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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女官制对明朝繁荣发展的影响

探析女官制对明朝繁荣发展的影响
探析女官制对明朝繁荣发展的影响

大明朝官职详细列表

大明朝官职详细列表 1、宗人府 洪武三年置大宗正院,二十二年改为宗人府。 宗人令一人正一品宗人府;左宗正一人正一品宗人府 右宗正一人正一品宗人府;左宗人一人正一品宗人府 右宗人一人正一品宗人府;经历一人正五品宗人府经历司 2、三公 太师无定员正一品三公;太傅无定员正一品三公;太保无定员正一品三公3、三孤 少师无定员从一品三孤;少傅无定员从一品三孤;少保无定员从一品三孤4、太子三师 太子太师无定员从一品太子三师;太子太傅无定员从一品太子三师 太子太保无定员从一品太子三师 5、太子三少 太子少师无定员正二品太子三少;太子少傅无定员正二品太子三少 太子少保无定员正二品太子三少 6、东宫 太子宾客无定员正三品东宫大臣 7、内阁 中极殿大学士一人正五品内阁旧名华盖殿 建极殿大学士一人正五品内阁旧名谨身殿 文华殿大学士一人正五品内阁;武英殿大学士一人正五品内阁 文渊阁大学士一人正五品内阁;东阁大学士一人正五品内阁 8、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正月,诛丞相胡惟庸,遂罢中书省。其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 左丞相一人正一品中书省;右丞相一人正一品中书省 平章政事一人从一品中书省洪武九年汰平章政事 左丞一人正二品中书省;右丞一人正二品中书省

参知政事一人从二品中书省洪武九年汰参知政事 郎中一人正五品中书省左司;郎中一人正五品中书省右司 员外郎一人正六品中书省 都事一人正七品中书省;检校一人正七品中书省洪武二年革检校 照磨一人从七品中书省洪武二年革照磨;管勾一人从七品中书省 参议一人正三品中书省参议府吴元年革参议府;参军一人从三品中书省断事官一人从三品中书省洪武二年革断事官;断事一人正七品中书省 经历一人正七品中书省;知事一人正八品中书省 都镇抚一人正五品中书省都镇抚司甲辰十月以都镇抚司隶大都督府 考功郎一人正七品中书省考功所洪武元年革考功所 中书舍人十人从七品中书省旧名直省舍人 9、吏部 尚书一人正二品吏部;左侍郎一人正三品吏部;右侍郎一人正三品吏部司务二人从九品吏部司务厅; 郎中一人正五品吏部文选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吏部验封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吏部稽勋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吏部考功清吏司 员外郎一人从五品吏部 主事一人正六品吏部 主事一人正六品吏部文选清吏司洪武三十一年增设 主事一人正六品吏部考功清吏司正统十一年增设 10、户部 尚书一人正二品户部;左侍郎一人正三品户部;右侍郎一人正三品户部司务二人从九品户部司务厅 郎中一人正五品户部浙江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户部江西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户部湖广清吏司;郎中三人正五品户部陕西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户部广东清吏司;郎中二人正五品户部山东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户部福建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户部河南清吏司 郎中四人正五品户部山西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户部四川清吏司

论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

论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成熟、定型 班级:09 文本⑴班姓名: 蒋旭学号:2009022011 内容摘要:从唯物论的角度来看,任何事物都是从无到有, 从雏形到完善的一个发展过程。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也同样经历了这样一个发展、成熟、定型的过程。选官制度,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一部分, 是一个国家或政权选拔官吏的实体和程序规章,又可以称作仕进制度。从夏、商、周三代到明清,经过千年的发展,中国古代社会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选官制度体系。本文将对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形成进行简单论述,同时也对古代选官制度对今天公务员选拔制度的影响进行简要阐述。 关键词: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科举制公务员 引言 选官制度是与国家同步出现于人类历史舞台。苏东坡说: “三代以上出于学, 战国至秦出于客, 汉以后出于郡县吏, 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 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这段话, 实际上划出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几个发展阶段。我国古代选官制度,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制”时期的禅让制,而它的正式形成,则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事。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选官制度的发展,大致可分三个大阶段,即: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时代。 一、世官制时期 夏、商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建立和初步发展时期。据《礼记?礼运篇》记载,当时诸侯传位和官吏任用,均是“世及以为礼”,即实行世官制。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春秋时,社会开始大变革,出于争霸斗争的需要,一些大国突破世官制的框架,实行明贤主义。到了战国,社会变革更加剧烈,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和封建制的确立,唯功唯贤的新选官制度逐步建立起来,例如:“以客出仕”是战国最风行的仕进途径。“客”, 据史家解释, 就是“宾客”。战国以客出仕的史实中, 仍以秦国最为典型。到此,世官制时代终告结束。 在秦统一前后至察举制出现的这段时间里,选官制度是复杂而多样的。秦汉是我国古代出现的空前的大一统时期。秦统一前后的仕途主要有:保举、军功、客、吏道、通法、征士等。其中保举又称作“任”,是负有法律责任的荐举,即“举其显,复保其微;举其始,复保其终”;军功即为按军功授爵;吏道即由“吏”(“吏”,这里专指官府的低级公务人员如“佐”、“史”之类)选“官”的入仕途径,主要通过考课制度实现;通法是指凡通晓法令者,即有可能入仕;征士,即以征召的方式收罗人才。公元前213 年,秦始皇接受李斯“焚书”的建议后,“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便几乎垄断了秦仕进之途。 二、察举制时期期 楚汉之争后,刘邦建立汉王朝,国家得到统一。想要幅员辽阔, 强大统一的帝国国祚长久, 必然需要大批官吏。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统计, 汉朝“吏员自佐吏至丞相十二万二百八十五人”。这么庞大的官员数量必然需要相对稳定的选官制度培养与选拔。汉代选官, 主要通过吏道与文学两条途径。汉王朝首先创立了察举

