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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得税会计的实务分析

对所得税会计的实务分析
对所得税会计的实务分析

对所得税会计的实务分析

摘要:本文首先介绍所得税会计的成因,然后就所得税会计核算通过例题做具体解析,最后结合实际工作,提出企业关于所得税差异设置台帐的构想.以及关于企业自查所得税的建议。

关键词:所得税会计处理;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自查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

828x(2011)07-0106-01

一、所得税会计的成因

所得税会计产生的原因主要是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存在的差异所致。会计收益和应税收益是经济领域中两个不同的经济概念,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规范不同的对象,体现不同的要求。

二、所得税会计核算解析

企业进行所得税核算时一般应遵循五个程序步骤。

(一)确定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

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确定资产负债表中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的其他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

(二)确定资产及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

按照会计准则中对于资产和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方法,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确定资产负债表中有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税所

会计实务之所得税暂时性差异确认及会计处理

会计实务之所得税暂时性差异确认及会计处理 一、所得税暂时性差异 (一)所得税暂时性差异概述企业资产负债表内资产或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税法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根据其经济实质划分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时分别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负债表经济实质划分如下:(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依据资产负债表账面价值与税法计税基础,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主要由资产项目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与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两方面内容。 (2)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依据资产负债表账面价值与税法计税基础,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主要由资产项目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与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两方面内容。 (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资产项目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并确认为递延所得说资产。主要项目如下: (1)固定资产。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初始价值一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由于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可抵扣等不同特点,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出现差额。若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则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2)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由于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的,经济实质是企业在未来会计期间可以少缴的所得税额。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企业应该进行摊销,而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企业在会计期末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无形资产初始价值一无形资产累计摊销一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税法规定无形资产不存在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情况,资产减值损失不可抵扣。 (3)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计人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但不计人计税基础,计税基础为初始价值。若变动后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则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其他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项目,若公允价值的变动值税法不确认,则仍然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在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则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时则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项目如下:

所得税--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五章练习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五章练习 所得税 一、单项选择题 1、某企业2011年度的利润总额为1 0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库券利息收入10万元;全年实发工资为350万元,假设均为合理的职工薪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税法规定,国库券利息收入免税,企业发生的合理的职工薪酬可在税前扣除。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企业2011年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A.340 B.247.5 C.252.5 D.162.5 2、企业因下列事项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不影响所得税费用的是()。 A.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计税基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B.期末按公允价值调减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金额,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C.期末按公允价值调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D.期末按公允价值调增投资性房地产的金额,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3、某公司2007年利润总额为1 0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根据2007年颁布的企业所得税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变更为25%。2007年发生的交易事项中,会计与税收规定之间存在差异的包括:(1)当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0万元;(2)年末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当期公允价值上升20 0万元。(3)当年确认持有至到期国债投资利息收入40万元。假定该公司2007年1月1日不存在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该公司2007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A.323.2 B.343.2 C.333.2 D.363.2 4、某企业上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借方余额为33万元。本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本年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0万元,期初的暂时性差异在本期未发生转回,该企业本年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为()万元。 A.30 B.46.2 C.33 D.32.5 5、2010年5月6日,A公司以银行存款5 000万元对B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并于当日取得B公司净资产,当日B公司存货的公允价值为1 600万元,计税基础为1 000万元;其他应付款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计税基础为0,其他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计税基础一致。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 200万元。假定合并前A公司和B公司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两家公司,该项合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合并条件,所得税税率为25%,则A公司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商誉分别为()万元。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第一章税收筹划概论 案例分析题 张先生是一位建筑设计工程师,2017年,利用业余时间为某项工程设计图纸,同时担任该项工程的顾问,工作时间10个月,获取报酬30000元。那么,这30000元报酬是要求建筑单位一次性支付,还是在其担任工程顾问的期间,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呢 答案:若按一次性支付,张先生获取的报酬30000元应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劳务报酬收入20%的扣除费用,适用30%的税率,则张先生应该缴纳的税额为: 30000×(1-20%)×30%-2000=5200元 若分10个月支付,则每月获得的劳务报酬为3000元,劳务报酬所得大于800元且没有超过4000元,可减除800元的扣除费用,适用20%的税率,则张先生一共需要缴纳的税额为: (3000-800)×20%×10=4400元 由于分10个月支付劳务报酬的应缴税额比一次性支付劳务报酬应缴税额少800元(5200-4400),则张先生应选择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 第二章公司设立的税收筹划 案例分析题 【案例1】非居民企业税收筹划 在香港注册的非居民企业A,在内地设立了常设机构B。20×7年3月,B机构就20×6年应纳税所得额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 000万元,其中:①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00万元,相关费用及税金100万元;②利息收入450万元,相关费用及税金50万元;③从其控股30%的居民企业甲取得股息200万元,无相关费用及税金;④其他经营收入100万元;⑤可扣除的其他成本费用及税金合计100万元。上述各项所得均与B 机构有实际联系,不考虑其他因素。B机构所得税据实申报,应申报企业所得税1 000×25%=250(万元)。

