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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答辩状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答辩状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

(201X)SL法民二执加字第25号

答辩人一:宋Q,男,汉族,1978年X月1X日生,户籍住址:安徽省M县L镇C村S庄81号,身份号码:3ABCDEFG。

答辩人二:宋W,男,汉族,1973年X月1X日生,户籍住址:安徽省M县L镇C村S庄21号,身份号码:3 ABCDEFG。

被答辩人一:钟Z,男,汉族,1970年10月20日生,住址:陆丰市某镇某横巷12号,身份号码:4ABCDEFG。

被答辩人二:张S,女,汉族,197X年6月X日生,住址:陆丰市某镇某横巷12号,身份号码:4ABCDEFG。

答辩人就(201X)SL法民二执加字第25号案现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申请追加答辩人为被执行人所依无据,恳请人民法院予以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0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本案中二答辩人作为S市某物流有限公司股东,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如实出资,且未有滥用股东权利抽逃、转移公司财产,造成公司或公司债权人利益损害等法定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事由出现,故被答辩人申请追加答辩人为被执行人所依无据,恳请人民法院予以驳回。

二、对股东是否承担实体责任必须通过审判程序来加以确定,而不能以执行程序来代替审判程序,否则就超越了执行的职能。

强制执行是实现生效裁判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的司法活动,必须以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人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必须严格依据法律、司法解释审查确定执行力主观范围的扩张以保障其扩张的正当性,而不能随法官依自由裁量权而任意扩张。目前除了规定“在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外,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无其他直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情形的规定。故(201X)S中法民一终字第2163号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未经审判而直接追加二答辩人,要求其作为股东承担实体责任,将会剥夺答辩人举证、抗辩等获得公正审判的诉讼权利,违反程序公正和既判力扩张的法理基础。

此呈

L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宋Q 宋W

特别授权代理人:

二0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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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范文-答辩状格式-答辩状怎么写 答辩状范文-答辩状格式-答辩状怎么写 一般不是专业人员都不会写答辩状文书与不知道答辩状格式是怎样写的,如果写答辩状要怎么写呢,以下是答辩状范文格式让大家参考。 答辩状例文【一】 答辩人: 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因______________诉我单位______一案,兹答辩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行政诉讼答辩状范例精选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份。 其它文件____份。 行政答辩状的格式及范例【二】 行政答辩状是指行政案件的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在法定期限内,针对起诉状、上诉状或申诉状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回答并提出反驳理由的书面文件。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口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其他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出答辩状。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当事人,这是制作答辩状的法律依据。 一审行政答辩状的内容和制作方法 它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包括标题、答辩人的基本情况、案由。 无须写被答辩人,答辩人基本情况的写法与行政起诉状相同。 2.正文。 包括答辩理由和答辩意见。 答辩状是对起诉状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时,一定要在掌握充足证据和正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作出。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如果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提供或不能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诉行政机关就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因此,作为被告应当向法院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及法律、法规依据。 (1)事实根据。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总是要依据一定的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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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要怎么写 答辩状 要怎么写?那么,下面就随 CN 人才公文 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答辩状是什么? 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 、反诉状、上诉状 、 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 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 文书, 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 答辩状是法律赋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 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但由于 答辩状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答辩状有利于保护被告(人)的正当 合法权益;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判明是非,做出正确的判 决,因此应该对答辩权给予足够重视,积极以答辩状的形式提出答辩。 答辩状怎么写呢? 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 答辩状 答辩人: *** ,男(女),**岁,汉族,住**市**区*** 号。 因 ***诉本人****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 二、 三、 鉴于上述原因,请求人们法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答辩人:(签名) 年 月 日 相关知识 一、写答辩状前应当考虑的几个问题。 1、应当心平气和面对。你被人告到法庭,虽然不是件好事,但也没必要觉

