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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精神汇报提纲

会议精神汇报提纲

2011年9月15日上午,全省森工企业与所在县(市)民政工作联谊会在柴河林业局召开,省政府副省长孙永波、省民政厅厅长杨喜军、总局党委书记高金芳、总局局长魏殿生、省民政厅相关处室、森工所属23个林业局主管民政副局长、民政局局长及各林业局所属市(县)主管市(县)长、民政局长,共130多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旨在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组织森工总局所属的林管局、林业局与所在市(县)共同交流工作经验、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感情交流、建立协作机制,携手推动全省民政工作的全面发展,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上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

会上,总局党委书记高金芳、省民政厅厅长杨喜军、省政府副省长孙永波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柴河林业局、绥棱县民政局、绥阳林业局、北安市人民政府做了典型经验介绍。下午参观了社区、棚改小区、行政服务中心、创业孵化基地、社会服务中心。

总局党委书记高金芳讲话主要精神:经过13年的天保工程一期,森工取得了发展和进步,但还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一是木材产量大幅下调,带来收入锐减。二是富余人员多就业形势严峻,三是居民家庭收入低,社会救助任务艰巨。四是社会福利基础设施滞后,林区“殡葬难”问题比较突出,社区建设刚刚起步,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因此这次会议必将对森工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重要的推动作用。

省民政厅杨喜军讲话主要内容:

一、着眼全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动森工民政工作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推动森工民政工作发展是落实上级关于推进社会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二是推动森工民政工作发展是解决林区民政保障难

题服务林区经济转型的现实急需。三是推动森工民政工作发展是在“十二五”时期全面提高我省民政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任务。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推动林区社会建设的职能作用。

(一)要下功夫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一是落实好“应保尽保”要求。各地要将2009年省里为森工企业增加的救助指标全部落实到位。在此基础上,对二期“天保工程”实施后,我省森工企业新增救助对象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题调研,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力争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同时今年我省建立了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从1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相关市县要严格按照新的低保标准和落实时限及时足额的把救助资金兑现到森工困难群众手中。二是严格落实专项救助政策。近年来,国家和我省相继制定实施了资助救助对象参保参合、医疗救助、取暖救助、用电补贴、教育救助等专项救助政策,从省厅掌握情况看,这些政策在部分森工企业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专项救助资金大部分是国家和省里拨付的,相关市县要按照标准和额度全部用于森工困难群众专项救助上,不得截留使用,即使本地开展的专项救助项目,也要从大局出发,尽力向森工困难群众倾斜。特别是要大力推进医疗救助工作,相关市县要积极配合森工企业做好困难群众参保工作,将各林业局职工医院作为医疗救助定点医院,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并建立森工医院向地方医院转诊的相关制度,切实方便林区困难群众就医。三是加大资金落实力度。近年来我省加大了国家救助资金的争取力度,加上省里的配套资金,极大的减轻了市县财政资金的压力,有的地方甚至不用安排配套资金。同时,我省还为森工企业所在市县提高了救助资金补助比例,对困难较大的市县还给予资金倾斜。下一步,省厅将协调省级财政,对森工企业所在市(县)的社会救助资金

安排增加5%的基础上,再增加3%,应该说资金总量能够满足救助需求。各相关市(县)要确保把相关资金用于林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上,森工企业也要充分利用好二期“天保工程”的相关政策,搞好企业内部的救助工作,通过多种渠道不断提高林区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尤其要抓住我省建立省级临时救助专项资金的有利时机,落实好配套资金,推进临时救助工作深入开展,解决好林业职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四是提高社会救助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二)下功夫推进林区社区建设