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总结-所得税

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总结——所得税(通俗易懂版) 关于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 大家总分不清楚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的关系。其实也比较简单,所得税是什么?是你应该交给税务局的税款,就相当于是你孝敬给婆家的见面礼一样,见面礼是谁说了算呢?是税务局说了算,因为规矩肯定是婆家定的,或者说婆家这个行业里面的规矩啊。交多少税是税务局说了算了,因此你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所得税费用相当于是娘家,就是当期认可的费用,首先所得税是企业的一项费用,影响的是净利润。也相当于是娘家给你的钱,然后你拿着这钱去给婆家见面礼。婆家和娘家毕竟还是两家,所以两家的规矩肯定不一样,娘家给的钱不是多了肯定就是少了,一般情况正好的情况少,这也就是税法和会计经常有差异,然后需要纳税调整的原因。 所以从上面就可以看出来,所得时其实是税务局方面要求当期缴纳的税款,所得税费用是当期会计上应该确认的费用,也就是说税务局让你交多少钱,不一定都是你当期的费用,原因就在于税务局和会计处理有的是不一样的,那么一般情况都是需要纳税调整的。这就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所谓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说资产和负债的余额概念问题,既然会计和税务上处理有差异,那么确认的资产和负载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也会有差异,属于暂时性差异范畴一般会通过递延所得税的形式来体现。为什么有个递延所得税科目呢?就是因为会计上不一定全部认可当期应交所得税。 所以有了下面的公式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其实这个公式是可以简化一下的。 应交所得税=(企业会计利润-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率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率 所以当期所得税费用=企业会计利润*所得税率(会计利润为调整完永久性差异之后的会计利润) 关于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顾名思义就是暂时是存在差异的,言外之意就是最终会殊途同归,“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说的就是这样的道理。因此判断一个差异是不是暂时性差异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最后会计和税法的处理是不是一样了,是不是最终原则是一致的。比如一项收入确认,是不是最终都要确认收入,仅仅是暂时会计和税法有争议呢。那怎么进一步去理解暂时性差异的含义呢?那应该从科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两方面去理解。 什么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分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什么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举个例子,会计上当期计提了折旧100万,风风火火到税务局报税了,税务局一看觉得100万太多,想让税务局今年喝西北风去吗?不行,少计提一点,直线法50万吧会计一听就急了,怎么不让我扣除呢?讲出个道理来!税务局就说了:别急,这是可以抵扣的,现在不可以,以后会让你扣除地。所以科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质就是说当期税法上不允许会计扣除,允许以后在税前扣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包含的范围,会计上多计提了费用或者少确认了收入。比较经典的一些案例:会计多计提折旧;售后回购(会计当期不确认收入,但税法确认)、资产减值(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都是当期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对于资产减值来说,税法上不认为资产减值了,因为会计上都是自己估计的,没有什么依据,估计这个东西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谁也说服不了谁,那么为了防止扯皮,税法就一概不予以承认,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 ——所得税》应用指南 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的,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 本准则第五条规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通常情况下,资产在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可能产生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 比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按照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其计税基础保持不变,则产生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假定某企业持有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100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如计税基础仍维持1000万元不变,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500万元即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二)负债的计税基础 本准则第六条规定,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负债的确认和偿还,通常不会对当期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其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但在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影响损益,并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差额。比如,上述企业因某事项在当期确认了100万元负债,计入当期损益。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与确认该负债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准予税前扣除,该负债的计税基础为零,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企业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分析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企业合并等特殊交易或事项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于购买日比较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按照本准则规定计算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本准则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规定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除外。沿用上述举例,假定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

