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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7077S CDS相关政策制度解读

C17077S  CDS相关政策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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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全文)

7月24日,公安部网站发布四部门联合制定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通过制定统壹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第四条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及关联标准规范,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第五条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及其关联标准规范,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等级划分和保护 第六条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于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

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第壹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第八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依据本办法和关联技术标准对信息系统进行保护,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壹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 第二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指导。 第三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员工休假管理规定

员工休假管理规定 (D版)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14年12月11日 1 目的 规范职工休假管理,合理安排职工休息、休假。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南宁公司、北海公司在册职工。 3 职责 管理部 3.1.1负责员工休假管理规定的制订。 3.1.2按审批权限审核审批员工假期。 3.1.3假期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及假期工资待遇的发放。 各单位 按权限审核审核职工的休假申请,并按规定将缺勤人员情况及请假的原始凭证报管理部。

公司领导 按审批权限审批员工假期。 4 管理规定 法定节假日 4.1.1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法定节假日按规定放假。 4.1.1.1 新年,全体公民放假1天(1月1日); 4.1.1.2 春节,全体公民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4.1.1.3 清明节,全体公民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1.1.4 劳动节,全体公民放假1天(5月1日); 4.1.1.5 端午节,全体公民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4.1.1.6 中秋节,全体公民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4.1.1.7 国庆节,全体公民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4.1.1.8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4.1.1.9 壮族三月三,广西全体公民放假2天(农历三月初三、初四)。 4.1.2以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由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探亲假 4.2.1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若其配偶与职工团聚居住30天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探亲假。 4.2.2配偶为现役军人的探亲假按以下办法执行: 4.2.2.1 现役军人,如果已经利用年休假假期探亲的,职工不再享受探亲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到部队探亲时,经所在单位审核、公司批准,可给予探亲假。 4.2.2.2 现役军人一方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利用年休假假期与配偶团聚的,职工可以享受探亲假。 4.2.3未婚职工或离异单身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2.4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包括养父、养母、不含岳父母、公婆),每四年给假20天,可分两次休假(四年内任何一年均可享受),但往返路费只给报销一次。 4.2.5 从玉柴其他单位调入公司的职工自调入之日起满一年后方可请探亲假。 4.2.6 符合上述条件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其探亲路程单程必须在250公里以上(以南宁、北海、玉林为中心),而且不能够利用双休日同家人团聚的。 4.2.7归侨、侨眷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范本3篇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范本3篇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年休假的管理,维护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今天为你带来了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员工根据在本单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 1、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连续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一)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绩效奖励按出勤天数考核计发。 (二)员工在年休假期间的月度工作考核,无特殊情况视作考核合格,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三)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公司根据行业的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一)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二)年休假一般安排在雨季、生产淡季或其他不能正常生产的时期。 (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年休假,若员工放弃休假的,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按正常工作标准计发。若员工本人申请休假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1、工作年限按员工入职之日起算。 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3、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4、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为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及《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1、员工在本单位工作转正后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均享受年休假。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含奖金) 1、员工在公司转正后满一年的,方可休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满1至3年的,年休假记为3天;已满4至6年的,年休假记为5天;;已满7至10年的,年休假记为7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最多不能超过15天。 2、自20XX年1月1日前入职并符合转正后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正式实行期间,年休假计算按照每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

