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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8年保健食品产品质量评价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8年保健食品产品质量评价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8年保健食品产品质量评价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8年保健食品产品

质量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食品卫生

【发文字号】浙食药监保[2008]10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8.07.21

【实施日期】2008.07.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8年保健食品产品质量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食药监保〔2008〕10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为准确评价我省市场上保健食品产品的质量状况,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省局决定在全省开展保健食品产品质量评价工作。现将《2008年保健食品产品质量评价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本年度保健食品产品质量评价作为全省食品综合评价中的一项工作,保健食品质量评价指标纳入食品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保健食品产品质量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有关样品抽样的配合和检验等相关工作。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2008年保健食品产品质量评价工作方案

本年度保健食品产品质量评价作为全省食品综合评价中的一项工作,保健食品质量评价指标纳入食品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中。今年保健食品抽样品种分为二个部分,一部分为减肥类、缓解体力疲劳类产品专项抽样;另一部分为本次抽检评价品种。

一、评价地点

全省11个市: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

二、评价品种

本次评价分为辅助降血糖类、辅助降血压、进口保健食品和其他类共4个类别产品,总计220批次产品。

三、评价抽样时间

2008年8-9月进行抽样,11月底完成所有抽样样品的检验任务。

四、评价指标

(一)理化指标:铅、砷、汞,全部抽样产品均检测。

(二)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致病菌;全部抽样产品均检测。

(三)非法添加的化学物质

辅助降血糖类:苯乙双胍、格列本脲;

五、检测依据

1、理化指标:GB/T5009.12-2003《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1-2003《食品中砷的测定》、GB/T 5009.17-2003《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2、微生物指标:GB4789-2003《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微生物学部分》。

3、非法添加的化学物质:优先选用卫生部指定的方法,视情况采用其他非标方法。

六、判定依据

1、理化指标中铅、砷、汞,微生物指标需符合卫生部《保健食品通用卫生要求》;

2、保健食品中不得违法添加化学物质。

七、抽样工作安排

1、各市抽样品种类别和数量见表1。

2、市场上品种采样工作由省局统一组织完成,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做好协助工作。

3、采样需有代表性,要求在每个市范围内设三个以上抽样点,即至少要求市本级城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所在地各一个;被采样的单位要包括药店、副食品店(保健食品专卖店)、超市。省内外生产的品种数量大体平衡。

4、每个采样均需由采样人员填写《浙江省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产品抽样单》,检验单位在检验工作完成后将《抽样单》、《保健食品市场抽样汇总表》、每个产品的《检验报告书》和检验工作总结报省局保健品化妆品协调监督处。

八、检验单位

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表1 :

各市抽样品种类别和数量分配表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食品卫生 【发文字号】浙食药监规[2016]13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7.12 【实施日期】2016.07.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试 行)》的通知 (浙食药监规〔2016〕13号)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府法发〔2015〕13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浙江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2日