2015年中级会计实务第16章所得税习题与答案

2015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会计实务随章练习第16章 第十六章所得税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于2009年末以200万元取得一项固定资产并投入使用,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寿命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0。2010年末该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120万元。税法规定,该项固定资产应按照2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不考虑其他因素,则2010年末该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为()万元。 A、0 B、300 C、200 D、190 2、甲公司在开始正常生产经营之前发生了500万元的筹建费用,在发生时已计入当期损益,假设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允许在开始正常生产经营之后5 年内分期税前扣除。假定企业在2×11年初开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当期税前扣除了100万元,则该项费用支出在2×12年末的计税基础为()万元。 A、0 B、300 C、200 D、500 3、A企业2011年为开发新技术发生研究开发支出共计5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1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为4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发生的支出为360万元,2011年12月1日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该项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税法上其使用年限、摊销方法与会计规定相同。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假定会计的摊销年限与税法规定的相同。则该项无形资产2012年末的计税基础为()万元。 A、282 B、432

2019年继续教育财务报表所得税疑难处理会计准则实施案例分析.doc

下列哪项收入要征收企业所得税()。 A.股息、红利 B.个人工资 C.财政拨款 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收费 正确答案:A 甲公司和乙公司于2011年3月31日共同出资设立丙公司,注册资本为1900万元,甲公司持有丙公司注册资本的50%,乙公司持有丙公司注册资本的50%,丙公司为甲、乙公司的合营企业。甲公司以其固定资产(厂房)出资,该机器的原价为1200万元,累计折旧为32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未计提减值;乙公司以900万元的现金出资,另支付甲公司50万元现金。假定机器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无残值。丙公司2011年实现净利润为800万元。假定甲公司有子公司,问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万元。 A. 800 B. 114 C. 105.45 D. 347.28 正确答案:D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企业流动资产划分标准的为() A.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 B.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C.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三年内变现 D.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正确答案:C 假设A公司和B公司均为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20×9年1月1日A公司以1680万元的价格将其生产的产品销售给B公司,其销售成本为1200万元,该内部固定资产交易实现的销售利润为480万元。B公司购入后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按1680万元的原价入账并在其个别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假设B公司对该固定资产按直线法4年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会计税法一致,并假设本年按12个月计提折旧。则会计处理中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为()万元。 A. 30 B. 120

2019中级会计实务84讲第62讲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2)

第三节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五、所得税的列报 【例题?综合题】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会发生变化,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甲公司发生的与某专利技术有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资料一:2015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800万元购入一项专利技术用于新产品的生产,当日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该专利技术的初始入账金额与计税基础一致,根据税法规定,2015年甲公司该专利技术的摊销额能在税前扣除的金额为160万元。 资料二:2016年12月31日,该专利技术出现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该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42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3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仍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 资料三:甲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 0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2016年甲公司该专利技术的摊销额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金额为160万元,当年对该专利技术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除该事项外,甲公司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本题不考虑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税费及其他因素。 要求: (1)编制甲公司2015年1月1日取得专利技术的相关会计分录。 (2)计算2015年专利技术的摊销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3)计算甲公司2016年12月31日对专利技术应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4)计算2016年甲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5)计算甲公司2017年度该专利技术应摊销的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2018年)

【答案】 (1) 借:无形资产800 贷:银行存款800 (2) 2015年专利技术的摊销额=800÷5=160(万元)。 借:制造费用160 贷:累计摊销160 (3) 甲公司2016年12月31日对专利技术应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800-160×2)-420=6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6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60 (4)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所得税税率=(1000+60)×25%=265(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60×25%=15(万元)。 【提示】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800-160×2-60=420(万元);计税基础=800-160×2=480(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6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60×25%=15万元。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或-递延所得税收益)=265-15=250(万元)。