得丢脸。 在日常生活中发生争议和纠纷也是正常的事, 何况有些事情双方确实没 办法 来分清是非。如婚姻案件,遗产继承案件,本身说不上谁对谁错,由法官当 个娘舅,来判断是非,作个公断解决争议,有啥不好? 2、是否有必要写答辩状。因为答辩状本身也可归类于证据,故你在提交答 辩状时,稍有差错,就可能会被原告抓住把柄。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尽 量不写或者简单地写几句提纲式的答辩内容。虽然法律规定 答辩期在 15 天(简易程序),30 天(普通程序),但不提交答辩并不是答辩权 的丧失,你仍然可以在庭审时答辩。如果原告诉请的事项属实,在写答辩状前, 应当首先考虑陈述目前的困境以便求的原告谅解, 故你应当主动与原告协商, 而 不是如何去请律师,如何写答辩状。 3、受诉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如果你发现受诉法院无权管辖本案时,你应当 对管辖权提异议,而不是急于去写答辩状。因为,有些法律人士认为,答辩便是 应诉, 也就是认可了该法院的管辖, 放弃了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 (我这里需要说 明,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虽然你答辩后仍然可以提管辖异议,但何必多此一举 呢?法院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另外还有合同 履行地,不动产地等特殊管辖的原则,这里不作解释了。 4、收集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你当被告,没有证据反驳原告的证 据,假如原告的证据很充足,而你即使说的是实话,法院也不能支持你的,这就 是法律上讲的是法律事实, 而并非是客观事实, 有时候法律事实并非全部是客观 事实。这就要求公民在发生民事活动中,保管好一切于活动有关的材料,为将来 一旦发生纠纷提供证据材料。不至于“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5、如果原告提起了财产保全,应当权衡利弊,确定如何应诉。如果原告在 起诉时一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你应当根据双方的争议事实以及保全对你公司或你 个人的影响来确定如何应诉。如果原告无理或恶意诉讼,你应当提出复议,要求 解除保全;如果保全超过诉讼标的,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要求解除超过部份的 财产保全;如果你认为原告的保全并无必要, 你即使败诉也有能力承担债务的话, 可以用现金或财产等提供担保, 要求法院解除保全;如果纠纷的责任确实在你方, 而法院的保全导致你的经营无法继续进行下去时,我建议你尽快与原告协商。 6、案情比较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不一定请律师。因为与原告面对面对 簿公堂,增加法律知识,也可省去一笔代理费用,何乐而不为呢?如果你确实错 了,平心静气与原告谈一谈,消除误会不是一举两得吗? 7、双方是否有和解或调解的余地。如果对方的起诉为事实,诉讼请求也是 正当合理的,我认为没必要去写答辩状,如果一定要写,你就诉一诉你的苦,你 的无奈吧! 以便求的原告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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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 反请求答辩状 反请求答辩状 1.答辩 被申请人在接到仲裁机构或申请人寄交的仲裁申请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书。 答辩书的内容应对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中提出的请求、陈述的事实各依据 的理由加以回答、抗辩或反驳。 仲裁答辩书的格式要求一般与申请书的格式要求基本相同。 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应按照各仲裁机构的在仲裁规则中规定的时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十七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在收 到仲裁通知之日起45天内向仲裁委员会秘书局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明文件”。 国际商会仲裁规则第5条第1款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秘书处转来的申请书之后 30天内提交答辩,其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1)被申请人名称全称、基本情况和地址; 2)对于据以提出请求的有关争议的性质及情况的评论; 3)对于请求的意见; 4)对于申请人在仲裁员人数及其指定方面所提建议的任何评论,以及自己 按照这些条款要求所指定的仲裁员人选;以及

5)关于仲裁地、法律适用规则和仲裁语文的评论。” 2.反请求 反请求是国际商事仲裁中被申请人保障其权益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 在很多国际商事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往往对争议都有一部分责任,利益纵 横交错,反请求作为被申请人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工具是非常有意义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十八条规定:“被申请人如有反 请求,最迟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60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仲裁委员会。 仲裁庭认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适当延长此期限。 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时,应在其书面反请求中写明具体的反请求及其据依 据的事实和理由,并附具有关的证明文件。 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应当按照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费用表的规定预缴仲裁费。”仲裁委员会在收到被申请人的反请求后,要对反请求进行程序审查,内 容包括:反请求书中被申请人是否是仲裁申请书中的申请人,反请求书中的反 请求人是否在仲裁申请书中的被申请人;反请求和本请求是否基于同一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提出反请求的时间是否在仲裁规则所规定的期限之内。 仲裁委员会经审查,如果认为反请求符合条件,则接受反请求,否则不予 受理。 不受理反请求的理由一般为: (1)未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反请求; (2)所提出的反请求是基于另一个合同关系; (3)反请求中的当事人名称不同于仲裁申请书中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 国际商会仲裁规则第5条第5款规定:“被申请人若有反请求应当与答辩书一起提交并载明:据以提出反请求的争议的性质及情况;以及,所请求的救济,若有可能应写明金额。”

