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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政法大学法学综合(一)(二)真题

2011年政法大学法学综合(一)(二)真题
2011年政法大学法学综合(一)(二)真题

招生专业:法学一级学科各专业

考试科目:601法学综合一(法理学、宪法学、国际法学各占40分,行政法学30分)

一、单项选择题(共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1、凡规范为规定行为规则而规定参照、援引其他法律条文或其他法规,这种规范叫()

A确定性规范B任意性规范C委托性规范D准用性规范2、法的作用划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的观点是由()首先提出的

A庞德B拉兹C富勒D罗尔斯

3、我国《刑法》第四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一规定属于()

A法律规则B法律原则C法律术语D技术性规定4、某人因偷税、抗税,情节严重,依法应追究()

A民事法律责任B刑事法律责任C行政法律责任D违宪法律责任

5、关于原始社会的行为规则,不正确的是()

A主要依靠氏族成员自觉遵守和氏族首领的威望来维持

B没有国家强制性

C违反这种规则会受到严厉的制裁

D没有强制性,应为那时没有暴力国家机器的出现

6、香港地区的法律属于()

A普通法法系B英美法系C中华法系D民法法系

7、下列有关法律体系和法系区别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法律体系只包括一国的法律,而法系包括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

B法律体系只是一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而法系还包括历史上存在的法律

C法律体系的组成单位的划分标准与法系的划分标准不同

D法律体系只是一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而法系只是历史上存在的法律

8、凡是能直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情况,法学上称()A法律关系主体B法律关系客体C法律事实D法律关系内容

9、某司机违章驾车,依法应受到()

A刑事制裁B行政制裁C民事制裁D纪律制裁

10、“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句话的精确含义是指下列哪一项?()

A两者在结构上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B权利是义务,义务也是权利

C权利是第一性的,义务是第二性的

D在任何社会,每个人履行的义务就肯定享有与该义务相对应的的权利

11、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

A《钦定宪法大纲》

B《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C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

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12、明确提出“凡权利无保障,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的是下列哪个宪法文件()

A.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B1918年苏联《苏俄宪法》

C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D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

13、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个是正确的()

A我国城市的基层群众性组织包括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

B民族乡的人大和人民政府不属于民族自治机关

C村民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受基层政权组织的领导

D我国基层政权组织包括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14、不以诉讼活动为前提的对违宪审查称之为()

A宪法控诉B个案审查C抽象性审查D附带性审查

15、下列哪项表述是错误的()

A罢工自由是我国1975年宪法所确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B迁徙自由是我国1954年宪法所确认的公民基本权利

C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劳动和休息的权利

D我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6、根据我国现行选举法规定,我国乡级人大的人大代表名额总数为()

A40—60名B40—200名

C可以少于40名,最多不超过160名D必须多于40名

17、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我国实行地域代表制与职业代表制相结合,以地域代表制为主的方式产生全国人大代表

B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任期均不得超过两届

C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统一领导检察院工作

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

18、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审计署在()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A国务院总理B审计长C财政部长D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

19、我国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但必须由()批准。

A全国人大常委会B中央军事委员会C国务院D全国人大

20、我国公民享有结社自由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成立社团的登记管理机关为()

A各级工商部门B各级人大常委C各级公安部门D各级民政部门

21、旨在逐步实现国际私法冲突规范统一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是()

A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B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C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D国际私法协会

22、国际私法中识别的目的是()

A对国际私法中的相关定义进行统一B正确适用冲突规范

C法官认识问题的方法D对准据法进行定性,决定能否适用

23、侵权自体法是指()

A以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为基本原则

B首先适用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其次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

C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的法律

D首先是明示选择的法律,其次是默示选择的法律,最后才能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法律

24、下列公约中,中国已加入()

A.1986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

B.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C.1988年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

D.1972年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

25、巴塞尔文件包括()

A“神圣公约”B《华盛顿公约》C《纽约公约》D《关于金融服务承诺的谅解》26、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是建立在()基础之上。

A国际条约B国内法C国际条约和国内法D国际惯例

27、国际海底区域目前的开发制度是()

A单一开发制度B联合开发制度C平行开发制度D注册开发制度

28、下列机构中不属于联合国主要机关的是()

A联合国大会B联合国安全理事会C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D国际法院

29、条约解释的一般规则中不包括()

A善意解释B按用语的通常含义解释C补充资料解释D按上下文解释

30、下列外交人员在派遣之前,其人选需要事先获得接受国同意的是()

A参赞B秘书C随员D武官

31、行政法上的行政就是()

A行政意义上的行政

B实质意义上的行政

C以形式意义的公共行政为主,以实际意义上的公共行政为补充

D凡是涉及到社会和国家事务的组织和管理活动

32、属于我国行政法渊源的是()

A某市政府关于启动电子公共系统的通知

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若干问题的规定

C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

D一般法律原理和学说

33、下列选项中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

A某区街道办事处B行政机关委托的治安联防队

C全国足协D公立高等院校

34、行政立法行为是()

A抽象行政行为的唯一形式

B有行政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有行政管理法律规范的行为

C有行政立法权的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的行为

D有行政立法权的行政机关制定

35、《行政许可法》规定“统一受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提供格式申请文书”,“当场受理申请”等制度,体现了行政许可权的()

A合法原则B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C便民原则D创新原则

36、2001年8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发现了李某的违法行为。正确的说法是()A对李某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应从1994年4月起算

B公安机关不应对李某予以受理

C李某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可以从轻处理

D若李某配合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减轻处罚

37、下列由行政机关采取的各种行为中,不属于行政强制行为的是()

A扣留B拘留C戴手铐D强制检疫

38、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区建材工业局管理的国有小砖厂出售。小砖厂的承包人以侵犯经营自主权为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案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A市国有资产管理局B市经济贸易局

C市人民政府D区人民政府

39、一小区已建有A幼儿园,为满足需要,某区人民政府拟应在小区内再建一所幼儿园。张某和李某先后向某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张某获批准。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某区人民政府必须在受理李某和张某的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

B某区人民政府按照张某和李某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批准决定是不合法的

C李某有权对某区人民政府批准张某申请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D A幼儿园有权对某区人民政府批准再建幼儿园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40、某市环卫局、卫生局与水利局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某化工厂排污口建成在行洪通道上,遂联合作出决定,对该厂罚款2万元并责令其限期拆除。化工厂对处罚决定不服,准备起诉。以下关于涉诉的说法正确的是()

A应以环保局为被告,因为处罚决定涉及的是环保局的责任

B应以环保局、卫生局与水利局为共同被告,因为是共同行为

C应以环保局为被告,以卫生局与水利局为第三人

D应以三机关共同的上级机关为被告

二、多项选择题(共20小题,每小题2分,共40分)

41、下列哪些内容表现了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A有些事情一定处于法律拘束的范围之外

B有些事情法律能够拘束,但法律只是拘束手段之一

C法律语言的含义虽然相对于日常语言更为明确,但依然存在着模糊之处

D法律与事实之间的不对应

42、下列有关法律效力的说法,错误的有哪些?()

A如果一个法律已经制定完成但并未公布,基于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其依然可以有效

B《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全国范围内生效的法律

C刑法一律禁止溯及既往

D对人效力中的“折中主义”是以“属人主义”为基础的

43、我国刑法第329条规定:“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下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该规定提供的是有选择的指引

B该规定所包含是“应为”的行为模式

C该规定的法律后果不能省略

D该规定可以由法官加以解释,但是不能适用类比推理

44、新婚夫妇张某与李某找到某影楼拍摄婚纱照,由于影楼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所有照片的底片被曝光,新婚夫妇遂将该影楼诉至法院。以下有关法律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有哪些?()

A由于法律关系必然是一种合法的关系且影楼的行为违法,因此新婚夫妇与影楼之间并未形成法律关系

B如果影楼尽到自己的义务,那么新婚夫妇与影楼之间就会形成法律关系且该法

律关系的客体为物(照片)

C新婚夫妇、影楼与法院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为第二性法律关系

D如果新婚夫妇与影楼之间形成法律关系,那么该法律关系只体现了双方的意志45、下列哪些有关法律解释的表述是错误的?()

A法律解释只能依据成文法范围之内明确规定的内容来进行

B只有在遇到疑难案件时,法官才需要进行法律解释

C法官在解释法律的过程中不能运用自己的主观判断

D虽然我国刑法禁止类推适用,但可以通过法律解释来实现类比推理的目标46、我国公民人身权利的范围包括()

A人身自由不受侵犯B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C住宅不受非法侵犯D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47、下列各项中,哪些表述是不正确的()

A张某作为市人大代表,在各种场合可自由发表言论,不受法律追究

B服兵役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没有服兵役的资格C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向全国人大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提案