浙江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正确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所称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浙江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实施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时,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种类和幅度范围内,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违法事实、证据等因素,依法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给予何种处罚的权限。 第三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在具体案件情况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程序正当原则。处罚必须过罚相当,避免畸轻畸重、重责轻罚、轻责重罚。应当全面分析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对处罚种类和幅度作出决定。 第四条裁量幅度分法定裁量幅度和酌定裁量幅度,法定裁量幅度包括法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及从重处罚幅度等区间;酌定裁量幅度,是指没有法定裁量情形,根据当事人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后果等综合考量予以裁量的裁量幅度区间。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 (一)美国药政管理机构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straton简称FDA),隶属于美国卫生教育福利部,负责全国药品、食品、生物制品、化妆品、兽药、医疗器械以及诊断用品等的管理。FDA下设药品局、食品局、兽药局、放射卫生局、生物制品局、医疗器械及诊断用品局和国家毒理研究中心、区域工作管理机构,即6个局(有的刊物也称6个中心),一个中心和一个区域管理机构。美国食品药品管理机构共有职工约7500人,FDA总部有1143人,其中药品局为350人。 药品局(也称药品评价和研究中心)负责人用药品审批工作,设有8个处和若干科室。1.药品管理处。下设药品信息、信息系统设计、行政管理和预算、医学图书馆4个科室。2.药品监督办公室。下设有药品质量评价、药品标签监督、生产和产品质量、科研调查、法规等7个科室。3.药品标准处。设有常用药品评价、药品上市和广告2个科。4.药品审评一处。下设心血管——肾脏药、抗肿瘤药、营养药、医用造影外科和齿科药、肠胃药和凝血药5个科室。5.药品审评二处。下设抗感染药、代谢和内分泌药、抗病毒药3个科室。6.流行病和生物统计处。下设流行病及调查、生物统计2个科室。7.研究处。下设研究和测试、药物分析2个科室。8.仿制药品处。下设仿制药品、生物等效2个科室。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设在华盛顿特区及马利兰州罗克威尔城,机构庞大,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各地。为了加强药品质量管理,FDA将全国划分成6个大区,即太平洋区(旧金山、西雅图、洛杉肌)、西南区(达拉斯、丹佛、堪萨斯)、中西区(芝加哥、明尼阿波利斯、底特律)、东北区(波士顿、纽约、布法罗)、中大西洋区(费城、辛辛那提、纽瓦克、巴尔的

OTC和保健品的区别

1,简述健康食品药品和食品的区别看外包装的“批准文号”——“国药准字”号的说明是药品;“国食健字”号是保健品;某地食字号是食品。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种特殊类型; 药品是防病治病保护人民健康的特殊商品;保健食品是介于食品与药品之间的一种食品类别保健食品是食品,食品是没有毒副作用的,不能给人体带来任何急性、亚急性和慢性危害;而药品可以防病治病,康复保健,然而“是药三分毒”,药品可以有毒副作用。 保健食品还安全性,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而药品则允许有一定程度的毒副作用存在。 保健食品无需医生处方,药品一般要医生处方,剂量也受到限制。2,俗话说有饮酒伤身,但为什么说红葡萄酒会有益于健康,饮酒伤身:1)饮酒伤肝;2)饮酒伤胃;3)饮酒伤脑;4)酒精对心脏也同样是有害;2)红葡萄酒的作用:红葡萄酒是以葡萄为原料酿制的饮料酒, 红葡萄酒中富含多糖、有机酸、氨基酸、多酚、无机盐、微量元素、含氮物质及多种氨基酸类, 各种维生素类。①延缓衰老;②预防心脑血管病;③预防癌症;④美容养颜作用3,水分子电中性的 为什么又是极性化合物分子电中性是组成分子的原子的正负电荷数相等,对外显电中性。分子极性是由正负电荷分布的中心点是否重合决定的。重合的话就是非极性,不重合的话就是极性。这是跟分子的空间结构有关的。水分子由两个氢原子核一个氧原子组成。每个氧原子核带六个正电荷,核外有六个电子;每个氢原子核带一个正电荷,核外有一个电子;每个电子带一个负电荷。因此,整个分子所带正负电荷数相等,即呈电中性。氧原子核外的电子两两配成两对,剩余两个电子分别与两个氢原子的核外的电子“配对”成共用电子对。由于氧原子核所带电荷量更大,共用电子对均更靠近氧原子核,而组成水分子的三个原子排成折线形,就像“<”。氧原子在中间,氢原子在两边,因此,整个分子氧原子那边略显负电,氢原子那边略显正电。也就是极性化合物分子(其实是否是极性化合物分子很好判断,分子构型既是轴对称又是中对称图形的分子是非极性的,不满足该条件的就是极性分子)4,讲述茶叶的分类和特征(一)绿茶:不发酵的茶发酵度为零,如紫阳毛尖茶、六安瓜片、龙井茶、碧螺春、蒙洱茶等。绿茶是指采摘茶树新叶,未经发酵,经杀青、揉拧、干燥等典型工艺,其制成品的色泽,冲泡后茶汤较多的保存了鲜茶叶的绿色主调。(二)黄茶:微发酵的茶(发酵度为10~20m),如霍山黄芽、蒙洱银针。在炒青绿茶过程中,由于杀青、揉捻后干燥不足或不及时,茶叶颜色即变黄而产生的新品类。黄茶的品质特点是“黄叶黄汤”。这种黄色是制茶过程中进行闷堆渥黄的结果。黄茶分为黄芽茶、黄小茶和黄大茶三类。(三)青茶:又称乌龙茶,属半发酵茶,即制作时适当发酵使叶片稍有红变,是介于绿茶与红茶之间的一种茶类。 它既有绿茶的鲜浓,又有红茶的甜醇。因其叶片中间为绿色,叶缘呈红色,故有“绿叶红镶边”之称。(四)红茶:全发酵的茶(发酵度为80~90m)红茶加工时不经杀青,而是萎凋,使鲜叶失去一部分水分,再揉捻(揉搓成条或切成颗粒),然后发酵,使所含的茶多酚氧化,变成红色的化合物。这种化合物一部分溶于水,一部分不溶于水,而积累在叶片中从而形成红汤、红叶。红茶主要有小种红茶、工夫红茶和红碎茶三大类。(五)黑茶:后发酵的茶(发酵度为100m)依据成品茶的外观呈黑色,故名黑茶。如普洱茶,六堡茶,湖南黑茶。制茶工艺一般包括杀青、揉捻、渥堆和干燥四道工序。(六)白茶:是指一种采摘后,只经过杀青,不揉捻,再经过晒或文火干燥后加工的茶。比较出名的出自福建北部和宁波的白毫银针,还有白牡丹。5,自然界的物质应该是不灭的,但为什么人们还需要节约用水自然界中水一共分三种形式:冰水、海水、和淡水,其中只有淡水可以供人类饮用。水是生命之 源,没有了水就不可能存在生命。地球上虽有约71%的区域被水覆盖,但能供人类使用的可用淡水却只占水总量的2.53%,能直接供人类使用的却只占淡水总量的0.3%,而常供我们饮用的是地表水,如河流,水库,湖泊,水污染使得可饮用的水变成不可饮用的

