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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实施细则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全面提高临床医师的专业技能素质,根据《XX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XX省行政区域内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XX省卫生健康委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下称“省毕教办”)负责全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的指导工作和培训基地学员管理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负责学员学籍注册,审核学员学籍异动,监督学员保障落实情况等。

第四条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处理学员投诉及监督学员权益保障落实情况。

第五条培训基地负责本基地招收学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提交学员学籍注册、学籍异动材料,保障学员权益,实施学员奖励与惩罚等。单位委派学员的管理由培训基地和送培单位共同负责。

第三章身份与保障

第六条学员按身份类型分为两类: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以下简称“社会人”)、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单位人”)。其中,单位人分为本单位委派学员和外单位送培学员。

第七条社会人由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外单位送培学员由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社会人的人事档案统一交XX省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或属地人才交流中心代管,或由本人委托有关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单位人的人事档案由其所在单位管理。

第九条为保障学员的基本权益,培训基地安排一定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预算,提供相应的教学设施和培训条件,培训基地对参加培训人员不收取培训费用(学费),超过规定时间的培训费用由学员个人承担。

第十条为保障学员的基本权益,要以适宜方式不断改善和提高培训学员的收入水平。

社会人由培训基地视其学历层次、年级层别、职称取得情况、培训表现和临床工作考核结果等因素,综合确定其收入标准并承担全部培训补助,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在岗同等条件临床医生工资水平确定,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办理。

单位人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其他

收入及福利待遇按委派机构与培训基地签订的委托培训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第十一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顺延期间培训费用由学员个人承担。

第四章学籍管理

第十二条学籍注册。每年9月2日前,培训基地需向省毕教办上报本年度招收且报到学员信息,由省毕教办统一注册,建立学员学籍档案。未建学籍档案者,不得参加结业考核。

第十三条学籍异动。学籍异动分为退出培训及延期培训。每月最后一个周的工作日内,培训基地应集中报省毕教办备案。

第十四条退出培训指退出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一)拟退培学员应向培训基地提出申请,经所在培训基地审核同意后上报省毕教办备案;或由培训基地提交强制退培申请,报省毕教办审核同意后备案。退出后若需重X参加培训者,此前完成的培训内容不予认定,须重X培训。

(二)退出培训者,经所在培训基地上报并由省毕教办审查备案后,自备案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次报考本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办理程序:

1.学员提交退培申请—培训基地审核—报省毕教办备案。

2.培训基地提交强制退培申请—报省毕教办审核备案。

(四)培训基地需提供以下资料备案:学员退出培训申请书和培训基地出具的学员退出培训同意函;或培训基地强制退培申请书;外单位送培学员还需提供其委派机构提供的同意学员退出培训函。

第十五条延期培训是指学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一)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因各类原因未能在应结业当年9月底前完成规定的培训量者,学员应补齐培训量方能申请参加次年结业考核,超出时间计为延期培训时间,延期培训费用由学员个人承担。

2.已完成规定培训任务但未通过结业考核者,学员可按照《XX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参加补考;延期培训学员是否需要继续参加培训,按其所在培训基地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员延期培训时间不得超出2年,超出后需重X 参加培训。

(三)办理程序:

1.学员提交延期申请—培训基地审核—报省毕教办备案。

2.培训基地提交强制延期申请—报至省毕教办审核备案。

(四)培训基地需提供以下资料备案:学员延期培训申请书和培训基地出具的学员延期培训同意函;或培训基地强制延期申请书;外单位委培学员还需提供其委派机构提供的同意学员延期培训函。

第五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学员权利:

(一)学员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享有协议规定的相应权利;

(二)学员档案按本细则规定管理;

(三)培训期间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学员享受培训基地或送培医院的相关待遇;

(四)学员可参加培训基地的各项教学活动,使用培训基地提供的医疗设备设施及临床技能培训器材;

(五)培训期间,学员可依照《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向培训基地申请办理执业注册;

(六)学员对培训基地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时,可依级向培训基地所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七)学员完成培训任务且结业考核合格者,取得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颁发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七条学员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卫生相关法律法

规,强化依法执业意识;

(二)遵守医德医风规范,培养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尊敬指导老师;