D国务院决定港澳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

48、我国选举法规定,投票选举可以有以下哪些方式()

A召开选举大会B设立投票站

C设立流动投票箱D邮寄投票

49、下列有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织形式

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共产党领导的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组织形式

D全国政协委员与地方各级政协委员是领导关系

50、下列哪些国家是实行联邦制的国家()

A英国B德国C印度D瑞士

51、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或住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一般用于解决()A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B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财产方面的法律冲突

C继承领域的法律冲突D婚姻形式要件方面的法律冲突

52、我国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交文书公约》时提出声明,反对采取哪些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法律文书()

A中央机关送达B邮寄送达C司法官员直接送达D案件关系人直接送达

53、跟单托收一般包括的文件有()

A运输单证B保险单证C买卖合同D原产地证明

54、传统国际法上的领土取得方式包括()

A有效占领B时效C割让D添附

55、依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条约无效的原因包括()

A条约执行不可能B条约是强迫缔结的

C情事变更D条约缔结时违反既存的强行法规则

56、行政给付又称行政物质帮助,下列属于行政给付的是()

A某县政府征用农村集体土地50亩,给付予补偿250万元

B民政部门对于牺牲军人的父母妻儿发放抚恤金

C社会保障部门对于低收入人群发放低保补贴

D某小学生得了重病,教育部门发动师生员工给其捐款治病

57、下列哪些活动形式的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A审计机关对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

B税务机关干部上街宣传税法

C人民法院审查工商局处罚决定

D市政府取消不合理收费制度

58、具有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中,主体合法的要求包括()

A行政机关合法B形式合法C委托合法D手段合法

59、依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依法行政的依据,源于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

B如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的那样,行政机关可以放弃法律规定的行政职权

C行政机关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自设定职权的范围

D“无法律无行政”体现了行政原则

60、人民法院审理上诉行政案件,在哪些情况下必须作出发回重审裁定()

A原审判决遗漏被告的

B原审判决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的

C原审判决遗漏诉讼请求的

D原审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

二、多项选择题(共20小题,每小题2分,共40分)

三、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1、简述私法意定免责条件

2、简述不成文法相对于成文法的优点

3、简述我国宪法中关于公共财产的规定

4、简述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利

5、简答法院地法在国际私法中的应用

6、简述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

四、分析题(共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案情:在A案件中,甲为马的所有者,乙盗窃了甲的马,然后在丙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马卖给了丙。在甲起诉丙要回自己的马的时候,法官没有支持甲的诉求。

在B案件中,甲为马的所有者,乙通过欺诈的手段取得了甲的马,然后在丙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马卖给了丙。在甲起诉丙要求要回自己马的时候,法官没有支持甲的诉求。

问题:(1)在AB案件中,乙通过盗窃和欺诈的手段取得甲马的行为,分别从法律责任分类的角度,来说明乙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2)如果在C案件中,法官参照了A和B案件中法官的判断依据的话,请说明C案件的法官法律推理的步骤?

2、试析权力分立与制衡的宪法原则

3、联合国2008年通过了《鹿特丹规则》对运输单证的定义如下:“运输单证”是指承运人在运输合同签发的单证,该单证:

(a)证明承运人或者履约方收到了运输合同下的货物

(b)证明或者包含一项运输合同

4、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

可证等证件齐全。1997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据此,市工商局将乙丙两家屠宰场营业执吊销,卫生局也将卫生许可证吊销。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三家屠宰场遂提起行政诉讼

(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理由是什么?

(2)谁是此案的被告?理由何在?

(3)此案乙丙丁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什么?

(4)颁发定点屠宰场标志牌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工商局、卫生局能否据此吊销乙丙的执照与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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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招生专业:法学一级学科各专业

考试科目:801 法学综合二【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含民诉、刑诉)各占50分】

一、单项选择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杨某与郑某系夫妻关系。郑某于1996年8月19日在未告知任何人的情况下离家出走,当时其年事已高且身患严重肝炎和精神疾病。家人曾多次寻找无果,遂于1999年11月3日在报纸刊登寻人启事,仍无音讯。2001年3月5日杨某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依法宣告郑某死亡。2002年3月25日法院作出死亡宣告判决,但判决中未确认郑某死亡日期。郑某的死亡日期应确认为()

A.1996年8月19日

B.1999年11月3日

C.2001年3月5日

D.2002年3月25日

2、关于意思表示的相对人,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A.遗赠的意思表示的相对人是受遗赠人。

B.代理授权的意思表示不必有相对人

C.对未成年人法律行为进行追认的相对人不必是该未成年人。

D.撤销权行使的意思表示不必有相对人。

3、以下不属于形成权行使行为的是()

A.甲因错误而向法院请求撤销合同

B.乙行使约定解除权。

C.丙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D.丁对无权代理行为的追认。

4、关于物,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A.消费物的使用权人一般是所有权人

B.一副扑克牌是集合物

C.汽车的发动机是汽车的重要成分

D.租金不是孳息

5、以下财产,可设定抵押权的是()

A.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楼

B.村民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C.某印刷厂的印刷机

D.高速公路的收费权

6、以下合同,既可以是有偿行为也可以是无偿行为的是()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

C.租赁合同

D.赠与合同

7、关于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以下判断的错误是()

A.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

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B.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履行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C.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D.标的物毁、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8、关于赠与合同,按照我国现行法,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A.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

B.除非经过公证,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

C.赠与人因过失而不知赠与物有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不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赠与人的继承人有权撤销赠与,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9、关于高度危险责任,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A.民用核设施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

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B.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C.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使用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D.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10、关于动物侵权,依我国现行法,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A.动物饲养人如果证明损害与受害人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可以不承担责任。

B.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证明自己尽到管理责任,不承担责任。

C.遗弃的动物在遗弃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原动物饲养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D.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11、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该条贯彻的刑法原则是()

A.罪刑法定原则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罪刑相当原则

D.刑罚个别化原则

12、甲某1993年7月15日出生,2009年7月15日晚在与几位同学进行过生日聚会后,于11点50分左右潜入邻居乙家行窃,半小时里共找到价值8000元的钱物。正要出门,被回家的乙某发现扭住。甲某一拳击中乙的左眼,后鉴定为重伤。甲的行为构成()

A.盗窃罪

B.故意伤害罪

C.无罪

D.抢劫罪

13、行为人在实施不纯正不作为犯罪时,其罪过()

A.只能是故意

B.只能是过失

C.只能是间接故意

D.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14、根据共同犯罪人分工情况,可将共同犯罪人分为()

A.主犯、从犯、胁从犯

B.主犯、教唆犯、帮助犯

C.组织犯、教唆犯、实行犯、帮助犯

D.正犯、共犯

15、在下列犯罪中,主观方面属于过失的是()

A.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B.伪造金融票证罪

C.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D玩忽职守罪

16、2009年1月2日下午,王某酒后进入一加油站,站内除了有数量等待加油轿车外,周围还有很多群众。王某一手持加油枪到处喷汽油,一手拿着打火机扬言要烧毁加油站,又拿起一根两尺多长的钢筋,猛砸加油站,后被一路过的警察制服。王某的行为构成()

A.故意毁坏财物罪

B.寻衅滋事罪

C.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7、甲开枪射击乙,乙迅速躲闪,子弹击中乙身后的丙。甲的行为属于()

A.法律认识错误

B.对象错误

C.打击错误

D.手段错误

18、甲某得知女友被乙某强奸,气愤不已,带人将乙某挟持并不停殴打,令其写下坦白书认错,并赔偿5000元,让其通知亲戚来交钱放人。乙某亲属报警后,两人被捕获。甲的行为

构成()

A.绑架罪

B.非法拘禁罪

C.敲诈勒索罪

D.抢劫罪

19、关于非法行医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主体是未取得医师职业资格的人

B.医科大学本科毕业,分配到医院担任见习医生,在试用期内虽未取得职业资格,但从事相应的医疗活动,也不属于非法行医。

C.主观方面是故意

D.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20、下列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是()

A.村民委员会主任甲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救灾款物,构成贪污罪。

B.乙某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利用受聘担任国有公司经理职务的便利条件,侵吞公共财产,不构成贪污罪。

C.国家工作人员丙某利用职务之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但为他人谋取的是正当利益,因而不构成受贿罪。

D.丁不是国家工作人员A挪用公款给丁使用,因丁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因而其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21、李婀娜父亲因病医治无效去世,其父在某公司有股份,其父还与公司共同购置有房产,李婀娜与其母亲要求继承这些财产时与公司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李婀娜母女就向法院对此公司提起诉讼。问李婀娜母女与本案诉讼标的关系()A.是同一种类的 B.是共同的

