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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doc

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

当我们发生民事纠纷时,要怎么申请法律来帮助呢?民事上诉状应主要采用反驳法进行写作。反驳应讲究针对性,说明性和逻辑性。要针对上诉人对原裁判的不服之处,有的放矢;要针对反驳的论点,摆出客观事实和证据,摆出正确引用的法律条款,据理论证,分清是非;要根据论证所得出的结论,明确提出对原裁判的主张。以下是关于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1】

上诉人(原审被告):王x,男,满族,出生于1972年11月3日,无业,住宽甸满族自治县xx川乡蜂蜜沟村七组26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x,男,汉族,出生于1959年3月25日,无业,住沈阳市和平区北xx街36号423号。

原审第三人:宽甸xx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银思,董事长,住址:宽甸满族自治县xx川乡蜂蜜沟村七组26号。

原审第三人:徐xx,男,出生于1963年3月12日,汉族,住xx市太平区xx路58-502.

上诉人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丹民三初字第00015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一审的诉讼请求,并支持上诉人的反诉请求或发回重审。

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

上诉理由

一、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持有宽甸xx矿业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属于待确认状态是错误的,上诉人合法取得了宽甸银xx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1)上诉人在庭审中提供的其于xxxx年1月15日与徐xx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徐xx通过诉讼途径在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上诉人支付尚欠股权转让款850万元的事实及被上诉人

上诉人于xxxx年10月4日签订合同中第二条第三款中约定被上诉人将股权转让款其中850万元支付给徐xx的事实及证人韩xx的证人证言等证据完全可以证明上诉人已经取得了徐xx名下的85%的宽甸xx矿业有限公司股权。

至于被上诉人在庭审中列举的4份裁定书及根本没有生效的被上诉人李x、叶x、上诉人、徐xx四人xxxx年1月15日签订的协议及股东会议决议等证据无法证明上诉人没有取得徐xx名下的85%股权。

(2)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的明确规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规”才有权规定合同应当在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

目前,除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转让,因涉及国有资产管理问题须履行特别批准手续外,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我国现行立法规定要办理批准手续后才能生效的,仅限于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立法中,尚未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要在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或其他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的规定。

合同法规定合同应在办理登记手续后生效,主要是指对抵押、质押、对外担保等担保合同的登记手续,尚未涉及股权的转让问题。

因此,徐xx转让85%股权给上诉人虽然没有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但是不影响股权的转移,更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效力。

二、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违反股权转让协议第二条第5款“甲方承诺向乙方转让的股权除向乙方提供的债务明细外,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涉及任何质押及任何争议。

如出现上诉情况,由甲方承担。”的约定是错误的。

根据该条约定的内容可看出,该条约定限制的是“上诉人转让给被上诉人的80%股权”不存在质押和争议,而不包括上诉人拥有的另外20%股权,更不包括宽甸xx矿业有限公司不存在质押和争议。

上诉人与王x之间20%股权的争议并不影响被上诉人与上诉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何况上诉人与王x20%股权转让协议正在审理过程中,还没有最终判决。

更何况,上诉人与王x的股权争议纠纷一案发生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并履行以后。

因此,上诉人与王x的xx矿业20%股权争议案并不能认定存在第三人请求权,更不能证明上诉人对被上诉人欺诈。

退一步讲,即使存在第三人请求权,该条约定的也是“如出现上诉情况,由甲方承担。”,而不是解除合同的条件。

总之,一审法院以上诉人违反该条认定上诉人违约是不成立的。

三、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已经生效,并已经履行,不存在一审法院认定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

被上诉人与上诉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第四条第一款已经明确约定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第二款约定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

可见在签订合同之时上诉人拥有宽甸xx矿业有限公司80%的股权已经转让给被上诉人,即上诉人已经履行了转让股权义务(上面已经对股权转让等级不是生效条件进行了论述)。

而且被上诉人已经派人接收并开始管理宽甸xx矿业有限公司。

因此,不存在一审法院认定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

四、一审法院没有查明被上诉人李x在履行合同中存在如下违约行为,无权要求上诉人返还定金的事实;

1、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款明确约定被上诉人应当在xxxx年10月15日前给付上诉人定金1000万元。

庭审中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提供的证据中可以证明被上诉人实际支付定金时间为xxxx年10约20日,即上诉人进驻(xxxx年10月19日)宽甸xx矿业有限公司的第二天才支付定金。

可见,被上诉人在定金支付时间上就存在违约行为。

2、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款约定被上诉人在xxxx年11月15日前将剩余的股权转让款4200万元分别偿还上诉人及宽甸xx矿业有限公司(上诉人为了能够让被上诉人能够正常进入并投产,愿意用将部分股权转让款借给宽甸xx矿业有限公司用以偿还宽甸银龙矿业有限公

司欠款。)对外欠款,还完欠款后,其余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上诉人本人。

可是,从本案的庭审中得知被上诉人至今只是支付给上诉人本人1000万元定金,其余4200万元根本没有按约定支付。

3、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款还约定宽甸xx矿业有限公司投产前需要的启动资金及正常生产流动资金由乙方解决,并立即组织投入生产