以下不属于药品的是 (B) -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

浙江省“来益”杯“安全用药家庭健康”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1、以下不属于药品的是:B A、中药饮片 B、卫生材料 C、血清疫苗 D、医院制剂 2、家庭选药基本原则应该是:A A、对症首选、疗效择优、安全低毒、价廉易得 B、价格越贵越好 C、进口总比国产疗效高 D、跟着广告宣传走 3、心绞痛发作时,硝酸甘油应如何含服? B A、将药置于舌上 B、咬碎后置于舌下 C、直接置于舌下 D、嚼碎后咽下 4、口服降压药的三忌不包括: A A、起床后服药 B、突然停药 C、超剂量服用 D、睡前服药 5、睡前服药通常是指什么时候服用: A A、睡前15~30分钟 B、睡前5~10分钟 C、睡前30~40分钟 D、睡前50~60分钟 6、产后便秘可选择的药物: C A、大黄 B、牛黄解毒片 C、开塞露 D、以上都不是 7、OTC是下列哪类药物的标识:B A、处方药 B、非处方药 C、中成药 D、进口药 8、清凉油的使用注意事项是:D A、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B、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C、孕妇慎用 D、眼睛、外阴等皮肤黏膜及破损处禁用 9、那些情况颗粒剂不应使用: A A、结块发粘 B、松散 C、有光泽 D、干燥 10、煎煮中药时不宜选择下列哪种器具: C