C.既可以是同一种类的,也可以是共同的

D.与普通共同诉讼人的诉讼标的关系相同

22、来自湖南某县,在北京打工生活的小赵,小于夫妻性格不合,经常争吵,以致分居。妻子小于到他们居住地附近的朝阳区法院起诉离婚。立案法官认为

本院没有管辖权,本案应由小赵原籍某县法院管辖。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驳回起诉

B.移送管辖

C.不予受理

D.移转管辖

23、原告A公司向法院提供B公司的内部档案为证,要求法院判B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B公司称这些档案是A公司找人灌醉了档案室负责人偷窃的,主张这些档案不得使用。问:如果法院采纳了B公司的主张,那么这些档案为() A.不具有证据能力的证明材料 B.非证据材料 C.不具有证据能力,但是有证明力的证据 D.具有证据能力,但不具有证明力的证据24、村委会与村民刘大雄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诉至县法院,县法院判决原告村委会胜诉。刘大雄不服,提起上诉。上诉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将案件发回重审。案件重审程序中开庭审理时,村委会经合法传唤无故不到庭,法院应当() A.缺席审理B.缺席判决 C.按撤诉处理 D.令原告撤诉25、肖某因与丈夫高某长期感情不和,向A法院起诉离婚,诉讼中双方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有争议。高某向法院提供了一份B法院作出的,他与其舅舅的债务纠纷判决,证明他曾借其舅舅50万元用于购置家庭住房未还,要求法院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肖某称这是一笔虚假债务,对此,肖某() A.可以向B 法院申请再审 B.可以向B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C.无权对那笔债务提出异议 D.无权对那个案件申请再审26、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刘某涉嫌盗窃一案中,能担任辩护人的是() A.该市检察院的检查员林某,是被告人的同学 B.被告人的朋友许某,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剥夺政治权利C.审判该案的法院法警刘某某,是被告人的哥哥 D.被告人的好友张某,正在被管制27、在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中,被告人王某,认为合议庭的法官许某对其态度粗暴,当庭要求其回避,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合议庭应该宣布休庭,由院长决定是否让许某回避,如果王某对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B.合议庭应该宣布休庭,由院长决定是否让其回避,如果王某对决定不服,不能再申请复议C.合议庭应该当庭驳回,王某无权申请复议 D.合议庭应该当庭驳回,但王某可以申请复议一次28、公安机关在侦查一起盗窃案件时,发现丁某有作案嫌疑,遂将其拘留,在下列公安机关所采取的几种行为中,错误的是() A.在24小时内,通知丁的家属丁被拘留,但没有告诉羁押的地点和理由 B.在24小时内对丁进行询问 C.发现丁并无作案嫌疑,将其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D.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9、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要求出示开庭前送交人民法院的证据目录以外的证据,对于辩护方提出异议的() A.审判长不应准许出示 B.审判长应当准许出示 C.审判长如认为该证据确有出示的必要的,可以准许出示 D.审判长可以与控辩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出示30、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中,认为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达不到逮捕的条件,检察院应当()A.退回补充侦查 B.可以自行实行补充侦查C.作出不批捕的决定 D.不作任何决定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共60分)31、下列哪些情形下,甲能够善意取得相应的物权()A.乙将汽车卖给丙,交付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后乙又向丙借车使用,在使用期间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甲 B.乙在夜间下班的路上,捡到一只小狗,送给不知情的甲 C.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该动产质押给不知情的甲D.生产设备的承租人以其租赁的设备向不知情的甲设定抵押32、甲受乙欺诈,将家中价值10万元的古董以2万卖给乙,并交付。乙买下该古董后找人整修,支出费用5千元,再以15万元卖给古董收藏家丙。半年后,甲在丙所办的展览会上见到该古董,得知其价格后,向甲提出撤销受欺诈而为的买卖合

同。就该案,判断下列哪一种说法是错误的() A.甲受乙欺诈,可以向乙主张合同撤销权B.甲得向丙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C.丙取得该古董所有权,但应返还甲10万元,并对乙有追偿权 D.乙应返还甲10万元,甲应向乙支付5千元整修费33、甲乙丙三人承租了丁位于街面的房屋,在租期间,丁决定出售其出租的房屋。丁在该出租的房屋所在街面上张贴公开拍卖该出租房屋的启示,定于三个星期后的某日在某处举行拍卖竞争。在拍卖当日,中标者戊与丁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三个月后,丁通知甲乙丙搬出其承租的房屋。三人拒绝搬出,认为丁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优先购买权,请求法院确认丁与戊的买卖合同无效,判断下列哪一种说法是错误的() A.丁在处分自有房屋时张贴拍卖启示,已向承租人尽到通知义务 B.甲乙丙在三个星期内为行使优先购买权,可以推定其放弃优先购买权 C.戊与丁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D.出租人丁处分自有物的通知义务应直接对承租人履行34、宏兴商业公司向银行贷款700万元,同时请求关联公司甲乙丙为其担保债务。其中甲乙公司于银行订立保证合同,约定甲乙公司共同承担保证人义务。丙公司则以自己的一栋楼房设立抵押并登记,没有约定担保范围。债务到期,宏兴公司没有还款。此案应该如何处理() A.甲乙出具共同保证,意味着他们对宏兴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若甲乙事后相互约定各自承担350万元担保份额,该约定未经银行同意不得生效 C.银行可以先就丙公司的抵押物拍卖清偿,也可以执行甲乙公司的保证担保 D.若丙的楼房毁于地震,银行可以主张甲公司或乙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5、甲公司在受让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在该土地上建成一栋写字楼。为开发其他项目之融资的需要,甲公司以评估价为400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向乙银行借款3000万元,双方在土地管理部门完成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其后,甲公司又以评估价为3000万元的该写字楼为抵押物,向丙银行借款2000万元,并在房屋管理部门完成了房屋抵押登记。两年后,甲公司无力还贷,乙丙两银行皆诉请人民法院实现其抵押权。他们的抵押权该如何行使() A.乙银行应将写字楼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就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丙银行无权优先受偿。 B.乙银行应将写字楼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就写字楼所得的价款,乙银行无权优先受偿。 C.乙、丙两银行应就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别估价,分别处分,并就拍卖所得价款分别清偿相应的抵押权 D.乙、丙两银行应就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别估价,一并处分,并就拍卖所得价款分别清偿相应的抵押权36、关于诉讼时效的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管理人因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给付必要管理费用、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无因管理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 B.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C.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理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断效力 D.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应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37、甲有轿车一辆、别墅一幢、公寓一套。甲出国前,将轿车赠与乙,交付后未办理登记,将别墅卖与丙,尚未办理过户登记,但就该转移协议办理了预告登记,将公寓出租给丁。甲在国外移民后,将这三部分财产全部卖给戊,并对各项财产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关于受赠人乙、买受人丙、承租人丁对戊可主张的权利,下列哪些意见是正确的() A.甲乙赠与合同有效,乙根据赠与合同对轿车享有所有权,可以对抗戊的所有权 B.甲丙买卖合同有效,丙可以对抗戊的所有权 C.承租人丁的债权,可以对抗戊的所有权D.受赠人乙、买受人丙、承租人丁仅有一人可对抗戊的权利38、主合同和担