明代官员的休假制度

明代官员的休假制度 明代官员的休假制度既是当时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又是社会生活的组成部分。明代官员的假期包括:例假、赐假、事假和病假。 官员的例假即法定的休息日,包括法定的假日和节日。法定的假日也称为休沐。《明史·选举志》载,庶吉士五日一休沐,假如他们要在休息日出行的话,还有太监和卫士随从服侍。就明代的休假制度而言,庶吉士似乎是一个特权阶层,除此之外,尚没有史料能表明其他的阶层也有五天一休沐的待遇。国子监的学生每月初一和十五休假,如《明史·选举志》中所说,“惟朔望给假”。皇太子和诸王们同样是朔望给假,其余的时间都要坚持读书写字。明以前,有些朝代实行旬假制度,官员们十天休假一次。旬假制度对明代也有影响,《明会要》卷44记载,明宣宗曾仿照古制,在每年岁首的时候,许百官旬休。法定的节日也是国家规定的休息日。据万历《明会典》卷80“节假”条载,明代有元旦、冬至和元宵三大法定节日。元旦从初一开始,文武百官放假五天,冬至节从当日开始,放假三天。永乐七年(1409)春,成祖朱棣定元宵节从正月十一日开始,为期十天。元宵节放假的规定从此开始,并成为定制。法定的节日和假日里,官员们一般都要休息,特殊情形下,他们仍要办公。比如明成祖朱棣定元宵

节假十天,同时又规定遇外官进京考察的年份,吏部、都察院和吏科相关人员都不能休假。弘治三年(1490),全国处处灾荒,明孝宗命文武百官修身反省,取消第二年元宵灯节,像这样因为异常或灾荒而取消元宵灯节的情况在明代多有发生。 皇帝赐假没有定制,完全是一种优恤和恩宠。洪武年间,朱元璋体谅镇守皇城城门的卫士日夜劳苦,准许那些父母俱病、家无余丁的卫士们回家侍养,等父母病愈后仍进京镇守城门。《皇明诏令》卷9记载,宣德年间,“寰宇肃清,时和岁丰”,宣宗曾五次在法定的节日之外赐假给文武大臣。两次在冬至节三日假期外,赐假七天,共给假十天。三次在元宵节十日假期之外赐假,其中宣德九年(1434)元宵节假长达一个月。皇帝还经常赐假给一些得宠的大臣。张居正回乡探母,返京后,万历皇帝对他百般慰劳,赐假十天让他休息调整。张在朝廷的地位无人能及,因此所受恩宠也无人能及。 明代官员事假的范围很广泛,省亲、祭祖、迁葬、治亲生父母丧、送老亲、送幼子以及完婚等都可作为事假的事由。通过万历《明会典》卷5“给假”条可看出,明代的事假制度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有一个不断演变发展的过程。请假手续:洪武年间,内外官吏欲请假省亲迁葬的,都要自行备文上奏,由皇帝定夺。此后的两百多年间,明代官员请事假的手续基本如此。到隆庆五年(1571),南北两京请事假省亲、送子、迁葬的官员,改由本衙门的掌印官“勘实代奏”,方能准假。随后又规定在掌印官中

明朝皇宫内部官职名

明制女官考 (清)黄百家 女官六局 〔尚宫局〕(尚宫二人,正五品。六尚并同尚宫,掌导引中宫,凡六局,出纳文籍皆印署之。若征辨于外,则为之请旨牒付内官监,监受牒行移于外领司四。) 司记(司记二人,正六品。典记二人,正七品。掌记二人,正八品。掌宫内诸司簿书出入录目审署加印然后授行。女史六人,掌执文书。凡二十四司,二十四典,二十四掌品,秩并同。) 司言(司言二人,典言二人,掌言二人,女史二人。掌宣传启奏凡令节外命妇朝贺中宫司言传旨。) 司簿(司簿二人,典簿二人,掌簿二人,女史六人。掌宫人名籍及廪赐之事。) 司闱(司闱六人,典闱六人,掌闱六人,女史四人,掌宫闱管键之事。) 〔尚仪局〕(尚仪二人,掌礼仪起居事,领司四。) 司籍(司籍二人,典籍二人,掌籍二人,女史十人。掌经籍图书笔札几案之事。) 司乐(司乐二人,典乐二人,掌乐二人,女史二人。掌音乐之事。) 司宾(司宾二人,典宾二人,掌宾二人,女史二人。掌朝见宴会赐赉之事。) 司赞(司赞二人,典赞二人,掌赞二人,女史二人,掌朝见宴会导引赞相之事。) 彤史(彤史二人,正六品。掌宴见进御之序。凡后妃群妾御于君所,彤史谨书其日月。) 〔尚服局〕(尚服二人,掌供服用采章之数,领司四。) 司宝(司宝二人,典宝二人,掌宝二人,女史二人,女史四人掌宝玺符契。) 司衣(司衣二人,典衣二人,掌衣二人,女史四人,掌衣服首饰之事。)

司饰(司饰二人,典饰二人,掌饰二人,女史二人,掌巾栉膏沐之事。) 司仗(司仗二人,典仗二人,掌仗二人,女史二人。凡朝贺帅女官擎执仪仗。) 〔尚食局〕(尚食二人,掌膳羞品齐之数。凡以饮食进御,尚食先尝之。领司四。) 司膳(司膳四人,典膳四人,掌膳四人,女史四人,掌割烹煎和之事。)司酝(司酝二人,典酝二人,掌酝二人,女史四人,掌酒酝酏饮之事。)司药(司药二人,典药二人,掌药二人,女史四人,掌医方药物。) 司饎(司饎二人,典饎二人,掌饎二人,女史四人,掌廪饩薪炭之事。)〔尚寝局〕(掌寝二人,掌天子之晏寝,领司四。) 司设(司设二人,典设二人,掌设二人,女史四人。掌床帷茵席洒扫张设之事。) 司舆(司舆二人,典舆二人,掌舆二人,女史二人。掌舆辇伞扇之事。)司苑(司苑二人,典苑二人,掌苑二人,女史四人。掌囿园种植花果。)司灯(司灯二人,典灯二人,掌灯二人,女史二人。掌灯烛事。) 〔尚功局〕(尚功二人,掌督女红之程课,领司四。) 司制(司制二人,典制二人,掌制二人,女史四人,掌衣服裁制缝纫之事。)司珍(司珍二人,典珍二人,掌珍二人,女史四人,掌金玉宝贝。) 司彩(司彩二人,典彩二人,掌彩二人,女史四人,掌绘绵丝絮事。) 司计(司计二人,典计二人,掌计二人,女史四人,掌度支衣服饮食柴炭之事。) 〔宫正司〕(宫正一人,正五品。司正二人,正六品。典正四人,正七品。掌纠察宫闱戒令谪罚之事。大事则奏闻女史四人记功过。) 吴元年置内职六尚局。洪武五年,定六局品秩。二十二年,授宫官敕,服劳多者,或五载六载,得归于父母,听婚嫁。年高者许归,愿留者听。见授职者,家给与禄。盖与妃嫔判然不同也。二十七年,铸六局印。二十八年,重定品秩。永乐以后,职移宦官,惟存尚宝数司而已。