安全管理管理制度讲解

XXXXX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二○一四年一月 目录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二、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2)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 (4) 四、危险化学品经营手续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6) 五、强腐蚀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8) 六、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9) 七、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11) 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 九、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3) 十、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4) 十一、安全检查制度 (15) 十二、事故管理制度 (1) 十三、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2) 十四、安全奖惩制度 (4) 十五、安全事故隐患配查制度 (6) 十六、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8) 十七、风险管理制度 (9) 十八、应急救援预案 (11) 十九、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2) 二十、强腐蚀化学品销售台账 (13) 二十一、剧毒化学品销售台账 (14) 二十二、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销售台账 (15)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原则。安全教育要讲究针对性、科学性,做到多样化、制度化、经常化。 2、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遵纪和守法教育、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和专业工种训练。 3、凡新入公司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进入公司岗位工作和学习。 教育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法令、法规和规定。 (2)公司的性质、经营特点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经营物质的特性、一般消防知识及气体防护常识。 (4)典型事故及其教训。 (5)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训。 4、三级安全教育考核情况要填写在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5、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事故,要由分配及接收其工作单位领导负责。 6、单位根据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适时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 7、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指示,与本单位经营业务相关的安全知识、操作规程,本单位安全工作情况及安排努力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和做好安全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 8、员工须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除有特殊情况经批准,不得缺席,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工作考勤之内。 9、安全教育培训要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安排上岗。 10、积极组织员工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方面的学习培训。 11、对安全教育培训的考核成绩按其优劣进行必要的奖惩。

员工假期管理规定

《员工假期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福利制度,规范各类假期管理与操作流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对本公司员工的婚假、丧假、年休假、工伤假、病假、产假及计划生育假、事假等特殊假期等做出了规定与要求。 1.0适用范围: 1.1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正职员工; 1.2特聘人员原则上按本办法执行,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2.0假期分类 根据假期类别分为法定假期、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病假、工伤假、事假。 3.0休假 3.1法定假期 1、除公休假日(每周六、周日外)所有员工每年均享有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法定有薪假期,即:元旦1天(1月1日); 春节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1天(5月1日); 端午节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上述节日中,如遇农历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具体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假日放假日的通知精神为准。 2、女员工在妇女节(3月8日)放假半天,如遇休息日则不另补假); 3、有未满12岁子女的员工在儿童节(6月1日)放假半天,如遇休息日则不另补假; 3.2年休假--2007《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3.2.1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应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3.2.2员工累计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假日和公休假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2.3员工休年休假,由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3.2.4员工年休假应在同一年度内(不得跨年度)集中安排或根据工作情况分时分段灵活安排。若因生产、工作确有必要要跨年度休假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但不得连续跨二个及以上年度安排。 3.2.4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对于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则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3.2.5 如有下述情形之一,员工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如员工当年享受年休假后又出现下述情形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及解读(精)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解读 应急指挥中心 2015年2月2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签署了第74号令,颁布实施《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以下简称《九条规定》。《九条规定》的主要内容由9个必须组成,抓住了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其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重点,针对性强。《九条规定》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在归纳总结近些年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基础上,从企业落实责任、机构人员、队伍装备、预案演练、培训考核、情况告知、停产撤人、事故报告、总结评估等九个方面提出要求,明确了企业应急管理工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规定,突出了应急管理的关键要素。 二是依据充分,执行力强。《九条规定》中的每一个“必须”,都依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即将出台的《应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和部门规章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了《九条规定》的严肃性和科学性。《九条规定》以总局局长令形式发布,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必须严格执行。 三是简明扼要,便于熟记。《九条规定》的内容只有425个字,简明扼要,一目了然。虽然有的要求被多次提及,但散落在多项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之中,许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不够熟悉。《九条规定》把企业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应该做、必须做的基本要求都规定得非常清楚,便于记忆和执行。 为深刻领会、准确理解《九条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现逐条说明如下: 一、必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模板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

目录 一.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设置制度 (4) 一、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4) 二、信息安全人员岗位及职责 (4) 三、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5) 二.信息安全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7) 三.计算机机房日常管理制度 (9) 一、机房区域访问规定 (9) 二、机房环境卫生规定 (9) 三、物品进出管理规定 (10) 四、机房空调管理规定 (10) 五、机房环境监控规定 (10) 四.办公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12) 五.存储介质安全管理制度 (14) 一、介质的存放 (14) 二、介质的使用 (14) 三、介质的带出与维修 (15) 四、介质的报废或销毁 (15) 六.信息化资产安全管理制度 (16) 七.系统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18) 一、系统定级及系统安全方案设计 (18) 二、安全产品采购和使用 (18) 三、自行软件开发 (18) 四、外包软件开发 (19) 五、工程实施 (20) 六、测试验收 (20) 七、系统交付 (20) 八、安全服务商选择 (20) 八.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22)