可是从本案一审庭审被上诉人提供的证据中得知被上诉人仅仅向宽甸xx矿业有限公司投入了99万元的入住人员(被上诉人自己组织的人员)的必要生活费及部分其他费用等小部分资金,被上诉人入住长达近8个月时间投入99万元资金仅仅够维持被上诉人入住人员的必要费用而已,根本不可能启动宽甸xx矿业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约定被上诉人筹集的正常生产流动资金至今也没有投入,导致宽甸xx矿业8个月处于停产状态。

因此,被上诉人在投入启动资金和正常生产流动资金方面也存在严重的违约行为,并且给上诉人及宽甸xx矿业有限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

被上诉人因存在上述违约行为,因此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五、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第三人宽甸xx矿业有限公司与上诉人承担连带责任是错误的。

我国公司法确立了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原则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公司资产既非某一股东的个人财产,也不是全体股东的共同财产,而是公司本身的财产。

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而形成的公司资产属于公司本身所有。

股东出资并不导致股东对具体存在的公司财产拥有所有权。

因此,一审法院违背公司法基本原理,违反了承担连带责任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混淆股东的股权与公司财产的概念。

让第三人宽甸xx矿业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共同对上诉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错误的。

六、一审法院审理程序违法

1、上诉人依法提出管辖异议,一审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决,然而,一审法院没有依法作出书面裁定,而以口头的方式作出不受理的决定是错误的,属于严重的程序违法行为。

2、一审没有依法审理上诉人的反诉请求,严重的侵犯了上诉人的诉权。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请求贵院撤销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丹民三初字第00015号民事判决,并请求法院裁决驳回被上诉人的诉求及承担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及相关费用。此致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xxxx年9月20日

民事上诉状【2】

上诉人(原审被告)赵xx,男,1969年12月1日出生,汉族,住甘

肃省庆城县马岭镇xxx村二组。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西安xx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注册号:61010xxxxxx590。

住所地: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xxx号xx市场x幢x号。

法定代表人xxx,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陕西xx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610000xxxxx1943。

住所地:西安市未央区xx二路xx号xx室。

法定代表人汪xx,经理。

上诉人赵xx因买卖纠纷一案于xxxx年xx月1日收到未央区法院(xxxx)未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

该判决程序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现依法上诉如下:

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被上诉人陕西xx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向被上诉人西安xx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00万元。

2、判令被上诉人陕西xx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一审、二审案件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一、该判决适用程序不当

上诉人赵xx不具有主体资格。

xxxx年7月25日,上诉人赵xx向西安xx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机电公司)出具欠条一份,内容载明:“陕西xx公司欠西安xx

公司货款500万元正(五百万元)”。

该欠条内容明确载明双方主体是陕西xx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和xx机电公司,且该欠条内容并没有利息约定。

xx机电公司收到欠条后,对此并没有提出异议,xx公司也没有提出异议。

这充分说明xx公司和xx机电公司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而且xx公司和xx机电公司之间的欠条内容不涉及上诉人赵xx。

xx机电公司将上诉人赵xx列为被告属于主体不适格、程序不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的规定。

二、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有误

原审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向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查询xx机电公司给xx公司开具的陕西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情况,经询上述两份增值税发票已于xxxx年x月x日由xx公司进行了申报抵扣。

这也充分印证了xx机电公司和xx公司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另外,xx公司和西安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于xxxx年x月xx日签订了工业品买卖合同,而该买卖合同的标的正是xx机电公司和xx公司于xxxx年x月x日所签订的买卖合同的标的。由于xx公司并不生产买卖合同的标的,为履行其与实业公司的合同,所以才与xx机电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也就是说xx公司购买xx

机电公司货物的目的是转卖给实业公司。

在整个过程中,上诉人赵xx始终没有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xx机电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上诉人赵xx是合同的主体。

因此,原审法院认定原告与被告赵xx之间存在买卖关系,并由此认定上诉人赵xx应该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属事实不清。

三、原审法院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由于上诉人赵xx与被上诉人xx机电公司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更不存在约定利息的问题,xx机电公司将上诉人赵xx列为被告且原审法院判令赵xx向xx机电公司支付欠货款及利息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审法院应该依法驳回对xx公司的诉请。

最后,该判决仅凭赵xx手写的一张欠条而认定上诉人赵xx是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免失于草率。

该证据并不能完全证明本案的基本事实,敬请中级人民法院慎重考虑。

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范例

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范例 纠纷民事怎么写?下面是特地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范文,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范文1 上诉人范xx,男,19xx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县杨x镇朱x村。 被上诉人xx县杨x镇朱x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朱xx,该村委会主任。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xx县人民法院(20xx)x民初字第900号民事判决书; 2、对案件依法进行改判或者发回xx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3、本案一、二审一切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不服xx县人民法院(20xx)x民初字第900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具体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和互相矛盾 (1)关于改变荒山用途问题。上诉人承包土地后,一直进行枣树、