被上诉人答辩状范本

被上诉人答辩状范本 管辖异议上诉答辩状【1】 答辩人:XX电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住所地:吴江市锦湖西路167号 因上诉人延锋伟世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诉人)不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苏中民商初字第0003号民事裁定而提起上诉,现答辩人针对其上诉理由,特作答辩意见如下: 请求事项:依法驳回上诉人的管辖权上诉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所提出管辖权异议根本不能成立。 理由在于: 一是从约定管辖来说,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上诉人据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依据是《保证合同书》第六条规定,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为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 事实上,合同签订地并非上诉人所在地上海市,应是时任上诉人总经理Mr.Alfeu Doria签署后,快递文本的到达地苏州市。 从合同性质与双方约定来看,《保证合同书》是《合作开发合同书》的附件,是担保主合同履行的从合同,这点不难从《合作开发合同书》第一条"合同及其组成部分"第二款内容可以看出。 而《合作开发合同书》第十三条第(三)项明确约定,"甲乙双方因

本合同及其组成部分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之规定,苏州中院对本案行使管辖权具有法律和事实依据。 二是从法定管辖来说,苏州中院也具有对本案的管辖权。 本案的案由是承揽合同纠纷,保证合同仅是承揽合同的从合同。 在承揽合同中,被告一江苏天宝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是定作方,答辩人是承揽加工方,因此答辩人所在地吴江市系加工行为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9条等规定,苏州中院依法享有对本案诉讼的管辖权。 由此可见,无论是法定管辖,还是约定管辖,苏州中院均依法享有对本案的管辖权。 为此,请贵院依法驳回上诉人的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请求。 此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XX电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二0XX年四月十三日 民事上诉答辩状优秀范文【2】 答辩人:

二审答辩状如何书写,怎么写答辩状

二审答辩状如何书写,怎么写答辩状 1.首先写明答辩人信息, 2.答辩人因与本案上诉人贺某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一案,现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答辩如下: 3.答辩内容: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有误没有任何依据。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对土地使用权有明确的约定。 4.结尾:此致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二审阶段,针对上诉状的内容,被上诉人也是可以做出答辩,通过书面形式向法院提供。这其实就是书写二审答辩状,那么大家知道这个二审答辩状如何书写吗?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答辩状 答辩人:陈某,男,汉族,1980年12月7日生,住址:石家庄市长安区XX街 答辩人因与本案上诉人贺某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一案,现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答辩如下: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有误没有任何依据。 上诉人称2006年7、8月份,其通过中介与被上诉人把位于长安区XX 街6号的房产卖给被上诉人,约定房款173000元,上述事实在一审法院判决书中得到了确认,并无对事实认定错误,至于上诉人称被上诉人要把缴税凭证给上诉人,且被上诉人擅自修改房款等,纯属无中生有,且也不属于本案争议焦点。另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也未能说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中错在何处,所以,上诉人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的上诉理由不成立。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对土地使用权有明确的约定。 在被上诉人向一审法院提交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第三条即规定“甲方将房产移交给乙方时,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因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当初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三、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超出被上诉人诉讼请求作出的第二项判决违反了民事审判不告不理原则是无效的,该理由不能成立。 一审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判决上诉人协助被上诉人办理过户手续是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归属理应包含的内容,因为既已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归被上诉人,那倘若上诉

民事应诉答辩状范本

民事应诉答辩状范本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 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一一一…=^M=?=^==…==^==…==.,==W=^?=!=W=…=_ I I 风险提示: i d I I ?I 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 状;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此外还应 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 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 I I 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提起 _________________ 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厂—F —————M——F ———= ———… ———— I I I 风险提示: ■ I I 制作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人有权否认对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无证据证明的”事实。进而有取舍地阐述对自己有利的,及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及的事实,特别在一些双方当事人存在“混合过错”或都有违约行为的案件,答辩人更应当注意如何“承认”、如何“反驳”及如何“确立”自己的观点。从而达到以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和对方的“事实和理由”相抗衡。 I I ? I 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 _______ _____ 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 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 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 ______ 答辩人 ___________ 应该对 ___________ 的 _________ 担任何法律责任。 被答辩人以“ ____________ ”为由,要求答辩人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任何 法律依据。答辩人 _____________ 和________ 的_______ 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_______ 并不会必然导致______________ 。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起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 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_ 日

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书.