保合同在效力方面的关系,可以是以下哪些选项() A.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 B.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有效 C.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 D.无论主合同效力如何,担保合同的效力依从当事人的约定39、关于代理,下列说法中哪些是错误的()A.代理人可以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公司的代理人 C.代理人必须具有承受代理行为法律效果的资格 D.法定代理人选任他人为复代理人,无需被代理人同意40、关于法律行为的效力与意思表示的关系,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法律行为的效力是基于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发生 B.法律行为人的效力不必都是基于意思的表示,只要是基于行为人的主要意思表示即可 C.未表示于外部的内心意欲,不产生任何法律行为的效力 D.法律行为的效力为法律所赋予,而该效力也是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41、刑法的解释按效力可分为()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C.论理解释 D.学理解释42、强奸罪的实行犯限于“男性”,这一要素属于()A.客观性犯罪构成要素 B.规范性犯罪构成要素 C.不成文的犯罪构成要素 D.必要要素43、下列行为中,不成立正当防卫的有()A.甲收到邻居乙的暴力袭击,甲打不过乙,将乙子丙打成重伤 B.乙身上携带巨款夜里返家,行色匆匆,一便衣警察见状遂上前扭住盘问,乙以为碰到劫匪,遂将其打成重伤。 C.丙欲报复得罪自己的A,一日遇到A正殴打B,遂将A打成重伤 D.丁与B发生争吵,B边走边说:“你等着,我回家拿刀杀了你。”丁为防不测,遂将B打成重伤44、属于危险犯的犯罪有()A.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B.生产,销售假药罪C.破坏交通工具罪 D.丢失枪支不报罪45、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下列权利()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C.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D.担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46、下列关于假释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甲实施暴力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对甲不可以适用假释 B.乙因实施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后确有悔改表现三次减刑至9年,对于乙可以适用假释 C.丙因犯抢劫罪和强奸罪分别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和9年有期徒刑,合并决定执行15年有期徒刑,对丙不地适用假释D.丁因犯盗窃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盗窃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对丁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47、刘某花5000元钱从人贩子手中收买了妇女钟某,强行发生性关系后,因钟某数次逃跑,刘某即将钟某以6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刘某的行为构成() A.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和强奸罪B.拐卖妇女罪C.一罪 D.数罪并罚48、无业青年刘某和李某窜至某大学一间教室门外时,正值课间老师伏在讲台上闭目休息,皮包放在讲台边地上。刘某对李某说:“我进去把包拿来咱们就跑。”李某点头。刘某在学生众目睽睽之下走进教室,抓起皮包(内有现金1000元,一部手机价值3000元)转身就跑,几个学生追上来,刘某掏出携带的匕首刺向抓住自己胳膊的一个学生,致其轻伤,后被几个学生制服被扭送到保卫处。李某趁人不备偷偷溜走。关于两人的行为,下列正确的是()A.两人形成共犯关系 B.两人形成盗窃罪的共犯 C.两人形成抢劫罪的共犯 D.两人形成抢夺罪的共犯49、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伪证罪的主体的是()A.证人 B.被害人 C.翻译人 D.辩护人50、玩忽职守罪是指()的行为 A.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 B.不履行职责 C.不认真履行职责 D.违反规定处理公务51、某合同纠纷案的被告为一外国公司,在我国境内无住所地的,法院可以采取以下哪几种方式向其送达法律文书() A.公告送达

B.委托我国驻外领使馆送达

C.向有权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D.若该公司在我国领域内有代表机构的,可以向其代表机构送达52、公示催告程序可以适用于以下哪些事项()A.银行票据的遗失、灭火或者被盗 B.可以背书转让的银行支票灭失、遗失 C.可以背书转让的银行票据被盗 D.本票、汇票、支票遗失、灭失或者被盗53、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判决都具有()A.执行力 B.既判力C.确定力 D.形成力54、以下哪些情况上诉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原审法院重审()A.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的 B.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的C.一审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可以将其列为当事人调解 D.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55、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讼,经过里两级法院审理,甲公司胜诉,乙公司应向甲公司返还700万元投资款并支付违约金。但判决生效后乙公司不履行判决义务,甲公司准备申请强制执行。问甲公司可以向哪些法院申请执行()

A.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

B.本案原一审人民法院

C.本案一审或二审法院

D.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

56、下列证据既是传来证据又是直接证据的是哪些()

A.证人听见王某讲的某犯罪事件是李某所为的证言

B.现场提取的毛发

C.带血迹的凶器

D.被害人从朋友那得知的是某甲实施犯罪的陈述

57、在下列案件中,有哪些人民检察院应当不予建议或者不予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A.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B.被告人要求适用普通程序的

C.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D.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58、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决定采取的强制措施有()

A.拘传

B.拘留

C.监视居住

D.取保候审

59、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依法直接改判的是()

A.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B.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上有错误的案件

C.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不当的案件

D.被告人一方上诉,法院认为需要加重被告人刑罚的案件

60、在下列哪些案件中,属于法律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A.遗弃罪

B.未致被害人死亡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C.诽谤罪(已经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

D.未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虐待罪

三、简答题(共6小题,每题4分,共24分)

1.抵押和动产质押有何区别?

2.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关于紧急避险的民事责任规则。

3.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异同。

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素。

5.简述案外人异议与案外人异议之诉的关系。

6.简述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四、分析题(共4小题,1-2题各12分,3-4题各6分,共36分)

1、法大三年级学生小李每天都要在老李的报刊亭买一份单价1元的北京日报。在承认物权行为理论的立场下,回答下列问题:

(1)一天,小李把一张5元纸币放在柜台,老李收下后,放回4枚1元硬币和一份北京日报,小李收起钱和报纸离去。小李和老李事实了哪几项法律行为?(2)另一天,小李把一枚1元硬币放在柜台,老李收下后,误将售价三元的南方周末当成北京日报交给小李。小李收起报纸离去。事后,老李发现报纸给错了。老李如何主张救济?

(3)又一天,由于法大学生争相学生政府工作报告,小李到报刊亭购买北京日报。老李告知,当日的北京日报已经售罄。但当天的北京晚报也登载了政府工作报告的摘要,小李遂买下北京晚报。小李回到教室打开报纸,发现该报只是刊登了政府工作报告的摘要,而不是如北京日报那样登载全文。效力如何主张救济?(4)报亭新到一种时尚杂志,每本5.2元。为了让顾客周知,老李贴出海报。海报误将该杂志价格写成2.5元。小李以2.5元买走该杂志一本。事后老李发现价格写错。老李该如何主张救济?

2.被告人甲某因盗窃罪服刑4年后与2005年8月25日刑满释放。因没有正当工作,一直想谋划件“大事”。2009年12月,他盯上了一位开店的女老板,于是打电话将朋友乙和丙招来:“我发现有个女老板很有钱,开个跑车上下班,自己有好几个店!绑了她能要个50万!”乙、丙立即答应下来,三人分头去买刀,租车,跟踪。28日晚上9点多,他们开着车子等在女老板赵某的必经之路上,赵某经过时,甲立即开车将赵某的车逼停,几人下车冲上去来开车门。赵某早就见势不妙把车门锁好,正在打报警电话,三人见状只好谎称问路后逃跑。到甲的租住处后,乙说杀个人沾点血就能顺利,甲提出他认识一个女孩于某,三人开车到了于某家楼下由甲打电话将于某约出,于某上车后,三人即将于某眼睛蒙住商量如何杀她。于某听到赶紧求饶,三人考虑到再车上杀人不太吉利,于是强行与于某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将于某带到乙家,由乙看管,寻机杀掉。甲丙离开后,于某苦苦哀求并答应回去准备10000元送给乙某,乙某放了于某,事后告知甲丙说已将于某杀死沉到河里。在放于某之前,乙拍了于某的裸照,说如果于某不送钱,就将裸照发到互联网上。于某出门后直接到派出所报案,甲某三人被抓。问题:请分析三人的刑事责任。

3.某少儿培训学校在居民楼住宅中招生办学,因孩子们吵吵闹闹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小区业委会主任多次与该培训学校交涉,要求其停办,并采取其他措施制止其办学。该培训学校不胜居民和业委会的烦扰,向所属区法院对业委会提起诉讼,要求排除妨害,赔偿损失。诉讼中,法院发现该培训学校无办学资质,未取得合法注册登记,又查明被告的行为系正当交涉行为,不构成对原告的妨害。问:法院将应当如何使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处理该案?说明理由。

4.《刑事诉讼法》第190条第一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分析该法条。

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难度大不大

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难度大不大, 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2015年华东政法大学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招生人数为220人,法律(法学)硕士专业招生人数为230人,专业招生量较多,相对于其他院校来说,华东政法大学的复试分数线较低,综合来讲考研难度不大。据凯程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统计数据得知,95%以上都是跨专业的考生,而且法硕也是跨专业考研最多的专业。 只要能有计划地进行针对性的复习,多听取过来人的考研经验,考上法硕也不难,在考研复试的时候,老师更看重跨专业学生自身的能力,而不是本科背景。其次,跨专业考研,华东政法大学本身对本科的要求没那么高,且复试本身知识点难度并不大,跨专业的学生完全能够学得懂。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这样三跨考生,都考的不错,而且每年还有很多二本院校的成功录取的学员,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一丝都不能懈怠,法硕也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难。 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难度分析 本文系统介绍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难度,华东政法大学法硕就业,华东政法大学法硕学费,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参考书,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初试经验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机构! 一、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2015年华东政法大学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招生人数为220人,法律(法学)硕士专业招生人数为230人,专业招生量较多,相对于其他院校来说,华东政法大学的复试分数线较低,综合来讲考研难度不大。据凯程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统计数据得知,95%以上都是跨专业的考生,而且法硕也是跨专业考研最多的专业。 只要能有计划地进行针对性的复习,多听取过来人的考研经验,考上法硕也不难,在考研复试的时候,老师更看重跨专业学生自身的能力,而不是本科背景。其次,跨专业考研,华东政法大学本身对本科的要求没那么高,且复试本身知识点难度并不大,跨专业的学生完全能够学得懂。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这样三跨考生,都考的不错,而且每年还有很多二本院校的成功录取的学员,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一丝都不能懈怠,法硕也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难。 二、华东政法大学法硕就业怎么样?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本身的学术氛围好、师资力量强、人脉资源广,华东政法大学法硕在全国的知名度是响当当的,华东政法大学在社会上地位也不容小觑,自然就业就没有问题。现今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主要从事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和企业管理等实际工作,工作单位当然可以是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也可以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亦可以从事原有专业与法律结合的管理工作等等。 凯程考研常年从事法硕考研辅导,根据多年经验,认为法硕就业前景不错。但由于研究生的常年扩招,还需要好的工作还需要学生提高自身的各方面素质,才能在就业大潮中占有一席 1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真题)(1-13章)【圣才出品】