A、砂锅 B、不锈钢锅 C、铁锅 D、搪瓷锅 11、下列哪一种药应烊化后服用: D A、人参 B、石膏 C、生姜 D、阿胶 12、下列内容不属于药品说明书内容的是:D A、药品名称 B、用法用量 C、不良反应 D、药品价格 13、抗癌元素“硒”在下列哪种食物中含量较高: C A、土豆 B、萝卜 C、大蒜 D、青菜 14、患者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后,下述那种做法是不对的: B A、停止服用药物 B、自行更换其他药物 C、到正规医院就诊 D、到药监部门申报 15、司机感冒时,做到既要吃药又能保障安全驾驶的时间是: B A、上车前4个小时内服药 B、服药后休息6小时再开车 C、上车前3个小时内服药 D、上车前2个小时内服药 16、使用非处方药时,指导用药的最重要、最权威的信息资料是: A A、药品说明书 B、注册商标 C、药品广告 D、药品外包装 17、60岁以上的老年人的用药剂量一般为成人剂量的3/4,因为: B A、胃肠活动增加 B、肝肾功能降低 C、耐受性较强 D、胃酸过多 18、无论服中药或西药避免用什么水送服:A A、茶、饮料 B、白开水 C、温开水 D、糖水 19、错误的服药方法容易对儿童造成伤害,下面哪种服药方法是可行的:D A、捏住儿童的鼻子喂药 B、将缓释片碾碎给儿童服用 C、中药汤药太苦,服时加点糖 D、将分散片溶于温水中服用 20、止泻药宜在何时服用:B A、及时服 B、饭前服 C、清晨空腹服或睡前服 D、晚上服用

浙江低价药品目录详情

附件 浙江省第一批常用低价药目录 序号药品通用名称剂型序号药品通用名称剂型1青霉素(钾盐、钠盐)注射剂18吉他霉素片剂2普鲁卡因青霉素注射剂注射剂3苯唑西林注射剂19乙酰螺旋霉素胶囊4阿莫西林胶囊片剂 片剂20林可霉素注射剂5氨苄西林胶囊滴眼剂 片剂软膏剂 注射剂滴耳剂6哌拉西林注射剂21磷霉素注射剂7头孢拉定注射剂22复方磺胺甲噁唑片剂8头孢唑林注射剂胶囊9阿米卡星注射剂注射剂10庆大霉素片剂23磺胺嘧啶片剂 注射剂注射剂11妥布霉素注射剂24磺胺嘧啶银散剂12新霉素软膏剂25甲氧苄啶片剂 滴眼剂26联磺甲氧苄啶片剂 片剂27吡哌酸片剂13氯霉素片剂胶囊 胶囊28环丙沙星注射剂 注射剂29诺氟沙星胶囊 滴眼剂片剂14多西环素片剂注射剂 胶囊滴眼剂15四环素片剂30甲硝唑片剂 胶囊胶囊 软膏剂注射剂 眼膏剂31呋喃妥因肠溶片16土霉素胶囊32呋喃唑酮片剂 片剂33对氨基水杨酸钠片剂17红霉素软膏剂胶囊 眼膏剂注射剂34利福平滴眼剂56阿司匹林片剂

软膏剂57布洛芬片剂35链霉素注射剂胶囊36乙胺丁醇胶囊注射剂 片剂58索米痛(去痛片)注射剂37异烟肼片剂片剂 注射剂胶囊38异烟肼/利福平胶囊剂59安乃近片剂 片剂注射剂39氨苯砜片剂60吡罗昔康片剂 胶囊胶囊40醋氨苯砜片剂61对乙酰氨基酚片剂41克霉唑片剂胶囊 胶囊62复方氨基比林(安 痛定) 片剂 软膏剂注射剂42氟胞嘧啶注射剂63萘普生片剂43阿昔洛韦滴眼剂胶囊 软膏剂64双氯芬酸钠片剂44利巴韦林注射剂胶囊 滴眼剂注射剂45乌洛托品片剂65吲哚美辛胶囊46小檗碱胶囊66别嘌醇注射剂 片剂67丙磺舒片剂47伯氨喹片剂68苯噻啶片剂48氯喹片剂69罗通定注射剂49双氢青蒿素注射剂70氯胺酮注射剂50乙胺嘧啶片剂71羟丁酸钠注射剂51咯奈啶注射剂72布比卡因注射剂52甲苯咪唑片剂73盐酸利多卡因注射剂53哌嗪片剂74普鲁卡因片剂54左旋咪唑片剂胶囊55葡萄糖酸锑钠注射剂注射剂75麻黄碱片剂92泼尼松龙片剂 注射剂93曲安奈德乳膏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组织有关部门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2.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3.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国务院授权,组织协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开展全国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5.起草药品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依法实施中药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品种保护制度和药品行政保护制度。 6.起草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监督管理;起草有关国家标准,拟订