依据奥顺公司与以下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 定计算,协助执行人应向法院交出租金数额如下: 周勇:80万元 陈凡:586262.19元 李霞、马灏:706056元 吴华林:508942.08元 甘才安:415175.70元 刘志刚:401510.76元 黄燕:306841.20元 章红英:255875.40元 合计:3980663.33元 说明:奥顺公司与汉阳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续签土地租赁合同后,协助执行的各承租人后续应向法院交出租金的数额及时间,仍依据奥顺公司与协助执行的各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计算。

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书 申请人: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新洲区辛冲镇东城湾特1号 法定代表人:刘先成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武汉奥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汉阳区鹦武大道197号 法定代表人:张学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事由 申请追加张学为本案被执行人。 理由:武汉奥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因与张学已反目成仇,均已多年前退出公司,与公司已不存在任何关系,事实上该公司早已属张学一人的公司,为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债权能得以实现,特申请将张学追加为本案被执行人,案号(2013)鄂汉阳民三初字第00455号。 此致 汉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9日

申请媒体公布被执行人不全部履行法律文书 确定给付金钱义务信息的申请书 申请人: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新洲区辛冲镇东城湾特1号 法定代表人:刘先成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武汉奥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97号 法定代表人:张学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张学(因是一人公司,已追加为被执行人)住所地: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97号 申请事由 申请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将两被申请人不全部履行生效判书确定的给付垫资工程款本金及利息义务的信息予以公布。 理由:2014年11月19日,申请人与两被申请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申请人全垫资承建、被申请人从工程开工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付清申请人垫资工程款,如无支付能力,将本工程相等价的门面房抵押给申请人。 2005年3月30日工程开工,同年10月28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当即交付被申请人作餐饮、足浴、娱乐等用途出租,每年收取本工程

反请求答辩状

反请求答辩状 反请求答辩状 1.答辩 被申请人在接到仲裁机构或申请人寄交的仲裁申请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时刻内提交答辩书。 答辩书的内容应对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中提出的请求、陈述的事实各依据的理由加以回答、抗辩或反驳。 仲裁答辩书的格式要求一般与申请书的格式要求差不多相同。 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应按照各仲裁机构的在仲裁规则中规定的时刻。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十七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45天内向仲裁委员会秘书局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明文件。 国际商会仲裁规则第5条第1款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秘书处转来的申请书之后30天内提交答辩,其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1)被申请人名称全称、差不多情况和地址; 2)关于据以提出请求的有关争议的性质及情况的评论; 3)关于请求的意见; 4)关于申请人在仲裁员人数及其指定方面所提建议的任何评论,以及自己按照这些条款要求所指定的仲裁员人选;以及 5)关于仲裁地、法律适用规则和仲裁语文的评论。 2.反请求 反请求是国际商事仲裁中被申请人保障其权益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 在很多国际商事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往往对争议都有一部分责任,利益纵横交错,反请求作为被申请人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工具是专门有意义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十八条规定:被申请人如有反请求,最迟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60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仲裁委员会。 仲裁庭认为有正当理由的,能够适当延长此期限。

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时,应在其书面反请求中写明具体的反请求及其据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并附具有关的证明文件。 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应当按照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费用表的规定预缴仲裁费。仲裁委员会在收到被申请人的反请求后,要对反请求进行程序审查,内容包括:反请求书中被申请人是否是仲裁申请书中的申请人,反请求书中的反请求人是否在仲裁申请书中的被申请人;反请求和本请求是否基于同一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提出反请求的时刻是否在仲裁规则所规定的期限之内。 仲裁委员会经审查,假如认为反请求符合条件,则同意反请求,否则不予受理。 不受理反请求的理由一般为: (1)未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反请求; (2)所提出的反请求是基于另一个合同关系; (3)反请求中的当事人名称不同于仲裁申请书中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 国际商会仲裁规则第5条第5款规定:被申请人若有反请求应当与答辩书一起提交并载明:据以提出反请求的争议的性质及情况;以及,所请求的救济,若有可能应写明金额。 在实践中,反请求被受理后,由于反请求本身与本请求是基于同样法律关系,同时当事人也相同,因此,为了节约时刻、费用、有利于审理方便,仲裁庭往往将申请人提起的本请求与被申请人提起的反请求合并审理。 假如出现提出仲裁申请的申请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撤回仲裁申请的情况,也不阻碍反请求的审理。