(三)遵守培训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培训基地的管理规定和诊疗流程,避免医疗差错、纠纷、事故的发生;

(四)努力学习,扎实工作,按照培训标准完成培训任务,及时、如实、准确地填写培训手册;

(五)完成培训基地组织的临床理论考核、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和其他相关考试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细则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第十九条本细则由XX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篇一: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 福贡县人民医院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管理,培养合格的临床医学人 才,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院近年来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实践,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对象 1、新入院的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从事临床类医疗工作的人员。 2、外单位调入的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 二培训方法 1、选派优秀住院医师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三甲医院)进行培训;

2、院内轮岗学习的方式,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三、培训组织 福贡县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在医院继续 教育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医务科负责实施。 四、培训规划 (一)培训年限 一般情况下为三年 1、所有新进医院的住院医师进院时不定科; 2、进院第一年实行全院临床科室大轮转; 3、进院第二年,根据第一年轮转时住院医师的工作表现、科室主任和带教老师的意见、医院学科人才梯队建设的实际需要以及本人的兴趣特长,实行大内科和大外科小轮转,旨在区别培养大内科和大外科医师; 4、第三年,根据前两年的规范化培训结果和医院工作 的需要,对住院医 师实行初步定科并开始专业化培训。 (二)培训内容 1、住院医师岗前培训 (1)医院概况介绍 (2)医院核心制度 (3)人际交流-医患沟通

(4)病案书写 (5)医院感染管理 (6)医院文化 (7)法律法规 (8)消防安全 (9)应急演练 2、住院医师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培训 (1)自学 (2)专业授课 3、住院医师医学临床技能培训 (1)体格检查 (2)病历书写. (3)临床基本技术操作 (4)读片 (5)病例分析 (6)诊断与鉴别诊断 五、培训要求 (一)、综合素质要求 1、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对医疗技术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 2、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和优良的医德医风 3、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医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

医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基础上,为医疗卫生机构 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缜密的临床思维、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科常见多发疾病和疑难重症诊疗工作的高素质临床专科 医师。 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职业素养 热爱祖国,热爱医学事业,自觉遵守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真诚守信、廉洁公正、精进审慎,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专科诊疗能力 熟练掌握本专科及相关专科临床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诊疗要点,具有疾病 预防的观念和科学的临床思维能力,能做出合理医疗决策、规范完成本专科临床技术操作,能解决本专科常见多发疾病和疑难重症的诊疗问题。 (三)沟通合作能力 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能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效沟通,制订适宜的诊疗方案。能与其他医务人员团结合作,协调和利用各种卫生资源,为患者提供合理的医疗保健服务。 (四)教学科研能力 追求卓越,具备自主学习和不断提升的能力,胜任指导下级医师的临床教学工作,掌握临床研究基本理论和方法,能承担临床研究。 二、培训内容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培育岗位胜任力为核心,依据本总则和相应专科培 训细则实施。培训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人际沟通交流、专业理论知识、临床实践能力等,重点提高临床规范诊疗能力,兼顾临床教学和科研能力培养。 (一)理论学习 1. 公共理论。包括医德医风、政策法规、相关人文社科知识等,重点学习 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医患沟通,重点和区域性传染病地方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 救援、预防医学、循证医学,临床教学、临床科研的有关知识。 2. 专业理论。包括本专科和相关专科的临床医学理论知识,能融会贯通正 确运用于临床诊疗实践。 (二)临床实践 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在临床实践中学习本专科和相关专科常见多发疾病 以及疑难重症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处理方法和临 床路径;指导下级医师制订专科诊疗方案,承担会诊与专科总医师工作,达到《专 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相应专科培训细则的要求。 三、培训方式 (一)培训年限 各专科根据本专科人才成长规律和培训目标设置培训年限,一般为2~4年;根据实际,有的专科培训时间可为1年。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或考核不合格者,经个人申请、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同意(单位委派培训对象还 需经委派单位同意),培训时间可适当顺延,顺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顺延期 间不享受财政补助,培训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培训方法

