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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

东莞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
东莞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

东莞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

【发文字号】东财[2004]303号

【发布部门】东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04.10.25

【实施日期】2004.10.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东莞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

(东财〔2004〕303号2004年10月2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2004年第19号令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采购信息,是指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反映政府采购活动状况的数据和资料的总称。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是指将本办法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公告政府采购信息。

前款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已在市财政局登记备案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第四条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应当遵循信息发布及时、内容规范统一、渠道相对集中,便于获得查找的原则。

第五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称“采购办”)负责对我市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六条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范围和内容,按财政部和广东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我市的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b016850890.html,)、广东省政府电子采购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b016850890.html,)和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b016850890.html,)上公告。同时也可以在《中国财政报》和《东莞日报》上公告。

第二章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范围与内容

第八条除涉及国家秘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政

府采购信息以外,下列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公告:

(一)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我市的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三)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

(四)招标投标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及其更正事项等;

(五)财政部门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的联系方式及投诉处理决定;

(六)财政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

(七)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告的其他政府采购信息。

第九条公开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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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政府采购邀请函

东莞市大朗镇艺术幼儿园购幼儿图书DL2010008 第一部分政府采购邀请函 各有关供应商: 东莞市大朗镇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使用方(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东莞市大朗镇艺术幼儿园采购幼儿图书4000册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供货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DL2010008 二、采购货物详见《图书采购清单》 三、投标报名时间:2010年3月9日至2010年3月18日(上班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地点:大朗镇政府采购中心。 四、投标报名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3)出版物发行(或零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外省公司须提供在广东省内有专职的服务机构的证明资料。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址及事宜: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3月19日10:00前(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东莞市大朗镇政府采购中心(大朗镇银朗南路2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开标时间:2010年3月19日10:00(北京时间)。

东莞市大朗镇艺术幼儿园购幼儿图书DL2010008 开标地址:东莞市大朗镇银朗南路2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3号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事宜:所有投标人都必须提交一份金额为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0年3月19日10:00之前到达采购中心帐户上。 收款单位名称:东莞市大朗镇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单位开户行:广东发展银行大朗支行 收款单位帐号:106121516010002396 六、联系电话:(0769)82816395 传真:82816395 联系人:陈生、叶生 七、投标说明 (一)合格投标人 1、具有合法资格、有能力生产或经营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规定服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出版物发行(或零售)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在珠江三角洲范围内已经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4、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为同一股东控股的;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预算综合管理系统政府采购业务操作手册

预算综合管理系统政府采购业务操作手册 一、政府采购业务政府采购系统与预算综合管理系统对接流程图

注:流程图中的灰色节点由系统自动处理,无需人工操作。 二、预算综合系统政府采购相关业务操作流程说明 (一)接收政府采购系统的采购计划在预算综合管理系统中关联预算指标流程 1.流程图 2.操作步骤说明 步骤一:支付经办岗-关联政府采购计划的指标 点击【采购计划关联指标】菜单,选择【待确认】选项卡,在需要挂接指标的政府采购计划的右侧点击【确认】按钮以进行指标挂接,操作如下图所示。若该政府采购计划未通过指标挂接的标准可以在此界面选择【退回】按钮将该政府采购计划退回至政府采购外网。

在上图中点击【确认】按钮之后则自动跳转至指标挂接的详细界面,在此界面选择可用指标挂接于该政府采购计划并填写占用该指标的金额(该金额应小于等于指标原始金额与已占用金额的差值),一个采购计划可以选择多个指标,所有指标的本次占用金额合计应该等于本采购计划的本年预算金额。点击【确认】按钮将本采购计划保存至【待送审】选项卡,如下图所示。 步骤二:支付经办岗-送审已挂接指标的政府采购计划 点击【采购计划关联指标】菜单,选择【待送审】选项卡,在需