花椒、柿树和杨树的种植,从未利用承包土地采石,未改变土地用途。一审法院事实认定部分另查明:自20xx年至今,魏x村部分村民在该荒山原有的石头坑内开采石头,并未认定上诉人有开采行为,其他村民的采石行为,并非上诉人的行为。判决理由却以有采石行为发生为由认定上诉人改变转让协议用途,其认定是互相矛盾的! (2)关于没有完成荒山绿化任务的问题。转让协议签订后,上诉人即开始联系栽种酸枣树,后由于被上诉人原法定代表人杨xx在个人私欲没有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横加干预,20xx年上诉人所植树木部分因他人焚烧秸秆发生火灾而烧毁,加之20xx年和20xx年连续干旱无雨,才造成所植树木存活无几。此后,上诉人于20xx年春栽种花椒、柿树和杨树15000余棵,初步完成了绿化任务。20xx年植树期间,被上诉人擅自中止合同,将上诉人承包的荒山允许其他村民植树,造成上诉人所植树苗部分被拔掉,树苗成活率大大降低。即使说,荒山绿化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责任完完全全在被上诉人,而不在上诉人。树木长成,上诉人可以得到可观的经济利益,上诉人不可能自毁山林,这是极简单的生活常识! (三)关于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问题。一审判决以部分村民自发到该荒山植树造林为由,从而认定转让协议无法继续履行,该判决理由

劳动争议民事上诉状范文格式

劳动争议民事上诉状范文格式 下面是CN人才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劳动争议民事上诉状范文格式,供大家阅读参考。 格式 上诉人:名称:_____ 住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 民族:____ 职务: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上诉人因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法院于____年__月 __日__字第__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理由及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1、本上诉状副本___份。 2、有关证明材料___件。 注:①上诉理由应全面陈述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的不当或错误,提出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包括在一审程序中未

提供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上诉的请求包括要求全部或部分撤销、变更原判决。 ②当事人不服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劳动争议民事上诉状范文 上诉人:xxx,性别:女,51岁,住xx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电话: 被上诉人:xxxxxxx医疗科技公司,地址:xx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 法定代表人:xxx,电话:xxxxxxxxxxx 第三人:xxxxx医院,地址:xx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 法人代表:xxx,电话:xxxxxxxx 上诉人不服(xxxx)西民初字第号判决,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请求撤销(xxxx)西民初字第号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或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一、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规错误。1、本案的事实:是上诉人从年月日至今,到第三人处工作。根据《劳动法》第46条:工资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每月平均工资972元,可被上诉人和第三人在xx年2月以前,每月只给上诉人发放生活费200元。每月不准休息,或让同班帮助加班替自己工作的情况下,每月只准休2天,每天工作8-12时/天,xx年非典3个

民事上诉状(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

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济南X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章丘市XXX。法定代表人:XXX。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XX玻璃(东莞)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XX镇路XX。法定代表人:XXX。 上诉人不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2012)东二法民二初字第XXX 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请求依法裁定撤销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201X)东二法民二初字第XXX号民事裁定书并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山东省章丘市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被上诉人诉上诉人“承揽合同”纠纷(实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于2012年XX月XX日依法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12年XX月XX日作出(2012)东二法民二初字第XXX号民事裁定,裁定驳回上诉人对本案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上诉人对该裁定不服,现提出上诉。具体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只有山东省章丘市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于2010年XX月XX日在山东省济南市签订了合同号为XX的《采购合同》。在《采购合同》中,被上诉人与上诉人明确约定“本合同项下所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需方所在地,也就是上诉人(即被告所在地)所在地。也就是说,被上诉人与上诉人在《采购合同》中

明确约定了本案的管辖法院是被告所在地(即山东省章丘市)人民法院,且这种约定没有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采购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所在地(即山东省章丘市)人民法院管辖,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关于合同纠纷管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是特别规定,第二十四条是一般规定,因此,在合同当事人协议合法地选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情况下,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而不是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再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因此,依据本司法解释规定,在合同纠纷当事人协议合法地选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情况下,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而不是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只有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故,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书面的《采购合同》中合法地明确地只选择了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 起诉状 原告:xxx ,男,汉族,19xx 年x 月x 日出生,住址:天津市xxx 号,电话:xxx 被告:xxxx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x 电话:xxxx 诉讼请求: 1、 2、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xxxxx 商行的业主,被告长期从原告处采购xxxxx 等货物。双方口头约定,货物的采购货款为月结形式,每次原告以送货上门的方式给被告交付货物,被告出具其自制的入库单为结算凭证。从XX 年6 月1 日被告开始不按约定向原告给付货款,至XX 年11 月24 日原告停止向被告供货时止,被告总计拖欠原告货款xxxxx 元。在此期间,原告曾多次找被告协商支付货款事宜。XX 年1 月30 日被告向原告支付前欠货款XX 元后,又经原告多次催要协商,被告的采购经理朱旭东才于XX 年x 月x 日以被告名义出具了欠原告货款的欠条一张。此后,原告凭此条不计其数的找到被告索要欠款,均被被告以过段时间偿还为借口推辞。因原告系 小本经营,又遇被告的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xxxxxx

元。本案的诉讼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被告方承担。 篇二:买卖合同欠款纠纷起诉状范本(律师推荐)民事起诉状 原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被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案由:买卖合同欠款纠纷 诉讼请求: 1、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货款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元 3、本案诉讼费用及其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原告与被告签订《购销合同》,原告为供方,被告为需方,供方为需方提供型号的,合同约定,货物的品名、规格、价格数量总货款 结款方式:;需方如逾期未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应收货款的支付滞纳金给供方。合同签订后,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从年月份开始拖欠原告的货款,原告为了双方能继续保持友好的合作关