九.系统运维安全管理制度 (24) 十.计算机和服务器防病毒管理制度 (27) 十一. 安全保密和密码管理制度 (28) 十二. 备份和恢复管理制度 (29) 十三. 安全事件分类及处理流程 (30) 十四. 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32) 十五. 信息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 (33)

一.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设置制度 一、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该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由局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规划科技处,规划科技处负责有关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中心承担具体工作。 (一)领导小组职责 在局党组领导下,负责审议信息安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及有关技术方面培训计划;审议信息安全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等;审议信息化建设方案中关于信息安全相关内容;审议或决定信息安全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应用、维护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信息安全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贯彻落实局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研究制定信息安全各项政策、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研究提出信息安全建设、应用、维护、管理中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意见;研究提出信息安全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总体方案和年度维护方案建议;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二、信息安全人员岗位及职责 (该单位)根据信息化建设及维护工作实际,设置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机房管理员等岗位,安全管理员不能兼任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机房管理员等,关键岗位应配备多人共同管理,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规定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规定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休假秩序,保障员工的休假权益,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参照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除董事会聘用人员以外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休假类别 第三条公司员工的休假类别: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路程假、学习假、工伤假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假期。 第四条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元旦节、春节、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按国家规定执行。法定节假日的具体休假安排以公司发出的通知为准。 第五条公休假。 公休假是指员工在一周内按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工作后的假日,公休假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两天。如无特殊规定、调整和工作安排,公休假实行自然休假。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在公休假加班的,经公司批准后,根据工作安排予以换休。

第六条年休假。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员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5天。属于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514号)第四条规定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三)员工累计工作年限须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明,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员工累计工作年限按公司工龄计算。 (四)公司鼓励员工休年休假,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按照应休天数一次性集中安排或分次安排。在休假年度内员工未书面提出年休申请的,视为放弃年休假。 (五)员工申请年休假最低期限为半天。 第七条病假。 员工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离开工作岗位1天及以上的,原则上要求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病假证明书(或病情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病假。 病假天数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病假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根据本人累计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限计算:(一)本人累计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公司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为3个月,满五年的为6个月。 (二)本人累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公司工作年限不满五年

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对各种假期的管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术语定义 *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休息时间。 *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假期 *病假:员工因疾病需要治疗休息的假期。 *调休假:员工加班后,给予的对应等时调休假期。 *婚假:员工在领取结婚证后,经申请得到批准后给予的假期。 *丧假:员工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之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死亡时,给予的假期。 *产假及节育手术假:产假是符合国家婚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内流产、引产、生育后给予的假期;节育手术假是员工做节育手术而给予的假期。 *哺乳假:对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哺乳期间,给予的假期。 *晚育护理假:夫妻符合晚婚晚育的规定,在妻子分娩期间,为便于护理给予男性员工的假期。 *年休假:员工每年带薪休息的假期。 四、管理规定 (一)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为带薪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事假 1、员工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予准假。其中,享受年休假待遇的人员所请事 假应先以本人的年休假冲抵。

2、原则上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一年中累计事假不应超过7天;工作年限一年及以上的,一年中累计事假不应超过15天。事假最小请假时间为1小时。 3.事假为无薪假,事假工资扣减计算公式如下: 当月工资=应发月工资-(事假天数×应发日工资) (三)病假 1、病假最小请假时间为1小时。 2、员工申请病假在半个工作日(不含)以上四个工作日(含)以下的,应提供县、区级以上(含社区医院)证明;员工申请四个工作日以上病假的,必须出示国家三级及以上等级医院的证明。 3、职工申请病假时,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主要指经主治医生签字出具的有效休息证明,休息证明上需明确本人疾病情况、诊断结论、休息期限等。必要时(指有疑义或请假时间较长)还需要提供有主治医生签字认可的有效诊断证明和病情结论的《病历》原件;有效发票(含挂号、医药费等单据)或医院医政科的证明。 4、对不符合手续的病假申请,公司可以不批。员工如有异议,须按公司要求到公司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医院重新开具相关证明。 5、病假条未盖章或有涂改的一律无效,病假一律从病假条开具之日(晚间急诊从次日)起算。 6、员工病假累计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如下: 病假日薪=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实际工作日 员工病假累计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停止发放工资,改领取疾病救济费,标准统一为员工工作所在地最低工资的80%。 特别说明: (1)员工病假天数应按实际休假天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周休日和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2)员工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不包括应由员工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即由公司承担相关费用)。