上海市全科专科医师规范化培养细则

上海市全科专科医师规范化培养细则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 二〇〇七年七月

上海市全科专科医师规范化培养细则 全科医学又称家庭医学(General Practice/Family Medicine),正式建立于20世纪60年代,是一个面向社区与家庭,整合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康复医学以及人文社会学科相关内容于一体的综合性临床二级专业学科;其范围涵盖了各种年龄、性别、各个器官系统的各类健康问题/疾病。经过该专业培训出来的全科医生主要工作在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以人为中心、以家庭为单位、以整体健康的维护与促进为方向的长期负责式照顾,并将个体与群体健康照顾融为一体。 一、培养目标 通过全科专科医师教育,培养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良好专业素质、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能以人为中心、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与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协调性、连续性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合格全科医生,并成为社区卫生服务的骨干。通过培训全科医师应具备: 1、掌握全科医学思维方式与诊疗策略,能向个人、家庭和社区提供以人为中心,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的新型医疗服务模式。 2、具有扎实的临床基本技能,掌握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3、善于进行团队合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制定并开展“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计划。 4、掌握全科/家庭医学的科研方法和计算机基本操作,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水平。 二、培养方法 全科医学专科医师培养时间为3年。 培训内容分三个部分,即全科医学相关理论、临床科室轮转、社区实习。 全科医学相关理论学习,时间为2个月;采取集中与分散,讲座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临床科室轮转时间为26个月。在轮转期间,学员参加“临床培训基地”中的主要临床三级科室和相关科室的医疗工作,进行临床基本技能训练,同时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相关管理制度依照临床实习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此外,在医院轮转期间,每周安排不少于半天的集中学习,以讲座、教学研讨会与案例讨论等方式,学习全科医学相关问题与相关学科新进展。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服务站点)实习时间为8个月。要求学员在社区培训基地工作,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全科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社区教学基地指定专门教师实行一对一带教。 全科医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养时间安排如下表。

医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细则

医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细则 为了规范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根据国家《关于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 训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制定医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细则。 一、专科基地负责专科基地的建设、管理、考核评估,负责专培医师的 临床培训及考核工作。科教部为专科基地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和必备的培训资源,协助专科基地开展招收学员相关培训工作和专科基地的建设、管理、考核 评估等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社会化专培医师培训合同的签订及待遇保障。 二、专培医师准入资质。培训对象自愿申请参加专培,培训对象以经过专 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本单位或委派单位在职人员为主,以及未 经历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但具备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自愿参加专 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 三、专培医师基地实行基地主任负责制,负责专培招收工作和承担培训 任务,专科基地负责人统筹规划专培工作。设立教学主任和教学秘书,成立教 学小组,具体落实培训计划、入科教育、培训考核、定期评价等专培相关教学 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四、专培医师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及设备,严格 遵守请假制度。注意消防安全、医疗安全、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网络安全等。 五、专培医师在院期间需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包括医院岗前 培训、医院质量继续培训、入科培训、心肺复苏培训等。 六、培训年限根据各专科的培训要求,一般为2-4年专科医师培训,培 训以提高本专科的临床实践能力为主,科教部每年对专培医师的培训轮转计划 实施督查。 七、专培医师培训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专培基地组织过程考 核实施,结业考核由中国医师协会统一要求、统一部署,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实施细则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全面提高临床医师的专业技能素质,根据《XX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XX省行政区域内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XX省卫生健康委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下称“省毕教办”)负责全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的指导工作和培训基地学员管理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负责学员学籍注册,审核学员学籍异动,监督学员保障落实情况等。 第四条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处理学员投诉及监督学员权益保障落实情况。 第五条培训基地负责本基地招收学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提交学员学籍注册、学籍异动材料,保障学员权益,实施学员奖励与惩罚等。单位委派学员的管理由培训基地和送培单位共同负责。

