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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发生的火灾事故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节选

2017年发生的火灾事故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节选
2017年发生的火灾事故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节选

2017年发生的火灾事故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节选

一、2017年1至10月全国火灾事故数据统计:共接报火灾21.9万起

今年1至10月,全国共接报火灾21.9万起,亡1065人,伤679人,已核直接财产损失26.2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1.3%、17.7%、29.9%和24.7%。其中,发生较大火灾50起,比去年同期减少7起,下降12.3%;发生重大火灾3起,去年同期未发生重大火灾;未发生特别重大火灾。

中部和东北火灾降幅大,东部所占比重大。从分片区情况看,东、中、西部和东部地区火灾起数均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其中东部地区下降21.4%,东北地区下降26.4%,中部地区下降27%,西部地区下降14.1%。在全国火灾总数中,东部占35.7%,比例最高;其次是西部,占30.2%;再次是中部,占20.8%;比例最小的是东北地区,占13.3%。

居民住宅火灾相对多发,伤亡人数最多。从分场所情况看,各类住宅发生火灾9.5万起,交通工具火灾2.3万起,人员密集场所火灾1.7万起,工地、厂房、

仓储及易燃易爆场所火灾1.5万起,农副场所火灾1.4万起,垃圾废弃物火灾1.9万起,其他场所火灾3.6万起。其中,住宅火灾占总数的43.5%,造成821人死亡,占亡人总数的77.1%;造成446人受伤,占伤人总数的65.7%。

城市火灾所占比重较小,农村火灾亡人率高。从城乡分布情况看,城市发生火灾6.5万起,占总数的29.8%;县城集镇发生火灾6.9万起,占总数的31.2%;农村发生火灾7万起,占总数的31.9%;其他区域发生火灾1.1万起,占4.8%。城市平均每331起火灾造成1人死亡,县城集镇平均每207起火灾造成1人死亡,而农村火灾平均每181起火灾就造成1人死亡。

电气是引发火灾首因,用火不慎引起的次之。从起火原因看,因电气引发的火灾共有7.4万起,造成370人死亡、22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1.2亿元,分别占总数的33.6%、34.7%、33.3%和42.6%。其次,因用火不慎引发的火灾有4.4万起,占总数的20.3%;因吸烟引发的火灾有1.5万起,占总数的6.9%;因生产作业不慎引发的火灾有0.8万起,占总数的3.6%;因玩火引发的火灾有0.7万起,占总数的3.2%;其余为雷击、静电、自燃引起和原因不明确及正在调查的火灾。

出警总量比去年同期有所减少,救援救助占大部分。从部队出警看,1至10月,公安消防部队接处警97万起,出动警力970.1万人次,车辆165万辆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出警起数减少2.2%,出动警力减少1.7%,出动车辆数减少0.8%。其中,处置各类火灾21.9万起,占总数的22.8%;参加抢险救援27.3万起、社会救助25.8万起,合计占总数的54.8%,共营救遇险被困人员13.2万人,疏散转移55.7万人,抢救保护财产价值266亿元。在前10个月的灭火救援战斗中,共有5名消防员英勇牺牲。

二、2017年火灾案例

1、南昌“2·25”火灾事故已控制涉事人员24人

南昌市委、市政府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红谷滩新区白金汇海航酒店“2·25”重大火灾事故处置的最新情况。据通报,火灾原因初步认定为工人违规焊割,24名相关责任人员已被公安部门控制,善后处理工作正在积极有序进行中。

这起于2月25日早上发生的火灾事故截至目前已累计致10人死亡,其中3人为宾馆旅客,其余7人为装修工人。经调查,起火建筑为高层公共建筑,由裙楼和a、b两座塔楼组成。其中裙楼一层局部为酒店大堂,1-2层为唱天下ktv。此次火灾事故的起火层为唱天下ktv的施工改造工地。

