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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汇总表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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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汇总表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8.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拆卸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电工、建筑焊工、建筑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上岗。用人项目应当为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二、项目应聘用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三、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项目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四、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五、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的都要进行体检。 七、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实习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指定持有本工种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无不良记录的熟练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实习操作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八、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与持有效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二)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三)书面告知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的危害; (四)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的作业条件; (五)按规定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8180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正式样本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 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 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建筑施工的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 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 重工、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 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用人单位 应当为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 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 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

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八条实行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制度。复审不

特种作业人员台账

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单位:中铁二局东山国际项目经理部 序号姓名性 别 出生年 月 作业队 (组) 操作类别操作项目操作证编号发证日 期 有效期至证件是 否有效 备注 1 周小兵男1986.8.2 4 外架安 装 建筑架子工建筑架子工A0420120012 53 2012.12 2018.11 有效 2 陈明火男1973.12. 19 外架安 装 建筑架子工建筑架子工川 M022013000 336 2013.11 2019.11 有效 3 陈义男1972.2.2 1 外架安 装 建筑架子工建筑架子工川 M022013000 337 2013.11 2019.11 有效 4 牟修奎男1974.10. 21 外架安 装 建筑架子工建筑架子工A0420120011 93 2012.10 2018.9 有效 5 孙洪贵男1977.12. 23 外架安 装 建筑架子工建筑架子工川 00220120003 33 2011.5 2017.4 有效 6 张再冬男1972.10 .29 外架安 装 建筑架子工建筑架子工川 00220120003 37 2012.5 2018.4 有效

7 牟长钦男1981.9.1 0 外架安 装 建筑架子工建筑架子工A0420120011 86 2012.10 2018.9 有效 8 李富均男1973.12. 19 外架安 装 建筑架子工建筑架子工川 00220120008 34 2012.5 2018.4 有效 9 胡希兰男1973.12. 11 外架安 装 建筑架子工建筑架子工A0420120011 22 2012.9 2018.8 有效 10 曾宗华男1973.9.1 5 外架安 装 高处作业登高架设工T1112912730 9153015 2012.8.3 2018.8.3 有效 11 贺耀明男1974.2.2 3 外架安 装 高处作业登高架设工T5111291974 02234215 2012.8.3 2018.8.3 有效 12 张朝波男1986.7.2 5 外架安 装 建筑架子工建筑架子工A0420120012 69 2012.12 2018.11 有效 13 李洪兵男1987.10. 8 外架安 装 建筑架子工建筑架子工A0420120012 17 2012.11 2018.10 有效 14 刘斌男1977.6.1 5 低压电工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 业 T5105211977 06155793 2012.05. 31 2018.05.3 1 有效 15 廖家伟男1989.04. 28 钢筋焊接焊接作业焊工10220010844 00330 2010.12. 02 有效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以及外包过程人员的特种作业管理。 3、职责: 3.1、调度室负责对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 3.2、安保部负责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对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 3.3、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因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调度室、安保部同意方可变动。 4、企业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如下: 4.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 4.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4.3、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操作、储存、保管) 4.4、锅炉作业(二类司炉) 4.5、压力容器作业 4.6、起重机械作业(包括门、桥、塔式起重机械驾驶、电梯、起重工)等 4.7、各种登高作业。 4.8、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4.9、特种设备管理(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5、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 5.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5.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5.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5.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为规范项目部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维护施工生产的正常秩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指挥部要求,结合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执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指:电工、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架子工、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电梯司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司机、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瓦斯检测员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作业人员。 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并持有合格证。各种有效证件要按规定,按期到有关部门审核。现场特殊工种人员应挂牌持证(复印件)上岗。 4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台帐, 保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备案。 5每个月定期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对发现未持证上岗工作,按规定对其施工队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并停止其工作。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⑴年龄满18周岁; ⑵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⑶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和隧道、桥梁施工、路基施工的基本安全知识;

⑷经专业培训,参加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⑸符合施工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7对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遵守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爱护设备,认真操作,维护保养,确保安全,积极完成施工生产任务。 9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向现场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10对审查不合格、或违章作业、或负有事故责任等不符合工种岗位要求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及时给予相应处罚或辞退。 11综合办公室、安全环保部对特种作业操作证已到有效期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向隶属公司提出申请定期复审。复审不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不得直接从事相应特种作业。复审内容为: ①健康检查; ②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③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④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 ⑾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内容为: ①特种作业操作证登记、复审记录;