和修订医疗器械产品行业标准、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7.注册药品,拟订、修订和颁布国家药品标准;拟订保健品市场准入标准,负责保健品的审批工作;制定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负责药品再评价、淘汰药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的审核和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工作。 8.拟订和修订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9.监督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定期发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报;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10.依法监管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特种药械。 11.拟订和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监督和指导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12.指导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工作。 13.开展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有关的政府间、国际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 14.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同时,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省级人民政府的综合监

保健品和药品的区别

保健品和药品的区别 药品是用于疾病的治疗、诊断和预防的,保健品是用来保健和辅助治疗的,两者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但是有的产品如维生素、矿物质元素类产品有的是药品,有的却是保健品。那么,应该如何看待同一产品的药品和保健品呢? 第一,药品的生产及其配方的组成,生产能力和技术条件都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严格审查并通过药理、病理和病毒的严格检查和多年的临床观察,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批准后,方可投入市场。保健品不需经过医院临床实验等便可投入市场。这样,属于药品的必然具有确切的疗效和适应症,不良反应明确。而属于食品的则没有这个过程,没有明确的治疗作用。 第二,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不同。作为药品维生素类产品,必须在制药厂生产,空气的清洁度,无菌的标准,原料的质量等必须符合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对制药厂的质量控制要求,目前,要求所有的制药都要达到GMP标准(药品生产质量规范);而作为食品的维生素类产品(食字号),则可以在食品厂生产,其生产过程的标准要比药品的生产标准低。 第三,疗效方面的区别。作为药品,一定经过大量的临床验证,并通过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有严格的适应症,治疗疾病有一定疗效;而作为食品的保健品,则没有治疗的作用,不需要经过临床验证,仅仅检验污染物、细菌等卫生指标,合格就可以上市销售。所以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时,为了确保安全,最好选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批准的标有“OTC”(非处方药)字样的药品,在购买时看看是否附有详细说明书,并严格按说明书所推荐的剂量服用,不要超剂量服用。 完美的效果原理 部分“完美氨基酸片”配料表和“完美健怡茶”配料表中,配入了“阿斯巴甜”,并称“阿斯巴甜”可能在人体内会转化成甲醇、甲醛、冬氨酸、苯丙氨酸,可使脑部产生化学变化而引起头痛、沮丧、情绪不稳定、失眠、高血压、行为失常、心智迟缓、食欲无常、干眼症、忧郁症、肌肉酸痛等。如果孕妇食用过量的阿斯巴甜,可能会生出基因异常的下一代。 完美保健品怎么样?多家机构各执一词,作为保健品本身就是广受质疑的,无论是不是完美品牌,大众消费者都会在心理上先拉起警戒线,去查找其副作用及后遗症。保健品吃与不吃还在于患者自己的选择。 本文由医药招商网-我邀药商一起发提供 74岁老太买下3万多元保健品 一瓶百元灵参胶囊 一粒成本才7分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岗位廉政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廉政 【发文字号】浙食药监党[2010]33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0.10.18 【实施日期】2010.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暂行办 法》的通知 (浙食药监党〔2010〕33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委(党组),省直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0年10月18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意见》,进一步构建具有浙江食品药品监管特色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市场监管能力和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确保“两个安全”、坚持“五个监管”和打造“三区”目标实现,结合实际,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是指通过查找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审评认证、技术检验和人、财、物管理权限等重点岗位存在可能影响廉政建设、酿成腐败问题的“风险点”,形成标准化、规范化、操作性强的处置措施,从而达到有效控制和化解岗位廉政风险的目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是惩防体系建设的具体和细化,是风险管理理论和科学管理方法运用到惩防体系建设的实践创新。 第三条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原则,实行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监督与管理相结合、纪检与业务相结合、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原则,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经三年努力,在2012年底前,建立起与惩防体系相配套的、比较完善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第四条实施范围和对象包括局机关各处室和全体干部职工。 第五条各市局、省局直属各单位可参照本《暂行办法》,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某某分局主要职责 某某分局作为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行政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开展对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等事项的现场检查工作,依法负责辖区内保健食品零售经营许可工作,负责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初审工作;负责对辖区内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药品和医疗器械零售企业、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和美容美发店日常监管及监督抽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职责 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政策法规、政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保卫、宣传、信访、行政事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药品科职责 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