工作安全分析管理制度

工作安全分析管理 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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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02队工作安全分析管理规定 为规范作业危害分析,控制作业风险,确保作业人员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一、什么是工作安全分析 工作安全分析是针对某项作业活动的各个步骤,识别可能产生的危害,制定相应的风险消除、消减和控制措施,并告知所有参与作业人员的工作方法。 二、工作安全分析分为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 1、书面的工作安全分析应详细记录分析过程,填写工作安全分析表,并由作业负责人签字确认。需做书面工作安全分析的作业活动一般是风险较大、作业内容复杂、人员配合较多的工作,包括但不但限于以下内容或情形: ●无程序控制的作业,如:无操作规程、无作业程序、无安全标准可遵循等的作业 ●偏离标准的作业,包括现有的标准或程序不能有效控制风险的作业 ●需要实施的每项新的作业 ●编制新的操作规程或变更操作规程 ●编制施工方案或检修方案时应同步进行工作安全分析 2、口头工作安全分析应在作业前,由作业人员按照工作安全分析步骤对即将进行的作业活动进行口头工作安全分析。需做口头工作安全分析的作业活动包括但不但限于以下内容或情形: ●班前会或交接班会议上对当日或当班要进行的作业进行口头工作安全分析 ●曾经发生过事故/事件的工作 ●临时性的简单作业 3

三、工作安全分析步骤 工作安全分析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明确作业内容并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工作步骤; 2、识别每一步骤中的危害及其风险程度; 3、制定风险消减、消除和控制措施以及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 4、进行沟通,确保参与作业的每一个人都清楚这些危害及其风险控制及应急处理措施; 5、工作安全分析结束并开始工作。 四、工作安全分析的相关要求 1、工作安全分析的方法应作为员工必备的技能。工作安全分析一般由现场作业负责人或在其指导下由员工组织进行,直线领导和安全人员随机参与、指导和检查其活动开展情况,应确保工作安全分析质量。 2、工作安全分析是对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和人员准备情况进行确认的过程。工作安全分析的结果可经过班前会、安全交底会等形式,告知参与作业的人员与相关方,以使各方事前知道相应的风险及控制措施,从而保证作业的安全。 3、危害识别时应充分考虑人员、设备、材料、环境、方法五个方面以及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危害识别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以前此项工作任务中出现的健康、安全、环境问题和事故 ●工作中是否使用新设备 ●工作环境、温度、压力、通风条件、设备机具状况等 ●实施此项工作任务的关键环节 ●实施此项工作任务的人员的身体状况是否满足作业条件,是否有足够的知识技能 ●是否涉及高危作业以及高危作业的类型 ●是否有影响本工作任务安全的交叉作业 4

等级保护信息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要求 1 第三级基本要求 1.1技术要求 1.1.1 物理安全 1.1.1.1 物理位置的选择(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 b) 机房场地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 1.1.1.2 物理访问控制(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守,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b) 需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应经过申请和审批流程,并限制和监控其活动范围; c) 应对机房划分区域进行管理,区域和区域之间设置物理隔离装置,在重要区域前设置交付或安 装等过渡区域; d) 重要区域应配置电子门禁系统,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1.1.1.3 防盗窃和防破坏(G3)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将主要设备放置在机房内; b) 应将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记; c) 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蔽处,可铺设在地下或管道中; d) 应对介质分类标识,存储在介质库或档案室中; e) 应利用光、电等技术设置机房防盗报警系统; f) 应对机房设置监控报警系统。