上诉答辩状范文

上诉答辩状范文 上诉答辩状范文 【范文一】 答辩人:朱________,男,19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不服亭湖区人民法院(20xx)亭民初字第0198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一案,现发表如下答辩意见: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1、对于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的问题,历经两审,20xx年10月29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xx)盐民辖终字第0084号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裁定。相应裁定早已经生效。因此,一审法院对本案行使管辖权的合法性不容置疑。 2、一审法院在审理当中对各方当事人均作了合法的传唤。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的程序违法,做法有悖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2条的规定,纯属主观臆断,相反在一审卷宗中有亭湖区人民法院关于诉争

案件开庭的相关公告和传唤通知。 3、关于上诉人提出的侵犯其答辩权和质证权的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本案的受理之日为2009年12月28日,上诉人也自认20xx年1月12日收到了一审法院的起诉状、证据材料和开庭传票,为何不积极行使法律赋予其所享有的答辩权、质证权,为何不积极与法院沟通与被上诉人沟通,而处于消极对待状态。 4、上诉人认为案件事实认定错误,纯属主观臆断,并且其在上诉状中也采用了不确定的词语“使极有可能系伪造的证据成了认定本案事实的主要证据。”“什么叫极有可能”?如果上诉人认为证据是伪造的,应当明确指出证据是伪造的并提供相应证据予以佐证,而事实是本案中,上诉人在担保书上盖章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一审法院判决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符合法律规定,上诉人的上诉纯粹是在拖延时间,耗费司法资源。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恳请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新答辩状范本精选

最新答辩状范本精选 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依照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下面是整理的最新答辩状范本精选,仅供参考。 最新答辩状范本精选【1】 答辩人: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代表何,公关部经理。 案由:上诉人张因房屋拆迁一案,不服市区民字第19号的判决,提出上诉。 现答辩如下: 答辩理由:为了适应本市商业进展的需要,我公司于20年12月向市城建规划局提出申请报告,要求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场地150平方米。 市城建局于12月25日以市城建字71号批文同意该项工程。 同年在拓宽场地过程中,需要拆迁租住户张一户约18平方米的住房,但张提出的要求过于苛刻。 几经协商,不能解决。 答辩人不得已于20年1月日投诉于市区人民法院。 市区人民法院于20年2月以民字第19号判决书判处张必须于20年3月底前搬迁该屋,并由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提供非常多于原居住面积的房屋租给张居住,但张仍无理取闹。 据此,答辩人认为张的上诉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一、张讲我们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的场地是未经批准的。 这是没有依照的。 一审法庭曾审查过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要求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场地的报告和市城建局城建字71号的批文,并当庭概述了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的报告内容,还全文宣读了市城建局的批文。 这些均有案可查。 张不能因为要求查阅市城建局的批文,未获准许,而否认拓宽工程的合法性。

二、张讲我们未征得她本人同意,与房主订立房屋拆迁协议是非法的。 这更无道理。 张租住此屋,只有租住权,并无房屋所有权。 所有权理当归属房主。 我们拓宽场地,拆毁有碍交通和营业的房屋,理当寻产权人处理,张无权干涉和过咨询。 应当指出,关于张搬迁房屋一事,我们已作了非常大的让步和照顾。 我们承诺她在搬迁房屋时提供离现居住房屋500米的新建宿舍大楼底层朝南房间一间,计20平方米,租给她居住。 而张还纠缠不清,漫天要价。 扬言不达目的,决不搬迁。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市区人民法院的原判决是正确的,合法而又合情合理,应予维持。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代表何 二零年四月二十五日 最新答辩状范本精选【2】 答辩人名称:甲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2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XXXX 职务:XXXX 答辩人因乙运输有限公司诉甲有限公司及其济南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照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不应列为本案的被告。

法官提醒: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11种法定情形

法官提醒: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11种法定情形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律师和当事人的一个很大的问题。那么,当公司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的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变更、追加其投资人(股东)为被执行人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总结如下。 01、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其投资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作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字号经营者的财产。 02、作为被执行人的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普通合伙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被执行人,在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03、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分支机构,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法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 04、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以外的其他组织作为被执行人,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依法对该其他组织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主体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05、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06、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07、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答辩状和反诉状