要送审的采购计划右侧点击【送审】按钮将该采购计划进行送审,如下图所示。 点击【送审】按钮并送审成功的采购计划将自动转移至【已送审】选项卡,处于已送审状态的采购计划在支付审核岗还未审核之前可以点击【撤销】按钮并可重新挂接指标。 步骤三:支付审核岗-审核已挂接指标的政府采购计划 选择【指标挂接审核】菜单,点击【待审核】选项卡,在需要审核的采购计划右侧点击【审核】按钮即可审核通过该采购计划,如下图所示。审核通过后的采购计划会自动转至【已审核】选项卡中。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3]119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03]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监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监察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 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公正、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国办发[2003]74号),财政部和监察部制定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财政部监察部 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规范评审专家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依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政府采购有关评审工作的人员. 评审专家从事和参加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活动评审,以及相关咨询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评审专家实行“统一条件,分级管理,资源共享,随机选取、管用分离”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评审专家资格由财政部门管理,采取公开征集、推荐与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登记备案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以下统称“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对自身管理的专家进行初审,并作为评审专家候选人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 第五条评审专家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专家库进行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和资源整合要求,统一建立政府采购专家库,也可以借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已有的专家资源建库。 第六条评审专家名单必须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也可以同时在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第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切实规范专家执业行为。 第二章评审专家资格管理 第八条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大岭山镇第三小学和大岭山中学购置及安装多媒体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大岭山镇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大岭山镇第三小学和大岭山中学购 置及安装多媒体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东莞市大岭山镇政府采购中心 可修改

政府采购邀请函 各有关供应商: 东莞大岭山镇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方委托,现就大岭山镇第三小学和大岭山中学购置及安装多媒体设备一批采购项目(采购编号:DLSCG2010011)进行询价式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次报价。 一、项目内容 包一:大岭山镇第三小学购置及安装多媒体电教平台设备一批; 包二:大岭山中学购置及安装多媒体阶梯教室设备一批。 数量及配置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报名及索取询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3月5日至2009年3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大岭山镇行政办事中心副楼B109室)政府采购中心。 三、合格的报价人 (1)应具备相应营业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 (2)在东莞市范围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注意: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 可修改

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为同一股东控股的;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四、索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公司简介(经营业绩、从业人员、技术人员和荣誉 证明等)。 五、接受报价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3月17日上午9:00至9:30; 地点:东莞市大岭山镇行政办事中心一楼101会议室。 六、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3月17日上午9:30 地点:东莞市大岭山镇行政办事中心一楼101会议室。 七、联系电话:(0769)85603633 传真:(0769)82781933 联系人:陆小姐、黎先生 用户需求书可在一下网站下载: 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b016850890.html, ) 八、注意事项 (一)投标保证金 1、报价截止前一天,报价人应当按规定通过报价人帐户向 采购代理提供报价保证金壹仟捌佰元整。未按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将被拒绝。 2、报价保证金应直接汇入投标保证金缴交帐户(只接受银 行转帐)。 可修改

政府采购解决方案(简)

政府采购解决方案 1.产品概述 系统目标为国家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提供“政府采购”的全面解决方案,包括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采购招标,采购合同,资金管理,项目管理模块, 数据传输模块, 供应商管理模块,专家管理 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应用结构 2.政府采购的主要流程 政府采购可分为以下环节 1、财政部门提出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要求; 2、各采购人编制本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3、财政部门汇总编制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报同级人大批准,并将人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各采购人; 4、采购人根据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按月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政府采购计划; 5、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各采购人上报的政府采购计划; 6、采购人根据财政部门的审批意见实施具体采购; 7、采购结束后对采购项目组织验收; 8、支付采购款项; 9、整理并保存项目采购档案。

图2-1 采购系统业务流程 本解决方案将政府采购划分为四个阶段: (一)采购预算管理 政府采购预算的布置。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采购管理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具体工作要求,及时将政府采购预算布置到各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 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汇编。各相关业务处室按部门预算的编制要求,收集和审核对口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预算编审中心在各相关业务处室审核汇编的基础上,审核、汇总市直采购人的政府采购预算草案。 政府采购预算的批复。政府采购预算作为部门预算的有机组成部分,由预算处(预算编审中心)批复各预算单位,预算处同时将政府采购预算抄送财政采购管理机构。 年中追加追减政府采购预算的,按追加追减预算程序的规定办理。 (二)采购计划管理 采购人根据年度部门预算或预算控制数填报的“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以下简称“计划申请表”)由采购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初步整理后,分送相关业务处室审核。“计划申请表”一般每月集中审核一次。 业务处室审核后在退回采购管理机构。采购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和汇总。 审核和汇总后采购管理机构应在每月末将下月强制委托代理集中采购项目汇总下达给采购中心执行,并及时将“计划申请表”相关业务处室留存联和采购人保管联退回。 相关业务处室根据“计划申请表”(留存联)将预算单位预算内、外用款计划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用款计划抄送国库处、综合处。

