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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修论述题

思修论述题
思修论述题

1、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1、当今时代,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重要意义表现在:有利于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有利于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和教育人民;有利于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全社会的凝聚力量;有利于鼓舞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昂扬斗志,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等。这对于团结、引领全体社会成员在思想上、道德上共同进步,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对每个社会成员来说,应该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掌握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激发进取心和创造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道德修养,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对做人成才具有重要意义。大学生更应该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自觉地规范、要求、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努力使自己成为国家、社会、人民需要的栋梁之才。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基本内容及其基本要求

1、基本内容: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道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2、具体内容:

1)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职业理想。

2)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生活方式的生活理想。3)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道德理想。4)代化建设、振兴中华、统一祖国的社会理想。

3、基本要求:

1)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

2)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3)度不同,但总起来看,任何一种理想的实现都不是轻而易举的。

3、正确看待理想与现实的矛盾,走出片面性的两个误区?

1、理想和现实是辩证统一的矛盾关系

理想与现实的关系:是一对矛盾,既对立的统一

(1)对立:理想是主观的,现实是客观的,理想是完美的,现实是有缺陷的;理想是未来的,现实是当下的;等等。

(2)统一:现实中孕育着理想,形成着理想,包含着理想实现的条件和因素。理想来源于现实,包含着现实的因素,并且将会变成新的现实。

简单地说,理想可以转化为现实,但这个转化是有条件的,需要经历一个艰苦奋斗的过程。

2、走出两个片面性误区

如果认识不到理想和现实是辩证统一的矛盾关系,把两者对立起来,就容易产生两种错误认识,一是以理想来否定现实,二是以现实来否定理想。因此要走出两个片面性的误区。(1)走出“以理想来否定现实”的误区。这个误区往往导致对社会现实全盘否定,逃避或反对现实社会。

(2)走出“以现实来否定理想”的误区。这个误区导致全盘认同当下的现实,对消极乃至丑恶现象不愤怒、不斗争甚至同流合污。

4、请论述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关系,结合当代大学生的个人理想,谈谈如何实现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统一?

(1)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关系是:社会理想是人们在社会公共生活方面所持的基本理念和对于理想的社会制度的向往。生活理想、职业理想和道德理想主要是个人理想,它主要是微观的,而社会理想则是宏观的。

(2)二者的关系:社会理想比个人理想更为阔大和高远,它为个人理想提供社会背景,并对个人理想的性质、内容以及实现有决定性的影响。社会理想也离不开个人理想,社会理想

是个人理想中的共同部份,如果没有一个个的个人理想也就不有社会理想了。

(3)当代大学生应当把个人理想信念与社会理想信念结合起来。当代中国的大学生在确立自已的理想信念时,不能脱离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理想信念具有明确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在这个大的理想信念的框架之中,每一个人可以根据自已的特点和需要,形成自已在生活、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理想信念,这些个人理想信念越具有自已的个性和多样性,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的理想信念就越丰富多彩充满活力。

5、在新时期,怎样做一个忠诚坚定的爱国者?

1、培育爱国感情,保持民族自尊和自信

2、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

3、努力学习和工作,以实际行动和贡献履行爱国义务

(1)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本领

(2)确立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自觉维护祖国的安定,团结和统一

(3)积极投身社会实践,逐步从爱国主义走向共产主义

6、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怎样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 1)经济全球化是当今时代发展的重要趋势。在这一趋势下,爱国主义并没有也不会过时。

2)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民族国家的界限不但没有消亡,反而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更加突显出来,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只有坚持自己的主权和利益,才能利用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最终摆脱落后与依附的境遇。

3)这就要求在爱国主义的旗帜下,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

4)同时应该注意防止两种错误倾向:一是妄自尊大、故步自封的狭隘民族主义。二是妄自菲薄、崇洋媚外的民族虚无主义。

7、当代大学生应当以怎样的人生态度对待人生境遇?

1、人生境遇有顺境和逆境之分,对不同的人来说,两者并不是均等的。有的人顺境多些,有些人逆境多些。

2、现实生活中,顺境和逆境对人的影响都有两重性,大学生要用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来对待人生的顺境和逆境。在顺境中向目标奋斗,如顺水行舟,有利于施展才华,建功立业。在逆境中奋斗,如逆水行舟,阻力大,条件差,困难重重,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才可能取得成功。

3、对于顺境,不能麻痹大意、得意忘形,而应居安思危、自制自励,使自身的活动保持良好的度,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乐观的态度和严谨的作风。

4、对于逆境,不能怨天尤人、自暴自弃,而应大胆正视,积极应对,努力创造条件,变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待时机成熟,因势利导,使之成为人生旅程上的一个闪光点。不应唉声叹气,怨天尤人、虚度光阴,成为环境的奴隶。

8、如何理解人生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的区别和联系

人生的社会价值包括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以及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两个方面。在人生的社会价值中,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是第一位的,社会对个人的满足和尊重是第二位的。

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自己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价值,主要表现为自身物质和精神需求的满足程度。

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共同构成了人生价值的矛盾统一体。一方面,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人的社会需要的满足都离不开个体的奋斗。另一方面,人生的社会价值是实现人生的自我价值的基础。人都是社会的人,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人生的自我价值活动都不是孤立的个人活动,而是个人现实的社会价值活动在他身上的显现。一个人追求的价值目标的社会内容愈多、社会奉献精神愈强、社会贡献愈大,他的自我价值就愈高。

9、如何正确认识并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社会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个人是构成社会的前提。只有科学地把握了个人与社会的对立统一关系,协调好人与社会的关系,才能更加稳妥地走好人生道路,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1、科学把握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实质。就实质而言,个人与社会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对立统一关系。一方面,特定的社会条件决定着个人的生存和发展。另一方面,个人并不是被动地由社会所决定的,而是对社会有能动性。

2、在社会发展中认识自我,调整和充实自我。就是使人与社会的联系总是处于积极的状态,从而获得自我发展的基本优势。

3、在个人发展中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是社会的人,个人的存在和发展不可能离开社会,而社会进步又必须依赖个人的劳动和创造。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以自己的劳动和创造为社会作贡献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培养责任感。

10、什么是道德调节功能、认识功能、道德的社会作用的含义及其道德社会作用的主要表现?

