负率不超过3 。其他税额为应交增值税税额的10 销售软件产品发票开具内容中产品名称必须为以下软件名称的全称或简称序号软件名称全称软件名称简称 1 东师理想信息化教育平台V1.0 信息化教育平台V1.0 2 东师理想信息化教育素材库系统小学版V1.0 信息化教育素材库小学版V1.0 3 东师理想信息化教育素材库系统初中版V1.0 信息化教育素材库初中版V1.0 4 东师理想远程网络教育系统V1.0 远程网络教育系统V1.0 5 东师理想校园网络管理系统V1.0 校园网络管理

系统V1.0 6 东师理想多媒体教学系统V1.0 多媒体教学系统V1.0 7 东师理想电子教室系统V1.0 电子教室系统V1.0 8 东师理想教育教学评估系统V1.0 教育教学评估系统V1.0 三公司培训业务可开具文化、体育业发票开具此类发票税率为营业额的3.3 四公司其他服务业务可开具服务业发票开具此类发票税率为营业额的5.5 2、“东北师范大学理想信息技术研究院”可开具发票一有认证的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的业务可开具无形资产转让发票开具此类发票免税。二学院培训业务可开具文化、体育业发票开具此类发票税率为营业额的3.3 三学院其他服务业务可开具服务业发票开具此类发票税率为营业额的5.5 3、“长春东大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可开具发票一有认证的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的业务可开具无形资产转让发票开具此类发票免税。二公司其他服务业务可开具服务业发票开具此类发票税率为营业额的5.5 以上是整理的三个单位签定合同的注意事项及可开具发票种类各位相关人员及经办人应认真研究严格执行遇到具体事项要认真分析请示主管领导经研究、确认、批准后操作执行。以上内容财务部负责解释。财务部2006年6月15日

接收和开具发票应注意的事项

接收和开具发票注意事项 一、购货方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等各项目信息全部填写齐全、无误;名称必须填写全称; 二、发票专用章:发票在备注栏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得盖其他印章,否则发票作废;发票专用章上的企业名称和销货方名称一致,专用章上的纳税人识别号要与发票上开具的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信息一致; 发票专用章只能加盖税务部门备案的发票专用章,如果发票上有其他章,如公章、财务专用章等都属于无效发票,要退回重开;或者盖章错误补盖发票专用章的,也属于无效发票,退回重开。 税务部门代开的专用发票必须由销售方加盖发票专用章,代开的普通发票必须加盖代开发票专用章;地税部门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加盖地税部门的代开发票专用章。 三、发票内容据实填写。与实际业务相符,不得开具虚假发票;发票内容如果是服务费等不能确定数量和单价的,数量可以写1,单位写批或次等,单价填写不含税金额; 如果购买商品,发票内容填写的是一批或者详见清单等,必须要有销售清单,专用发票的销售清单一式两联分别与发票联和抵扣联匹配,必须由开票系统开具;普通发票销售清单可以不用销售系统开具。 四、不得跨地区开票。开票地和发票监制章所属地必须一致,与发票代码前四位所代表的行政区域一致。 五、发票必须一次性机打完成,不得填写不全或者填写不清楚,不得涂改。 六、发票版本是在用版本,不得接收国税总局已发布作废的版本。 七、发票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三栏必须填写完整,且复核人不能与和开票人为同一人,开票人不能为管理员。税务部门代开的发票可以只有开票人,其他两栏空白。 八、不动产租赁发票备注栏必须注明出租不动产的坐落地。

正确开具发票的七大注意事项

正确开具发票的七大注意事项P ost By:2010-9-17 17:21:25 编者按:企业日常业务离不开发票的填开,正确的使用和开具发票可以为企业免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错误。但是,实际工作中,往往会在发票抵扣、发票认证、发票填开、发票保管等方面发生疏忽和遗漏,那么,怎样做到防患于未然呢? 1、开具发票的时间 务必按规定的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如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采用赊销及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的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推荐阅读: 1、解读国税函[2009]617号: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延长至180天 2、新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开票时间差异 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及要求 4、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 2、发票的使用期限 正常经营的一般纳税人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没有规定使用期限,但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必须及时缴销包括空白专用发票和已使用过的专用发票存根联;一般纳税人发生转业、改组、合并、