所得税会计习题答案

第一章,所得税会计习题及案例题答案 一、练习题 1、负债的账面价值6 400 000元; 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 0元; 6 400 000元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根据计算结果作会计分录如下: 2008年末:借:所得税费用 250 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50 000 2009年末:累计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为400 000元。 当年应确认数=400 000-250 000=150 000(元)。 借:所得税费用 150 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 500 000 2010年末:累计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为450 000元。 当年应确认数=450 000-400 000=50 000(元) 借:所得税费用 50 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50 000 2011年末:累计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为400 000元。 当年应确认数=400 000-450 000=-50 000(元)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50 000 贷:所得税费用 50 000 2012年末:累计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为:250 000元 当年应确认数=250 000-400 000=-150 000(元)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150 000 贷:所得税费用 150 000 2006年末,累计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为0 当年应确认数=0-250 000=-250 000(元)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250 000 贷:所得税费用 250 000 3、分析:(1)产生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 1 500 000元,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2)当年会计折旧 21 000 000×5/15=7 000 000(元) 税务折旧 21 000 000÷10=2 100 000(元)

企业所得税的帐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的帐务处理 一、科目设置 1.“所得税”科目企业应在损益类科目中设置“550所得税”科目(外商投资企业的科目编号为5241),核算企业按规定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该科目借方反映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贷方反映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所得税额。 2.“递延税款”科目企业应在负债类科目中增设“270递延税款”科目(外商投资企业的科目编号为2301),核算企业由于时间性差异造成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所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以及以后各期转销的数额。“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大于纳税所得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及本期转销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纳税影响的借方数额;其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小于纳税所得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以及本期转销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纳税影响的贷方数额;期末贷方(或借方)余额,反映尚未转销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采用负债法时,“递延税款”科目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还反映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调整的递延税款数额。 3.“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企业应设置“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用来专门核算企业交纳的企业所得税。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方发生额表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税率计算出的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贷方发生额表示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该科目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而未交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多缴应退还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二、会计处理方法 1.按月(季)预交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 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然后再计算“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之差。贷方余额则为企业本月实现的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借方余额则为企业本月发生的亏损总额。 由于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存在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会计核算上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 (1)应付税款法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在应付税款法下,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缴的所得税。 在应付税款法下,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所得,再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出当期应缴的所得税,作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的所得税,记: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月末或季末企业按规定预缴本月(或本季)应纳所得税税额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企业应将“所得税”科目借方余额作为费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2)纳税影响会计法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 纳税影响会计法又可以具体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两种。 ①递延法。递延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保留到这一差异发生相反变化的以后期间予以转销。当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不需要调整由于税率的变更或新税的征收对“递延税款”余额的影响。发生在本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用现行税率计算,以前各期发生的而在本期转销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按照原发生时的税率计算转销。 企业采用递延法时,应按税前会计利润(或税前会计利润加减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后的金额)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科目,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照税前会计利润(或税前会计利润加减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后的金额)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与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之间的差额,作为递延税款,借记或贷记“递延税款”科目。本期发生的递延税款待以后各期转销时,如为借方余额应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递延税款”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应借记“递延税款”,贷记“所得税”科目。实际上缴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②债务法。债务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保留到这一差额发生相反变化时转销。在税率变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案例解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案例解析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最新邢台高级会计实务相关内容会计实务考试辅导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案例解析总结如下: 【案例】 某市一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度企业全年实现收入总额9000万元,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总额8930万元,会计利润总额70万元,已缴纳企业所得税14.6万元。为降低税收风险,在2008年度汇算清缴前,企业聘请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发现有关问题如下: (1)已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实发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并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了福利费210万元,上缴工会经费20万元并取得《工会经费专用拨缴款收据》,职工教育经费支出40万元。 (2)企业年初结转的坏账准备金贷方余额1.6万元,当年未发生坏账损失,企业根据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200万元,又提取了坏账准备金2万元。 (3)收入总额9000万元中含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向居民企业投资收益10万元(被投资方税率25%),来自于境外甲国的投资收益16万元(已按被投资方税率20%缴纳了所得税)。 (4)当年1月向银行借款200万元购建固定资产,借款期限2年。购建的固定资产于当年8月31日完工并交付使用(不考虑该项固定资产折旧),企业支付给银行的年利息费用共计12万元,全部计入了财务费用。2008年1月1日向境内关联企业乙企业发行债券1000万元,按银行利率支付年利息60万元(银行利率6%),全部计入了财务费用。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已知该企业从乙企业取得的债权性投资1000万元,取得权益性投资200万元,乙企业实际税负低于该企业,假设该企业无其他投资方。 (5)企业全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65万元,业务宣传费80万元,技术开发费320万元,全都据实作了扣除。 (6)12月份,以使用不久的一辆公允价值53万元的进口小轿车(固定资产)清偿应付账款60万元,公允价值与债务的差额,债权人不再追要。小轿车原值60万元,已提取了折旧15%,清偿债务时,企业直接以60万元分别冲减了应付账款和固定资产原值(该企业不属于增值税抵扣试点范围)。 (7)该公司新研发的家电40台,每台成本价5万元,不含税售价每台10万元,将10台转作自用,另外30台售给本厂职工。账务处理时按成本200万元冲减了库存商品,未确认收入。 (8)12月份转让一项自行开发专用技术的所有权,取得收入700万元,未作收入处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成本10万元也未转销。 (9)12月份通过当地政府机关向贫困山区捐赠家电产品一批,成本价35万元,市场销售价格45万元,企业核算时按成本价值直接冲减了库存商品,按市场销售价格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7.65万元与成本价合计42.65万元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10)12月份,企业购买了一项金融资产,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期末该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升高了55万元,企业将其计入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11)“营业外支出”账户中还列支工商年检滞纳金3万元,合同违约金6万元,给购货方的回扣12万元,环境保护支出8万元,关联企业赞助支出10万元,全都如实作了扣除。 要求: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1)计算职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国债利息、税后股息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业务招待费用、业务宣传费及技术开发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清偿债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新研发的家电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种促销方式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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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促销方式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案例解析【标 签】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业务主题】企业所得税 【来 源】 案例: J公司为服装公司,在2014年5月店庆时进行了一次促销活动: 购买服装满399元,赠送精美笔记本一本,该笔记本的外购价格为35元/本; 购买服装满899元,赠送J公司生产的单肩包一只,该单肩包生产成本为70元,销售价格为399元; 购买服装满1599元,可以立减399元,并获得会员卡,20元积分1分,10分可在下次消费时抵扣现金1元; 所有购买J公司服装的消费者都可以获得一张折扣券,在2015年6月30日之前再次购买可以凭券享有七折; 所有会员都会获得J公司的100元抵用券,并将抽取2名会员赠送四天三夜韩国行。 请问:J公司的各种促销中,在企业所得税、流转税和个人所得税上分别会产生哪些税?如果处理不当会带来什么风险?是否有可以筹划的方法? 案例分析: 1.满就送外购产品(满399就送外购笔记本) 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单位或者个体