道德的功能:是指道德作为社会意识的特殊形态对于社会发展具有的功效和能力。包括:调节功能、认识功能、教育功能、评价功能、导向功能、激励功能、辩护功能、沟通功能等,最主要的是调节功能和认识功能。

1、调节功能:是指道德通过评价等方式,指导他纠正人们的行为他实际活动,协调人们之间关系的功效和能力。(最主要功能)

2、认识功能是指道德反映社会现实特别是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功效和能力。(主要功能)

3、道德的社会作用:是指道德功能的发挥和实现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及其实际效果。

4、道德的社会作用的主要表现:

(1)道德能够影响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加发展(2)道德对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存在和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3)道德是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种重要的精神力量

(4)道德通过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生活稳定,保障人们正常的生活和交往(5)道德能够保护或者破坏一定阶级的政治统治

11、结合实际谈谈为什么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诚实守信为重点?

答:社会主义道德是一个包括道德核心,道德原则和各种道德规范的系统整体。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诚实守信为重点,非常必要,这可以从一下方面说明:

(1)诚实守信是以人为本,成事之基。对一个人来说,诚实守信不仅是一种道德品质,一种道德责任,一种人格力量,更重要的是一种安身之本,为人之道,成事之基,在现在这一个人是否具备诚实守信的品质,关系到一生的前途和发展。因此,增强诚信意识,坚持诚实守信做人,才能适应社会生活要求,发挥自己的潜能,实现人生价值,最终获得成功。一个不诚实守信人,终将失信于人,并自食其果,甚至身败名裂。这已为历史和现实中的无数事实所证明。

(2)诚实守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美的。市场经济是交换经济,竞争经济,也是一种契约经济,信用经济。保证契约双方忠实履行自己的义务,是维护市场次序的关键。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既要靠法律手段,更要靠道德力量,以诚实的道德觉悟维护市场秩序。如果出现了不诚实守信的情况,正常的市场交易活动便被破坏了。诚实守信成为健康发展的市场经济下人们必须履行的一项基本道德规范。对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有巨大作用。

(3)诚实守信是够建社会和谐道德的基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对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的社会风气,消除不讲信用,欺骗,欺杂的社会公害,提高整个民族素质,构建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所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冲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诚实守信是人与人之间正常交往和沟通的道德基础,对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和和谐社会具有重要

价值。

12、论述良好个人品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

个人品德修养即个人道德修养:是个体在道德意识、道德行为方面,自觉按照一定社会或阶段的道德要求进行的自我审度、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活动。

进行道德修养、完善个人品德的途经和方法可以概括:

1、认真学习,提高道德认识。认真学习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提高对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及其要求的认识,提高对道德行为准则及其意义的认识,提高道德评价能力,是进行道德修养、锤炼个人品德的基本途径。为此要(1)学思明理,通过对学习思考、明白道理。认真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道德的各种知识和做人的道理。(2)择善而从。通过虚心学习,择善从之。在实际生活中取长补短,既增进知识又促进个人品德修养。(3)学习榜样。通过学习先进、榜样,以模范人物的优良品德、高尚道德情操作为自已的榜样。

2、勤于实践,加强道德行为训练。勤于道德实践,不断重复和强化道德行为,以养成道德习惯,是进行道德修养、锤炼个人品德的基本途径。为此要做到(1)知行统一(2)积善成德

3、严格要求,完善道德品质。认真开展自我批评,严格要求自己,改正错误码以完善自己,保持良好的品行,是进行道德修养、锤炼个人品德的基本途径。为此要做到(1)省察克治(2)陶治情操(3)慎独自律。

13、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是什么?

1、维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1)要确立宪法他法律是人们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作为指导他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准则。(2)要维护法制的稳定、统一和尊严。(3)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4、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是什么?

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

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制度保障

15、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公民基本权利: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公民的人身自由5、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6、公民的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7、特定人的权利

公民的基本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3、保守国家秘密4、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5、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务民兵组织6、依法纳税

大一思修模拟案例分析题

大一思修模拟案例分析题 一、案例分析: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五、六岁。某日,赵某偷拿家里的1万元买了一辆摩托车。试分析: (1)该摩托车买卖合同的效力状况如何? (2)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商店将1万元退给 自己,同时自己将摩托车退还商店。赵某父亲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 得到法院的支持 答:题目很清楚,赵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摩托车 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 同无效,双方各自返还取得的财产。其父的要求法院会支持的另:合同无效、我国合同法规定未成年人签订与其年龄不相当 的合同要有其法定代表人(即监护人)的追认才能有效力、否则效 力待定。因此父亲的申诉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另 1.该摩托车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2.赵某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案例分析:2005年12月,王某、吴某两人合资开办了一家外贸服务公司,向工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其中王某出资6万元;吴某向朋友李某借款4万元,作为自己的出资。2008年10月,受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公司资产损失殆尽,只剩下1万元现金,而负债却高达6万元,其中公司向个体户赵某借款4万元,向电脑公司购买电脑欠货款2万