采购人编制采购需求的温馨提示

采购人编制采购需求的温馨提示 一、请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十一条、第十七条及我中心发布的《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货物和服务)》(具体内容见我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等规定提交完整、明确的采购需求。 二、对属于★号要求的,请明确★号约束的范围(以段落为准)。需求中属于★号要求的,不再列为评审内容。 三、属于政务信息系统类的项目,请采购人严格按照财政部印发的《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的相关规定,提交符合该办法的采购需求。 四、设置采购需求、评分等须遵守以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第四十八条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评审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评审专家,是指被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选聘并纳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评审专家库)管理,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以下简称评审工作)的人员。评审专家的选聘、解聘、抽取、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管理原则】评审专家库实行“统一建设,分级管理,资源共享,管用分离,随机抽取”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专家库建设管理】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实现全国评审专家库互联互通和专家资源共享。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评审专家的政 府采购业务培训。 第五条【专家资源扩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广开渠道,通过向社会公开选聘或者向有关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定向选聘等方式,充实评审专家资源,满足评审工作需要。

第二章评审专家选聘与解聘 第六条【选聘条件】评审专家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承诺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精通专业业务,熟悉行业情况,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其中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 (五)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六)不满65周岁的中国公民; (七)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品目,前款第(二)项、第(六)项、第(七)项所列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第七条【申请材料】符合本办法第六条所列条件,自愿申请成为评审专家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个人简历、本人签署的申请书和承诺书; (二)学历学位、专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的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三)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四)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综合管理平台招投标书范本

千里马招标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b016850890.html, 东莞市政府采购 谈 判 文 件 项目名称:东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一期)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千里马招标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b016850890.html, 一、政府采购邀请函 中山市网政软件有限公司: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现邀请贵公司参加东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一期)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采购编号:---。 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采购预算:,,.元。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 四、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电子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五、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①供应商须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016850890.html,)首页“服务指南”—“数字证书”下载相关资料办理数字证书,三种CA证书任选其一办理即可。GDCA咨询电话、, 深圳CA咨询电话,网证通咨询电话-、;供应商须完成供应商的注册入库工作,然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及投标活动。供应商可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016850890.html,)进行注册,办理方法详见《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建库工作的通知》,办理指南详见“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办事”-“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办事指引”-“《供应商建档业务办理指南(交易中心企业库)》”,咨询电话-;②供应商在完成注册入库工作后,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千里马招标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b016850890.html, 中心E网通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本项目的报名信息登记,联系电话;③本项目网上报名及谈判文件(电子版)下载免费; ④如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报名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如网上报名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不能正常报名的,应在报名时间结束前向本中心提出书面反馈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故障截图),由市交易中心根据系统故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监管部门中止项目的采购活动,待故障排除后,恢复相关采购活动。 ⑤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链接:https://www.wendangku.net/doc/b016850890.html,/workEnchiridion.html)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咨询电话-、、。 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址 (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址和谈判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澄清室。 (二)谈判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谈判将被拒绝。 八、有关本次谈判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形式查询: (一)采购单位名称: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东莞市鸿福路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楼 联系人:欧小姐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评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评审专家,是指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选聘,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纳入评审专家库管理的人员。评审专家选聘、解聘、抽取、使用、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评审专家实行统一标准、管用分离、随机抽取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评审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评审专家库建设标准,建设管理国家评审专家库。 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建设本地区评审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理,与国家评审专家库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履行对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评审专家选聘与解聘 第五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通过公开征集、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聘评审专家。 第六条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前款第(二)项、第(五)项所列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第七条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自愿申请成为评审专家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个人简历、本人签署的申请书和承诺书; (二)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三)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四)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本人专业或专长申报评审专业。 第九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申报的评审专业和信用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选聘为评审专家, 纳入评审专家库管理。

深圳市招标文件

深圳市招标文件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东莞市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采购人认可:东莞市建设局

第一章招标邀请 采购编号:GXDG08033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建设局委托,就东莞市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供货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内容: 2、投标人要求:(A、B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过年审;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投标人营业执照具备电脑软硬件开发及销售、网络工程安装与维护的相关经营范围; (注):如投标单位提供的证件不真实或提供假证,其投标将是无效投标。 3、合格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 标文件。

4、购买标书时间:合格投标人可从2008年月日起至2008年月日,(每天 9:30至12:00,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5、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 中心3楼B区309室,,招标文件售价为1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于2008年月日0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 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会议室。 7、开标时间:定于2008年月日09:30(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 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开标地点: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会议室(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 心3楼B区)。 9、附加说明: ⑴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代码证的 复印件(加盖公章)。 ⑵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3)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于开标三个工作日前向招标代理 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4)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 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民政局民政专项资金审计监督项目(重新采购)招投标书范本