第三章身份与保障 第六条学员按身份类型分为两类: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以下简称“社会人”)、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单位人”)。其中,单位人分为本单位委派学员和外单位送培学员。 第七条社会人由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外单位送培学员由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社会人的人事档案统一交XX省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或属地人才交流中心代管,或由本人委托有关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单位人的人事档案由其所在单位管理。 第九条为保障学员的基本权益,培训基地安排一定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预算,提供相应的教学设施和培训条件,培训基地对参加培训人员不收取培训费用(学费),超过规定时间的培训费用由学员个人承担。 第十条为保障学员的基本权益,要以适宜方式不断改善和提高培训学员的收入水平。 社会人由培训基地视其学历层次、年级层别、职称取得情况、培训表现和临床工作考核结果等因素,综合确定其收入标准并承担全部培训补助,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在岗同等条件临床医生工资水平确定,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办理。 单位人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其他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行政管理制度 (一)住院医师必须经过上岗前教育、技能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工作。 (二)住院医师应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不得擅自调班、私自请他人代班。认真履行《住院医师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者,培训部将责其离岗教育,离岗期间扣发工资及补贴。 (三)住院医师必须经过出科考核,考核成绩经培训部认证合格者,由培训部开具出科通知单,方能进入下一科室培训,成绩不合格或表现不好者,科室提出意见、培训部审定,将继续本科室培训一轮。 (四)请病、假事假超过两周者,应延长该科室培训一个月;未完成该科室培训计划者不能出科,应继续该科室培训一个周期。 (五)住院医师在培训期间,应认真填写《住院医师登记手册》,如抽查发现无填写登记手册的,按不合格处理(重新轮转培训)。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培训内容 1、住院医师培训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三年,培训方式在带教老师指导下,以提高临床实践科室伦教模式。

2、住院医师培训目标:通过全面、正规、严格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使受训者在完成培训后达到低年资主治医师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相关二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二级学科知识,了解国内外相关三级学科的新进展,并能运用于实际工作。 (2)有本专业三级学科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三级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专业三级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并能担任指导本科生的教学工作。(3)具备良好的从医所需的人文综合素质。 (二)培训要求 1、综合素质要求:(1)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对医疗技术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2)“关怀服务”的职业理念和优良的医德医风。(3)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4)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2、基本理论及临床技能要求:依照各二级学科的《培训大纲》要求执行。 三、住院医师培训考核制度 (一)日常考核及记录 (1)住院医师工作日的安排:因事假、病假及其它事由耽搁的工作日,须在次年内补足 (2)请假3天以下(含3天)由本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和科室主任签字后生效,并登记在考核表上;3天以上,由住院医师培训部签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岗前培训课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及实施细则 一、住院医师必须经过上岗前教育、理论考试、岗前试用(一般试用期为三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经本人申请,科室、医院两级考核合格方能上岗工作。 二、住院医师应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不得擅自调班、私自请他人代班。(未独立值班者,科室排班可考虑两种方案:一是和带教老师排同一班,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二是每周排6天正常班,在当班老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参加培训的住院医师按照医院的工作计划和安排,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成绩计入年度考核理论或实践技能成绩,该项考核成绩为核心考核项目,任意一项成绩不合格,即视为全年考核不合格。 四、住院医师按计划轮转科室,各科室不得擅自调整轮科计划,因故需要调整的个人或科室,需向科教科申请,获批后方可调整。原则上现有临床科室必需全部轮转,在某一科延长轮转时间的,不能累计到下一科室。 五、住院医师必须经过出科考核,考核成绩经医务科认定合格者,由科教科开具出科通知单,方能进入下一科室培训,成绩不合格或表现不好者,科室提出意见、医务科审定,将继续在本科室培训一月,再重新考核。 六、请病假、事假任意一个月超过15天者,应延长该科室培训一个月; 七、未完成该科室培训计划者不能出科,应继续该科室培训一个周期。

八、住院医师在轮科培训期间,应认真填写《轮科培训考核登记表》,科室考核以科主任上报的科室轮训考核登记表为主。 九、住院医师在三年培训期间应按规定参加国家规定的继续医学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5学分,中医药学分不得低于10学分。继续医学教育为核心考核项,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达不到规定学分的,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十、新调入人员,在原工作单位已经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培训证明,培训工作量予以承认。 二、住院医师培训管理制度 (一)培训内容 1、住院医师培训模式:3+X(2-5)住院医师培训时间为5年,第一阶段为通科轮转3年,主要在二级学科及相关学科范围内进行轮转(选择内科方向、外科方向、专科方向,三年培训结束后不得更改专业方向),第二阶段专科培训2-5年,在三级学科进行培养,达到低年资专科医师水平。 2、住院医师培训目标:通过全面、正规、严格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使受训者在完成培训后达到低年资主治医师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