广东省特种作业操作证核发申请表

广东省特种作业操作证核发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照片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 身体状况 单位全称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必填) 个人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操作资格 认定种类 新 申 请 申请作业类别 申请作业项目 复审换证 申请作业类别 申请作业项目 初次领证日期 上次复审日期 证书编号 原发证机关 从事特种作业以来是否有违章违法责任事故记录或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情形。 本人保证本次申请所填写内容和提交的材料真实。 签 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培训机构意见: 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是否属于中央驻粤和省属企业, 以上信息是否真实以及是否同意申请人的申请。无从业单位的无须填写) 单位印章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请选择证书送达方式(请在○上打“√”): ○自取 ○邮寄(到付) 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联系方式(必填):

广东省特种作业操作证核发申请表(样板) 填表时间:2017年11月11日 姓 名 王五 性 别 男 照片 出生年月 xxxx 年xx 月 身份证号 440xxxxxxxxxxxxxxx 文化程度 初中 身体状况 合格 单位全称 按实际填写,没有填“无” 单位电话 选填 个人手机 (必填) 15xxxxxxxxx 个人电话 0750-xxxxxxx 通讯地址 江门市xx 区xx 镇…… 邮编 xxxxxx 操作资格 认定种类 新 申 请 申请作业类别 详见备注 申请作业项目 详见备注 复审换证 申请作业类别 详见备注 申请作业项目 详见备注 初次领证日期 2010年10月10日 上次复审日期 2016年10月10日 证书编号 按原证面填写 原发证机关 按原证面填写 从事特种作业以来是否有违章违法责任事故记录或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情形。 否 本人保证本次申请所填写内容和提交的材料真实。 签 字:(申请人签名) 日 期:2017年11月11日 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培训机构意见: 初训、复训的此处必须有章 机构印章 2017年11月11日 单位意见:(是否属于中央驻粤和省属企业,以上信息是否真实以及是否同意申请人的申请。无从业单位的无须填写) 单位印章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签名或盖章) 2017年11月11日 请选择证书送达方式(请在○上打“√”):注意此处不能留空 ○自取 ○邮寄(到付) 邮寄地址:江门市xx 区xx 镇…… 邮政编码:xxxxxx 收件人:王五 联系方式(必填):15xxxxxxxxx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doc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1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 济效益,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规范管理,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特制定以下 措施和规章制度: 一、特种作业人员工种 1、电工 2、架子工 3、爆破工 4、机械操作工(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搅拌机、打桩机等) 5、电(气)焊工 6、起重工 7、司炉工 8、塔吊司机 9、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架)

10、处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 11、信号指挥 12、厂内(施工现场)车辆驾驶 13、起重机械拆装作业人员 二、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备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复审 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准独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0--120学时。 2、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领取上岗操作证后,每两年还要进行一次学习、考核复审。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还要接受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4、及时组织每年到期的特种作业人员到公司指定部门进行

培训和复审。 5、每年按规定安排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按计划进行,要有学 习考试情况等记录。 四、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1、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2、该花名册必须是本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姓名、发证机关、发证时间、复审 时间及从事本工作时间等,备注中还要记录该人员有无发生安全事故等内容。 五、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省、市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证》上岗;原证件或复印件统一存放施工,以备检查。