一是搞好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搞好总体布局设计,做到大小社区配套建设,争取每个林业局都能建成一个1000平方米的中心社区,并尽快实现达标社区的全覆盖。二是完善社区的生活服务功能。按照“百项服务进社区,打造特色型社区”的思路,进一步完善社区的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医疗保健等服务功能,特别是要根据林区老年人口比较多的实际,突出社区的老年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设施,增加服务项目,更好的满足林区群众的生活服务需求。三是发展社区的社会管理功能。要充分利用社区组织网络,进一步延伸人口管理、治安管理的触角,并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消除社会管理的空白点;要强化社区的群众自治功能,把社区建设成居民自我管理教育、充分表达诉求、参与社会事务的阵地;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加强专业化社工人才队伍和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为弱势群体、特殊人员提供方便服务,进一步化解矛盾,理顺基层社会秩序,为发展经济提供良好环境。今年召开的全省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以后要不断加大省级财政对全省社区建设的资助力度,民政厅将会一如既往地对森工系统社区建设给予支持,也希望各地把林区社区建设纳入当地的社区建设规划之中,给予全方位的支持,共同推进林区社区建设。

(三)下功夫建设养老服务体系。由于一些特殊原因,目前森工的老年人口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这就对森工系

统的社会养老服务建设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因此,各级森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养老事业投入,一方面要推进机构养老服务工作,采取新建公办养老机构,盘活空闲资产改建养老设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与地方政府合作联办联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林区老年人的机构养老床位占有率,力争在“十二五”期间达到全省水平。另一方面,要大力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将养老工作与社区建设结合起来,普遍在社区建设老年日间照料室,并逐步推开老年配餐服务、家庭护理、医疗康复等服务项目,使更多的老年人不出家门或者就近就便的就享受到关怀和照顾。“十二五”时期,国家将重点在养老服务上加大投入,森工企业要搞好养老项目规划论证,积极审报争取,省厅也将给予全力的支持和倾斜。

(四)下功夫管好专项社会事务。

在婚姻登记管理上,要进一步加强登记管理窗口的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在殡葬管理上,要依托地方殡葬服务资源,倡导文明殡葬新风,离市县较远的林业局要设立殡葬服务中心,强化管理职能,有关市县在出台实施殡葬惠民政策中,要将林区群众纳入政策优惠范围,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殡葬问题。在区划地名管理上,要按照服务城乡一体化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原则,积极进行论证申报工作,总之要不断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为林区社会建设发挥好直接服务作用。

孙永波在讲话中指出,将加强“两个系统”(森工民政系统与地方民政系统)协作置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来谋划部署,努力实现互利共赢。切实加强民政基础项目建设,森工系统和地方政府部门要从民政工作需要和促进经济增长的角度出发,统筹规划好区域内民政建设项目,高起点设计,高质量建设。要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森工总局和有关县(市)及民政部门要抢抓机遇,进一步加强协作,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要加快推进城镇划建设,提高认识,在完善

城镇硬件设施的同时,加强民政工作服务。

孙永波要求,加强“两个系统”协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来认真实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政策制定上,要充分考虑森工企业保障对象的现实需求,给予力所能及的倾斜和支持;要积极协助森工企业多渠道地做好政策争取、项目落实和招商引资工作;在临时救助政策方面,要把森工贫困群众的救助工作纳入地方的“大盘子”统筹予以考虑。在资金安排上,要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把上级下拨资金及时足额地兑现到森工企业,并根据财力所能,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安排。在工作运行上,要根据森工企业民政工作起步晚、人员力量薄弱的实际,积极帮助他们建立健全制度、教育培养人才、提供服务信息,助力企业提高民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与此同时,森工企业也要积极配合地方的民政事业,所建养老设施、林区社区要积极对地方群众开放,实现共同建设、共同利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孙永波强调,加强“两个系统”协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手段来扎实推进、共建平安和谐幸福龙江。要共同维护好群众基本权益,在做好各项民生保障工作的基础上,企业和地方都要进一步加强民政信访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互通有无、共同研究解决;要共同扶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发展,为职工增收创造条件;要协同做好慈善捐赠工作,共同挖掘区域慈善资源、营造整体慈善氛围,做好互利双方的慈善救助工作。企业和地方要同心协力地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充分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创新军、警、民、企治安联防工作机制。要共同营造和谐氛围,森工企业和地方要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的窗口作用和自身优势,打造扶危济困的慈善文化,协同推动林区社会的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增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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