分立、联营等情况,也必须在变更税务登记的同时,缴销包括空白专用发票和已使用过的专用发票存根联。 推荐阅读: 1、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使用期限 2、增值税发票的验旧期限 3、各类发票的使用期限 3、发票的抵扣期限 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时间仅限于当月,且必须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对于上月认证通过的专用发票如果上月没有申报抵扣,通常情况下在本月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 推荐阅读: 1、运输发票的抵扣期限 2、增值税票抵扣期限和要求 3、已认证进项发票抵扣期限 4、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延至180天 4、发票丢失的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

发票审核注意事项

如何审核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发票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审核中,人们往往会存在这样一个误区:只要一个项目的成本或费用取得了发票,就认为已经获得了合法的凭证,而忽略了发票的具体种类和内容。事实上,取得了发票和取得了合法的发票之间还有些差距。 开发企业取得的发票涉及的种类很多,以下项目成本费用所应取得的合法发票是: 1、土地出让金,应取得国土资源部门开具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费专用收据”,与此相关的契税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 2、具有拆迁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搬迁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可以凭与搬迁户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和付款记录计入开发成本; 3、委托有拆迁资格的单位进行拆迁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对方支付拆迁费用时应取得地税部门监制的“服务业发票”; 4、直接向行政事业单位支付相关费用时,应取得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 5、向企业、事业单位支付勘察、设计、测绘、监理、验收、咨询等营利性费用时,应取得地税部门监制的“服务业发票”; 6、支付对象为个人的销售佣金,应以支付凭证(或支付清单)和个人所得税的扣缴证明为合法的入账凭证; 7、支付对象为销售公司的销售佣金,应取得地税部门监制的“服务业发票”; 8、支付对象为金融机构的利息支出,应取得金融机构开具的付息凭证; 9、支付对象为非金融机构的利息支出,应取得地税部门监制的“服务业发票”; 10、其他费用发票应按支付对象属于增值税或营业税纳税人的不同身份来定; 11、工程费支出应区分以下情况取得发票: 1)施工方为建筑安装企业,应取得地税部门监制的“建筑安装业发票”; 2)施工方为生产建筑设施、设备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取得国税部门监制的“工业企业专用发票”; 3).施工方为经销建筑设施、设备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取得国税部门监制的“商业企业专用发票”。 常见的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发票的种类与所开具的内容不符。如用商业企业发票开具“工程费”或“咨询费”,用服务业发票开具“工程费”等。还有的开票单位,单位性质与所开发票不符。如建筑公司开的商业企业发票等。混合行为的纳税人,发票的项目内容与真实不一致。施工方为生产、销售设施、设备的增值税纳税人时,发票开具只写“工程费”或“施工费”,这些纳税人一般属于混合销售并以销售行为为主。因此,这类发票的项目内容一般应为设施、设备的名称而不是营业劳务的种类。超限额开具发票。如有的10万元版发票开为数百万,百万元版发票开为数千万元等。 发票内容不真实。大量开具“办公用品”“会议费”内容的发票充斥在成本、费用支出项目中,这些发票开具方有的是商场、超市、高档的礼品商店,有的是高级酒店、洗浴中心、高尔夫球场等高级娱乐场所等。

发票盖章十大注意事项

发票盖章十大注意事项 一、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发票既盖了发票专用章,又盖了财务专用章,是否可以? 不可以。发票上只需盖发票专用章就够了。 三、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字朝下),发票还有效吗?发票有效。 四、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盖的不清晰,怎么办? 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发票作废/冲红。(深圳这边,不能补盖,只能作废后重新开具) 五、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错了,怎么处理? 发票应作废/冲红。 六、发票如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会有什么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七、盖的发票专用章名称和销售方名称不一致,该发票是否一定有问题? 不一定。如果是经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其为代征税款的商户代开的普通发票,应加盖受托代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此时发票专用章名称与实际销售方(商户)名称不一致,是正常的。 八、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发票的记账联无需盖章。 九、代开的发票怎么盖章?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收款方加盖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 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对盖章有什么特殊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的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当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贴发票要求及注意事项