元。 公司破产后,李某、赵某和电脑公司都找到王某、吴某两人,要求他们清偿欠款。王某、吴某提出,其所开办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帐面所剩的1万元自己,在三者之间按2:2:1的比例清偿。李某等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 问题:如果你是本案法官,你认为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答: 1、吴某和李某直接的借款合同是独立的,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吴某必须偿还李某4万元; 2、赵某和电脑公司属于公司的债权人,他们可以向公司请求得到清偿。赵某和电脑公司按照2:1从1万元公司账面余额里得到清偿。 另:王某,吴某,和其外贸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首先王某,吴某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仍然借款,发现还是无法继续生产,当股东发现此情况进行破产清算更有利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可是他们仍然继续借款进行。因此,我是法官我要求他们继续连带偿还剩下的债务。 三、案例分析: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有人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医院抢救无效,不治身亡。(1)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2)假设李某布设好电网后深怕造成意外伤亡,遂在电网四周树立了几个木牌,上面写着“有电!请勿靠近!”白某前来偷花过程中随看到木牌,但以为是李某虚张声势,任然强行进入,后触电身亡,李某对白某的死亡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答:(1)主观心理态度是放任的态度。、间接故意,明知可能赵成他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集[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集 1、一位25岁网名名卡佳的北京女孩,在她的博客中,她这样表示愿为中国足球“献身”:“如果中国国青队在4月26日的中日国青比赛中能够胜出,我愿意与当场最佳球员度过浪漫一晚。” 你如何看待她这种行为? 2、“有关国人、外国人、汉奸与奸商”。2006年6月27日的《南方都市报》登载了发生在大连的一幕:一老外在地摊前买樱桃,摊主狮子大开口要35元一斤,路过的一对大学生情侣见老外语言不通上前当翻译,并帮助老外把价钱砍到15元一斤。老外离开后,摊主大骂那两个大学生:“一个中国人怎么帮着一个老外,汉奸!。”你如何看待这件事? 3、案例分析:2006年6月26日,世界第二大富翁,全世界公认的最成功的投资家沃伦·巴菲特宣布,将以每年分期付款的形式,将自己的370亿美元捐给比尔·盖茨的慈善基金会。这样,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和世界第二大富翁就组成了超级慈善组合。在此之前不久,盖茨已宣布他将逐步退出微软的日常管理,全身心与妻子米兰达一起管理慈善事业。媒体言:“随着岁月流逝,有着主宰世界野心的无情商人比尔·盖茨,正慢慢向立志拯救劳苦大众的富有同情心的科学家比尔·盖茨妥协。 问题:价值的大小能否比较?如果可以的话,你认为比尔·盖茨和雷锋谁的价值大? 4、案例分析:今天,大家已经跨入了大学的门坎,你有没有清楚地想过,你来读大学是为了什么? 2002年,湖南株洲二中高级教师尹健庭在课堂上向自己的学生宣扬“读书就是为了将来赚大钱、当大官、娶美女”,结果被校方开除。这和那句俗语“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一样的意思,大家今天来读大学是不是也是为了这些?仅仅为了这些? 5案例分析:有个年轻人曾经这样谈到:我的邻居为了手提箱里的1000元公款,和徒搏斗牺牲了,可我不佩服她。我不明白,那1000元真的比生命还珍贵?你的看法呢? 6、案例分析:有个民工到城里来,很久找不到工作,他几乎快要饿死了,你认为他此时是该去偷一些食物来保全生命呢,还是为了守住不偷的原则宁愿饿死呢? 7、案例分析: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 2006年9月1日,珠海平沙一中初三女生刘某某开学首日,在家中自缢身亡,年仅15岁。为什么在花样年华选择这样的不归路?后父母在整理她的遗物时发现了刘某某同学在自杀前分别写给父母、老师、同学的遗书,遗书的部分内容说明了她自杀的原因:“我根本不知道活着是为了什么。”

思修案例分析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及其答案 1.1甲公司将自有房屋一幢租给乙公司,租期3年。半年后,甲公司向丙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为1年,并以该出租房到设定抵押权。贷款期限届满,甲公司无力归还银行借款,随决定以1000万元变卖该出租房屋,乙公司、丙银行都以自己有优先购买权为由,要求购买此楼房,丁公司要出1500万元购买此楼房。 1.请回答:(1)乙公司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2. (2)丙银行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3.(3)若乙公司不愿出1500万元购买,由丁公司买下此房,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为什么? 【答案要点】 (1)乙公司有优先购买权。因乙公司取得的租赁权具有物权性质。 (2)丙银行无优先购买权。因银行享有的抵押权仅具有价值上的优先受偿性。 (3)租赁关系。依“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丁公司要在购得此楼房后交由乙公司承租,直至原订合同期限届满时为止。 2.1某市童车厂与某县长乐村联营搞电镀加工生产,由童车厂提供管理、技术等专业人员,长乐村提供土地、石房、劳动力等,并在当年开始加工生产童车的电镀配件。联营厂的电镀废水无任何治理措施,仅在厂房后挖一个约10米宽,20米长,0.6米深的坑,用以贮存废水。由于坑小水多,一部分废水通过地下渗透污染,而大部分废水则通过稻田边的小沟排入一小港,污染了小港下游群众的饮用水源,在联营前,童车厂与该村签订了合同,提出生产中排放出的污染物由童车厂负责治理,由于未能按合同执行,使周围的饮用水源受到严重污染,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向县环保局举报,县环保局经过调查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于2006年7月15日作出对童车厂和长乐村各罚款1万元的决定。童车厂不服某县环保局的决定,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经过审理认为,县环保局对童车厂的处罚并无不当,依法于同年8月20日作出维持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的复议裁决。8月28日,童车厂收到复议决定后聘请法律顾问到市环保局请求免缴罚款。9月14日,童车厂向县环保局发出一个不交罚款的电报。为此县环保局于同月20日向童车厂所在的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问:此复议决定人民法院能够强制执行吗? 【答案要点】 这是一起行政复议执行案,所谓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当事人不履行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强制当事人履行而采用各种强制 手段的活动。 行政强制执行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具有以下特点:(1)行政强制执行以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机关