火灾原因初步认定为工人违规焊割。目前,唱天下ktv股东、ktv拆除项目承包人、切割班组、打墙班组及ktv看门人员共24人已被公安部门控制,正开展调查。另拆除业务中间转包人万某某,ktv股东另8人正在追捕之中。

这次火灾过火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共疏散群众260余人。截至目前,还有9名伤者住院救治,其中3人病情危重。

2、丰台1·16建筑火灾事故

1·16丰台建筑火灾事故是指2017年1月16日8时42分,北京地铁10号线成寿寺路东侧一建筑工地保温材料起火。2017年1月16日8时59分,明火被彻底扑灭,无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

2017年1月16日8时42分,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

北京地铁10号线成寿寺路东侧一建筑工地冒烟。

事故处置

指挥中心立即调派1个中队3部消防车到场处置。经核实,为工地保温材料起火。2017年1月16日8时59分,明火被彻底扑灭,无人员伤亡。

事故结果

火灾原因及财产损失在调查中。

3、河南省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2017年5月25日19时30分许,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6人受伤,过火面积745.8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064.5万元。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1.单位概况。康乐园老年公寓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琴台街道办事处贾王庄村三里河转盘西南、紧邻南北向鲁平大道,法定代表人范花枝(鲁山县人,

女,50岁)。该老年公寓注册资金50万元,为民办养老机构(组织机构代码:06000763-4)。事故发生前有常住老人130人左右、工作人员25人(管理人员7人、护工14人、其他人员4人)。火灾发生时,不能自理区共住有52名老人、4名护工。

2.资质情况。康乐园老年公寓于2010年12月14日取得平顶山市民政局核发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福机证字第4104230002号),有效期限至2013年12月14日。业务范围主业为养老、托老,兼业为康复、医疗。

2012年11月20日取得鲁山县民政局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鲁民证字第07001号)。

20xx年1月1日取得鲁山县民政局核发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证书编号),有效期限至2019年3月1日。服务范围为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

(二)主要建筑情况。

1.公寓整体布局。康乐园老年公寓占地面积40亩,建筑物总面积2272平方米,设有不能自理区1个(东西向单排建筑),半自理区1个、自理区2个(南北向建筑),另有办公室、厨房、餐厅等附属设施。不能自理区建筑为聚苯乙烯夹芯彩钢板房,其他区域建筑均为砖墙、夹芯彩钢板屋顶。所有建筑均为单层。

2.起火建筑。起火建筑长56.5米、宽1

3.2米,建筑面积745.8平方米,2013年2月建设,当年7月份安排不能自理老人入住。

(1)建筑内功能分区。建筑内设有1.9米宽东西向走廊和3.6米宽南北向走廊将建筑内部分为四个区域。共有13间各自相对隔离的房间,其中8间分女部(西侧4间)、男部(东侧4间),其余为3间库房、1间监控室、1间更衣间。

起火建筑设有4个安全出口,其中东西向走廊两端各设一个,南北向走廊两端各设一个,均可直通室外。

(2)建筑结构。该建筑主体结构为钢架结构,柱为截面是10.0厘米10.0厘米的空心方型钢;墙体为内外白镀锌板中间夹7.0厘米厚聚苯乙烯泡沫板(依现场取样,材料燃烧性能经鉴定,氧指数19.0%,属易燃材料),内、外镀锌板厚度均为0.3毫米;人字形屋顶面板为外蓝内白镀锌板中间夹7.5厘米厚聚苯乙烯泡沫板,外镀锌板厚0.4毫米,内镀锌板厚0.3毫米;建筑内设有吊顶,吊顶棚面材质为白

色塑料扣板(依现场取样,材料燃烧性能经鉴定,氧指数为33.8%,属难燃材料),吊顶骨架为截面是3.0厘米3.0厘米的木条。吊顶上方至屋顶空间整体贯通。

(3)电路敷设。起火建筑内共设4个回路。主线由东至西沿东西向走廊的吊顶上方敷设,分南、北区各2个回路,分别供照明、插座、排气扇、冷暖风机和电视机插座。每个房间内均设有照明和电源插座。照明主线线径6.0平方毫米,下灯线线径4.0平方毫米,开关线线径2.5平方毫米,均为铜芯线。