民事上诉状()(合同纠纷)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民事上诉状()(合同纠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民事上诉状上诉人(原审原告):,性别:,民族:,年月日出生,住址:省市区镇村组号。 联系电话: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单位名称住所地:省市区路号座层。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上诉人因一案,不服市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依法撤销()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第项,判决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损失共计人民币元(其中); 二、依法判决被上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 本案要点是:被上诉人严重违约导致了双方所签定的合伙协议的履行不能,上诉人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了自己的约定义务,因被上诉人的违约行为导致了上诉人的损失,应该对上诉人予以赔偿。 其主要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 第一、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并未履行《合同》第条之约定,造成了自身的在先违约,不应获得赔偿。其理由是该合同第条约定了由被上诉人负责此产品“发牌机”的专利技术、电路板和线束,协助甲方检测产品质量和产品的更新换代,而被上诉人并没有获得生产“发牌机”的发明专利权证书,所以是上诉人自身违约。上诉人认为,从原审中上诉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二、三、五已经可以证明上诉人虽然没有提供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技术,但已经向被上诉人提供了可以用于实现该项产品上市销售的技术方案。并且结合被上诉人已经利

劳动争议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原告):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不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XXXX法院(XXXX号民事判决,特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不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XXXX法院(XXXX号民事判 决。 2、依法判决支持上诉人起诉的全部诉讼请求。 3、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及理由: 一)原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不给上诉人发放2个月零4天的工资不能视为拖欠工资行为存在明显错误。 首先上诉人2013年12月21日出具的借条不是向被上诉人出具,而是给吴琼英个人出具;其次借条是由于被上诉人主管领导向上诉人承诺年底发放奖金而预先出具的借条,而非单纯的借款;再次借条属于借款纠纷,而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属于不同的案由不应一并处理,原审法院在没有查清借条事实的情况下,认定被上诉人不给上诉人发放2个月零4天的工资不能视为拖欠工资行为,而是扣除借款行为完全与事实不符,存在严重错误。 二)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视为签订了劳动合同无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被上诉人原审中提交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为2013年12月1日,而上诉人自2013年12月17日才到被上诉人处,该份合同签字也不是上诉人本人签署,且合同约定工资与被上诉人实际工资数额不相符,该份合同是被上诉人为了应对诉讼伪造的合同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该份合同的签订不符合法律规定,记载的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

原审法院不能根据推测,片面的认定该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视为签订了劳动合同。 三)原审法院对被上诉人是否支付加班费情况,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且对举证责任分配错误。 上诉人及其部门员工的工资表由上诉人记录,向原审法院提供的考勤表是最原始的考勤记录,能真实的反映上诉人的加班事实,根据庭审中上诉人提交的与被上诉人法人代表及管理人员的通话录音,均可佐证上诉人的加班事实。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证明上诉人加班事实的证据是由被上诉人掌握管理的,应当由被上诉人提供,而原审中被上诉人也未提供考勤表,工资表。原审法院未查清事实就妄下判决,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四)原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上诉人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被上诉人随意解雇上诉人属于违法解除。原审中被上诉人向法庭提交了除名决定和通知书完全是为了应付诉讼,除名决定不客观、不真实,且被上诉人也无权随意的解雇上诉人,被上诉人出具除名决定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原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显然有误。 五)上诉人以被上诉人未与上诉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未向上诉人缴纳社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为由主张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原审法院只审查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就片面的认定上诉人此项主张不成立明显存在错误。 综上,上诉人为维护己身合法权益,特向巴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恳请二审法院依法公正处理,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 篇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上诉状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某某市某某镇。 法定代表人:某某职务: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某某,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某某市某某区某某北路号111室。 原审被告: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住所地:某某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某某北村32号。 负责人:某某,经理。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某某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某某民初字第1000号民事判决,发回重审;或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或直接予以改判。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上诉人因不服某某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高民初字第1000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 一、该判决对被告的辩称,存在遗漏和曲解。 该判决称“被告某某建设集团某某分公司称: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没有异议,对原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而某某分公司真实意思是,对原告起诉的与其 发生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关系是存在的,但对于原告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据以证明的相关证据存在异议的,且原告起诉的证据是非常不足的。该判决称“被告某某建设集团称:要求某某公司与原告协商解决”,众所周知要 求调解不属相对人抗辩,将被告要求调解作为辩称内容显然文不对题,更非被告的真实辩称意思表示。而被告某某建设集团的真实辩称意见则与某某分公司以上真实辩称意见相同。可是,该判决却断章取义,未将被告的真实答辩意见记入笔录,导致了该判决认定事实和适 用法律错误,从而作出了完全倾斜于原告和绝对不利于被告的裁决。显有失公平。 二、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一)该判决对原告诉请的返还本金1987196.54元予 以认定,但原告称该款项是某某承揽工程施工期间被告拖欠的款项,该事实在该判决书中并无阐述,本案案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购房款是现金还是欠款,以及支付或欠款时间、