大学思修考试简答题知识点论述题总结

1、进入大学后应树立哪些新的学习理念?要养成优良的学风应该从哪些方面下功夫? (1)树立自主学习的理念 树立全面学习的理念 树立创新学习的理念 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2)勤奋严谨求实创新 2、论述当代大学生的成才目标。 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德是人才素质的灵魂 智是人才素质的基本内容 体是人才素质的基础 美是人才素质的综合体现 大学培养目标所要求的德智体美方面的素质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统一体。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就是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是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全面提高。当代大学生应努力成长为主动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的一代新人。 3、什么是法?什么是道德?试述他们两者的关系。 (1)法: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通过对人们行为的作用来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体系。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行为规范 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法律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 道德:主要是指一定社会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关系: A区别: 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

调节领域不同:道德所涉及的范围极其广泛的,包括人们的行为,思想等。而法律只调整人们有关法律的行为。 调节方式不同: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主要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靠人们自觉遵守。 B联系: 道德与法律都是调节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 道德与法律都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反,体现了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共同意志。 道德与法律在许多方面是相通的,法律为道德提供了保障,道德建设为法律制定提供了目标。 C总结:道德与法律是调节人们思想行为、协调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两种基本社会规范。 道德与法律虽然在调节领域、调节方式、调节目标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和方式存在很大不同,但是二者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服务于经济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 4、简述个体思想道德素质内部的结构关系。 (1)思想道德素质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是一种特殊的素养,是人们在为实现本阶级利益而进行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特定品质。 (3)道德素质是人们的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水平的综合反映,包含这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和道德情操,体现着一个人的道德水平和道德风貌。 (4)法律素质是指人们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素养和能力。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树立必需的法律观念,拥有必要的用法、护法能力、构成了法律素质的基本要素。 (5)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是人的基本素质,它体现着人们协调各种关系、处理各种问题时所表现出的是非善恶判断能力和行为选择能力,是政治素养、道德品格和法律意识的综合体,决定着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行动目的和方向。 5、什么是大学?大学的精神是什么? (1) 广义的大学:泛指各种性质、各种类型的高等学校,是高等学校的总称,包括公立大学和民办大学、及独立设置的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成人学校等。 (2)中义的大学:指那些能够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或学位教育的由多门学科、多种专业组合而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综合性大学、独立设置的各类学院。 (3)狭义的大学:专指综合性大学,也就是具有较强教学、科研力量,较高教学水平和相应规模,能够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必须设立三个以上国家规定的学科门类为主要的学科

大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格式调整版)

大一思修案例分析题(格式调整版) 一、: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五、六岁。某日,赵某偷拿家里的1万元买了一辆摩托车。试分析:(1)该摩托车买卖合同的效力状况如何?(2)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商店将1万元退给自己,同时自己将摩托车退还商店。赵某父亲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题目很清楚,赵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摩托车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双方各自返还取得的财产。其父的要求法院会支持的 另:合同无效、我国合同法规定未成年人签订与其年龄不相当的合同要有其法定代表人(即监护人)的追认才能有效力、否则效力待定。因此父亲的申诉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另 1.该摩托车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2.赵某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2005年12月,王某、吴某两人合资开办了一家外贸服务公司,向工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其中王某出资6万元;吴某向朋友李某借款4万元,作为自己的出资。2008年10月,受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公司资产损失殆尽,只剩下1万元现金,而负债却高达6万元,其中公司向个体户赵某借款4万元,向电脑公司购买电脑欠货款2万元。公司破产后,李某、赵某和电脑公司都找到王某、吴某两人,要求他们清偿欠款。王某、吴某提出,其所开办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帐面所剩的1万元自己,在三者之间按2:2:1的比例清偿。李某等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问题:如果你是本案法官,你认为本案应当如何处理?答:1、吴某和李某直接的借款合同是独立的,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吴某必须偿还李某4万元; 2、赵某和电脑公司属于公司的债权人,他们可以向公司请求得到清偿。赵某和电脑公司按照2:1从1万元公司账面余额里得到清偿。 另:王某,吴某,和其外贸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首先王某,吴某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仍然借款,发现还是无法继续生产,当股东发现此情况进行破产清算更有利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可是他们仍然继续借款进行。因此,我是法官我要求他们继续连带偿还剩下的债务。 三、: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有人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医院抢救无效,不治身亡。(1)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2)假设李某布设好电网后深怕造成意外伤亡,遂在电网四周树立了几个木牌,上面写着“有电!请勿靠近!”白某前来偷花过程中随看到木牌,但以为是李某虚张声势,任然强行进入,后触电身亡,李某对白某的死亡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答:(1)主观心理态度是放任的态度。、间接故意,明知可能赵成他人死亡,放任这种结果发生。(2)过失中的轻信能够避免的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由于过于自信而使得结果产生。 四、2001年,原告蒋某在成都某媒体刊登的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招录工作人员启事中看到规定招录对象的条件之一为“男性身高168公分、女性身高155公分以上”,原告认为这侵犯了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平等权利,于是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题:根据所学法律知识,请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规定是否合法?并说明你的理由。 答:合法。劳动者有择业权,用人单位有择工权。用人单位认为此条件更有利于单位的发展。这是他们对岗位的任职条件的规定。这完全由公司根据本公司的企业形象、发展方针等自己决定,属于公司内部管理范畴。

大学思想道德修养论述题

思修 1.大学生怎样尽快适应大学新生活? 在学习要求,生活环境,社会活动都有变化的大学中首先要认识大学生活的新特点。要培养自主学习的能力,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学会过集体生活也要独立:要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提高独立生活能力。树立独立生活的意识。虚心求教,细心体察。大胆实践,不断积累生活经验。实力新的学习理念。树立自主学习的理念。树立全面学习的理念。树立创新学习的理念。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培养优良的学风,树立远大的理想。 2. 结合实际谈谈学习“思修”课的意义和方法。 这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实践性于一体的学科。 意义:(1)有助于当代大学生认识立志,树德和做人的道理,选择正确的成才之路。(2)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掌握丰富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为提高思想道德和法律素养打下知识基础。(3)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摆正“德’与“才”的位置,做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方法:注重学习科学理论。注重学习和掌握高思想道德和法律修养的基本知识。注重联系实际。注重行知统一。 3. 谈谈你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及重要意义的理解? 科学内涵: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解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这四