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视同销售货物。”这就意味着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发生有偿捐赠的商品不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如果发生无偿赠送货物或商品的行为,则要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而本方案下,对外赠送笔记本行为是有偿赠送行为(也称随货赠送行为),不应视同销售行为,不应计算销项税额(铂略财务培训认为本质上笔记本的销项税额隐含在企业销售满399元的商品的销项税额当中,只是没有剥离出来而已。因此对于笔记本的进项税额应允许其申报抵扣,赠送笔记本时也不应该单独再次计算销项税额);不过笔记本是外购的,其销售收入和成本都是采购成本35元,相关计算如下(假设产品售价为400元,产品成本为100元): 应纳增值税=(400/1.17)*17% -(100/1.17)*17% -35/1.17*17% 但目前税局和企业可能就该赠送行为属于“无偿赠送”还是“有偿赠送”发生争议。实务中,如果发票货物项目中不体现笔记本,且发票清单上也不显示笔记本的,某些税局偏向将该种捐赠认定为无偿赠送行为,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08]828号的规定,对外赠送笔记本需视同销售合并计算企业所得税,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因此J公司可按购入价35元确定视同销售收入。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税[2011]50号,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的同时给予赠品不征个人所得税。 2.满就送自产产品(满899送自产单肩包) 增值税: 同第1点,对外赠送单肩包行为是有偿赠送行为,不应视同销售行为,不应计算销项税额。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