特种作业申请表

特种作业申请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申请单位申请人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施工方负责人施工方监护人 作业地点委外施工部门 现场监护人 动火级别□一级、□二级 施工类别□电焊;□气割/焊;□氩弧焊;□砂轮、□打磨;其它类□刷漆、□做防腐、□打墙(粉刷墙体);具体作业时间年月日时分起至月日时分止作业说明 作业要求1.作业人员是否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证。有□无□。 2.作业现场是否配备2—5支有效的灭火器。有□无□。 3.作业人员是否会用灭火器。会□否□。 4.安全措施,包括围栏、警告标志、夜间照明灯等。有□无□。 5.地面应作防护措施,现场要有人员监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有□无□。 安全注意事項(由申請部门/施工方认真核实) 1.谨记电焊作业“十不烧“原则:1.未取焊工特殊作业证不烧, 2.高危险场所和重要场所未经批准不烧; 3.不了解焊地 点周围情况不烧,4.不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不烧;5.装过易燃易爆品的容器未彻底清理不烧;6.用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部位不烧;7.密闭和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烧;8.焊接部位旁有易燃易爆品不烧;9.附近有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作业不烧;10.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烧. 2.作业前必須将《特种作业(动火)申请表》张贴于作业现场; 3.施工单位必須严格遵守我司各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作业期间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现 场安全监护人员,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对作业期间安全全面负责; 4.在工作范围10米內不得有易燃品、易爆品、腐蚀品存放;电焊机必须接漏电保护装置及气瓶(如:乙炔瓶等)必须 安装压力阀、防回火装置与防倾倒措施; 5.气焊作业时气瓶必须直立、固定有防震圈、且氧气瓶与乙炔氧瓶间距应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 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摄氏度。 6.《特种作业(动火)申请表》有效时间为八小时,如超过八小时需重新申请审批;如未按安全操作要求进行施工作 业的,公司相关负责人、安全检查人员有权制止让其暂停工,达到要求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重新恢复施工作业。申请部门负责人安全主任审核人事行政部总监批准 签名:日期:□同意 □不同意;理由 签名:日期: □同意 □不同意;理由 签名:日期: 备注:1.一级动火:是指在公司发/配电房、油罐、油管、油桶、密闭空间、储气罐、化学品仓库、液化气站进行的焊接、抛光、打磨作业,由厂务部总监负责批准一级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是指在一级动火区域以外其它区域进行金属焊接、切割等热作业(如:公共区、工场、宿舍、 饭堂等区域)。安全课课长负责批准二级动火作业。

特种作业申请表

特种作业申请表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特种作业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月日 申请单位申请人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施工方负责人施工方监护人 作业地点委外施工部门 现场监护人 动火级别□一级、□二级 施工类别 □电焊;□气割/焊;□氩弧焊;□砂轮、□打磨;其它类□刷漆、□做防腐、□打墙(粉刷墙 体); 具体作业时间年月日时分起至月日时分止作业说明 作业要求1.作业人员是否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证。有□无□。 2.作业现场是否配备2—5支有效的灭火器。有□无□。 3.作业人员是否会用灭火器。会□否□。 4.安全措施,包括围栏、警告标志、夜间照明灯等。有□无□。 5.地面应作防护措施,现场要有人员监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有□无□。 安全注意事项(由申请部门/施工方认真核实) 1.谨记电焊作业“十不烧“原则:1.未取焊工特殊作业证不烧, 2.高危险场所和重要场所未经批准不烧; 3.不了解焊地点周围情况不烧, 4.不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不烧; 5.装过易燃易爆品的容器未彻底清 理不烧;6.用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部位不烧;7.密闭和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烧;8.焊接部位旁有易燃易爆品不烧;9.附近有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作业不烧;10.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烧. 2.作业前必须将《特种作业(动火)申请表》张贴于作业现场;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我司各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作业期间施工单位 必须指定一名现场安全监护人员,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对作业期间安全全面负责; 4.在工作范围10米内不得有易燃品、易爆品、腐蚀品存放;电焊机必须接漏电保护装置及气瓶(如: 乙炔瓶等)必须安装压力阀、防回火装置与防倾倒措施; 5.气焊作业时气瓶必须直立、固定有防震圈、且氧气瓶与乙炔氧瓶间距应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 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摄氏度。 6.《特种作业(动火)申请表》有效时间为八小时,如超过八小时需重新申请审批;如未按安全操作 要求进行施工作业的,公司相关负责人、安全检查人员有权制止让其暂停工,达到要求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重新恢复施工作业。 申请部门负责人安全主任审核人事行政部总监批准

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编号:SM-ZD-50914 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 持证上岗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加强特殊工种的管理,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特要求如下: 一、持证上岗 特殊工种职工必须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号文接受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项目部安质部将对特殊工种上岗证进行登记。如电工、电焊工、设备驾驶员、架子工等等。 二、特殊工种职责 1、电工职责 (1)必须持证上岗,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2)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