买卖合同欠款纠纷起诉状实例

买卖合同欠款纠纷起诉状 原告:男,汉族,现年岁,身份证号码320##### 现住徐州市云龙区 原告电话: 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电话: 第一被告:,男,汉族,现年岁,身份证号码320### 现住徐州市铜山区联系电话: 第二被告 第三被告 诉讼请求: 1、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货款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元 3、本案诉讼费用及其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和被告于2010年12月15日签订了五金配件购销合同,后又于2011年2月18日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各种灯具)。双方在每份合同中都约定了灯具的数量、单价、合同履行方式及货款支付方式和期限,同时还约定了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原告严格依据合同向被告履行了供货安装义务,合同履行完毕后,经双方结算,五金配件实际总货款是13838,合同签订时预付19620元,仍下欠1218元。产品购销合同实际总价款为117184.2元,预付货款12000元,合同履行过程中支付货款56200元,现下欠48984.2元。即两份合同总价款为224022.2,被告共计给原告支付了87820元,下欠136202。自双方结算后,原告又多次要求被告按合同约定立即支付货款,被告推脱不予支付,事实上已经构成违约,依合同约定被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原告支付违约金67206.6元。 综上所述,原、被告签订的《购销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达,合法有效。被告拖欠原告货款共计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清楚,合法有效,应受法律的保护。《合

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以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被告拖欠货款不还的行为是严重的违约行为,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应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及违约金共计元。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实属无奈,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拖欠的货款及违约金,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徐州市人民法院 起诉人: 电话: 年月日 附:1、本诉状副本 1 份 2、《买卖合同》复印件份 3、收货单复印件份

最新整理劳动争议案民事上诉状-劳动争议案民事上诉状实例.docx

最新整理劳动争议案民事上诉状|劳动争议案民事上诉状实例劳动争议上诉状范文 上诉人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西站综合贸易******楼,xxxx150 *******. 法定代表人陈**,系该公司董事长。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xxx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鼓民初字第1**4、1**6号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改判上诉人是依法解除与被上诉人的劳动关系,无须支付赔偿金; 2.请求改判上诉人无须向被上诉人支付失业金损失; 4.请求判令被上诉人承担一审、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已将员工手册的内容告知劳动者,故员工手册对劳动者没有约束力。认定错误。 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的规章制度要对劳动者发生法律效力,必须事先向劳动者公示。一审庭审过程中,上诉人已经向法院提供了员工手册公示照片,员工手册自从制定出来后,就一直放在公司的公示栏中进行公示,供员工查阅、学习。被上诉人作为公司的办公室主任称其没有见过公示的员工手册不合情理。 二、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提供的考勤表注明苏**旷工22.5天,但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又称从 12月起到现在已经旷工达30多天,对旷工30多天的事实意创公司没有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认定错误。 三、一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提供的 1 月~9月内部账现金明细表,已经

证明****货款已进入意创公司的账户,被上诉人不存在挪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认定错误。 上诉人公司并不存在内部账。被上诉人称其已将****货款交纳公司内部账根本与事实不符。一审庭审过程中,上诉人向法院提供的《关于苏**挪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说明》、《付款证明》、《银行卡存款业务回单》、《****远程工贸有限公司对账单》足以证明被上诉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综上可知,上诉人是依法解除与被上诉人的劳动关系。一审判决认定违法解除错误。 四、一审法院在不能认定被上诉人在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情况下,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赔偿金。计算错误。 五、一审判决判令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支付失业金损失,判决错误。 被上诉人已经重新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补发工资应当按照被上诉人的实际应发工资数额补发,而不是按照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补发。一审法院在没有确定被上诉人工资数额的情况下,按照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补发工资,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存在错误,请求二审法院依法予以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上诉人:xxx******有限公司 二○**年十二月十日 (涉及当事人隐私,人名等均采用化名。)

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格式范文

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格式范文 上诉人不服判决的可以依法提起上诉,那么,下面是xx 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格式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格式范文1 上诉人(一审被告)姚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xx省xx市xx94号,公民身份证号:370302xx. 上诉人(一审被告):xx经贸有限公司,住所地:xx中国财富陶瓷城xx, 注册号:xx, 法定代表人:姚X 上诉人(一审被告):李X,女,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xx省xx市xx94号,公民身份证号:370302xx.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广东xx陶瓷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镇金陶工业园,注册号:xx, 法定代表人:周xx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xx)佛城法民二初字第942号民事判决书,特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xx)佛城法民二初字第942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被上诉人一审诉讼请求。 2、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一审程序违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168条之规定:“简单民事案件中的‘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的争执无原则分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条“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文.doc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文 如何写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文,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文1 原告: xx***科技有限公司,住址:......,法定代表人:......。 被告: xx****科技有限公司,住址:......,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撤销原、被告分别于20xx年5月24日、20xx年7月20日签订的两份《销售合同》,并责令被告退还已收的332250 元货款。 2、请求判决确认被告严重违约,并承担938587.50元的违约责任。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xx年5月24日签订了一份总金额为24.45万元的《销售合同》(合同编号:100524),约定被告向原告供应单价为25000元、品牌为"三星"、规格与型号为460AA04-V的46寸液晶拼接屏8台(1366*768分辨率,360W/单元低功耗,50000小时使用寿命)。20xx年7月20日原告、被告双方又签订了一份总金额为万元的《销