建筑南北外墙各敷设一条4股线径10.0平方毫米的铝芯电线用作空调专用线。

(4)建设施工。起火建筑由鲁山县通达卷闸门彩钢瓦门店个体老板冯春杰承包施工,并提供夹芯彩钢板材料。经调查,冯春杰及鲁山县通达卷闸门彩钢瓦门店均未取得任何相关工程施工资质。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5月25日19时30分许,康乐园老年公寓不能自理区女护工赵红霞、龚改新在起火建筑西门口外聊天,突然听到西北角屋内传出异常声响,两人迅速进屋,发现建筑内西墙处的立式空调以上墙面及顶棚区域已经着火燃烧。赵红霞立即大声呼喊救火并进入房间拉起西墙侧轮椅上的两位老人往室外跑,再次返回救人时,火势已大,自己被烧伤,龚改新向外呼喊求助。由于大火燃烧迅猛,并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烟雾,老人不能自主行动,无法快速自救,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不能自理区全部烧毁。

(二)单位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人员情况。

不能自理区男护工石胜利、常玉卿马金德(范花枝的丈夫),消防主管孔繁阳和半自理区女护工石莉等听到呼喊求救后,先后到场施救,从起火建筑内救出13名老人,范花枝组织其他区域人员疏散。在此期间,范花枝、孔繁阳发现起火后先后拨打119电话报警。

(三)消防队接警出动、灭火救援及搜救情况。

19时34分04秒,鲁山县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大队5辆消防车、20名官兵赶赴现场,19时45分消防车到达现场,起火建筑已处于猛烈燃烧状态,并发生部分坍塌。消防大队指挥员及时通知辖区两个企业专职消防队2辆水

罐消防车、14名队员到达火灾现场协助救援。现场成立4个灭火组压制火势、控制蔓延、掩护救人,2个搜救组搜救被困人员。20时10分现场火势得到控制,同时指挥员向平顶山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报告火灾情况。20时20分明火被扑灭。截至5月26日6时10分,指挥部先后组织7次对现场细致搜救,在确认搜救到人数与有关部门提供现场被困人数相吻合的情况下,结束现场救援。

(四)当地政府应急处置情况。

火灾发生后,鲁山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公安、消防、民政、安全监管、医疗卫生等部门人员全力展开灭火、搜救、善后及维稳工作。医疗卫生部门共调派27辆救护车、14个医疗单位,出动医务人员81人次。

河南省及平顶山市政府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省委书记郭庚茂、省长谢伏瞻接到报告后,立即作出批示。省长谢伏瞻,副省长李亚、张维宁,平顶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等带领省、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伤员救治工作。

(五)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情况。

地方党委、政府认真稳妥做好医疗救治、事故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及安抚、遇难者身份确认和赔偿等工作。按照医疗救治、善后安抚两个一对一的要求,对遇难者家属、受伤人员及其家属分步骤进行心理疏导,全力开展善后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4、浙江足浴店火灾致18死18伤或因汗蒸房地暖爆炸

据消息,造成18人死亡的浙江天台足浴店火灾引发关注。起火原因或系汗蒸房地暖爆炸,死亡者主要为顾客及工作人员,但起火原因尚未得到官方证实。

现场一名目击者告诉记者,5日下午5点13分时许,她听到隔壁足疗店传出喊叫声,并看到有浓烟冒出。“有人哇哇叫,有噼里啪啦的声音,停在门前的汽车,轮胎也被烧了。”随后,有身穿浴袍的客人跑到她家店里,“看起来都吓蒙了。”该目击者随即报警。