第一章刑法概述 一、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 1.在我国,能够进行刑事司法解释的机关是()。[2013年真题]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最高人民法院 C.最高人民检察院 D.司法部 【答案】BC 【解析】根据解释的效力不同,刑法的解释可以分为三种:①立法解释,指由立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阐明。在我国,立法解释的权力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②司法解释,指司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阐明。在我国,有权进行司法解释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③学理解释,指由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的阐明。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属于“有权解释”,具有法律约束力;学理解释因缺乏法律上的授权,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又称“无权解释”。 2.刑法的机能体现在()。[2016年真题] A.不该受到惩罚的免于惩罚 B.应该受到惩罚的犯罪防止法外的惩罚 C.保护法益不受犯罪侵害和威胁 D.维护国家的秩序 【答案】ABCD 【解析】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所具有的作用。理论界一般认为刑法具有以下三种机能:

①行为规制机能,是指刑法具有将人们的一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给予刑罚惩罚,以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的作用。②法益保护机能,是指刑法具有保护法益不受犯罪侵害和威胁的作用。 ③自由保障机能,是指刑法具有保障公民个人自由不受国家刑罚权不当侵害的作用。这一机能,首先体现为刑法为无罪的人不受刑事法律追究提供法律保障;其次体现为保障犯了罪的人不受法外刑惩处。 3.根据解释效力不同刑法解释可以分为()。[2019年真题] 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C.学理解释 D.文理解释 【答案】ABC 【解析】刑法的解释,是指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刑法的解释主要有两种分类:①按照解释的效力不同,刑法的解释可以分为:a.立法解释是指由立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阐明;b.司法解释是指司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阐明;c.学理解释是指由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的阐明。②按照解释的方法不同,刑法的解释可以分为:a.文理解释是对刑法条文的文字字义的解释;b.论理解释是按照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对刑法条文从逻辑上所作的解释。 二、名词解释 1.刑法 答: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刑法修正案、

华东政法大学法理学4

65、法的效力的范围 → 重点! 、 重点! ? 通常表现为: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时间效力、空间效力 ? 对人的效力 → 重点! 重点! a. 对人的效力的原则: ① 属人主义,又称国民主义: 法律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和在本国登记注册的法人适用, 而不论他们在本国领域内或在本国领域外。 ② 属地主义,又称领土主义: 凡在本国领域内的所有人都适用本国法律,受法律约束和法律保护, 而不论是本国人、外国人还是无国籍人。 ③ 保护主义: 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法律的依据。 ④ 结合主义: 以属地主义为基础,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相结合 → 我国采用这一原则 b. 对人的效力的法律规定: ① 对中国公民的效力: ⑴ 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内一律适用我国法律,并且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⑵ 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原则上仍受中国法律保护,并负有遵守中国法律的义务。 ② 对外国人的效力: ⑴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以内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律适用中国法律。 在中国大使馆的外交官,享受外交豁免权,不受中国法律制裁。 ⑵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之外的,如果侵害了我国国家或公民的权益, 或与我国公民发生了法律交往,也可适用我国法律规范。 ⑶ 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中国公民的犯罪, 最低刑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中国刑法。 ? 对事的效力 → 重点! 重点! a. 对事的效力的原则: ① 事项法定原则:eg:罪刑法定原则 ② 完善设定原则:法律规定的范围应该是完整的、广泛的、明确的 ③ 一事不再理原则: 民事案件 → 一件事情处理过了,不能再提起诉讼 ④ 一事不二罚原则: 刑事案件 → 一个人被处罚过了,不能再用同一原则处罚 b. 对事的效力的对象:① 对社会关系的效力 ② 对行为的效力 ? 法的时间效力 → 重点! 重点! a. 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 ① 自法律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② 自法律明文规定该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

2016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6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50分。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行政执法活动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A.单方意志性 B.程序的效率性 C.主体有限 D.主动性 【答案】ABCD 【考点】法律执行的特点 【解析】法律执行,即执法,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的法律执行(执法),仅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执行法律的活动,即行政执法活动。法律执行是法律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执行有以下几个特点:①主体的有限性;②主动性;③内容的广泛性;④单方意志性;⑤程序的效率性。 2.我国为防止和消除立法中的法律冲突而采取的方法包括()。 A.改变或撤销 B.裁决 C.备案和审查 D.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答案】ABCD 【考点】法律冲突 【解析】法律冲突的解决方式包括一般方式与特殊方式。其中,一般方式包括:①根本法优于普通法;②上位法优于下位法;③新法优于旧法;④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特殊方式包括:①裁决;②改变或撤销;③备案和审查。 3.从法律分类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属于()。 A.成文法 B.程序法 C.根本法 D.实体法 【答案】AB 【考点】法的分类 【解析】A项,按照创制和表达方式的不同,法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成文法又称制定法,特指由法定的国家机关创制和公布的,并以成文的形式出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如宪法、民法等。不成文法,泛指由法定的国家机关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不具有文字形式或虽有文字表达但不具有规范性,或虽有一定规范但不具有系统性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如习惯法、判例法等。BD两项,按照规定的内容不同,法可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实体法是指以规定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或职权与职责为主要内容的法的总称,如民法、刑法等。程序法一般是规定以保障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的实现以及诉讼过程中带有程序性的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方面的法的总称,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C项,根据法的效力等级、基本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法可分为根本法与普通法。根本法专指一个

2017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7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50分。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作为国家治理方式,法治与人治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A.是否具备完备的法律体系 B.是否有专门的法律实施组织和程序 C.权力是否必须服从法律 D.法律是否体现民主、自由、平等和人权等价值目标 【答案】CD 【考点】法治和人治的主要区别 【解析】法治和人治主要区别在于:①领导人或统治者的地位不同。在法治中,法律至高无上,领导人或统治者都必须服从法律。即使领导人或者统治者认为法律有所不妥,在法律未改变之前,也必须遵守法律,而不能随意改变法律的规定。而在人治中,领导人或者统治者就是至高无上的,他们拥有否定法律的特权。②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不同。这主要体现在法律与权力发生冲突时,在法治社会,法律优先于权力;而在人治社会,权力则优先于法律。法律只是统治工具。③是否具有民主、自由、平等和人权等价值观念的不同。法治总以民主

作为自己的基础和目标,并以民主作为自己的价值目标,同时把自由、平等、人权等作为自己的价值观念加以贯彻。而人治总是与专制相联系,不但不具有自由、平等和人权的价值目标,甚至是反自由、反平等、反人权的。 2.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包括()。 A.行为动机 B.行为目的 C.行为方式 D.行为认知 【答案】ABD 【考点】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 【解析】从宏观来看,法律行为在结构上可以分解为法律行为主体、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和法律行为的外在方面。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是指法律行为的意志方面的内容或因素,根据其对行为发生的影响不同,这些因素可以分解为三个基本方面:①行为认知与控制能力。行为认知是指行为主体对行为本身和行为意义的了解;控制能力是法律确认法律行为及种类的一个因素。②行为动机。人们的行为都是由动机推动的,动机是深层的主观因素。③行为目的。行为目的是指行为主体作出某种行为时在主观上所追求的目标或后果。而法律行为的外在方面,根据行为的一般过程和法律调整特点,可分为行为方式和行为结果两个部分。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试卷及答案