售合同》(合同编号:LFT100720),约定被告向原告供应单价为25000元、品牌为"三星"、规格与型号为460AA04-V的46寸液晶拼接屏4台(1366*768分辨率,360W/单元低功耗,50000小时使用寿命)。上述两份《销售合同》文本除合同总价不同外,其他条款完全一致。在该两份销售合同第六条"质量标准"第1款中均约定"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为原生产厂家生产的从未使用过的新设备,其规格、技术条件满足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在该两份销售合同第十条"违约及责任界定"第1款中均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条款履行职责视为违约。由违约导致工程延期的一方应赔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金额计算方式为:合同工程总额的0.5%/每日计*延期天数。"上述合同还约定由被告负责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在该两份销售合同附件《售后服务承诺书》中,被告承诺:其提供的液晶拼接屏有如下特点:"1、全系列产品均是采用三星液晶拼接屏,其中40寸以上均采用三星全球领先的DID液晶屏。......" 20xx年7月16日原告收到被告交付的46寸液晶拼接屏8台,被告在随附的《设备签收单》中标明该产品名称为"46寸液晶拼接屏",规格与型号为"460AA04-V",原告工作人员对送货数量予以确认。20xx年7月23日原告收到被告交付的46寸液晶拼接屏4台,被告在其随附的《设备签收单》中标明该产品名称为"46寸液晶拼接屏",规格与型号为"LTI460AA04-V",原告工作人员对送货数量予以确认。因被告针对两批货物提供的《设备签收单》中均没有"品牌"一栏,原告工作人员收货时未核对该设备品牌。20xx年8月被告将该设备移

最经典的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

最经典的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 以下是xx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最经典的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供大家阅读参考。 最经典的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1 上诉人(原审被告):王x,男,满族,出生于xx年11月3日,无业,住xx族自治县xx川乡xx沟村七组26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x,男,汉族,出生于xx年3月25日,无业,住xx市xx区北xx街x号x号。 原审第三人:xx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xx,董事长,住址:xx族自治县xx川xx村七组26号。 原审第三人:徐xx,男,出生于xx年3月12日,汉族,住xx市太平区xx路58-502. 上诉人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xx]丹民三初字第00015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一审的诉讼请求,并支持上诉人的反诉请求或发回重审。 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持有xx矿业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属于待确认状态是错误的,上诉人合法取得了xx银xx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1)上诉人在庭审中提供的其于xx年1月15日与徐xx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徐xx通过诉讼途径在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上诉人支付尚欠股权转让款850万元的事实及被上诉人、上诉人于xx年10月4日签订合同中第二条第三款中约定被上诉人将股权转让款其中850万元支付给徐xx的事实及证人韩xx的证人证言等证据完全可以证明上诉人已经取得了徐xx名下的85%的xx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至于被上诉人在庭审中列举的4份裁定书及根本没有生效的被上诉人李x、叶x、上诉人、徐xx四人xx年1月15日签订的协议及股东会议决议等证据无法证明上诉人没有取得徐xx名下的85%股权。 (2)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的明确规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规”才有权规定合同应当在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目前,除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转让,因涉及国有资产管理问题须履行特别批准手续外,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我国现行立法规定要办理批准手续后才能生效的,仅限于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立法中,尚未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要在办理工商变更登

劳动争议案民事上诉状范文

劳动争议案民事上诉状范文 被上诉人苏**,女,19**年8 月27日出生,汉族,住徐州市泉山区矿务局宿舍****室,电话131 **** ****.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0)鼓民初字第1**4、1**6号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改判上诉人是依法解除与被上诉人的劳动关系,无须支付赔偿金; 2.请求改判上诉人无须向被上诉人支付失业金损失; 3.请求改判上诉人无须支付20XX年11月、12月、2010年1 月1 日~13 日的工资; 4.请求判令被上诉人承担一审、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已将员工手册的内容告

知劳动者,故员工手册对劳动者没有约束力。 认定错误。 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的规章制度要对劳动者发生法律效力,必须事先向劳动者公示。 一审庭审过程中,上诉人已经向法院提供了员工手册公示照片,员工手册自从制定出来后,就一直放在公司的公示栏中进行公示,供员工查阅、学习。 被上诉人作为公司的办公室主任称其没有见过公示的员工手册不合情理。 二、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提供的考勤表注明苏**旷工22.5天,但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又称从2009年12月起到现在已经旷工达30多天,对旷工30多天的事实意创公司没有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 认定错误。 一审庭审过程中,上诉人向法院提供了2009年12月份被上诉人的考勤表,用以证明被上诉人在2009年12月份旷工就已经达22.5天。

2010年1 月份被上诉人就一直没有到公司上班,到2010年1 月13日解除劳动关系时旷工达到了30多天。 按照《员工手册》第11.4.3条的规定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 天或一年累计旷工7 天。 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三、一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提供的2009年1 月~9月内部账现金明细表,已经证明****货款已进入意创公司的账户,被上诉人不存在挪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认定错误。 上诉人公司并不存在内部账。 被上诉人称其已将****货款交纳公司内部账根本与事实不符。 一审庭审过程中,上诉人向法院提供的《关于苏**挪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说明》、《付款证明》、《银行卡存款业务回单》、《****远程工贸有限公司对账单》足以证明被上诉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