上述目击者向记者介绍,足馨堂已经开业超过十年,主营足浴和汗蒸,每天营业至晚12点左右,生意“非常好”,在天台当地很有名气,规模也很大。“上下两层,每层有十来间门面,三楼四楼是住户,玻璃也被震碎了。”

火灾现场发现8人死亡,10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有20人陆续到医院检查,其中18人留院治疗。截至2月6日凌晨5时,火灾共造成18人死亡,18人受伤。火灾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5、东莞长安一商铺发生火灾3死1伤

14日凌晨,东莞长安厦岗社区厦联路一间商铺发生火灾。消防官兵从现场抢救出4人后送院抢救,其中3名伤者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身亡,目前仍有1名伤者在医院救治。笔者获悉,火灾事故中涉及的4人为一家3口和1名亲戚。事故原因仍在调查当中。

昨日上午,笔者在厦联路现场看到,失火的商铺已经面目全非,店内堆放着部分(电)单车配件及轮胎等,靠近侧边道路一侧的房间窗户已被铁网封住。上午10时30分许,长安镇在现场召开了“厦岗社区2·14火灾事故现场会”。

长安镇消防大队负责人在现场通报称,发生火灾的是属于厦岗社区一个市场(集体资产)旁的一个铺位,是单层建筑,在商铺里面有两个房间住人。昨日凌晨火灾发生,消防部门扑灭明火后,分别从两个房间的床上以及过道上救出4人送院抢救,“其中两名成年女性分别在两个房间的床上被发现,1名成年男性和1名女童均在房间的过道上被发现。”

送往就近的长安厦边医院后,两名成年女性和1名女童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身亡。而受伤的成年男性则被转到长安医院救治。笔者走访获悉,伤者肺部吸入大量有害气体及物质,经医院抢救后伤情趋于稳定。笔者从厦岗社区2·14火灾事故工作会议上获悉,遇难者及受伤者为一家人,受伤的成年男性为父亲,遇难的一名成年女性为母亲(另一名遇难的成年女性为前来探亲的亲戚),遇难的女童则是两人的孩子,即将步入读书的年龄。

6、福建漳州发生一起火灾已致6死2伤

16日晚间11时许,福建漳州芗城区石亭镇高坑村发生一起火灾。据漳州市17日早上通报,火灾当中8人获救,目前已造成6人死亡、2人受伤。

凌晨事故房屋外围拉起警戒线,消防官兵正将伤员抬上急救车。漳州市当地一名事发后赶到现场的目击者说,起火房屋为2间沿街店面,一为食杂店,一为摩托车维修店,但尚无法确定是哪一家店面先起火。

17日早上7时许,漳州市官方新闻网站“漳州新闻网”发布消息称,16日23时许,芗城区石亭镇高坑村一摩托车维修店发生火灾,公安消防部门出动4个消防中队的10部消防车、58名消防官兵赶赴扑救,火势于23时32分扑灭。

根据漳州市通报,消防官兵搜救出8名被困人员,其中2人当场死亡、4人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其余2人生命体征平稳。

7、佛山市南海区“11·20”较大火灾事故直接原因通报

11月20日8时42分许,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联安社区谭约东村134号“美梦床上用品厂”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1600平方米,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

火灾发生后,市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对火灾现场进行详细的内外围反复勘查,认定该起火灾起火原因是:“美梦床上用品厂”电气线路故障短路引燃周边可燃物起火所致。

事故调查组认为,火灾灾害成因为:起火建筑违法违规建设,耐火极限和性能差,疏散逃生条件差;经营者擅自采用钢结构在内部加建仓库,现场大量堆放可燃物,加大火灾荷载;起火建筑住宿区域与生产区域未能有效分隔,发生火灾后有毒烟气无法及时向室外排放,进入到住宿区域,造成人员吸入有毒烟气死亡。

目前,事故调查组正抓紧开展事故责任认定工作,依法定程序进行事故责任认定、事故教训总结及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并将在规定时限内向市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2017最近火灾的新闻:

1、2017年5月24日,腾讯北京位于西二旗的在建工地发生火灾,未见明火,只有黑色浓烟直入天空。

事发时,大楼内并无员工,新大楼还尚未投入使用,网传黑烟图片系灭火后拍摄,明火燃烧10分钟,就被赶来的消防员和附近的新浪员工扑灭。

腾讯公司证实,本次事故是北京办公楼外北侧在建中的雨水收集池(位于建筑物20米开外)起火,原因是工人操作不当、引燃了塑料材料

新浪公司办公大楼正对着腾讯在建的北京总部,中间只隔了一条街。据多位新浪员工向中国青年网透露,有新浪公司办公楼内的保安携带消防设备前去参与救援,帮助赶到的消防员共同将火灾扑灭了。起火视频被网友大量转发,微博网友也纷纷留言:"一些消防员和新浪员工已经前往救火,祈祷没有伤亡"、"新浪员工表示……就隔着一条马路!不救就烧自己家了好吗!"

腾讯公司事后表示感谢消防队员,感谢道义相助的新浪员工,感谢大家的关心。

2、北京11.18火灾事故

2017年11月18日18时许,位于北京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二村新康东路8号的一处集储存、生产、居住功能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发生火灾。火灾共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经公安部门鉴定,北京大兴11?18火灾排除人为放火嫌疑,起火原因系埋在聚氨酯保温材料内的电气线路故障所致。目前,樊某某等20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大兴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大兴区政府副区长杜志勇等相关人员被立案调查。

3.、天津“12?1”重大火灾事故

2017年12月1日,天津河西区城市大厦b座38层发生火灾,致10人死亡5人受伤。经公安部门鉴定,经初步调查认定,起火物质为堆放在电梯间内的杂物和废弃装修材料。由于施工企业为施工方便擅自放空消防水箱储存用水,致使消防设施未能发挥作用,火势迅速扩大。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将相关企业的11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节选

第四章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五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二)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整改、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费用应当保证适当比例用于消防工作。

(三)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保证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等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训练演练,加强消防装备配备和灭火药剂储备,建立与公安消防队联勤联动机制,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七)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第十五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明确承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报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经过消防培训。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安装、使用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和敷设电气线路、管线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规定,并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四)组织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

(五)根据需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六)积极应用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测、物联网技术等技防物防措施。

第十七条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除履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研究本单位消防工作,处理涉及消防经费投入、消防设施设备购置、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二)鼓励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特有工种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

(三)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应当根据本单位火灾危险特性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储备足够的灭火救援药剂和物资,定期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四)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应急逃生设施设备和疏散引导器材。

(五)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定期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第十八条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第十九条石化、轻工等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消防安全自律管理,推动本行业消防工作,引导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第二十条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评估、咨询、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法依规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终身责任。

第二十八条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产生社会影响的一般火灾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第三十条微型消防站是单位、社区组建的有人员、有装备,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的志愿消防队。具体标准由公安消防部门确定。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最新版)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经理部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经理部现场消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理部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制度。 2、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经理部各部门必须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 3、项目经理作为经理部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工作,分管生产的副经理为消防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项目经理统一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安质部为经理部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经理部消防工作的管理、宣传、培训、检查、监督、考核。 4、各部门确定一名消防负责人为本部门的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工作。

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重庆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应当依照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市、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协助本级人民政府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铁路、交通、民航、林业等专业公安机关参照本规定依法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个体工商户对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负责,是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为消防工作主要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为分管业务范围内消防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消防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责。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为消防工作主要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为分管业务范围内消防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第六条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将消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四)统筹城乡消防发展,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讯、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消防规划纳入有关城乡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监督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和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根据消防工作需要配备消防装备,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 (七)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和停产停业整改报告,在7日内作出决定;