XX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组织管理 (2) 第三章培训医院 (3) 第四章培训和考核 (4) 第五章保障措施 (5) 第六章附则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本市专科医师的培养质量和专业素质,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建立完整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XX市“十二五”期间(2013-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专科医师培训的目标是为本市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病人照护能力、人际沟通技巧和专业精神,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以及临床导向的学习与改善能力,能独立承担本专科常见疾病和某些疑难病症诊治以及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具备一定的教学和科研能力,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的临床医师。 第三条专科医师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培训对象”)为已经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且已在本市各级医疗机构就业的医师。培养对象来源主要分为培训医院本单位人员和本市其他医院委托培训人员两类。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XX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毕教委”)全面负责本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和协调工

作,并提供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市毕教委下设办公室,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组织管理。 第五条各高校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本校各培训医院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和协调工作,并为培训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保障,同时落实职能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六条每个培训专科成立相应的专家组,负责本学科专科医师培训的具体业务指导,日常管理及相关工作由XX 市毕教委办公室与XX市医师协会负责。 第三章培训医院 第七条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在经认定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以下简称“培训医院”)内进行。市毕教委办公室组织各相关学科专家对培训医院进行评估认定,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抽查督导,每3-5年进行一次重新认定。未经认定的医院不得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八条培训医院从严遴选,培训学科必须为博士点,国家重点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XX市医学重点学科和领先学科、临床医学中心、临床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的学科优先入选。 第九条培训医院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管理工作,并为培训的顺利实施提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住院医师是医院的主力军,对于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起着至关重要 的作用。为了提高住院医师的培训质量和水平,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 制度和考核细则是十分必要的。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 1.培训内容和要求:明确住院医师的培训内容和要求,包括理论学习、临床轮转、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要求,确保住院医师全面系统地掌握医学知 识和临床技能。 2.培训目标和进度:制定住院医师的培训目标和进度,分阶段明确培 训的重点和重要任务,使住院医师能够有计划、有序地进行培训,并能逐 步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3.培训师资和导师制度:着重培养和选拔具备丰富临床经验和教学能 力的医师作为住院医师的导师,指导住院医师的学习和实践,提供科学合 理的指导和帮助。 4.培训评估和反馈机制:建立定期的培训评估和反馈机制,对住院医 师的学习和实践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提供针对性的帮助 和改进意见。 5.培训资源和设施保障:提供充足的培训资源和设施,如图书馆、实 验室、培训室等,确保住院医师能够充分利用这些资源和设施进行学习和 实践。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细则

1.理论知识考核:设立定期的理论知识考试,考核住院医师对医学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包括基础医学知识、临床医学知识和医学研究方法等方面。 2.临床技能考核:通过临床技能考核,评估住院医师对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例的诊断能力和治疗规范,以及对急危重症患者的处理能力。 3.科研项目考核:要求住院医师积极主动参与科研项目,对其科研成果进行考核,包括科研论文发表情况、科研项目完成情况等。 4.工作表现考核:对住院医师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包括科室医师组织能力、协作精神、临床工作质量等方面,评估住院医师的整体能力和发展潜力。 5.培训评价和总结:每一阶段结束时,对住院医师的培训情况进行评价和总结,以便针对性地进行下一阶段的培训计划和改进措施。 以上是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的一些建议。通过建立这样的制度和细则,可以规范住院医师的培训过程,提高住院医师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同时,也为住院医师的职业发展和提高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 一、培训目标 通过全面、正规、严格的临床住院医师培训,使受训者在完成培训后达 到低年资专科主治医师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一)掌握相关二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二级学科知识,了 解国内外相关三级学科的新进展,并能运用于实际工作。 (二)具有本三级学科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较熟 练地掌握本三级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三级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并能担任指导本科生的教学工作。 (三)初步掌握临床科研方法,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 平的学术论文。 (四)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三级学科的外文书刊,并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五)具备良好的从医所需的人文综合素质。 二、培训对象 (一)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口腔等医 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拟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全 科医学工作的3年制医学专科毕业生; (三)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根据本区域、本单位实际培训需求,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四)已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及聘用合同,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口 腔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社会化学员)。