中国古代官职沿革

古代官职沿革 官职的设置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出现的,原始社会没有官,当时民族和部落的首领,和现在官是不同的概念。随着阶级的出现、国家的形成、官职制度也随之产生。 中国官职雏形是夏商时期的王、史、巫和臣、宰、尹。周朝开始,才有现在意义上的官职。《周礼》提出了”惟王建国、辨方正位、设官分职、以为民极”的设官目的,官职名正言顺,官位有职有权。 西周时期国家君主称王和天子,王位继承人称太子或东宫,王妻称后。诸候的封地叫”国”,大夫的封地叫”邑”。中央官制主要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六卿(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三公是天子的顾问,坐而议政。三孤为常任官,系有德之人担任。六卿分掌管国事、民政教育、礼乐祭祀、军事征伐、刑法狱讼、百工土木。官员的爵位分为卿、大夫、士三级。这就是”三公九卿”。地方官制是在王城之外划分出”乡”和”遂”,乡即五家为比,五比为闾,五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遂即五家为邻、五邻为里、五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分别设长。 春秋时期王室衰微、诸候势力增强,各国均有一套官制。通常国君之下设相和将军,又设司徒、司马、马空、司寇等众卿,分掌民政、军事、土建、刑狱。战国时期各国在地方大多确立了郡、县两级制,郡的长官为郡守,下设郡尉,管理军务。郡下设县,长官为县令,下设县丞、县尉,分管财政和军务。 秦汉时期为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统治,官职制度中央采取”三公九卿”制,地方继续实行郡县制。确定”皇帝”为新的国君称号,一直沿袭。并采取行政、军事、监察三权分立。丞相管理全国政务、太尉掌管军事、御史大夫司监察掌文书。中央部门开始由家臣组织发展为国家机构,分为九卿: 奉常(太常)管宗庙礼仪;郎中令(光禄勋)管宫庭掖门;卫尉管警卫奏章;太仆管皇车马政;廷尉(大理)管刑罚讼狱;典客(太鸿胪)管少数民族、藩属国来朝;宗正管皇族事务;治粟内史管租税钱谷和财政支出;少府即皇廷总管。

明朝官吏制度

明朝官员品级 ]明朝(中央官员品级) 1、三公、三孤: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 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 令有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从一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二品) 这些均为加官,用来表明受官者的功绩与崇高身份,没有实际管辖范围。2、六部: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按顺序) 六部各设尚书一人,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之下有左右侍郎(副部长)、郎中(司长)、主事 等。 吏部:负责官吏的管理,考核,升迁等 户部:有十三个司,分别管理各地的收支与报销 礼部:主管国家凶吉大典,教育与考试,招待外宾,宴劳功臣等 兵部:管理天下军政(军令由五军都督府管理) 刑部:管理天下刑名。 工部:管理建筑、后勤、水利、制造等

3、督察院: 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 下设左右督御史(正二品)、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左右佥督御史(正四品) 再往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管每个省的检查工作(当时中国分十三个省)十三道监察御史与直 属于皇帝的六科给事中统称‘科道‘属于言官范畴。 4、六科: 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督给事中(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与给事中(从七品)。 给事中品级虽低,权利很大,皇帝交给各个衙门办理的工作由六科每五天注销一次,如果有脱拉 或者办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报告。六科还可以参与官员的选拔,皇帝御前会议,审理有罪 的官员。最为重要的是六科有封还皇帝敕书的权利,皇帝的旨意如果六科认为不妥可以封还,不 予执行。 5、五寺:

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 大理寺:相当于今天的法院,是全国最高上诉机关。与督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 太常寺:主管祭祀 光禄寺:主管宴享 太仆寺:管马 鸿胪寺:管招待外宾 6、詹士府: 詹士府是负责辅助太子的机构设正三品詹士一人,正四品少詹士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 詹士府设左右春坊,司经局,主簿厅 7、太医院: 太医院是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的,设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医四 人,从九品吏目若干人。 8、翰林院:

明朝官制品级汇总

古代官制明(一) 文散阶 明之文散阶有四十二阶,以历考为差: 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升授特进光禄大夫; 从一品,初授荣禄大夫,升授光禄大夫; 正二品,初授资善大夫,升授资政大夫,加授资德大夫;从二品,初授中奉大夫,升授通奉大夫,加授正奉大夫;正三品,初授嘉议大夫,升授通议大夫,加授正议大夫;从三品,初授亚中大夫,升授中大夫,加授大中大夫; 正四品,初授中顺大夫,升授中宪大夫,加授中议大夫;从四品,初授朝列大夫,升授朝议大夫,加授朝请大夫;正五品,初授奉议大夫,升授奉政大夫; 从五品,初授奉训大夫,升授奉直大夫; 正六品,初授承直郎,升授承德郎; 从六品,初授承务郎,升授儒林郎,吏材干出身授宣德郎;正七品,初授承事郎,升授文林郎,吏材干授宣议郎; 从七品,初授从仕郎,升授征仕郎; 正八品,初授迪功郎,升授修职郎; 从八品,初授迪功佐郎,升授修职佐郎; 正九品,初授将仕郎,升授登仕郎; 从九品,初授将仕佐郎,升授登仕佐郎。