(完整)民事起诉状(买卖合同纠纷)

民事起诉状 原告:沧州胖娃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沧州市青县树人路1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ABL11201GR91X。 法定代表人:李煜职务:执行董事 被告:沧州市好又多超市 地址:沧州市青县老人大街12号 法人代表:李梅,系经营者 诉讼请求: 一、.责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3万元。 二、责令被告赔偿拖欠原告货款3个月的利息损失。 三、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请律师费等。 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2017年10月18日商定,被告从原告处购进茅台酒200箱,价值人民币3万元。原告于当年10月19日将200箱茅台酒用车送至被告处,被告立即开出3万元的转帐支票交付原告,原告在收到支票的第二天去银行转帐时,被告开户银行告知原告,被告帐户上存款只有1.2万余元,不足清偿货款。由于被告透支,支票被银行退回。当原告再次找被告索要货款时,被告无理拒付。后来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均被被告以经理不在为由拒之门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一款和第134条第一

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付货款,并赔偿由于被告拖欠贷款而给原告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此致 青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沧州胖娃商贸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1. 本状副本1份; 2. 书证×份。 证据和证据来源: 1.被告收到货后签收的收条1份 2.银行退回的被告方开的支票1张 3.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收据×张 【提示】 这是一份经济纠纷诉讼起诉状。 状头介绍了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由明确,诉讼请求具体明确,交代事实简洁清楚,陈述理由合情合理,引用法规明确、具体,人称前后一致。是一篇值得学习的诉状。 相关知识 (一)经济纠纷起诉状的涵义和用途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模板)

民事起诉状(模板)*** 详情见下文 原告:某某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被告:北京某某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人民币元; 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万元; 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2015年9月10日签订《产品销售合同》,被告向原告购买原材料,合同总价款为元。

但截止目前,被告仍有货款元尚未支付,在此期间,原告多次以电话、短信、上门催要、发律师函等形式要求被告支付货款,但被告均以各种借口拒不支付。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产品销售合同》的约定,严重侵犯了 原告的合法权益,现原告依法诉至贵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审判,维护其合法 利益。 此致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注:立案需要准备材料: 1、起诉状: ①份数:n+1,n为被告数量,例如,只有一个被告需要准备两份起诉状,两个 被告需要准备三份起诉状,以此类推; ②原告为自然人的,需要本人签字,原告为法人的,需加盖法人公章,有些法 院还要求有法定代表人签字。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告为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法人的需要打印被告企业工商信息。 3、如委托律师代理,则需要向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一份并由委托人签字/盖章。 4、简单证据材料: ①份数:n+1,n为被告数量,例如,只有一个被告需要准备两套证据,两个被 告需要准备三套证据,以此类推;

②内容:立案时只需向法院提交初步证据即可,比如合同等。

劳动合同纠纷上诉状范本

劳动合同纠纷上诉状范本-企业版-北京劳动律师 2011-02-13劳动合同纠纷上诉状范本-企业版 (劳动案件上诉状范本沈斌倜律师提供) 上诉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32区99号楼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刘某某,女, 1972年1月21日生,住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34号院1号楼2门302号 原审被告:中国某劳务派遣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某某路7号某某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 案由:劳动争议 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2010)朝民初字第186※※号《民事判决书》,改判上诉人无需支付被上诉人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91000元; 2、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0年9月10日作出的(2010)朝民初字第186※※号民事判决书,特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审法院对本案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应当撤销其作出的判决书,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理由如下: 一、◆◆公司与被上诉人之间仅是人事代理关系,并非是实质上的劳动关系。 首先,被上诉人与上诉人2007年2月5日签订没有终止期限的《雇佣员工标准合同》(以下简称“《雇佣合同》”),被上诉人2007年3月12日才与◆◆公司签订虚假的《劳动合同》。后一合同的签订实质上仅因为上诉人为外地公司,无法在北京为被上诉人办理社会保险,因此才选择了与◆◆公司签订名为“劳动派遣”实为“人事代理”的合同,并安排被上