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试卷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本大题共10 小题,每小题1 分,共10 分) 1、通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这种法律解释的方法称为() A、文理解释 B、系统解释 C、目的解释 D、语法解释 2、“积极自由是指个人有干什么的自由;消极自由是指个人不受外部力量干涉的自由。”对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进行区分的思想家是:() A、柏拉图 B、伯林 C、哈特 D、康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中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而受歧视。”此条款主要体现了法律的哪种价值:() A、秩序价值 B、自由价值 C、平等价值 D、效益价值 4、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法律解释作为法律职业技术的核心在任何有法律职业的国家中,其规则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B、法律解释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解释者往往只使用其中的一种方法 C、法律解释必然存在于法律适用之中 D、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但是它有客观性 5、约翰?洛克(1632—1704),著名的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是近代西方自由主义的奠基人之一。其代表作《政府论》下篇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经典著作。在这部著作中,洛克阐述了他的自然权利学说,洛克所论述的“自然权利”不应该包括以下哪项?() 试卷第1页(共10页) A、生命权 B、财产权 C、自由权 D、追求幸福权 6、“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它的优缺点是另一回事,法律是否存在与它是否符合某假定的标准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一个法律,我们可能恰巧不喜欢它,或者它可能不符合我们用以认可法律的标准,但只要它确实地存在,它便是法律,这是一个事实。”哈特的这段话体现了:() A、法律为正义奠定了原则基础,提供了正义的标准和尺度。 B、正义为法律奠定了原则和基础,是衡量法律好坏的标准。 C、正义推动了法律的进化,正义观念的进步引起法律观念的进步。 D、法律与正义分离,至少没有必然的联系。 7、第21届联合国通过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约第九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律所确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下列对于公约的理解,正确的是:() A、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应当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来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必须要有法律的授权,不得抵触法律。 B、该规定中的人权是集体人权 C、我国没有加入这个公约,由此公约的规定在我国不具有国内法的效力。 D、该规定体现了集体人权高于个体人权。 8、所谓法律目的解释方法,指法官在解释法律条文时可以用法律条文的立法目的作为解释的根据,当采用文义解释及其他解释方法,得出两个不同的解释意见而难以判断哪一个解释意见正确时,应当采纳其中最符合立法目的的解释意见。以下对于法律的目的解释,理解正确的是: () A、目的解释不需要考虑立法者的意图。 B、目的解释方法,必须在法律规定之间出现冲突,或者在法律规定之间出现漏洞,无法进行有效衔接的时候运用。 C、目的解释高于文义解释。 D、目的解释要求我们不能按照字面意思来解释法律。 9、“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段话选自马克思的下列哪篇著作:() A、《关于出版自由的辩论》 B、《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C、《共产党宣言》 D、《巴黎手稿》 10、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种理解是错误的?() A、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 B、格式条款本身追求的是法的效率或效益价值,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追求的是法的正义价值 C、该法律条文是对法的价值冲突的一种解决 D、该法律条文规定了法律解释的方法和遵循的标准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本大题共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10 分) 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几项是错误的?() 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 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 2、关于法与宗教的关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法与宗教在一定意义上都属于文化现象 B、法与宗教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定人群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C、法与宗教在历史上曾经是浑然一体的,但现代国家的法与宗教都是分离的 D、法与宗教都是社会规范,都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但宗教同时也控制人的精神

同等学力法学综合复习经验谈

同等学力培训:https://www.wendangku.net/doc/b2366137.html,/kcnet1840/ 我第一次参加法学综合的考试,成绩67分!虽然成绩不高,过得很勉强,但回想起考试前的那段日子,确实太辛苦了! 在职参加考试确实不容易!原本做了一个学习计划,至少把书过两遍,还买了机械工业出版社的两本书,准备看完书后再用试题来提高一下。可计划总赶不上变化。到了考试前的大约一个月我才有时间拿起书,所以原来的计划统统都不可能实现了,买的两本书崭新的都没翻过。时间确实很紧张了。为了保证把书能过上一遍,那段时间我几乎每天都要在凌晨1点左右才休息。 现在看,围绕指南认真学习是很重要的。时间再紧也要稳扎稳打。我在学习的时候,一边看一边做笔记,常言道:"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我把看到的重点内容在笔记上逐条记下,几门课下来大约记了近十万字,以至于现在右手腕还没有痛感。事实上,这本笔记对我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到考试前根本就没有时间再去翻书了,这本笔记就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 大约用了20天的时间把书过了一遍了。接下来就只能浏览笔记了,我通过朗读加深记忆。这样通过写和读确实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对于临阵磨枪的人,这个方法应该是比较有效的。 剩下就不到一周时间了。我浏览了近几年的试题。这就要特别感谢学苑中心了。这里给我提供了很大的帮助。试题都是从这里下载的。还有很多学友在这里互相交流资料,确实受益匪浅。 回过头看,除了要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法,还要在考试前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本来参加这个考试对于我们来说就比较困难的,主要是时间和精力上的困难。我们不比在校的学生,有重组的时间来学习。工作忙,还要处理家庭琐事,所以心很难彻底静下来,加上有那么多东西需要在短时间内记住,说实话,临考前两天,我都觉得自己要崩溃了,因为对考试没把握,我差点放弃了。多亏了我的父母和我的老公鼓励和支持着我。 我的一点体会,希望对继续参加考试的学友们能有所帮助! 付出了,总还是有收获的。明年我要参加英语考试了,为了不到考试前把自己弄得太疲惫,看来现在就得抓紧时间学习了!如果今年的法学考试前能有时间再过一遍书,查漏补缺,考试的时候可能会更从容些。 同等学力网络培训:https://www.wendangku.net/doc/b2366137.html,/tongdeng/wangxiao/

西南政法大学:风雨五十年 南方周末 2003-11-27 154553

西南政法大学:风雨五十年 南方周末2003-11-27 15:45:53 1950年代校门 编者按:伴随《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的修 订以及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出台,中国法律职业化程度步步加深,未接受系统法学训练的非科班生愈来愈难走入法律职业领域。今天法学院校里的莘莘学子,将是明天打造法治国家的栋梁。可以说,法学教育对中国法治进程的影响从未有今天这么强烈、直接。 偏居西南一隅的西南政法大学,曾被称作中国法学的“黄埔军校”,也有人评价它是中国法学教育最成功的典范。解读“西南现象”是法学界的共同兴趣。但今天,这所传统名校因为远离中国的政治或经济中心,她在教育资源和教育政策上被一步步边缘化。 但西政遇到的问题也是几乎所有中西部高校面临的难题。值此西政50周年校庆之际,我们解读她的兴衰浮沉,或许能为中国法学教育格局提供一个观察的模本,也能为中国20多年来高等教育改革的得失提供一面镜鉴。 □本报驻京记者赵凌 2003年9月20日,一场平静的秋雨落在山城重庆。 著名的歌乐山下,西南政法大学正在庆祝自己50岁的生日。风雨苍黄五十年。这场绵绵不绝的雨平添一种喧闹中的清冷。 西政的50年比任何一个政法院校都值得记忆。这个被歌乐山裹挟的小地方走出了中国法学界的“半壁江山”,他们的名字在今天光芒夺目———20位大法官、大检察官,多位最高政法机关的管理者,数十位影响中国法学的学者。 西政创造了法学界传奇的“西南现象”。 西南现象的造就者,一位见证了西政风雨历程的古稀老人,在校庆这天却忧伤地说:“我没有一点心情参加这个聚会。对学校我现在只有凄凉,有什么值得庆祝呢?” 曾经的宠儿 西南政法大学前身为西南政法学院。1953年9月20日在全国院系调整中,西政合并5所大学法律系而成立。 重庆沙坪坝区钟灵毓秀的歌乐山下,庄严肃穆的烈士墓旁,400亩荒坡上,西政就此诞生。这里曾是“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旧址,是美蒋特务囚禁、屠杀革命者的地方。校史记载,选址这里“正好以先烈们的革命精神教育青年、培养政法干部”。 在这之后的20多年里,学校经受了历次政治运动的冲击,发展步伐逐渐缓慢。和所有遭遇“运动之苦”的中国高等学府一样,在“砸烂公检法”、“停办政法院校”的恶浪中,西政被

法学专业各校排名

2010年全国大学法学A等学校 1中国人民大学 2北京大学 3中国政法大学 4武汉大学 5西南政法大学 6吉林大学 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8厦门大学 9华东政法大学 10清华大学 11南京师范大学 12复旦大学 13浙江大学 14外对经贸大学 15山东大学 16南京大学 17湘潭大学 18上海交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点/硕士点 一级国家重点学科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一级学科博士点 北京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吉林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清华大学 武汉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厦门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中国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一级学科硕士点 安徽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贵州大学 海南大学 黑龙江大学 湖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吉林大学 兰州大学 辽宁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南开大学 清华大学 山东大学 山西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四川大学 苏州大学 同济大学 武汉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厦门大学 湘潭大学 烟台大学 云南大学 郑州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中国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重庆大学