蒀报销发票粘贴及需注意事项 袇发票规定及粘贴要求: 膇1、报销的原始发票必须是由国家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 芄2、非定额发票,开具的发票抬头统一为“杭州慧泉软件有限公司”,发票上要盖有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材料、办公用品、礼品的要附有明细清单。 袁3、小张发票(比如火车票、汽车票、打的发票、通行费发票、汽油费等,规定 虿5张以上)必须要用一张纸垫着贴,并且垫的纸不能大于报销单的大小(意味着发票贴好后不能露出报销单的边角),发票的左端背面涂胶水,右端边缘与垫纸边缘重合,依次从右往左贴,间距按发票多少自己核定,此外,为了发票贴好后更干净、整洁,可以事先对发票进行修剪; 袆4、为使发票更整洁、清爽,规定每份报销单只贴一个报销内容(比如,你有交通费、餐费、办公费、办事处水电费等4种类别的发票,要依次填4份报销单) 莄需要注意的地方: 节1、备注:员工聚餐需注明哪个办事处,过节或月份;招待费需注明哪个客户、大概多少人;住宿费需注明拜访哪个客户,几人住宿,住几天等;打的发票需注明起址、终址;办事处水电费、电话费需注明月份。特别需要提醒的一点,备注

必须要用铅笔填写,尤其是用来冲的发票; 肇2、若无发票,需抵冲的,只有交通发票、住宿发票、通行费、油费等发票可以使用,并且需用铅笔注明冲的内容,同时附上有关单据(收据或证明),如果没有任何单据不予以报销; 蚅3、OA差旅费报销单如有出差补助,必须注明哪段期间,可以标在出差事由那一栏; 蒄4、OA差旅费报销单上,客户名称必须写全称; 蚃5、发票必须用固体胶或胶水贴,绝不允许用订书机。 蝿以上几点是对粘贴发票的一个调整,希望接下来大家都能按照以上规定正确填写报销单,如果没有按照要求填写,将一律退回,不予以报销。 蚈粘贴图例: 最后填好报销单,盖在发票的最上面。

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2.发票既盖了财务专用章,又盖了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 答:不可以,发票上只需盖发票专用章。 3.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盖的不清晰,怎么办? 答: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发票作废/冲。 4.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字朝下),发票还有效吗? 答:发票有效。 5.发票若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会有什么影响?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6.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发票的记账联无需盖章。 7.盖的发票专用章名称和销售方名称不一致,该发票是否一定有问题? 答:不一定。如果是经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其为代征税款的商户代开的普通发票,应加盖受托代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此时发票专用章名称与实际销售方(商户)名称不一致,是正常的。 8.代开的发票怎么盖章? 答: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收款方加盖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 9.《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对盖章有什么特殊规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的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当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10.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错了,怎么处理? 答:发票应作废/冲红。

百旺的简易开票流程注意事项

百旺的简易开票流程注意事 项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百旺的简易开票流程注意事项: (1)进入开票软件前,一定要链接税控盘; (2)在打印第一张发票时,一定要进行打印位置的调试(在发票管理--打印格式设计--发票打印格式设计,当中进行设置); (3)税控发票开票软件仅涉及两个密码:如提示“请输入税控盘密码”--密码为8个8(88888888),如提示“输入税务数字证书密码”或“输入网上抄报密码”--密码为123456; (4)服务器地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b013750553.html, 服务器端口:17001 ; (5)在开具发票进入税控开票软件过程中,应当在“ 操作员”一栏选择开票人员姓名进入软件,不要使用开票员进入软件;(选择完“操作员”,不需要输入密码,直接点“登陆”即可进入开票软件; 一、如第一次进入开票软件,“操作员”用--管理员进入,(进行开票员姓名的添加); 二、点击“系统维护”--“操作员管理” 三、在操作员管理界面单击选中管理员,然后点击右上角“增加”键,进行开票员姓名的填写,操作身份选择“开票员”,界面风格选择“快捷风格”,勾选有效标志,最后点击右上角“保存”键。) (6)双击蓝底白字税字图标,进入软件; 一、企业用户基本信息更改: 登录软件--系统设置--系统参数设置--参数设置(基本信息及网络配置); 二、增值税发票开具方法: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进入发票填开界面; 第二步、发票填界面正确输入购货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地址、电话、开户行及银行账号、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金额、税率和税额,(其中购货单位名称、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金额、税率和税额为必填项) 第三步、当发票内容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打印”按钮 (完成发票开具) 注:在点击“打印”之前,确认发票内输入的信息准确,如已点击“打印”将无法更改票面内信息 三、月初进行网上抄报方法:(在进行网上抄报前,进入“发票填开管理”--“未上传发票查询”,如查询过程中无发票,则表明所开发票已通过网络上传到国税局;如查询过程中有发票显示,则表明有发票未传到国税局,需点击“上传”,进行手工上传。)注:点击上传后,不要连续点击“上传”,间隔15分钟后,点击“查询”,进行查看。 第一步、点击“报税管理”--“抄税管理”--“网上抄报”