1.1.1.4 防雷击(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建筑应设置避雷装置; b) 应设置防雷保安器,防止感应雷; c) 机房应设置交流电源地线。 7.1.1.5 防火(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消防系统,能够自动检测火情、自动报警,并自动灭火; b) 机房及相关的工作房间和辅助房应采用具有耐火等级的建筑材料; c) 机房应采取区域隔离防火措施,将重要设备与其他设备隔离开。 1.1.1.6 防水和防潮(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水管安装,不得穿过机房屋顶和活动地板下; b) 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通过机房窗户、屋顶和墙壁渗透; c) 应采取措施防止机房内水蒸气结露和地下积水的转移与渗透; d) 应安装对水敏感的检测仪表或元件,对机房进行防水检测和报警。 1.1.1.7 防静电(G3) 本项要求包括: a) 主要设备应采用必要的接地防静电措施; b) 机房应采用防静电地板。 1.1.1.8 温湿度控制(G3) 机房应设置温、湿度自动调节设施,使机房温、湿度的变化在设备运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 1.1.1.9 电力供应(A3) 本项要求包括:

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规范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管理,保障员工相关福利待遇,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政策法规。 第四条假期类别 本公司假期分为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事假、病假、年休假。 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全体员工每年享有以下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婚假 婚假是指员工本人结婚时所享有的假期。婚假包括三部门内容:基本婚假、晚婚假、路程假(以工作日来计算)。 基本婚假:公司给予3天的婚假,员工请假时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或在休假结束后3天之内补交。

路程假:若员工结婚时不在公司所在地的省份,需回老家或在配偶所在地(外省)结婚的,公司根据路程远近给予1-2天的路程假。 丧假 丧假是指员工在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依法享有的假期。丧假包括两部分内容:丧假和路程假(以工作日来计算)。 丧假:公司给予3天的丧假。 路程假: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公司根据路程远近给予1-2天的路程假。 产假 女员工生育享受产假,需分情形区别对待(按自然日来计算): 1.单胎顺产者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流产假: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可享受15天的假期;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可享受42天产假。 陪产假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条件的男员工享受5-7天的陪产假(以工作日来计算)。 工伤假 员工应当遵守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预防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最长为12个月。请工伤假,本人不便的可由部门主管代为申请,伤愈即回工作岗位,如期满未愈仍需继续休养者,应持医院证明办理续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而自行延假者,按旷工处理。伤势无需住院的,可请零星工伤假就医复诊,康复期间,部门主管可根据其伤势情况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员工不得以此为由申请长假。 事假 员工确因个人事宜必须在工作日内处理可请事假,按审批权限报批。

[汇总]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汇总]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保障员工相关福利待遇,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有员工。 第三条参考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第四条审批权限 1.员工假期在七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事前书面批准。 2.员工假期在七日及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和总经理事前书面批准。 3(未经事前书面批准私自休假者,除病假、工伤假及特殊情况外,一律视为旷工。 第五条假期分类 本公司假期分为法定假日、婚假、丧假、工伤假、产假、事假、病假、年假。 第六条请假程序 1(请假员工应提前一天履行请假手续,详细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按批准权限报批。 (年休假、婚假、产假的员工,应按审批权限要求提前1—2周提出并通过申请,并作2 好相应工作交接。

3(病假、工伤假及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请假当天用电话征得批假人同意并通知行政部,并在事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4(请假员工必须在休假前将审批生效的《请假申请单》交行政部留档备查,手续不完善者以旷工计,员工1个自然月内累计旷工6天(48小时)者,予以辞退。 5(假期完毕,休假员工须于上班当日到人行政部销假,因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延误期间以旷工计。 第七条请假管理 1(请假天数最短为0.5天。 (各部门应根据工作安排情况审批员工的请假申请,请假理由不充分时,各部门可视2 实际情况缩短、改期给假或不予给假。 3(转正后员工连续事假超过30天的,累计每自然年超过60天的,公司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解聘。 4(每月第3个工作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各部门负责人汇总本部门员工考勤,并填制《考勤汇总表》,报行政部,行政部门负责核实统计考勤情况。第八条假期规定与待遇 1(法定节假日 1.1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相关规定和通知安排放假调休。 1.2部分员工的法定假日 国际妇女节属于女性员工的法定假日,女员工放假半天,如果适逢假日,则不予补假。 1.3员工法定节假日工资 假期内的月岗位/职位工资100%发放。