国内名校法学专业院校的不同发展历程,学科发展的侧重,特色。 一、老牌劲旅,雄风不减 昔日名扬四海的“五院四系”,堪称法学界的老牌劲旅,他们欣逢盛世,在激昂奋进的发展中在法学领域独领风骚,雄风不减。据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提供的相关信息显示,2006年法学专业全国各院校综合排名中,脱胎于“五院四系”的9所高校中,仍有8所雄霸前八名的宝座。 中国人民大学——老牌法学强校,民商法实力最强 人大法学院是在作为“五院四系”之一的人大法律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作为老牌的法学强校,拥有宪法和行政法、刑法、民商法三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其中民商法实力最强。 【招生信息】开设硕士点专业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人大最近几年的招生简章都不公布招生人数。 【攻关秘笈】人大法学院历年来的录取分数线都很高。专业课考试采用人大版的21世纪法学指定教材,市面上容易买到。试题题型比较稳定,重复率也不低,通常是名词解释、简答和论述,而且试题90%出自指定的参考教材。这些试题看似容易但难拿高分。考生在答题时要注意逻辑性,尽量多答,以展示出自已的思维能力和知识面。 武汉大学——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全国领先 武汉大学法学院是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重点基地之一。无论是“大法学”(包括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政治学、公安学等5个学科类)还是“小法学”,其实力与研究底蕴在全国范围内都相当不错。优势学科突出,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都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攻关秘笈】武汉大学复试分数线相对较低,复试比例较大;专业课考试有指定的参考教材,考题通常不会超过这些教材的范围。专业课题型比较灵活,常见题型有名词解释、简答、论述等题型/填空、案例分析、辨析等题型,比较重视考查考生理论的掌握和理解。另外,武大在启航考研网上有辅导班,对考研成功也有一定帮助。 北京大学——法学理论名师云集,实力雄厚 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为国家重点学科,其中法学理论学科是我国最早设置硕士点的学科之一。名师云集,教学科研力量雄厚,北大法学理论学科长期以来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 【攻关秘笈】北大法学院的招生十分挑剔,如果对自己的实力与竞争力不是非常有信心的考生,建议慎重报考。北大的研究生考试没有指定教材,平时积累很重要。考试试题基本上都是主观题,虽然考题不多,但是出题灵活,考查的信息量非常大,要求具备深厚的法学学术功底和很强的综合分析能力。 中国政法大学——有统有分的培养模式,法制史、诉讼法水平一流 中国政法大学的培养模式独具特色:被录取考生按专业分至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学习。按照有统有分的教学计划,通识课程与20门左右主要专业课程是统一的,各学院根据本院的学科优势为学生开设部分选修课程,既保证宽口径、高素质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又实现法学专业特色人才的培养目标。法大在法学领域各个专业实力都很强,尤其是法制史和诉讼法的研究水平国内一流。 【攻关秘笈】法大保送生、推免生的比例不高,每年报考和录取的外校考生较多。专业

2012-2019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2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50分。下列四个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在合伙对外关系上,全体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规则属于()。 A.调整性规则 B.强行性规则 C.相对确定性规则 D.委任性规则 【答案】B 【考点】规则分类 【解析】法律规则的分类包括以下几种:①按照指令性法律规则在法律调整中的不同作用,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调整性规则和保护性规则;②根据法律规则是否允许个别调整以及允许个别调整的程度,可以将法律规则分为绝对确定性规则与相对确定性规则;③根据法律调整是否允许当事人进行自主调整,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④按照法律规则中是否直接规定了某一行为规则的内容,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其中强行性规则为社会关系参加者规定了明确的行为模式,行为主体必须遵守规则的规定,不允许他们自行协议解决问题,违反法定行为方案的协议是无效的。一般说来,禁止性规则与义务性规则都是强行性规则。本题根据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合伙人连带责任是强制的,而不是任意的,故该条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则。 2.法律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具体表现为()。

A.创建新的经济关系 B.确认合理的经济关系 C.保障经济正常运行 D.规范经济行为 【答案】BCD 【考点】法的作用 【解析】法与经济的关系是法理学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从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出发,科学地揭示了经济和法律的关系,即经济在社会的系统结构中处于基础的位置,而法律作为上层建筑,根植于生产过程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在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法对经济的作用表现在:①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制度;②对市场经济的法律规制;③调整生产关系,发展生产力。A项,法律属于上层建筑,经济属于基础,经济关系由生产力决定,而不应由法律创制;B项,通过法律来确认基本经济制度、完善财产保护制度以及保障市场经济建设等合理的经济制度及关系,能促进经济的发展;CD两项,法律是规范人的行为(包括规范经济行为)以及保障社会秩序的(包括正常的经济秩序)。 3.按照法律的适用范围不同,可以把法律分为()。 A.上位法与下位法 B.根本法与普通法 C.一般法与特别法 D.国内法与国际法 【答案】C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试题

西南政法大学1996年考研专业课试卷民法学考研试题研究方向:民法学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14分)1.私法2.法人的清算3.民事权益4.邻接权5.情事变更原则6.代位继承7.特殊侵权行为二、判断分析(每题4分,共20分)1.无因行为是并非无给付原因的财产行为。2.诉讼时效的延长是法官根据法律规定的事由判决延长诉讼时效期间。3.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是两种不同的民事责任,违约人支会违约金后,还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4.代位继承人无权取得遗嘱指定给被代位人的遗产,转继承人有权取得遗嘱指定给被转继承人的遗产。1.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均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才能取得专利权。 三、比较分析(第是12分,共24分)1.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2.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四、简述(10分)企业法人对其工作人员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五、论述(20分)民法基本原则在民法规范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六、案例(12分)甲将其所有的一幅古画寄存于乙处。乙未征得甲的同意而擅自将该画卖给与不知情的丙。小偷丁又自丙处窃取该画卖与戊。后小偷被公安机关抓获,供出自丙处盗画并卖给与戊的事实。甲、丙闻讯后,均向法院起诉要求戊返还古画。问:请提出全案的处理意见并说明理由。 西南政法大学1997年考研专业课试卷民法学考研试题学科专业:民法学研究方向:民法学考试科目:民法 一、名词解释 1、私法 2、法人的清算 3、民事权益 4、邻接权 5、情事变更原则 6、代位继承 7、特殊侵权行为 二、判断分析 1、无因行为是并非无给付原因的财产行为。 2、诉讼时效的延长是法官根据法律规定的事由判决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3、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是两种不同的民事责任,违约人支付违约金后,还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4、代位继承人无权取得遗嘱指定给被代位继承人的遗产,转继承人有权取得遗嘱指定给被继承人的遗产。 5、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均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才能取得专利权。 三、比较分析 1、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 2、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 四、简述企业法人对其工作人员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五、论述 民法基本原则在民法规范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六、案例 甲将其所有的一幅古画寄存于乙处。乙未得甲的同意而擅自将该画卖与不知情的丙。小偷丁又自丙处窃取该画卖与戊。后小偷被公安机关抓获,供出自丙处盗画并卖与戊的事实。甲、丙闻讯后,均向法院起诉要求戊返还古画。 问:请提出全案的处理意见并说明理由。 西南政法大学1998年考研专业课试卷民法学考研试题 招生专业:民法、知识产权法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民法学 一、名词解释 1、意思自治原则 2、无限责任 3、自己代理 4、限定继承原则 5、著作权的邻接权 二、任意选择判断题 1、我国民法学者一般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当是 A纵向经济关系即命令者与服从者之间的经济关系 B民法所无法调整的那部分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 C法人之间的经济关系 D一切经济关系 2、甲将自己的计算机一部以五千元出卖给乙,双方订立了买卖合同,但在约定交付期限到来之前,甲又将同一标的物以五千五百元出卖给善意第三人丙,并即向丙交付了该计算机。本案处理方法应当是 A甲、丙间订立的合同无效,乙有权要求丙返还计算机 B甲、乙间订立的合同无效,乙有权要求丙返还计算机 C甲、乙间订立的合同有效,甲、丙间订立的合同无效,但根据即时取得制度,乙无权要求丙返还计算机 D甲、乙间及甲、丙间订立的合同均有效,但是根据物权的优先权效力,乙无权要求丙返还计算机 3、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可以作为抵押权客体的财产有A房屋B土地C交通工具D库存商品E黄金F文物 4、英文“Know--How”是指 A专有技术B专利技术C商标使用权D发现权 5、民法上的“无过错责任”与“推定过错”的关系是 A某些特殊情况下,二者可以同时适用于一项民事责任的认定B二者毫不相干,不可能同时适用于一项民事责任的认定 C在适用推定过错时,即使一方无法证明对方有过错,法律也责令对方承担民事责任,故推定过错实质上不过是无过错责任的一种适用方式而已 D在适用无过错责任时,无论加害人有无过错,法律也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即推定其有过错,故无过错责任实质上总是要通过推定过错而运作 三、简答题 1、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含义 2、表见代理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3、动产即时取得(善意取得)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4、法律限制专利权的原因及其方式 四、论述题 合同制度是如何表现民法的本质特征? 如何评价我国合同立法的现状 五、案例分析