关于新式发票专用章使用的通知

关于新式发票专用章使用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将现行使用的发票专用章的式样进出明确规定,并制定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7号《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1年2月1日期起,在全国范围内启用新版发票专用章,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我部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对我公司对外经济业务接收的发票上印章类型做出如下要求: 1.发票专用章式样: ①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②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 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 ③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字高 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 号数字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 2.发票专用章启用时间: 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告发布之前印制的套印旧式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可继续使用。 3.发票专用章的使用: 凡是需要取得发票的经济业务,销货方发票盖章处必须加盖标准的“发票专用章”,不得再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等其他章,如已经取得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公章”等其他章的发票,一律到销货方进行更换发票。否则,涉及经济业务将不予受理。

隐藏在发票专用章里的大风险,财务人员必须知道的六个问题(老会计人的经验)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隐藏在发票专用章里的大风险,财务人员必须知道的六个问题(老会计人的经验) 自2011年2月1日起实施的《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关于发票专用章,你了解多少? 1哪些联次需要盖章?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通常需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但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比较特殊,除需要在发票联上加盖印章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13号)规定,需要在注册登记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2有不需要盖章的发票吗? 有部分发票是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比如:目前在上海范围试点税控收款机卷式发票,该类发票上已打印纳税人名称(即收款单位名称)、纳税识别号,为方便纳税人开具操作,该类发票开具时不加盖发票专用章。 再如: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的规定,鉴于营改增试点尚处于过渡期内,且汽车客票调整改革方案正在拟定之中,因此在汽车客票调整改革到位之前,暂不加盖发票专用章。 3财政票据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发票专用章是在税务部门备案的,用以开具发票的专用印章,发票外的其他票据不能加盖发票专用章,财政票据可以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或收费专用章。 4代开发票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的规定,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的规定,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方应在代开专用发票备注栏上,加盖

[全]增值税专用发票从领购到实务中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会计解析-增值税专用发票从领购到实务中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首先先了解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 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 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增值税发票的构成 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两联:发票联和记账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 ?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第一联是记账联(销货方用来记账) ?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 ?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 四联:

?第一联蓝色存根联 ?第二联棕色发票联 ?第三联绿色抵扣联 ?第四联黑色记账联 认识完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那么我们在工作中怎么领购呢?请往下看: 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领购流程: 1.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发票管理页面,点击"发票领用"后,填写相关信息。 注意,在网上申领发票有"大厅领取、邮政快递和回单柜"三种取票模式,可以根据你的情况选择哪种领取方式。既然都选择了网上办税,那我们就以" 邮政快递",勾选"我已阅读并了解",麻烦快递小哥送票上门。 2.选择好了领取方式之后,点击"新增",选择申领的发票种类的数量。 3.因为我们选择的是邮寄方式,所以接下来需要填写收件地址。点击"使用 其他地址",进行地址添加后保存。这这里发票网上申领成功,到时候注意接听快递电话,以防错过发票收取。(不同地区的发票网上申领流程会有差异,具体以当地税务厅发布的为主) 注意:如果领取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还需要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读取发票信息后,才能开具发票。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上次领购的发票未用完是不可以再次领购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实务操作方法与注意事项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注意事项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注意事项 一、开具红字发票问题 (一)当月发生且符合作废条件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二)跨月或不符合作废条件 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1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

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3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4发生销货部分退回或者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传递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

增值税发票注意事项

增值税发票注意事项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区别: 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两联:发票联和记账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 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第一联是记账联(销货方用来记账); 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 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 二、增值税发票基本要求: (一)字迹清楚。 (二)不得涂改。 (三)项目填写齐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六)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八)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九)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十)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十一)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特别注意:如增值税发票中的单位为“批”,所附发票清单由开票单位的开票系统自动生成,不得自行编制,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 三、增值税发票实物要求: (一)收到的发票打印要清晰,且必须保持票面干净、整齐, 发票的正反两

面均不能留下任何脏、乱及签字的痕迹。 (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不可折叠,不能污损,密码区不能出格、压线,盖章不能压住发票金额。(特别注意: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不能与发票联一起粘贴在资金使用审批表或现金报销单;2、在审批人签字单据时请勿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放在上述单据后面,避免签字的痕迹套写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3、在办理财务部相关付款或报销时,请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用回形针夹在资金使用审批表或现金报销单后同时交财务部处理。) 四、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特别注意:该要求是指分包方的增值税发票。) 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23号规定,地税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从7月1日后公司不再接受开具发票日期在7月1日后的地税发票。

