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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天津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统考成绩的使用

为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艺术类专业自2014年起在部分省(区、市)使用艺术类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说明如下:

1.全部艺术类专业在上海、重庆、内蒙古、黑龙江、福建、河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江西、广西、陕西、青海、新疆、西藏等省(区、市)使用艺术类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考生无需参加我校校考。对以上各省(区、市)艺术类省级统考(或联考)未涉及的专业,我校2014年将不编制招生计划。

2. 在河北省部分艺术类专业使用联考成绩录取,联考涉及专业及类别要求请见下表:

属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摄影、广播电视编导,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录取。

3.在天津市美术设计类专业使用天津市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报考我校美术设计类专业的天津考生无需参加我校校考。在天津市除美术?设计类专业外,其他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录取。

4.全部艺术类专业在北京、山西、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甘肃、云南、宁夏等省(区、市)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录取。以上省(区、市)的考生如所报专业属所在省(区、市)统考范围,还须取得该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

二、美术设计类专业

美术设计类专业包括: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1.招生计划及考试内容

美术设计类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校考(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通知书将在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发放。

三、报名办法

1.报考条件。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

2.报名方式

(1)我校在天津考点所有专业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均采取网上报名交费方式。

①网上报名:我校不组织现场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b5268933.html,)进入报名系统,按提示完成报名交费。注:网报系统于1月25日-2月5日期间进行数据维护,暂停报名。

②网上交费: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中国农业银行银联卡。

③考试时间确认:请于考试前一天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详细了解考试安排。

(2)在其他考点参加测试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背景颜色不限)于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详细填写《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登记表》一份(自制或复印无效)。如考点对报名方式有特殊要求,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在湖北武汉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2月10-11日登陆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完成网上报名交费(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b5268933.html,)。

(3)报名时间及地点详见“考点设置”;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考点设置”和准考证;考试时务必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入场。

(4)考生须保证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如有误后果自负。

(5)报名考试费:初试150元/人、复试200元/人。

四、校考合格证的发放

1.校考各专业合格分数线的划定:按1:3-1:4(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招生计划数:校考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比例根据考生志愿及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队确定各专业(或方向)的合格分数线。

2.美术·设计类考生在校考报名时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我校将视各专业生源情况适当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但有一定的分数级差,分数级差视生源情况而定。例如:我校2013年绘画专业分数级差为5分,在划定绘画专业合格分数线时,将第二志愿为绘画且其第一志愿未合格的考生成绩减去5分后,和第一志愿为绘画的考生一起排序划定合格分数线。如考生所报两个专业均通过合格分数线,我校只发放第一志愿合格证。

3.考生可于2014年4月5日至15日期间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最终成绩、打印专业测试合格证(我校不另行邮寄),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请于4月15日之前与我办取得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相关事宜。

4.考生在《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登记表》志愿栏内填报的专业志愿或电子报名(含网上

报名)时填写的志愿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5.考生在本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组织填报志愿时,所填志愿应与本人合格专业(或方向)一致,我校将按考生合格专业(或方向)录取。取得我校多个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成绩查询页面下载打印《艺术类招生专业测试征询志愿表》,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该表寄回我校。多专业合格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顺序应与《艺术类招生专业测试征询志愿表》志愿顺序一致,我校将按该志愿顺序录取,并视报考情况适当接收专业非一志愿考生,但有一定分数级差。

五、注意事项

1.上述所列各专业均为本科层次,学制四年,文理兼招。

2.我校各艺术专业介绍、学院简介、考试大纲、历年分数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5268933.html,)。

3.我校招生过程已取消师范标识,但培养师资的功能没有改变,只是培养模式发生变化。美术学、音乐学(声乐主科)、音乐学(键盘主科)学生在一年级期末,在自愿的基础上,学校择优筛选学生修读教师教育模块课程,该类学生毕业时须取得学士学位且符合申请教师资格证有关要求,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颁发教师资格证,从而取得教师职业的入职资格。

4.美术·设计类、音乐学(音乐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摄影专业(或方向)只允许考生参加一次专业测试,如考生参加两次或两次以上测试,则以多次考试中取得的最低分数为考生的最终成绩。

5.天津籍考生必须在我校参加专业测试,凡在其他考点参加测试者,其成绩无效。

6.请考生在报考前详细了解各考点和所在省(区、市)本年度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规定,避免出现因违反规定造成成绩无效的情况。

7.计划的编制:

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省(区、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将在艺术类专业测试后根据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安排各专业分省(区、市)招生计划。对招生专业合格生源不足的省(区、市)我校将编制“0”

计划,“0”计划专业的合格生源可以填报志愿,按照录取原则和相关政策录取;对当年招生专业无合格生源的省(区、市)不编制计划。

使用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的省(区、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可根据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和往年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各专业分省(区、市)招生计划。

8.我校依据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投档规则录取。

9.我校美术教育(学前教育)高职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区、市)对美术类高职录取原则有明确规定,则执行各省(区、市)的录取原则。美术类高职专业在我校学前教育学院校区上课。

九、联系方式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邮政编码:300387

乘车路线:

天津站:乘公交951路至天津师范大学西门或乘地铁3号线至大学城站,换乘公交311路、620路;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天勤路蓝月湾二期(第二学生食堂北侧)

招生咨询电话:022-********,23767181

网报指导电话:022-********,23769269(1月23日至3月1日开通,春节期间1月25日至2月5日暂停)

Email:shidazhaoban@https://www.wendangku.net/doc/b5268933.html,天津师范大学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b52689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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