答辩状和反诉状 答辩状和反诉状 答辩状与反诉状有何区别 反诉状,简单点说,甲把乙告了,甲需要写起诉书,写明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交与法院,而乙正好也想告甲,这时,乙不需要写起诉状,写份反诉状交与同一法院就行。 答辩状,就是乙并不打算告甲,只是对甲的诉讼请求不服,觉得甲的诉讼请求不应支持,这时,写份答辩状,写明事实理由。 答辩状是作为被告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反驳,而反诉状,是被告反诉原告,从而由被告角色成为原告角色的转换 民事答辩及反诉状 答辩及反诉人:胡______,女______岁,汉族,临时工,______省______县人,住______县林业局竹木加工厂宿舍。 委托代理人:______县法律顾问处律师______ 原告______县土产公司诉债务一案,现提出答辩及反诉如下: (一)答辩部分:我(答辩及反诉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原告雇为临时工,专业货车装却毛竹、竹片等土产品。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上午,我与其他5名临时工在原告院内装毛竹,因该卡车无固定的铁架或木架,仅临时选用几根毛竹做插杆,装车设备不牢,加上超载2.6吨(250支毛竹),以致毛竹塌落,我从车上摔下,被毛竹打伤,不省人事。

经医院检查诊断,我为'"外伤性脾破裂,脑震荡",头部裂伤缝合12针,脾脏切除,共输血1810毫升,住院治疗56天,花去医疗费890.27元。 出院后,医嘱休息半年(医院诊断书已呈交你院)。这起工伤事故的发生,完全是原告方的装车设备不牢,劳动保护制度不健全所引起的。 原告作为国营企业,对此不仅不检查改进自己的工作,反而推脱责任,这是很不应该的。 劳动部公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的临时工、季节工及试用人员,因公负伤医疗期间待遇与一般工人相同。" 根据这一规定精神,我因公负伤医疗期间的待遇,应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甲项的规定办理,即:其全部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或厂方负担。在医疗期间,工资照发。 由此可见,原告预支给我的医疗费用______元作为我的欠款而现在要我返还,纯属不知法、不懂法的表现。 (二)反诉部分:我因公负伤医疗期间,依法应由原告负担的费用如下: 1.以现金交纳的医药费、输血费救护车费计667.54元(全部单据已呈交你院); 2.住院期间的膳费84元(每天1.50元,56天);

行政上诉答辩状

行政上诉答辩状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上诉答辩状 答辩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因上诉某某不服**市中级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的(****)粤**行初**号《行政判决书》提起上诉,现根据上诉人的诉请,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的颁证行为是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登记规则》第四条规定“土地登记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因此,答辩人向****颁发华府集用(2011)第0099709号《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二、答辩人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中,所认定事实清楚 2010年11月25日****向***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了《土地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土地权属证明书、土地权属来源证