(五)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已被招录为大学、温州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等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 (六)报名参加全科医学科培训的学员可优先考虑录取。 中医类别人员报名招录工作请根据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通知执行。 三、培训要求 (一)综合素质要求 1.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对医疗技术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观念。 2.“以病人为中心,医疗质量为核心”的职业理念和优良的医德医风。 3.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4.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二)基本理论及临床技能要求 1.病种:达到《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 2012版》规定的病种要求。 2.轮转培训:达到《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2012版》轮训要求,结合我院各学科培训细则,根据医院制定的具体轮转计划进行科室轮转,在轮转 期间,及时登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网站,认真填写病种记录、基本 技能、手术操作、出科小结等内容。轮科计划或轮科训练未达到要求者,视为 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参加医院组织的年度考核,当年培训无效。 3.临床技能培训:达到《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2012版》要求,掌握本学科基本诊疗技术以及本学科主要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 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门急诊处理、病历书写等临床操作技能和综合处置 能力。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管理实施细则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以下简称培训招收)管理,确保培训招收工作公平、有效、规范,根据《XX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XX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遵循自愿报名、公正公平、双向选择、统筹调配的原则,公开招录,择优录取。 第三条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 (一)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临床或口腔类),拟从事某一专科临床工作的医师或需要进一步整体提升专业水平的医师; (二)具备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临床或口腔类),需要参加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培训招收工作在XX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由XX省卫生健康委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毕教办”)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省毕教办负责研究制定我省培训招收工作的有

关规定;统筹培训XX,制订全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招收计划、工作安排;负责督导培训基地组织招收考试;负责培训学员注册和备案等。 第六条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培训学员招收的统筹、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包括制定本区域医疗机构送培计划、保障本地区年度招收和送培任务的完成等。 第七条培训基地负责本基地各专业具体招收工作,包括报考对象资格审核、招收考试实施及录取等。有条件的培训基地可试行提前批招收。 第三章招收程序 第八条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XX有关行业组织,根据我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探索建立培训招收匹配机制,综合考虑行业需求、培训能力、保障条件等因素,确定不同专科的年度招收计划,招收名额向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等紧缺专业XX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倾斜。 第九条省毕教办原则上每年分别组织一次招收录取和调剂录取工作,可视当年招收实际情况安排补录取。每年4月底前将本年度招收工作安排、培训基地招收计划、报名资格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通过互联网或其它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培训基地根据省毕教办相关招录规定,发布招收工作简章,确定报名具体条件、招收专业和招收工作时间

2023年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办法

xx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措施为保证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如下简称“住培”)工作顺利开展,规范学员旳管理工作,保证学员能按期按质完毕各项培训任务,根据云南省卫计委《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措施(试行)》精神,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一、学员旳义务与权利 (一)学员旳义务: 1.培训学员在未获得执业资格之前,履行见习医师旳工作职责。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医药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执业意识。 3.遵守医德医风规范,培养良好旳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尊敬指导老师。 4.遵守培训基地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培训基地旳管理规定和诊断流程,严防医疗差错和事故旳发生。 5.努力学习,扎实工作,及时、如实、精确地完毕培训手册旳填写工作,并交由上级医师签订意见,完毕规定旳科室轮转及培训规定。 6.积极参与培训基地等部门组织旳临床理论考试、基本技能考核或其他有关考试考核,并及时完毕临床带教效果评