发票取得的注意事项

发票取得的注意事项 一、取得的发票必须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方能抵扣,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不能进行抵扣,因此必须把“专用”和“普通”区分开来,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格式、大小都极为接近,最大的区别就是发票的名称,必须严加注意区别;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抵扣期限只有90天,期限是从发票的开具日期开始计算的,因此,取得发票的人员必须及时将发票交公司财务部,不得滞留,因滞留原因导致发票无法认证抵扣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将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发生发票遗失,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在90天的认证抵扣期限内尚可补救,因此一旦发生发票遗失的情况,责任人必须立即书面报告部门领导、公司分管领导以及财务部,以便协商采取补救措施; 三、增值税纳税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尽可能选择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对供应商进行价格比较时,可以按以下公式进行选择(以下所称价格均指含税价): (1)当可以开具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与可以开具小规模纳税人专用发票的供应商比较时: [(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价格—小规模纳税人专用发票价格)/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价格]>11.97%时方能选择开具小规模纳税人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否则选择开具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的供应商; (2)当可以开具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与只可开具普通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比较时: [(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价格—普通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价格)/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价格]>14.53%时方能选择开具普通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否则选择开具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的供应商; (3)当可以开具小规模纳税人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与只可开具普通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比较时: [(小规模纳税人专用发票价格—普通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价

发票盖章有哪些讲究

发票盖章有哪些讲究? 0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02、发票既盖了财务专用章,又盖了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 答:不可以,发票上只需盖发票专用章。 03、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盖的不清晰,怎么办? 答: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发票作废/冲红。 04、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字朝下),发票还有效吗? 答:发票有效。 05、发票若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会有什么影响?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06、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发票的记账联无需盖章。 07、盖的发票专用章名称和销售方名称不一致,该发票是否一定有问题? 答:不一定。如果是经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其为代征税款的商户代开的普通发票,应加盖受托代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此时发票专用章名称与实际销售方(商户)名称不一致,是正常的。 08、代开的发票怎么盖章? 答: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收款方加盖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 09、《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对盖章有什么特殊规定? 10、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错了,怎么处理? 答:发票应作废/冲红。

最新百旺的简易开票流程注意事项

百旺的简易开票流程注意事项: (1)进入开票软件前,一定要链接税控盘; (2)在打印第一张发票时,一定要进行打印位置的调试(在发票管理--打印格式设计--发票打印格式设计,当中进行设置); (3)税控发票开票软件仅涉及两个密码:如提示“请输入税控盘密码”--密码为8个8(88888888),如提示“输入税务数字证书密码”或“输入网上抄报密码”--密码为123456; (4)服务器地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b013750553.html, 服务器端口:17001 ; (5)在开具发票进入税控开票软件过程中,应当在“ 操作员”一栏选择开票人员姓名进入软件,不要使用开票员进入软件;(选择完“操作员”,不需要输入密码,直接点“登陆”即可进入开票软件; 一、如第一次进入开票软件,“操作员”用--管理员进入,(进行开票员姓名的添加); 二、点击“系统维护”--“操作员管理” 三、在操作员管理界面单击选中管理员,然后点击右上角“增加”键,进行开票员姓名的填写,操作身份选择“开票员”,界面风格选择“快捷风格”,勾选有效标志,最后点击右上角“保存”键。) (6)双击蓝底白字税字图标,进入软件; 一、企业用户基本信息更改: 登录软件--系统设置--系统参数设置--参数设置(基本信息及网络配置); 二、增值税发票开具方法: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进入发票填开界面; 第二步、发票填界面正确输入购货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地址、电话、开户行及银行账号、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金额、税率和税额,(其中购货单位名称、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金额、税率和税额为必填项) 第三步、当发票内容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打印”按钮(完成发票开具) 注:在点击“打印”之前,确认发票内输入的信息准确,如已点击“打印”将无法更改票面内信息 三、月初进行网上抄报方法:(在进行网上抄报前,进入“发票填开管理”--“未上传发票查询”,如查询过程中无发票,则表明所开发票已通过网络上传到国税局;如查询过程中有发票显示,则表明有发票未传到国税局,需点击“上传”,进行手工上传。)注:点击上传后,不要连续点击“上传”,间隔15分钟后,点击“查询”,进行查看。 第一步、点击“报税管理”--“抄税管理”--“网上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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