明等申请材料,就涉案宅基地申请土地登记,经***县国土资源局依法调查核实后,2010年12月10日予以公告,公告期限内没有人提出异议,2011年12月08日答辩人依法向申请人****颁发了***府集用(***)第****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三、被上诉人依法不具备主体资格 1、被上诉人在一审中一直未提供《土地承包合同》等证据证明一直管理使用涉案土地。 2、被上诉人提交的**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所证明的土地与答辩人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四至不符。 3、答辩人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中记载的土地是位于**村上排,而被上诉人是***村下排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本集体土地,需要召开集体会议,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的成员同意,才可以使用。但是被上诉人未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起诉的,过半数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诉讼。”、第四条:“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实际使用人对行政机关作出涉及其使用或实际使用的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的规定,被上诉人无法证明合法取得涉案土地的使用权,依法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doc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 被执行人: 追加被执行人: 申请追加事项: 事实和理由: 此致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范本: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仅供参考)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 住址××市×××路××号××室,身份证号码:××××××,电话:××× ×××××。 被执行人:×××公司,地址:××市×××路××号××室,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 追加被执行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汉族, 身份证住址××市×××路××号××室,身份证号码:××××××,电话: ××××××××。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裁定追加×××为被执行人。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纠纷一案,××区人民法院已作出生效的(201 7)粤 0391 民初××号民事判决书,确定被执行人在××年××月××日 向原告支付人民币××元。民事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 ××年申请人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但因被执行人查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 于××年××月终结了本次执行。由于被执行人×××公司为个人独资企 业,根据《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 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其投资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现被 执行人×××公司作为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 ×××作为被执行人的投资人,应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为维护申请人的 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为被执行人。 此致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答辩状范本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鄞州美蓝图标识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鄞州市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 法定代表人:李梅,职务: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XXX, 职务: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答辩人:海州美蓝图标识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地址:某省海州市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 因海州美蓝图标识材料有限公司诉鄞州美蓝图标识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现进行答辩如下: 1、原告认为鄞州美蓝图标识设计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与其企业名称相近似,且双方的经营范围及销售的产品大致相同,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双方销售的商品产生混淆,侵犯其企业名称权,然而在诉状中,原告并没有证据证明其企业名称中的“美蓝图”三字在鄞州地区内为公众所熟知并具有市场知名度。而为了适应本市商业和企业自身的发展需求,我公司与2006年2月将企业名称变更为“鄞州市美图蓝标识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只使用了在先注册海州美蓝图标识材料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美蓝图”,届时,原告并没有什么知名度,我方根本不可能有借用其影响力一说;最后,至于我方和原告方在更改名称后仍用原名称和原告往来一事,只是为了让原告方好加以区分,以免弄混我方“美蓝图”和原告方“美蓝图”,并无欺瞒之意,主观上并没有侵犯原告企业姓名权的意图。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有权:“企业只准许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一般来说,企业名称权的保护范围以登记地与营业地为基础,所以原告在诉状中提到的两者名称近似所以构成不正当竞争并不成立,因为原告经营地在海州,而我公司营业地在鄞州。 2、原告在诉状中称我公司在自己网站和其他网站上将海州美蓝图与鄞州美蓝图进行关联虚假宣传广告的行为,我方是不认同的。首先关于网站主页上对于我公司的资质宣传并非完全虚假,其次也并没有达到引人误解的的虚假表示的程度,关于原告所承揽的包括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标识项目工程我们是承认的,最高

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文

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文 导语:在进行民事诉讼时,如果是因为案件原因出现了第三人,那么第三人就会出庭配合法院审理案件,但是第三人这时是需要提交答辩状的,那么,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本如何书写呢?接下来,小编整理了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文,大家可以阅读了解。篇一、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文第三人:XXX 性别:X 年龄:XX 住址:XX市XX区XXXX乡XX村XX组XX号原告:XXX 性别:X 年龄:XX 住址:住址:XX市XX区XXXX室被告:XXXXX 地址:XX市XX中路XX号原告XXX因不服XXXX提出如下答辩:XXXXX 综上所述,为了保护弱者的合法利益,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此致XX市XX区人民法院答辩人:XXX 20XX年XX月XX日篇二、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文答辩人杨______,女,___岁,汉族,______市人,本市_________厂工人,现住本市______区______路___号。因原告李______诉我继承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一、我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依法有权继承遗产。原告在起诉书中诬告我对公婆未尽赡养义务,长期婆媳不和,事实恰恰相反。我自______年嫁到李家,______年后丈夫、公公相继谢世。家人去世,我的精神受到严重打击,眼见婆婆年老体弱,小姑李___尚小,我不忍置老少于不顾,一直未再婚。此后3口之家全靠我料理,关系很触洽。______年底原告出嫁,也是我一手操办。10年来,我与婆姿相依为命,对婆婆照顾周到,我守寡伴在婆婆身边,给了她极大的安慰,从未发生大的争执。家里的主要家务由