价反馈。 (二)学员旳权利: 1.学员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和劳动协议,享有培训协议2.委托培训学员旳人事档案由原单位管理;自主培训学员旳档案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由省卫生计生委指定旳有关组织、单位统一管理。 3.培训期间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旳有关规定,享有培训基地或派出单位旳有关待遇。 4.参与培训基地有关住院医师培训旳各项活动,使用培训基地提供旳临床技能培训器材。 5.对培训基地予以旳处分或处理有异议时,可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6.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住培”协议管理 (一)按照《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措施(试行)》规定,由医院与住培学员签订《xx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及《云南省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协议书》、《劳动协议书》,享有培训协议和劳动协议规定旳对应权利。 (二)单位委派旳“住培”学员还需由医院、委派单位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岗前培训课程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及实施细则 一、住院医师必须经过上岗前教育、理论考试、岗前试用(一般试用期为三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经本人申请,科室、医院两级考核合格方能上岗工作。 二、住院医师应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不得擅自调班、私自请他人代班。(未独立值班者,科室排班可考虑两种方案:一是和带教老师排同一班,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二是每周排6天正常班,在当班老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参加培训的住院医师按照医院的工作计划和安排,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成绩计入年度考核理论或实践技能成绩,该项考核成绩为核心考核项目,任意一项成绩不合格,即视为全年考核不合格。 四、住院医师按计划轮转科室,各科室不得擅自调整轮科计划,因故需要调整的个人或科室,需向科教科申请,获批后方可调整。原则上现有临床科室必需全部轮转,在某一科延长轮转时间的,不能累计到下一科室。 五、住院医师必须经过出科考核,考核成绩经医务科认定合格者,由科教科开具出科通知单,方能进入下一科室培训,成绩不合格或表现不好者,科室提出意见、医务科审定,将继续在本科室培训一月,再重新考核。 六、请病假、事假任意一个月超过15天者,应延长该科室培训一个月; 七、未完成该科室培训计划者不能出科,应继续该科室培训一个周期。

八、住院医师在轮科培训期间,应认真填写《轮科培训考核登记表》,科室考核以科主任上报的科室轮训考核登记表为主。 九、住院医师在三年培训期间应按规定参加国家规定的继续医学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5学分,中医药学分不得低于10学分。继续医学教育为核心考核项,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达不到规定学分的,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十、新调入人员,在原工作单位已经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培训证明,培训工作量予以承认。 二、住院医师培训管理制度 (一)培训内容 1、住院医师培训模式:3+X(2-5)住院医师培训时间为5年,第一阶段为通科轮转3年,主要在二级学科及相关学科范围内进行轮转(选择内科方向、外科方向、专科方向,三年培训结束后不得更改专业方向),第二阶段专科培训2-5年,在三级学科进行培养,达到低年资专科医师水平。 2、住院医师培训目标:通过全面、正规、严格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使受训者在完成培训后达到低年资主治医师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制度

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制度(试行) 一、为保证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质量和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保证参加培训学员在我院的培训基地完成规范化培训,达到能够独立从事住院医师/ 全科医生临床工作的基本要求,依据天津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细则和规定制定。 二、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我院培训基地进行规范化培训的学员。 三、学员在培训期间享有以下权利: 1。按照培训细则的要求参加规范化培训,得到日常带教老师及师从导师的指导,完成所规定的培训计划和内容。 2。享受天津市住院医师/ 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所规定的各项待遇。 3。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特殊人群的法定休假日。 4。培训期间,在日常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四、学员在培训期间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培训基地所在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培训基地对整个培训过程的管理。 2。树立敬业精神和爱岗观念,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3。严格执行培训所在基地医院的各项诊疗常规,及时请教带教导师,积极防范医疗差错和事故,避免医患纠纷。 4。尊敬师长、虚心求教、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培训基地的各项医疗、培训及学术活动,不断提高执业能力。 5。按照培训细则完成培训计划,包括科室轮转和出科考试、年度考核、阶段考核、师承考核和结业考核等。 6。每日认真如实填写(网络)培训登记手册,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参加出科和阶段统考资格。 7。按时认真完成培训细则及医院要求的培训内容,包括规培周记、理论培训等。 8。按时认真完成跟师学习期间临床医案、跟师笔记、总结论文的书写及 1 部以上中医典籍、经典着作的学习 9。保证临床实践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外,全年各类休假累计不超过4周,休假要经过基地同意并服从培训基地工作安排。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 1、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建设,重点规范与提高新入院的本(专)科、硕士学历毕业、拟从事临床医师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通过参加全面、规范、系统的普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更好地为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和输送合格的临床医学人才,提高医学院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结合医院近年来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以来的实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培训对象的招收 培训对象的招收由医院人事科负责实施,具体见人事科相关制度。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 (1)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卫生政策法规,遵守《聘用合同》及有关培训的其它制度和规定。 (2)培训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院级岗前培训,临床各科室轮转培训。 第二阶段:专科(固定科室)培训。 第三阶段:上级医院专科进修培训。 (3)培训年限: ①院级岗前培训期限1周,由医院科教科统一组织院(党)办、