文勋 文勋十级: 正一品左、右柱国,从一品柱国; 正二品正治上卿,从二品正治卿; 正三品资治尹,从三品资治少尹; 正四品赞治尹,从四品赞治少尹; 正五品修正庶尹,从五品协正庶尹。 古代官制明(一) 武散阶 明之武散阶三十阶: 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升授特进光禄大夫; 从一品,初授荣禄大夫,升授光禄大夫; 正二品,初授骠骑将军,升授金吾将军,加授龙虎将军;从二品,初授镇国将军,升授定国将军,加授奉国将军;正三品,初授昭勇将军,升授昭毅将军,加授昭武将军;从三品,初授怀远将军,升授定远将军,加授安远将军;正四品,初授明威将军,升授宣威将军,加授广威将军;从四品,初授宣武将军,升授显武将军,加授信武将军;正五品,初授武德将军,升授武节将军; 从五品,初授武略将军,升授武毅将军;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选官用人乃国之大事,为了保证人才选拔,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国家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和完善选官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科举制度的创立与完善。“中兴以人才为本”,自古有“得人者昌”,“失贤者亡”之说。因此认真总结中国古代选官用人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至今仍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春秋以前,官吏主要通过“世卿世禄”制度产生。战国时,“世卿世禄”制逐渐废除,官吏的选举发生了根本变化。秦在统一之前,“仕进之途,唯辟田与胜敌而已”,而胜敌是其主要途径。秦统一后的官吏,也就多出于军功。到了汉代,朝廷为了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在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举统治人才的选官制度。这套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公府与州郡辟除、大臣举荐、考试、任子、纳资及其他多种方式,不限于一途,而且还可以交互使用。以后,我国古代官吏选用又分别出现了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及隋唐滥觞的科举制。这些选官用人制度对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表现出各种弊端。 察举制 察举也就是选举,是一种由下向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汉代察举的标准,大致不出四条,史称“四科取士”,《后汉书·百官志》注引应劭《汉官仪》说: 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

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弟廉公之行。 四科取士大约起于西汉,下迄东汉未改。不过有时单举其中的一二科,或全举四科,均有诏令临时规定。察举的标准虽仅有四科,但察举的具体科目却很多,主要有孝廉、茂才、贤良方正、文学(通常指经学)以及明经、明法、尤异、治剧、兵法、阴阳灾异等临时规定的特殊科目。这些都是功名,有了功名,便可实授官职。上述察举诸科,实际上分为岁举和特举,岁举是常制,特举由诏令临时规定,二者都是由下向上推选人才的制度。汉代选官以“乡举里选”为依据,体现的是尊重乡里舆论对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但是,舆论评价一旦与仕途沉浮相联系,就容易被某些有权势、有影响的人物或社会集团所控制、所利用。曹操审时度势,提出了“惟才是举”的用人原则,这既是对处于乱世求贤的需要,也是对汉代“选举失实”的刻意纠正。 征辟 征辟是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的制度,主要有皇帝征聘与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皇帝征聘是采取特征与聘召的方式,选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学兼优的人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征聘之方,由来已久,如秦孝公公开下令求贤即属征聘性质。秦始皇时叔孙通以文学征,王次仲以变仓颉旧文为隶书征,亦皆属征召性质。到了汉代,汉高帝十一年(公元前196年)求贤诏,也是继承了这一方式。以后自西汉武帝以至东汉,相沿成例。对于德高望重的老年学者,且特予优待。如武帝即位之初,即“使使者束帛加璧,安车以蒲裹轮,驾驷迎申公”,