个方面内容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有机统一的整体。 重要意义:是党在思想理论建设上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分析当前形势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涉及经济,政治,文化,思想等社会方面,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思想理论基础,是激励全民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维系全民族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适应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要求,适应现阶段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也是引领当代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根本指针。 4. 什么是理想,什么是信念? 理想;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未来社会和自身发展的向往和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 信念;是认知,情感和意志的有机统一体,是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的心理态度和精神状态。信念是对理想的支持,是人们追求理想目标的强大动力。 5 ,理想信念对大学生成才的作用? 指引人生的奋斗目标;提供人生的前进动力;提高人生的精神境界;引导大学生做什么人,走什么路,为什么学。 7. 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如何实现自己的崇高理想? (1)立志当高远。立志做大事。立志需躬行。(2)认清实现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曲折性,理想的实现是一个过程,要做好充足的准备;要正确对待实现理想过程中的顺境和逆境,善于利用顺境,勇于正视逆境和战胜逆境 (3)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正确认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思想基础)。坚定的信念(重要条件)。勇于实践,艰苦奋斗(根本途径)。

思修案例分析题

思修案例题 【案例一】 读小学的赵志勇在市教委组织的儿童绘画比赛中获得了一等奖。市教委下属的一家美术杂志社闻讯后即来信表示,他们将出一期儿童作品专刊,希望赵志勇能寄来几幅作品供他们挑选。赵志勇的父亲赵量收信后给杂志社寄去了三幅作品,但之后一直没有回音。第二年6月,赵量在该杂志社的期刊上发现有赵志勇的两幅作品但没有给赵志勇署名,便立即找到杂志社,质问为何不通知他作品已被选用,而且既不支付稿酬也不署名。然而该杂志社称,赵志勇年仅8岁,还是未成年人,还不能享有著作权,因此没必要署名;杂志社发表赵志勇的作品是教委对其成绩的肯定,没有必要支付稿酬。 1.根据我国法律,赵志勇是否有署名的权利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答: 《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10条规定: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因此,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著作权是一项民事权利,它包括作者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赵志勇完全享有著作权,也当然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 2.杂志社发表赵志勇作品的行为是否为教委对赵志勇成绩的肯定? 答: 该杂志社虽然为教委下属,但它是教委下属的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是教委的工作部门。《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因而杂志社在没有得到教委授权的情况下,其行为仅代表自己的意志,不能代表教委,它必须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杂志社与赵志勇之

间的关系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关系,适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杂志社选用赵志勇的作品,就应该依照我国《著作权法》为赵志勇署名并支付报酬。 【案例二】 1987年12月,胡某所在单位决定派他到加拿大学习两年,因办理出国手续一时钱不够用,遂向朋友张某借款3万元,并立字据约定胡某在出国前将钱还清。但胡某直到 1988年7月27日出国,都一直没有还钱。此前张某虽然经常来看望胡某,但也对钱的事只字未提。胡某在国外两年与张某也有过联系,但都没有说钱的事。 1990年8月,xxxx。 1990年10月张某因买房急需用钱,找到胡某,胡某当即表示,全部钱款月底还清,并在原来的字据上对此作了注明。11月5日,当张某再次来找胡某要钱时,胡某却称,他的一个律师朋友说他们之间的债务已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可以不用还了。张某气愤至极,第二天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胡某偿还3万元的本金和利息。 1.胡某对王某债务的诉讼时效实际上是否已经届满? 2.xx在 1990年10月在字据上对月底还钱作注明的行为有何种效力? 3.xx能否通过诉讼要回xx所欠的钱? 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起。 *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 *短期诉讼时效为一年。 1、身体受伤害要求赔偿的民事权利; 2、未经声明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

思修案例分析例题【大一】

1. 甲男与乙女是一对恋人。一日,乙在电话中提出要和甲分手,甲说希望我们能见最后一面,道个别,乙同意了。甲来到乙的寓所,对乙说,“希望你不要和我分手,不然我就喝下这瓶毒药!”说着拿出一瓶液体状东西。乙认为甲是吓唬自己的,于是说,“你爱喝就喝,关我什么事。”甲一口喝光液体,满脸痛苦倒在床上。乙认为甲是假装的,掉头摔门而去。甲中毒身亡。 问:如何看待乙的行为? 答:乙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但其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从犯罪主观方面看,乙没有任何伤害或杀死甲的故意和过失;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甲的死亡后果是因为自己喝毒药,而这毒药并不是乙给他喝的,乙的行为对甲的死亡不构成因果关系。另外,男女朋友间没有救助的法定义务,救助甲是乙道德上的义务;对甲的死亡乙也不能预见,因为她认为甲是吓唬自己,不是真的自杀,因此,也无救助的可能性,由此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但是乙作为甲的女友没有留心注意甲的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2. 余某与刘某结婚后生有两个儿子余甲、余乙。后余某与刘某因感情破裂离婚,两个儿子归刘某抚养,余某每月支付生活费若干。数年后,刘某与林某结婚,当时余甲已工作,余乙随刘某改嫁。刘某与林某又生一子林丙。余某离婚后未再婚,并于1999年去世,留下遗产4万元。2000年1月林某去世,留有家中财物共值12万元。 问:余某与林某的遗产该如何分割?请说明理由。 答:余某死亡时与刘某已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余某的4万元由其子女即余甲、余乙,一人2万。林某死后,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可得一半遗产6万;剩余6万由刘某、余乙、林丙平分,各分2万。原因《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 宋某“文革”期间被打成反革命,含冤入狱,妻子也离开了人世。1980年平反出狱。宋某有两个儿子宋甲和宋乙。宋甲在外地工作。宋某平反后随宋乙及儿媳妇黄某及孙子宋小乙共同生活。同时,因狱友姚某夫妇双双去世,宋某收养了他们的女儿姚小甲。1990年,宋乙因病去世。宋某随之瘫痪在床,一直由黄某尽心照顾。1994年宋某去世,留有遗产10万元和一份遗嘱.遗嘱写明给宋某的亲妹妹宋丁2万元,但宋丁于1993年去世。宋甲认为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遂将10万元全部取走。宋某的亲弟弟宋丙认为宋某当时在狱中,已故双亲全由自己养老送终,宋某的遗产应分一份给他,便起诉至法院。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要求得到给其母亲的2万元。 问:遗产该如何分配?说明理由。 答:宋某的妹妹宋丁比宋某去世的早,所以不发生遗嘱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不能代位继承的,所以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没有权利继承宋某的财产。宋某的弟弟宋丙是第二继承顺序,当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仍然健在并没有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作为第二顺序的宋丙也没有继承权。因宋乙去世的比宋某早,所以宋乙的儿子宋小乙享有代位继承权,作为丧偶儿媳的黄某,对公公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宋甲是宋某的亲生儿子,享有继承权。姚小甲是宋某收养的养女,同样享有继承权。因此,宋某的遗产由宋甲、姚小甲、黄某、宋