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 二、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应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四、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五、应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六、应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七、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八、应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九、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 十、应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一、应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二、应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十三、应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十四、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应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 附:消防网络图及责任人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国办发〔2017〕87号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10月29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每年向上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健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推动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工作。大力发展消防公益事业。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推进消防教育培训、技术服务和物防、技防等工作。 (四)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停产停业整改报告,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组织有关部门督促隐患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五)依法建立公安消防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公益属性,采取招聘、购买服务等方式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建设营房,配齐装备;按规定落实其工资、保险和相关福利待遇。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最新)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X办发〔X〕8X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X 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X政办发〔X〕1X 号)以及中、省有关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出台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示范区管委会、X区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其他分管负责人对分管领域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示范区公安部门对全区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X 区公安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示范区及X 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 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机关、团体、企

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条X 区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履行下 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 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 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 事项。每年向上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 建立健全由政府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实行实体化办公,明确工作职责,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协调组织本地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办公经费列入政府年度 财政预算。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包括消 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 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 施,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1、为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火灾事故责任,确保国家财产、职工及患者生命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3、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4、本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当事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造成火灾责任事故的,由当事直接责任人、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按照其责任大小和直接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能明确责任的由第一责任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对发生火灾事故的,除按照《吉林省消防条例》进行处罚、责令制定整改措施外,还将对应承担领导责任的负责人,或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按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构成 * 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拟定年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组织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和消防安全管理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7、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酒店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火灾始终时时刻刻对酒店业构成巨大的威胁,瑞佳大酒店的消防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为了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根据酒店的现实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消防机构 第一节消防委员会的成立消防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消防委虽会主任:酒店总经理 副主任:保安部经理、餐饮部经理、宾馆部经理。 成员:保安部主管、后勤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二节三级防火责任人的确定 酒店设三级防火组织,任命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酒店法人代表担任; 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 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级经理及主管担任。 第三节义务消防队的建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企事业单位必须成立自建消防组织,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作用。结合酒店的具体情况,根据要求,本酒店各部门都要义务消防队,由部门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三章职责 第—节消防委员会职责 l、认真执行消防法规,搞好酒店消防安全工作。 2、认真组织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7、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火灾事故。 第二节义务消防队职责 1、贯彻执行酒店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传工作。 2、不断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熟悉酒店各重点部位,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积极参加酒店各项消防活动。 5、积极参加抢救和扑灭火火或疏散人员,保护现场。 6、在有关领导的授权下,积极追查火火发生原因。 第三节各部门经理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根据本部门具体性质,制定具体的岗位防火规定。

消防安全责任制

1、 2、 3、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负责制。 2、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全体人员 3、名词定义: 无 4、职责: 4.1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本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 4.2综合办: 4.2.1本公司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综合办负责人为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责任人。 4.2.2 每年年初与各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留存备查。 4.3各部门: 4.3.1 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4.3.2 各部门应确定一人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4.4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为 副组长,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成员。 5、流程说明: 5.1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5.1.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 安全情况; 5.1.2将消防工作与本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 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5.1.3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1.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 5.1.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 大问题; 5.1.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消防小分队; 5.1.7组织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2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5.2.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2.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2.5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 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2.6组织管理消防小分队; 5.2.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 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5.2.8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综合办负责人职责 5.3.1综合办负责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

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制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项目经理消防安全责任制 1、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及上级对消防工作的要求,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2、支持、督促副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协调消防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的关系。 3、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研究决定奖惩。 4、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5、加强义务消防队伍建设,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防火灭火知识、技能培训。定期开展事故预案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不断完善预案。

6、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接受上级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 7、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禁止挪用损坏或丢失。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8、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和分管副总经理报告消防安全情况。 9、发生火灾事故,组织现场指挥扑救,并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10、实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管理,逐级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责任人: 安全总监消防安全责任制 在项目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逐项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加强对生产装置、工艺设备、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2、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国办发〔〕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每年向上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健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推动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工作。大力发展消防公益事业。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推进消防教育培训、技术服务和物防、技防等工作。(四)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