明朝政治制度

明朝政治制度 明朝的政治制度中央的最高权力在皇帝,后来朱元璋废除中书省,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后来设置内阁,内阁的作用只是顾问,六部的权力也比较弱。但是这只是明太祖创立这套体制的初衷,并只在洪武和永乐两个朝代执行过。整个明朝,就只有洪武和永乐两朝的政治体制非常接近于后来的满清。到了仁宣之后,因为当时明朝文官治国的思想开始逐渐浓厚,具体的行政权向内阁和六部转移。同时还设有监察机构和特务机构,加强对全国臣民的监视。在地方设立三司,加强地方管理。主要机构有:六部;明朝在中央设置吏、户、礼、工、刑、兵六部,与前代相比,明朝最初在每部增加尚书侍郎各一。胡惟庸案之后,朱元璋废丞相之职,取消中书省。六部因此地位得到了提高。每部只设一个尚书,两个侍郎,原有的各科尚书降为郎中。各部尚书和侍郎的官阶也上升。其中以吏部(主管文官升迁)最为重要,户部人员最多。礼部(主管祭祀大典)与工部(主管公共建设)地位较低。监察机构;在洪武十三年前,明朝还沿袭元的监察制度,设立御史台,有左右御史大夫各一名。洪武十三年后,朱元璋废御史台。两年之后,朱元璋设立新的监察机构-都察院。都察院下面设立监察御史若干人,分巡全国各省,称为十二道监察御史。每道有监察御史三至五人,范围大体为一省。但监察御史都驻在京师,有事带印出巡,事毕回京缴印。到明末,监察御史分为十三道,共有一百一十人。六科;明朝开始只设了给事中。到洪武廿四年,设都给事中六人,分吏、户、礼、工、刑、兵六科,每科一人。该制度基本是继承了唐朝的门下省制度。六科官职品级虽低,然职权很高。他们可以不赞成皇帝的意旨。而该制度也发挥了一定的改善朝政作用。五寺;五寺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大理寺与刑部和都察院合为三法司,其职权与今日之最高法院相似。大理寺的首长称为大理寺卿,也是九卿之一。其余四个寺的卿职权较低。太常寺负责祭祀;太仆寺管理马匹;光禄寺负责寿宴;鸿胪寺负责接待外宾。内阁;在废除丞相制度后,朱元璋亲理政务,一度深感疲惫,于是设立四辅制度来辅佐政事。但这项制度效能不彰。洪武十七年后被废。之后朱元璋请来几位翰林学士帮忙辅佐,这些翰林学士的官职被命为“XX大学士”。这也就是所谓的内阁机构。特务机构;明朝实行严密的特务政治。主要的特务机构包括锦衣卫、东厂和西厂,武宗时期还一度设有内行厂。锦衣卫设立于洪武十五年,直接听命于皇上,可以逮捕任何人,并进行不公开的审讯。在东厂设立后,锦衣卫权力受到削弱。东厂成立于永乐十八年,是明成祖为了镇压政治上的反对力量而成立。地点位于京师东安门北。东厂的主要职责就是监视政府官员、社会名流、学者等各种政治力量,并有权将监视结果直接向皇帝汇报。依据监视得到的情报,对于那些地位较低的政治反对派,东厂可以直接逮捕、审讯;而对于担任政府高级官员或者有皇室贵族身份的反对派,东厂在得到皇帝的授权后也能够对其执行逮捕、审讯。东厂在设立之初,就由宦官担任提督,后来通常以司礼监秉笔太监中位居第二、第三者担任。西厂设立于宪宗时期,首领为汪直。1482年后被废。其后又被武宗短暂恢复。内厂设置于武宗时期,首领为宦官刘谨,刘谨伏诛后,内厂与西厂同时被废,仅留东厂。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制度,中国古代先后实行了一系列的选官制度。其中比较有影响的选官制度主要包括世袭制、军功授爵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 1、世袭制 亦称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原始社会末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破坏后,出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统一。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 对后世政权的好处:①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对祖国疆域的初步奠定和中华民族的形成,都起了重要作用;②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 2、军功授爵制 军功爵制是在春秋战国奴隶制走向崩溃,封建制逐渐产生和确立的形势下出现的新的军政制度。如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中规定:按军功的大小授爵和赐给田宅。可见,军功的大小是用人的标准,军功大的授给的爵位就高。奴隶主贵族没有军功就没有爵位。因此这种制度摧毁了奴隶制的上层建筑,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增强,但豪强地主由此产生,经西汉的恢复,到东汉发展到高峰,成为东汉的显著政治特点。豪强地主势力的恶性发展导致三国鼎立局面的出现和士族制度的形成,使封建政治更加腐败、黑暗。 3、察举制 秦朝以后,封建的选官制度有了发展。汉武帝时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官制度用来选拔人才,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官的最主要途径之一。各方面人才的涌现是汉武帝时期出现鼎盛局面的重要原因。 东汉时期继续实行察举制,但前后有所变化。初期主要依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中期以后,豪强地主势力开始恶性膨胀,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后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居面。 4、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选官制度。三国时开始实行,隋唐时被废除。东汉末年的军阀混战打破了原有的统治秩序,使汉代的察举制度无法继续实行下去。曹操为发展自己的势力,采用“唯才是举”的用人政策,曹丕当政时创立了九品中正制。具体做法是:中央选择“贤有识鉴”的官员兼任本州的中正官,察访士人,评列九品,作为官吏除授的依据;中正评定士人,家世、才能并重。曹魏后期,尤其到了晋朝,九品中正制发生了变化,不再是选拔人才的途径。由于中正官一职为世家大族所垄断,选官任人唯看门第家世,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等级森严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是东汉以来世家大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加速了魏晋以来士族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 选士制度是一个国家非常重要的的制度之一,选士制度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汉代以前的玄关制度 夏、商、西周实行“世卿世禄制”。到春秋战国时,统治阶层改革旧有制度,更为了富国强兵,破格任用一些地位低下而才干出众的人。战国时期出现“军功爵制度”,又兴起养士之风,招揽有才干、善言辞的人才,不论出身,为国君、诸侯服务。到秦代则以“辟田”和军功为选官依据。但这些都不是完备的选官制度。 二、汉代察举制 到了汉代,为了适应国家统治的需要,建立了一整套选拔官吏的制度,名为“察举制”。所谓察举,就是由皇帝下诏公开征求人才,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主管官员将本人发现或民间公认的出众人才,向各级政府推荐,经过一定形式的考察后择优录用、授予官职的整个过程。“察举”也叫“荐举”,“察”就是自上而下考察、发现人才,“举”是自下而上推荐人才。推荐也叫贡贤,被荐者叫“举士”。 汉代察举的科目,是由少到多不断增加的;增加科目尤以特科为多,是根据对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立。这些科目,划一由皇帝确定。按照举期分类,察举的科目可分为常科(岁科)与特科两大类。岁科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禄四行;特科又分为常见特科和一般特科。在上述科目中,以岁科为先,其中又以「孝廉」一科为最重要。特科中则以「贤良方正」为最重要。 (一)察孝廉 汉代由孝廉一科选举的人才最多,而且孝廉也是汉代察举中非常突出的一个科目,所谓孝廉,是“孝子”和“廉吏”的简称,于民则举“孝”,在吏则兴“廉”。汉代统治者认为,孝是“百行之冠,众善之始”,廉则是官之根本,民之表率,因此对孝廉的考察和荐举十分重视。 察孝廉是以儒家孝为立身之本,廉为从政而设立。“孝”和“廉”在实际的操作难度较大,标准不易掌握;非有实际德行者不能举,又不能谬举,因此荐举者的责任重大。在西汉,举孝廉无须考试,既可委任,且每岁皆举。在东汉,孝廉这科在东汉原有的内容上有了较大变化,其主要体现在:(1)坚持按人口比例岁举孝廉,优待边郡。这有利于边远地区的人才选拔,促进边远地区文化的发展。(2)举孝廉要后要考试——试经,并且有年龄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只荐不试的滥举弊端。(3)中央朝廷官员依照职位高低举孝廉。 (二)举贤良 举贤良是汉代选拔高级人才的主要形式。所谓举贤良,一般以“贤良(方正)和直言极谏”为察举名目,但往往都另外附加一些条件,如可亲民者、文学士、能指朕过失者等。对高级人才的要求既强调了个人的道德品质,又重视通经达变、博学多术、甚至某些特异功能。 汉文帝在文帝二年和十五年两次下诏举贤良;到汉武帝时,举贤良由非制度化向制度化过渡,通过高级官吏荐举人才,并用对策的方式加以选拔的形式成为定例。其后的皇帝在诏举贤良时,对策要求更高,不仅需要对策者对军国大事全面深入了解,而且在对策中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东汉基本沿用西汉举贤良的旧制,但不如西汉盛行。 从察孝廉和举贤良这两个方面来看,两汉时期的察举制是在不断的完善和发