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分录、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按月(季)预缴(一般是分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2. 缴纳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跨年4月30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4.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 重新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重新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9.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10.免税企业也要做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年度终了,企业应根据“本年利润”科目有关资料,计算出本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企业应按规定将利润总额进行调整,包括弥补上年度亏损,减除已缴纳所得税的投资利润等,调整后的余额,就构成企业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乘上规定的税率,就得出企业的应纳税额。企业如果有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其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按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企业在汇算清缴时,计算的实际全年应纳税额多于全年已预缴的所得税税额,其少交的部分,应于下一年度缴纳时补缴。 计算出少缴的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实际补缴少缴的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多缴的部分,可在下一年度抵缴。 3.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会计处理

中级会计实务 所得税大题

1、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均为零,甲公司未来年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甲公司2×18年度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存在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4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计提与担保事项相关的预计负债6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与上述担保事项相关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3)持有的其她债权投资公允价值上升2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其她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4)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未发生实质性损失前不允许税前扣除。 (5)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账面价值为5000万元,本年收到现金股利确认投资收益100万元。计税基础为5 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她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免税。(6)当年取得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期末账面价值为6 800万元,其中,成本为4 800万元、损益调整1 800万元、其她综合收益200万元,计税基础为4 800万元。企业拟长期持有该项投资,按照税法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她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免税。 (7)本年年初自行研发完成的无形资产的账面成本为1 000万元,计税基础为无形资产成本的175%。会计与税法均按照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预计净残值均为0。 (8)因销售产品承诺提供保修服务,预计负债账面价值为3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9)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确认预计负债100万元,税法规定在实际退货时才允许税前扣除。 (10)2×18年发生了160万元广告费支出,发生时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该类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允许当期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2×18年实现销售收入1 000万元。 <1>、根据上述资料逐项指出甲公司交易或事项就是否形成暂时性差异,说明属于应纳税暂时差异还就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说明纳税调整增加或减少的金额。 正确答案:事项(1),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纳税调减40万元。(1分) 事项(2),不产生暂时性差异,属于非暂时性差异。纳税调增600万元。(1分) 事项(3),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需要纳税调整。(1分) 事项(4),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纳税调增140万元。(1分) 事项(5),不产生暂时性差异,属于非暂时性差异。纳税调减100万元。(1分) 事项(6),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因为企业拟长期持有该项投资,所以该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纳税调减1800万元。(1分) 事项(7),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就是不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纳税调减75万元(+1 000÷10-1 000×175%÷10=-75)。(1分) 事项(8),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纳税调增300万元。(1分) 事项(9),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纳税调增100万元。(1分) 事项(10),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纳税调增=160-1 000×15%=10(万元)。(1分) <2>、计算甲公司2×18年度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发生额。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及案例分析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及案例分析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基础知识 企业所得税是针对企业的营业所得交纳的税款。所针对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这两种企业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按照个人所得税计税)、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 为了可以直观的分析企业所得税的避税方法,这里只介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分为两种方法: 1.针对可以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支出的企业,实行核算征收。在这种征收方法下,企业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税率 括号内的“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我们称为应纳税所得额。 2.针对不可以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纳税资料的企业,实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又分为两种: 定额征收,即由税务机关按照一定得标准、程序方法,直接核定企业应交的所得税额。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即由税务机关按照一定得标准、程序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然后企业按照如下公式纳税: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税率 对实行第二种征收方式,即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由于应税所得率由税务机关设定,缺乏可操作的弹性,所以,我们往下讨论的企业避税问题主要针对适用核算征收的企业。但这并不表明核算征收就一定比核定征收可以交纳更少的税款。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计算。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的避税技巧 企业所得税的避税,可以大概从两个方面进行筹划。一是落脚于上述的计税公式。即“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税率”。另一方面就是利用税法规定的其它政策,如税收优惠政策、亏损弥补政策等。 一、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税率 该计税公式很直观的告诉我们,要少缴税,需要账面的收入总额尽量少、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尽量多、税率尽量低。收入总额是操作弹性较小的。而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就是我们操作的主要目标。税法对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做了许多限制规定,以下我们从几个方面来简单说明怎样可以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扣除项目金额,以使应纳税额尽量少。 1.工资薪金支出 税法对工资薪金支出的扣除标准是有限定的。无论企业是采取计税工资扣除办法还是实行工资、薪金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也只是能在扣除标准内扣除工资薪金支出费用。所以,我们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应尽量利用上这个限额。 【案例】 某企业2003年度应发职工工资100万元。但由于当年货款不能及时收回,资金周转困难,所以当年只发了50万。会计只对所发的50万计入了费用。2004年度资金收回,企业把2003年度所欠的50万全部补发。加上本年度的应发工资100万,2004年一共发放工资150万。(2003、2004的计税工资均为100万) 这种情况下,2003年计算所得税的时候,工资扣除额只为计入费用的实际发放工资50万。而在2004年补发所欠的50万时,因其超过2004年的计税工资标准,所以超过的部分,即补发的50万工资,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换句话说,企业多交了50万×33%=16.5万的所