大一思修简答题及答案

大一思修简答题及答案 1、为什么说人生价值是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统一? 答:人生价值是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具体体现在: 首先,一个人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是同时并存,不可偏废,不可能只有自我价值而没有社会价值,也不可能只有社会价值而没有自我价值。 其次,人生的自我价值必须与社会价值相统一,并通过社会价值表现出来。个人只有把自己同社会和他人联系起来,积极地为社会和他人作贡献,才能实现自我价值。也就是说,当人们在追求自我需要满足的时候,如果同时也满足了社会的需要,这时便将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统一了起来。 2、实现人生价值的主观条件有哪些? 答:实现人生价值的主观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选择正确的人生价值目标,这是人们追求人生价值的精神支柱。其次,自觉提高自我的主体素质,这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关键。因此,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等,增强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主观条件。 3、理想的作用是什么? 答:理想的作用有:第一,是人生的指路明灯。第二,是人生的精神支柱。第三,是人生的力量源泉。第四,是防腐拒变的思想武器。 4、理想是否合理、进步与科学的客观标准是什么? 答:理想是否合理、进步与科学的客观标准,一般可依据三方面标准:一是这种理想是不是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是不是合乎历史的发展方向;二是这种理想是不是与当时的社会条件相脱离,是不是具有实现的可能性;三是这种理想是不是为社会的大多数人谋利益,是不是有益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5、为什么说社会实践是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的根本途径? 答:社会实践是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的根本途径,其原因是: 第一,社会实践是检验信念正确与否、科学与否的惟一标准。 第二,社会实践是科学知识产生的源泉,知识的发展和人们对知识的掌握都离不开实践。第三,社会实践是真理性认识上升社会主义信念的关键环节。 6、简述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 答: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主要有: 第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整体主义思想; 第二,勤劳勇敢、酷爱自由的民族精神; 第三,乐群贵和、孝慈友恭的传统美德; 第四,崇尚志向、重视节操的精神境界。 此外,谦虚谨慎、务实求真、廉洁奉公、艰苦朴素、诚实守信、尊师敬业等也为人们熟悉和实行。 7、试论我们强调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 答:为了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应当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 首先,人是要有道德的,每一个人都应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其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需要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 再次,社会主义道德要求,是大多数人都能做到的。 8、什么是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答:(1)爱岗敬业。爱岗敬业是职业道德的核心和基础;(2)诚实守信。诚实守信这一职业