明朝的选官制度

明朝的选官制度 编辑日期:2011-3-16 作者:民间历史爱好者协会 一,选官制度的执行机构 首先,先讲讲明代选官制度的几大主要参与机构, (一) 皇帝,在中国的封建社会里,皇权一直是至高无上,并且以各种形式渗透到社会和政府机构的方方面面,在明代也不例外,最典型的,就是选官制度中的一个名词,“特简”,或者“超擢”。 a) 特简,意思就是皇帝直接任命某人担任某个官职,在明代中前期,内阁辅相以及吏兵户三个部的尚书,都是皇帝特简任命的。 b) 超擢,意思跟特简差不多,但是更偏重于一个“超”字,意思就是皇帝直接任命某人担任一个走正常途径不可能得到的职位。 (二) 外廷文官,明代政府的运作,是紧密团结在以万岁爷陛下为核心的朝廷周围,由文官集团推行各种政策。其中外廷文官里,对选官制度影响最大的主要是:内阁、吏部、言官三个部门。 1,先说吏部,吏部主掌选官事务(历史上有个专用名词叫做“铨政”),吏部尚书是正二品,在明代政府体系中,他是外廷文官之首。吏部尚书下面是侍郎二人,以及四个清吏司,四大清吏司分别是文选、验封、考功、稽勋,文选郎中主管官员进退赏罚,验封郎中主管爵位承袭奖励,考功郎中主管考核复查官员行政状况,稽勋郎中主管功勋褒赏官员籍贯等事务。侍郎名义上是吏部副手,但是

在明代吏部里面他真正管事的时候并不多,侍郎下去是郎中,这个是真正管事的官,相关的官员进退升降,都需要由文选郎中拟定名单,提交吏部尚书批准,当文选郎中跟吏部尚书讨论官员名单时,哪怕是侍郎,也不能前去打扰,完全是两个人之间的机密对话。郎中下去有员外郎、主事、司务、照磨等等属官,这个是吏部的大致结构。吏部之所以对明代选官制度有着重要的作用,主要是因为两点:1,吏部本身职责所在;2,吏部尚书本身职位极重。具体情况,我在下一节里会具体分析。 2,接下来讲内阁。内阁辅相,本来只是五品官,是明太祖的秘书,不能直接干预朝政,到了他儿子朱老四,也就是明太宗时代,因为皇帝的器重,所以内阁逐渐重要起来。到了明太宗的儿子大胖子仁宗,以及孙子宣宗的时代,由于杨士奇等内阁辅相是数朝老臣,所以先后加了三孤和尚书衔,地位越发崇高。再往后,由于形成了一个叫“票拟”的惯例,以及内阁首辅往往利用本身崇高的威望干预部务,所以内阁逐渐开始宰相化,变为外廷文官之首。 3,再下来说言官。分为御史和给事中。御史的职责在于替皇帝监督百官和人民,纠察弹劾官员的不法行为;给事中的职责在于监督行政事务,皇帝有什么事情要六部办的,必须先经过六科给事中的允许,给事中觉得这份诏书有问题的,就封驳:封,就是封还,也就是把皇帝的诏书送回去;驳,就是驳正,就是改正其中错误之处。 外廷文官中对选官制度影响力最大的,主要是这三个部门。 (三) 内廷,说到宦官,要纠正一个常见的错误,清宫戏中称呼所有的宦官都是“太监”,实际上明代只有地位比较崇高的宦官才能称为“太监”。宦官中最重要

大明朝官职详细列表

大明朝官职详细列表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大明朝官职详细列表1、宗人府 洪武三年置大宗正院,二十二年改为宗人府。 宗人令一人正一品宗人府;左宗正一人正一品宗人府 右宗正一人正一品宗人府;左宗人一人正一品宗人府 右宗人一人正一品宗人府;经历一人正五品宗人府经历司 2、三公 太师无定员正一品三公;太傅无定员正一品三公;太保无定员正一品三公 3、三孤 少师无定员从一品三孤;少傅无定员从一品三孤;少保无定员从一品三孤 4、太子三师 太子太师无定员从一品太子三师;太子太傅无定员从一品太子三师 太子太保无定员从一品太子三师 5、太子三少 太子少师无定员正二品太子三少;太子少傅无定员正二品太子三少 太子少保无定员正二品太子三少 6、东宫 太子宾客无定员正三品东宫大臣 7、内阁 中极殿大学士一人正五品内阁旧名华盖殿 建极殿大学士一人正五品内阁旧名谨身殿 文华殿大学士一人正五品内阁;武英殿大学士一人正五品内阁 文渊阁大学士一人正五品内阁;东阁大学士一人正五品内阁 8、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正月,诛丞相胡惟庸,遂罢中书省。其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 左丞相一人正一品中书省;右丞相一人正一品中书省 平章政事一人从一品中书省洪武九年汰平章政事 左丞一人正二品中书省;右丞一人正二品中书省 参知政事一人从二品中书省洪武九年汰参知政事 郎中一人正五品中书省左司;郎中一人正五品中书省右司 员外郎一人正六品中书省 都事一人正七品中书省;检校一人正七品中书省洪武二年革检校 照磨一人从七品中书省洪武二年革照磨;管勾一人从七品中书省 参议一人正三品中书省参议府吴元年革参议府;参军一人从三品中书省 断事官一人从三品中书省洪武二年革断事官;断事一人正七品中书省 经历一人正七品中书省;知事一人正八品中书省 都镇抚一人正五品中书省都镇抚司甲辰十月以都镇抚司隶大都督府 考功郎一人正七品中书省考功所洪武元年革考功所 中书舍人十人从七品中书省旧名直省舍人 9、吏部 尚书一人正二品吏部;左侍郎一人正三品吏部;右侍郎一人正三品吏部 司务二人从九品吏部司务厅; 郎中一人正五品吏部文选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吏部验封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吏部稽勋清吏司;郎中一人正五品吏部考功清吏司 员外郎一人从五品吏部 主事一人正六品吏部