中国铁路总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解读

铁路总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解读1、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偷工减料:隧道超挖后故意遮挡形成空洞;地基处理桩长度不足、换填深度不够;土工格栅铺设层数不满足设计。 以次充好:型钢、钢筋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使用不合格的水泥、减水剂;砂石料含泥量超标,级配不符合要求;防水板质量不合格。 2、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转包和违法分包认定标准,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分包试点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2017]246 号)。 3、严禁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内业资料弄虚作假:人为修改拌合站数据;监控量测、沉降观测数据作假;混凝土试块强度检验出具假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作假。 建设项目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工作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并做到系统、完整、真实、准确,保证其具有有效的查考利用价值和完备的质量责任追溯功能。 监理单位应负责对其形成、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和保管。监理单位应对其编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对施工单位、检测机构等提供的资料进行检查、核实,确认后予以签署。

4、严禁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隧道初支、衬砌厚度要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 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①超前支护大管棚、小导管、锚杆施作位置、数量、搭接长度应符合 要求,大管棚、小导管注浆浆液必须充满钢管及其周围空隙。 ②初期支护必须紧跟开挖及时施作。 ③喷混凝土应采用湿喷工艺,喷射混凝土厚度、强度、平整度应符合 设计要求;锚杆必须设置垫板,密贴岩面,数量、间距、角度应符合要求;钢架应及时架设,钢架型号、间距、垂直度和钢筋网片搭接长度应符合要求。 ④双线W、V级围岩隧道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必须设置锁脚锚杆(管)等控制拱(墙)脚位移的措施;双线V级围岩隧道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应设置横向临时支撑或临时仰拱。 墙脚以上1m 范围内和整个拱部的超挖部分应采用同级混凝土回填。 ⑤隧道衬砌的厚度严禁小于设计厚度;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应密贴。 ⑥钢筋安装位置、排距、间距、数量、连接方式应符合要求。 ⑦施工缝要凿除混凝土表面的水泥浮浆,按要求设置接茬钢筋。 ⑧衬砌混凝土的厚度、强度、耐久性、耐腐蚀性、抗渗性及抗冻性应符合设计要求。电缆滑(槽)道、避车洞等位置应预留准确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管理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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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保险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 保监厅发〔〕45号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信安〔〕861号)要求,中国保监会将在保险行业 3

内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要求及组织方式 各单位应按照”准确定级、严格审批、及时备案、认真整改、科学测评”的要求和”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工作原则,成立相应的领导及实施机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准确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 保监会成立等级保护定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解决保险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监会等级保护定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保监会机关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的具体实施工作和行业定级工作的指导审核。 各保监局负责本局内独立运行的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并对各自辖区内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等级保护定级工作进行指导审核。 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负责本公司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以及其下属子公司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保险总公司统一部署本公司和分公司的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 二、定级工作安排及定级范围 (一)定级工作安排 为稳妥做好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拟在保险行业内分步分批实施。 保险行业第一批定级单位包括:保监会及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公司和分公司。 4

员工假期管理规定

1.0目的 为规范公司假期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2.0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假期的种类 3.1员工假期的种类分为全薪假、基本薪假和无薪假。 3.2全薪假:请该类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正常出勤计发,不影响绩效工资/奖金的发放。 3.3基本薪假:请该类假期间,工资按员工的基本工资的百分比发放,同 时绩效工资/奖金也将受到相应影响。 3.4无薪假:请该类假期间,扣发当日全部工资,同时绩效工资/奖金也将受到相应影响。 4.0全薪假 4.1 法定节假日 4.1.1公司按国家规定,执行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 4.1.2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如下: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4.2 年休假 4.2.1年休假条件及要求 4.2.1.1自2016年1月1日起入职人员不再核算以往公司工作年限,仅以邦 固公司工作时长作为核算年休假依据,往年已核算的保留原核算结果。