思修案例分析与论述

案例分析题 2男子开玩笑将女子推入江中致死自信能将准女友推出江岸后拉得回来,杨银林双手抓住准女友的双肩朝江面做了个一推一拉的动作,没想“玩笑开大了”,她被推进长江溺水死亡。杨银林、小帆(化名)等4人在南岸区南滨路烟雨公园的江边石梯处玩耍。因7月下旬暴雨连连,所以当天江面洪水滔滔,杨感到危险,就喊小帆上岸。小帆说“我不上去,你来推我嘛”。杨为了吓唬小帆,就双手抓住小帆双肩,朝长江方向一推,然后往回一拉。哪知小帆当即仰面坠入江中。随后,杨跳入江中,但没有救起小帆。3天后,小帆的尸体才被打捞上来。 分析:杨银林过于自信,导致悲剧发生,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 未按合同约定规还来自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由于未按合同约定规还来自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区的23名本科生被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告上法庭。银行要求解除双方借款合同,并要求学生归还所借款项的本金和利息。2005年12月28日,北京市昌平法院正式受理此案。结合实际,利用你所学过的原理进行分析。 答案:(一)分析得出是:关于大学生与诚信道德的问题,结合大学生活中,找工作简历造假,助学贷款不按期偿还,评优、保研和入党中的不诚信的现实。(二)大学生要养成诚信道德(1)诚信是大学生树立理想信念的基础。(2)诚信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前提。(3)诚信是大学生进入社会的“通行证”。 3刘甲与刘乙系同村邻居。2008年4月20日,两人为了宅基地的问题发生争执,刘甲首先出手打了刘乙胸部一拳,刘乙随之还击,猛击刘甲的脸部,致刘甲鼻梁骨折、右眼部红肿并伴有少量出血,经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000余元。刘甲要求刘乙赔偿医疗费及误工损失共计人民币4000元,刘乙以刘甲首先出手打他为由拒绝赔偿。2008年8月20日,经乡司法助理员调解,刘甲与刘乙达成赔偿协议,由刘乙赔偿医疗费及误工损失共计人民币3500元,于同年8月底一次性付清。事后,刘乙未按照协议支付赔偿款,刘甲多次催讨未果,于2009年6月15日再次找乡司法助理员要求解决。在乡司法助理员表示无能为力后,刘甲就决定向法院起诉。可是乡司法助理员说:“你现在才想到去法院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请你根据法律规定分析乡司法助理员的话是否正确。 答案要点:不对。《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诉讼时效分两种: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其诉讼时效适用短期诉讼时效。据此,该案似应过了诉讼时效。但是,该案已不属因身体伤害要求赔偿案,而是属于债权案。因为调解,刘乙已经答应赔款。因此,该案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 4.甲某明知乙某出售的香烟是假烟,但因价格便宜,遂购买了两条。因双方完全出于自愿,所以甲乙之间的交易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答案:错。因为我国民法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甲乙双方明知是假烟而进行交易,是违法的行为。5.王某因有外遇,欲谋杀妻子李某,将买来的毒药藏在房间内的隐蔽处,伺机投毒杀人,不料李某在打扫房间时发现了毒药并将其销毁。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答案:错。因为刑法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犯罪未遂必须是在行为人着手之后才能成立。在着手之前,只能是犯罪预备或犯罪中止。王某行为只是在犯罪预备阶段的准备工具,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止下来,应属于犯罪预备。 1、2004年3月15日,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学生马加爵在海南三亚被逮捕。临刑前,《中国青年报》记者对马加爵进行了专访。记者问:“事情的发生,改变了你的这些想法?”(指他对“成功”的理解——引者注)马加爵回答:“肯定改变了,是失败了。我觉得没有理想是最大的失败。这几年没有什么追求,就很失败。” 结合以上案例,请分析:(1)、理想和信念在人一生中的作用是什么?(2)、通过该案例能获得何种启示。 2、联系个人实际,谈谈为什么勇于实践、艰苦奋斗是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 1、(1)、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分析:理想信念在人生中的作用:指引人生的奋斗目标;提供人生前进的动力;提高人生的精神境界。(2)、能联系实际谈启示。 2、联系个人实际结合教材P32—33展开分析即可。 2. 甲男与乙女是一对恋人。一日,乙在电话中提出要和甲分手,甲说希望我们能见最 后一面,道个别,乙同意了。甲来到乙的寓所,对乙说,“希望你不要和我分手,不然我就喝下这瓶毒药!”说着拿出一瓶液体状东西。乙认为甲是吓唬自己的,于是说,“你爱喝就喝,关我什么事。”甲一口喝光液体,满脸痛苦倒在床上。乙认为甲是假装的,掉头摔门而去。甲中毒身亡。问:如何看待乙的行为? 答:乙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但其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从犯罪主观方面看,乙没有任何伤害或杀死甲的故意和过失;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甲的死亡后果是因为自己喝毒药,而这毒药并不是乙给他喝的,乙的行为对甲的死亡不构成因果关系。另外,男女朋友间没有救助的法定义务,救助甲是乙道德上的义务;对甲的死亡乙也不能预见,因为她认为甲是吓唬自己,不是真的自杀,因此,也无救助的可能性,由此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但是乙作为甲的女友没有留心注意甲的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3. 余某与刘某结婚后生有两个儿子余甲、余乙。后余某与刘某因感情破裂离婚,两个 儿子归刘某抚养,余某每月支付生活费若干。数年后,刘某与林某结婚,当时余甲已工作,余乙随刘某改嫁。刘某与林某又生一子林丙。余某离婚后未再婚,并于1999年去世,留下遗产4万元。2000年1月林某去世,留有家中财物共值12万元。问:余某与林某的遗产该如何分割?请说明理由。 答:余某死亡时与刘某已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余某的4万元由其子女即余甲、余乙,一人2万。林某死后,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可得一半遗产6万;剩余6万由刘某、余乙、林丙平分,各分2万。原因《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4. 宋某“文革”期间被打成反革命,含冤入狱,妻子也离开了人世。1980年平反出狱。宋某有两个儿子宋甲和宋乙。宋甲在外地工作。宋某平反后随宋乙及儿媳妇黄某及孙子宋小乙共同生活。同时,因狱友姚某夫妇双双去世,宋某收养了他们的女儿姚小甲。1990年,宋乙因病去世。宋某随之瘫痪在床,一直由黄某尽心照顾。1994年宋某去世,留有遗产10万元和一份遗嘱.遗嘱写明给宋某的亲妹妹宋丁2万元,但宋丁于1993年去世。宋甲认为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遂将10万元全部取走。宋某的亲弟弟宋丙认为宋某当时在狱中,已故双亲全由自己养老送终,宋某的遗产应分一份给他,便起诉至法院。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要求得到给其母亲的2万元。问:遗产该如何分配?说明理由。答:宋某的妹妹宋丁比宋某去世的早,所以不发生遗嘱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不能代位继承的,所以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没有权利继承宋某的财产。宋某的弟弟宋丙是第二继承顺序,当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仍然健在并没有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作为第二顺序的宋丙也没有继承权。因宋乙去世的比宋某早,所以宋乙的儿子宋小乙享有代位继承权,作为丧偶儿媳的黄某,对公公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宋甲是宋某的亲生儿子,享有继承权。姚小甲是宋某收养的养女,同样享有继承权。因此,宋某的遗产由宋甲、姚小甲、黄某、宋小乙4人均分,每人2.5万元。 5. 被告人林某,32岁,某煤矿局汽车司机。1995年3月2日下午2时许,林某驾驶解放牌货车返回单位的路上,行至某村庄附近弯道处,迎面高速驶来一辆卡车。由于路面又滑又窄,眼看就要相撞,林某急向右打方向盘,车下公鹿撞倒一茅棚,而后又撞在供销社的墙上。尽管林某采取了紧急刹车,但是还是造成了供销社一面墙的一部分倒塌并砸坏一些商品,汽车也遭到严重损失,总计损失价值1万元,林某本人也负伤。分析林某的行为性质。 答:林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林某为了使自己和卡车司机的人身权和自己的货车和对方的卡车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急向右打方向盘造成损害,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另外,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着超出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案例中卡车从又滑又窄的乡村弯道附近高速驶来,引起险情的显然不是林某;而林某采取的措施引起的损害小于两车相撞引起的损害,因此未超出必要的限度,因此他也无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6. 某女青年袁某,婚后常遭到丈夫的打骂和婆婆的责怪。袁某认为,夫妻感情不好,完全是婆婆造成的,于是产生了毒死婆婆的念头。有一天,丈夫去外地干活,袁某趁作饭之机,把毒药放入锅中。由于投度量小,婆婆和小姑子吃饭后只略感不适,并无他恙。第二天,袁某又加大了药量投入锅中,结果,婆婆和小姑子均中毒,呕吐不止。袁某见状于心不忍,就跑去找医生抢救,婆婆和小姑子均脱险了。分析袁某故意犯罪的发展阶段。