明朝选官制度

十一、明代选举制度:明代负责选举的机构,教育制度、选官途径(荐举、监生、吏员、科举),对文、武官员的铨选与管理。 明代的学校教育,无论是其制度建设,还是它实际的发展状态,都在中国古代教育史上有重要的发展地位。尽管自西汉就有了地方郡学和中央太学的设立,并在此后各代获得不断发展,但只有到了明朝,才最终形成了健全完备、完全向良民开放,并且与科举制紧密结合的官办儒学教育体系。首先,地方和军队儒学教育空前发达。洪武二年,令全国府、州、县各置儒学,府学设教授一员、训导四员,州学设学正一员、训导三员,县学设教谕一员,训导二员,皆纳入国家正式官职编制,享有俸禄。各学校舍也完全由各地官府主持兴建、维修。生员则于本地官员军民子弟中选考其端重俊秀者补充;其名额,最初府学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因都享受免费伙食待遇,所以称为“廪生”;此后,随着求学者的日益增多,又令各学添设与其廪生等额的“增广”生员,天顺后复增“复学”生员;各类生员都享有“免其家二丁差徭”的优待。与此同时,主要分布于北边与西南地区的部分都司、卫、所,也建立儒学以教育军队子弟。在明一代,朝廷始终稳定地举办如此完备的地方及军队儒学教育,这是前代不曾有过的;明末全国生员高达五十余万人,这么大规模也是前代不曾有的。其次,中央设立国子监作为最高学府。唐代以来,中央官学为多并立,兼隶属于国子监管理;明太祖则只设国子学,洪武十五年,改称国子监。由此,国子监由唐代以来中央官学的行政管理机构变成了纯粹的国立最高学府。这一变化,既减少了朝廷对中央官学的行政管理层次,又加强了对高等教育的控制,一举两得。洪武八年至二十六年,并设南京国子监和中都国子监。永乐元年后,则形成南、北两京国子监并立的体制,且终明再未发生变化。永乐二十年,两京监生高达一万五千多人,成化元年,更高达一万九千余人;其规模之大在中国古代是少有的。其三,官办儒学教育体系空前完备。洪武十六年,明廷确立了各府、州、县学分别按照一定额数和标准向中央举贡生员并经“廷试”中试后入国子监生肄业的制度,因是按年而贡,故称“岁贡”。由此,府、州、县学生员成为国子监生最主要的来源。这不仅改变了明朝以前国子监主要来源于官宦子弟的局面,而且,也把地方儒学和中央国子监教育在制度上直接联系起来;从而,形成了空前稳定和严整的官办儒学教育体系。其四,确立了官办教育以科举为轴心的基本格局。同样是在太祖时期,明廷就已经确立了中央国子监和地方府、州、县学从教学目的到教学内容都主要围绕科举考试进行的基本格局。洪武二十六年,明廷又规定各府、州、县学生员考中举人的多少作为考核其教官称职与否的主要依据,更是以硬性的制度手段把府、州、县学教育限定在科举附庸的地位。其五,确立了监生入仕制度。选拔太学生或国子生之优异者直接入仕,明代之前,国子生从未获得当然的入仕资格,由学校直接入仕在整个官员队伍中还是少量的。而到明代,监生入仕则成为常例,也即监生只要按规定完成了肄业和历事,就可获得选官的资格。通

明朝行政机构及官职设置

明朝行政机构及官职设置 明朝官职设置按品级,官大小要办其品,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共分18个等级。史志中有记载的,由考中进士出身的、正四品(知府)以上的兴化籍官员就有193人。 明朝官职设置按品级,官大小要办其品,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共分18个等级。史志中有记载的,由考中进士出身的、正四品(知府)以上的兴化籍官员就有193人。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为明朝中央最高级官职;三公为正一品,三孤为从一品,两者位尊权重,但是一种虚职,是皇帝对大臣的加官和赠官,兴化有两位礼部尚书(周如磐、宋继祚)加封太子太保,吏部尚书陈俊加封太子少保,他们都是明代兴化品位最高的官员。 明朝初期,中书省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加强皇权,于洪武二十八年(1093)撤销中书省,自秦设立的丞相制度被废除。原中书省所辖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六部尚书实际上成为朝廷的最高的行政长官,其品位也由正三品升为正二品。明朝兴化共出了12位尚书,除上述三人加封太保、少保外,其余九人为翁世资(户部)、郑纪(户部)、林俊(刑部)、康大和(工部)、林云同(刑部)郭应聘(兵部)、陈经邦(礼部)、曾楚

卿(礼部)、林兰友(兵部)。 都察院是明朝中央的司法行政监察机构,明朝部,院同治,院、部权并重,院长官都御史与尚书平级,为正二品,兴化官居都御史的有三人。 承宣布政使司为明地方(省)最高行政长官,明朝全国设有13个布政使司,而巡抚在明初为中央派出协调地方工作的官员,为临时的官职,任务完成之后,回朝复旨,职务也就自然取销。宣德之后(1426—1435),许多巡抚不再回朝,而成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兴化人当布政使的有27人,巡抚3人,其官职均为正二品。 正三品官员兴化有26人,其中六部侍郎(六部的副长官)13人,通政使司(中央情报机关)通政使1人,大理寺(中央司法机关)卿1人,副都御史(都察院副长官)1人,按察使司(地方最高监察机构)按察使9人。 从三品官员兴化有24人。其中:承宣布政使司参政(省副长官)19人,都转运使司(中央在地方的办事机构)转运使3人,大仆寺(兵部在地方设立的牧养军马机构)卿2人。 明朝全国设159府,府的长官称知府,其官正四品,兴化人官居知