东莞市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民政局民政专项资金审计监督项目 (重新采购) 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东莞市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六月

温馨提示 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1、投标截止时间一到,本公司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因此,请适当提前到达。 2、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详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至少提前二个工作日转账。 3、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多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包号,包号跟包名称必须一致。 4、请仔细检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 有按要求盖公章、签名、签署日期。投标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5、加★号的条款必须一一响应。 6、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7、我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 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投标文件的,评委会将按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3) 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6) 第三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 (8) 第四部分投标须知 (10) 第五部分评标方法、步骤、标准 (28) 第六部分合同书格式 (39)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45) 附件开标一览表 (46) 附件投标明细报价表 (47) 附件其他格式(如有) (48) 附件投标函 (51)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2)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3) 附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格式 (54) 附件承诺书 (55) 附件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56) 附件商务差异表 (57) 附件业绩表格式 (58) 附件资格申明 (59) 附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0) 附件资料、证件原件核查承诺书 (61) 附件技术参数差异表 (62) 附件项目服务人员配置情况表 (63) 附件拟担任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简历表 (64) 附件拟投入本项目服务设备设施情况表 (65)

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简明操作手册 (2010年1月) (参阅《管理系统“采购业务”流程图》) 一、“预算录入、计划申报”操作步骤 【采购预算录入】 ——准备好“资金来源证明文件”扫描或数码拍照电子文档(每个文件尺寸不要超过500Kb) ——采购单位经办人登录系统,点击左栏“采购预算录入” ——点击“新增”,录入相关内容,点击“保存”。如需修改,点击“操作”栏的“修改”。 ——点击“操作”栏的“上传文档”,按提示上传“资金来源证明文件”扫描或数码拍非公开招标照电子文档 ——勾选预算条目,点击“提交”按钮 ■预算录入注意事项 1、年初采购预算数据由省财政厅采管处统一导入,其他资金由采购单位自行录入。 2、一笔采购预算分多次采购时,只需录入一次。 【采购单位经办人计划申请】 ——经办人登录系统,点击左栏“计划申请” ——点击“新增” ——选择“其他采购”,点击“下一步”按钮 ——填写采购计划基本信息 ——点击“选择预算”按钮,在预算列表中点选预算条目,点击“确定”按钮 ——点击“操作”栏下的“本次使用金额确认”,输入本次使用金额,点击“保存” ——点击“保存并下一步”按钮 ——如果准备申请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则输入“非公开招标理由”(本次采购预算10万以下可输入“未达集中采购限额”,10-50万元可输入“未达公开招标限额”,其他情况酌情填写) ——如果采购项目不多,可点击“添加项目”逐条填写;如果项目很多,建议事先在Excel格式的《底表》中录入,以便一次性导入管理系统。●《底表》请在采购网首页左栏中下载。 ——如需导入《底表》,点击“导入项目”按钮,按提示导入。 ——将项目内容补充完整,点击“保存”按钮 ——点击“操作”栏下的“打印审批表”(可将页面设置为“横向”直接打印网页) ——审批表签字盖章,扫描或数码拍照(文件尺寸不要超过500Kb) ——再次登录系统,点击“操作”栏下的“上传文档”,输入审批表左上方的“打印单据号”,点击“查询”按钮,再点击“上传文档”按钮,按提示上传扫描或数码拍照电子图片文件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管理暂行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 【发文字号】粤财采购[2003]1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3.04.10 【实施日期】2003.04.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财采购[2003]12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为加强我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工作,建立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现资源共享,体现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确保我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范、高效、廉洁,需面向社会招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由省财政厅负责组建和管理,精选符合规定条件、能胜任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工作要求的专家入库,以备政府采购项目咨询、评审、验收时选聘。 二、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根据政府采购实际工作需要,按专业划分为十五类(除

附件中所列的十三类外,另增加经济类和法律类),按21个区域细分管理。 三、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要高度重视广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的建设,按照《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本区域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招聘初审工作,并在4月底前将本区域专家名单和相关资料上报省财政厅审核确定后,选录入政府采购专家库。 广东省财政厅 二○○三年四月十日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政府采购的科学性,做好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的聘请和管理工作,确保政府采购的规范运作,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度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提供评审、咨询服务时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尽责为职业守则;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熟悉政府采购理论知识,具备一定的招投标工作经验;

东莞第一中学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文件

东莞第一中学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文件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东莞第一中学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东采公〔2009〕432号 招标单位:东莞市第一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联系人:郑 2009年8月