药械;实施药品流通管理制度和办法,初审药品零售企业资格;依法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依法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稽查、抽样;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案件。保化科职责 贯彻、执行省、市、区关于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受理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负责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开展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抽样及相关信息采集工作。

多肽保健品和药品的区别

多肽保健品和药品的区别 多肽保健品与药品的区别有哪些?可从以下七个方面区别开来。 一、定义的区别 1、多肽保健品的定义:“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多肽类保健品具有不需消化直接吸收,进入细胞发挥生理活性的特色。 2、药品的定义:具有药品的基本特征(药品有选择性、适应症、不适应症、禁忌症、毒副反应),药品有剂量、疗程及用药注意事项的限制,并在医生监督指导下使用;药品的目的是防治疾病,治病救人,使用对象为病人。 二、原材料的区别 1、多肽保健食品的选材一般以纯天然植物为原材料,不以化学合成为主料。例如,三九蛋白肽是通过酶解食物蛋白获得的小分子活性多肽保健食品,天然无添加,保存完整蛋白营养。 2、药品的选材多以化学合成元素为主。 三、功效上的区别 1、多肽保健食品:起着全面调理的作用,具有延缓衰老、调节免疫、抗氧化、抗辐射等全面的调理效果,无副作用禁忌。 2、药品:要经过大量的临床验证,并通过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单一的疗效,要遵医嘱,主要以后期治疗为目的,允许一定的毒副作用存在。 四、适用人群

适用人群:保健品适用于亚健康、健康和疾病等人群,药品只适用于疾病人群。保健品没病时服用可以改善体质,有病时配合药物服用可以帮助改善病情;而药品没病时不能服用,而且要严格遵医嘱。 五、说明书和广告宣传不同 保健品的说明书不会有这样的详细、严格、宣传的任意性很大。药品说明书必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详细使用说明书、适应症、注意事项、不良反应、十分严谨。 六、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不同 保健品因其选材的安全性、可靠性而无需管制;药品需要接受严格的专业管制。 七、保健品与药品的功效区别 保健品含有一定的功效成分,但对人体没有伤害,能调节人体的机能,具有全面的调节功能。药品是治疗疾病的物质;保健品没有毒副作用,而药品有副作用;保健品可以长期服用、无耐药性;而药品服用越久,毒副作用越大,同时会产生耐药性。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经营保健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 范零售药店经营保健食品行为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设区市、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嘉兴、舟山、台州市卫生局: 为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经营保健食品行为,全面落实《浙江省年药店经营保健食品专项整顿工作方案》(浙食药监保〔〕号)各项要求,巩固零售药店经营保健食品大整治百日行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零售药店经营保健食品行为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零售药店经营保健食品的监管责任。零售药店是经营保健食品的重要渠道,是保健食品监管的重要环节,各级监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对零售药店经营保健食品行为的日常监管职责,纳入日常监管体系,明确监管任务,加大监管力度,列入监管责任考核内容。 二、进一步加强对零售药店保健食品分区销售的监督检查。要求零售药店经营保健食品时,必须将保健食品与药品及其它产品进行分区摆放,不得将非保健食品摆放在保健食品分区内。保健食品分区要做到划分明显,并在醒目位置统一标示“保健食品”标志,不得标示“保健品”、“非药品”等标志;保健食品陈列柜或陈列架上的标签做到字迹清晰。