人事科、医务部等进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及礼仪培训。 ②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的本(专)科毕业生临床科室轮转培训期限1-2年,须与医院签《聘用合同》。 ③研究生按照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培训计划进行岗位培训,培训期限为1-2年。 ④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鉴定后方可结束临床科室轮转培训,未通过鉴定人员继续进行6个月临床科室轮转培训,6个月期满后仍未通过鉴定人员与医院签订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⑤根据本人请求及医院安排,进入专科(固定科室)培训,期限为1-2年。 ⑥专科(固定科室)培训完成并综合考核合格者,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颁发《普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⑦取得执业医师证书人员,完成专科(固定科室)培训后,由所在科室推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审核后,进行为期6个月的上级医院专科进修。 4、培训内容: (1)综合素质要求 ①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对医疗技术精益求精的科学 态度。 ②“关怀与服务”的职业理念和优良的医德医风。 ③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④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制度

____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制度为加强对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保障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培训质量,根据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卫计委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政策及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对象 为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规培学员(以下简称“学员”)。 二、学员的权利和义务 1.学员的权利 (1)参加基地(协同基地)培训、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基地(协同基地)提供的教学资源; (2)学员培训期间,按照考勤情况、工作业绩、工作表现等 3 个方面发放月绩效考核奖,按照出科考核和年度考核成绩发放季度绩效考核奖,并按我院同岗位标准发放加班费和夜班费;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病假、婚假、产假等); 2.学员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职业素质,强化依法执业意识; (2)努力学习,扎实工作,认真完成本专业培训所要求的收治病种和病例数、技能操作和病历书写等任务,并及时、准确地填写相关培训手册,按照培训计划完成规定的科室轮转; (3)培训期间必须参加并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取执业医师资格证后须在我院注册并参加科室值班、管床等临床工作,服从科室相关规定和带教老师的管理。 三、学员的培训规划与管理 1.岗前培训 学员报到后须参加岗前培训,时间约2~4 周,培训内容主要有:医疗核心制度落实、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输血管理制度、病历书写规范和医德医风、临床诊断思维、医疗纠纷防范和法律法规、医院文化和相关规章制度、住院医师规

范化培训方案和管理制度等。 2.班组管理 学员培训期间按照班组进行管理。根据学员培训专业编排成相应的班级,设班长1 人;班内学员按照入培年份组成相应小组,并各设组长 1 人。班长、组长分别负责本班级、本小组学员的日常管理、通知传达、资料收集,及时收集、汇总学员的意见和建议并上报医院规培办公室。 3.“双师”负责 我院学员培训实行“双师”负责制,即学员由一位责任导师和多位带教老师共同带教。 (1)责任导师由学员培训专业基地(协同基地)所在科室临床医师担任,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扎实的临床技能和良好的医德医风,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责任导师主要职责:①指导学员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①负责学员整个培训期间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指导,注重培养学员的良好的医德医风、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①定期跟进了解学员的培训状况,及时掌握学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动态;①负责向学员宣传、解读规培相关政策、制度,并及时反馈学员的意见和建议。学员应与责任导师保持密切联系,随时反映自身培训及思想状况,如需请假时除履行正常请假程序外,需向责任导师报备。 (2)带教老师由学员培训期间轮转科室的临床医师担任,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扎实的临床技能和良好的医德医风,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通过我院教学能力认证考核,并具有至少三年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带教老师主要职责:①指导并督促学员完成培训计划;①对学员进行考勤及日常考核,并对其做出如实评价;①认真带教,有意识地培养学员的临床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提高其临床基本技能,带教的同时确保医疗安全;①掌握学员培训及思想动向,听取学员对本科室规培工作的需求与建议,并及时向规培办公室和学员责任导师反馈。 4.培训计划的制定 学员培训计划由学员和责任导师按照本专业培训要求,结合学员自身实际共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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