4.2.1.2 公司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1年)以上,可享受年 假;当年度内的年休假天数,按照该员工满一年后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例如:A是2014-7-1入职,于2015-6-30连续工作满12个月,A可以享受2015年年度内年休年假计算公式: 2015年剩余日历天数A可休年假天数= × 应享受标准年休假天数=184/365*5=2天。 全年天数(365天) 4.2.1.3针对离职人员,离职前所应休假天数为,自有年休假开始至离职 月份所占本年度有年假月份比例来计算。每月15号前入职或15号后离职的,当月做整月计算,其他情况不做整月计算,经折算后年假不足1整天的不享受年休假或取整数。 例如:经核算B自2015-2-1起本年度有4天年假,2015-10-28离职,B离职前可以享受年假计算公式: 自有年休假开始至离职月份数 B离职前年假天数=×本年度可享受总年休假天数= 本年度可享受年休假月份数 9/11*4=3天。 4.2.1.4若出现超实际比例休假的,根据实际多休天数从工资中扣除相应工资,年假有剩余的,根据剩余天数核算工资。 4.2.2年休假天数标准: 说明可休天数 1年≤累计工作时间<5年5天 5年≤累计工作时间<10年8天 10年≤累计工作时间<25年12天 15年≤累计工作时间15天

假期管理制度

假期管理制度 一、假期类型 员工请假分为法定假期、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及护理假等。 二、法定假期 1、除日常休息日外,公司按国家规定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休假,所有员工每年均可享有11天的法定带薪假期: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2、集团统一安排法定假期的休息,以通知文件为准;各子公司参照集团文件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或请假。 三、年休假 1、员工连续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员工工作年限计算方法:以员工入职时间(正式上班之日)开始计算;集团及各子公司间工作/岗位调动均计入工作年限。二次入职者(即离职之后重新入职),原先的工作时间不进行累积。 3、年休假请假方式: (1)年休假以保证公司正常运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按轮休方式安排; (2)销售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及后勤保障人员原则上在销售淡季期间享受年休假。

4、年休假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5、依法享受的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期间: ⑴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⑵休年休假往返的路途时间包括在年休假之内。 6、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后,由行政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其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当年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1)年休假折算方式:(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2)年休假涉及到的年度均指会计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7、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当年请事假累计15天以上者; (2)当年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者; (3)当年有旷工者; (4)当年有委托他人代打卡或替他人代打卡行为者; (5)当年迟到和早退超过15次者; (6)不服从公司安排拒绝加班者; (7)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员工下一年度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已享受的年休假工资应在工资中扣回。 8、公司辞退或者自动离职的员工,已享受的年休假工资应在工资中扣回。离职员工年休假折算公式如下: (1)当年可享受全额年休假的离职员工 该员工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离职之日前的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2)当年年休假天数需折算的离职员工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以下简称“测评机构”)管理,规范测评行为,提高等级测评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等级测评工作,是指测评机构依据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规定,按照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已定级备案的非涉及国家秘密的网络(含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的安全保护状况进行检测评估的活动。 测评机构,是指依据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规定,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经省级以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等保办”)审核推荐,从事等级测评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测评机构实行推荐目录管理。测评机构由省级以上等保办根据本办法规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择优推荐。 第四条测评机构联合成立测评联盟。测评联盟按照章程和有关测评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测评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测评联盟在国家等保办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测评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规

定和标准规范要求,为用户提供科学、安全、客观、公正的等级测评服务。 第二章测评机构申请 第六条申请成为测评机构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需向省级以上等保办提出申请。 国家等保办负责受理隶属国家网络安全职能部门和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的申请,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核、推荐;监督管理全国测评机构。 省级等保办负责受理本省(区、直辖市)申请单位的申请,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核、推荐;监督管理其推荐的测评机构。 第七条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由中国公民、法人投资或者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 (二)产权关系明晰,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独立经营核算,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从事网络安全服务两年以上,具备一定的网络安全检测评估能力; (四)法人、主要负责人、测评人员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且无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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