大一思修期末考试试论述题参考标准答案

大一思修期末考试试论述题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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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公共生活有序化对经济建设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有序的公共生活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生产场所与生活领域交叉重合的情况,使公共秩序的状况对社会生产活动产生了直接的影响。有序的公共生活不仅有利于日常生活的和谐,也会促进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 (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健康发展的保障。) 27.社会公德的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基本特征:继承性、基础性、广泛性、简明性 主要内容:1.文明礼貌2.助人为乐 3.爱护公物4.保护环境5.遵纪守法。 28.遵守网络生活中道德要求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极大地促进社会的发展,又可能因使用不当或缺乏规范而损害社会公德、妨碍社会的发展。当前网络活动中存在不少问题,已对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产生了极大危害,影响到一些大学生的生活,个别大学生甚至误入歧途。由此可见,网络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伦理道德作为其发展的支撑力量。 遵守网络生活中道德要求,有利于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上网习惯;有利于个人身心健康和个人品德的培养;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29.举例说明法律规范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 指导作用,预测作用,评价作用,强制作用,教育作用。

30.简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治安管理处罚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包括总则、处罚的种类和适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处罚程序、执法监督、附则,共6章91条。 1.《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目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加强新形势下的社会治安管理、维护公共生活秩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法律保障。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目的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2.《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主要内容 (1)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细分为“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妨害社会管理”共4类,110多种行为。 (2)治安管理处罚种类。《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治安管理

思修案例分析复习题

思修案例分析复习题 1.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5月1日生,中学生。2009年8月29日杨某到同学家玩,因同学出去了,感到无聊,想找本书看,无意中发现抽屉里的小口径步枪及子弹数发。由于好奇,随即拿起枪并装上子弹,恰好这时候他看到楼下街道上有一青年,便想吓唬他一下。杨某用枪瞄准他前面的水泥地击发,结果打中前面的一位老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杨某后来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试问:(1)杨某应否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有关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规定应如何进行处理? (2)杨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是什么?1.答:(1)杨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杨某的行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2.被告人赵某,女,30岁,系被害人孙某的妻子。因新婚,决定考验妻子是否忠贞,故谎称要出差十天。第二天晚上,孙某潜回家中,于是上床睡觉,其妻以为是歹徒,忙拿起枕边的铁锤朝孙

某头上猛击,孙某当场死亡。事后查明被告人枕边的锤子是为防备歹徒而准备的。 试问:(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 2.答:(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赵某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即主观上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 (2)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被告人赵某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误认识。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被告人误认为是不法侵害,所以赵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在这种情况下,赵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主观上没有故意,而且赵某的认识错误在那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她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也没有过失。 3.被告人钱某,男,25岁,司机。2008年6月21日,被告人与李某为其舅父拉钢材,因手续不符规定,钢材收购小组负责人王某责令其卸下钢材,被告人不肯。于是王某将汽车扣下。22日晚被告人企图强行拉走钢材,王某上前阻止,而被告却加速行驶,将保险杠上的王某摔下,王某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试问:被告钱某对王某的死亡是何种罪过形式?

大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分享

大一思修期末考试

答:在学习要求,生活环境,社会活动都有变化的大学中首先要认识大学生活的新特点。要培养自主学习的能力,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学会过集体生活也要独立:要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提高独立生活能力。树立独立生活的意识;虚心求教,细心体察;大胆实践,不断积累生活经验;实力新的学习理念。树立自主学习的理念。树立全面学习的理念。树立创新学习的理念。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培养优良的学风、勤奋、严谨、求实、创新;树立远大的理想。 2.结合实际谈谈学习“思修”课的意义和方法。 答:这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实践性于一体的学科。 意义:1)有助于当代大学生认识立志,树德和做人的道理,选择正确的成才之路。2)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掌握丰富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为提高思想道德和法律素养打下知识基础。3)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摆正“德’与“才”的位置,做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 方法:注重学习科学理论。注重学习和掌握高思想道德和法律修养的基本知识。注重联系实际注重行知统一。 3.谈谈你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及重要意义的理解? 答:科学内涵;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解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这四个方面内容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有机统一的整体。 重要意义:是党在思想理论建设上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分析当前形势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涉及经济,政治,文化,思想等社会方面,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思想理论基础,是激励全民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维系全民族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适应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要求,适应现阶段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也是引领当代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根本指针。 4.什么是理想什么是信念? 答:理想: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未来社会和自身发展的向往和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信念:是认知,情感和意志的有机统一体,是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的心理态度和精神状态。信念是对理想的支持,是人们追求理想目标的强大动力。5,理想信念对大学生成才的作用 答:①指引人生的奋斗目标。②提供人生的前进动力。③提高人生的精神境界。④引导大学生做什么人走什么路为什么学 6.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如何实现自己的崇高理想? 答:①立志当高远。立志做大事。立志需躬行。②认清实现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曲折性。理想的实现是一个过程,要做好充足的准备;要正确对待实现理想过程中的顺境和逆境,善于利用顺境,勇于正视逆境和战胜逆境③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正确认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思想基础)坚定的信念(重要条件)勇于实践,艰苦奋斗(根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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