三、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经营保健食品索证索票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零售药店建立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等制度,审验生产企业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索取生产企业或供应商(代理商)的资质证书和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产品合格证明并加盖公章。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连锁门店,可以由连锁总部统一索取查验,没有实行电子档案管理的,连锁总部要向连锁门店提供在售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产品合格证明凭证。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台帐登记制度,建立保健食品专册进货台账,台账内容包括进货时间、产品名称、批号、价格、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进货台账保存期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后年。 四、进一步加强对零售药店保健食品广告宣传行为的监督检查。零售药店营业人员要向消费者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功能、产品功效成份、适宜人群和用途等,不得夸大保健食品功能,不得将保健食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审批的保健食品广告。督促零售药店建立保健食品销售人员业务培训制度,并定期或不定期对保健食品销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五、进一步加大对零售药店经营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经营无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无产品合格证明、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名以及厂址无中文标识、擅自改变产品名称误导消费者的保健食品等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日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 品日 浙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XX 256年8月1日+ -1- 浙江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日常监督管理办法 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明确监督要求和职责,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1、一般规定和职责 省、市、县(区、县级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履行法定监督管理职能,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事前、事中和事后加强对大麻和精制药品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麻和精制药品的动态监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建立辖区内大麻及精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档案;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大麻及精制药品的监督管理;建立麻、细药品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由主任负总责,分管主任牵头,部门领导亲自抓,麻、细药品人员具体抓四级监督管理责任制省、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主管麻醉药品和精制药品的人员变动,

必须报上级备案。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各级职责明确: (一)省级局职责 负责全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开发、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和运输的监督管理 -2- 1年,负责麻药和精制药物生产经营单位的年度监督检查2、负责建立全省麻药、精制药物监测信息网络(一)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发展的初审 (2)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企业的定点初审 (3)负责省内企业接受境外厂商委托加工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及含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复方制剂的初审 (4)负责对本省向外省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区域性批发企业进行初审 4、审批职责: (1)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企业的定点审批(二)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委托生产的审批(三)负责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制剂的审批(四)负责省内从事第一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批发的企业(地区批发企业)的审批和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的审批

食品药品考试带答案与解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是根据( C )制定。 C、《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职责,( C ),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和食品检验等技术资源的共享。 C、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 C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C、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4、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C )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为公众咨询、投诉、举报提供方便;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C、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5、下列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B )。B、《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6、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可以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或者(A )。A、餐饮服务场所 7、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A)后,办理工商登记。A、食品生产许可 8、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B )。B、3年 9、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C );有发生潜在食品安全事故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C、立即采取整改措施10、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C )。C、培训档案 1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 A )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A、甲型 12、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A );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A、可以继续销售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保健食品和校园食品安全联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保健食品和校园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饮食 【发文字号】浙食安委[2005]8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5.10.25 【实施日期】2005.10.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保健食品和校园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 案》的通知 (浙食安委〔2005〕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浙江省保健食品和校园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浙江省保健食品和校园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浙江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5〕9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5〕51号),针对当前我省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保健食品和校园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2005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针对群众反映强烈且需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我省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保健食品、校园食品专项整治,使保健食品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健全,生产企业实施GMP进程明显加快,保健食品市场规范有序,健康相关产品违法宣传改善性功能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校园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深入推行,校园食品商店连锁超市和放心店建设在面上推进,校园周边食品制假售假窝点及无证无照摊点得到基本清除,日常巡查制度和管理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学校师生的食品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三、整治内容 (一)保健食品专项整治 ⒈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检查。重点检查经销保健食品的批发市场、药店、计生服务站、保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浙政%E5%8A

【发布单位】浙江省 【发布文号】浙政办发〔2004〕44号 【发布日期】2004-05-26 【生效日期】2004-05-2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浙政办发〔2004〕4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3〕43号),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是省政府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督管理的直属 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继续承担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即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 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 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用辅料、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二)增加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 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责。(三)划入卫生部门承担的保健品许可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委托研究起草食品、