我料理,房屋也是我请人修缮。由于我有工作要上班,婆婆有时主动干点家务也是正常的。______年姿婆去世,我一人料理后事,原告在起诉中诬告我只顾自己快活,要婆姿为我操持家务,以此证明我未尽赡养义务,实属居心叵侧。倒是原告未对自己的母亲尽应尽的义务,长大结婚都是我与婆婆一手操办,婚后专顾经营自己的小家庭、对其母亲的生老病死漠不关心,人一死就吵着要房子,是十分不道德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2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我有权继承公婆的房产。二、关于遗产的分割,原告在起诉前曾要求旁屋由她继承,我可以继续住在东屋,对此我坚决反对。我与原告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在考虑继承份额时,应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考虑继承人对死者在生前所尽的义务。我负担全部赡养责任,尽了应尽的义务,理所当然应继承较大的份额我要求继承堂屋与东屋〔86平米)。总之,第一,原告父兄死后,我担负了养家的重担;第二,我对婆姿尽了全部赡养义务:第三,我负责对房进行了必要的修缮。请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并根据《继承法》第12条规定之精神和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对我的继承权加以确认和保护,并驳回原告的无理请求。此致______市_____区人民法院答辩人:杨______________ 篇三、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文第三人:XXX 性别:X 年龄:XX 住址:XX市XX区XXXX 乡XX村XX组XX号原告:XXX 性别:X 年龄:XX 住址:住址:XX市XX区XXXX室被告:XXXXX 地址:XX市XX中路XX号原告XXX因不服XXXX提出如下答辩:XXXXX 答辩人现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法律意见书

律师意见书 尊敬的执行法官: 我是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一位专职律师,中途接受石家庄商标印刷厂委托,担任其执行阶段的代理人。经向贵院及当事人了解案情,得知该案已于2002年1月开始执行,但至今仍未执行完毕,原因是被执行人石家庄辅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辅仁公司)已歇业,财产已不知去向。原公司股东又重新注册了一个新公司,即河北辅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辅仁公司)。经仔细查阅卷宗,研究相关法律,本律师认为有必要追加下列当事人为被执行人: 1、追加石家庄辅仁公司股东梁颂、薛元志、赵淑云为被执行人; 2、追加河北辅仁公司为被执行人; 3、追加执行河北辅仁公司在河北商贸有限公司投资款26万元为被执行对象。 事实与理由 石家庄辅仁公司是由梁颂、薛元志、赵淑云三位股东于1995年投资设立,梁颂为董事长。 2000年7月20日,石家庄商标印刷厂(即本案申请执行人)与石家庄辅仁公司因印刷合同纠纷一案,起诉至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该案经一、二审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石家庄辅仁公司给付石家庄市商标印刷厂434073元,并支付逾期违约金。” 但当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时,却发现石家庄辅仁公司早已人去楼空,财产不知去向。经多次查询,发现原石家庄辅仁公司股东梁颂、薛元志、赵淑云又重新注册了一个新公司,名称为河北辅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辅仁公司),且该公司又出资26万元组建了河北天洋商贸有限公司。 本律师认为:河北辅仁公司是梁颂等人所设立的继石家庄辅仁公司之后的公司。石家庄辅仁公司在将大量的财物转移后,使其虚设,至今不予注销,实质是逃避债务,最终达到赖帐的目的。因此特建议追加下列单位和个人为被执行人。 一、追加石家庄辅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股东梁颂、薛元志、赵淑云为被执行人的理由。梁颂、薛元志、赵淑云为石家庄辅仁公司的股东,按照《公司法》第19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梁颂、薛元志、赵淑云身为清算组成员,应当在石家庄辅仁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及时进行公司财产清算,清理债务,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不受侵犯。但其却不但不及时清理债务,还将公司的财产非法转移,导致贵院无法执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依照《民法通则》、《公司法》、《企业法》有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指导与参考》第3卷(庭审精要)中<关于企业歇业、撤销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清算主体的法律责任的问题>中指出:“当清算主体在人民法院判决限定的时间内不尽清算责任,或在企业歇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长时间内不清理企业,造成企业财产流失,贬值,甚至私分企业的财产,致使债权人的债权受到实际损失的,清算主体应当承担对债权人的赔偿责任。” 二、追加河北辅仁公司为被执行人的理由。 河北辅仁公司是继石家庄辅仁公司歇业之后,设立的同种性质的公司,都是以文化用品为经营范围,且实际股东仍为梁颂、薛元志、赵淑云三人,梁颂仍为董事长。石家庄辅仁公司歇业后,梁颂等人非法将其财产转移(见长安区法院对梁颂2000年7月27日的调查笔录),留下一空壳公司让法院执行。从这里可以明显看出,这两个公司表面上是独立的,实际上巳结为一体,梁颂等人之所以后来又设立一个新公司,又担任新公司的董事长,很明显就是利用公司法人的独立责任制度,一旦发现可能要承担责任时,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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