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5)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2、电焊工职责 (1)必须持证上岗,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具、设备是否完好,焊机的外壳是否可靠地接地。 (2)焊接时必须戴好防护用品(安全帽、焊工手套、电焊面罩等),敲焊渣时戴好平光眼镜。 (3)在容器内焊接,应注意通风,把有害烟尘排除,以防中毒。在狭小容器内焊接应有2人,以防触电等事故。 (4)工作完毕,必须断掉龙头线接头,检查现场,灭绝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一、总则 为保证作业人员和工程施工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公司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为确保本公司的特种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管理 (一)“三类人员”是指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公司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施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经理、分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2、公司负责人,是指由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公司管理的负责人等。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

人员,包括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三类人员”必须要经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三)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每年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培训,并记入培训档案。 (四)“三类人员”平时应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 (一)特种作业定义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3年8月1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63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主要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等,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对于未经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作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了行政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特种作业资格证有效期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807-86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国务院有关部门作过一些规定。1999年7月12日前国家经贸委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明确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矿山排水作业

(含尾矿坝作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随着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也随之发生变化,特别是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一些作业岗位的危险程度在逐步加大,频繁出现安全事故,对在这些岗位上作业的人员,也需要进行特别的教育培训。如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等,都应当列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

特种作业报名须知-河北唐山

唐山大自然公司 一、特种作业初次领证申请人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河北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初次领证申请表》1张(打印填写) (二)身份证复印件1张 (三)初中以上学历毕业证复印件或者学历证明原件1张。(危化特种作业为高中学历)(四)近期白底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五) 防爆电气取证人员还需提供高压电工或低压电工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二、特种作业复审申请人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河北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复审申请表》1张(打印填写) (二)操作证原件 (三)近期白底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三、特种作业换证申请人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河北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延期复审申请表》1张(打印填写) (二)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三)近期白底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能源局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换证申请人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河北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延期复审申请表》1张(打印填写) (二)身份证复印件1张 (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原件(证书和卡)及复印件1份 (四)近期白底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五) 国家局网站打印的证明书1份,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b118258725.html,/。 备注:下附申请表及学历证明书标准格式

备注:申请人向市应急管理部门考试机构提交该申请表时,还应当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并签字按指纹予以确认。

河北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复审申请表

学历证明书 同志,性别,年月日 出生,身份证号为,于年月至年月在我校就读,达到毕业水平,并取得(初、高)中毕业证书(证书编号:),因毕业证遗失。 特补此证,以兹证明。 校名: 年月日

特种作业申请表格模板

特种作业申请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申请单位申请人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施工方负责 人 施工方监护 人 作业地点委外施工部 门现场监护 人 动火级别 □一级、□二 级 施工类别□电焊;□气割/焊;□氩弧焊;□砂轮、□打磨;其它类□刷漆、□做防腐、□打墙(粉刷墙体); 具体作业时间年月日时分起至月日时分止作业说明 作业要求1.作业人员是否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证。有□无□。 2.作业现场是否配备2—5支有效的灭火器。有□无□。 3.作业人员是否会用灭火器。会□否□。 4.安全措施,包括围栏、警告标志、夜间照明灯等。有□无□。 5.地面应作防护措施,现场要有人员监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有□无□。 安全注意事项(由申请部门/施工方认真核实) 1.谨记电焊作业“十不烧“原则:1.未取焊工特殊作业证不烧, 2.高危险场所和重要场所未经批 准不烧;3.不了解焊地点周围情况不烧,4.不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不烧;5.装过易燃易爆品的容器未彻底清理不烧;6.用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部位不烧;7.密闭和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烧;8.焊接部位旁有易燃易爆品不烧;9.附近有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作业不烧;10.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烧. 2.作业前必须将《特种作业(动火)申请表》张贴于作业现场;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我司各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作业期间施工 单位必须指定一名现场安全监护人员,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对作业期间安