专题八 中国古代的用人制度和选官制度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综述 1、商周时期,采用“世卿世禄制”(世官制)。 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这种世卿世禄制,与后代的“选贤任能”有着本质上的差异。 在“世卿世禄制”下,也有“选贤任能”的现象,比如商汤重用伊尹,文王起用姜尚等等。但这种选贤任能未能打破世卿世禄制的基本原则,只是较为个别的“破格”现象。 2、春秋时期(公元前770一前475年),选贤任能成为春秋时的流行风尚。 齐桓公纳鲍叔牙之谏,重用同他有一箭之仇的管仲,委以军国要务,奠定了东方大国的基础。秦穆公在用人上不拘一格,把来自敌国的丕豹、少数民族的由余、五张羊皮换来的奴隶百里奚,统统网罗在自己麾下,成为西方霸主。还有如楚庄王任用“鄙人”孙叔敖,问鼎中原,饮马黄河;吴王阖闾重用楚国亡臣伍子胥,几乎灭了楚国;越王勾践重用范蠡和文种,卧薪尝胆,灭吴复仇。整个春秋时期,选拔优秀人才的故事不绝于书。但是,这时的选贤任能,属于一种“伯乐相马”式的人治方式,只是对世卿世禄制形成了较大的冲击,并没有形成规范化的新制度。 3、战国时期(公元前475一前221年),在官吏选拔上广泛推行军功制和养士制。 军功制就是把功劳大小作为选拔官员的基本条件。魏文侯任用李悝变法,规定“食有劳而禄有功” (《说苑·政理》)。特别是秦国,商鞅变法时明确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史记·商君列传》)真正做到了如同商鞅所说的那样:“利禄官爵专出于兵,无有异施也。”(《商君书·赏罚》) 养士制就是由执政的高级官员豢养一批具有特殊知识或技能的士人,作为人才储备,为己所用。“士”在战国时期已经成为在政治上具有重大影响和作用的社会群体,是当时新型职业官员的主要来源。贾谊曾在《过秦论)中对战国时期以养士著名的四君子称道:“齐有孟尝,赵有平原,楚有春申,魏有信陵。此四君者,皆明智而忠信,宽厚而爱人,尊贤而重士。”秦的相邦吕不韦,门下也有食客数千。李斯初入秦时,就是吕不韦的门客。有的国家,还由政府直接建立机构养士,如齐国的稷下学宫就是一例。 军功制和养士制的推行,彻底打破了世卿世禄制。同春秋时期的选贤任能相比,选官不再是因人而异的“相马”,而是制度化的“赛马”。军功制对

古代中国选官制的发展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历程 1、西周:世卿世禄制;标准:血缘世袭。(所谓世官制指:龙生龙凤生凤,耗子生来掏地洞。要做官得看投胎。与宗法制密切相关联。) 2、战国—汉初:军功爵制度;标准:军功。(秦国商鞅变法规定:秦国爵为分了二十等,其中最高的彻候是第二十级,第一级到第八级是民爵。这一级别的晋升就靠战场上立功。砍敌人脑袋一个,爵位上升一级,分得田宅数亩,仆人若干,所以敌人的脑袋就叫首级。如在《三国演义》里,关羽夸张飞“在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耳”,所以秦军上战场砍脑袋的兴致很高,被称为虎狼之师。后来因为脑袋太重,不方便携带,变成割敌人的右耳。从此以后,封爵必须有军功成为定制。汉代的军功标准是两千颗首级封侯,卫青首次出征变斩杀匈奴千余人,马上封侯;李广虽然武功盖世,骑射无双,但是不符合标准,才会有“李广难封”的遗憾。这犹如今天的奥运会比赛,拿冠军得金牌才是王道。当然了,李广点儿背,汉文帝喜欢用老人,他年轻,汉景帝喜欢用文人,他是武将,汉武帝喜欢用年轻人,他老了。) 3、汉武帝:实行察举制和征辟制。标准:德才。(汉代的选官制为察举、征辟制。征为皇帝征召天下名士,比如司马相如,朱买臣等,辟为丞相、郡守招聘幕僚,特点是自上而下选拔,但这两项都极少。察举是主流,汉武帝下诏曰:“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并行,厥有我师。且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古之道也。其与中二千石、礼官、博士议不举者罪。”察举科目为:孝廉、秀才、贤良文学,如董仲舒是举孝廉,东方朔是举贤良文学。到东汉,由于举荐者都是朝廷三公和地方郡守,察举不再重视德才,而是重视门第,名门望族成为举荐的依据,所以袁绍家是四世三公,门生故吏遍布天下,可见他势力有多大,势力大但是实力不大,靠声望混饭吃的,也就是一窝囊废,这么厉害的人竟然被曹操给灭了。所以东汉出现了“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的怪像。) 4、东汉末年开始,曹操唯才是举。(讲求“唯才是举”,哪怕“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的人才,“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的网罗。) 5、魏晋南北朝:采用九品中正制选拔人才。标准:门第。权力把持在世家大族手中。(又称九品官人法,在州设大中正,郡设小中正,对当地的人物进行品评考察,根据人物的家世和形状来确定品级。家世指父祖辈的官位和爵位高低,形状指个人品行才能,中正官对士人德才的评语,一般只有一两句话,如“天才英博,亮拔不群”、“德优能少”等,定品级主要看门第,品级共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出身寒门者行状评语再高也只能定在下品;出身豪门者行状不佳亦能位列上品。于是就行成了当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当时地主阶层分为士族与庶族。士族重视血缘,所以士族老近亲结婚。王、谢、袁、萧、顾、陆、朱、张,就这八个姓老通婚,生来生去都是表哥跟表妹,舅舅跟外甥女,姑姑跟侄儿这种关系。越生越退化,祖孙三代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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