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 实施。(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 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工作。(三)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 全事故的查处;经省政府授权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协调开展全省食品、保健品、化 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四)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指导、协调 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的分析、预 测及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安全信息定期向社会发布。(五)贯彻执行保健品市场准入 标准,负责保健品产品及生产经营许可工作;监督实施保健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审查保健品广告,监督抽验保健品质量并发布公告。(六)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 和规章;受委托研究起草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制订有关规范性 文件并监督实施。(七)监督实施药品法定标准;初审推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非处方药物目录; 初审新药、已有国家标准药品、淘汰药品、中药保护品种和药品临床试验、临床药理基地;审 核中药饮片炮制规程、医疗机构制剂品种;负责实施医药包装材料的许可;审查出口药品;组织 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和中药品种保护、药品行政保护制度。(八)监督实施医用生物材料、医疗 器械产品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审批医疗器械的临床试用(验证);核发医疗器械产品注 册证和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查并监督实施注册产品标准;推行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考核,监督实 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医疗器械产品的市场监督。(九)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管理规范和药品生产、经营、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及认证制度;依法核发药 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监督检验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并定期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 购销规则;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及其他违法行为和责任人;监管城乡集贸市场中 药材交易。(十一)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 药械;负责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再评价工作;核准、检查药品、医疗器械 广告。(十二)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组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注册和管理工作;负责 系统及相关人员培训管理,组织实施医药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十三)领导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和技术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十四)利用监督管理手段, 配合宏观调控部门贯彻实施国家食品药品产业政策;组织开展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 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省食品安全 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9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处) 综合协调机关的行政工作,负责政务督查督办,起草重要文稿;承办文秘、会务、机要、保密、 保卫、档案、信访、外事接待、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综合、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资产、财务、规费管理;监督指导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负责 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拟订系统基本建设和装备设施 规划。 (二)人事教育处(基层工作处)

《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省238号令)

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2007年9月1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公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使用,维护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储存、使用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医疗机构,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对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按照医院类和非医院类进行监督管理。医院类医疗机构包括各类医院、妇幼保健院和规模较大的卫生院。规模较大的卫生院的具体标准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和合理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有关事项的监督管理。 工商、价格、质量技术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使用负全面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其规模和管理需要,设置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组织或者配备管理人员,建立管理制度,明确并落实职责。 第二章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与储存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对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查验: (一)从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采购药品、医疗器械的,应当查验《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二)从药品批发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首次采购药品、医疗器械的,应当查验《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三)采购进口药品,应当查验药品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和进口检验质量报告书;采购进口医疗器械,应当查验医疗器械进口注册证书,有进口质量检验要求的,应当同时查验进口检验质量报告书。 第八条医疗机构对购进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应当逐批进行验收,并作记录。 医疗机构接受捐助、赠送药品和医疗器械,从其他医疗机构调入急救需要药品和医疗器械,或者从药品零售企业直接购进急救需要药品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进行验收,并作记录。 第九条药品验收记录应当包括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进价格、购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 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进价格、购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有灭菌批号、有效期的,应当记录灭菌批号、有效期;医疗仪器、设备的验收记录还应当包括相关配置和技术性指标。 验收记录由验收人员签字或者盖章后,归档保存。验收记录以及相关凭证应当至少保存3年;有产品有效期的,应当保存至超过产品有效期1年。 第十条村卫生室(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机构从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或者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考试试题 (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是根据( C )制定。 C、《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职责,( C ),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和食品检验等技术资源的共享。 C、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 C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C、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4、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C )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为公众咨询、投诉、举报提供方便;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C、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5、下列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B )。B、《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6、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可以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或者(A )。A、餐饮服务场所 7、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A)后,办理工商登记。A、食品生产许可 8、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B )。B、3年 9、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C );有发生潜在食品安全事故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C、立即采取整改措施10、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C )。C、培训档案 1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 A )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A、甲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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