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 第三篇 第四篇格式 第五篇 第六篇用户需求书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 附件二:评标工作大纲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1、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第一中学(以 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东莞市第一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09〕432 号)选取所需的服务单位。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2、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东莞市第一中学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三年。 3、合格投标人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物业服务(管理)企业二级 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 3)非广东省内注册的投标人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具有注册的物业服务(分支)机 构;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于2009年 8 月 27 日至2009年 9 月 16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财政局的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未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下列有效文件的原件【现场检查、登记完后退回: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复印件,并提供开户银行和帐号证明(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已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 知招标代理机构。 6、投标人投标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10,元,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 篇投标人须知第15款”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于2009年 9 月 17 日上午8:30分~9:30分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 点。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8、兹定于2009年 9 月 17 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开标。 9、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 厅第三开标室。 10、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B309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评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评审专家,是指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选聘,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纳入评审专家库管理的人员。评审专家选聘、解聘、抽取、使用、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评审专家实行统一标准、管用分离、随机抽取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评审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评审专家库建设标准,建设管理国家评审专家库。 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建设本地区评审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理,与国家评审专家库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履行对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评审专家选聘与解聘 第五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通过公开征集、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聘评审专家。 第六条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前款第(二)项、第(五)项所列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第七条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自愿申请成为评审专家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个人简历、本人签署的申请书和承诺书; (二)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三)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四)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东莞市中心广场周边绿地园林绿化养护项目

东莞市中心广场周边绿地园林 绿化养护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东采公〔2015〕992号 采购单位: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 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构: 二〇一五年九月

温馨提示 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1、投标截止时间一到,本公司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因此,请适当提前到达。 2、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详见投 标须知前附表)。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至少提前二个工作日转账。 3、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多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包号,包号跟包名称必须一致。 4、请仔细检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 有按要求盖公章、签名、签署日期。投标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5、加★号的条款必须一一响应。 6、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7、我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 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投标文件的,评委会将按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一、投标邀请函 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东莞市中心广场周边绿地园林绿化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东采公〔2015〕992号 2项目名称:东莞市中心广场周边绿地园林绿化养护项目 3项目内容及要求:市中心广场周边绿地园林绿化养护等相关服务,本项目的服务内容、范围、配置要求及技术参数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 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公示 该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0月9日共五个工作日。 6报名事宜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9月28日起至2015年10月9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售后不退,(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书原件及复 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报名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后而不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

财库〔2016〕19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现将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评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评审专家,是指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选聘,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纳入评审专家库管理的人员。评审专家选聘、解聘、抽取、使用、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评审专家实行统一标准、管用分离、随机抽取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评审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评审专家库建设标准,建设管理国家评审专家库。 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建设本地区评审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理,与国家评审专家库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履行对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评审专家选聘与解聘 第五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通过公开征集、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聘评审专家。 第六条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采购人五大主体责任

采购人五大主体责任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六十七条明确了采购人在政府集中采购活动中承担主体责任。那么,采购人主要有哪些主体责任?采购人又该如何落实责任? 今年3月底,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发布了《中央国家机关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详细说明了新一期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主要变化、执行方式、执行要等。结合《实施方案》及法律法规,总结出五项采购人主体责任。采购需求要做到合规、完整、明确首先,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是确定采购需求。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对拟采购的货物、服务的技术、规格和性能、功能以及质量要求等。《实施方案》指出,项目委托前,各单位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活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确定技术需求。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采购需求的设置不能有指向性、倾向性,采购需求的设置要做到合规、完整、明确。此外,国务院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资质,不得设为资格条件或评分因素。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实施方案》里提道,国采中心将重点加强批量集中采购、协议供货、电子卖场和定点采购履约验收工作,建立相应履约考核办法,并通过中

标产品抽查、末位公示、淘汰酌情递补、工程采购履约巡查等方式,提升供应商售后服务水平,形成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但相较于广大采购人的庞大采购数量,产品抽查的方式还是杯水车薪的。这就要求各单位应及时签订合同,主动履行合同义务,并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落实履约验收责任,提升供应商履约质量。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根据财政部2016年发布的《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采购人应当做好政府采购业务的内部归口管理和所属单位管理,明确内部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对采购需求、政策落实、信息公开、履约验收、结果评价等的管理。各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建立本单位的内控机制。积极落实政策功能政府采购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政策,《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落实政策功能的目标是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及支持本国产品。政府采购需要考虑能源节约、保护环境的要求,结合《实施方案》,需要注意的是,节能清单中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而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本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加大采购信息公开力度自财政部2015年发布《关于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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