2007 年同等学力法学综合真题及答案

2007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法学试卷 一、名词解释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2.西周五刑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4.危险犯5.法律责任 二、简答题 1.西周礼与刑的关系。 2.法对社会正义的促进作用。 3.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 4.举权的普遍性。 5.法律概念及其种类 三、论述题 1.犯罪中止的种类及处罚原则2..知识产权特征 2007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法学学位学科 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答: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的权利以及因共同关系而形成的成员权组成的复合性的权利。包括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对专有部分、共有部分的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对共有部分的共同使用权与专有使用权;以及建筑物区分所有人的成员权等。 2.答:西周五刑即奴隶制五刑,是指在中国早期社会中经常使用的五种刑罚,即墨刑、劓刑、刖刑、宫刑、大辟五种刑罚。这五种刑罚由轻至重,构成了中国早期比较完备的刑罚体系。 3.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4.答: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这类犯罪不是以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为标准,而以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的具备为标志。例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都是以行为人的破坏行为造成足以使火车、汽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而不以造成实际的损害为标志。 5.答: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法律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法律义务。就其性质而言,法律关系可以分为法律上的功利关系和法律上的道义关系,与此相适应,法律责任方式也可以分为补偿性方式和制裁性方式。 二、简答题 1.答:“礼”,是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存在的、旨在维护宗法血缘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和言行规范的总称。 (1)作为一种言行规范,“礼”最早源于氏族时代的祭祀风俗。在阶级明显分化、国家形成以后,一部分反映等级差别和专制要求的精神原则逐渐从具体的礼仪形式中被抽象、概

华东政法大学《法理学》练习题

导论法理学概述 1、什么是法学?法学产生的条件有哪些? 2、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法学和法理学的关系如何? 3、简述资产阶级法理学的发展轨迹以及主要法学流派的形成发展。 4、资产阶级古典自然法学派的基本观点有哪些? 5、为什么说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产生是法理学史上的一场深刻变革? 6、法理学与其他法学学科之间具有何种关系? 7、法理学自身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哪些? 第一章法的概念 1、法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2、强制性是否法律区别其他社会规范的特征之一? 3、如何理解法的本质是国家意志的表现? 4、法的阶级性是否意味着法可以完全不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意志? 5、如何理解法的物质制约性与法的相对独立性的关系? 第二章法的要素 1、西方法哲学界关于法的要素的代表性学说有哪些? 2、法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3、法律规则在法的要素中的地位如何? 4、在法的创制和实施过程中,法律原则有何作用? 5、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有哪些区别? 6、法律概念能否成为独立的法的要素? 第三章法的作用 1、法的规范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2、法的指引作用有哪些种类?各有什么特点? 3、法的社会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4、法的消极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5、为什么说法的作用不是无限的? 第四章法的价值 1、如何认识"法的价值"的涵义? 2、法的价值的内在要求有哪些? 3、什么是法的价值体系?怎样理解法的价值体系? 4、法的秩序价值主要通过哪些得以实现? 5、法律应该如何体现自由,实现自由? 第五章法律文化 1、怎样认识广义的法律文化定义? 2、法律文化的结构有哪些? 3、法律文化的特征有什么表现? 4、中西法律文化有哪些差异? 5、法律文化冲突的原因何在? 第六章法律起源 1 为什么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调整系统中没有、也不可能有法律的调整? 2 法律产生的根源和动因是什么? 3 世界各民族和国家法律的产生有何共同规律? 4 法律与原始习惯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第七章法律的历史发展 1、简述法律历史发展的形式和一般规律。 2、如何正确评价资本主义法律确认的人权原则? 3、什么是法律社会化?它有何社会意义? 4、资本主义法治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何新的发展? 5、为什么说废除旧法体系与批判地继承旧法是辨证的统一? 6、如何正确认识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7、为什么社会主义法律必须坚持法治原则? 8、为什么人权原则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原则? 第八章法系的一般分析 1、法律文明与文明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 2、东方法律文明与西方法律文明具有哪些不同? 3、民法法系与普通法法系有什么差别? 4、中国古代法有哪些特点? 第九章法律移植与法律融合 1、什么是法律移植?什么是法律融合?两者有何联系? 2、关于法律移植不同观点的症结何在? 3、法律移植通常有几种类型? 4、法律移植的形式和内容有哪几种情况? 5、如何评判法律移植的效果?怎样才能促使法律移植获得成功? 6、为什么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之法律也能移植? 7、我国在法律移植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第十章法律现代化 1、什么是法制现代化?它有哪些类型? 2、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是如何启动的?经历了哪些阶段? 3、在法制现代化的过程中,应该正确对待传统法律文化? 4、法制现代化是否就是法律的西化? 5、随着经济日益全球化,法律是否也可能全球化? 第十一章依法治国理论 1、如何理解法制和法治? 2、为什么说法治的基础是民主? 3、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大纲及指南》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法律关系)【圣才出品】

第六章法律关系 1.6.1 复习笔记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 1.法律关系的概念 (1)法律关系是社会内容与法律形式的统一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是人们有目的、有意识建立的,这是由于: ①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而法律规范又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②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意志对于法律关系的建立和实现有着重要作用。 (2)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并得到法律保护的关系 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的联系,同时也是主体与国家之间的联系。法律关系参加者实现自己权利的行为,同时也是国家实现法律的行为。法律关系是由法派生出来的现象,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 (3)法律关系是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在法律规范中,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只是一种可能性,是主体能做和应该做的行为,并不是现实的行为;在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属于现实性的领域。 法律规范中的权利与义务是抽象的,而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是具体的,法律关系是使法律规范的规定具体化的工具。

2.法律关系的种类 (1)按照法律关系主体的具体化程度不同划分 ①一般法律关系,是根据宪法形成的国家、公民、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关系主体之间普遍存在的社会联系。特点有:a.主体具有普遍性;b.是每一个主体与每一个主体之间的普遍的法律联系;c.是由某种长久的事实状态引起的。 ②具体法律关系,特点是该关系的主体是具体的(一方具体或者双方都具体)。其产生不但要有法律的规定,而且要有具体事实的发生。 (2)依据其主体是单方具体化还是双方具体化划分 ①绝对法律关系。其主体的一方——权利人是具体的,而另一方——义务人则是除了权利人之外的所有的人。最典型的绝对法律关系是物权关系。 ②相对法律关系。其主体无论权利人还是义务人都是具体的。最典型的相对法律关系是债权关系。 (3)依据法律关系的产生是否适用法律制裁划分 ①调整性法律关系,又被称为第一性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发挥其指引作用的过程中,在人们合法行为的基础上形成的法律关系。它建立在主体的合法行为的基础上,是法的实现的正常形式。 ②保护性法律关系,又被称为第二性法律关系,是在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不能正常实现的情况下通过法律制裁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它是在违法行为的基础上产生的,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最典型的是刑事法律关系。 第二性法律关系是在第一性法律关系受到干扰、破坏的情况下对第一性法律关系起补救、保护作用的法律关系。二者之间,第一性法律关系在先,第二性法律关系在后。

西政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介绍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专业是改革开放后全国最早恢复招生的法学专业之一。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办学积累,在全国首批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在西部地区率先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经济法学科、诉讼法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已建成5个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法学专业以高水平学科建设为依托,教学科研队伍力量雄厚。2007年,法学专业成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经济法教学团队、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团队、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团队先后成为国家级教学团队。拥有刑事诉讼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法理学、商法学和民法学等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15门重庆市级精品课程。传承“务实创新”人才培养传统,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成果显著,被誉为新中国政法界的“黄埔军校”,成为全国重要的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基地。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系统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理论和扎实的实务技能,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及法学教育、研究等工作的德才兼备的务实创新人才。 三、培养基本要求 (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能够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过硬的政治素质与合格的法律职业素养,有敬业品质、团队合作意识和务实创新精神。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分析方法,熟悉我国法律、政策和国外法律的基本框架,了解法学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调查、判断、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律知识管理事务、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掌握法学文献检索、法学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基本的科学研究能力。 (三)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四)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五)具备一定的就业技能,了解就业、创业的基本知识,具有能够从事本专业业务 工作和适应其它领域专业工作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四、学制、学位 (一)学制:标准学制为四年,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在校学习年限不得低于三年,不得高于六年(应征入伍保留学籍者除外)。 (二)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五、毕业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本培养方案所规定的162学分方能毕业。 (一)必修课:须修满116学分 包括公共必修课32学分,专业基础课14学分,专业主干课48学分,实践教学环节22学分。 (二)选修课:至少修满45学分 其中专业拓展课至少修满27学分,公共选修课至少修满18学分。 (三)第二课堂:1学分 六、课程体系 (一)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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