摘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实务及案例分析

实务及案例分析铂略电话会议 2014年2月21日

目录 Part One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实务及案例分析●税前扣除的原则与内容 ●工资及三项经费 ●业务招待费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佣金及手续费 ●财务费用 ●长期资产折旧、摊销 ●资产损失 ●对非居民企业支付款项 ●其他常见调整事项 Part Two 互动问答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实务及案例分析 税前扣除的原则与内容 税前扣除的原则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按照税法对税前扣除内容待遇,又可归纳为: 据实扣除:根据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并且能够符合税法扣除的前置条件的金额按实扣除。 扣除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是已经完成的:如售后的三包费用、准备金等属于或有的, 没有实际发生的,不能据实扣除; 2.需要取得有效票据:如预提费用,在5月31日前取得票据即可据实扣除; 3.对某些项目设定的要求中还有款项必须支付,主要涉及职工薪酬、职工 教育经费等。 限额扣除:税法对特定的项目,基于合理性的原则,制定了扣除的标准。 主要涉及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宣传费、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五险一金、补充养老金、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公益性捐赠、佣金、手续费、从非金融机构取得的利息等。 不得扣除:基于税收的立法精神,企业的经营活动必须要合法合规,由于不合法不合规导致的罚款、罚金、滞纳金等,以及企业经营活动没有相关性的费用支出,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主要需要关注营业外支出、资产损失等科目中是否有需要调整的事项。 分期扣除:主要涉及长期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广义的分期扣除还包括损益性支出或者费用型支出,但是纵跨两个年度的费用,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分期扣除。 应重点关注当年新增的长期资产,以及费用化支出和营业外支出中是否有应做资本性支出但是一次性进入损益的费用。 每个企业都应该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财务处理结合税法规定进行梳理,并分类处理。 工资及三项经费的税前扣除 工资性支出税前扣除要点 1. 实际支付并扣缴个税

2018年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整理第十五章所得税.docx

第十五章所得税 所得税会计 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的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 VS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 →差异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 →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对于暂时性差异,未来期间由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调减→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符合条件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纳税调增→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符合条件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应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进行所得税的核算: ( 1)确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 一般程序( 2)分别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 3)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增-纳税调减,乘以税率得出当期应交所得税 ( 4)确定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 计税基础 1.资产的计税基础:即某项资产在未来期间计税时可税前抵扣的金额 通常资产在取得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会计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造成差异 账面价值=实际成本-会计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法累计折旧 税法:按直线法计提折旧,规定了每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 融资产 其他资产 若会计折旧年限<税法最低折旧年限→ 会计折旧费用高于税法折旧费用的折旧产生的差异 部分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按税法规定实行加速折旧的,按加速折旧计算的折旧额可全额在税前扣除 减值准备产生的差异减值准备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税前扣除→纳税调增 除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外,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间一般不存在差异 会计:研究支出费用化,开发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本化 税法:费用化的研发支出按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资本化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内部研发形成 若会计摊销方法、年限、净残值均符合税法规定: →每期纳税调减金额=(费用化的研发支出+形成无形资产后的摊销额)×50% →形成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150% 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 账面价值=实际成本-会计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法累计摊销 摊销及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实际成本-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使用寿命不确定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法累计摊销 税法上不认可公允价值波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在实际处置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计入处置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账面价值=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计税基础=取得时的成本 账面价值=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计税基础=取得时的成本 账面价值=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 计税基础=历史成本 账面价值=期末摊余成本= 期初摊余 +实际 - 名义 - 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国债) 计税基础=账面价值+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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