公司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职责 公司总经理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公司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职责 公司根据需要确定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分管消防安全的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9、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三、公司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副总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负总责。 2、认真贯彻并严格落实公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将消防安全工作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3、建立分管部门或本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本部门及各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加强本部门的消防设施、电器设备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 5、针对本部门岗位火灾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6、每周组织本部门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组织整改火灾隐患,作好记录存档备查并按时上报有关情况,本部门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应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 第六条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 (二)健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三)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根据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每年向上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的有关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

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第五条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

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每年向上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 (二)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消防工作负责人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三)按照立法权限,针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特点和实际情况,及时提请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组织制定、修订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四)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五)加大消防投入力度,按照财政事权划分,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

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1]

XXX市气体压缩机配件制造厂 消防安全责任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权限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与消防安全有影响的各级管理、执行、验证人员,并可作为对其检查、考核的依据。 2职责 1.1公司最高管理层负责确定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 管理人,规定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授予相应的权限。 1.2保卫主管部门负责按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 要求,制定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级人员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1.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对本部门各级人 员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 1.4总经理 a)董事长作为企业法人,是本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人; b)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将消防安全作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并与生产经营管理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c)负责确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规定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授予相应的权限; d)督促检查同级副职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听取同级副职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汇报,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e)将消防工作与本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公司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f)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资源保证;

g)参加公司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审定; h)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 1.5副总经理(生产经理) a)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b)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c)拟定公司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d)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e)组织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灭火和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f)组织实施对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g)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h)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i)组织实施公司范围内的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j)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k)定期向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6副总经理(营销、技术厂长、) a)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b)督促检查各分管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c)参加公司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审定,协助组织公司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d)参加公司防火检查,与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1.7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 a)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和规定,督促协助消防安全管理人贯彻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b)党支部书记将消防安全工作列为公司党支部工作的重要议程,并将其列为评比先进的重要条件进行考核; c)工会将消防安全工作列为公司工会工作的重要议程,并将其列为工会评比先进的重要条件进行考核; d)参加并协助组织公司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全文

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全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7〕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0月29日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 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 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每年向上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健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推动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工作。大力发展消防公益事业。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推进消防教育培训、技术服务和物防、技防等工作。 (四)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停产停业整改报告,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组织有关部门督促隐患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制 为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公司工作实际,为杜绝重大事故伤亡的发生,降低一般事故频率,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加强落实各级领导、业务部门及职能部门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1.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2.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执行人; 3.各分管经理对各自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4.综合治理办公室是公司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 5.各部门负责人是部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6.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7.公司设立临时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小组,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制定、培训。 二、消防安全职责划分 (一)公司经理层消防安全职责 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1.企业总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带领干部员工自觉执行; 4.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根据年度目标和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工作; 5.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负责审批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资金,确保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重大事故要亲自指挥、调度;

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重庆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应当依照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市、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协助本级人民政府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铁路、交通、民航、林业等专业公安机关参照本规定依法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个体工商户对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负责,是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为消防工作主要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为分管业务范围内消防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消防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责。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为消防工作主要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为分管业务范围内消防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第六条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消

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制

目次 一、基本原则 二、公司消防安全责任 三、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职责 (二)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三)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 (四)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五)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消防安全职责 (六)项目部消防安全职责 四、各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职责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分管消防安全副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三)分管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四)总工程师消防安全职责 (五)直属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六)直属单位分管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七)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八)各部门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九)项目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十)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十一)员工(管理岗位)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十二)员工(技术施工岗位)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一、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2、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各级领导负责制。 3、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行消防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领导负责。 4、消防安全人人有责,公司每个员工都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保障消防安全。 5、《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最基本的一项制度,是强化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公司员工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二、公司消防安全责任 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切实保障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三、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是领导和组织全公司消防工作的管理机构,行使消防安全管理职能; 2、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负责制,各单位向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并负责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分管主任委员向总经理负责,做好全公司消防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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