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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中科院集成电路工程硕士培养方案

(完整版)中科院集成电路工程硕士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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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集成电路工程硕士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经济发展需要,从事集成电路工程领域的设计、制造、研究和管理方面的高级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具体培养要求是: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入学要求

1、招收对象主要为具有学士学位和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或在职工作人员,年龄不限。但录取时无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

2、申请报考者,需要较系统地掌握集成电路领域专业基础知识、还需要掌握其它信息技术领域特别是计算机方面的基本专业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集成电路领域开发或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

3、报考人员须参加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入学资格考试(GCT)和集成电路领域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课考试包括专业基础考试和专业综合考试,其重点是考核考生对集成电路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集成电路领域工程硕士采用系统的课程学习和工程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集成电路工程实践要求学生直接参与工程项目实践,完成必要的技术方案设计、开发、项目管理等工作,并在所取得的工程实践成果基础上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

2、学生采取边工作边学习的学习方式,各门课程(包括实验性课程)的要求和课时数与全日制研究生要求相同。

3、学校聘请具有丰富实践和教学指导经验的企业资深技术或管理人员参与课程教学,并对学生的工程实践进行联合指导。

4、学习年限一般为2到5年,其中从事工程实践的时间不少于1年。

四、专业方向设置

集成电路设计方向;集成电路制造与工艺方向。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课程设置原则

集成电路领域工程硕士课程体系应遵循五个基本原则,即先进性、灵活性、复合性、工程性和创新性。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学位课程、基础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非学位课程等。

2、学分要求

总学分应不少于36学分,课程学习要求不少于32学分,学位课程不得少于16个学分。

主要课程:

备注:*课程为学位课。

六、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的相关要求遵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条例》及《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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