申请单位申请人联系电话 全全面负责; 4.在工作范围10米内不得有易燃品、易爆品、腐蚀品存放;电焊机必须接漏电保护装置及气瓶 (如:乙炔瓶等)必须安装压力阀、防回火装置与防倾倒措施; 5.气焊作业时气瓶必须直立、固定有防震圈、且氧气瓶与乙炔氧瓶间距应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 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摄氏度。 6.《特种作业(动火)申请表》有效时间为八小时,如超过八小时需重新申请审批;如未按安 全操作要求进行施工作业的,公司相关负责人、安全检查人员有权制止让其暂停工,达到要求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重新恢复施工作业。 申请部门负责人安全主任审核 人事行政部总监批 准 签名:日期:□同意 □不同意;理由 签名:日期: □同意 □不同意;理由 签名:日期: 备注:1.一级动火:是指在公司发/配电房、油罐、油管、油桶、密闭空间、储气罐、化学品仓库、液化气站进行的焊接、抛光、打磨作业,由厂务部总监负责批准一级动 火作业。 2.二级动火:是指在一级动火区域以外其它区域进行金属焊接、切割等热作业(如:公共 区、工场、宿舍、饭堂等区域)。安全课课长负责批准二级动火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2号令》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井下电气作业、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瓦斯检查作业、安全检查作业、提升机操作作业、采煤机操作作业、掘进机操作作业、瓦斯抽采作业、防突作业、探放水作业十一大工种。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 (二)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矿每月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理论抽考。考试不及格的,到培训学校学习。经补考仍不及格的,取消特种作业操作证资格,到工资科待岗。

考试内容为培训学校下发的《淮北矿业特种作业题库》。 考试时间为每场40分钟,140题,80分及格,90分以上每增加1分奖励50元。 第七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一)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 (二)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 (三)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 (四)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 (五)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 (三)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第十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各单位党政正职应当及时掌握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申报、送训、复查的组织和日常检查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工种包括:电工、架子工、焊工(电焊、气焊、氩弧焊、气割)、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司索工、建筑场内机动车司机(挖掘机、装载机、叉车、堆土机等)、桩机操作工(静压桩、三轴搅拉直桩、高压旋喷桩、钻孔桩、成槽机)、龙门吊司机等。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定时间后,应当按照规定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未经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作业的,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了行政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

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特种作业定义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999年7月12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13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一)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条件 (1) 年龄满18岁; (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培训内容 (1) 安全技术理论; (2) 实际操作技能。 (三)考核、发证 (1)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制作,并由当地住建部门负责签发; (2)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四年一次; (3)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申报特种作业培训机构程序和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申报特种作业培训机构程序和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活动,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安全培训资质分四个等级。 (1)申请一级、二级安全培训资质,按《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20号)办理。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同意颁发安全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应将国家培训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申请三级安全培训资质,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申报单位的师资配备状况和培训设施等条件依法进行受理和认定。 (3)申请四级安全培训资质,由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受理和认定,并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四级安全培训资质的申报程序,由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参照三级安全培训资质的申报程序办理。 这个是申请三级安全培训资质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申请表(见附件1)。 (二)安全培训机构章程。 (三)申请单位的情况简介(见第十七条规定)。 (四)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名称预核准证明材料和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 (五)安全培训机构培训教员的情况汇总表、登记表(见附件2、附件3)。(六)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复印件。 (七)管理人员、培训教员的学历证书、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保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八)教学设备、仪器和图书的清单。 (九)教室、图书资料室、实验室(含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宿舍等物业的房产证书和租赁合同复印件。 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表格、文书的打印和复印件的大小统一使用A4尺寸的纸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制作电子版软盘,由熟悉申请材料内容的人员一并送达。 申请程序: 1、申请三级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应将培训机构资质申报材料报当地县(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由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时上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或由有关中介机构完成对申报单位的资质条件评估。评估合格的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资质证书;不合格的,说明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单位并知会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评估的有关专家和中介机构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其他人员管理制度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 其他人员管理制度 我项目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为保证施工生产安全组织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类人员”管理 (一)“三类人员”是指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施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2.项目负责人,是指由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三类人员”必须要经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三)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每年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培训,并记入培训档案。

(四)“三类人员”平时应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其他人员管理 (一)项目部安全主管部门负责项目部所承建工程区直管的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工作。 1.特种作业人员是指:施工现场从事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爆破工、登高架设等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以上; (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备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专业技术及实践经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4.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按章操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置或者报告。 (6)项目部对特种人员管理需要建立台帐,复印特种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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