诉人签订了形式上的《劳动合同》。 其次,◆◆公司从未对被上诉人进行管理,双方不符合事实劳动关系形成的实质要件。 上诉人之所以选择◆◆公司作人事代理的做法正是为了更好地履行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为员工购买社保),否则上诉人根本没有必要在自己刚刚(2007年2月5日)与被上诉人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的情况下再另行委托其他机构(2007年3月12日)为被上诉人签订劳动合同,在2007年3月后故意加大自己的用工成本。 可见,三者之间根本就不是法律规定所称的劳务派遣关系,而是人事代理关系。法院应当考虑到这一点,还原事实的真相,认定三者之间人事代理关系的实质。 二、退一步讲,即便不能认定三方之间是人事代理关系的实质,被上诉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没有致使上诉人与被上诉人2007年2月5日签订的《雇佣合同》自行解除,最多是在该期间是存在两份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两份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一审法院认为被上诉人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致使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签订的《雇佣合同》自行解除,这样的判决是主观臆断,没有法律依据,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理由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4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只要用人单位没有异议,劳动者可以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法律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因此,本案中,退一步讲即使◆◆公司与被上诉人在2007年3月12日至2008年3月12日存在一段劳动关系,仍不影响该期间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该期间的劳动关系同时存在:一段新劳动关系的开始并不必然导致另一段劳动关系的自行解除或者终止。且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和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本案一审法官所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2007年2月5日签订的《雇佣合同》因被上诉人与◆◆公司2007年3月12日签订劳动合同而自行解除的情形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任何一种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情形。 且在本案中,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雇佣合同》第20条明确约定:“雇佣方可将本雇佣合同分派至相关公司”。什么是分派?请注意“分”,而不是整个转包。结合本案实际,在签订本合同时,被上诉人知晓上诉人可以将这份合同分派给其他公司,实际上是分派给能够在劳动合同履行地北京为被上诉人缴纳社保的◆◆公司。因此,◆◆公司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也仅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雇佣合同》合同期间的“一段分派”。 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2007年2月5日签订的《雇佣合同》被自行解除的法律依据何来?上诉人恳请二审法院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依法改判。 三、认定上诉人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不合法、不合理。 《劳动合同法》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规定,其立法本意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影响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合法权益。本案中,上诉人已经依法与被上诉人签订《雇佣合同》,并且不惜增加用工成本使用◆◆公司人事代理也尽力为

2018年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

2018年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上诉人(原审被告):彭恩学,男,1963年*月*日出生,汉族,住XX市开县九龙山镇大山村4组72号,公民身份号码51222219630*****。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刘纪美,男,生于1957年*月*日,汉族,住XX市开县九龙山镇四合街107号,公民身份号码5122221957110*****。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不服XX市开州区人民法院(2018)渝0234民初 3304号判决,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XX市开州区人民法院(2018)渝0234民初 3304号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2.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与理由: 2018年5月18日,在上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之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同日,也是在上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上诉人之妻向被上诉人支付现金30000元。后经上诉人调查,被上诉人所售房屋用地为集体土地,不能进行市场交易。上诉人多次要求被上诉人退回现金,均遭被上诉人拒绝。原审法院违背上述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及2018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纪要精神,作出不公正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不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况且,上诉人已拥有一处宅基地。因而,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之妻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无效。《2018年全国民事审判工

作会纪要》第35条:现阶段,我国城市化还处于较低层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宅基地还具有较强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性质,完全放开对宅基地使用权限制的条件还不具备。对于已将宅基地流转确定为试点地区的,可以按照国家政策即相关指导意见处理宅基地使用权因抵押担保、转让而产生的纠纷。对于宅基地流转处于非试点地区的,农民出售其宅基地上的房屋给城市居民或者出售给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该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认定无效。合同无效后,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购房款并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息。买受人已经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或者翻建,也可以一并请求赔偿翻建或者改建成本。 与此同时,原审法院还错误适用《担保法》“定金法则”,并对XX市开州区九龙山镇合兴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非法证据予以采信。综上所述,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之间的合同为无效合同。为了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之规定提起上诉,望贵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公正的判决。 此致 XX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2018年11月 3日

劳动争议民事上诉状

劳动争议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原告):津天港,男,汉族,1958年4月30日出生,住天津银庆区丽雅居小区3-102室。电话:13777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天津月亮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卫市文昌镇蔡村2号楼。 法定代表人:岚邵,该公司经理。电话:181688 上诉人不服卫市月头区人民法院(2015)月民初字第2423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撤销(2015)月民初字第2423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判决,依法改判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60000元; 二、请求依法撤销(2015)月民初字第2423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判决,依法改判: 1、请求判决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应发的工资差额108000元,支付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7000元,合计135000元; 2、请求判决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应得工资收入255000元,支付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63750元,合计318750元; 3、请求依法判决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7月6日待岗期间应得工资收入7650元; 4、请求判决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0日期间的应发的福利补贴63600元; 5、请求判决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65000元;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60000元符合法律规定 在一审中,上诉人提交的证据可以证实月工资为15000元/月,入职时间2010年10月,解除劳动合同时间2014年7月3日。故被上诉人应支付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为60000元(15000元/月×4个月)。一审法院未能查明以上事实,对月工资的标准应当由被上诉人承担举证责任。在一审中,上诉人就经济补偿金提出明确诉讼请求,一审认定上诉人对仲裁结果没有提出异议的认定不是符合事实。故上诉人主张经济补偿金60000元应当得到支持。 二、一审法院对上诉人请求支付工资差额、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应得工资收入、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待岗期间的工资收入,福利补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予以驳回,属于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一)基本事实。上诉人于2010年10月18日进入被上诉人单位工作,截止上诉人2014年7月离职,双方建立劳动合同时为4年。2010年10月18日至2014年7月6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为申请支付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双倍工资。根据天津月亮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工资、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可以佐证上诉人职务为副总经理,工资标准为年薪18万元/年,月工资为15000元/月。车补为2万元/年。话补1200元/年。工资年薪5万元以上每月按60%发放,剩余40%年底一次性结清,车补年底发放。2011年1月-12月挂账工资明细表1份,2011年1月-12挂账工资表可以证实,被上诉人为上诉人已发放2012年1月至12月40%的工资合计为72000元。2012年1月-6月未发放的40%工资合计为36000元。2012年7月至2014年7月拖欠上诉人工资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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